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都市邪才-第12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既然你可以叫外人那为什么就不能让他们也叫帮手呢?”林华虽然失忆,但可不是傻子。
“那好,既然你想强出头那可别怪我不讲客气!”阿比丁比来要他去对付一个学生他还真不想出手,但现在林华是个成年人,自己对付他也不算没有面子。
“当然,如果我打过了你那这件事就到此为止,是不是?”林华道,其实他自己也没有把握,但现在这种情况他不出面是不行了,否则叫林承弘跟对方去打肯定不行。
“哈哈哈,只要你打过得阿比丁,到时你想怎么办都行!”刀疤跟大包脸在后面哈哈笑道,在他们的心目,阿比丁是不可战胜的。
“那好,来吧。”林华道。
阿比丁对于这种“普通人”根本就没什么兴趣,自己就算打得他满地找牙又有什么用呢,对方看样子就是个做苦力的人,根本就不会武技,就算跟自己打也只是会用蛮力而已。
林华看到对方竟然答应马上就向那个阿比丁冲去,他现在这个样子确实好像不懂武枝一样,只知道向前冲根本就不会用技巧。
果然,阿比丁看到林华冲过来,轻轻一个侧身,然后伸出方腿,林华就差点来了个狗吃屎。但也只是差点,林华在最后一刻还是反应了过来,只是拌了一下,但还是站稳了脚步。
“就你这样的也出来混?还是回去上船玩吧。”阿比丁对他有点不屑一颈。
林华身形一顿,等站稳脚步后一拳就向阿比丁扫来,他的力气确实可以,扫出去的拳头竟然还带着拳风,虽然没有技巧但也显得虎虎生风。
阿比丁用手一挡现他的力气还真的是大,自己的手臂竟然有点痛。但既便这样阿比丁也并没有把林华放在眼里,在他眼里林华最多就像一头蛮牛,就算有千斤神力也容易对付得很。
其实林华刚才也很奇怪,本来阿比丁伸出方腿的时候他确实没有注意,但就在要碰上的瞬间好像自己多了只眼睛一样,突然看到地上多出了一条腿,虽然身形一顿,但还是险险的避开了。
这次出拳他也是顺势出拳,根本没有章法可言,至于阿比丁的一挡他也没感觉出什么,只是觉得自己还有后力,如果刚才再用力大点,那很可能直接把阿比丁打倒。
这下对于自己的力气林华现在倒是很有信心。
阿比丁其实刚才是吃了暗亏,他的手臂到现在还隐隐作痛呢,所以呢也收起了轻视之心,对于林华就是一个小擒手。一把抓住林华就是一个倒肩摔,把林华摔出了好远。
这下林华被他摔得个七荤八素,让在一边看着的林承弘和阿齐滋在心里担忧不已。但还好,林华虽然摔得不轻但马上又爬起来了,拍拍屁股,好像没什么事。
“看不出你倒是皮厚肉粗!”阿比丁嘲笑道。
其实林华也没受什么伤,在刚一落地的一刹那他感觉到自己体内好像突然多伸出了一层肉,摔到地上的时候好像摔在一层垫子上似的,看似很重,其实根本没伤着哈。
这次林华有点小心了,不敢再鲁莽行事,小心的靠近何比丁,但此时阿比丁哪还会站在那里让他有机会好向自己进攻,看到林华站稳了,马上就向他冲了过来,抬头就是一脚。
说真的,林华对于阿比
了这一脚还真不知道如何应对,但好像条件反射似的,用手一拔,然后也是一个侧踢过去,这完全不是他自己的大脑所控制的,根本就是下意识的行为。阿比丁对于林华的这突然一下也是吓了一跳,赶紧收腿身子住后一靠,但衣服还是被林华的腿扫到,虽然没受伤,但也吓出了一身汗。
“小子,你深藏不露?”阿比丁皱着眉头道。
此时林华对自己刚才的反应也是摸不着头脑,要知道他刚才的大脑根本就是处于一片空白,但对于自己的动作却好像非常清楚,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此时林华取得先机,马上再次向阿比丁冲出,抬手就是一拳,但此时的一拳却没有刚才那一腿的迅跟犀利,被阿丁比很轻易的应付了过去。甚至他的拳头被阿比丁顺手一带,同时阿比丁的腿就向林华的肚子踢去,如果这一腿要是被踢实了,林华非受内伤不可以。
但就在阿比丁的腿要碰到林华的肚子那一刹那,林华的身子好像条泥瞅一下子就滑开了,同时他被阿比丁带住的手也顺势抽了出来,另外一只手就向阿比丁的脖子砍去,如果这一下要是砍实了,阿比丁非得晕过去不可,这一招使出来后,虽然林华自己都莫明其妙,但他在心里却感觉很熟悉,好像以前自已经常用这一招似的。
阿比丁从自己的那一腿踢空之后就知道不妙,看到林华的手抽了出去,马上头向后一仰,险险的连了过去,这是林华没有经验也不能完全控制着自己的身体,否则顺势一带,手臂向下一压,阿比丁非得重重的挨一下不可。
但林华突然想清楚了一件事,如果自己先制人,那就得被阿比丁“后制于人”,而如果阿比丁先制人的话,那自己不要动作,身体都会有自动反应,可以后制于人,想到这时林华就变得很不主动,虽然现在他可以抢得先手,但他还是站在一边等着阿比丁缓过劲来。
“好小子,没看出来你是炼家子!”阿比丁这次真的怒了,一开始还他有着想耍弄林华的心思,但现在却好像是自己被对方耍了。
“如果你要这样认为我也没办法。”林华笑笑道,此时的他显然比刚才要有自信得多,虽然他还不能十分确定自己这招后制人有没有效果。
阿比丁不想再浪费时间,否则到时就算自己赢了,脸面上也不好看,所以对着林华也不讲三七二十一就冲了过来,而林华的应对就是傻傻的站在那里,等着阿比丁的拳头快要碰到自己时才有了反应,他的身子突然向边上一侧,让过何比丁的拳头,然后左手就是一个低勾拳向他的肚子上重重击去,这次阿比丁并没有躲过去,被林华的拳头击了,他的脸色马上变成了精肝色,要知道林华的拳头也并不受他自己的控制,好像还带着那么一丝真气,让阿比丁的五脏六腑好像都移了位似的,特别难受。
但林华也就这么一下,虽然击了阿比丁但却并没有下抬,只是在边上等着阿比丁反应过来后再来跟自己打。
阿比丁缓过劲来后确实显得恼羞成怒,也顾不上自己可能受了内伤,一手还在捂着肚子,右腿就向林华扫来,这次还是一样,林华等着他的腿快靠近自己时才突然有了反应,用左手臂一挡,方手化手为刀狠狠的向他的方腿砍去,只听“咋喀”一声,阿比丁的小腿骨直接骨折,等林华松开后他已经元法用双腿站立了,只能用没受伤的左腿尽力的保持着身体的平衡。
这下让边上的人都非常吃惊,特别是刀疤和大包头,他们可是非常靖楚阿比丁的实力的,现在看到阿比丁痛苦的站在那里,明显是吃了林华的大亏。而林承弘跟阵齐滋也没有想到林华竟然可以打得过阿比丁,这下让这两个小伙子对林华非常佩服,在他们这个年纪每天都喜欢幻想,现在在他们眼,林华已经不是一个普通的人,也不是他们自己救回来的那个傻傻的连马来语也听不懂的人,而是一个奇人!
只有站在场的林华还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赢了,看到阿比丁站在那里也不想再向自己进攻,只好问道:
“还要比吗?”
………【第三百七十二章自己调查自己】………
虽然林华这句话只是说出了他自己的想法,但在阿比丁跟刀疤听来却是十足的挑绊,这让他们可有点受不了,特别是身在场的阿比丁,现在他是进也不是,退也不是。进吧,自己没有了这个实力,能正常走两步都算是奇迹了,而退吧,自己又拉不下这张脸,所以现在场面显得很怪异。
“阿比丁,你怎么样,有事吗?”刀疤问道。
“腿受了点伤!”阿比丁道,他心时很恼火,对面这人明明不怎么会武枝,但自己却还是在他手吃了大亏。
“你们倒还是比不比啊,不比就直接认输得了,我们还得出海呢?”林承弘看出了一丝场上的情形,很是得意的说道。
“你们走吧,这件事算你们运气好,这次就放过你们了。”刀疤道,他看到阿比丁没有说话,知道他的情况肯定不妙,赶紧说了几句场面话就带着其它人扶着阿比丁走了。
林承弘看到他们离去,跟阿齐滋可是在后面非常得意的大笑,这样的结果完全出乎于他们的意料。
开着船到了荒岛后林承弘跟阿济滋根本就没有心思再去玩,船一靠岸把船停好之后,林承弘拉着林华到岛上就想着向林华学功夫,而且还得拜师!他们把林华当成隐世高人了,非得向他学上几招不可。
只是林华此时又哪有什么招式传给他们两个,如果是没有失忆之前可能还有几招传给他们,只是刚才他都是赢得糊里糊涂,哪里还能应付得了他们两个。
“我真的没什么可以教你们的!”林华道,这句话他已经说了二十六次了,加上这一次就是二十七次了,但就算这样,林承弘跟阿齐滋硬是不相信。
最后实在没有办法的林华只好临时瞎编了几招应付他们,没想到他们两个练得还挺勤奋的,一个下午的时间就再也没有来打扰林华,让他终于可以清静了一会。
回到家后的林承弘累的是精疲力竭,回到家后匆匆扒过两碗饭,然后冲个谅就厌上订床没用三分钟就睡着了。
“今天你们到哪里玩了,他可是从来没有这么早睡过的!”林孟哲道。
“他今天跟阿齐磁在那荒岛上折腾了一个下午,当然累得没了脾气了。”林华笑笑道。
“个天晚上还跟我一起去玩牌吗?”林孟哲道。
“还是别去了吧,反正也是在边上看,看久了无脚,再说我也有点累。”林华道。
林华到林承弘的房间之后,林承弘已经睡熟了,但林华却一个人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今天生的事他到现在还没有想清楚,在下午跟那个阿比丁比斗时,好像自己的身体有点突然不由自己控制,难道自己以前真的像林承弘说的那样是个武林高手?
这个时候林华实在睡不着,要知道平时他一般都是半夜才跟林孟哲回来,但现在叫他起床再去看电视又不好意思,林承弘因为平时也顺手带张华语报纸什么的到房间里来,林华就打开灯光,随便在他桌上拿了张报纸,一看日期都是半个月前的了。
突然报上的一条新闻《孤胆英雄一个救了一架飞机》,这上面说的事让他很熟悉,虽然自己是一次看但好像却感觉很熟悉,有些事情只是看了前面就知道后面的情况。甚至于林华很怀疑自己是不是就是那个叫王大可的人,但报纸上也登了王大可的照片,跟自己可是完全不像。
现在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林华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他体内的真气都会自动运行,虽然度很慢,但水滴都可以石穿,何况只是脑袋里的血块呢?但现在的情况只是有些好转,并没有完全请除血块。
整个晚上林华对于这篇章不知道寿了多少遍,最后差不多能倒背如流了才放手,最后林华记下了写这篇报道的记者名字,他准备联系这名记者,在他内心深处总觉得这件事应该跟自己有什么关系,否则也会有这种熟悉的感觉。
二天林华在跟林孟哲出完海回来后一次主动的去了市里,因为怕迷路,一到市心他就买了张城市地图,然后打了个电话到报社找位叫叶小兰的记者,还好她正好在报社,而且有时间,所以林华就跟她约好在她们报社附近的一家咖啡厅见面。
“请问你是叶记者吗?”林华一进咖啡厅马上就到处找这位叶小兰记者,没想到他一用神还真被自己吓了一跳,自己竟然又找到了打牌时看别人底牌时的那种感觉,这宗咖啡厅里所有人的身上有什么东西他都“看”得一请二楚,其当然也包括带着采访证的叶小兰。
就是,你就是电括里说的林华吧?”叶小兰也是华人,对到林华也是华人,一感觉就显得亲切。
“是的。”林华说着就在她对面坐了下来。
“不知道你找我有什么事?”叶小兰道。
“我想问问你关于你有在半个月前报道的那篇孤胆英雄的事,可以吗?”林华道。
“哦,难道你有关于这件事的线索?”叶小兰道,当时她做这篇报道时也只是参考了hg方面提供的信息,虽然后来也采访了那位叫阿美的空姐,但好像没什么漏报之处啊。
“线索我可能没有,相反我很想知道里面的一些详细细节,不知道你能不能告诉我?”叶华道,虽然叶小兰的报道已轻写得很详实,但在某些细节林华还是觉得不满意。
“好吗,你想知道些什么,只要我知道的肯定知无不言,但我的时间不多,最多只能给你一个小时。”叶小兰道,她来到这家报社的时间并不长,现在还算在拼搏阶段,每天为了新闻线索而忙得焦头烂额。
“好的,我尽快。我先想知道的是这个王大可当时在飞机上有没有同伴,如果有知道他们的联系方式吗?”叶华道,这也是他最为关心的一个问题,因为要叶小兰的扳道里只报道了王大可的反恐事迹,但对于他个人的资料却很少说明。
“我知道他有两个同伴一起同行,但却没有他们的的联系方式,甚至名字我也不知道。”叶令兰道,她唯一真正采访过的只有那阿美,这个问题她曾经也问过阿美,但当时阿美好像也不清楚。
“那你知道王大可的确切身份吗?报道上只说明他是国人,却没有说他到底是哪里人,家庭地址什么的?”
叶华道。
“这个我倒是知道,是我在航空公司查到的,但我托我国的朋友打听过,在他所说的地址上根本就没有王大可这个人。”叶小兰道。
“这个地址能告诉我吗?”叶华道,虽然这个地址无效,但有一个线索总比什么都没有强。
“当然可以,你等等,我找一下。”叶小兰道。
关于那场报道的事林华也现叶小兰其实也并不是很清楚,哼些事情可能是根据其它渠道而得知的,所以在得到王大可的无效地址后,林华也准备跟叶小兰告别,但在叶小兰走后林华现一件不妙的事,他从林孟哲手里拿的钱可不多,在付完咖啡钱后,剩下的钱甚至还不够他坐车回去。
林华从来没有想到两杯咖啡比自己辛辛苦苦捕一百斤鱼还要贵!现在他口袋里还有一块钱,只够坐公交车的,还好手的地图,在查到坐哪条公交线路可以离自己回去的路程近一些后,他走了十几分钟才找到那家公交车站,然后一直坐到终点站下车,最后步行回去。
林华并不是路盲,加上手的地图,虽然步行了六个小时,但他最终还是找到了林孟哲的家!
回来后林孟哲已经吃过晚饭出去玩牌了,还好林母给他留了饭菜。说真的,林华除了感觉到饥娥之外并没有感觉到疲惫,甚至坐在餐桌边上的他精神头还很好,当然,林家人以为他是坐车回来的,如果知道他仅仅靠着脚扳走回来话,不知道他们的下巴会不会掉在地上。
个天虽然走了六个多小时的路,但回到林承弘房间的林华却从来没有感觉到如此的舒服,原来在他步行时,他体内的真气也在不知不觉的运行,连续不间断的真气运行让他的身体调整得很好,甚至在仔细回想起过去的事情时也没有以前的头痛欲裂。有的时候甚至还能突然记得某些记忆片段,当然,只是些现在他还无法知道真实情况的片段。
林华虽然并不知道真气运行,但他却知道自己的情况正在慢慢的好转,他甚至有了想回国去看看的想法,只是去趟国可不是那么容易,除了需要一定数目的金钱外,他的身份也是个大问题,还好,不久之后林孟哲就帮他解决了这个问题。
………【第三百七十三章归来】………
林孟哲曾经有位堂弟叫林杰,去年跟他出海时突遇海啸,一个海浪将抛向天空,被风一吹,以后就再也没有找到他。
“既然你想去国那没有个合法的身份可不行!”林孟哲听到林华竟然想去国,想了想才道。
“恩。”林华不言置可。
“我有个堂弟叫林杰,年龄跟你也差不多,如果你一定要回去那就用他的身份吧,明天我带你去补办征件正好可以把相片换掉。”林孟哲看林华没回话,也就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虽然现在林华在这里可能帮他不少的忙,但既然他自己有要求要去找回自己,那林孟哲也不好说什么,只有全力支持。
“好的,那就麻烦你了。”林华道。
林华再次化名林杰按照以前自己抄的王大可的地址来到京城,但这里哪里又能找到这个王大可的消息?周围邻居也完全不知道王大可这个人,他们以为林杰又是哪里的新闻记者想要来个后续报道,在王大可出事的时候,这里可是非常热闹的,每天都有来自各地的记者想要询问王大可的情况,但周边旁边的人家根本就没有听说过这个人?
而且王大可的地址上军民一致的门牌号也是子虚乌有的。
现在三天过去了,林杰还是没有找到有关于王大可的一点消息,而身上的的钱也花光了,这下林杰也不知道下一步该何去何从。他曾经也找过这城的街道派出所,但对方的态度实在让他不敢恭谁,只得做罢。
走在京城的大街上,林杰现在很茫然,对自己的过去和将来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早知道这样还不如听林孟哲的劝,先在他那里多攒点钱,这样也不会搞得像现在这样子被动了。
“招工!”林杰眼睛一亮,突然被前面支在地上的一片告示牌吸引住了。走过去一看是一家新开的酒楼,需要招大量的人手,不管是生手还是熟手都需要,只是生手的薪水吗就很低了。
最后林杰看着上面的招聘职位,厨师自己肯定干不想,想不要不要想,配菜工?如果有人带那几天应该自己就可以上手,只是现在嘛,还是算了吧。服务员?只是上面说只招熟手,自己没经验!门童?好像自己的相貌有眯对不住观众,到时别把客人堵得不想进来就麻烦大了,选来选去,林杰最后在心里比较一下,只有一个合适自己的职位,那就是洗碗工!虽然工资只有六百,但至少包吃包住,对于现在自己的情况只要有口饭吃就足够了,何况还有钱拿?
想到这里林杰就走进了这家还没开业正在装横的食之味酒店!里面人很多,大家都在忙。
“请问你有什么事吗?”刚走进去,就听见一个女孩子的声音说道。
“你们这里是招人吗?”林杰顺着声音的来源看去,是个穿着服务员的姑娘,年纪应该跟自己差不多大。
“是的,你是来应聘的吧?请到三楼的经理室,找王径理就是。”
“谢谢。”林杰礼貌的道。
他径直来到三楼,看到一间房的外面写着径理室,他在外面轻轻的敲了敲门。
“请进!”里面传来一个很好听的声音。
林杰推门而入。
“请问你是王经理吗?”林杰一进去就看到一个穿着一身职业装,头在脑后挽成一个结,在胸口处挂着一块经理的标识牌的女人,说女人是因为林杰分不出她到底有没有结婚,但看年纪应该比自己要大。
“我就是,你有什么事吗?”王径理看着这个年青人,自己好像不认识。
“你们这里还招人吗?”林杰道。
“请问你想应聘什么职位?”王经理道。
“洗碗工,可以吗?”林杰道。
“洗碗工?”王澜微微有点惊讶,要知道这一般都是一些年妇女或是下岗职工干的,像这么一个大小伙子来做洗碗工,王澜确实很诧异。
“是的,可以吗?”林杰急切的道。
“你还了证件吗?”王澜道。
“当然,这是我随身携带的东西。”林杰听到她问自己要征件,以为事有可为,马上把身上的证件递了过“你不是国人?”王澜对于林杰是马来西来人显然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
“是的,我刚来这里没几天,身上的钱都花光,所以……”林杰有点不好意思的道。
“好吧,既然如此我答应你。”王澜道,她是李洁同学,在抗州的食之味做分店径理,这次李洁决定到北来开分店,把前期筹备的事就交给了她,而李洁在这里的店址选好后就匆匆回了抗州,她要到北京分店再次开业时才会过来。
“那我什么时候可以上班?”林杰听到很高兴,这对于他来说不止是一份工作,而是生存下去的途径。
“明天吧,我们这里是包吃包住的,你明天也可以一起把东西带过来,我会给你妥排住的地方。”王澜道。
“今天不行吗?”林杰微微有点失望,今天他可是粒米末进。
“我可能让你今天把你的私人事情办好啊。”王澜道,她是好心,没想到林杰竟然不识好人心。
“我没什么私人事情,马上就可以开工。”林杰道,他知道要不了多长时间就到了晚饭时间,而且京城可比马来西亚要冷得多,林孟哲也从来没有出过国,根本不知道京城竟然有如此之冷,要不是林杰的体质好,换了个人可能早就病倒了,但就算如此,林杰也大感吃不消,天气冷他要消耗的能量也多得多,不吃饱饭哪成?
“好吧,你到下面去找沈冰吧,她是厨房的主管,你以后归她管,我等会就会通知她的。”王澜道。
沈冰人如名字,对谁都有点冷冰冰,看到林杰来找自己,而且在知道他竟然是酒店里新招的洗碗工之后,对他冷冷道:
“你的任务现在是把那榷碗洗干净,而且还得把放碗的架子也全部清洗一遍!”
“好的。”林杰道,像这样规模的酒店不可能需要用到的碗很多,而且洗碗工也不止一个,林杰在走过去的时候就已经看到有两个人在那里干着活。
虽然知道这些人以后可能都会是自己的同事,但林杰虽然并不在行跟别人交流,一到地头拿块海绵沾点清洁剂也就干了起来。
“你是新来的?”正在干活的一名妇女看到林杰一过来就洗着碗,问道。
“是的,我是洗碗工!”林杰笑笑道。
“不会吧,你一个大男人做这个?”此名妇女显然有成为五百只鸭子的潜质,听到林杰竟然是个洗碗工马上很感兴趣的问道。
“别的什么我也不会啊!”林杰实话实说道。
“听你口音你是外地人吧?”
“是的。”林杰道。
“怪不得,我是金,以后你叫我金姐就可以,这位姓林,以后你叫她林姐吧,对了,你叫什么名字?”金姐道。
“我叫林杰!”林杰道,在出来之前林孟哲就叮嘱过他,以后再也不要用林华这个名字,免得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一定要记住现在自己叫林杰。
“那你跟林姐五百年前倒是一家!”金姐笑笑道。
“你是哪里人啊?”金姐很有干刑警的潜力,又问道。
“做事的时候不许谈话!”林杰正要回答,突然听到一个冰冷冷的声音,不用回头就知道是沈冰,而金姐看到沈冰也没有感到难为情,只好低头一笑就干自己的事去这次林杰倒有点感谢这个沈冰,面对着这位妇女们的询问,林杰还真有点难以招架,搞不好到时自己的祖宗八代都要被她问出来,当然,前提得是自己要记得起来。
晚上吃饭就在饭店里由新抬的厨师做的,反正现在所有的人员都基本上招齐了,只等装横一搞完马上就开始营业“食之味的厨师南北都有,会作的菜系也很多,可能也是为了展示自己的厨艺为叹后站住脚打下基础,晚上炒菜时他们都很卖力,做的都是自己的拿手菜,当然只是些家常小菜,但对于林杰每顿在马来西亚基本上都是吃鱼的人来说,吃得差点吞掉了自己的舌头,在别人目瞪口呆的眼光,林杰装完七碗饭后就再也不好意思去装饭了,其实他还可以吃两碗的,但又有什么办法呢,自己一天来可不能让别人认为自己是饭桶,但他不知道饭后已经就有人开始在暗池里叫他七碗了。
林杰没什么行礼,就算有几身衣服也是林孟哲在马来西亚给他准备的,当然是夏装,据林杰现在估计如果一直待在京城那是不可能用得上的,还好自己的签证有一年,在一年之应该可以赚到回家的路费吧?
把自己的东西装在一个小包里后,林杰终于离开了那家没有名字的抬待所回到了食之味,王澜叫他等会跟着其它人一起回去就成,反正饭店里的人只要不是北京户口的酒店里都安排住宿。
………【第三百七十四章做工】………
林杰就这样开始了在食之味的洗碗工生话,每天上午只要十一点钟赶到酒店却可,这个时候一般是酒店的员工自己的吃饭时间,然后马上就开始了正式营业,在厨房的后面稍做准备就要应付服务员带回来了碗筷,一直要忙到差不多三点才能把事情做完,然后又可以休息两个小时的样子,这期间如果有心情还可以到外面去逛逛街,但最晚得五点半就要赶回酒店,然后就是一直忙到十二点,如果生意好可能更晚,只有等酒店打样后他才能回去休息,当然在他下班之前是不允许有任何碗筷没有洗干净的。
还好,他们有三个人,虽然那金姐嘴巴利索,每天只要抓住空隙就要跟他们侃一阵,但做起事来还是风风火火,相反,林杰对于洗碗“领悟”不深,每次洗的量都比她们要少,要不是看在他还算勤快,做事也认真,就算慢点,那金姐跟林姐也不会说他。
金姐叫金梅花,以前是国营职工,现在下岗在家,老公还在上班,她出来做事只是想赚点钱补贴家用,而林姐叫林如花,对于她家里的情况因为她很不谈及自己所以林杰也不清楚,至于自己,二天就被金梅花给摸清了,当得知他竟然是马来西亚人时,金梅花大感惊奇,她告诉林杰,要是早知道他是外国人那根本就不需要来这里,随便到哪具私立学校找份外教,也不用专门上课,只需要陪那些学生们聊聊外语就可以,工次可是这里的十倍以上。
但林杰并不动心,因为他自己知道自己的事,如果自己没有失忆,那无所谓,但现在可以说很多事情都记不起来更不要说跟别人去谈话,到时不被别人取笑就不算了,所以虽然听她讲薪水丰厚,但林杰只能望洋兴叹,再说他现在觉得在食之味也不错,至少每天有吃有喝有地方睡,比他前几天可不知道要强多少倍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