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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道德闯异界-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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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莱特一离开红衣少年脚下,身上压制立刻消失。只听他“啊”的一声大叫,双手乱舞,似乎想对南王说什么,但喉咙咕咕几下,偏生说不出一个字。

    那个老者一闪身从南王背后站了出来,挡在南王面前,右手隔空一抓,一股吸力将阿莱特吸了过去。

    阿莱特眼睛怒睁,愤怒、惊惧、恐慌,甚至还有……哀求,牙齿咬得咯咯直响,喉咙咕咕咕咕,偏生又说不出话。

    南王见到儿子浑身颤抖,双目暴睁,看上去很痛苦的样子,握着儿子血淋淋的手,道:“莱儿,你坚持一下。”南王很清楚这个最得意儿子的实力,阿莱特一身武技已达七级巅峰之境,很快便会突破进入八级,挹娄上下已经很难再找到对手,是以对儿子脱离敌人控制还依然如此痛苦怪异的神情极为不解。

    阿莱特看着南王,眼内恐惧之色愈来愈浓,他双眼圆睁,拼命挣扎,他想通过这些动作来告诉他的父王,这人是个恶魔,父王你快点远离他,离他越远越好,快跑啊,父王,快跑啊,不,不仅要远离恶魔,还要远离儿臣,再晚就迟了……求你了,父王……

    可惜南王并不能很好把握这个儿子的心理,甚至连他的眼神都没有读懂。阿莱特是他的骄傲,他可以放弃南王的尊严,但不能让这骄傲在自己面前被敌国之人肆意践踏,右手食指很隐秘的动了动。

    跟在他身后一直默不声的老者闪身出来,身上绽发出惊人的气势,一圈圈银色气流从脚底涌起来。这股气流在老者身上不停游走,瞬间裹满老者全身。

    斗气。纯正的银色斗气,其中隐隐有金色闪动。

    红衣少年眼睛微微一迷,虽然早已从情报里得知南王府有一个修为很高的武者,本以为是个八级武者,想不到这个糟老头竟还是一个九级强者。看这银色斗气夹杂金色,貌似还是九级巅峰,即将突破到星级。挹娄国内绝对不可能存在这样高手,这样的话事情就要好生思量思量了。

    “年轻人,你能打败阿莱特,真是出乎我的意料。”糟老头说话了,就像一个祥和的长辈,“阿莱特武技修为已达七级巅峰,说是八级也不为过。而你——不过区区七级初阶,你是怎么做到的?”

    红衣少年咂巴一下嘴,很蛋疼这个糟老头说话的语气,所以就对他的话直接无视,小爷上门是为杀人来的,不是来串门的,没空跟你这个糟老头唠家常。

    “看样子你是不准备说了。不管你是如何做到的,也就到此为止了。生命这么美好,却不懂得活着的珍贵,真是可惜。既然你不懂生命的真谛,那就——让我来结束它吧!”老者好像很有文化的说。

    红衣少年没料到这个糟老头子这么罗嗦,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上年纪的老家伙都是这么能扯,要打就打,怎么就那么多话。好在他不准备跟对方在嘴巴上多做纠缠,他准备用拳头解决问题。无论这个糟老头是谁,南王府的结局是没人能够改变的。

    “亲生儿子惨死在自己面前,却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无助的死去,身为父亲,你一定很痛苦很悲愤吧?”红衣少年望着阿托胡邪邪地笑道。

    阿托胡面色大变:“你说什么?”

    红衣少年嘿嘿笑了两下,继续说:“儿子这么年轻就达到高级武者的行列,说明他即勤奋又能吃苦,你在他身上一定花了不少心血吧?”

    阿托胡冷冷道“年轻人,我知道你有一身好本事,不过,南王府不是任你肆意妄为的地方。”

    穿红衣服的年轻人自顾自说道:“有这么一个儿子,我想你一定很骄傲很自豪,嘿嘿,不过,如果这个令你很骄傲很自豪的家伙,突然在你面前自爆而死,血肉四肢溅得到处乱飞,满地都是内脏,这个场景你受不受的了呢?”

    阿托胡又惊又怒,对方的话让他没来由的一阵心惊肉跳,虽然他见过太多的风浪与生死杀伐,仍然从内心深处感到了恐惧,指着他气急败坏地大叫:“杀了他,杀了他,阁老,快杀了他。”

    “怎么,害怕了,恐惧了?”红衣年轻人缓步朝他走去,“别激动,我保证这个画面你会记住一辈子,哦不,你会记住一阵子,因为你没有机会再活一辈子了”,右手在空中撮了一个响指,“血术,爆!”

    “砰”地一声,水瓶坠地跌爆的脆响。

    接着,一阵水点打来,溅到脸上。有一点点痛楚,还有一点点温度。

    红色弥漫了阿托胡的双眼,像飞扬的红色墨汁。阿托胡自然而然地伸手去抹擦,想把溅落在脸上的“水珠”拭去,然后,他就看见自己的那只手莫名其妙的飞起来,就那么不受控制的脱离了他的手腕,那只手翻了几翻,在空中“啪”地一下炸开,像点燃了的炮竹,血和肉就如爆裂之后的碎屑,纷纷撒在周围银卫们身上。

    阿托胡呆了呆,我这是怎么了,刚才那只手真是我的么,为何我感觉不到丝毫的疼痛,还是说这一切都是我的幻觉?他扭过脖子望向儿子,希望阿莱特能告诉他这都是假的,却发现阿莱特已经倒在血泊中,地上红的白的一片。

    阿托胡终于明白了,原来刚才的声音不是来自水瓶爆炸,而是阿莱特的脑袋。

    然而更加诡异的是,阿托胡突然发现自己的脑袋也跳了起来,离身体越来越远,越飞越高,终于在脑袋爆炸前他看到了这一生之中最震撼也是他这一生能看到的最后一幕,不由感叹,烟花,真是灿烂啊!

    只听噗噗扑扑,一连串沉闷如下水管道爆裂的声响,刚刚沾上阿托胡血渍的银卫身体无一例外地爆破开来,鲜血旗花般从肉体里冒出,又向更大的范围溅去。凡是被血碰到的活物,顷刻间就会爆炸,爆炸出来的血肉沾上人,那个人又会爆炸,如此反复循环,周围能站着的人只有三个了。那就是两个人和一条火焰狼。

    “血爆术!是血爆术。”那个叫阁老的老头见鬼似地大喊,一张树根样的老脸异常的扭曲,“你居然将灵魂出卖给了恶魔,啊——”

    阁老正伸手指着少年,不知道从哪个尸体上毫无征兆地飞来一滴血,无巧不巧地正好落到他那根手指上,不由得心头一阵狂跳。

    血爆术不同于尸爆术,尸爆术是通过尸体做媒介,对活物无效;血爆术则是以血液为媒,无论媒介本身是死是活,只要媒介还有血液,这个魔法就是有效的,沾上一点就会爆炸,而且这个魔法尤为变态的是不受时间控制,只有你身上还有血液,这个法术就会一直炸一直炸,炸到你血干为止。当初是谁发明出来这个魔法已经无从考证,据后世无数魔法大师的研究,证实发明这个魔法的百分百不是人类,甚至不能算是生物,大多数魔法大师觉得这个魔法是出自某个邪恶黑暗的不死生物之手,因为只有黑暗生物才如此讨厌血液,也只有黑暗生物才会肆无忌惮地研究活体标本。好这个魔法学起来极为困难,几百年间不见得有一人能够掌握,也幸好如此,否则大陆早就打乱了。

    阁老深明此术之险恶,一见血液沾上了手指,想也不想,左手寒光一闪,一把冒着蓝幽幽寒光的匕首当即把那根手指切了下来,几个纵跃,身形消失在围墙之后。

    堂堂一个九级强者,就这么走了。连句“交代”都没有。

    残阳如血,血如残阳。

    斜辉透过林梢洒落下来,再加上南王府门前满地凌乱的内脏,显得诡异而惨烈。



………【第五章 风雪中的一抹红(求推荐、收藏)】………

    冷风如刀,万里飞雪。

    天地一片肃杀,满山遍野都是银白。几行野兽足迹在雪泥上略显凌乱。

    风要停,雪将住,一行车队由西向东而来,滚动的车轮辗碎道路上的冰雪,却辗不碎天地间的寒意。

    当先一辆豪华马车竖着两面大旗,左面一旗金色打底,绣着一头双翅天马,天马怀抱金盾,头顶皇冠,正是哥萨克帝国国旗;右面旗帜比较简单,只绣了一个大大的“王”字。

    咻地一声,一只寒鸟惊起飞走,越飞越远,最终变成一个黑点消失在山林后面不见。

    车外寒意袭人,车厢内却温暖舒适,一如春天。

    罗斯托克亲王接过身边美人递来的酒杯,将两条长腿在柔软的貂皮上尽量伸直,右手捏了捏美人裸露在外的Ru房,哈哈大笑,昂起头,一饮而尽。

    美人呵气如兰,慵懒的依偎在亲王肩上,见亲王干了杯酒,又替他斟满。

    美酒,美食,美人,这就是哥萨克亲王帝国元帅罗斯托克的幸福生活。

    美人胡姬是一个小国送来的贡品,当日在皇宫初见之时,罗斯托克色与魂授,连着三日去找陛下商讨要塞布防之事,其实是想将胡姬搞上手。罗斯托克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去勾搭,毕竟这些个女人是属国送给陛下的,很有成为皇嫂的可能。哥萨克皇帝对这个兄弟的德行心知肚明,干脆就送给了他,免得天天跑来来聒噪。

    昨晚在陛下皇宫后园小聚,席间见陛下对着满座酒食索然无味,心里一动,便说自己明天去东山猎些野味来给王兄解馋。陛下当即大声说好,还说起了两人以前经常结伴狩猎的情形,脸上充满了回忆,只是现在身份地位都发生了变化,虽然手足情谊未改,但是一国之君需要处理的事情实在太多,不能再跟以前那样随便,言下之意大是嘘唏,本来这种小事罗斯托克随便吩咐几个侍卫就能办到,罗斯托克也想起了兄弟两个以前在一起的快乐时光,还是决定自己亲自出马,一来以示对兄长的情谊,二来在王府确实呆的久了,出来松动松动筋骨。罗斯托克虽然武技修为平庸,但长年精于行军打仗,骑射之术自然不在话下,打些野味娱乐王兄还是没有问题的。

    所以第二天上午就带着手下的亲兵出了帝都,来到东山这片丘陵。

    兵士们盔甲光亮,刀枪如林,情严肃地坐在马背上,盯着周围不敢放松。这些都是长年累月跟他混迹沙场的死士。看这阵势,不像打猎更像是行军打仗。

    队伍在一个雪堆前面停了下来。当先一个头目模样的亲兵勒住缰绳,手一挥,十几个亲兵迅速翻下马背,分散进入这片丘陵,又有一批亲兵披坚执锐紧紧守护在马车四周,其他的士兵按兵不动。

    没过多久,第一批士兵返回报告情况。亲兵头目这才从马上跳下来,拉开车门,恭恭敬敬地道:“请大帅下车。”

    罗斯托克给胡姬披上狐裘,安慰她在车里安心候着,一条腿站在雪里,另一条踏住踏板,哈哈笑道“打个猎罢了,又不是打仗,用不着这么小心。”

    亲兵头目看着罗斯托克目不斜视地说:“属下职责所在,不敢马虎。”从手下手里接过弓箭,转身交到亲王手里,“百丈外发现兽迹,属下已经派人上去围堵了。”

    罗斯托克道:“什么猎物?”

    “是头雪羊。”

    罗斯托克两眼放光,笑道:“有日子没吃雪羊了。”长剑一指,“为了帝国。”

    一干亲兵举起刀枪跟着大喊:“为了帝国。”

    这是他打仗冲锋喊惯的口号。

    罗斯托克喊完这句才想起这次不是两军对垒而是打猎,好在这些亲兵侍卫也们没人敢取笑他,倒是跟着一块大喊起来,罗斯托克不好意思地收起长剑,搔搔头皮,心想本来打猎就是为了陛下,陛下就是帝国,我这么喊好像也没有喊错。为了彻底掩饰自己的尴尬,大声喊了句“出发”。亲兵们拥着他一路向围猎地点疾行。

    接连翻越两座雪丘,前方是有一大片茂盛的雪松林,一棵棵雪松笔直的指向天空,犹如放哨的卫兵。果见十来个士兵顶着风雪,正在全力堵截一只雪羊。那只雪羊在士兵们大声呼喝拦截之下,惊慌非常,知道自己的羊命即将保不住了,甩开四蹄左突右冲,别看雪羊块头很大,只比军马小一号,速度却是很快,力气也不弱,好几次就要突破士兵的包围。好在士兵久经战阵,这些围堵截杀的事都无比精通熟练,再说如果让王知道他们连一只畜生都应付不来,那以后也别指望跟着王上阵杀敌了。

    罗斯托克搭上一支羽箭,弦拉满月,手一松,嗖地一声,箭簇射中雪羊咽喉。雪羊下喉中箭,呼吸窒息,身子开始摇晃起来,却始终不肯到下,竟然拼尽余力向罗斯托克撞来。罗斯托克又是一支羽箭射过去,正中心脏部位,雪羊应箭倒地,四肢抽搐几下,十有八九是活不成了。

    众兵士见大帅发威,举起刀枪大声叫好。

    猎了一只雪羊,罗斯托克自然高兴,哈哈大笑,向着雪羊跌倒的地方走去,“雪羊肉鲜味美,是道下酒好菜。本帅代陛下赏你们。”

    亲卫们大喜,“谢大帅。”

    正在这个时候异变突生,只见一只全身火红的野兽闪电般从一株雪松后面冲了过来,一下子就窜到雪羊身边,用利牙咬住雪羊脖子,瞅准那些侍卫中间空挡,又呼哧呼哧的跑远了。那个全身火红的野兽冲出来的速度实在太快,一干人等反应不及,居然就这么让它得手了。

    眼见到手的猎物竟被一头畜生给抢了,众亲卫无不大怒,罗斯托克也哭笑不得,“这个畜生,速度到快的很,”恶狠狠地道:“敢跟本帅抢食,本帅定要生不如死。”

    那只火焰狼叼了一只和自身体重仿佛的雪羊,速度自然没有原先那般快捷,一身红色皮毛在雪地里异常显眼,很快就让那些亲卫追近,呼叫连连,齐声大喊,纷纷向那道红影投掷刀枪。

    火焰狼好像知道身处险境,四肢狂蹬,雪泥飞溅,红色身影越来越远。亲卫眼见追逐不上,正准备放弃,那团红色却停下来趴在雪里大口大口的喘息。

    亲卫一见火焰狼力有不继,大喊一声,左右包抄,重又追了上去。

    火焰狼眯着两只大眼,等到追兵逼的近了,扑簌簌的抖落身上的积雪,叼住猎物,这次它不再直线奔走,而是带着追兵在松林里绕起圈子。

    罗斯托克带出来的亲卫个个身手矫健,武技不俗,但火焰狼动作十分灵活,不是围着雪松打转,就是将追兵引到被积雪掩盖的沟壑里,有不少亲卫都陷进去了,沟壑里积雪足有两人多高,掉进去没有生命之忧,一时三刻想爬出来却也不易。几十个手好奈何不了一个畜生,都觉脸面无光,回去难免要被耻笑了。

    胡姬一人独自留在车里,听着远远传来的追捕之声,有些不耐烦,刚刚拉开车厢,只见面前站着一个身穿红色长袍的年轻人,半张脸藏在衣帽里。年轻人肩上落了厚厚一层积雪,眉毛结霜,显然已经到来很久。胡姬相信,她从未在亲王身边见过这个人,对着红衣青年冰冷的眼神,胡姬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得厉害,正要张口呼救,一把明晃晃的匕首已经插入她的心窝。

    红衣青年随手塞把雪在她嘴里,堵住女人临死之际的呼喊,目光穿过茫茫白雪,停留在远处那条火红的身影上,冷冷一笑,拉上车门,紧了紧衣帽,用几不可闻的声音说道:“还剩四十三个。”



………【第六章 终相见】………

    罗斯托克郊猎遇险身亡,所带亲卫无一生还,消息很快传入宫中。哥萨克皇室震惊,朝野震动,国王陛下雷霆震怒,当场砸烂两张书案三张长几,又砍了几个负责京畿守卫的官员与军情部一些相关人员的脑袋,下令全城搜捕,全国通缉可疑人员。

    一时间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一些外来人口遭到严厉盘查,入境商贩纷纷遭殃,朝中某些大佬趁机出手,党同伐异,攻讦对立派系,冤假错案连续不断,军队朝野都有波及,争权夺利进行的如火如荼。一夜之间,监狱人满为患。

    作为始作俑者,多兰自然不会知道他一次报复行动竟然引来哥萨克帝国朝廷和军队斗争的加剧,纵使他知道自己的杰作也不会再回去添火浇油,多半会巴不得对方越乱越好,最好能分崩离析,一蹶不振。此时,这个被四处搜捕的通缉犯已经在大夏国都的一个小酒馆里对灯小酌。

    酒馆里一灯如豆,光线昏涩。

    这个小酒馆就在萧府后墙之外,与萧府只有一墙之隔,正对萧府一个狭仄小门。巷子里积水成泽,泥弄难行,垃圾成堆无人清理,平日鲜有人来。酒馆只有他一个客人,显得冷清非常。

    一个红衣青年坐在角落里望着油灯怔怔出神,一条火焰狼趴在他脚边,不时用头去蹭他衣摆。

    掌柜是个头发斑白的老头,端上淡酒送来牛肉盐豆之后,径自回到后面睡觉去了,也不管他。巷子里偶尔传来几声流浪狗的低吠。

    ……

    自从萧远山夫妇相继过世之后,大将军生前荣宠不在,萧家三兄弟饱受大将军旧怨排挤,在军中地位不高,若不是大将军原先旧部刻意维护,恐怕极难立足军中,萧家家道中落已经无可挽回,凭萧破天三兄弟能力,想要重振家业再现往日盛况,只怕千难万难。

    大夏国主虽非昏君,但是也不是明君,加上年迈体衰,几个皇子明争暗斗,拉拢朝臣,周边强敌环肆,大夏能走到哪一步委实难料,萧氏三兄弟无依无靠,在军中有个职位已是不易,想要再进一步,除非投靠某个皇子,获得其背后势力的支持。萧氏三兄弟一个个毫无城府,哪里懂得权力斗争,勾心斗角,又得大将军部将暗中提点,要他们明哲保身,不要沾惹宫中是非,对几个皇子抛来的橄榄枝都装做不懂,所以现在仍是低级将校身份。萧老爷子几年前不知道所踪,萧家祖业势弊,否则凭借他在军中威望,萧家三兄弟断不会这般辛苦。

    两日后是萧氏夫妇周年祭辰,大将军去世九年,萧夫人去世八年,那三个家伙无论如何都会回来扫祭一番的吧,想起以前每个月勒索他们三个零用钱,害的兄弟三人去偷夫人金币当零花钱,结果被夫人爆捶的情形,红衣青年嘴角微翘,露出开心的笑容,抿了口酒,连日来的郁闷一扫而光。

    萧破天终于在日落之时带着萧破云和萧破海赶回到国度,一路飞马疾驰,顾不得仆仆风尘,连夜进宫面见大夏国王,要求明日拜谒皇陵。

    当年萧远山战死沙场,景帝刘祜念其军功,把他葬在淳州皇陵,恩遇之深,无人能出其右,一年后夫人过世,身为诰命夫人,理应与大将军合葬,却被朝中群臣极力阻拦。将军功高盖世,身为大夏擎天支柱,陪葬皇陵众臣不敢劝阻,萧夫人虽是诰命却无寸功,于国不合,不料景帝刘祜力排众议,居然准了,由此可见萧远山在刘祜心中地位。景帝一生平庸,这成了刘祜一生中最大的亮点。

    刘祜当即准奏,并命二皇子鲁王主持拜祭一事,萧家三兄弟拜谢皇恩,辞别皇上,自有内侍带领他们去偏殿就寝。

    第二天上午,鲁王遣了一名内侍前来相招,三人盥洗沐浴完毕,跟在那名内侍身后,来到武德门前。鲁王正站在武德门前等候。

    萧氏三兄弟到辇驾跟前见礼,二皇子自然免不了虚情假意的客套一番。

    大夏国皇陵位于河淳州西北三十公里处的红霞山腹地,界于帝都、淳州之间。东距帝都八十余里。陵园修建行宫建筑三百多座。里面埋着太祖、高祖、太宗、高宗和良帝五个皇帝,再加再加上太祖老婆、太高祖老婆、太宗老婆等等两百位皇后嫔妃。不仅占地大,环境也美,群山环抱,碧波荡漾,树木葱茏。皇陵四面环山,是个方圆四十余里的小盆地,红霞山正中一峰突起,东西两侧山峰低下,构成一面扇形红霞山脚下,绿树丛中,殿台楼阁若隐若现,金黄碧绿的琉璃瓦顶闪烁着迷人的豪光。到了秋天,漫山遍野都是红枫,端的是块风水宝地,难怪历代大夏国主死了都要占据这里。

    守陵禁军早得了皇帝手谕,见鲁王出示金牌便放行了。

    萧远山陵墓位于景帝墓左首,刘祜现在身体状况大不如前,虽然没死,但陵墓早在数年之前就建成了,景帝陵当然要比萧远山的陵大很多,看两陵的样子,刘祜是准备死后带着萧远山在地下继续征战。

    让人觉得意外的是,碑前青石街上摆了一束鲜花,鲜花旁边放着一坛酒和两只杯子,显然有人在他们来之前草草祭拜过了。众人只当是守陵军卒所为,都不以为意。

    祭陵官员不待鲁王吩咐,已将香案烛台等一切物品摒挡妥当,然后白衣祭祀口中念念有词,祭奠开始。

    待白衣祭祀施法完毕,鲁王上前一步,按照事前准备好的祭词,生动形象的回忆了萧远山的戎马生涯,从萧远山第一次披上铠甲到血洒沙场魂归黑白,一生中对大夏国做了多少贡献,立了多少战功,英魂虽逝,大夏国永远不忘英雄等等,之后又将萧夫人如何贤德淑惠,如何贤良有德,相夫教子,为大夏国培育了三个少年将军,总之什么好听说什么。

    鲁王站在墓前,声情并茂的祭词毫无新意,甚至听不出有一丝诚意,身后萧家三兄弟悲痛欲绝,跪在石阶上泣不成声,想来这几年来的艰辛委屈都在这一刻发泄出来。

    鲁王伸手相扶,托起三人,伤心地说:“大将军为国捐躯,正是他生平志向。三位少将军请勿太过悲痛,想必大将军九泉有知,也不愿见你们如此。”

    这时远处有人接口道:“是啊。三位将军年少英雄,理应继承大将军遗志,为国效力,建立不世功勋。”

    话落,一行人施施然朝这边走来。

    见到走在最前面那人,鲁王面色不善,“四弟,你怎么来了。”

    简王微微一笑,对萧远山墓碑拱拱手,说道:“大将军为国为民,有大功于社稷,今日是将军祭辰,本王理应前来拜祭。”心想我若不来,岂非正合你的心意。

    鲁王对萧破天三等人的招揽之词无法宣之于口,郁闷极了,心中暗恨,既然不让我趁心如意,你也别想好过。

    鲁王简王都明白这次谁都卖不了好,只得另寻机会,不过萧家兄弟近几年一直呆在军营,平常很少回京,自己手中并无军权,想进军营都难,唯一能依仗的便是怀王手里的守陵禁军。

    对于两位皇子殿下的心思,萧家兄弟怎么能不知道,几位皇子为夺皇储之位,争斗已久,同时面对两人,他们可不敢随便接话,以免授人以柄。父亲殁于战场之上,自家兄弟已成无根之萍,不能轻易选择阵营,虽然最终必须站在某一方,可绝非现在,局面没有清楚之时假装懵懂就是最好的站队,而自己兄弟三人在军中无名无望,根本不值得下力气拉拢,父亲部将大多念旧,对自家兄弟颇多关照,他们看中的是父亲留下的人脉啊。这才是对方拉拢的根本原因。

    再次招拢无望,鲁王仍不放弃,笑道:“归途寂寞,三位少将军是否要随本王一同返回帝都,也好为本王讲些军营趣事。”

    萧破天小心翼翼的说:“我和两位弟弟要在父亲母亲面前陪满十二个时辰,以慰思念之苦,只好辜负鲁王殿下一番美意了。”

    鲁王道:“三位将军孝心可感日月,是本王鲁莽了。还请三位将军不要见怪。”

    萧破天忙说:“不敢。”

    这时,简王才半开玩笑的说:“既然如此,本王也不便多扰了。明日我在一笑楼设宴,三位将军赏个脸吧!”说着,撇了鲁王一眼。一笑楼是鲁王私人的产业。

    瞧见鲁王紧张的样子,萧破天苦着脸道:“殿下还是不要为难我等了,军法无情,如果明日我去一笑楼吃酒,后天我们就要吃军棍啦!”

    简王哈哈大笑,道:“那好,喝酒总有机会的,下次我们再‘一醉解千愁,醉死胜封侯’。”说完,瞥了一眼鲁王,带着简王府的随从笑吟吟地走了。

    鲁王见萧破天没答应赴宴,心里稍宽,借口回宫复旨,带着祭祀内侍返回宫中复旨意去了。

    多兰躲在旁边一棵大树上,从始至终见萧破天对答的滴水不漏,为人又坚毅沉稳,不复从前嚣张跋扈模样,隐隐有萧远山当年风范,变化之大,让人颇觉意外。看来几年军旅生涯终于把他们磨练出来了,行为举止沉稳不少,想来是压力颇大的缘故,由衷得为他们感到高兴。

    见不相干的人都走光了,抱着小红从树上一跃而下,快如闪电拍了三人一下,大叫:“喂——”

    萧家兄弟大骇,见到那人相貌,一起惊叫:“小——四——。”



………【第七章 各有心酸(1更,求推荐)】………

    (新的一周,今天保底七千字)

    萧破天破口就骂:“你小子这些年都躲哪去了,你都不知道我们有多担心你。自从你被刺客掠走,父亲派人四处找你都没有线索,后来夷娄大军犯边,我跟从父叔北上御敌,找你的事情就搁置起来,直到父亲和叔叔相继战死,家族的势力在那一战全都损失光了,我们也没有能力继续去找你。”说到此处,神情不由黯然,责怪道:“我说,你不会是因为这些年我们没有找你,你故意不肯回来吧!”

    多兰觉得鼻腔里有些酸酸的,微微吸了吸鼻子,强笑着说:“怎么会呢,你们带我这么好,我也时刻想着回来的,只是我给那个刺客下了一种奇怪禁制,魔法斗气全都使不出来,又被卖到遥远的西方给一户人家做童工,做了八九年的免费劳力才赚回赎身的钱,那个时候年纪尚小,那里记得回来的路啊,我一得自由,就按着模糊的记忆,一路吃尽千辛万苦茹毛饮血拼了小命才能回到这里。”多兰撒了个小小的谎。

    萧破天长长吁了口气,拍拍胸脯道:“你不怪我们就好,半年前小红突然消失了,我紧张的要命,现在看见它和你在一起,我就放心了。你不知道,小红这些年每天都会在门口等你回来,说实话,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忠心的魔兽。”

    多兰叹道:“也许冥冥之中自由天意吧,三个月前我在极西之地碰到小红,当时我也非常吃惊,如果不是它带路,我想我不会这么快就回来。”说着,温柔地摸摸小红的脑袋。

    小红瞪大眼睛望着主人,满眼鄙夷,似乎在嘲笑说,谎能让你撒成这样,我不得不佩服了。

    多兰这才真的感到惊讶,心说这家伙不会通灵了吧,居然能听懂人类对话,幸好你不会开口,要不岂不当面揭穿我么。

    萧破天道:“我们能够再次相见,本来应该高兴才对,只是你也知道,萧家已经败落凋敝了,我们又有军职在身,这次回来拜祭双亲和叔叔,只得了三日期限……”

    多兰点头道:“你们继承将军遗志投身军营,我真心为你们高兴,将军带我犹如亲生,恨之恨他身亡那日我没能陪伴身边……”说道这里,已经泣不成声,双膝跪下,久久不肯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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