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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大领主 BY 来自远方-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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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习惯是个可怕的东西吗?
  嗤笑一声,宋默也不知道是不是该表扬一下自己强悍的适应能力。不过习惯了总比一被对方碰,就鸡皮疙瘩掉满地要好很多吧?
  说白了,他现在就是个全凭自己打拼的泥腿子,什么贵族啊领主啊那都是虚的,钱赚得再多,没有强横的实力,也早晚会被像黑炎那样的家伙抢走。
  自力更生,借势,两者并不矛盾。瑞斯的确是喜欢他,不管这份喜欢背后掩藏着什么样的目的,宋默只需要知道,自己偶尔能往这座高得看不到顶峰的山上靠一靠,就万事大吉了。
  至于这座山什么时候会跑掉,那不是宋默现在关心的事情。不过,该给的好处,还是要给的,何况这是个美人,自己也算不上吃亏。
  “瑞斯。”宋默单手搭在瑞斯的肩膀上,抬起头,笑得眯起了眼睛,长长的睫毛遮去了双眼中的情绪,“今天,你可以留在这里。”
  留在这里?
  瑞斯有瞬间的怔忪,会是他想的那个意思吗?要是误会了……
  宋默的手沿着瑞斯的肩膀滑过,搂住了他的脖子,嘴唇贴上了瑞斯的下巴,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带着每个男人都心知肚明的暗示。
  眼前的喉结开始上下滚动,可以听到吞咽口水的声音。
  宋默笑了。
  膝弯被有力的手臂穿过,瞬间腾空,整个人被瑞斯横抱起来,“亲爱的,话说出口,就不能反悔了哦?”
  海蓝色的双眼紧盯着他,深得仿佛看不到底。
  宋默双臂揽住了瑞斯,侧过头,咬了一下瑞斯的耳朵,“我说的话,从来不会反悔。”
  下一刻,宋默被瑞斯放到了床上,像是在摆放一件易碎的瓷器,小心,谨慎,动作中带着让人心动的细致,双眼中却燃烧着几乎可以吞噬一切的火焰。
  宋默突然感到有一丝后悔,他是不是不该这么挑拨他?
  不过……算了。
  他也是个二十出头的健康青年,不可能一辈子和自己的右手相亲相爱。不就是那啥啥吗?爷们不怕!
  想到这里,宋默眼中燃起了熊熊斗志,再说,谁压谁,还不一定呢!
  瑞斯单手撑在床头,俯下身,带着灼热气息的吻,落在宋默的额头,滑过脸颊,留在红润的唇边厮摩。大手沿着衣襟的下摆探入,有些冰凉,带起了一阵阵的颤栗与酥麻。
  宋默忍不住仰起头,脖颈拉出了一条弧度优美的曲线,喉结立刻被雪白的牙齿咬住,血红的唇用力的吸…吮,留下了一个玫瑰色的灼眼印记。
  “嘶……”
  宋默疼得吸了一口气,属狗的吗?!举起拳头捶在了瑞斯的肩膀上,“不许咬我!翻脸了啊!”
  瑞斯轻笑一声,安抚的舔了舔被他留下牙印的肌肤,修长的手指掐在宋默的腰际,宋默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想要笑,却被堵住了嘴唇,麻痒的触感,逐渐转化为一种让人心痒难耐的热流,从被触摸的肌肤,渗入了血液,骨髓。
  有些轻飘飘的……
  宋默眨眨眼,试图让自己清醒一些,可身上的热流,却再度让他的视线陷入了迷茫。耳边只能听到如大提琴般低沉优雅的低喃,带着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魅惑,流入他的四肢百骸。
  “宋默格里兰……”鲜红的唇终于放过了他的脖颈,却落在了精致的锁骨之上,上衣的扣子被一粒粒解开,灵巧的手指,就像是在拆一件等待许久的礼物,妖艳的面孔,也染上了一层氤氲。
  被一个男人压着,似乎不像自己想的那么难以接受,……
  宋默脑子里突然闪过这句话,脸马上开始发烫,如果头顶有面镜子,他肯定会看到自己红得仿佛要滴血的面孔,然后忍不住一头撞到床柱上,昏倒了事。
  瑞斯的动作很温柔,温柔得让宋默觉得可怕。他倒宁可他粗鲁一些,至少,这会让他的意识清醒点。
  被一个男人在床上弄得昏头昏脑,不知今夕是何夕,实在太特马地丢人了!更何况,连重点都没进……想到重点,宋默心头顿时一群神兽跑过,重点什么的,他压根不该想啊!
  感到宋默的僵硬,瑞斯停下了动作,支起上身,黑色的长袍从肩头滑落,露出了一片白皙细腻的肌肤,宋默的视线控制不住的沿着那片白皙下滑,定在了那一点樱红之上……
  看着看着,两管鼻血,顺着鼻孔,缓缓流下……之前的旖旎气氛立刻伴着鼻血随风飘散了。
  瑞斯:“……”
  宋默:“……”
  僵硬片刻,宋默一把拉过床单把头罩上,他没脸见人了!
  亲都亲了,摸也摸了,马上就要上三垒了,他竟然流鼻血了!特马地跑到床上来流鼻血,他还能再没出息点吗?再说又不是没看过,他现在这样激动是为哪般啊?!
  该说他反射弧过长还是反应异于常人?
  宋默埋在床单里装鸵鸟,瑞斯双膝跪在宋默身体两侧,单臂支着身体,另一只手拉了拉宋默蒙头的床单,没拉开,再拉一拉,还是没拉开。
  宋默是铁了心的不出来。
  瑞斯沉默了一会,突然单手搭在额头上,笑出了声音。
  听到笑声,宋默刷的掀开床单,“笑个X的笑!老子是初哥,太激动了不行吗?!”
  瑞斯的笑声更大了,身体笑得打颤,控制不住的倒在了宋默的身上,用力的亲了宋默一口,“亲爱的,你真是太招人喜欢了。”
  “我去&#^&&!”
  宋默又爆了句粗口,干脆往床上一躺,床单一卷,成个了蚕蛹。
  “亲爱的,不做了?”
  “做你个大头鬼!”现在还能做下去的,那是神,不是人。
  瑞斯还想说什么,房门却突然被敲响了,管家老约翰的声音从门外传来,“领主大人,出事了!“
  出事了?
  宋默马上起身,穿上外套,拉开房门,“出什么事了?”
  老约翰目不斜视,尽量把还躺在床上衣衫不整的男人当做空气,“加兰德送给您的皮皮兽,从笼子里跑了出来,袭击了土豆田!”
  皮皮兽袭击了土豆田?
  那些圆得像个球,他说要吃,却砍崩了三把菜刀,压根没吃成的小家伙?
  这些球,袭击了土豆?宋默怎么想,都觉得是天方夜谭。可管家言之凿凿,宋默也不觉得他会和自己开这样的玩笑。宋默立刻和管家赶到了土豆田边,那里已经围了一圈人,金色骑士艾尔特又张开了乌龟壳,挡在了众人跟前。仔细看看,哈洛德等人也在田边,甚至还有几个魔族!
  前教会人士和魔族一起和平共处围观土豆田?
  这场景,无论怎么看,都让人感到惊悚。
  走到近前,众人自动让开了一条道,让宋默能清楚看到田里正在发生的事情。
  只见十几个肉滚滚的白色团子,像是蹦蹦球似的跳上跳下,左冲右突,连踢带撞,将一个个炮弹似的土豆踢到田边,而且还不乱踢,只认准了一个地方,不大一会,土豆已经堆成了小山。
  土豆还不到收获的时间,攻击只维持了不长的时间,皮皮兽们似乎也觉得差不多了,蹦跳着来到了土豆堆成的小山边,一只抱着一个比它们脑袋还大的土豆,吭哧吭哧啃了起来。
  全场无语。
  宋默转过头,看向老约翰:“管家,加兰德说,皮皮兽是温驯娇弱的动物吧?”
  “是的。”
  那现在,是怎么回事?号称全光明大陆最温顺娇弱的动物,竟然旁若无人的袭击了让野猪望而却步的狂暴土豆田?
  谁来告诉他,到底是加兰德欺骗了他,还是格里兰的风水太好?或者他该庆幸这些圆球不是食肉动物?
  
  86、第八十六章 。。。

  皮皮兽的食量和它们突然发飙的举动一样惊人。一个比它们头还大的土豆转眼间就进了肚子。吃饱后的皮皮兽打了个饱嗝;恢复了温驯;却再没人认为他们娇弱。
  狂暴土豆都能踹;娇弱个头!
  皮皮兽们全都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体型大了一圈,肚子圆滚滚的;四条小短腿几乎碰不到地面。
  宋默壮了状胆子,走上前拎起了一只;白色的团子乖巧的蹭了蹭他的掌心。宋默嘴角抽了抽,他怎么觉得,这些家伙不只是脾气变了;连智商都上了一个台阶,不再傻乎乎的只知道COS毛绒玩具,学会卖萌撒娇了?
  “领主大人,该怎么处置它们?”
  领民们已经把皮皮兽都抓了起来,在格里兰人眼里,无论动物还是植物,都只分为能吃和不能吃的。皮皮兽显然归于后者。既不能吃,又糟蹋了他们的土豆田,最好的办法,就是挖坑埋掉做肥料!
  “怎么处置啊?”宋默看着手里的皮皮兽,又看看还堆在一旁的土豆,眼珠转了转,“在土豆田边扎个篱笆,把它们都养在那里。”
  “领主大人,它们吃了我们的土豆!”
  “没关系,不就是几个土豆吗?没看它们收的比吃的更多?”
  宋默把皮皮兽抱在怀里,圆滚滚的家伙似乎也感受到了其他人对自己的敌意,缩了缩脑袋,耳朵耷拉了下来。一副委屈的小模样,却丝毫引不起格里兰人任何的同情心。
  撒娇无用,卖萌无用!
  糟蹋了他们的粮食,就要付出代价!
  “按照我说的做。”宋默拍拍皮皮兽的脑袋,“让老怀特和他的孙子照顾它们,看看它们的食量到底是多少,差不多的话,就养着它们吧。说不定下次收土豆的时候,能帮上忙。就算帮不了忙,一只也能卖上几百金币,杀掉了多可惜。”说罢,举起了皮皮兽,看着那双圆滚滚的大眼睛,一呲牙,露出了一个狰狞的笑, “对吧,宝贝,你不想被扒皮吃肉吧?菜刀砍不动你,大不了连皮带肉一起炖,炖不熟还可以烤,叫花鸡的做法我可是记得牢牢的,叫花皮皮兽,似乎也不错。”一边说,一边舔了舔嘴角,一副馋涎欲滴的样子。
  皮皮兽听不懂宋默的话,却不妨碍他感受到宋默的威胁,只能发挥自身优势,继续对宋默撒娇卖萌。宋默没办法,人总不能和一只听不懂话的胖球较劲。摸摸皮皮兽的肚子,估计短时间内这些家伙也不会再“兴风作浪”了。
  “暂时先这样吧。”
  老怀特带着孙子和其他几个半大孩子,在距离土豆田两百米左右的地方圈了一小块地,围了一圈篱笆。里面撒上干草,皮皮兽都被养在了这里。不像之前的笼子那么逼仄,也不会让这些家伙跑掉。
  皮皮兽们都很乖巧,自动自觉的排着队走进了篱笆。虽然更像是滚的……它们吃得实在是太多了,走在地上活脱脱就是一个球。
  安置好了皮皮兽,负责看守土豆田的领民开始清点被皮皮兽堆到田边的土豆,将土豆捡起放到筐里,路过篱笆,看着里面的十几个圆球,或许领主大人说的对,留着这些皮皮兽,应该能帮上忙。
  将土豆收进仓库,格里兰人对皮皮兽的态度缓和不少,尤其是孩子们,他们对可爱的家伙一向没有太大的抵抗力,哪怕大部分小家伙跑到篱笆边看着这些肉团,嘴里嘀咕的都是:“真胖啊,应该很多肉,很好吃吧……”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宋默没有再更多关注皮皮兽和土豆田的问题。
  加兰德传来消息,各地的销售点已经确定,店铺也陆续找好了,宋默建议的广告也打了出去。前期的投入让矮人有些肉痛,不过效果十分显著。一些供货商以及小商队,已经开始和加兰德商队接洽。甚至有当地的一些贵族在看到加兰德打出的广告后,对此表示出了浓厚的兴趣。
  这些在宋默意料中的事情,却让加兰德喜出望外。矮人表示,他还是第一次和贵族老爷当面谈生意。以往接待矮人的,顶天是个管事而已。
  宋默看完加兰德的信,郁闷的问自己的管家,“难道我不是贵族吗?”
  老约翰:“……您的确是个贵族。”
  “回答这个问题需要考虑这么长时间吗?”
  “……”
  “算了,当我没问。”
  被加兰德和管家老约翰双重打击过后,宋默化悲愤为力量,全身心的投入到了伟大的教育事业当中。
  在地下城堡里工作的人,每次路过,都能看到领主和地精侏儒们,人手一本小册子,在房间里举着册子,喊着口号,开始是领主喊一句,大家喊一句,接着就是领主和大家一起喊,喊到最后,绿皮的地精都喊成了红皮,红皮的地精在大家羡慕的目光中,被领主好一顿表扬,掌声顿时响起,整个场面颇为壮观。不说房间里的人,就连路过的人,都能感受到那种火热的气氛,激昂的斗志,以及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顽强精神!
  这种热火朝天的势头让瑞斯和杰里斯都感到好奇,在好奇的听完一节“培训课”之后,两人不约而同的产生了一个想法,这真的不是在宣扬某个宗教的教义吗?
  事实上,宋某人的培训课,已经不是宗教能够HOLD住的了,就算光明大主教到场,也只能甘拜下风。估计只有地球某XX组织,或者某X…教组织,才有可能拼一拼了……
  “砍价不要紧,挑剔没关系,顾客是上帝,上帝有金币!”,“
  红色封皮的销售小册子地精侏儒人手一本,二十字的销售箴言就写在小册子的第一页。虽然字体不太好看,却让所有捧着小册子的人奉为真理。这本由宋默格里兰亲自撰写的小册子,被地精和侏儒共同命名为“红宝书”。
  听到这三个字,宋默立时汗如雨下。
  册子可以有,“红宝书”什么的,真的不能有!
  除此之外,还有件事让宋默十分介怀,杰里斯听完他的培训课之后,就没了兴趣,瑞斯却把他召唤来的五十个魔族,都塞进了课堂里。
  宋默站在临时搭建的讲台上,握着教鞭,看着下面整齐排排坐的五十个黑斗篷,额头冒起一排青筋。
  特马地插班插得这么嚣张,经过他的同意了吗?!
  特马地插班倒是可以,学费交了吗?!
  特马地不交学费就想旁听,有那么好的事情吗?!
  特马地光明大陆可没有九年义务制教育!
  靠之,当他宋某人好欺负吗?!
  “梅尔斯大人说,他和领主大人您都已经是这样那样的关系了,完全是一家人了,就不需要计较那么多了。”
  噼啪一声,宋默的理智彻底断弦了。
  关系你妹!一家人你大爷!
  宋默甩掉教鞭扛起步枪,头顶冒火,气冲冲的去找某个魔族算账了。几分钟后,地下城堡里传出了一阵爆豆似的枪声,课堂里的众人等了一会,见枪声没有停止的迹象,作为“班长”的乔比斯咳嗽一声,走上讲台,高举“红宝书”,大声说道:“领主大人暂时不会回来,来,大家先一起喊喊口号清清嗓子吧!”
  地精侏儒再度群情激昂,第一次听课的魔族们面面相觑,他们产生了和瑞斯一样的疑惑,这真的不是某个新兴的教派组织吗?
  在培训期间,宋默特地抽时间为自己的杂牌军进行了换装。
  既然要做,就要做到最好。在换装这件事上,宋默难得大方了一回。矮人兄弟根据他的要求为男人们量身打造了盔甲,比起钢片似的铠甲,更加轻便,样子也很漂亮,防护能力更是一流。除了盔甲,宋默还特地“设计”了一整套军装,上衣长裤武装带军靴全齐了,连大檐帽都画了出来。宋默对自己画出来的军装样式十分满意,旁人却看得一头雾水,第一次看到大檐帽的哈洛德和图罗问了同样的问题:“这是什么?是为了搏斗中用来戳敌人脑袋吗?”
  宋默:“……”
  本地土著的审美观彻底打击了宋大领主的积极性,但却没让他打消把军装做出来的念头。只是在布料上犯了难。加兰德的到来为他解决了难题,夏多的绿萝布,成为了最好的选择。堆在仓库里的野猪皮是最好的武装带制作材料,手掌宽的皮带,加上特别设计的枪套和子弹袋,成品的上身效果好的超乎宋默的想象。
  军装本来就是为了彰显男人们的威武和气势,穿在身高够高,肌肉够棒的壮汉们身上,更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看着腰板挺直,扛枪列队的男人们,宋默激动得想蹦高,轻骑兵弱爆了,重骑兵算个鸟,老子这才叫新时代的军队!军队中的精英!精英中的原子弹!
  男人们对身上的军装也十分满意,几年难得穿一套新衣服,领主大人连鞋子腰带都给发,还不要钱,真是好人啊!
 
  87、第八十七章 。。。

  一个月的时间转瞬即逝。
  受过培训的地精和侏儒对宋默的忠诚度再度提高五十个百分点;虽说宋大领主没打算搞个人崇拜什么的;但人品太好;没办法啊。人家硬要崇拜他;总不能拽着领子说:“不许崇拜老子,否则老子咬你”吧?
  距离出发的日子还有五天;宋默在城堡里举行了一场晚宴。大盘的猪肉炖土豆,玉米炖排骨的香味;四处飘散。各种炸烤出来的小吃金黄酥脆。新酿制的葡萄酒被摆了出来,虽然葡萄酒配炖菜有些不伦不类,就像是古色古香的房间里硬要摆上一座断臂维纳斯或没穿衣服的大卫;可对格里兰人来说,有吃有喝就万岁。
  精灵和魔族都参加了晚宴,只是和格里兰人仍有些格格不入。
  杰里斯端了一杯葡萄酒,静静的靠墙站在角落,一言不发。自从看过宋默山寨的灵魂之水后,精灵就变得沉默下来,翠绿色的眼中时常闪过复杂的光芒。每次杰里斯的目光落在他身上,都会让他感到芒刺在背。但宋默最近一直很忙,没时间去关注杰里斯到底在想些什么,事实上,宋默也没打算给自己找太多的麻烦。只是左手背上的花纹却在时刻提醒他,他和这个金发精灵还有契约存在,他还欠这个精灵一个不小的人情。
  “伤脑筋。”
  宋默摸摸鼻子,刻意将视线从杰里斯的身上转开。他不转开也不行,另一双海蓝色的眼睛,几乎要把他射穿了。
  只是看看而已,用的着吗?!
  宋默回头瞪了瑞斯一眼,瑞斯朝他举起酒杯示意一下,轻轻舔过红唇,继续用目光明目张胆的扒他衣服。
  宋默的耳朵开始发烫,真是%……WR%!
  地精和矮人正在拼酒,显然绿皮的地精不是大胡子矮人的对手。侏儒正在帮地精加油,可他们也只能精神上支持一下自己的好友,没过一会,七八个地精都被矮人兄弟灌得钻进了桌子下边。
  大获全胜的矮人兄弟干脆跳上了酒桌,高举酒杯,兴致高昂的唱起了矮人的祝酒歌,宋默正看得有趣,乔比斯和艾顿几人走到了他的身边,对宋默举杯说道:“领主大人,我们敬您!感谢您的慷慨与仁慈!”
  “恩,我也敬大家。”宋默笑着举起酒杯一饮而尽。一脸豪迈,心中却在腹诽,靠之,用喝啤酒的的方式来喝葡萄酒,老子也算开创先例了。
  几杯酒下肚,宋默的话渐渐多了起来,“所谓做生意呢,就要灵活,千万别一根死脑筋。和加兰德的人也要好好相处,和气生财,人际关系很重要。还有我给你们的小册子,大家内部流通就好,千万别外传。”
  “领主大人,我们会照您的话去做的。”
  “还有,店铺的收支明细一定要清清楚楚,不能出现含糊说不清楚的地方。”
  目前只是起步阶段,随着生意越做越大,出现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
  宋默学习的不是商业,没实际操作过,只能算作纸上谈兵,加兰德有经验,却是第一次接触这种经营模式,肯定也会有弄不清的时候。
  加兰德和宋默订立了契约,是个信得过的合作伙伴。但加兰德商队里的其他人却另当别论。面对巨大的利益,很难说不会有人心动。宋默本人不能露面,想要确实把握这些店铺的情况,只能靠这些侏儒和地精。
  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加兰德。无论如何,宋默都不想因为其他人和加兰德产生龃龉,防患于未然是必须的。一旦出现他担心的情况,可以将影响降到最低。
  “领主大人,您放心吧!侏儒的记忆力是一流的!我们会将每笔生意的收支都记得清清楚楚!”老侏儒艾顿拍着胸脯说道:“如果您不相信,我甚至可以准确的说出城堡里每个人这星期都穿什么颜色的内裤!”
  “你不是开玩笑?”
  “当然不!”艾顿很显然已经喝醉了,几乎是用吼的说出了接下来的话,“就像您,大花的四角内裤!”
  艾顿话音刚落,全场顿时寂静一片。
  宋默看看四周,大部分人的表情都很微妙,精灵依旧是一副冰山样子,瑞斯却捂着嘴,笑得双肩直颤。
  靠之,穿大花的四角内裤怎么了?!谁规定领主就不能穿大花的四角内裤了?!
  清爽,凉快,舒适!
  还笑,笑个X笑!
  宋默僵硬的扯了扯嘴角,一把按住侏儒的肩膀,“艾顿,你怎么会知道这些?”
  “侍女们洗衣服的时候看到的。”侏儒顿了顿,接着说道:“领主大人,虽然我很不想说这句话,但您的品味实在是有些糟糕。您如果想留住情人的心,必须改进一下,不要求性…感,至少要有点情…调,小清新也不错,大花四角什么的,那是闷骚大叔的爱好……”
  宋默脸色变得铁青,杰里斯默默转过了头,瑞斯已经笑得直捶墙了。
  已经没人能阻止醉酒的老侏儒了。
  艾顿在和宋默讨论过内裤的花纹问题之后,又和一脸严肃的管家讨论颜色的重要性,然后告诉强森图罗等硬汉,内衣一定要勤换,紧接着又转向矮人……宋默可以清楚看到,被艾顿抓住的谈话对象,脸色就像是调色盘一样,变得十分精彩。
  全场唯二没有被老侏儒骚扰过的,只有精灵和魔族。
  果然,哪怕在喝醉的情况下,这些头脑发达,四肢孱弱的家伙,也懂得趋利避害,柿子捡软的捏吗?
  对于自己成了被捏的软柿子这件事,宋默表示不满。不满之后,又觉得被老侏儒骚扰的其他人表情十分有趣,例如老约翰。
  看到老约翰别扭又不能发作的表情,宋大领主的心情顿时好了不少。一杯接着一杯酒喝下去,等到晚宴结束,已经有些站不稳了。
  大部分人都已经醉得不省人事,被抬回了自己家。能自己走的,走出来的路线也是S形的。
  宋默捏了捏额角,靠在墙上,打了个酒嗝,感到胃里翻涌,有些难受。他不该喝这么多的。可难得能轻松一下,他很久没这么高兴过了。
  一只手突然覆上了宋默的额头,冰冷的气息沿着掌心流入,让他好受了许多。
  宋默抬起头,有些茫然的眨了眨眼,“杰里斯?”
  精灵没有说话,直到宋默的脸色不再那么难看,才收回手。见宋默还是傻呆呆的站在原地,略显不耐的开口说道:“你喝醉了,该回房间休息。”
  “呵呵。”宋默傻笑了两声,“我没醉。”
  说罢抬起左手,一把抓住了杰里斯金色的长发,“杰里斯,你的头发,真漂亮……就像是闪闪发光的金子。”
  精灵皱了皱眉,勉强压下将抓住自己头发的爪子剁掉的念头,拉住宋默的手腕,“放手。”
  宋默依旧笑着,没有动。
  杰里斯的眉头皱得更紧了,“我说放手!“
  宋默还是没动,手上突然用力,杰里斯不防,被他拉得低下了头,还带着酒气的温暖气息凑到精灵的耳边,低声说了一句话。
  杰里斯的动作顿了一下,翠绿色的眼睛闪过一道寒光,“你知道了什么?”
  宋默松开了杰里斯的头发,又恢复成了醉醺醺的样子,耸了耸肩膀,“我是个醉鬼,能知道什么?或许我只是在发酒疯。”
  下一刻,一只白皙的手扣住了宋默的肩膀,拉开了两人之间有些暧昧的距离,将醉醺醺的领主大人抱进了怀里。
  “亲爱的,你们在说什么?”
  瑞斯低下头,脸上是宠溺的笑容,可笑意却未达眼底。宋默似乎没察觉到这点,笑呵呵的抬起头,亲了瑞斯的下巴一下,“我在告诉杰里斯,我喝醉了,会发酒疯的。”
  “是吗?”
  瑞斯的手指擦过宋默的唇角,指尖似乎都染上了酒香,转头看向站在一旁的杰里斯,“精灵,我希望你还记得我之前说过的话。”
  杰里斯的神色变得更加冰冷,瑞斯弯腰一把将宋默横抱了起来,几个魔族已经拦在了杰里斯的面前。
  宋默将下巴搭在瑞斯的肩头,好心情的朝精灵挥了挥手:“杰里斯,晚安!”
  杰里斯看着那张无辜的脸,几乎咬碎满口银牙!晚安个头!
  魔族和精灵之间的气氛越来越紧张,随时可能打起来。老约翰一脸严肃的走了过来,说道:“诸位,如果在城堡弄出太大的声响可不太好。建议诸位移步到地面上,更容易施展。翡翠森林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这句话简单的翻译过来就是:要打架换个地方,别影响大家休息。外面有免费场地,打死了也没人管。
  管家说完话,转身走开,若无其事的指挥着仆人和侍女打扫宴会厅,被晾在原地的精灵魔族像被戳破的皮球,气势全无,面面相觑。
  打架也是需要酝酿气氛的,被这么一搅合,还怎么打?
  宋默被瑞斯一路抱回了房间,途中两个人一直没有说话。直到身体接触到柔软的床,醉意和倦意一起涌了上来,宋默忍不住打了和哈欠,脸颊在枕头上蹭了蹭,黑色的发铺散开,像是一朵盛放的黑色玫瑰。
  单手扯开衬衫的领口,总算能顺畅的呼几口气了。
  “亲爱的,你是在邀请我吗?”
  瑞斯坐在床边,轻轻撩起宋默垂在额前的黑发,脸上的笑容在烛光中有些模糊。
  宋默翻身侧躺在床上,拉过瑞斯的手,看着雪白掌心上的纹路,“我醉了。”
  “哦,醉了。”瑞斯貌似明白的点了点头,俯下…身,轻声问道:“那么,我接下来要做的一切,都是可以被原谅的,是吗?”
  “你要做什么?”昏暗中,宋默黑色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瑞斯,像是两弯可以将灵魂湮没的深潭。
  “你说呢?亲爱的……”
  瑞斯挑起宋默的下巴,缓缓的低下了头……
  
   88、第八十八章 。。。

  轻柔的吻;缓缓落下;含住了犹带酒香的唇。殷红;柔软;瑞斯托起宋默的后颈,修长白皙的手指插……入乌黑的发中;丝绸般的触感让他爱不释手。
  “亲爱的,张开嘴。”
  宋默的头有些发晕;他或许真的醉了。流淌在耳边的声音像是女巫的咒语,每一个字,都在迷惑他的神智;牵引着他所有的动作。
  唇慢慢张开,灵巧的舌趁机探入,纠缠,嬉戏,带着让人无法抗拒的温柔,使他沉醉。
  “瑞斯……”
  “恩?”
  宋默突然用力搂住了瑞斯的肩膀,用力扯开他的外衣,手顺着衬衫的领口探入,掌心的热度,仿佛可以灼伤男人的皮肤。
  海蓝色的双眼微微眯起,眼中燃起了不容置疑的欲……火。带着黯沉与可怕的欲……望,几乎可以将身下的人焚烧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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