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美少女抢劫千年妖精的爱情:梦落芳华-第3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你刚才比画着想说什么?”
我望着那人消失的方向,茫然地摇了摇头。
等我重新再见到那个人时,已经是许多年后了……
原来他便是主子一直念念不忘的心上人,而他也到了油尽灯枯的年岁了。那个人有个很好听的名字,他叫芳华……
二
我叫么儿,被主人救了之后,便改为了贰儿。
我是药王的徒弟,世上人都传我被药王从小用各类药材泡澡,身子早已是百毒不侵,血液金贵还能入药。
其实,那都是屁话。
呸……
主子不让我说脏话,我也就不说了。
药王一共收养了多少徒弟,只怕连他自己都记不清了,我是唯一存活下来的。听说几百年前我的祖辈有一代曾与芳华兽有过姻缘,但是到我爷爷这一辈已经没能显现出什么特别的体质了,
反倒是我从小身体忒好,而且还被那药王发现了我的血能医洲人解毒,所以那老头子隔三差五便把我扔入桶里泡药,然后取我的血喝。
药王不是猝死,而是被我杀死的。
我想了想,被江湖人追杀总比被那老头子关在屋里没日没夜地虐待来得强。
遇见主子的那天,我正被人围追堵截困在火海中,是她救了我……
她没像其他人一样要喝我的血,反倒是给了我新衣衫、新房间,还有新名字。她从不问我的过去,还手把手地教我配药、炼丹…… 虽然药王以前也教过我那些,但是我还是装作不懂且很虚心地学着,因为我喜欢听她说话。每当她凑近来低声与我说着那些药材的用途时,声音是那么柔软,眼神也在笑,这让我觉得很舒服,也很安心,主子说,我的神韵像极了某个人,她说这句话时很感慨,神色很寂寥。我想那个人应该对她很重要。
后来我见着主子念念不忘的人了,他是华公子,也是只真正的芳华兽。好日子没过多久,主子便留下我照顾华公子,自己进宫为他找“负心人”去了。
一间屋子只剩下一个人,一只鸟,一只兽。
华公子病得很厉害,似乎熬不了多久。他的脾性很怪,主子对他嘘寒问暖,他却不怎么答理,嘴里总是念叨着韩子川。
主子一走,他便像变了个人似的,整日坐在榻上望着窗户发呆。我原以为他是在等韩子川,结果…… 发觉似乎不是。
他会情不自禁摸着主子穿过的衣袍,一摸就是很久。
偶尔精神好的时候,他便会让我说说主子的事,比如她平日里几时起床,爱做什么等,他听多少遍都不会厌倦,每回听着听着便睡着了,脸上就会荡起疲惫却很温柔的笑意……
从那一刻,我才有所察觉,或许负心人不是当今圣上,而是我家主子。
芳华自浴火海的那天,下了很大的雨,可他却那样笑着,一步一步踉跄地走到了黄土坡上。他说看到勺儿回来了,他要去接她。
当我赶去的时候……
只有一截枯木没入土里,孤零零地立着,旁边还有没燃尽的衣衫。
他撒了一个弥天大谎。
他用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向主子隐瞒了一切,包括他的爱。
我或许是能说真话、也是唯一能告诉世人真相的人,可是我选择沉默。我身上也流淌着少许芳华兽的血,所以没有人能比我更了解他。这只兽被情伤得很深,全身已成墨黑,别说续魂,就算重新幻化为人也会耗尽他所爱之人的精血。他不忍心伤了他的勺儿,我更不能害了我的主子。
走之前我去了趟黄土坡,在他坟前拜了几拜。
守在这儿…… 我怕保不住秘密。
鹦鹉已经能把我教它说的话说得很利索了,它会告诉主子芳华在黄土坡。我想她该去见他最后一面的,这是他所希望的,也是我所能做的。
主子若是有一天知道了真相,或许会恨我。恨就恨吧,只要能保住她的性命就好…… 这是华公子的心愿,也是我的。
人一旦陷入了爱情,都会变成傻子。华公子是这样,主子也是这样。在山下总是有主子的消息源源不断地传来,韩子川的血没有用,所以他回了宫,而主子正用自己的血去挽救那个已经逝去的华公子。
一天又一天。
我候了不知道多少天,才等来了准备上山的弄玉公子,交给了他许多药瓶,托他一定要转交给主子。
他笑着答应了。
我也安心了。
主子,请你一定要服食。
这是贰儿用元气与精血做的药丸,我体内也有少许芳华兽的血,或多或少也该有些用处。
你救他,我救你。你若执意要救华公子,我便拼却性命来救你。只是我能力微薄,或许不能保你健健康康,但也一定能让主子你撑到芳华的续魂重生。主子,请好好活着。
三
我姓萧名何,有人唤我萧少侠,或是萧大侠、萧盟主,可却有人唤我壹儿,自那时起便陆陆续续地有人叫我壹老板了…… 从此以后我的身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改变我一生的这个人是个女人。
遇见她的那一年特别冷,那时候我还不是武林盟主,只是才奉师命下山的毛头小子。我在江湖上乱闯,被人陷害,砍了数十刀,身中剧毒,大夫说只有神仙才能救我,结果在我重伤昏迷前,还真的碰到神仙了。
她照顾了我半个月,很少说话,服侍我喝完药后便缩在榻上抱腿靠着墙,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看得我浑身不自在。
这个女子似乎只有十八九岁,长得很平庸,医术却极为精湛,她有一双极为漂亮的眸子。除了煎药外,她几乎什么都不会做。她会用一天的时间望着柴火发呆,望着换洗的衣服发呆,然后就是望着我发呆。每次她从外头回来后,除了给我买香喷喷的馒头和用油纸包着的大片牛肉外,总会悄无声息地递给我一朵红莲。
曾有一度,我以为她是喜欢着我的好…… 就算她菩萨心肠好心救了我不然素昧平生的,她不会救我。为何要与我共睡一榻?呢,我承认这破屋里只有一张榻,或许她也是没有办法,可为何是这么整晚整晚盯着我看?我是个极有道德观的男子,而且她又是我的救命恩人,所以我决定以身相许…… 不,是娶她为妻。
待我身子好了就开始帮她做事儿了,劈柴、生火、做饭,她倒是有些手足无措了,傻傻地站着望着我。阳光洒在庭院里,很温暖,我突然觉得江湖虽然好,但与一个人就这么过日子似乎也不错。
那天我出门买了一壶酒,弄了一些卤肉,做了几盘小菜准备正式向她提亲,可又有些羞涩难以开口。待我正眼看她的时候,她已经悄无声息地把一壶酒全都喝完了,趴在桌上,似乎是醉了,嘴里嘟嚷着什么。
我凑过去听,无意中瞄到她鬓角上有些怪异的迹象,我在江湖上也行走了一些时日,当然知道有项技能叫易容。
我伸手在她脸上摸了摸,很容易地便撕掉了一张人皮。无法形容我见到她真面目时的感触,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见过比我娘亲还要美的女人,可她却比我娘亲美了几万倍。
那一夜,我战战兢兢地打地铺,睡在了榻下。
第二日醒来后,榻上便不见了人影。于是我便再也没有见到她,直到许多年后,那时候我已经是武林盟主了,而她也是名震江湖的逍闲人,再次碰到她,她正在调戏一个俊俏的哑巴少年。
我不知道是何变故让她的性子转变得这么快。于是我也不请自来,搬去了她的府邸,与她和她的五个公子一起生活。
她总是问我,好好的武林盟主不当掺和进这种没名没利的日子是为何。其实,我也不懂。只是每当我看着屋里几个人嬉笑怒骂,看着她静静地笑,就觉得很美好。这所逍遥居,算是个避难所,居里的公子们各有各的不为人知的过去。她什么也不问,只是尽力保护着他们不受伤害,而我,要做的只是不让恼羞成怒的江湖人伤害她。外人都盛传逍闲人喜欢收集俊俏美男,可在我看来并不然,她只是在收集各类的伤痛。
逍遥居里的开销全是她配药医人所赚的钱来贴补。这让我有些心疼,于是我弃武从商,开了一间客栈,两间赌坊,三间钱庄…… 产业渐渐地多得我也数不清了。她倒是清闲了,每每弄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还差人弄了一块上好的玉,分成两截,替我和她一人做了一块,在角落里雕刻了字,也不知道用的是什么材料,沾了朱砂后还真能在纸上印上小字,我的是“ 萧”,她的是“逍”。她说用这东西在钱庄取钱无论取多少伙计都要给,说完还很认真地望着我,生怕我不同意。
其实当然她要多少都可以,我的便是她的。她的还是她的。
萧与逍,相同的发音,让我觉得是兄妹。我知道她是有意中人的,而且那人似乎与我很像…… 不,是与其他公子都很相像。
后来,我见到了那个人。
神情疲惫、满脸病态的一个男子,虽是如此,却美得不似凡人,他们两个站在一起真的是天作之合。那个仙人看我的眼神,很千净清澈的眼,却透着难以言语的悲伤,让我有些无地自容。他不知是得了何病,一日比一日衰老,鬓角也开始有了银发。她细心地照顾着他,那一刻我知道他们之间是不允许第二人介入的。我纵使不愿承认却也无可奈何,以前可以装作不知道,但现在只有黯然离去。
我留下了懂医术的贰儿,带着其他人住在了山下,偶尔差人上山给他们送一些生活必需品。没过多久,我却在镇上钱庄的伙计那里收到了一张盖着“逍”字的信,这是她这些年来唯一给我写的东西,她只是让我在皇上大婚那天,准备好车马与干粮,找个可靠的人候在城下。我不知道她究竟想做什么,但有种预感…… 这是我唯一能再见到她的机会,或许也是最后一面了。
我让肆儿帮我易了容,暗地里把一切都部署好了。
再次见她,她没能认出我来,当然…… 此时我只是一个老人,看着她架着昏迷的当今圣上,我真是哭笑不得。这个女人,真是什么都敢做。
天蒙蒙亮,我看着他们的身影渐渐地远去,直至消失不见。
我只是静静地笑,纵有万分不舍,只有道一声走好。
你们一定想问,后来我有没有再见到她。后来,圣上离开了她与那男人居住的竹屋,我便开始忙了起来。忙什么?我怕那个皇上食言再来讨芳华木或是要人,所以我很忙。
其实,我很想再去看她一眼,可是贰儿不知为何生了一场大病,几乎死掉,而且上山的道路不知为何全被封了,我派去的探子没有一个能到那儿,直到许多许多年过去了……
没有人知道她在哪儿,没有人知道她与那个仙子般的男人过得好不好。
有人说她消失了。
也有人说,江湖上新崛起了一对医术超群的夫妻,其中有一人便是她。那可真是一对神仙眷侣惫,长得极美啊,男的眼角下有痣,风神如玉、芳华绝世;女的身子赢弱,神情疲惫,长得极美,像极了当年的逍闲人。
他们极是恩爱,相公经常掠过雪山,取雪山白梅上的新雪烹茶,讨妻欢心。
这些,都是传闻了……
(完)
梦落芳华
梦落芳华
作者:也顾偕
第一卷:朝露昙花,咫尺天涯
第一章 一个馊馒头
第一章 一个馊馒头
一间庙。
一间破庙。
一间没有香火没人供奉的破庙。
庙里光线昏昏沉沉的,四周残破不堪,庙中间一墩大佛满身灰尘,虽然破碎却依然尊严。这个破庙是挡不住风雨的,却仍有流离失所的人将它当作唯一的藏身场所。
庙里没有燃篝火,有些清冷。
几个穿着破烂,乞丐模样的人,搂抱着枯草蜷缩在一旁,身强力壮的已经把干燥潮阳位置比较好的地方给占了。
我,
用袖子擦了擦脸,啐了一口。
一边朝四周望了一下,一边解着裤腰带,蹲在庙前的林里,作势上茅厕却趁旁人不注意,偷偷在土里刨着……
这个时辰这么做,必须冒很大的风险,动作也要快精准且迅速。
长且旧的袍子穿在身上一点也不合身,我知道现在这一身打扮很滑稽……这套灰青布袍子还是在一个死人身上扒下来的。
我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
庙里的老乞丐说,我是被我娘在一个风雪交加的日子送来的,那是一个眼角有泪痣的女人,芳华绝代,美得不似凡人。每当这个时候那又老又臭叫花子,就会睁着混浊的眼望着我,一脸失望的摇了摇头,我知道他又会说,你连你娘亲的十分之一都不及。
呸,
这个老乞丐,临死了,都还这么色。
可话虽这么说,他却是这破庙里唯一护着我的人,在最饿的时候也不忘份一口羹给我这小叫花子。
“兵荒马乱的年代,终究是要妻离子散,饿殍浮尸。”这是老人死后留下的最后一句话,也是我觉得最有学问的一句话,因为我一个字都没能听懂。
可作为一个小乞丐,不需要内涵与修养,字认得再多也找不来吃的。
我好死歹活在这块破土地上呆了五年,没被饿死,也算是个奇迹了。
一场大病把我烧糊涂了……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有多大。上下瞅一瞅,瞧自己这身形约莫也就七八岁,看上去还是个孩子,但我想自己应该不止那么大,因为我懂得很多事情,或许只是发育不良。
老乞丐直到死前还一直坚信,我不是孤儿,他说那时候庙还没这么破,而我似乎穿得很好,一身行头像是有钱人家的小孩。
他告诉我,我还有娘,她说以后会回来接我。
但,我对他说的一切却全然没了印象……
这老乞丐曾经是个说书的,谁知道他整日与我叨唠的这一切是不是在胡诌。
这是个逼不得已,也会出现人吃人的世道。
而我,要做的,就是怎么好好活下去……
如今,现实摆在我的眼前,破庙里唯一待我好的人死了,我的前途一片堪忧,但好在,老乞儿在死前还给我留了些吃的。
冗长的袖子拖在地上沾染了灰尘,我的手早已脏兮兮了,指甲里满是灰土,只要将潮湿的土刨开,便能见一个油纸包,里面还剩有半个馒头。
这年头,吃食很少了。
观音土都有人吃……
偷、藏、抢是必不可少的求生技能。
可只有这样,才能在这一遭乱世里存活。
我贼头贼脑的,一两秒的时间,打开油纸包,里包着老面馒头,偷偷咬一口,含在嘴里,不舍得嚼,低头手指发抖的把吃食拿纸裹好,有依依不舍地闻了一闻那味儿,小心翼翼的把它放回了土里,立马伏低身子趴在地上,展着袖子,抚来几把土,又把它给埋了,末了顺手就抓着一把观音土,塞进嘴里……嚼了嚼,忍不住皱着眉头,味道有些不大好,能饱肚子就行。
“你个臭小子,偷偷摸摸的在吃什么,也不孝敬爷儿们。”
我一惊,立马在地上抚了几把,一阵狗刨式,极力想把挖乱的痕迹给遮掩住了。
“看这样子,定是那老乞丐什么留了他什么好吃的。”突然一股力道袭来,谁的脚便猛然踹在了我的背上,身上火辣辣的疼,身子往前趴,憋得我眼泪都出来了……喉咙一哽,一嘴合着馒头的泥还来不及入肚,便喷涌而出……
白白的观音土,夹着白且糯的老面馒。
真可惜。
“靠!他有馒头。”
几只脏兮兮的的手便一阵乱摸,竟掏出了地里的纸包。
“有些馊了。”
“还能吃,给我留一点。”
“他奶奶的……死贱种,居然学会了偷着自个儿吃,看我不踹死你个贼小子。”
拳头雨点般落在我身上。
五脏六腑都在疼……灼烧一般,这感觉竟比几日没东西吃时的胃绞痛还要来得剧烈。
横竖都是死……
“几个老要饭的欺负我一个,娘的,我跟你拼了!”我趴在一个人身上,抱着腿,在那臭醺醺的裤管上狠狠咬……
“疼死了,狗娘养的。”
尘土扬起,一时间眯了眼,那拳头像一阵狂风暴玉般袭来,我那残破不堪的小身子板一点点往前挪,手指发颤地向前伸,拾起跌落在地上的馒头,在一阵抢夺中,一把塞入嘴里,大口的嚼着……潮湿的土混着腥味,又是个馊馒头,真是憋屈。
眼里满是湿气。
这叫啥……
死也不能做个饿死鬼!
我觉得这几个壮汉乞丐被我这英雄之举给气得不轻,一个个竟杵在那儿,只知道拽着我衣袍的后领子一个劲儿的晃。
晃也不吐鸟,
馒头虽馊,倒也是个馒头啊,稀罕物。
正当我闭眼,准备接受再一轮的蹂躏时,突然周围静悄悄的了,气氛诡异得令人心生不安。
我躬了躬身子,匍匐着向前,探手撸着那馊馒头准备又咬一口时,一双白得不该出现在这破庙的上等靴子便呈现在了我眼皮底下。
那双靴子,很精准的踩在了我唯一的口粮上面,这叫一个白……比我那馒头还要雪白。
我傻了眼。
一席白月牙袍子慢慢垂在了地上,身上衣裳的质料也不知道是什么,总之很上等。
那人不知道扔了一个什么东西出去,那些揍我的乞丐们一哄而散,群而抢之。
我还是死死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地护着那只馊馒头。
“这玩艺儿还能吃?”琅琅如玉的声音,却有着绵绵之力,温雅的语调,仿若清泉凉水注入我的全身,连带着身子似乎也不那么疼了。
“不吃就会饿死。”
“愿意随我一同回家么,管你一日三餐,保你吃饱。”
一只玉手修长而美,像是怕弄疼我似的轻轻将我撑起,我诧异的抬头看向那个人,事隔多年我都无法完整阐述初见他时,那惊心动魄的美。
那一年,是我在破庙里呆的第五季早春。
我,初遇芳华。
第二章 相遇归宅
第二章 相遇归宅
芳华兽皆为雄兽,性安,独居,身形与凡人无异,尤善植奇花异草珍药,濯然而名,花同华,故名芳华兽。——《异志谈》
……
“愿意随我一同回家么,管你一日三餐,保你吃饱。”男人与生俱来的倾醉轻语,明显带着诱拐的口吻。
他的手很温暖,
从来就只有人骂我臭乞儿,却没有一个人这么牵过我。
于是小小不懂事的我,沦陷在一己口腹与他的美色中,为了区区一个温饱,点了点头,任由着他牵着,乖顺又扮着小腼腆,内心犹如一江水,澎湃。
大街上比较清冷,偶尔有两三个衣衫褴褛的人气息微弱,半阖着眼,倚在石阶上,有一个小乞儿披着一麻布褂子,伸着手挡在他面前。
呦……干嘛乜,
不会想拦路打劫吧。
我仰着脑袋,掀着眼皮望了一眼美人。
他像是没了兴趣,不闻不问的。
这孩子虽然脸蛋脏兮兮,那股机灵劲儿没法说了,一双黝黑的眼睛直往我们相牵的手上瞅,甚至还一路小跑着跟上来,试着用手来拉,却被美人他挥着袖子推开了。
我以为他脾气很好,
结果,似乎不是……
“记住,我不喜欢与人接触。”
枝上柳绵狂飞,徐徐的风吹鼓着他的袖袍,阳光下他的那张脸美得让人看不大真切,似乎有中淡淡的皎洁的光在周身笼罩着,竟用这种柔态说这么病态的话,何况他的手以一种执着的意味拎着我的。
一脸的清淡表情。
我沉默了。
他亦不多言,就这么不声不吭带我穿过俗香扑鼻的花巷,直往那偏僻人烟荒芜的林地深处带去。
我惧了,抽着手想跑,却被美人拉得更紧了。
听说,有些人就喜欢拐小叫花子做娈童,还往那偏僻地方带。
也听闻,穷人没东西吃,可有些富贵人平常的东西吃腻烦了,就喜欢把五六岁的小孩洗干净,清蒸了吃,当然……这也得往偏僻地方去。
这一路跟着,抖得慌,身子虚得很。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在我跟不上他的步子几欲摔跤时,他旋身轻轻将我搂着,抱起来,我这叫一个受宠若惊。
呆了。
“别乱动。”
美人的身上有股异香让人安心,闻这香乏了,那温软的语调继续在我耳边响起,“家,快到了。”
后面还说了什么,
似乎很重要。
我却什么也听不清了,倦意竟像潮水一般突然袭来,靠在他暖暖的怀里沉沉睡去。
我做了一个梦。
在最寒冷饥饿交迫的日子,老乞丐抱着我说,命苦的孩子,你本该大福大贵的,忍着咬牙挺过来……你的娘会来接你。
这个梦做了多久,我并不知情,再睁开眼时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一张木雕的床上,房梁似乎在晃……不,是床在晃,温软的被褥,就像是某人的怀抱,一股子异香袭来,浑身都有这种说不出的畅快,很熟悉的感觉。
琢磨琢磨……
热乎乎的气息拂上了脖颈,一时缓一时疾,却有绵绵不断,痒得没法说了。我一翻身,正巧跌入一个人的怀里,那脸便映入我眼前,着实吓了我一大跳。
美人如玉兮隔云端,近看兮……
一双丹凤眼便似瑜玉,澄亮清澈,眼尾略弯,左眼下方一粒精致的朱砂缀在白皙的肌肤上,仿若皑皑白雪中的冷梅,红得让人有种惊心动魄的美,
小心肝一阵乱跳。
没来由的……就直怔怔的发呆了。
俺活了这小半辈子,从没见过这么美的人,看一次,入迷一次。
“醒了么?”他的声音如清泉般温柔清脆,有些低沉但煞是好听。
“嗯。”我恍惚出神,从没有这么近距离看过他,如今再一瞧,真有些分辨不出他究竟是男是女。
老乞丐说,我的娘眼下有一颗泪痣。
终有一天,会回来接我。
望着他一张脸,我又呆傻乐了。
“屋后面有清泉,换洗的衣服在床头,净身后就来前庭吃饭。”他直起身子,撑着手从床上下来,走到门前顿了一顿,“你身上那股什么味儿,不洗干净别进家门。”
我呆呆的看着他离去的身影,那身白衣飘逸脱俗,身形纤秀却竟有些仙风道骨。
垂下头,小心肝儿颤呢。
乖乖……莫不是遇到了神仙。
说来也怪,
为什么在这么多人中他偏偏选了我。
难道他生了一副菩萨心肠,看不得一群大人欺负一个小孩?
可他却分明对街上饿得奄奄一息的乞丐不闻不问,也没见施舍半个子儿。
难道……
他真想养娈童或是吃小孩?
可是,在路上拦着他的那个小乞丐,更机灵,五官也比我更好看,还是自己送上门的,没道理……选我,不选他啊。
我一脸狐疑。
换洗之后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一席瘦弱发育不良的身子裹在略偏大的衣袍里,一张脸无论怎么洗还是有些脏,头发像草一样枯且黄。
怎么看都像个毛头小子。
也难怪,他会给我一个男式的袍子,不过无论怎么样……都有新衣裳了,知足了……
到了前庭,美人已经坐着等我了,一碗白花花的米饭,一碟青葱白豆腐,一大碗红烧肉摆在我面前。
“吃罢。”他抬手指指桌上的菜。
肉……
肉肉肉肉肉。
我也顾不得其他,夹着箸横扫了过来,右手抖簌簌地做着扒的姿势,狼吞虎咽却也含糊着说,“你……不吃么。”
他只是笑望着我,并不动箸。
“我不习惯吃这些。”说完便起身接了一盆清水,将手泡在里面,徐徐离去。
奇怪的人。
哪有人吃不惯饭的,难道这些都是……特意做来给我吃的?
我笑眯了眼。
看来住在这儿也不坏。
第三章 义父芳华
第三章 义父芳华
仙人都是这么不食人间烟火的么?
我抱着这个疑问,活了整整三天,直想拿拳头砸胸,太憋闷了。
这几日,美人都是看着我吃,然后就束手出去,过了大半会儿才一脸心满意足的回了宅子,然后一整个下午就躺在竹席上假寐。
他也不给我安排活儿做,
也很少与我说话。
像是彻头彻尾忘了还有我这么一个人存在,哪怕我为了提高知名度,经常在他面前晃来晃去,他也不正眼瞧我一下。
虽然他这么在精神上虐待我,却每日按时做好了三餐,伺候得我舒舒服服的。
就好像,我不是被他领来使唤的,而是原本就是让我享福……
真是,诡异的一个人……
晌午。
他照例又做了一些汤菜,摆在桌上,筷子也不动一下,直接无视我,撩起袍子出门了。
我紧张的扒了几口饭,用袖子一擦嘴,躬着身子,摒住呼吸,小贼似的尾随其后。
他这宅子建得很偏僻。
周围都没有邻里,宅后头一片草药。
绿树阴浓夏日长,一池水泛碧波,也让人感到无限的凉意。
一席白色的身影隐没在古树林里。
咦……
奇怪了,这个人怎么一声不响地溜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了。
顶着炎炎烈日,我一路小跑。
趴在一株古树后头,悄然探头望去。
乖乖……
我看到那美人腾空一跃,碧池上倒映着身影,白袍翩跹,足尖在池面上轻轻一点,涟漪都没泛一个,只见他玉手一探,我还没瞧个清楚,他便身形一晃又缓缓落到了地上,那身姿美得仿若仙子,只是手上多了一株莲花。
啊……看不出来,这么有情调。
大热天的,飘着轻功到池面上采莲,够小资啊。
正当我欲抒发内心的澎湃。
美人如画,
长发纷飞,缤纷落英。
他动作极美的将一片片水灵的莲瓣扯了下来……请记住,他是用扯的……然后拈起来,放入嘴角含着,嚼了起来。
他这表情……
似乎是正在尝试人间美味。
我忙死死趴着古树,睁大了眼睛,看着这神仙似的人飞上,一瞬间的工夫,采撷了许多不知名的花,手一拧,斜躺在树杈上,全数塞入了嘴里。
看完他这行云流水般的动作后,我完全呆若木鸡了。
他吃相很雅致,微抿着的唇型,弧度有些张扬却很是性感。
倘若他吃的是五谷杂粮,
我会觉得,此时的他会更迷人。
哪有好好的饭菜不吃,偏吃这人不吃的……
等等,
俗话说,很多世外高人都不按常理出牌,他武功这么高……一定和他吃的有关系,莫非这些花能提升内力?
对,一定错不了。
于是,
我一脸的贪馋模样,跑到他树下,蹲着,仰头,只差没摇个尾巴了。
他低头望着我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