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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国-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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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武(726—765)字季鹰,华州华阴人。《旧唐书》说他“神气隽爽,敏于闻见。幼有**之风,读书不究精义,涉猎而已。”而在《新唐书》中道:“武字季鹰,幼豪爽。母裴不为挺之所答,独厚其妾英。武始八岁,怪而问其母,母语之故。武奋然以铁锥就英寝,碎其首。左右惊白挺之曰:郎戏杀英。武辞曰:安有大臣厚妾而薄妻者,儿故杀之,非戏也。父奇之,曰:真严挺之子!”严挺之的个性可谓强悍得有些可怕。
严武的父亲是中书侍郎严挺之,为当时名相。严武二十岁便调补太原府参军事,后陇右节度使哥舒翰奏充判官(天国正传写的就是这时的严武)。
安史之乱发生,严武随肃宗西奔,参与了灵武起兵,随后陪驾到凤翔至长安。至德二载(757),任给事中。次年出任绵州刺史,迁东川节度史。不久调回京,任侍御史、京兆尹。乾元二年(761)十二月,被任为成都府尹兼御史大夫、充剑南节并使。这时唐室为了对付吐蕃,合剑南、东川、西川为一道,支度、营田、招讨、经略等统为一体,权力相当大。宝应元年(762)四月,唐玄宗、唐肃宗父子时隔十四日相继去世。七月严武被召回京,入为太子宾客,迁京兆尹兼御史大夫。实际是命他充陵桥道使,监修玄宗、肃宗父子的陵墓。
严武回长安很不顺利。他一离开成都,蜀中便大乱。剑南兵马使徐知道勾结邛州兵占据西川,扼守剑阁,通往京城长安的道路阻塞,不得前行。直到八月,徐知道与兵发生矛盾,被将所杀,叛乱才被平息。严武回京后,在监修二帝陵墓时,颇有魄力,立下功劳。但继任他成都尹职的高适,治蜀力不能支。里吐蕃内犯,攻陷陇右,直通长安。蜀郡西北部的松州、维州、保州等地都被包围,后来终于陷落。人们讥讽高适内战内行(指击败永王璘),外战外行。朝廷于是再命严武为成都尹、剑南节度使,于广德二年初第三次入蜀。
严武抵御外患的本领比高适高明。764年七月,他率兵西征。九月破吐蕃七余众,拿下了当狗城(四川理县西南),十月又拿下盐川城(甘肃漳县西北)。同时遣汉川刺史崔旰在西山追击吐蕃,拓地数百里,与郭子仪在秦陇一带主力战相配合,终于击退了吐蕃的大举入侵,保卫了西南边疆。
征战途中,严武写下了记述这次战争的《军城早秋》一诗:“昨夜秋风入汉关,朔云边月满西山。更催飞将追骄虏,莫遣沙场匹马还。”诗的前两名表面写景实则暗喻敌军已经进犯边关的形势。后两句表现出诗人指挥若定的大将风度,抒发了大获全胜的信念。杜甫称赞严诗说:“诗清立意新”。
实际上严武的与杜甫的关系极其密切,在成都,他带着仆从和酒肉来看望杜甫,杜甫写道“竹里行厨洗玉盘,花间立马簇金鞍。”严武邀杜甫作其幕僚时写道:“莫倚善题鹦鹉赋,何须不着鵔鸃冠。”
汉末词赋家祢衡,文思敏捷,曾即席作《鹦鹉赋》,一挥而就。严武以祢衡的故事,劝杜甫不要单纯以文才自恃,应该走做官的道路,力求充当侍奉皇帝左右的近臣,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杜甫则写《严中丞枉驾见过》一诗:“扁舟不独如张翰,皂帽还应似管宁。”以张翰(晋时人,字季鸾,遇见不相识的贺司空(循),谈得投机,没告诉家人,便登上贺氏的船,同去洛阳)、管宁(东汉时高士,字幼安,于灵帝末渡海避乱至辽东,常戴皂帽,穿布裙,坐木榻,隐居多年,屡征不出,世称贤者。)婉言谢绝,是说我的行踪飘泊不定,当效张翰那样自由,效管宁避乱他乡过隐居生活。巧于用典,言其情愫,寓意称妙。
然而,杜甫居成都期间,严武数度劝其出仕,杜甫婉言谢绝。后来,因感其诚意,友情难却,入严武幕府任检校工部员外郎,故又有杜工部之称。
此后二人诗作往来频繁,严武成了杜甫除李白,高适之外的又一知音。严武称杜甫为“杜二”。
宝应元年四月,肃宗死,代宗即位,六月,召严武入朝,杜甫送别赠诗《奉济驿重送严公四韵》:远送从此别,青山空复情。
几时杯重把?昨夜月同行。
列郡讴歌惜,三朝出入荣。
江村独归处,寂寞养残生。
永泰元年(765),严武不幸突患疾病,死于成都。诗圣杜甫深切悼念,反复咏吟,对严武作了高度的评价。
“颜回竟短折,贾谊徒忠贞”。
“诸葛蜀人爱,文翁儒化成。公来雪山重,公去雪山轻”
把严武的早卒比成颜回、贾谊,给尘世留下了遣憾。把严武比成诸葛亮,比成汉武帝时使蜀郡文物开展起来的文翁,他来去使蜀中崇山峻岭为之载轻载重。杜甫对严武达到推崇备至析程度了。
“锦江春色逐人来,巫峡清秋万壑哀”严武死后追赠尚书左仆射,但死者已矣,当年治蜀的政绩历历在目,时值秋日,杜甫在夔州追忆往事,看到现在的战乱,真使人悲哀不已。而杜甫也终于失去最后的护恃,举家东迁,途中留滞夔州二年,出峡。后来漂泊鄂、湘一带。正是这时写下著名的《阁夜》:岁暮阴阳催短景,天涯霜雪霁寒宵。
五更鼓角声悲壮,三峡星河影动摇。
野哭千家闻战伐,夷歌数处起渔樵。
卧龙跃马终黄土,人事音书漫寂寥。
战伐,指崔旰之乱。永泰元年四月,郭英继任剑南节度使兼成都尹;十月,严武旧部崔旰起兵攻郭英,郭逃到简阳,被韩澄杀死。此后,效忠郭的一批武将又联合起来讨伐崔旰,蜀中大乱。然而严武已没,大唐失去了一个将才。
※※※
附上严武的几首诗作巴岭答杜二见忆卧向巴山落月时,两乡千里梦相思。可但步兵偏爱酒,也知光禄最能诗。江头赤叶枫愁客,篱外黄花菊对谁。
跂马望君非一度,冷猿秋雁不胜悲
※※※
班婕妤贱妾如桃李,君王若岁时。秋风一已劲,摇落不胜悲。
寂寂苍苔满,沈沈绿草滋。繁华非此日,指辇竞何辞。
※※※
酬别杜二独逢尧典日,再睹汉官时。未效风霜劲,空惭雨露私。
夜钟清万户,曙漏拂千旗。并向殊庭谒,俱承别馆追。
斗城怜旧路,涡水惜归期。峰树还相伴,江云更对垂。
试回沧海棹,莫妒敬亭诗。只是书应寄,无忘酒共持。
但令心事在,未肯鬓毛衰。最怅巴山里,清猿醒梦思。
※※※
寄题杜拾遗锦江野亭漫向江头把钓竿,懒眠沙草爱风湍。莫倚善题鹦鹉赋,何须不著鵕鸃冠。腹中书籍幽时晒,肘后医方静处看。
兴发会能驰骏马,应须直到使君滩。
※※※
PS:整理好手头关于严武的资料时,才发觉这是个文才武略的俊杰,于是下决心一定不能辜负严哥的一世英明,这个资料大部分是为外传准备的,虽然可能交由别人完成,但是付出的努力也是不可以小看,所以这部小说的处女作,决不会这么轻易流产。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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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怛逻斯一战以及《天国》主角为什么是那个家伙】………
怛逻斯(Talas)河在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东部,正是清代中国的西部疆界。怛逻斯城是唐时中亚的贸易市场、交通要冲和军事必争之地,在今哈萨克斯坦东南部江布尔城附近。751年在唐帝国的西部边疆,唐朝和大食两大帝国一次小小的“碰撞”,却推动了整个世界发展的步伐。被俘虏的唐人为西方带去了造纸术和火药,对于它的影响,马克思这样评述:“火药把骑士阶层炸得粉碎……而印刷术却变成新教工具,并且一般地说,变成科学复兴手段,变成创造精神发展的必要前提的最强大的推动力。”
>;
>;天宝十年(751),因塔什干(中国史籍称“石国”)国王“无藩臣之礼”,安西节度史高仙芝奏请讨伐。在唐军兵临城下时,该国国王乞和。高仙芝一面伪与约和,一面派兵攻之,塔什干大败。破城后杀害老弱无辜,并将国王俘至长安杀死,激起西域各国愤怒。石国王子逃往波斯,请求阿拉伯阿拔斯王朝的呼罗珊总督起兵报仇。不久西域各国与大食结成联军,与高仙芝再战于怛逻斯,高仙芝军大败,被俘两万。这些战俘将中国的造纸术传到阿拉伯,进而传到欧洲,对文明的传播和世界进步起了重大作用。许多战俘被带到大食各地,他们亲身体验了那里的风土人情和伊斯兰教义,沟通了唐与大食之间的了解。特别是杜环回国后著《经行记》一书(原书已佚),从《通典》引文来看,所记相当准确,是关于伊斯兰教教义的最早汉文记录,在中国伊斯兰教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
>;这就是我最早的创意来源。因此,所设定的最初主角是杜环。
>;杜环中国唐代旅行家。又称杜还。襄阳郡(今湖北襄阳)人。生卒年不详。唐天宝十年(751)随高仙芝在怛逻斯城与大食(阿拉伯帝国)军作战被俘,过了近十年俘虏生活。后来他旅游了非洲埃及等国。成为第一个到过非洲并有著作的中国人。宝应初年(762)乘商船回国。写了《经行记》。杜佑的《通典》(801年成书)引用此书。有1500余字保留至今。《经行记》是中国最早记载伊斯兰教义和中国工匠在大食传播生产技术的古籍。还记录了亚非若干国家的历史?地理?物产和风俗人情。
>;
>;可见杜环,可以说算得上是个颇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物,但是如果我要将他入书,必定得对他的《经行记》有所了解,但是“原书已佚”,就算我有国家图书馆的VIP卡,估计也是没办法的事,如果叫我在《通典》中东挖西找那一千多字,实在不和我的作风??关于公元八世纪的阿拉伯的文化及历史,我已作了约2W字的资料备考。而且我的目的是写大唐与大食,非洲现在虽然算是第三世界的阶级兄弟,但目前还是没有把兄弟写进书的习惯。于是计划A取消。
>;然后是把主人公设定成在安史之乱中殉国的壅丘县令张巡的儿子,儿子跑到阿拉伯,老子死在中国,可能可以赚点眼泪。但是这么一来又得牵扯到安史之乱,然后郭子仪,李光弼……一大票小子都得出场??两个字,麻烦。于是计划失败,顺道一提,本来第一部女主角也在这里考虑好了雏形,是许远(某太守,具体忘了)的千金,名字就叫丽娘,因为感觉满有“唐风”,就保留下来。计划B取消。
>;余下的时间在家狂翻《资治通鉴》,看到天宝八年咸宁太守赵XX被乱棍打死一节,不由大喜过望(…_…b~~~汗)。因为安禄山这时只算是个客串的胖子。决定就是这孩子了,然后意外发现严武此人。最终计划C得以定了下来。从某些方面说,计划C的确定都是源于笔者的懒惰及对把握作品能力的不自信,但实际上就是这样了。
>;关于赵守诚以后的际遇,佛曰:“不可说,不可说。”说了我还有的混吗,我就靠这点东拉西扯的联想落口饭吃哈?
>;谢谢支持。也请支持以后的外传,可能会无限期跳票~~~~因为我至今没找到那个MM。据说现在正混迹于某MUD,和某大虾happy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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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钟馗】………
“禁中旧有吴道子画钟馗,其卷首有唐人题记曰:明皇开元讲武骊山,歳翠华还宫,上不怪,因痁作,将逾月。WenXueMi。com巫医殚伎,不能致良。忽一夕,梦二鬼,一大一小。其小者衣绛,犊鼻屦,一足跣,一足悬一屦,摚淮篌拗缴龋蕴孀舷隳壹吧嫌竦眩频疃肌F浯笳叽髅保吕渡眩灰槐郏T双足,乃捉其小者,刳其目,然后擘而啖之。上问大者曰:“尔何人也?”奏云:“臣钟馗氏,即武举不捷之土也。誓与陛下除天下之妖孽。”梦觉,痁若顿瘳,而体益壮。乃诏画工吴道子,告之以梦,曰:“试为朕如梦图之。”道子奉旨,恍若有睹,立笔图讫以进。上瞠视久之,抚几曰:“是卿与朕同梦耳,何肖若此哉!”道子进曰:“陛下忧劳宵旰,以衡石妨膳,而痁得犯之。果有蠲邪之物,以卫圣德。”因舞蹈,上千万歳寿。上大悦,劳之百金,批曰:“灵祇应梦,厥疾全瘳,烈士除妖,实须称奖。因图异状,颁显有司。歳暮驱除,可宜遍识。以祛邪魅,兼静妖氛。仍告天下,悉仿知委。”熙宁五年,上令画工摹搨镌板,印赐两府辅臣各一本。是歳除夜,遣入内供奉官梁楷就东西府给赐钟道之象。观此题相记,似始于开元时。皇祜中,金陵上元县发一家,有石志,乃宋征西将军宗悫母郑夫人墓。夫人,汉大司农郑众女也。悫有妹名钟馗。后魏有李钟馗,隋将乔钟馗、杨钟馗。然则钟馗之名,从来亦远矣,非起于开元之时。开元之时,始有此画耳。“钟馗”字亦作“钟葵”。”
上面引自《梦溪笔谈补笔谈卷三'》,从引文可以看出,钟馗存在的历史真实性,是很值得商榷的。
在清代小说《斩鬼传》和《平鬼传》里,钟馗的来历更加曲折。书中说他是陕西终南山才,生得丑恶怕人,却才华超群。一年进京应试,文不加点,一挥而就主考官韩愈和陆贽阅后,不禁拍案叫绝,遂点为头名状元。不料唐德宗以貌取人,见了钟馗十分不悦,遂听信奸相卢杞谗言,要将钟馗赶出龙廷。钟馗气得暴跳如雷,当场自刎而亡。唐德宗十分悔恨,便将卢杞流放,并封钟馗为“驱魔大神”,遍行天下,以斩妖邪。钟馗翦除鬼魅,立下大功,被玉帝封为“驱魔帝君”。
民间还十分流行“钟馗嫁妹”的传说。说钟馗有个同乡好友杜平,为人乐善好施,馈赠银两助钟馗赴试。钟馗因面貌丑陋而被皇帝免去状元,一怒之下,撞阶而死。跟他一同应试的杜平便将其隆重安葬。钟馗做了鬼王以后,为报答杜平生前的恩义,遂亲率鬼卒于除夕时返家,将妹妹嫁给了杜平。这就是著名的“钟馗嫁妹”。
“钟馗嫁妹”成为古代绘画和戏剧的一个重要题材,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这个题材我在《天国》中也许用上,遗憾的是,原本是杜平兄的老婆只好让我做主嫁给别人了。(鬼王在上,勿怪勿怪!)
还有一种对钟馗更不敬说法,说“钟馗”一词源于古代一种用于驱鬼的棒槌(?!)终葵。历代讹传,用来打击妖魔鬼怪的终葵,逐渐被人格化,成了终南进士,并产生了钟馗捉鬼的传说。
且不管有没有此人,或者说是人还是棒槌,由于唐明皇的大力推崇,钟馗得以确立了头号打鬼门神的地位,这点就我来看,应该不假。其间的种种传说,应当是充分地显示了这一过程的戏剧性。
钟馗成为镇鬼避邪的神明以后,他的画像受到从宫廷到民间的广泛欢迎。不但春节时挂钟馗像,端午节也把他请出来,用以避邪。钟馗还受到历代画家的钟爱,传世的钟馗名画不胜枚举。
其中最负盛名的当属首画钟馗的吴道子。他所画钟馗,身着蓝衣服,光着一只脚板,瞎着一只眼睛,腰间插着竹板,披头散发,左手捉着小鬼,右手第二指在剜着小鬼的眼睛,用笔遒劲有力。玄宗皇帝非常欣赏,但也同时提出一个修改意见,他让画家把画中钟馗剜小鬼眼睛的小拇指改为大拇指。吴道子沉吟半晌,说是需要用三天的时间。皇帝不解其意,画家说,虽然要改的只是非常小的一个局部,但作为钟馗这个人物形象来说,用小拇指或是用大拇指,其力道、体势、形态,甚至表情和衣裳的动感都会发生变化。这幅画是经过长时间的构思和观察才形成的,那么修改它也需要全面考虑,无异于重画一幅。皇帝听罢,心有所感,逐放弃了改画的念头。
五代的画家黄筌也曾为前蜀主王衍画过钟馗,当时吴道子原画正是由王衍收藏着,他也想钟馗右手第二指剜眼睛改为大拇指剜眼睛,以为这样一定更有气势。黄筌授命将画带回家另画一张以大拇指剜小鬼眼睛的钟馗和原来的《钟馗捉鬼图》一起呈给王衍。所述理由与吴道子如出一辙。
从这两个例子看出,钟馗像应当是足以称作是传世之作,但可惜的是,除了在年画和当今一些国画大师的作品中能够对对画圣的这件杰作可以管中窥豹外,只能通过想象了。在我的设定中,钟馗本来是个相貌粗犷的魁伟青年,后来则被毁去容貌,而且是被逼自杀。其后的关于画像的情节,我则把当时在长安几乎所有最负盛名的画师集结一堂来完成此作,算是对他的尊重——尽管可能从来没有这个人存在过,也算是对这个被我在小说中蹂躏的大哥的补偿——虽然他一出场就是悲剧。
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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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开元年间,唐都长安城,成为其他各大洲的主导国国王竞相前来进贡称臣的都城。其时,盛况空前,长安城已经成为各色人种的展览场,当时,对外国人士(不包括西域已臣服及周边臣服各国)进唐王朝要求甚严。但凡来到唐王朝的外籍人士必须穿唐王朝指定服装,并不得擅自前往异地。而且国人对各国人士(不管是否是西域诸国的子民)一律统称为“胡人”,外国商贩称之为“胡商”。“胡贾”外国僧人统称为“胡僧”,外国女子统称为“胡姬”。
当时的中国国力,堪称“太平盛世”。史书也曾这样记载“京师斗米十三钱,青齐等州斗米仅值三钱,国无盗贼、野无饿莩、行千里者、不持兵。自长安西行至唐边境,凡一万二千里、沿途阎阁相望、桑麻翳野。”
但是,天宝之后,李林甫为相,王朝衰落,从此开始。但是正是此时,天宝年间,尚有高仙芝西征之役。
天宝六年安西节度使高仙芝(高丽人,与当时名将封常清,哥舒翰齐名为大唐名将之一)率唐军一万人,由疏勒出发,经过极其艰险的行程,越过海拔(7224公尺)的穆斯塔格山(即著名的“冰山之父”)翻越雪岭,渡过冰河,飞越天险,抵达帕米尔高原阿母河之源。之后挥师西进。越过世界屋脊,大破大食(阿拉伯)和吐蕃联军。然后西域臣服。
近代考古学家,地理学家,英国人斯坦因曾两次走过这一路线,经过了当时大唐军队渡过的大谷冰川(Darkot)之后,深深赞叹大唐王朝的军事家之伟大。以当时的交通工具,如何能使大兵团运动,克服雪山冰河?恐怕连现代军事家也难于克服这些难题。
而到了天宝九年,高仙芝大军在怛逻斯城被大食军队打败,唐王朝的两万大军的绝大部分被大食军俘获,造纸等代表当时最先进的技术由此西传。东方文明真正开始传到当时相对落后贫穷的亚欧大陆。
其后,便是安史大乱,中原板荡,国威不振……
※※※
天宝初年的春天,牡丹花开。
玄宗与杨贵妃于兴庆宫沉香亭赏花,召李白进宫写新乐章,以演奏助兴。乐师李龟年奉命召请,此时李白在长安长笑坊已是酩酊大醉,李龟年只好叫随从抬着李白下楼,用马驮着李白和他的剑至兴庆宫。玄宗命铺毛毯让李白暂憩,令做醒酒汤亲自调温后让李白喝下。李白酒醒后又请玄宗赐酒,说自己乃“斗酒诗百篇”,醉后才能吟出好诗。玄宗命人赐酒,李白饮毕,立即赋了三首著名的《清平调》: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连。
一枝红艳露凝香,**巫山枉断肠。
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
名花倾国两相欢,长得君王带笑看。
解释春风无限恨,沉香亭北倚阑干。
天宝二年,洛阳城中,李白与后来在长安少陵原寓居长达十年杜甫相遇。
天宝九年,李白又一次游历到了长安,长安长笑坊中的一次邂逅,引出另外一个传奇……
※※※
断弦忍叹无人问,散墨犹及后辈寻。
廿年风霜皆拭去,今夜高歌看何人?
怛逻斯一战的前后,是大唐和大食在赵守诚这个生命原本是另一种轨迹的生命面前,幻现一个天国的传奇……
一切从天宝九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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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馗】………
天国人物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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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岛英次(暂定名)】………
在长安篇中分量较重的杀手,名称暂定,如果谁有更好的麻烦说声,感谢各位读者大大帮忙取名。
他还有个叫做鬼岛獠一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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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姬沙眉】………
我对阿拉伯世界的服饰不大了解;所以其实用的是某位大师的设定;也可以说抄拉;希望读者大大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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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初逢·一战】………
若论及天下最繁华的去处,时人十之**想到的便是天子脚下的长安,若提到长安最负盛名的所在,当属城东凌烟阁。收藏*顶点~小说~网
贞观十七年,凌烟阁造讫,阎立本绘赵公长孙无忌、郑文贞公魏征、梁公房玄龄、卢公程知节、胡壮公秦叔宝等于凌烟阁。太宗亲写赞,储遂良题辞一并列于其上。到得天宝九年,百余载间,雅人骚客,莫不登楼兴叹。久而久之,使得长安东市更显繁茂,阁边亦是店铺林立,酒肆成群,其间有间名曰长笑坊的,因为正对着凌烟阁,算是个阁外观阁的好所在。
时值初春,元宵刚过,酒坊之中,人头攒动,几可说座无虚席,而在靠窗一桌,却独坐着一个白衣文士,旁人想过去的,见着那一点超然,已自惭形秽。那文士斜倚着酒桌,扬首看着窗中那凌烟阁的飞檐,似有所思,良久,低头之时,恰见桌上酒水稍稍溢出些,有些兴起,趁着三分醉意,蘸着桌上酒水书道:“大贤虎变愚不测…”字体飒然,自有种遗世独立的姿态。
他刚想接着写下句,但听得“笃”的一声,抬头看时,原来是一双如璧的人儿,一个剑眉星目,一个清眉秀目。
方才的轻响正是这两人叩桌相询可否落座。文士将桌边的一柄古剑挪至自己身侧,即而右手向空席处一指,随后自然的拂过桌面,落回身侧。隐隐间一缕清雾过去,桌上字迹竟快要干了。这一下恰叫那剑眉青年看在眼内。他又瞥见那古剑上赫然是“纯均”二字,心中一动,却未言语,只向那文士一颔首便径自落座。
文士看出他心中似有块垒,也不以为意。倒是那清秀少年面带嗔意,瞪了剑眉青年一眼,转而面向文士,刚要拱手施礼,文士笑道:“还是万福吧。”原来他目光锐利,已瞧出面前少年乃易钗而弁。男装少女面上一红,只得慌慌地一个万福,就坐在了剑眉青年身边。其时风气开放,闺阁女子为求方便大多改装出行,便是深宫内的公主,也有男装出现在市街的时候。然而若是被人当面叫破,终归有些尴尬。
文士心中大感有趣,也不说什么,端起面前桌上酒杯一饮而尽。
此时男装少女忽然叫道:“看!”文士和青年均顺着少女的手指忘向酒坊中的乐台,一个身姿曼妙的胡姬走上台来,她以素纱蒙面,只露着双凤目和有些卷曲的长发。她身后是几个亦做相似装扮的美婢,捧着几个用布裹着的物事。
坊间的嘈杂忽地不见,众人人目光皆望向台上胡姬。只见她美目顾盼生情,袅袅地在坊间绕了一遍,转身拿过把椅子,款款坐下,接着朝身边就近的美婢一摆柔荑……众人亟盼瞧见那几个美婢手中的物事,待得第一个美婢将手中的布揭开之时,“呀”的一声,坊间众人失望之情,溢于言表。原来那就是时下极流行的琵琶,无论宫廷乐工还是烟花艺伎皆是通习之,可谓“老声常弹”矣!
那胡姬似不知坊间众人的反应,取过琵琶,调音之后便拨动琴弦,甫始之乐音似散乱无章,不合节拍,然细品则觉得错落有致;约莫六遍之后,琴音陡变,如竿裂冰碎,清音不绝,其间节拍,亦有快慢之别;此后十数遍,忽现繁音急节,然则收尾之时,问长音如唳鹤引声,与时下所流行的收尾之声不减节拍的奏法大相径庭。坊间众人,几是目瞪口呆听完此曲,只觉犹有余音绕梁。
男装少女向那剑眉青年问道:“诚哥哥,你听过这首曲子么?”
剑眉青年沉吟一会到:“你也当听过的,只是当时配歌舞,所用乐器,又是磬、箫、筝、笛、箜篌、筚簟、笙之类,所以你会想不起来。你想想两年前的岐王寿筵……”
男装少女雀跃道:“原来是。”
剑眉青年道:“也不算是,依我看来,此曲更有些胡族风气,应是西凉都督杨敬述向圣上献曲之前的。”(注:杨敬述献曲为开元年间,而有说法成曲在天宝十三年,此处且作是开元年间成曲。)
少女道:“不会错了。”剑眉青年年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文士不由抬眼望了望那剑眉青年,然而叫他更为讶然的是,在曲毕喧嚣的坊内,居然有两个人望向这边,似是听到两人的声调不高的对话。一个是坐在另一角的一个英伟的虬须青年,另一个居然是那奏曲的胡姬……
男装少女觉察到文士的目光有异,也望了过去,恰巧对上那胡女的的目光,她心里忽地一动,伸出手去,在剑眉青年腿上狠拧了一吧。剑眉青年不明所以,刚要说话,只见少女一努嘴,他也顺着那方向瞧了过去,才发觉美艳胡姬正盯着自己。
而胡姬发觉这边一个潇洒文士,一个皱眉的俊郎青年和一个撅着嘴的清秀少年都打量着自己,也将目光转开,又从身边美婢手中拿出另一件乐器,可是又朝这边望了过来。
那是一只精巧的短笛,笛面覆有牛皮。青年刚要开口,却发现男装少女一双杏目狠狠地瞪着自己。他苦笑道:“人家摆明了在考咱们啊……算了。”见少女满意的回过头去,他不禁低声朝着坐在自己对面的白衣文士说道:“是真正的羌笛~~~~~~~”
不巧被少女听见,腿上又是一阵刺痛。白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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