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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狱法则-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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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你赢了?”
“我干掉了其他杂鱼,逃走了。”兰德斯答道,“显然,我的实力并不足以在一对一时战胜对方,更惶论对手还有帮手。另一方面,我也现狼牙棒并不适合在一对一对决中使用,碰上弯刀之类的武器它笨重的缺点暴露无遗。”
维加里哈哈大笑,他拍着兰德斯的肩膀道:“少年,你难道忘了我维加里的称号了吗?”
“武器大师,战士守护神的宠儿,十级以上的战士在掌握至少十种军用武器和两种以上的异种武器并能熟练使用后,便有资格向战士守护神祷求武器大师的力量,一旦成功转变为武器大师,则在接触到任意一种近战武器时掌握其技巧,甚至能将某些杂物当作武器使用。武器大师的真谛就是将武器变成身体的一部份,没有什么生物会不懂得如果使用自己的天生武器的。”兰德斯答道,“书上似乎是这么说的。”
“那么,身为我的弟子,还用得着担心什么呢?”
从这天起,兰德斯便在维加里的监督下,开始学习另一种武器。让维加里哭笑不得的是,兰德斯似乎对正常武器没有爱,所选的第二种武器,竟又是和狼牙棒一样少有人问津的类型。
三叉匕,或叫分水蛾眉刺,既可以像棱刺一样刺杀,也能以三叉形的形状卡死或是卸除对手的刀剑。想到这个少年的另一种武器,维加里便觉得好笑,这少年,难道偏好特别极端的武器吗?
从沉重到轻灵,似乎,他完全看不上中规中矩的长剑和大剑呢……
时间总在不经意间流过,当兰德斯再一次从训练中停下来时,他才现,时间已然又过了三天。
三天,安静的三天。这些日子,拜索因和迷德洛两国的军队似乎是约好了一般,除了偶尔有双方的侦察兵游骑兵遭遇之外,就再没有一点战事了。
没有,连过百人的小规模战斗都没有。
到了第四天,午后,迷德洛突然派出了一支由四百名近卫军轻骑兵组成的部队径直穿插向拜索因军营地的后方。紧接着,包括魔狼在内的数十支贵族私兵的步兵团开出营地,在平原上集结,列阵,作出一副大举进攻的态势。
“兰德斯,你居然不会骑马?”维加里驾着一匹神骏的黑马,笑谑的看着身后狼狈的兰德斯,大笑道。
“能骑上去就是我的极限了,想让它听话……”兰德斯挠挠头,他身下的战马虽然高大,但其实年岁还小,这匹骄傲的小公马根本就不听话,跑得慢吞吞的还时不时的颠簸几下。
见骑兵们越跑越远,兰德斯终于火了。
………【3AT3 疾风凶杀…1】………
“是你逼我的,小混蛋……”兰德斯俯下身,凑在战马耳边缓缓说道。他伸出左手,凝望着手背上的符号。
暴虐的恶魔气息从兰德斯左手手背上疯狂涌出,罩着年轻的战马,那些战死的灵魂尖利的呼啸声就在战马的耳边环绕着。它何曾见过这种状况,出于生物本能,战马长嘶着人立而起,惊惶的向前猛的一蹿。
战马开始奔跑,兰德斯便停止了惊吓,一旦小马慢下来,兰德斯便故伎重施。这种小把戏,对于拥有八阶恶魔使魔和长期使用造魔的法则的某人来说,其实就像抛弄硬币一般简单。
说穿了,兰德斯只是重复着唤醒造魔法则,造魔开始前又取消,如此,那些纹身中储存的亡魂便像马戏团里的狗一般团团乱转了。
见兰德斯追上,维加里笑道:“唔,这么快就调教好了?”
“我想我找到了简单一点的窍门。”兰德斯答道,他一磕小马的腹部,受惊的小马便立刻听话的加快了度。
“我早说过,乖乖的,会轻松一点的哦……”恶魔不管马驹听不听得懂,便自小声在它耳边说道。战马没来由的打了个寒战,不自觉的向前蹿了出去。
兰德斯打马在前领路,他时不时的停下来,站在马背上眺望四方,不时的修正路线,不多时,这支百人的轻骑小队便已然绕过拜索因的营地,远远的绕到对方的后方。
一支百人的轻骑兵队,拜索因人当然不会视而不见,只是,当他们的骆驼骑兵准备出时,那一支小部队已然逃远了。
正当拜索因人考虑要派出多少部队去吃掉那一百个轻骑兵时,要塞的正面,步兵们已然开始前进。
迷德洛帝国的兵种情况要比拜索因复杂得多,重步兵方阵是迷德洛军进攻最重要的基地,几乎所有战术,都是以重步兵为中心起的。这些手持大盾,身披铠甲的战士不仅要起到顶住对方进攻的作用,同时也要掩护自己身后的队友,为他们开辟一条进攻的通路。
轻步兵是战场的主力,他们虽然没有厚重的盔甲,飞驰的战马,但却是数量最多的部队。如何在重步兵的掩护下让轻步兵成功的包围,分割,冲散对手,便是一个指挥官最需要花脑子考虑的问题。
而队伍最后,是迷德洛的骄傲,重骑兵。
重骑兵的数量很少,但一旦重骑兵开始冲刺,这场战事便到了一决胜负的时刻。要么,是重骑兵冲破敌阵,直击对方脑,打通胜利之路,要么,就是重骑兵们的爆力耗尽,被敌方优势兵力包围。
失去冲击力的重骑兵就是一块石头,随便对方怎么砸都可以。
冲刺中的重骑兵就是神……这句话,和念完咒的法师就是神一样,是士兵们牢记的一句话。
拜索因军队也开出了营地,在平原上集结。相比之下,拜索因人的阵形很是简单,大量的骆驼骑兵松松散散的布在左右,中间是更加松散的大旗镰刀手和顶在最前方的三叉戟奴隶兵。见迷德洛军团向前推进,那一边的奴隶兵便也开始行进。
在远处,兰德斯一行人并没有时间关心这场真正意义上的大规模战事,他们遇到了自己的麻烦。
全队散落在几个丘陵的遮掩下,围成一团等待着机会。
“报告,敌后勤队骆驼一百四十匹,大车七十辆,护卫骑兵五十,随车的奴隶兵七十名,镰刀手一百四十人。”兰德斯从丘陵顶上冲下,跳下马背报告道。
“数量比我们想像的要多,恐怕无法在敌方援军赶到前吃掉……”维加里皱眉道。
“但货物却是攻城器械。”兰德斯答道,“虽然不清楚那是什么攻城器,但一定是可以组装起来的大家伙,我看到足足两马车的铆钉。”
“你的眼力真是令人羡慕呢……”维加里笑了笑,他皱着眉,一手轻轻抠着下巴上油光水滑的胡须,沉吟着。
“风险很大,但可以令我们提早结束整个战役。”维加里道。
“那么……”兰德斯微微扬起嘴角,“也许我们用得着这个?”
见兰德斯从口袋中取出数张卷轴,骑士们都不由得张大了嘴。
“我不会用这种东西。”维加里道,“还是你拿着吧。”
使用魔法装置,包括卷轴,虽然不需要很强的精神力,但却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用得起来的。像索兰热和黑狼这样的五级战士能使用的卷轴,却无法被维加里这样的高手使用,或许世界真是公平的……当然兰德斯并不在这个范围内。
“我们的目标是车辆,我建议全队以五骑为一组,散开扰乱对方的视线,我和维加里老师找机会冲入车队,用卷轴点燃大车和骆驼,趁乱撤退。那么接下来,只要活着回到要塞,我们就可以安心的回帝都等待授勋了。”兰德斯建议道。
“听起来不错。”维加里答道。
三张火球术卷轴,一张加术卷轴,这是兰德斯为了预想中的袭扰而特意向随军的法师要求的。有提索兰和维加里的推荐信,那几个魔法师倒是没有为难兰德斯,他们还额外给了兰德斯一些魔法研究中的副产品。
现在,正是兰德斯展现魔法威力的时候。
显然对手并不会全无提防,拜索因和迷德洛并不是第一次交锋,虽然护送车队并不是精锐部队,然而他们当中肯定有一两个麻烦的对手,而且,拜索因人并不是对魔法一无所知,他们一定也有想过如何应付魔法的攻击。
………【3AT3 疾风凶杀…2】………
但兰德斯们已经没有太多犹豫的时间了,稍稍商量了一下战术,兰德斯便跳上战马,拍着它的尊臀向着骆驼骑兵们猛冲。
骑兵的生命在于度与耐久力。一百名骑兵依约散成二十个五骑小组,从两侧如海潮一般向车队两翼涌去。
“敌袭!”拜索因骑兵的大叫声顿时惊动了整个车队,然而,兰德斯选择的地点相当好,从冲出到敌方能现的距离,不过区区五百米。
对于轻骑兵来说,五百米只是一眨眼的路程而已。
不等骆驼骑兵们来得及举起投枪,兰德斯便抢先下了手,臂力爆之后即使是普通的铜币也有着相当惊人的杀伤力,一把铜币全无准头的只是朝前呼啸疾射而去,只听得唰唰唰连声响起,便有四五名骆驼骑兵应声栽下马背。
“准头真差……”维加里笑道。
兰德斯又掷了几把铜币,方才答道:“一百个铜币换十名骆驼骑兵,我觉得很划算。”
兰德斯的准头的确很一般,尤其是在抓了大把的铜币之后,在对方解下投枪时,骑兵队便已然冲到不足两百米远,而当对方举起投枪时,这个距离便已然缩短到一百米。
一百米,对于臂力爆的兰德斯来说,并不算远,而对方相对密集的队型让这准头普通的铜币也能轻易击中。
几把铜币下去。便有十多骆驼骑兵坠地。在敌方骑兵的投枪中,维加里一声轻笑,拨出随身长剑随意划了几下,那射来的投枪便轻易的被削断弹飞,竟连维加里和兰德斯的马鬃都没碰上一根。
“他们选错了目标……”兰德斯冷笑道,他突然大声吼道:“砍伤骆驼和车夫,不要恋战!”
骑兵们倒也没有犹豫,虽然他们并不懂兰德斯的命令有什么意义,但作为皇家的近卫军,服从上级命令便是要的。
木制长枪在冲击时的力量是惊人的,随着战马的猛冲,枪头重重撞在敌方骑士的身上,随着木杆的断裂狠狠将那股力量顺着人体传到座骑身上,只一击便连人带骆驼一同撞倒。
精锐的近卫骑兵可是和贵族们的私军骑兵队不同,即使骆驼骑兵们知道可以用马刀斩断枪杆,即使骆驼骑兵们知道对方的冲刺变向不易……但眼看着那微蓝的枪头向自己撞来时,不知为何骆驼骑兵们竟有一种无法动弹的错觉。
镰刀手在步兵大军团混战中作用明显,但是面对近卫骑兵,这些由农夫组成的单位甚至很难制造出一条有效的伤口。
“以近卫军的荣誉!”
眨眼间,五骑一组的近卫骑兵队便将诺大的车队冲击得乱七八糟,在击杀骆驼,赶走车夫之后,整个车队四周便布满了无法移动的残破大车。
“很好,这样对方就无法散开避火了吧……”兰德斯大声笑了起来,“全队,撤退!”
随着这一声撤退,一团灼热的火焰从兰德斯手中的卷轴间腾起,顺着施术手指的方向,准确的落在车队的中央。
轰然巨响,大车登时生猛烈的爆炸,兰德斯目瞪口呆的愣了足有五秒钟,这才狂喜道:“中奖了,是猛火油抛石机!”
拜索因王国盛产的猛火油,大约是和石油类似是古代生物的沉积物或是石油产生某种化学变化后的产物,然而它与石油的区别在于,这种油料低沸点易燃易爆难以扑灭,猛火油之名因此而来。拜索因王国崇信火神,这熊熊燃烧的矿物自然成为他们主要使用的战争机器了。
兰德斯的运气果然很好,居然第一次突袭便碰上了运输猛火油和抛石机的车队,眼看着那些瓦罐在爆炸中四散破裂,将更多的油料引燃起来,兰德斯连忙将手中的另外几张火球术卷轴收起,大声呼喝着召集队伍后退。
嘿,红红火火,指的就是这种情况吗?
望着身后的火焰,兰德斯不由得微笑起来,突然眼角的余光一转,他猛然跳起站立于马背上,凝望向远处。
造魔…千里镜!
“援军,数量一百,清一色骆驼骑兵,十分钟后接近。”兰德斯大声提醒道。
“以近卫军的荣誉!”
这种情况,战决才是正道,比耐力轻骑兵不是骆驼骑兵的对手,而且近卫骑兵之前还刚刚完成了一次突击。
若不能击溃这支拦截部队逃回要塞,则下场就只有等马力耗尽后被追上屠杀了。与其如此,不如利用轻骑兵的度和冲击力优势能对方一个突然袭击。
“分两队,一队养马力,一队冲击,冲击胶着后另一队从左翼强行**搅乱敌阵。”兰德斯大声建议道。
“照他说的,一中队下马休息,二中队准备迎敌。”维加里缓缓从身后解下背囊,从中取出四五件武器,扎在马鞍上。
“要上了,小伙子,嘿嘿,记得要听话哦。”兰德斯俯身对着战马小声说道。
咴……年轻的战马一声长嘶,前蹄扬起,显得相当兴奋的样子,在这匹年轻的小马带领下,数十匹战马小跑起来,向着迎面而来的骆驼骑兵迎了上去。
“加!”经验丰富的骑兵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加,在近卫军中队长的口令下,兰德斯随着身边的骑士们开始加快,向着骆驼骑兵冲去。
轻骑兵的度本就是骑兵中的王,而近卫军的轻骑兵,几乎可以代表世界轻骑兵顶尖的水平了。带队的中队长虽然年轻不大,但显然经验相当丰富,自身实力还在兰德斯之上,有一个悍勇果决的领导带队,一支轻骑兵便是一柄上好的尖刀,其穿刺敌阵的杀伤力远在体型庞大的砍刀之上。
只一接触,兰德斯便蒙了。
军队打仗和少数人混战完全不同,气氛,战术,甚至是每个人的想法,都会有着明显的差异。幸运的是,兰德斯所用的狼牙棒本就是战争用的武器,只要抡起来便不需要考虑太多,只管往敌人多的地方砸去就好。
………【3AT3 疾风凶杀…3】………
虽然因为那一怔被对方的马刀划伤了左臂,然而受伤的野兽才是最危险的,被鲜血刺激下,兰德斯纹身中的恶魔灵魂似乎复活了过来,他双眼中隐隐有血丝浮现,一声大吼,那十五公斤重的狼牙棒便直挺挺的顺着冲势直将对方的骑兵队长顶得飞起。
不等敌人落地,兰德斯便直接跳离马背,居高临下奋力一棒将敌人砸成肉饼。不等敌方来得及反应,神经蔓激素爆,刺激着兰德斯的双腿令其跑出惊艳的冲刺度,竟在转眼间又追上了坐骑,狼狈的滚上了马背。
近卫骑士们出一声赞赏的口哨声,兰德斯这一棒子真是舞得太漂亮了。
轻骑兵撞上骆驼骑兵,凭着度的优势狠狠的干翻了十数名骆驼骑兵,然而,一旦冲力受阻,轻骑兵的战力并不比骆驼骑兵占上多少优势。
相反,对方的人数要比己方多出一倍。
两支部队立刻陷入胶着,近卫骑兵们成圆形阵形被动防御,有维加里这个武器大师在,骑兵们并不怎么慌张,只是小心敌人分出一部份部队包围,除此之外不需要担心什么。
片刻,近卫骑兵的另一半人马终于出现,他们小步慢跑着接近战场,突然加,如新月一般直插向骆驼骑兵的左翼。
见此情形,骆驼骑兵们攻得更凶了。
兰德斯一棒打飞一名游骑兵,正在收手,头上停着的目虫突然撇见一道红影向着自己头颈袭来。兰德斯咧嘴一笑,狼牙棒脱手飞出将就近的一名敌兵砸下马背,左手飞快的解下腰间的三叉匕迎向那抹红影。
“火神殿的弯刀骑士都喜欢玩这一手吗?”兰德斯轻轻哼道,手腕一拧,就要将对方的弯刀夺过。只是对手显然不算太弱,也不知怎么一抖一抽,便将弯刀抽了回去。
“嘿,那刀我要了。”兰德斯解下另一只三叉匕,跳离马背直扑向那名骑兵。
骆驼相当高大,即使是单峰驼也要比战马略大出一号,然而面对兰德斯这个小人儿和那小小的匕,它体型庞大的优点便成了缺点。三下两下,这头骆驼便被刺出数个血洞,哀鸣着向前冲出数步。
骆驼背上的弯刀骑士翻身跳下,弯刀上炎光烨烨,劈头向兰德斯砍来。
炎王降法是很有效的能力,即使对方能格挡住弯刀,也会因为刀上腾跃的火焰而头疼不已的,火神殿的战士与法师显然都是倾向于进攻的狂热,这一点,和火神的偏好一致。
弯刀劈来时,兰德斯便已经猜到了对方的下一步行动。既然是倾向进攻的弯刀骑士,那么,防守一定不会太强,他们最擅长的便是以攻击力压倒对方,自身的安全便只靠度的优势。
那么,在度上胜过对方吧……
兰德斯双眼一闪,神经蔓…度强化,双腿皮肤微微红,其上浮现出血管虬起,转瞬间兰德斯的度便在刹那间变得极快,闪电般出现在弯刀骑士的身后。
度的突然变化会让人类眼睛产生错觉,加之弯刀骑士的视线被自己刀上的火焰所阻碍,这一冲之力他竟然没有估计准确,一刀砍在兰德斯身后落了空。
刹那,三叉匕疾插在弯刀骑士胁下,兰德斯紧握着匕柄一声大喝,竟将那人整个儿提起来一个漂亮的背桥摔将对手头下脚上反向栽入沙地中。
一击得手,兰德斯翻身跳起,一脚踢在骑士后颈,在对方颈骨折断声中,兰德斯一把抄起他的弯刀,高举着大喝道:“敌酋授!”
“杀敌!”沉寂中的维加里突然大吼起来,他甩出手中的长剑,抽出背上的战斧猛冲向沙漠骑兵们。
近卫骑兵顿时从守势转为进攻,与此同时,呈新月形阵型直插敌阵的那一半骑兵也在同时突破敌阵,停步转身,重新列阵,呈两面包夹之势。
两边的骑兵同时加力冲锋,顿时间失去领的骆驼骑兵溃不成军。
“以近卫骑兵的荣誉!”
这是第三次呼喊口号了,这一次,是全胜的宣告。
如兰德斯所说,这一次的奇袭虽然只斩杀敌人一百多名,然则烧毁重要的攻城器械与猛火油,足以使敌方的一次攻城行动减少百分之五十的强度,这项功绩,远比战场上正面搏杀更诱人。
当敌方现这支部队时,他们已然离主战场不足两百米远了,一见骆驼骑兵们追来,这支近卫骑兵队便一头插进重步兵的侧翼,由数量更多的步兵们保护起来。
试探终于变成了大战,拜索因人显然也现了后方的意外,失去了近一半的攻城武器,那么眼前的野战则远比进攻要塞更轻松些,于是拜索因军队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全线压上进攻。
而迷德洛军则开始后退。
后退时,魔狼的短弓终于显示出他们的作用,一边后退,一边向斜上方抛射,虽然射程和威力都远不及长弓和弩,但胜在数量极多,转眼间便是一阵阵箭雨如浇,每一拨急射都会有数十名敌兵倒地。
区区百人的魔狼杀死的敌人,竟然不亚于周围贵族步兵的总和,这让带队的贵族骑士们不禁后悔,自己为什么不给士兵们弄一些便宜的短弓捡捡便宜呢?
敌兵临近,魔狼不慌不忙的后撤,急射,而数量更多的奴隶兵则满手是汗的攥着长矛,奋力和身前的拜索因人血战。长矛是廉价的武器,然而数百的长矛并排展开时,却有着惊人的威力,相比之下,竟不比敌方的镰刀手逊色。
“维加里老师,我去魔狼队指挥。”兰德斯突然道,“那些兔崽子果然都是死脑筋。”
“你去吧,活着回来。”维加里笑道,“这匹马送给你了。”
“嘿……不会给老师丢脸的。”兰德斯笑笑。
………【3AT3 疾风凶杀…4】………
乌黑的小公马兴奋的扬蹄跃起,小跑着沿着步兵们的缝隙直跑到魔狼中间。兰德斯大喊道:“我们的名字?”
“魔狼!”大汉们突然兴奋起来,他们终于看到,那个令他们又爱又怕的身影。
“汪!”哥斯拉一声大叫,从内森的怀里蹿了出来,摇着尾巴扑向兰德斯。兰德斯一把提起哥斯拉的项圈,将它扔在马背上,抽出狼牙棒,高声道:“让他们看看,吾等的爪牙有多锋利!”
内森轻轻拍了拍额头,吁了一口气。他虽然亲自上阵,却清楚的知道自己无论是统御能力还是武力都不足以和真正的骑士相比,一直以来硬着头皮在此指挥,然而凡有动作,其实都是由索兰热实际执行着指挥的使命。
索兰热是个中规中矩的骑士,他更擅长行使明确的命令,而不擅长自己掘机会。至于黑狼,他只是个纯粹的武,一个雇佣兵,并不是战场上的指挥官。
兰德斯,魔狼中真正的精神领袖,是这个年纪不大的少年。
虽然他的样子谈吐气质无论哪一点都和少年无缘……
兰德斯一加入,魔狼这边便有了变化,转眼间随着这匹黑马来回跑了两圈,魔狼们便收起短弓,拨出大环刀冲了上去。大刀一阵乱砍,那挥砍力极强的大环刀刀锋所向,镰刀手们的木柄镰刀全无抵抗之力,三下两下便败退回去。
毕竟是平民组成的军队,战力和战意都远不及魔狼。
迷德洛帝国的皇帝陛下曾经打过数场大战,虽然本身算不得名将,但总算相当重视武勋,因此,迷德洛的贵族骑士并不全是饭桶,比如此时出阵的十多个贵族当中只有两个贵族被吓破了胆先行逃走,其他大多数的兵力仍然是有条不紊的撤退着。
只要不乱,就不算败。
提索兰将军同样不是什么智谋过人的名将,对于这位满脸褶子其貌不扬的老男人,兰德斯的评价是:“几乎不会犯错的普通人。”
的确无论是智谋还是大局观,提索兰将军在帝国诸位大将中都只能称得上普通,但是,他最大的优点却无人能敌……不犯错。
无论是大错还是小错,提索兰将军的指挥总是中规中矩如教科书一般,他似乎有着某种天份,只要对方一有动静,这位年老的指挥官总能在下一个刹那作出相应的对策,将对方可能利用的破绽补上。
由他来指挥要塞保卫战,显然是再合适不过了。
提索兰将军打仗,只凭实力,你不用指望他能以弱胜强出什么奇袭,便你也别指望能以少数兵力打败他的优势部队。这便是提索兰的价值所在。
提索兰家族的荣光,有一多半都是这位将军打下来的。
以上的描述,都只是几乎,事实上,绝对不犯错是不可能的,只是,这个世界上很少有人能真正利用上提索兰将军犯下的错。
他总是能及时的弥补任何可能被利用的破绽,想要让他犯错,你必须有可怕的眼光和极强的执行力度,才能在那眨眼间的破绽中抓出提索兰的弱点。
这个,比正面击败提索兰更困难。
所以,提索兰才被称为不犯错的将军。
现在,正是这位将军表演的机会呢。
随着贵族私兵集团的步步后退,拜索因人似乎已然忍不住这个诱惑,他们的骆驼骑兵冲了上来,开始向迷德洛的两翼包夹。
与迷德洛极重视阵形的战术不同,拜索因人的战法完全建立在度上,他们的军队中骆驼骑兵的数量多得惊人,那些度快,装备马刀和投枪的骑兵虽然不如迷德洛轻骑兵,却又胜过步兵的度,加上远有投枪,近有马刀,虽然哪方面都不算出色,却偏偏加在一起让人头痛。
拜索因军队最麻烦的,就是这数千的骆驼骑兵,他们的数量,远远要比迷德洛的骑兵部队多得多。
兰德斯眯着眼看了一会,举着狼牙棒,大声说道:“注意我的大棒,举棒时全军后退,不举棒时,只管杀就好。”
“明白。”
转眼间,骆驼骑兵便让两翼的贵族私兵吃尽了苦头,那些看似笨重的骆驼跑起来一点不慢,其上的骑士手中的马刀更是让人头痛,私兵们的长矛和铁剑在面对骆驼骑兵冲击时挥来的马刀全然不是对手,锋利的铁剑在碰上刃较厚的马刀时下场可想而知,常常是连武器带人被马刀斩断。
“拜索因的炼钢术绝对不亚于迷德洛帝国呢……”兰德斯赞道,他举起棒子,示意魔狼后退。
魔狼一退,大旗镰刀手和三叉戟奴隶兵便被放了进来。见兰德斯使阴招诱敌深入,提索兰将军立刻作出了反应,命令两翼的军队向中间靠拢。
这一靠,大旗镰刀手们的空间便变小了,而长长的镰刀想要挥舞起来便要有足够的空间,一旦空间被压缩,镰刀手之间的误伤便大大增加,战斗时便缩手缩脚挥不出威力了。
奴隶兵的渔网在大战中作用显然有限,刚刚网住一个对手,就常常被人连网带手一同砍掉。一来二去大多数的三叉戟奴隶手中就只剩一根短三叉戟了,这些士气不高的奴隶在面对魔狼的士兵时,就像一堆刚刚长大的家犬面对野狼一般全无还手之力。
转眼间,镰刀手和奴隶兵便大量伤亡。
与此同时,骆驼骑兵的冲击也很有效的将两翼的贵族私兵冲得七零八落。只是因为方向的关系,溃兵逃散的方向是要塞,而没有影响到中间的战团。
“杀!”兰德斯向前一抡棒,带头冲了上去。
狼牙棒在混战中显然是可怕的武器,借着马力,兰德斯不需要费什么劲就将能四五名敌人轻易撞飞,恶魔狼牙棒独有的魔法属性在兰德斯刻意放出的造魔力量下有着双倍的杀伤力,冲、顶、抡、锤……无论从哪个方向接近这个可怕的少年,都会被那造型凶恶的武器轻而易举的轰杀呢。
没过多久,就没有一名拜索因步兵敢靠近这匹黑马了。
“魔狼,亮出吾辈的爪牙!嗷呜……”一时兴趣,兰德斯仰头长啸起来。在兰德斯的兴奋影响下,他座下的黑马也兴奋了起来,一头猛冲进敌人当中。
身陷重围,兰德斯也不害怕,只是抡起狼牙棒,只见一道血色的旋风横扫敌阵,转眼间,便是一条两米宽的血肉大道,被兰德斯硬生生的砸了出来。
………【3AT4 宽大骑士…1】………
“左右让开十米,结圆形阵,固守!”兰德斯大声道。
不需要明白兰德斯的意思,索兰热果断的指挥着士兵们按其所说拉开了队形,分成两个小型的圆形阵。
手持大环刀的魔狼士兵在外,手持长矛的奴隶兵缩在中间,虽然是防守的阵型,便不会有人敢小看大环刀和长矛组合的杀伤能力。
所以,拜索因人很自觉的刻意避开这两团刺猬,扑向左右的贵族私兵们去了……
提索兰将军再次下令,顺着兰德斯让出的方向,重骑兵终于出现了。
重骑兵,决定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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