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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探千王-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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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这是送给你爷爷的。你不是说他想请我到家里去吃顿饭吗?一直没有时间去,很不好意思,这对狮子头算是我一点心意,请他老人家不要见怪。”我笑道——送女孩子山核桃,我怎么会那么没品味?只是看她那么开心,所以才故意逗逗她。

    “哼!你这么有礼貌,谁敢见怪你呀!”胡小燕哼道,她的嘴撅起,象是受了多大委屈似的。

    这样的反应当然是假的,不过小女儿的憨态着实可爱,令人忍俊不禁。



………【第三百七十三章 拜访前辈】………

    “呵,好啦,别撅嘴了,开玩笑啦,这才是你的。”我取出另外一件礼物递了过去。

    “嘻嘻,我就知道。”胡小燕的表情立刻多云转晴,又灿烂了起来,嘻笑着把礼盒接了过去,打开一看,是一个粘土做的娃娃,穿着红肚兜,梳着冲天辫,胖胖的脸蛋,滚圆的胳膊一,大大的眼睛,天真的笑容,色彩鲜艳,憨态可掬。“呀,真可爱。”胡小燕把娃娃托在掌中,左看右看,爱不释手。

    不过是一个泥人,至于这么高兴吗?

    旁边柳权宇看在眼中心里直冒酸水儿——那对山核桃的品相极佳,而且两个的大小、纹路几乎一模一样,只怕是几千个核桃中才能找出这样的一对,他虽对文玩市场没有多少了解,但也想象得到这样的一对狮子头肯定价格不菲,在北平,没个几十块大洋绝不可能买的到,而那个泥娃娃虽然造型可爱,手工也还算精细,但再怎么看也是民间艺人的手艺,顶天也不过两三毛钱,胡小燕对贵重的文玩核桃并不在意,对这个不怎么值钱的泥人却如此开心,难道仅仅是因为那对核桃是送给她的家人,而泥人是送给她自已的?原因真的只有这么简单吗?还有,自已和胡小燕同事这么久,无论怎么算,也肯定比这个当侦探的时间早,自已屡次想去见胡小燕的家人都被婉言拒绝,为什么这个人会被邀请?凭什么,他凭什么?

    柳权宇的脸比吃了死苍蝇还难看,我看得是清清楚楚,知道他是在吃醋,不过,那关我什么事儿?

    “呵,喜欢吗?”我笑着问道——对家境出身好的年轻女孩儿而言,礼物重在心意,而不是礼物的价格,花了心思准备的礼物,即使是从路边摘的一朵野花,也比价值千金的钻戒首饰更开心。

    “喜欢,谢谢!嘻嘻,你怎么知道我会喜欢这样的小泥人的?”胡小燕开心的问道。

    “呵,其实我也不清楚,不过你是一个性格很温柔,很善良的女孩子,我想,性格温柔善良的女孩子大多喜欢比较可爱的东西,所以,看到这个泥人的时候我就想你可能会喜欢,所以就买了下来。呵,总之,你喜欢就好。”我笑道。

    “喜欢,我真的好喜欢,谢谢,我好开心,嗯,你送我礼物,我该怎么感谢才好呢?,对了,今天晚上到我家吃饭好不好?爷爷看到你送给他的礼物一定很开心。”女孩子有几个不喜欢被人夸奖为温柔善良的?胡小燕脸羞得象刚开的桃花一般粉红娇嫩,心里却是美滋滋的别提有多高兴了。

    “呵,好呀。”

    鹰眼胡全忠,那是江湖上成名已久的前辈人物,既然现在没什么事,去拜访一下也是应该的。

    “太好啦,那咱们可就说定了,这样吧,下午五点你来接我下班好不好?”

    我这么痛快的就答应了她的邀请,胡小燕欢喜的简直要跳了起来。

    “呵,没问题,那我先回去了,五点钟,我准时到。”

    把我送走,胡小燕返回编辑室,刚一进门,柳权宇便迫不及待地迎了上来。

    “小燕,你真的要请他去你家吗?”他急着问道。

    “当然啦,你刚才不是都听到了吗?”胡小燕不以为然地答道,拨开柳权宇,回到自已的位子坐下,把刚刚收到的小泥人捧在手里,伸出食指轻轻戳着小泥人的鼻子,于是小泥人在桌子上前后晃了起来,头一点一点,更显得可爱,惹得胡小燕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为什么?为什么要请他去你家?”柳权宇更急,追过来催问道。

    “我请江先生去我家怎么了?这和你有什么关系?”胡小燕一听不高兴了,请什么人不请什么人去自已家那是自已的事,柳权宇不过是报社的同事,有什么资格管自已?!

    “你!”柳权宇为之语塞,的确,他是胡小燕的什么人,凭什么去管胡小燕的私事。

    颓然地坐回自已的办公桌,柳权宇点上一根烟闷头抽了起来,这里是办公场所,而且还有另外三个同事在场,他再怎么不高兴,也不是追根究底的地方,除了生闷气,他什么也做不了。至于另外三个编辑,同在一间办公室里工作,哪儿会不知道柳权宇在追求胡小燕,现在的情况很明显,胡小燕对那个姓江的侦探很好,柳权宇在吃醋生气,彼此心照不宣,暗自偷笑,只是谁都不说出来。

    胡小燕却不在意柳权宇生不生气,她现在很开心,不想被别的事破坏了心情,摆弄了玩偶半天,这才到电话机旁,拨通家里的电话,把消息告诉家人。



………【第三百七十四章 醋海翻波】………

    四点五十五分,我再一次来到《燕京时报》报社,这一次没在一楼停留,而是直接上了二楼,快到下班时间,报社的员工大多收拾东西准备离开,收拾完没事儿干的人则和别人聊起闲天儿,打发这最难熬的几分钟。

    胡小燕已经换过了衣服,脱下工作时常穿的那件素色衣服,换上的是一件翠绿色的衣裳,胸前别着一支墨玉蝴蝶胸针,更显得肤白胜雪,清秀端庄。

    柳权宇则坐在对面,他也穿好了外套,处于随时都可以出发的状态,两只手支在桌子上和胡小燕找话搭讪着,但胡小燕的心思明显不在他这儿,嘴上随便应付着,眼睛却总往门口瞟,见我进来,马上便举手招呼,完全不管对面年轻人失落的表情。

    “可以走了吗?”我笑着问道。

    “可以啦。权宇,明天见。”胡小燕拿起小巧的坤包向柳权宇打个照呼便脚步轻盈地向门外走来。

    编缉室里的那三位编缉心里清楚,其他下午不在的人却不知情,忽见有人来接胡小燕,而胡小燕的反应又是非常开心,都是一头雾水,待我和胡小燕离开门口后马上就炸了营,一个个交头接耳,开起了小会儿。不要以为有文化的人就不会八卦,所谓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没文化的人传闲话直来直去,说的简单,听的明白,而有文化的人传事总喜欢拐几个弯儿,还要吊吊听众的胃口,从而得到更大的满足感,而这个的过程无形中也成了一个再加工创作的过程,经过这种加工创作,哪怕是一件再普通的事情都能变成传奇故事。

    几个编辑记者聊得是神神秘秘,绘生绘色,柳权宇听得却是胸口气闷,心如刀绞——凭什么,凭什么自已喜欢这么久的女人如此简单就被那个人抢走?论相貌,论学历,论职业,自已哪一点比不上那个侦探,苦苦几个月的嘘寒问暖,关心倍至,朝夕相处,难道还抵不上只有几次见面的人送的一个泥人更让人心动?凭什么,凭什么?这个世界上,有谁会比自已更爱这个女人?

    几个编辑还有记者小声谈论时的目光似在有意无意地望向他这里,那一道道瞬间闪过的目光似一把把锋利的钢刀划过他的身体,割破他的肌肤,刺入他的血管,使得他浑身鲜血淋漓,痛不欲生。

    猛地,他站了起来,动作之猛,连桌上放着的一摞稿纸都被碰到地上,那几个正在八卦的报社同事吓了一跳,不约而同地朝他望来,却见柳权宇一张脸白得象纸一般,上牙紧紧咬着下嘴唇,额头两侧青筋凸起,两只手紧握成拳,呼吸急促沉重,如同一头受伤的野狗,顿时是吓的闭住了嘴,面面相觑,谁也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狠狠地瞪了几个八卦同事一圈,柳权宇抓起自已的手提包,迈开步,噔噔噔走出了编辑室,然后脚步声响,下到了一楼。

    听到人到了一楼,几个报社编辑记者才松了一口气,“小柳这是怎么回来,怎么突然发那么大脾气?”

    “废话,亏你还是记者!这么长时间就没发现他对胡小燕很有意思?追了那么长时间,也没见胡小燕对他比别人更好,结果人家下午来了,只送了一个小泥人就被邀请去家里作客,他不吃醋才怪了呢!”

    “呃,你这么一说,倒还真是这么个意思,不过话说回来,胡小燕别看在咱们报社非常低调,但她的言谈气质,我总觉得不象是小户人家出身。几位有没有注意,她在咱们报社工作时穿的衣服都很朴素,不显山不露水,但一些随身的小物件儿却都是好东西,象手帕,镜子,估计比她穿的衣服还值钱。另外,几次报社聚会吃饭,看她吃饭时的动作非常优雅,显见家里的条件很好,不然不会是那种吃相。所以,我一直在想,胡小燕会不会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千金呢?”

    “,有道理,有道理,要真是这样,那小柳可悲剧了。他的家里条件虽然不坏,但也只能算是中等人家,胡小燕要真是大户人家的子女,肯定看不上他。可怜他对胡小燕一往情深,怕是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心奈落花,白白伤心一场了。”

    “嗐,这就是命,事事皆天意,半点不由人,情这个字,多少人都勘不破,更何况他还是局中人,就更看不到了。依我说,咱们还是找机会劝劝小柳,别让他太执着了,不然早晚出事儿。”

    “对,同事一场,咱们是该帮帮他”

    不提楼上几个编辑记者闲扯,柳权宇急步跑出报社,站在门口四处观望,但见远处一辆黄包车正在向东边移动,车上坐着两个人,一男一女,正是胡小燕和那个姓江的侦探,当下也顾不得别的,马上招手叫来一辆黄包车,不问价钱,只叫追上前边那辆黄包车,追上了,车资加倍!

    有这样的好活儿拉黄包车的还不乐意?先拉车追人,等追到了,车费要多少还不是自已一句话?抄起车把,拉开双腿就在大街上狂奔起来。



………【第三百七十五章 被发现】………

    跟踪是一门儿学问,不是临时抱佛脚就能管用的事儿。初次做这种事的人往往会犯两种错误,一是怕被对方发现,双方距离拉的太远,结果三转两绕,就跟丢了对象,另一的情况则是怕把对方跟丢,所以距离拉的很近,结果很容易便被对方发现,这中间的分寸把握非三言两语所能讲清,只有经过长期的实践操做才能有所心得。

    拉黄包车的只管听客人的吩咐,客人让怎么做就怎么做,但柳权宇这种向来自认斯文的人什么时间做过盯梢跟踪这种事儿呢?如果跟踪的目标只是胡小燕这种少走江湖的大家千金问题还不大,但非常可惜的是,此时坐在胡小燕旁边的是我——没拐过两条胡同,我就有了一种被人窥视的感觉,这种感觉出自于常年行走江湖所造就的直感,不需要任何理由和原因。

    “车夫,下一个胡同口出去后先在路口边停下来。”踩了一脚串铃儿,我吩咐道——如果后边有人跟踪盯梢,那么此时回头观察肯定会被对方发现而做出相应的对策,所以我决定用最笨,也是最有效的一招,守株待兔。

    “是嘞。”客人叫做什么就做什么,黄包车夫应了一声,埋头继续向前跑。

    “怎么了?是忘了什么东西吗?”胡小燕不解问道。

    “不是。呵,看车夫跑得挺辛苦,让他停下来缓缓劲儿。”我笑笑答道。

    “缓缓劲儿?真的吗?”胡小燕下意识地望向车夫,这是一个三四十岁的车夫,虽不能算年轻力壮,但也绝不是老弱病残,车走的不算很快,类似于小跑的速度——这样的速度下,只是在起跑的初始阶段比较费力,一旦车跑动以后,靠着惯性的作用实际并不需要再费多大力气,所以这个车夫并没有显出吃力的样子(虽然车上坐的是两个人,但胡小燕身材娇小,体重顶天也就一百来斤,加上我,比寻常的胖子也重不了多少),胡小燕是当记者的,脑子反应比一般人快得多,想得也多,马上意识到我是别有他意。

    “呵,真也好,假也好,让人家休息一下儿不好吗?”我淡淡笑道——在不能确定背后是否有人跟踪之前,我不想让她担惊受怕。

    黄包车继续前行,又跑了二十几步便到了胡同口,车夫绕过胡同口又走了两三步停了下来,“先生,停这儿行吗?”他问道。

    “可以,你先歇着,咱们在这儿呆会儿。”我答道。

    车夫倒也听话,在墙角的一块石头上坐下,摘下别着的毛巾擦着汗,他还真的歇起来了。

    胡小燕的疑心更重——要说有什么事,比如说内急上厕所,又或者要买什么东西,车既然停下来了,就应该赶快去办,可对方为什么还踏踏实实地坐在车上,一点儿动的意思都没有呢?

    她不解地盯着我的脸,我摸了摸脸,“呵,怎么?我的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不是,你”被我这么盯着,她倒不好意思起来,把头垂了下去。

    就这一耽误,前后不过三四句话的功夫,后边跟着的黄包车也到了,没想到刚才正在跟着的黄包车就在胡同口旁停着,后边这辆黄包车的车夫吓了一跳,有心想马上停下来,但事前没有准备,突然刹车又哪里可能停的住,直冲出去五六步才站住了脚跟,车上的柳权宇好悬没从车上栽下去,多亏车有扶手,而扶手也够结实,不然真就悲剧了。

    “啊!权宇怎么是你?”那么大的一辆黄包车在旁边冲过去胡小燕怎么可能感觉不到,一抬头,正看到柳权宇狼狈地抓住车扶手和惯性做斗争,不由得意外叫道。

    柳权宇非常尴尬,他只想跟着胡小燕,找到她家的所在,然后再想办法认识胡小燕的家人,从而曲线救国,先取得胡小燕家人的认可,再想办法打动胡小燕的心,却没想到这次的行动如此失败,不仅没达到目的,反而被人家逮个正着。

    “呃这个呃那个”。

    这不是一个很会说慌的人,而且事发突然,他心里没有任何准备,总不能说是“跟踪你”吧,给憋的是满脸通红,冷汗直冒。

    “呵,柳编辑,是不是工作上有什么忘了交待?”

    发现跟在后边的人是柳权宇,我心里明白了大半,心中好笑这个冲动的年轻人不知所谓,但也给了他一个台阶。

    “噢,对,对,小燕,江会长下午打来电话,说可以接受你的采访,你不要忘了。”象抓住了救命稻草,柳权宇连忙借坡下驴,临时找了个事说道。

    “这个,主编已经告诉我了呀?”胡小燕奇怪答道,她记得当时说这事儿的时候柳权宇好象也在旁边。

    “呃,是吗?呵呵,那是我想太多了。”本来就是临时找的借口,哪里会想的那么周道,见胡小燕的反应,这才想起主编到编辑室通知胡小燕时他也在场,但现在改口显然已经来不及了,只有尴尬地笑笑,心中暗骂,自已怎么那么没脑子。

    “呵,不管怎么说,谢谢你了。时间不早了,你也快回家吧。”胡小燕感觉出柳权宇有什么不对劲儿,但这是在马路上,她也不方便问,便笑笑谢道。

    “好,那那咱们明天报社见。”

    跟踪被人发现,柳权宇的心思全乱了,哪里还敢多呆,吩咐车夫调转车头,向着来时的方向奔去。



………【第四三百七十六章 摸底】………

    来的快,去的也快,没用五六秒钟,柳权宇坐的那辆黄包车便转过胡同,不见了踪影。

    “这个人怎么这么怪呀。”胡小燕被搞得莫名其妙——这样的消息,即便自已当时没有听清,明早报社晨会时,主编在安排当天计划任务时也会再提道,根本用不着柳权宇特意追上了叮嘱。

    “呵,别管他了,咱们走吧。”我笑笑说道,柳权宇这种人脸皮薄,胆子小,既然被发现,否定是不敢再跟了。

    黄包车继续前行,一路无话,十几分钟后,车停在一户宅院门前,二人下车,付过车资后,我们走进大院,早有家院飞也似地跑到后院通知胡家的主人,待我们两个到了客厅的时候,已经有一位老者还有一位四十多岁的妇人等在那里,老者年已古稀,须发皆白,额上皱纹深如斧刻,一对眸子却是极其有神,烁烁放光,宛如两盏明灯相仿,身穿一件浅灰色长衫,下穿一双千层底敞口布鞋,衣着虽不华丽,却是神采内敛,不怒自威,有着一代宗师的傲然气势。

    “爷爷,妈。”胡小燕亲密地叫道,由此可知,那位中年妇人是她的母亲,而那位老者,则必定是她的爷爷,享誉北平赌坛四十余年而不倒的南城赌王——鹰眼胡全忠。

    “呵呵,回来啦。”胡全忠慈爱地笑道,他觉得,自已这个孙女儿比平日格外乖巧可爱,连叫自已的时候,也比平常更甜更娇。

    “燕燕,这位是?”嘴里应着,胡妈妈的眼睛却是一直盯在我的身上,脸上挂着笑意,连眼角的鱼尾纹都显出了两三条,声音也是格外的关切,热心。

    “妈,爷爷,他就是我说的那位大侦探江一凡江先生,江先生,我爷爷,我妈。”胡小燕连忙介绍道,她的脸微微有点发红,面如桃花,显得格外娇羞。

    “爷爷好,伯母好。”我叫道。

    “呵呵,好,好。坐坐。”胡全忠和胡妈妈连连点头,请我坐下。

    “爷爷,您看,这是江先生专门从兴隆县带来孝敬您的礼物。”还没等几个人坐稳,胡小燕便迫不及待地从自已的包里取出下午我交给她的锦盒,献宝似地跑在胡全忠的身旁,搂着老头儿的脖子,把锦盒递在他的面前。

    “呵,难为还有小朋友还想着我这个老头子,谢谢啦。”胡全忠很高兴,到了他这把年纪,很多事情都已看开,后辈子女过得好,他就觉得开心,所谓千里送鹅毛,礼轻情义重,礼物是什么并不要紧,重要的是人家晚辈心里有自已

    打开锦盒,两枚核桃露了出来,胡全忠是识货之人,见到这对文玩核桃是爱不释手,握在手中转了两圈,口中连连赞叹。

    老爷子高兴,做晚辈的心里也开心,胡小燕固然是乐得象一朵花儿似的不住向爷爷讨教文玩核桃的知识,胡妈妈也在旁边不时地插话帮腔,讨老爷子的欢心。

    “伯母,不好意思,这次来您家拜访是临时决定,没有来得及专门准备您的礼物,这颗珍珠成色一般,希望伯母不要见怪。”取出另一个锦盒双手递给胡妈妈,我诚恳说道——这一次去兴隆县我的收获可是不少,特别是那也警察局的马局长,因为曾向赵尚东通风报信,怕李存舟日找后账,当真是如坐针毡,寝食难安,为保住自已头上的这顶官帽,他可是没少花心思,跟李存舟直接说不让话,他只好去找能跟李存舟说得上话的人,而在他所认识的人中,也只有我最熟,所以便托在了我的身上。我又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喜欢不计报酬助人为乐,既然有求于我,那我还能客气,反正这个家伙的钱也多是贪污受贿所得,不卡白不卡,不刮白不刮,而这个家伙的家底儿也真的够厚,好玩意真的不少,要不是李存舟不能在兴隆县多呆,我非得把他的财产榨出一半以上不可。这对文玩核桃还有珍珠,就是这次兴隆之行的收获,来的容易去的快,倒也不会心疼。

    “哟,还有我的礼物呀,呵呵,让我看看,哟,真漂亮,燕燕,你瞧,要是镶在我那枝凤头金钗上是不是漂不漂亮?”胡妈妈亦是非常高兴,拿着珍珠在头上比着,还叫胡小燕为自已参谋。

    爷爷和妈妈对所收到的礼物非常满意,胡小燕非常高兴,和大多数年轻女孩儿一样,她不介意送给自已的礼物是不是很贵重,却很在意家人的看法,见我送的文玩核桃和珍珠很讨爷爷和妈妈的欢心,自已也觉得脸上有光。

    说笑一阵,胡小燕回房间去换衣服,胡妈妈说去厨房看晚饭准备的情况也离开,客厅里便只剩下我和胡全忠二人。

    “呵,小朋友,离吃晚饭的时间还早,闲着无事,不如手谈一局如何?”胡全忠笑着问道。

    “呵,前辈即有雅兴,晚辈怎敢不从,只是晚辈对弈棋一道只是略通皮毛,所学有限,难登大雅之堂,怕是会让前辈见笑了。

    弈棋又称手谈,所谓棋如其人,通过一个人弈棋时的表现,可以了解一个人的性格,作风,喜好,智力,城府等等多方面的信息,而这种反应在棋局上的信息是很难被掩饰,隐藏的,胡全忠号为鹰眼,在察人观物方面必有独到之处,想通过弈棋来考察我在情理之中。

    当然,围棋我会是会,下的应该也不算差,不过要学要练的东西很多,在这方面下的功夫便不是很多,胡全忠年近七十,且早已是半退休状态,把赌坊的事情交给儿子打理,自已则蜗居家中,过着修心养性的隐居生活,有的是大把时间放在书画琴棋之上,所以赢他的可能性不大,不过赢也好,输也好,就当陪老人家开心解闷儿好了。



………【第三百七十七章 观棋知人】………

    下棋是讲情调和品味的事情,尤其对胡全忠这种把弈棋视为修心养xìng手段的老人家更是如此,所以讲究也就特别的多,客厅是会客聊天儿的地方,对弈手谈,自是书房才够安静

    所谓客随主便,胡全忠请我到后院书房,我自是不会拒绝,要知道,请初次上mén的客人到内宅,这本身就是一种友好的表示,拒绝的话反会被视为不懂礼貌。

    胡家的宅院不算很大,但也绝不算小,其实,以胡家的财力,比这再大两三倍的宅子也买得起,不过胡忠全觉得这块地是旺家旺业的风水宝地,所以才一直住在这里,从没打算搬家。

    老人家大多mí信,特别是做赌术这一行的人,对运气风水之类的事情更加在意,就象渔民吃鱼时从不翻转鱼身,因为忌讳‘翻’字,戏班子的人从不打纸伞,因为‘伞’‘散’读音相似,怕戏班散伙,大家没有饭辙之意,当然,谁都知道翻鱼和翻船,打伞和散伙儿完全没有关系,但人们的心理就是这样,没什么可笑的。

    胡全忠的书房布置的非常雅致,东西不是很多,无非是一张书桌,两把木椅,书架盆景等物而已,屋内墨香淡然,显示出这间书屋并非仅是摆设,而是常有人在这里泼墨练字绘画,墙上挂着数副山水字画,笔力沉稳雄健,气势磅礴,应是出于一人之

    老爷要和客人对弈手谈,早有仆人把棋具备好,另燃着一壶香料,清烟袅袅,沁人心脾。

    “呵呵,小朋友,请吧。”

    胡全忠笑笑,在棋盘旁坐下,我也在他对面坐下。

    初次对弈,胡个忠是前辈长者,而且是主人,自然是上手,而我是晚辈,所以执黑先行。其时,国内围棋水平不高,所谓国手受日本二流棋手二子尚难取胜,受此冲击,国内围棋的下法也出现变革,以前的座子制,也就是下棋之前先在棋盘对角星位各部同sè棋子的方式取消,且白先黑后的次序改为黑先白后,所以这盘棋我们也没有摆座子,而是从空枰开始。

    我以日本棋手擅长的小目布局开局,而胡全忠应以对抗的是传统的星位开局,老人家的棋风非常火爆,能冲则冲,能断就断,典型的战斗风格,而且对于角部定式局部作战很有研究,让人很难应付,而且思路敏捷,算路jīng准,出手迅,只看棋局不看棋手,真的很难相信这会是一位古稀老者所能做到的

    开局不过三四十手,我的一个大角便被对方侵入,一块棋被一分为二,遭受严厉的攻击,形势非常危险。

    虽然这盘棋只是为了陪老人家解闷儿,输赢都无所谓,但一旦人在局中,那种不甘坐以待毙的争雄好胜之心自然而然便显见了出来,眼见继续在这个角上纠缠下去只会越陷越深,凑着对方的攻击节奏,把对方的弱点补住,如此一来,自已安全是安全了,但大局已定,再无争胜的可能,所以一不做,二不休,干脆不管两团孤子的死活,脱先挂角,抢占大棋,放手看对方怎么个攻击法。

    对于我这种放着明显弱棋不补的舍命战法胡全忠显然是没有料到,震惊之余有点火气上涌——这就是围棋的神奇之处,棋手的喜怒哀乐都能够体现在棋局之上,当对手走出无理之招的时候,心中自然而然就会升出一种要惩罚对方对自已的攻击力量无视的冲动。

    胡全忠破眼强攻,马上对我的两块弱棋展开急风暴雨般的攻击,把我攻得是手忙脚1uan,难以招架,最终的结果,以付出一条小龙的代价跑出了另外一条龙。

    然而,围棋的深奥之处又一次显现了出来——如果他不强攻,那么我的两块弱棋都不敢随便出动,因为会怕另一条龙会受的缠绕攻击,但现在,一块棋死了,也就等于甩下了一个包袱,再走另一块弱棋的时候就没有了后顾之忧,反之对方,吃住一块棋尽管实地大涨,但一是失去了进攻目标,没了明确的行棋方向,二是百足之虫,虽死不僵,那几个子虽然活不出来,但气却很长,一旦黑棋外边变强,就可能强行分断对杀,复杂之极,白棋很难说就一定封得住,尽管现在还不成立,可终究是一块不得不防的心病,所以全局的形势尽管白方实地占优,但从全局看来,黑棋竟然意外的不坏。

    胡全忠轻轻地摇了摇头,眉mao皱了皱,他对这样的结果也没有想到,明明自已大优的局面,怎么吃掉一块棋后优势反而不明显了?

    不过纳闷儿归纳闷儿,围棋是手谈,就算对局时有什么想不明白的地方,也得等棋局结束后再去慢慢探讨。

    形势既然不见得有利,那么就得继续去拼!

    受另一角上难言成功的战斗影响,胡全忠对我脱先挂角的棋子动了最猛烈的攻击,他要在这里确立决定xìng的胜势。

    白棋泰山压顶般的攻势,根本容不得我有半点懈怠放松的余地,最强的攻击必然招至最强的反击,这种情形就象用斧子劈石头,不是石头被劈成两半,就是斧子被崩个缺口。

    再冲之后跨断——只求自保的话会被封锁在边路,使白棋中腹突然围出一块大空,所以,与其委屈求全,不如放手一搏,黑子被分为两块固然危险,但白棋同样也是弱棋两块,战斗的结果取决于双方的计算力,至少,我不应该有怕的理由。

    到这强硬的一手,胡全忠脸sè突然变了,这不是因为对方走出自已意外之招的表情——刚才脱先的一招应该比这一步棋更加意外,也更显无理,但他的表情也只是微微一愣,全不似这般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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