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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探千王-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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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主要负责是厨房还有旁边的几个小院,如果有事来不及的话,赵管家会叫其他杂工来帮忙,其他人有事的话也差不多是这样。”阿四答道。
“哦,是这样呀。那厨房往南第二个院子前的通道是不是也归你打扫呢?”我很随意的问道。
“呃?”阿四纠结着的两只手停住了,这是内心过于紧张时下意识的反应,虽然低着头,看不到他的表情,不过我可以断定,他现在已是额头冒汗,心跳加速。
我扭头向李茹男望去,后者眼中现出佩服的神色,右手竖起大指,悄悄向我晃了晃。
呵,小丫头,要学的东西还多着呢。
“是,怎么了?”阿四答道——这种事否认也没有用,我既然特意来问,自然是已有了解。
“那我再问你,这几天,你有没有在那里扫地?”
“呃;有。”阿四答道,这同样也是他没办法否认的事。
“那我就很奇怪了,在那条过道两旁各有一排柏树矮墙,为什么靠东边的树墙后你有打扫,而靠西边的树墙后就没有呢?”
我问道。
象被一把钢刀直插胸口,阿四知道自已麻烦大了。
………【第二百六十章 逼问】………
“我,我不知道;我扫那儿的时候向来只扫中间的过道部分,树墙后边一般不会去动的。”阿四结结巴巴的答道,头埋得更深,手又开始不安地扭动起来。
长于说谎的人和不会说谎的人分别很大,比如我,说谎和吃饭喝水一样自然,有时候,甚至连自已都会被自已编的故事所感动,而阿四呢,他这个样子,不要说我这样精明的人,即便从大街上随便抓一个智力正常的普通人,也能觉出他有问题。
“阿四,你当我们是傻子吗?这样的谎话说出来,你自已信吗?”李茹男厉声质问,如果对方是个高智商,高素质的人也就罢了,如此拙劣的演技还敢拿出来糊弄人,实在是太拿豆包不当干粮了。
阿四吓得一哆嗦,他知道自已不是说谎的材料,说得越多,错的越多,不过笨人也有笨办法,既然多说多错,干脆把嘴闭上,来个死猪不怕开水烫,任李茹男怎么质问,他都低着头一言不发,
“茹男,冷静。”我向李茹男摆了摆手,示意她的情绪没必要激动,这样的人,由我来对付就够了。
转回头面向阿四,从他的反应中我可以确定,我想要找的东西就在他的手里。
从桌上的茶壶里倒了一杯凉茶,我伸手递到阿四面前,“来,喝口水。”
阿四接过茶杯喝完,他的手哆嗦得很厉害,一杯茶花了足足半分多钟才勉强喝完。
我耐心的等他把茶喝完,接过茶杯,放回桌上,“阿四,你知道我们是什么人,如果没有证据,我们也不会来找你——用来扫地的扫帚是竹子做的,扫在地上,会留下一道道的痕迹,只要用心去看,并不难分辩出来。树墙的长度约有两丈,在东边树墙和院墙之间的地面上,我们发现由南朝北的方向五尺左右有这样扫过的痕迹,西边树墙和院墙之间则全部都有扫过,这也就是说,不管以前你扫地的习惯是什么,近几天,你一定曾经扫过树墙后面的部分,否则的话,那些痕迹就早已消失了。现场的情况我们已经拍照留证,你否认也没有用。我现在要你解释的就是,为什么另外那一部分你没有扫?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我冷静的,慢慢的把一条条分析讲出来给他听——这个人不可能是凶手,他也不大可能是凶杀案发生时的目击证人,我所需要的,是他在凶案第一现场拿走的那件东西,所以,吓是一定要吓的,但必须要注意分寸,象阿四这样人老实是老实,可一旦钻进牛角尖,就是十头牛也拉不回来,吓过了头,他反而会什么也不说了。
阿四还是低着头一言不发,以他的智商,不说实话根本编不出合情合理的故事来解释,但要说出实话,他自已也要担责任,他怕,他真的很害怕。
李茹男心中着急,站起来又想发火,我连忙伸手把她拦住。
“阿四,知道为什么是我俩来问你而不是孙警长吗?”我微笑问道。
阿四虽然还是低着头,但搅着的手指却停了下来,显然,这句话他听进了心里。
“你是个老实人,我也知道你不会是杀害胖丫的凶手。我们要抓的是真凶,而不是不相干的人。孙警长代表的是官方,他来找你,也就等于把你做的事情大白于天下,而一旦事情传扬开来,就算警方不追究你的刑责,你也不可能在陈家继续待下去,这意味着什么,你应该很清楚,否则的话,你也不至于吓成这样,什么都不敢说了。”
顿了顿,我给他一点消化思考的时间。
“我知道,你在那里曾经捡到一件东西并收了起来,我怀疑这件东西和胖丫的命案有关,所以一定要找到。我们现在来找你,是给你个机会,交到我们手里,我们可以不把你隐藏证物的事情宣扬开,只说是我们自已在案发现场发现的,这样你还可以继续待在陈家。但如果你执迷不悟,还是这样不配合,我也只好向孙警长实话实说,让他以官方身份来搜查证物。陈家虽大,但终究还是有界限的地方,只要征得陈老先生的同意仔细搜查,肯定是能搜出来的。问题是到了那个时候你怎么办?私藏证物,妨碍警方调查,不说依照法律会被判刑关起来,陈家的家法恐怕你就很难熬过去。”
“我不会逼你,我只是把事情说清楚,现在摆在你面前的路只有两条,要么和我们合作,把捡到的东西交给我们,要么继续保持沉默,等会儿让孙警长来找你。至于走哪条路,你可以自已选择。我从一数到十,到时候你如果还不说话,我就当你拒绝合作。”
说不会逼人,可这样的行为如果不算是逼人,那这个世界上还有逼人的事吗?睁着眼睛说瞎话,还把自已说成悲天悯人的圣人一般,天底下还有脸皮这么厚的人吗?
坐在门口的李茹男从头到尾看得清清楚楚,心里是又好气又好笑,不过话说回来,对付阿四这样的人,可能还真只有我这招管用。
“一,二,三,四”
我开始报数,冷冰冰的声音在屋中回响,在这机械的,没有半点感情的报数声中,阿四再也坐不住了,屁股下象是塞进了一块烧红的铁板,即使低头头无法看到脸上的表情,冒出来的汗水却滴落在腿上,把裤子洇湿了一块。
………【第二百六十一章 证物】………
“七,八,九,十,好,茹男,麻烦你请孙警长过来。”
最后一个数字报出以后,没有任何犹豫,我马上向李茹男吩咐道。
真的要告诉孙福堂吗?
内心里,李茹男并不想和孙福堂合作,倒不是她对警察有什么偏见,而是孙福堂曾经给过她脸色,很少有女人不记仇,所以她憋着一口气,想在孙福堂之前把案子破了,到时候看孙福堂在自已面前还有什么面子!把阿四交出去,虽不能肯定案子因此而破了,但警方的资源和权力远比自已大得多,最起码孙福堂有权扣人、抓人,审人,而私家侦探做这种事就有违法的嫌疑了,所以,一旦人交出去,孙福堂会比自已更有可能得到新线索,这岂不是替人做嫁衣裳的行为吗?
她还在犹豫,阿四却挺不住了,普通老百姓对官府都有一种本能性的畏惧,所谓生不入公门,死不入地狱,在那些没有见过市面的农民心里,官府几乎就是和地狱同样恐怖的存在,被抓进去,就算不死也会被扒掉一层皮。
“不,不要!,我说,我全说!”阿四的精神濒临崩溃;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涕泪横流。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我心中暗自叹道。
赌场上最怕碰上的是什么对手?不是赌术有多高,也不是赌本有多厚,而是对手根本不在乎输赢,现在的情况恰恰正是如此,我对而言,通过孙福堂拿到情报和自已直接问出情报并无区别,对他而言,向我坦白还是被孙福堂审出案情,却是天差地别,所以,我赌得起,因为无所谓输赢,他却输不起,因为一旦输了,国家的王法,陈家的家法,无论哪一样都不是他所能承担得起的,如果现在面对的是孙福堂,他或许还能咬牙坚持下去,因为他没有别的选择,只要嘴硬不说,而孙福堂又找不到证物,他就有可能蒙混过关,但现在,他还有第二种选择——兵法上的围三缺一,故意留出一条出路来瓦解敌方的斗志就是同样的道理,否则反可能逼虎上山,拿命和你拼。
肯交待就好。
阿四属于那种典型的农民,思想愚昧、自私、有些小聪明,却又胆小怕事,这样的人心理防线一点被破,便是整条防线的溃败。
事情的经过和我的猜想差相不多。
前天早晨,阿四和平时一样,天不亮就起床干活儿,先把厨房的水缸挑满,然后拿起扫帚开始扫地,扫完院内,再扫院外的过道,扫完东边,再扫西边,扫到树墙那部分的时候天已大亮,太阳光斜照在地面,原先阴暗的地方也亮了许多,扫着扫着,不经意间,阿四忽然发现树墙靠近树根的地方似有什么东西反光,心里好奇,便停下扫帚蹲下去查看,一看之下大吃一惊,却原来是一支凤头翡翠发簪。他是农民,分不出首饰的贵贱好坏,不过在陈家当杂工这么些年,却也见过陈家的女眷打扮得花枝招展外出,这支凤头翡翠发簪看起来并不比那些逊色,该不会就是陈家的哪位女主子不小心掉在这里的吧?
想到这里,阿四的心砰砰乱跳,连带着血压都高了,真要是陈家女眷的首饰,肯定非常值钱,再看发簪,更觉手工精巧,玉质滑润,所谓穷生奸计,富长良心,心里顿时起了贪没之心,四下看看,虽天色大亮,已有人开始忙碌,不过有树墙挡着,没有谁留意这边,于是偷偷把发簪塞进口袋。
做贼心虚,发簪藏在身上,阿四总觉得周围的人看自已的眼光都不一样了,说起话来,总好象探问自已的虚实,是不是偷了主家的东西,而且他也怕丢了发簪的那位主子想起是在哪儿丢的找来,也不敢在树墙后呆着,连地也没扫,直接就扫别的地方去了,而且连着两天,树墙背后那块地儿也成了他的心病,不要说再去打扫,就连路过时也会目不斜视,加快脚步,赶快过去,生怕被人看出问题,起了疑心,没想到最后还是被我发现了疑点,找上门来。
人算不如天算,阿四这也算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吧。胆小不得将军作,起了贪念却又没有足够的胆量,这种人一辈子也甭想发大财,假如他不是那么胆小,完全可以借扫地的机会把树墙后边的地面打扫干净,那样一来,不要说我不可能找到他头上,就算发簪的主人想起东西丢在那里找上门来,他也大可以推说自已没看到就能糊弄过关,终究那个地方属于公共通道,他只是经常经过的人之一。
“江先生,我知道的可都全说出来了,您可要说话算数,不要告诉孙警长,那样我的后半辈子可就完了!”阿四苦苦哀求,秘密说出,也就等于把自已的把柄交在我的手中,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是生是死,全看我的心情了。
“予人方便,于已方便,你既然肯合作,我也没必要陷你于不义,而且,那对我也没什么好处。发簪在哪里?你只要交出来,这件事我就当不知道。”我笑笑答道。
“是,是,我交出来,我交出来。”
阿四别无选择,爬到炕上来到墙边,踮起脚尖,伸手探到房顶横梁处摸索一阵,不大一会儿摸出一个破布卷。
“江先生,这就是那支发簪。”把布卷放在桌上,阿四全身象是散了架一般的无力。
证物出现,李茹男也管不了屋里的气味难闻,几步来到了桌边,伸手把布卷打开,里边包着的东西露了出来。
“咦?!”李茹男惊讶出声——里边的东西她认识!
………【第二百六十二章 嫌疑人】………
这是一支翡翠发簪,长约四寸,通体碧绿,顶端雕着一只凤凰,凤头高举,羽翼飞扬,雕功精细,栩栩如生,特别是一对眼珠,生动传神,仿佛会动一般。
“这不是”拿着这支发簪翻过来,掉过去仔细看了几天,李茹男确定自已没有看错。
这么沉不住气,你该不会打算在这里说吧?!
没等她后边半句话出口,我用膝盖在她腿上轻轻撞了一下儿,条件反射,李茹男下意识地转头看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撞她,却见我向对面的阿四微微扬了下下巴,马上意识到这里不是讨论案情的地方,连忙把嘴闭上。
“阿四,发簪我们拿走了,我会告诉孙警长是我们在树墙后发现的。孙警长或许会找你来询问情况,该怎么回答你自已先想清楚,如果说漏了被他看出破绽,吃苦头的只会是你自已。”随口叮嘱了两句,在阿四的千恩万谢中我和李茹男离开了这个房间——我们是协助办案,并非是孙福堂的下属,事情曝光,他并没有指责我们俩的权力,更没有追究我们俩责任的能力,所谓有恃无恐,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又一次上到厨房所在的屋顶——讨论案情又不想被别人听到,在陈家大院,屋顶无疑是最安全的地方之一,不仅视线良好,而且只要你不扯着嗓子大叫,院子里的人绝不可能听到。
确定不会有人偷听后,李茹男迫不及待的把发簪拿了出来,“一凡,你还记得咱们来雾灵山时半路上碰到的那个小货郎吗?”她兴奋地问道。
“当然记得,孙二柱嘛,咱们前天上雾灵山时不还碰到过他吗。怎么了?”我答道,不过才去两天时间,我的脑子没那么差。
“我看过他的货箱,在装首饰的匣子里,也有一支凤头翡翠发簪,无论尺寸,雕功还有翡翠的质地几乎一模一样!”李茹男口中说的是几乎,但她的表情,却是十拿九稳,确定无疑。
“你能肯定?”来时路上,李茹男翻看孙二柱的货箱时我虽然也在旁边,不过对于一个乡村货郎的货物我并没有多大兴趣,那支发簪在他的货里尽管算得上是最上档次的,但从鉴赏的角度,在大城市的珠宝玉器店,最多勉强排为三流货色,所以粗粗扫过一眼,便没再仔细去看。反之,李茹男当时闲得无聊,用那支发簪为借口开孙二柱的玩笑,看得应该比我仔细得多。
“嗯!”李茹男用力点了点头。
应该是错不了了。
李茹男是大户人家的千金,珠宝首饰多得连自已都搞不清楚,常言道,久病成良医,珠宝首饰见得多了,她的鉴别水平自然也不会低,这支玉簪的用料并非顶级,而且手工制做的东西,总会有些与不同的地方,李茹男既然有把握确定这同一件东西,八成就是真的了。
莫非孙二柱是杀害胖丫的凶手?
这还真不好说。
孙二柱是一位走乡串镇的小货郎,胖丫是陈家大院里的一名普通小丫环,按道理,这两个人之间不应该存在特别的交集,陈家大院也不是市集,由得他一个小货郎随便进,随便出的。他有什么理由深更半深跑时陈家?孙二柱年纪不大,身体也很好,但我可以肯定,他并没有武功底子,陈家大院高门大院,有看家的恶犬,有守夜的家丁,他是怎么通过戒备森严的外院进入内院呢?另外,来时路上李茹男曾拿那支发簪调侃孙玉柱,孙玉柱说发簪不卖,是留着送人的,问是送谁,他又不肯说,但从他当时窘迫的表情上,不难猜到是送给相好的女人。胖丫今年十三岁,孙二柱二十出头,一个是还没有长开的黄毛小丫头,一个是年轻力壮,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如果说这两个人之间有男女私情,那就真的太让人难以想象了。况且,哄胖丫那样的小姑娘开心用得着下这么大本钱,送一支翡翠发簪吗,几个大子儿一包的糖块就能让她开心得又蹦又跳,一支翡翠簪,那得卖多少小百货才换得回来呢?如果说是夜入陈家为的是偷窃财物,他要是真有那样的身手,又何至于当一个小小的货郎呢?还有,胖丫遇害的那天上午,我和李茹男上雾灵山游玩,出发的时候还在路上碰见他出摊卖货,言谈行为没有一点异常的地方,他若是杀人凶手,为什么不想办法赶快离开事非之地?如果是怕太早离开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而在演戏,那他的演技真的只能用‘精湛’两字来形容,都快赶上我了!
看来,这个问题只有孙二柱才能回答了。
“接下来怎么办?去找孙二柱吗?”见我沉默不语,李茹男问道,她是行动派,此时已是跃跃欲试了。
“呵,有别的选择吗?”我笑笑答道。
不管孙二柱是不是和凶杀案真的有关,既然发簪出现在凶案现场,他就必须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好,咱们马上去找。”李茹男这就要行动。
“不,我是咱们,而是孙福堂。”我笑着制止道。
“呃为什么?”李茹男一愣,一解地问道——如果事实证明这支发簪真是孙二柱的那一支,那么孙二柱便是此案的最大嫌疑人,那么抓到他的自已,岂不是破解此案的最大功臣?
“强龙不压地头蛇,这里是农村,有些事还是交给警方出面比较好。”我答道。
凡事都有个度,发现了这么重要的线索而不同警方沟通,就真的太目中无人了。
………【第二百六十三章 矛盾】………
当李茹男把发簪交在孙福堂手中的时候,孙福堂的表情显得非常古怪,他没想到这个年纪轻轻的女人还真有两下子,不仅先于自已找到了案发第一现场,而且还找到了关键性的证据,都说女人的容貌和智商成反比,长得越漂亮,头脑也就越简单,怎么这个女人长得不赖,脑子却比自已还好?
李茹男很得意,一个小小的县城警察,还敢看不起自已!现在怎么了?不说话了?事实面前,不服不行了吧!
“,你是说,这根发簪是一个叫孙二柱的小货郎的?”沉默半晌,孙福堂问道——不管他对李茹男个人有什么看法,线索就是线索,他不能因为自已的个人感觉而影响到案件调查。
“对。”李茹男答道。
“你怎么肯定这不是陈家人遗失在那里的?”孙福堂问道。
“什么?”李茹男一愣——她看过这支发簪,先入为主,所以根本就没考虑这个问题。
“,这明明就是孙二柱的!你看,发簪的颈上有一个芝麻粒儿大的浅棕色斑点儿,这是玉石里边混入的杂质,每块玉都不会完全一样,我可以肯定!”李茹男答道。
“这只是你的一面之词。这支发簪很普通,造型也很一般,类似的发簪,我以前也曾经见过。”孙福堂说道。
的确,玉是普通的翡翠,造型是民间常见的丹凤朝阳,以此为题材的发簪首饰何止百千万。有相似的并不奇怪,问题是在现在这种语境中孙福堂提出这个问题,这不是在鸡蛋里挑骨头吗?就算真可能有两支翡翠相似到连材料中的杂质也一样(真正的造假高手连千多年前的皇帝玉玺都能仿造出来,何况只是一支普通发簪,北平城硫璃厂这样的高手不敢说多,至少不会低于两位数),难道你就不去找孙二柱了吗?既然总得要去,说这些不咸不淡的话是什么意思?
我冷眼旁观,这些道理孙福堂不会不知道,之所以这样,大概是因为自已一个专门查案办案的警察居然比不过一个私家侦探(还是个女的),他心理上还转不过这个弯儿。
“喂,你什么意思你?!”李茹男可没有我那么好的脾气,不平则鸣,觉出孙福堂是故意找碴,她的脸立时阴了下来。
“李小姐,我只是在就事论事,你不要想太多。”孙福堂只是在发牢骚,并没打算和李茹男发生正面冲突,但他也是一个要脸的人,李茹男这样的态度,如果他不有所反应,以后怎么去管手底下那班兄弟?
“什么叫不要想太多?!我都说了,这支发簪就是孙二柱的那枝,你信就信,不信就不信,说什么这只是我的一面之词?!你当我在干嘛?捣乱吗?!”李茹男真的火了,能力不足被人瞧不起,她虽不开心但也勉强可以接受,所谓技压奴婢手,艺盖当行人,实力不行,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儿,但这次不是能力的问题,摆明了就是歧视,是可忍,孰不可忍,这要也能忍下来,她也就不是李茹男了。
话说到这个地步,脸也就等于撕破了,怎么说孙福堂也是一位警长,当着手下人的面,他也不可能服软。
“捣不捣乱,自已心里知道。私下勘察却不向警方报告,破坏了现场算是谁的?!”孙福堂阴阳怪气的说道,声音不高,却足以让屋里的每一个人都听到。
“你!哼,动不动就拿警察的身份唬人,吓谁呢!连案发现场和藏尸现场都搞不清楚,还有脸在这儿说东说西,真当自已是个人物了!”撕破了脸,李茹男哪儿会管孙福堂是什么身份,先自已说痛快了再说。
“喂,怎么说话呢你!告诉你,警察有警察的查案方式,用不着别人来教。”被说到了痛处,孙福堂也火了。
合作办案,合作成这样也真难得,这样吵下去很有意思吗?
旁边做事的警察都放下手里的工作,看着事情的发展,屋外一些经过临时办公室的陈府家人也停住脚步,向屋里观望。
看来,还是得让我来调解了。
“茹男。”我轻轻拉了一下李茹男的胳膊,让她先压压火——不管她是不是有理,我肯定是站在她这一边的。
“孙警长,警方办案有警方的规矩,我们只是在尽我们的能力协助,据物已经交给你了,该怎么做您自已拿主意,我们不会干涉。不过有件事必须说清楚,我们的职业是私家侦探,我们是接受陈老先生的邀请调查案件,我们也有我们私家侦探的办案方式,如果有什么地方有冲突,希望您能够见谅。好了,该说的已经说完了,现在我们要去见陈老先生,向他报告我们的调查进度,这应该不会影响到您的调查吧?”我微笑问道。
说到底,警察也只是一种职业,私家侦探虽谈不上多高尚,多了不起,却也不比警察卑微,跟我们阴阳怪气没有用,陈万仁那边满不满意才是关键,与其浪费唾沫在这种无谓的口舌之争上,倒不如直奔关键,看到时候谁更快。这里是雾灵山庄,是陈家的地盘,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真做起事来,陈家在地方上的实力哪儿是你区区几个警察所能比较的。
“这,那是你们的事,请便。”事情扯到了陈万仁,孙福堂有些发热的头脑冷静了一些,他不知道我和李茹男的背景,火一时上来也就顾不得别的,但陈万仁是谁他清楚得很,服不服气是一回事儿,这位前县长的虎威绝不是他一个小小的警长敢去触动的。
………【第二百六十四章 告状】………
对这件案子,陈万仁很上心。死一个小丫环在他而言算不上什么大事,无非是花几个钱抚恤家属的问题,在农村,或许连一买一头牛的钱都用不了,以他的家产,九牛一毛都算不上——问题在于这是凶杀案,而且还发生在内宅,案子一日不破,凶手一日不被抓住,陈家就一日不得安宁,今天死的是一个小丫环,谁知明天噩运会不会落在自已头上?
所以,一听我们有最新的案情进展要谈,马上便在书房和我们见面。
汇报当然还是由李茹男来进行,作为一名侦探文学的爱好者,她在叙事描述还有气氛渲染上非常有自已的特点,所谓文似看山喜不平,在她的描绘中,原本平淡的故事变得扑朔迷离,听得陈万仁是眉头频锁,而当李茹男讲到她把找到的证物交给孙福堂,孙福堂的态度却是非常消极时,陈万仁的表情明显变得很不愉快。
“胡闹,我的家人怎么可能会做杀人害命这种事!来人,把孙警长请来。”如果那个发簪真是陈家的,也就等于说他的家人和这起命案有关,他是豪绅地主,地方上有头有脸的人物,怎么可以接受这样的猜疑,有凭有据也就罢了,但人家已经讲明发簪是一个货郎的,还这样无端猜测算什么道理?
话吩咐下去,不大会儿功夫,孙福堂便来到书房,见到我和李茹男马在屋里,马上便明白了怎么回事,单看李茹男带着讥讽的冷笑,也知道肯定不会是什么好事。
“陈老先生,找我有什么事?”
“哦,听茹男讲,她找到了凶案第一现场,而且发现了一件非常关键的证物,现在证物在你那里,不知道能否让老朽看看?”陈万仁终究是一个有身份、有涵养的老人,心中虽然不快,但表面上还保持着应有的分寸。
“噢,当然可以了。我本就想把这件证物拿给陈老先生鉴别,看是否是府上的东西。”陈万仁当面提出的要求,孙福堂没办法拒绝,既然不能拒绝,那就索性表现得主动一些好了。
取出凤头发簪,孙福堂双手递在陈万仁面前,看到这一幕,李茹男的嘴角撇了撇,鄙夷之色一览无余——牛,这时候怎么不牛了?看人下菜碟,还不是一个欺软怕硬的小人!
接过发簪,取出老花眼镜,陈万仁仔仔细细的查看,他出身世家,家学渊源,又曾经是兴隆县的父母官,对珠宝玉器的鉴定自然有一定水平,这件发簪又是这件凶杀案的关键证物,所以他看得格外认真。
查看良久,陈万仁轻嘘一口气,伸手把老花镜摘了一下,“孙警长,这不是我们家的东西。陈家虽算不上豪门巨富,但这种三流货色还不至于放在眼里。”他的表情倨傲,声音虽不算高,却透着一种骨子里的自负。
的确,最多不过卖几块银元东西,在他这样的人眼里当然毫无价值,不要说买,白送给他也不会要。
这就是真正有钱,有身份的人,那份骨子里的傲气,不是装就能装出来的。
“是,是,我就知道这不是府上的东西。”孙福堂满口称是,他又不是傻子,就算心中还存疑问,也不会在这个时候提出,没凭没据胡猜乱想,陈万仁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那是会咬人的。
“哼!”李茹男不屑的轻哼一声——早就知道,早就知道还用得着到这儿听陈万仁训吗?
孙福堂有些尴尬,他能不知道李茹男这是在嘲笑他吗?不过那又能怎样?难道当着陈万仁的面发脾气吗?
“即然这支发簪不是我陈家的东西,那就肯定是凶手的,孙警长,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店大欺客,客大欺店,警察对普通百姓而言有如煞神,避之犹恐不及,可对陈万仁这样的太平绅士,一方地主,只不过是跑腿办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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