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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探千王-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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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纯净还有那种发自于内心深处的感触,却是那些歌女没有办法相比的,而更难得的是,唱歌的明显是个男人。
“唱得是很好,可是听起来为什么那么凄凉,让人有一种心里发酸想要流泪的感觉?”李茹男仿佛听入了神,口中喃喃自语,脸上露出迷茫的神色。
“小白菜是清末四大奇案之一‘杨乃武与小白菜’中的当事人,原名毕秀姑,其夫患病而死,却被县令诬为与杨乃武通奸谋杀,酷刑之下被屈打成招,定为死罪,后因家人不断上告,兼之朝廷内争,有人想利用此案打击对手,案件这才得以昭雪。这首河北民谣《小白菜》唱的就是小白菜的身世”,讲到这里,我忽然发现李茹男眼中泪光莹莹。
女人呀,就是眼窝浅,这么喜欢掉眼泪,我心中暗笑,正想挖苦几句开个玩笑,却见两颗眼泪真的从她的眼角滴落,我忽然明白了——李茹男虽生于大户人家,但母亲早亡,父亲又忙于帮派事务,有时难免冷落了女儿,小孩子哪里会明白父亲的难处,孤单时自然会思念自已的生母,怕父亲另有新欢,娶个狠毒的后妈,夺走父亲对自已的爱。此时听到这首民谣,虽不知这首民谣的出处背景,但触景生情,感同身受,想起了幼年时的种种凄苦,所以才悲从中来,流出了眼泪。
想到这里,我也没心情去调侃李茹男了,说起来,其实她也是一个可怜人。
陈东兴和孙逸仁也不再围着车轮转了,一起直起腰向歌声传来的方向张望,心中只盼来几个当地农民,那样自已身上带的钱就能发挥作用了。
歌声越来越近,视野中一个黑点儿也越来越大,刚开始只是冒出一个头,渐渐的整个轮廓都露了出来——那是一辆农村常见的马车,车身宽约五尺,车帮高有七寸,看木头的颜色这辆马车使用时间应该不短,少说也在十年以上,拉车的是一匹红色的高头大马,看得出来,马的主人对它的照顾非常用心,除了马腿上有溅起的泥渍斑点,身上的毛皮梳理得却是干干净净,溜光水滑,脖子下方挂着一串小小的铜铃,马身一动,便发出清脆的声音。
车上坐着两个人,一老一少,年长的年纪约在五十几岁,穿着一件黑色的粗布衣裳,下襟处缝着一块灰布补丁,脸上皱纹纵横堆垒,有如鱼网一般密集,特别是额头上的几道抬头缠,深得就象用刻刀刻上去似的,一条腿盘在车上,另一条腿搭啦在车边,随着马车的行进有节奏地一摇一摆,左手提着马缰,右手握住一根竹子编成的马鞭,时不时地轻轻一甩一抽,鞭梢便准确地落在马的臀背上,所有的动作都是那么的纯熟和自然。旁边坐着的年轻人大约二十出头,五官端正,眼睛很大,透着一股灵气,鼻梁挺直,下边是两片薄薄的嘴唇,和这一路上见到的农民不同,他的肤色明显白了许多,比起北平城里的公子哥也差不了多少,身上穿的是一件青色短衫,结实的肌肉将短衫绷得紧紧,盘膝坐在车上,身旁立着一个三尺多高的红漆木柜,木柜侧畔钉着两根牛皮背带。
距离渐近,“吁”,轻声吆喝一声,赶车的老把式把缰绳一拽,马车在离我们还有七八步的地方停住。
………【第二百零八章 马车比汽车强】………
一辆高级进口轿车,四个穿着打扮非常体面的城里人,这样的情况在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旷野荒郊可谓绝无仅有,赶车的老把式打量着一车四人,嘴巴半张,一脸的好奇。
相较而言,那个年轻人的反应就正常多了,因为他望向李茹男的次数明显比看汽车的次数多很多。
“喂,老乡,我们的车陷泥坑里了,帮个忙好不?”如果是平常,陈东兴肯定是不会和这种一身土气乡下农民说话,可现在有求于人,所以也不得不暂时降下身段。
车把式是个憨厚质朴的老实人,哦了一声从马车上跳下来,几步来到汽车前,俯身看了看车轮,再用手里马鞭的鞭梢探到车轮下边试了试坑的深度,这才直起了腰,“你们这是咋弄的,怎么会掉这里去了呢?”,他说话的声音很大,而且带着很重的河北口音。
怎么弄的?还不是二把刀又想逞能的结果!
我心中暗笑,这位车把式还真是个老实人,说话这么直接了当,或许在他看来,能换自已这**车十几二十辆,不吃草只喝油的汽车居然会陷进这样的坑里爬不出来很有些不可思议,却不知这和汽车马车没有关系,原因只在控制车的人身上。
“一时不小心,一时不小心。老乡,帮忙把车拉出来,我给你一块钱好不好?”被一个斗大的字不认识一个的乡下老农民这样数落,陈东兴又羞又恼,恨不得给这个不长眼睛,在自已伤口上撒盐的人脸上来一巴掌!好在他终究受过高等教育,自视清高,不愿意和一个乡下老汉一般见识(当然,如果真的双方撕扯起来,我很怀疑被摁在地下痛扁的会是他自已,虽然那个老汗已经五十多岁。)
“什么,你说什么?”老汉闻听一惊,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惊讶神情,似是不相信自已的耳朵。
见老汉这样的反应,陈东兴心里没了底,“嫌少?两块,两块可以了吧?”,他以为对方是嫌酬劳太少。
老汉还是不解,眨着有些混浊的眼睛,还是一脸的迷茫。
“还嫌少?三块,三块行了吧?”陈东兴有些急,钱于他并不是问题,他是担心旁边的李茹男会觉得自已出手太小气。
我心里更是暗笑——他以为人家农村老汉象他一样掉进了钱眼儿里,不给好处就不肯帮忙?生活越在底层的人往往越是乐于助人,本来只要说出句好话就能解决的问题,你偏要拿钱去砸,也只有这种出身于富贵人家,满脑子金钱利益的二世祖才喜欢干吧?
不过我并不打算掺和进去,我知道三块钱对普通农民意味着什么,那或许会是他们半年的积蓄,我没理由人家得到这样的意外之喜,特别是在有人自愿当撒财童子的情况下。
老实的赶车老汉一时搞不明白这个年轻人为什么要给自已那么多钱,在他想来,别人有了困难,自已既然遇上到顺便帮个忙是天经地义的事儿,收人家的钱,那不是很不道德的事吗?乡下人读过书的很少,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良心就比受过高等教育的黑。
后边车上坐着的年轻人却是听明白了,起身也跳下了车,“张大叔,人家的意思就是花钱请你帮忙把车从坑里拉出来,三块钱;不少了。”一边说着,一边来到老汉身边。
“啥?还给钱呀?这咋行呢?那不成了趁火打劫了?咱庄家人不能干这种缺德事儿。”张老汉这才明白过来,于是连声拒绝,一张被太阳晒成深棕色的脸上微微发红,似乎是自已的人品受到了侮辱。
缺德事儿?
张老汉的口音虽重,但还不至于听不明白,陈东兴更是显得尴尬,在他们这种人心中,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是天经地义的事儿,让张老汉帮忙把汽车从水坑中拉出,就应该付给人家相应的酬劳,可人家竟然把这种公平合理的等价交换当成是对自已的侮辱,到底是谁的人格更高尚呢?
“呵,您就别犟了,人家是城里人,有的是钱,不在乎这三瓜两枣的。人家着急赶路,张大爷,赶快帮人家把汽车弄出来才是正事儿。”年轻人和张老汉看来很熟,而且口才也很不错,连哄带劝,赶车老汉也就不再说什么,转身回到马车旁,先将马从车辕上卸下,再把马拉到汽车前边,用绳子把汽车的保险杠拴住,一切准备就绪,陈东兴赶忙钻进驾驶室内,重新发动汽车。
汽车的发动机再一次发出有如老牛般的喘息,张老汉把手中的鞭子一甩,鞭梢在空中发出“啪”的一声脆响,“驾,驾!”,随着他的吆喝声,马的四蹄开始迈动,一步,两步,短暂的僵持过后,车轮终于摆脱了泥坑的束缚,向前移动了几步。
陈东兴长出了一口气,总算自已运气好,碰到这么一个赶车的人,不然,天晓得在这里耗到什么时候。下得车来,从口袋里摸出两块银元来到正在解开绳子的张老汉身边把钱递了过去,“谢了,老乡,这是给你的酬劳。”
看到银元张老汉吓了一跳,他是真没想到城里人这么有钱,沉甸甸的大洋掏出来比他掏铜板还要轻松,“太多了,太多了,这怎么使得。”钱,没有人不喜欢,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张老汉觉得自已的劳动不值这么多钱,慌张地连连摆手,不敢去接。
“呵,老乡,不用不好意思,这是你应得的。那位小兄弟说得对,这点儿钱对我们来说算不了什么,您要是不收,就是不给我们面子。”我笑着劝道。慷他人之慨,这种顺水人情做起来最爽。
………【第二百零九章 神猜】………
“对对对,张大叔,您就收起来吧。”坐马车来的那个年轻人也一起劝道,伸手从陈东兴手中把三块大洋拿起,直接就揣进老汉的口袋里。
众情难却,张老汉是个老实人,见大家都劝他把钱收下他也掰不开面子,何况三块大洋对他而言可谓一笔巨款,要说完全不动心肯定是说瞎话,于是连声道谢,满脸的不好意思,但最后还是把钱收了起来。
“呵,老乡,打听一下儿,这儿到雾灵山庄还有多远?”我随口问道。在这种完全没有路标的地方,人的距离感会变得很迟顿,特别是在陈东兴那糟糕的驾驶技术折磨下,能够准确估算出距离目的地的远近那几乎是神人的标准。
“你们是去雾灵山庄呀?”收了我们的钱,张老汉明显熟络了许多,不能不说钱是一种好东西,最起码在大多数情况下能够拉人们之间的距离。
“是呀。”李茹男应声道,她对这个问题也非常关心,因为这关系到还要在陈东兴的车上受多长时间的罪。
“噢,没多远了,再有两袋烟的功夫也就差不多了。”张老汉答道,这是乡下农民常用的计量单位,因为在地广人稀,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农村,很少会有人在意这种问题。
“两袋烟的功夫?到底是多远?”几个城里人全都迷糊了——里,公里,这些是距离单位,而两袋烟,似乎说的是时间单位,这两者之间怎么个对价关系?是他们的汽车再开两袋烟的时间?还是走行再走两袋烟的时间?又或者是老汉赶的马车再走两袋烟的时间?
“噢,从这里到雾灵山庄大概还有五六里路,过不大会儿就能到了。对了,你们是城里人吧?”那个年轻人看出几个人的迷茫所在,连忙替张老汉解释道。
“嗯,是的。谢谢你啦”李茹男感觉心情好多了——五六里路,折磨终于快熬到头了。
小丫头,这么高兴,你就不照顾一下儿开车那位的心情吗?就算再怎么开心,稍稍掩饰一下儿会死吗?不过那家伙想气急败坏的表情,嘿嘿,我喜欢。
看着笑容灿烂的李茹男,再看到陈东兴绷得越来越紧的脸,还有旁边说不出兴灾乐祸,又或者说感同身受孙逸仁,我心里想到。
“呵,老乡,打个商量,我能坐你的车去雾灵山庄吗?”心念一转,我笑着问道。
“行呀,那有什么不行的。你等等,等我把马套上。”张老汉答应的很痛快——仅仅是帮人把车从坑里拉出来就赚到三块大洋,这和天上掉金元宝有什么分别?不要说顺道拉个人,就算让他现在马上掉头去几十里外的县城,他也一样乐意。
唰,三个人的目光同时投在了我的身上,只不过这三道目光中所包含的感觉并不一样——孙逸仁的是欣喜,因为车里少了我,他就可以更露骨地向李茹男献殷勤了;陈东兴则复杂一些,一方面觉得车里少个人更利于自已的发挥,另一方面又明白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自已糟糕的车技被人家抛弃而造成的挫折感;至于李茹男,则是惊讶和气愤,惊讶的是我为什么会知道人家张老汉的目的地也是雾灵山庄,气愤的是我居然把她一个人丢给那两个心怀叵测的花花公子!
“呵,怎么了?”我明知故问地笑着问道。
这两位公子哥虽然对李茹男都是志在必得,但也正因如此,两个人都在的情况下才不用担心谁会做出过份的事儿来,因为另一位肯定会想办法阻止的,而且,李存舟可不是真的吃斋念佛的主,谅这两个人没那么大的胆子敢向李茹男来硬的,更何况李茹男并非弱女子,她的身手在高手眼中或许属于中看不中用的花拳秀腿,不过对付这两个只会吃喝玩乐的公子哥还是绰绰有余。所以,我并不担心他们三个坐在一辆车里会出什么事儿。
“你,你怎么知道人家也是去雾灵山庄的?”李茹男问道,这还是她自那天之后第一次主动跟我说话。
“呵,这里是农村,通向外边的路一般一个方向只有一条,短短四五里远,出现岔路的可能性不大,特别是朝着村落的方向。这位老乡的车是空的,而且车过来时也是悠悠闲闲,不象是急着赶路,所以我判断应该是出外办完事儿后返家途中。老乡,我猜得对不对?”我笑笑答道。以李茹男的性格是绝难先说出和解的话,她肯先开口说话,这已经很不简单,得饶人处且饶人,差不多就行了。
听到我的分析,张老汉满脸的惊讶,“我的乖乖,神了,真是太神了。你该不是算命的吧?怎么说得这么准,比县城里的钱半仙都准!”
不用问,钱半仙肯定是路边摆摊算命的那种人,把我和这种人相提并论,也真难为他了。不过话说回来,摆摊算命和我的老本行其实还是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是靠着脑子和嘴唬人蒙人赚钱,只不过一个只是骗骗迷信糊涂的路人,一个是以贪财无义的巨富高官为目标。
“呃,算你蒙上了。那你说说他是做什么的?是不是也是雾灵山庄的人?”李茹男转了转眼珠,又提出了问题,她知道,一旦开口说了话,这冷战也就没办法再继续下去了,只是心里的气还没有发出,我也还没有道过歉,就这样算了很不甘心,所以故意要出难题给我看。
李茹男手所指的是那个和老汉同坐马车而来的年轻人,被李茹男一指,年轻人先是一愣,后又有些腼腆地笑了起来,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
我上下打量着年轻人,年轻人更加腼腆,手脚都有点儿不知道往哪里搁了,连脖子带脸都涨红了一半。
“呵呵,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位小兄弟应该是走村串镇的货郎,至于是不是雾灵山庄里的人,我想不是的可能性要大一些。小兄弟,我猜的对不对?”仔细观察一番之后,我笑着问道。
年轻人脸上也露出惊讶的神情,“对呀,没错,您真是太神了!”
………【第二百一十章 换驾】………
我又一次露了风头,看在陈东兴和孙逸仁眼里气在他们俩的心里,因为李茹男眼中又出现了那种钦佩,惊喜的目光,而这,正是他们俩个最不愿意见到的情况。
“切,神什么呀,那么大的货箱子就摆在那儿,除非眼睛瞎了,谁猜不出来呀。”陈东兴阴阳怪看地说道,“是呀是呀,我早就看出他是个货郎了。”孙逸仁也在一旁连声附和,就象他们俩真是这么想的似的。
我又不是你们俩的情敌,用得着这样联合起来对付我吗?况且,凭你们两的本事,难道联手就能和我抗衡了吗?呵,蚍蜉撼树,谈何容易。
向着有点不快的李茹男使个眼色,示意她不要急着说话,我微微一笑,“想不到两位头脑这么聪明,这么难的问题也猜到了。那么能否请教一下儿,二位是怎么确定这位小兄弟不是雾灵山庄的住户?”
你们俩不是想在李茹男面前显本事吗?那好,我给你一个机会,至于能不能把握,那就看你们自已的本事了!
“这”两个人顿时傻了眼,盯着年轻人上上下下看了半天,把个年轻人看得心里直发毛,但到最后终究还是看不出端倪,你看我,我看你,想说不知道,拉不下面子;想说知道,可又说不出来理由,左右为难,干脆学起了哑吧。
“要什么理由!你根本就是猜的!”憋了半天,孙逸仁总算憋出了一个理由,“对,没错,你就是猜的。是或不是,反正各有一半的机会。你这次是运气好,猜对了!”陈东杰应声虫一般地跟着叫道,这方面,这两个人的配合还是很有默契的。
被两个人这一叫,李茹男也有些怀疑了——我和他们同坐一辆车到的这里,这两个人也都是第一次见到,如果说马车上的那个木箱可以做为年轻人是货郎的线索,那么说他不是雾灵山庄的人的理由又是什么呢?“一凡,你该不会真的是蒙的吧?”,李茹男半信半疑地问道。
开玩笑,你当我是你们几个吗?
我心里暗笑。
“呵,说是蒙,的确有,不过也不是没有道理的乱蒙。之所以认为这位小兄弟不是雾灵山庄的人,主要是从他和这位老乡的称呼中推理而来。还记得他们是怎么样称呼的吗?“张大叔”,这是很常见的称谓,一般是用在相互认识,并且关系还算不错的晚辈对长辈的称呼上。而在农村,由于生活比较闭塞,同住一个村子里的人大多拐弯抹角沾着亲戚,所以如果同是雾灵山庄的村民,那么这位小兄弟的称呼应该是直接叫‘张叔’,叫“张大叔”则表明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属于一般的交往,故此,我才说不是同村的可能性更大。怎么样,这样的解释还满意吗?”我笑着问道。
无话可说,陈东兴和孙逸仁都是哑口无言,以他们俩的脑筋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从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称呼中居然能分析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也太玄乎了吧?
玄乎不玄乎那是你的事儿,所谓的神机妙算说白了其实不过是一张窗户纸,只是如果我不点破,这两位大概一辈子也想不出来。
重新上路了。
汽车里的四个人变成了两个人,而原本两个人的马车上坐上了四个人。
本来我是想一个人坐马车的,但李茹男不知道动哪根神经,放着好好的汽车不坐,非得也要一起坐马车,说是要体验一下普通家村人家生活的乐趣。陈东兴和孙逸仁自然不乐意这样的结果,但是李茹男非要这样,他们俩也没招可想。孙逸仁本想甩开陈东兴也坐上马车凑热闹,可陈东兴怎么肯干?说到底,他心中真正的对手还是孙逸仁,因为他清楚得很,在他们这种豪门大户中,儿女的婚姻只是家族利益维系发展的工具,由不得他们自已作主,所以,他才会明知道李茹男对自已并没有感觉也仍然厚着脸皮死缠烂打。虽然无论才学,智谋,能力,我都比他强过十倍百倍,而且他也能感到李茹男对我比对他的态度明显强得太多,却也只是觉得心里不舒服,而不是实质上的威胁。
陈东兴的强烈反对,再加上李茹男也不愿意他来凑热闹,孙逸仁最后也只好不情不愿地坐进汽车,一路颠簸向雾灵山庄开去。
张老汉很快便把马车重新套好,我先扶着李茹男上车,然后一抬腿也坐到车上,张老汉马鞭一扬,马儿打了个响鼻迈开四蹄向前走去。
马车的速度比汽车慢的多,而且张老汉对这条路的路况非常熟悉,再加上几十年赶车经验,所以尽管道路泥泞崎岖却走得非常平稳,那种随着马蹄移动而一起一落的节奏仿佛是秋千摇摆,呼吸着野外荒原带着浓重花草气味的新鲜空气,享受着迎面吹来的阵阵微风,那感觉别提有多惬意了。
“小货郎,你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呀?”李茹男是一个闲不住的人,没过多长时间就和年轻人聊了起来。
“我呀,我叫孙二柱。是离这儿往南二十里外孙家庄的。”小货郎答道,他虽然走村串镇贩卖百货,比普通乡下人见得世面多些,但和李茹男这样的都市新潮女性说起话来还是有些紧张。
“孙二柱?呵,这名字好土气哟。”李茹男笑了起来,这个名字毫无特点,在北平城大马路上扯开嗓子喊一声,说不定得有三四个人回头答应呢。
孙二柱不好意地笑了起来,笑容非常憨厚,完全不象城里生意人的那种油滑,“乡下人不识字,碰到什么就叫什么。”他解释道。
“嘻嘻,倒也是,那你做生意不是得记账吗?”李茹男问道。
“我上过两年私塾,一般记账还能应付。”孙二柱答道。
“只上两年?两年能学多少东西,为什么不多学几年呢?”李茹男不解地问道。
这个女人呀,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你当谁家都和你一样那么有钱,读得起书,上得起学。
………【第二百一十一章 货郎】………
也许是常年做生意的缘故,孙二柱比一般的农民要机灵得多,也健谈的多,在最初的拘谨过后,打开话匣子的他还讲起了自已的事情。
孙二柱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家中除他以外还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孙家的家境早先还算不错,有几十亩的田地,虽谈不上多富裕,但基本上能保证自给自足,衣食无忧,也因此,他的父母才能让他上私熟念书。但在八岁时家里不慎失火,三间房子一夜之间变为瓦砾。遭此天灾,孙家家道中落,不得不把田地卖掉一半才勉强度过难关,不过却再也无力支付儿子的学费。
农民以土地为根本,少了一半的田地就等于少了一半的收入,日子过得紧紧巴巴,那几年又恰好连年遭灾,收成不好,无奈之下,家里只好把他送到县里的一家杂货铺当学徒。孙二柱年纪虽小,不过一是认识几个字,二是为人机灵,很会来事儿,所以很得掌柜喜爱,教了他不少做生意的知识,打算等自已老了以后,就把店铺交给他去打理。
谁知人倒霉喝口凉水都塞牙,杂货铺经营的本来是好好的,不知怎的,却被县里一个富商看上了,为了得到这间铺子,富商让人从店里买了大批货物,然后谎称这些货物有假要求赔偿。杂货铺的老板当然不干,和富商据理力争打起了官司,可在这个世道,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实生意人怎么可能和富商去斗?接受了富商两百块大洋的贿赂,最后的判决不问可知——杂货铺被判全额赔付,除此之外,还要接受双倍的罚金。受此打击,杂货店老板被气得一病不起,十几天后便撒手人寰,而店铺也是资不抵债,成为富商的财产。
杂货铺没了,无处可去的孙二柱只有回家,不过多少算是见过世面的他怎么可能甘心再干那种土里刨食的工作,靠着以前在杂货铺掌握的进货门路,东拼西凑凑了点本钱当起了走村串镇的货郎生意,虽是本小利薄,但靠着头脑灵活,且能说会道,做生意又老实,童叟无欺,不象别的货郎那样喜欢耍小聪明占小便宜,所以很受附近村庄农民的欢迎,时间一长也算是小有名气,十里八乡,很少有不认识他的,不少人甚至把他当成自已的家人看待,非他卖的东西不买,今天去雾灵山庄做生意,路上恰好碰到进城卖菜回来的张老汉,所以便搭上了他的顺风车。
“哎,那你都卖些什么货呢?”听孙二柱是去卖货,李茹男好奇心起,看着旁边孙二柱一只手一直小心扶着的货箱问道。
“没什么,不过是一些针头线脑,火柴,簪花之类的小东西,不值钱的。”孙二柱笑笑答道——他并没打算向李茹男推销商品,因为他看得出来,李茹男身上随便一件首饰的价格都足以买下自已所有的货物还绰绰有余,自已那些卖给乡夫村妇的东西根本入不了人家的法眼。
“能让我看看吗?”好奇心上来了,李茹男哪儿肯这样就算了,笑容灿烂请求道,大大的眼睛一眨一眨,说不出的俏皮。
如此可爱的攻势,连我都心神一荡,更何况孙二柱呢,再说他本就是货郎,有人想看他的货物他也没有理由拒绝,于是便把箱子换了个方向,把箱盖打开。
这个货箱设计的非常巧妙,前面的面板打开后里边是一层层的抽屉,各种各样不同的杂货就分门别类地整整齐齐摆在其中,正象刚才孙二柱所说的那样,大多是绣花针,顶针,什锦线,火柴,荷包之类居家过活常用的小百货。
“咦,这个抽屉里是什么?”翻了翻那些小百货,李茹男并不怎么感兴趣,她又不喜欢女工家务,这些东西做工粗糙的东西自然不会入她的法眼,一转眼,发现最上边的一个小抽屉与众不同单独挂着一把小巧的铜锁,便好奇问道。
“就是一些头花,戒指,项链之类的东西,乡下人喜欢的东西,您看不上眼的。”孙二柱答道。
这个货箱里真正值钱的其实也就是这个抽屉里的东西,所以他才会单独加上一把锁。
“嘻嘻,我还没有看,你怎么就知道我看不上眼呢?”李茹男调皮地问道,她生活在城市,很少见到性格纯朴的农民,刘二柱越是不好意思,她就越想逗弄这个年轻人。
“这”;孙二柱哪里是李茹男这样古灵精怪的小妮子的对手,无奈之下,只得掏出钥匙把锁打开。
这个女人,干什么不好,非得欺负人家乡下小伙子。
看在眼里,我是暗自摇头——又不会买人家的东西,给人家添乱干嘛?再说,你出门儿钱向来是由春梅拿着,现在身上是一个铜板没有,就算想买,你拿什么来买?
抽屉拉开,里边是十几件金银首饰,玉石配坠儿,不过大多做工粗糙,玉石的质地也很一般,完全上不了档次,大概也只在农村才能有销路。
李茹男出身于大户之家,眼光自然不差,随手拿起几件把玩一番,没有一件能引起她的购买欲。
“哦,这一件不错呀。”挑来挑出,李茹男翻出根玉石凤头发簪,比起其他首饰,这根发簪的品质明显高出几个级别,不仅造型生动,而且玉质温润,几乎没有瑕疵,拿到北平城的玉器店去卖,大概也能卖到一两块大洋。虽然算不了多上档次的的好东西,不过对于专做普通农民生意的货郎,这样的货也算很难得了。
“小姐,真对不起,那根发簪不卖的。”看李茹男似乎很喜欢那根发簪孙二柱显得有些紧张,连忙叫道。
“咦?为什么不卖呢?”李茹男不解问道——货箱里的东西不就是为了卖的吗?自已看起来象是买不起的人吗?
“呃这个,这个是有人预定的。”孙二柱有点儿结巴地解释着,脸上不自觉地红了起来。
“有人预订?”女人的直觉,李茹男觉得孙二柱的反应似乎有问题,盯着对方的脸怀疑问道。
被李茹男这样盯着问,孙二柱的脸变得更红,下意识地把头扭向一边躲避着,说出话来更是结结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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