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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探千王-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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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瑞德祥出人命案了?!真的吗?”李茹男大吃一惊。
“真的,这件事儿外边都已经吵吵开了,我送饭过来的时候,瑞德祥门前的警车还没走呢。”小伙计拍着胸脯保证,就差赌咒发誓了。
说的有鼻子有眼儿,看来此事的确是真,四个人面面相觑,这个消息太突然了。
“李小姐,怎;怎么了?”四个人大眼瞪小眼儿,小伙计直纳闷儿:这不是侦探社吗?怎么消息还没自已灵通?
“噢,没什么春梅,送这位小兄弟,对了,意思一下儿。”李茹男现在满脑子都是李家的人命案,而这个小伙计知道的大概也就这么多,再问下去也没用,于是打发对方离开。
所谓意思一下儿的意思也就是给点儿小费,春梅掏出几毛钱递给小伙计,小伙计得了意外之才非常高兴,连声道谢,离开了侦探社。
门关上,室里就剩下贝克侦探事务所的四个人。
“怎么这么巧,早不发生,晚不发生,偏偏在咱们办李家案子时发生了;这不是添乱吗?”纪辉说道,他脑子虽然简单,却也知道死了儿子,李德林断不会有心情去继续查他的风化案了。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说起来李德林还是挺可怜的。小妾偷情,儿子早死,小七十的人了,这是哪辈子造的孽呀。”董仲平叹道。
“您还可怜他呀?要我说就是活该,他这份产业是怎么得来的?还不是从原来的东家那里坑来的!这就叫天理循环,报应不爽!”曾经被李德林当面骂过,小姑娘最是记仇,春梅一点儿也不认为李德林可怜。
“春梅,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幼年丧父,中年丧妻,晚年丧子,这是人生之三大不幸,你个小姑娘家家,怎么就这么没有同情心呢?”董仲平摇头教训道。
“哼,小姑娘家家又怎么了?我就是小心眼儿,怎么了?!”春梅斗气似的做了个鬼脸,扭头一看,却见李茹男坐在那里正在发愣。
“社长,怎么啦。是担心江先生和进光吗?放心吧,最多就是这个案子丢了,他们不会有事儿的。”春梅劝道。
李茹男摇了摇头,“我不是担心他们俩个有事儿。”
“不是担心?那你愣什么神呀?”春梅不解问道。
“侦探小说里讲,有名的侦探,走到哪里哪里就会案子发生,你看江先生到了北平,昨天刚安顿好住处,今天就碰上这样的大案,可为什么我开侦探所这么多个月了,却一桩象样的案子也没碰上呢?”李茹男自言自语般地说道,也不知道是在反思自已,还是在羡慕别人。
“啊?社长,您这该不是卖棺材的盼死人吧?”
旁边三个人听了都是一怔,心说,幸好现在屋里没有外人,这要是传出去还不得被人指着脊梁骨骂死?
意识到自已说的话不太合适,李茹男也不好意思起来,把脸一板,“好啦,都别愣着了,快吃饭,吃完了去李家打听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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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同行邻居】………
不劳他们费心,一推门儿,宋进光从外边走了进来。(看小说到顶点。。)
“咦?你怎么才回来呀?!”最先看到的是春梅,一只手拿着筷子,另一只手捏着一只鸡翅,嘴巴半张,要多好笑有多好笑。
“哦?怎么?想我啦?”宋进光笑着反问道。
“胡说什么,皮痒了是不是?!”春梅杏眼一瞪,扬手作势要打,几个年轻人,平时打打闹闹惯了,这时候也没忘了斗闷子。
宋进光连忙闪开,“哇噻,好香啊,在楼道里就闻见了。来的早不如来的巧,这话太对了!”,看到桌子上摆着的食物,他是食指大动,把背包往旁边的椅子上一扔,伸手就要去抓鸡翅。
“去!洗爪子去!”董仲平手急眼快,一筷子敲在宋进光的手背上,叭的一声脆响,疼得宋进光直咧嘴。
“平叔,太狠了吧!”揉着手背,宋进光委屈地抱怨起来。
“该!进来也不问问价儿,上来就吃,太没大没小了!”纪辉幸灾乐祸地笑道。
“我冤枉啊我,从早晨起来就没吃过一口东西,你们就不能照顾照顾吗?”宋进光苦着脸叫道。这倒不是他胡编乱造,李家出了那么大的事儿,谁还有心情想到吃饭,主家不吃饭,别人又怎么好意思耗在那里吃呢?就算厚着脸皮吃下去,那种气氛也得让人胃胀气。
“一上午没吃东西?这么说,李家出事儿是真的啦?”李茹男连忙问道。
“是呀,咦,你们怎么知道的?”不能吃到鸡翅,宋进光抓起一个馒头正要啃,听李茹男一问惊讶问道。
“先别管我们怎么知道的,快说说,这怎么回事儿呀?”纪辉性子急,有什么事儿心里都藏不住,扯着宋进光的胳膊直催。
“啊,对了,你不提醒我差点误了正事儿。”被纪辉这样一催,宋进光这才想起自已回来的任务,“社长,快收拾一下儿屋子,一会儿就有记者到咱们这儿采访,江先生叫我先赶回来报信儿。”
“什么,有记者要来采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几个人全都是一愣——华鑫写字楼里至少有七八家侦探社,贝克侦探事务所在其中不是第一就是第二(当然是倒数的),有什么会让记者关注的东西呢?
“哎哟,这事儿说来话长,一句话两句话讲不清楚,总之,李家的人命案让江先生给破了,报社的记者知道他是咱们事务所的人,要采访他,江先生说事主家里刚刚出了事,在人家家里不合适,于是记者提出到咱们事务所来采访,江先生答应了人家。怕咱们这儿没有准备,于是就叫我先赶回来通知一声,他和记者随后就来。”三言两语,宋进光把事情的经过大体讲了一遍。
“破了?怎么破的,你快说说看!”李茹男作梦也想破件象样的案子,而不是那些跟踪捉奸之类的小打小闹,以前只有通过看小说才能感受到的事情现在竟然就发生在自已身边,她怎么能不好奇怪兼且兴奋?此时的模样,与其说是一家侦探社的社长,倒不如说更象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当然,严格说来,她涉世也真的不深)。
“社长,咱做事儿也该有个轻重缓急吧?江先生马上就带着记者过来了,咱这儿还盘摆着,碗儿撂着,对展现咱们侦探社的形象也不好吧?”到底是年长几岁,董仲平虽然也很想知道整件事情的经过,但还能保持理智。
“呃,也对呀。别吃了,别吃了,梅香,你和我收拾里屋,小辉,平叔,你们收拾外屋,进光,你到楼底下盯着,看见江先生和记者过来马上回来报信儿。”李茹男明白过来,可不吗,报社记者采访,这不是给侦探社打免费广告吗?而且这种采访报道通常是在社会新闻版,就算几十个字的豆腐块儿,影响也比广告栏打半版广告都大。于是她马上恢复强人本色,安排几位职员打扫卫生,整理内务。
“啊,社长,这些饭菜怎么办呀?放凉了就不好吃了”,望着盘子里色香味美的红烧鸡翅,纪辉有点舍不得。
“别那么馋,先找不显眼的地方拿报纸盖起来,晚上你们拿回去当夜宵。等会采访完了,咱们一起到外边吃。放心,不会饿着你的。”李茹男笑道,对她而言,请人下馆子吃饭那还不是小事一件,只要心里高兴,就算天天请客又算的了什么;反正老爸有的是钱,不花白不花。
社长发了话,又有大餐的诱惑在前,大家谁不是干劲儿大增,收拾桌椅的收拾桌椅,扫地的扫地,归置文件的归置文件,不大一会儿功夫,就把贝克侦探事务所收拾的干干净净。
“哟,不年不节的,怎么打扫起房间来了?该不是干不下去要搬家吧?”
屋里几个人干得正起劲儿,门口处传来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往来声处看去,只见一个穿着背带裤,打着黑色领结,嘴里叼着一支象牙白烟嘴的男人正靠在门边,头上也不知打了多少发蜡,油黑发亮,估计落上只苍蝇都可能站不住。
这个人也是一名私家侦探,办公室就在贝克侦探事务所的隔壁,姓白,名迟,叫顺了嘴就是‘白痴’。这是一个资格很老的私家侦探了,虽说没有多少真本事儿,不过为人见钱眼开,有奶便是娘,只要有钱,就连亲爸亲妈也可以出卖,所以在这个圈子里的名声极差,谁都不愿意和他打交道,不过这个人却是自我感觉良好,别人越是烦他,他就越喜欢往别人跟前凑,骂他吧?有**份,不理他吧?又实在是别扭,称得起是华鑫写字楼里最让人头疼的人物。
“哟,白大侦探,今天怎么有空儿过来转转了?该不是又有人来砸招牌,跑到这边避难来了?哎哟,实在对不起,等会我们这儿还有客人要来,您还是另找地方先猫一下儿如何?我就不送您了。”董仲平心中不快,哪儿有站在门口咒人家生意要黄的!来而无往非礼也,他也是针锋相对,一边硬往外推,脸上却是笑嘻嘻的开玩笑。
“哎,别呀,老董,你这可就不地道了。怎么说咱们是墙挨着墙的邻居,没事儿过来串串门儿就不行吗?再说了,我开的是侦探所又不是武道馆,哪儿能天天都有人砸招牌的。对了,打扫这么干净是不是来大主顾了?透点儿底,也让兄弟替你高兴一下不是?”要是那么容易轰走他也就不叫白迟了,听说贝克侦探事务所有客人上门,他更要赖下去搞搞清楚了——这个人最喜欢做的事儿就是抢生意,没事儿就在写字楼里乱转,知道哪家同行有人上门儿便在外边等着,前脚人家刚把客人送出门外,他后脚就跟了上去,要么说那家同行的事非,要么吹嘘自已的本事有多大,总之,就是想尽办法,即使不能把生意抢过来自已做,也要把生意搅黄让别人也做不成。因为这种行为,他没少挨揍。
“我说白大侦探,您就别费心了,待会儿来的不是客人,是报社记者来采访,您就省省心,哪儿凉快到哪里歇会儿成吗?”
白迟想的什么董仲平能不知道吗?话说到这个份儿上,按理说但凡有点儿自尊心的人都得走,可这个白迟还是软磨硬泡,任董仲平连挖苦带损就是不肯离开。
“嘿,我说你这个人怎么听不懂人话是不是?叫你走你就快点儿给我走,再不走,小太爷认识你,小太爷的拳头不认识你!”门口发生的事情,外屋收拾房间的纪辉听得是清清楚楚,他没有董仲平那么好脾气,来到门前举起拳头在白迟面前晃了晃。
无赖也怕拳头,白迟脸皮虽厚,拳头打在身上也会疼的,他对华鑫写字楼里的人都很清楚,知道眼前这位是说的出来就做的出来的主儿,好汉不吃眼前亏,有账慢慢算,眼下还是先撤为宜。
“呵呵,小兄弟,脾气那么大干嘛,抬头不见底头见的,谁还没有求着谁的时候?那个老董,既然你们有事要忙,那我就不打扰你们了。咱们回见,留步留步。”
他倒是拿的起来放的下去,明明是被人轰走却还能笑的出来,不过不管怎样,这个让人头疼的家伙总算是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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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关公门前耍大刀】………
想要采访我的人很多,不过我应下来的只有一位——《燕京日报》的记者胡小燕,一方面,在破解案件的过程中她出过力,所谓投之以桃,报之以李,这也是人之常情;另一方面这个女人相样不错,如果摘下眼镜,再换一件比较鲜艳一点儿的衣服,完全算得上是一位百中挑一的美女,我想,只要是正常的男人,应该没几位会拒绝和这样的美女聊天儿的吧?
李家和华鑫写字楼的距离不是很远,而且随身行李杂物等等已经让宋进光先拿走了,所以离开李德林家后我和胡小燕并没有坐黄包车,而是一路缓步而行,此时已近中午,大街上人来人往,喧嚣吵闹,身边跟着一个漂亮的女人边走边聊,倒也是别有一番滋味儿。23Us.com
胡小燕是一个性格很活泼的女人,刚开始时不是很熟,说话问问题还有一点拘谨,时间一长,关系熟了,本性便显露出来,一路上问个不停,主要是问我来北平之前的经历,我信口应对,七分真,三分假,中间夹杂了不少江湖故事,奇案趣闻(有些其实就是我本人的杰作),本来那些故事就很有意思,加上本人出众的口才和表演功力,使得这个小姑娘时而惊讶叹息,时而欢喜雀跃,时而鼓掌称赞,时而痛斥连连,给人的感觉就是象幼时邻居家中的小妹妹,天真无邪中透着亲切。
现在的女人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儿,为什么总喜欢做一些不适合女人干的事情?先有一个只是看过几本儿侦探小说就敢开侦探社的李茹男,现在又出来一个当记者的女人,这两个女人共同的特点都是年轻漂亮,且都受过良好教育,学历很高,难道说正是因为受得教育太多,所以才喜欢干这种抛头露面的事情?古人言,女子无才便是德,诚不欺我也,不过话说回来,若不是这样,我大概也没机会认识这两位美女了。失就是得,得也是失,世间的事还真是说不清楚。
一路走走行行,正行走间,对面走来一个穿着灰色长衫的中年人,个子很高人却很瘦,头上戴着一顶圆顶宽边礼帽,左边胳膊下夹着一个七寸见方的小木匣,远处看,活象是一根大号的火柴棒。
这个男人起先只是在街边一个卖干果的摊子旁边站着,一边和卖东西的小贩有一句话没一句话地闲聊,一边聊,一双三角眼还不时向四下张望,似乎在等着什么,见到我们俩过来眼睛一亮,随后转身低头,装出一付漫不经心的样子走了过来。
这个男人有问题。
我虽然一直和胡小燕聊着,但眼睛却从始至终没有放过周围发生的一切(这是从小练就养成的习惯,靠着这个习惯,我不知道已经避过多少次危险。)
那个男人的举动尽管没什么特别奇怪的地方,不过他的眼神让我觉得这不象是个本份人。
一个向北走,一个向南来,很快,那个男人和我们的距离相差不到五步,路很宽,我们靠向路左,那个男人偏向路右,以免撞在一起,眼看双方就要侧身而过,也不知怎么回事儿,那个男人脚下一软,身子一晃,向胡小燕撞去。胡小燕听我讲故事听得正入神,加上她已经侧身躲避,本以为不会碰着,哪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待觉察到再想躲开却哪里来的及,紧闪慢闪,右肩还是被对方蹭着了一点。
“哎哟!”胡小燕一声惊叫,那个男人也是‘啊呀’一声大叫,往后一个趔趄,胳膊一张,夹在腋下的木匣松脱掉落,叭的一下摔在地上。
碰瓷儿的?
我心中暗笑,没想到在北平作这行的人也不少,刚来没几天,就遇上这么一位不开眼的主儿。
所谓‘碰瓷儿’,就是一种非常常见的街头骗术——身上揣着一件易碎或者本来就是坏了的东西,如瓷器,玉器之类的玩意儿,然后在街头寻找目标,看到合适的目标后就故意找机会撞一下儿,借机把早就准备好的东西丢在地上,这样一来,便可以把摔坏东西的责任赖在对方身上要求高价赔偿。搞这种骗术即可以一个人作,也可以三五个人搭伙合作,一个碰磁找事儿,另外几个则假作路人拉偏架站脚助威,一般人被讹上虽然觉得无辜,不愿意赔钱,但架不住这种人往往死缠烂打,抓住了就死不撒手,要是再加上有同伙在旁边煽风点火,很可能受不了压力,花钱免灾,摆脱麻烦。
这种骗术当然算不上有多高明,一是容易被别人看出,二是行骗的金额不能太多,三是万一走眼碰上脾气暴的主,不要说讹钱,搞不好还得挨顿捶,偷鸡不成,反蚀把米,所以一向被视为不入流的骗术,不过这种骗术投入少,门槛儿低,是个人就能干,故此吃这种亏的人不在少数。
这个男人大概看我衣帽光鲜,胡小燕也是相貌出众,象是有几个钱的主儿,于是便凑上来施展手段,想发一笔小财。
只是非常可惜,这个家伙选错了对象,千挑万选,选中了我——我是谁?我不坑人骗人就已经是为社会的和谐平安做贡献了!
也不说话,我只是冷眼旁观,看这个家伙能玩出什么花样。
“哎,小姐,我说你怎么走路不看路呀!哎哟,这下可把我给撞着了。”呲着牙,咧着嘴,揉阒肩膀,这个男人演得还真入戏。
“什么呀,明明是你撞的我,你怎么这么不讲理呀。”胡小燕只是一个弱质女子,虽然这一下撞的不是很实,但也绝不好受,不过比肩膀上的疼痛来说,她更不能忍受对方的无理到闹。
“嘿,小姐,咱们俩到底是谁不讲理呀?我这儿明明走的好好的,你看也不看就撞过来,这也就是我,换个七老八十的主儿,那还不被你撞个大马趴?!”既然是专门儿碰磁儿的,自然早就有一套说词,连说带比划,比唱戏还热闹,不大一会儿功夫就围上了一堆看热闹的人。
“你,你胡说!”胡小燕大概是从来没有和这种人打过交道,虽然满肚子的道理,一时却都想不起来,只能指斥对方的信口雌黄。
“好好,我不跟你一般见识,俗话说的好,好男不和女斗,今天算我倒霉,出门没看皇历好不好?真是,吃瓜子吃出个臭虫——什么人(仁)都有。”见围上来的人差不多了,这个男人也就不再吵嚷,一边嘀咕着似乎要息事宁人,一边弯腰把掉在地上的小木匣捡了起来。
呵,正戏该开始了吧?
我心中想到。
果不其然,这个男人捡起小木匣后脸色突然一变,双手捧起小木匣轻轻摇了摇,“哗啦,哗啦”,里边传出碎片碰撞的声音。
嗯,应该是瓷器。我连骰盅里骰子掷出几点的声音都能分辩的出来,更何况是这种东西了。用瓷器作道具,看来这位也没什么创意。
接下来的剧情和我想象的几乎一模一样,这个男人‘啊’了一声,然后忙手慌脚地把木匣打开,只见里边放着一个五寸来高的白瓷瓶,瓷瓶此时已碎成四五片,匣子一动,瓷片也随着匣子一起乱动。
“啊!碎了,碎了,这可怎么办呀!这是我祖上传下来的瓶子,我还指望当了它换钱买米过日子呢,现在碎了,这可怎么办!不行,你得赔我!”这个男人顿时叫了起来,挡住我俩面前,说什么也不让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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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讨价还价】………
胡小燕的脸都气白了,她的社会经验虽然少,可脑子并不笨,那个人的表演虽然很熟练,但正因为太熟练,所以让人觉得有几分假,再加上刚才两个人撞上的时候只是轻轻一碰,她一个女孩子都没怎么样,一个大男人怎么会那么大反应?
“你胡说,明明是你自已把东西掉到地上的,关我什么事儿?!”胡小燕反驳道。(看小说到顶点。。)
这样的反驳早在那个人的算计之内,“哎,小姐,看你穿得体体面面,象是个知情达理的大家闺秀,为什么说起话来这么不讲理呢?我就问你,刚才是不是你撞着我?!”
“呃是呀。”胡小燕还是老实,掉进了对方的逻辑陷阱。
“我的匣子是不是在撞上的时候掉到地上的?”
“是呀。”
“那还废什么话,赔钱!”那个人把眼一瞪,露出了无赖的面目。
“凭什么!东西又不是我丢到地上的,凭什么叫我赔钱?!”胡小燕却没有害怕,据理力争,一点儿也不示弱。
呵,外柔内刚,没想到这个女人表面看起来温温柔柔的象只绵羊,发起性子来,还真象是一只刚吃了辣椒的斗鸡。
“嘿,大天白日,朗朗乾坤,北平地界儿,天子脚下,怎么有你这么不讲理的娘们儿!大家都给评评理啊!她刚才自已也承认是她撞上的我,也承认是撞上我时匣子才掉到地上的,再在匣子里装的瓶子碎了,她却说没有她的事儿;您各位都是明事儿懂理的人,你们说说,有她这样不讲理的人吗?”那个人拿出绝招,开始发动群众,围观众人并不全是从一开始就一直看着的,大多数是被那个男人的叫喊给招来的,听他这么一说信以为真,以为真是胡小燕把匣子撞掉,七嘴八舌的帮着那个男人说话,叫胡小燕赔钱了事儿,个别明白怎么回事儿的人也不愿意给自已招事儿,站在一边只是看热闹。
“你们,你们冤枉人!”常言道,千人所指,不死也伤,胡小燕什么时候被这么多人数落过?何况大街上走路的人三教九流都有,每个人的修养都不同,有好心好意劝架平事儿的,有阴阳怪气儿挖苦讽刺的,有煽风点火儿挑事儿的,有骂骂咧咧借机出气儿的,胡小燕一张嘴斗不过一帮人,又气又急,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儿,眼看就要掉下来。
看来,还是得我出面。古时常有英雄救美人的故事,今天,就让我来演绎一把吧。
“呵,这位兄弟,有事好商量,大家都是斯文人,何必吵吵闹闹让别人看笑话。”我迈前一步,把胡小燕挡在背后笑着说道。
我和胡小燕走在一起,那个男人早就知道我们是一伙的,他撞胡小燕,目标其实就是冲着我,因为通常一男一女走在一起,男的肯定不能让女的吃亏受委屈,就算仅仅为了自已的面子,也会出钱了事。
“您是明白人,本来就应该这样,我又不是那种不讲理的人,该怎么着就怎么着。俗话说的好,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您朋友把我家传的瓶子摔碎了,您看怎么办吧?”那个男人摆出一付讨价还价的样子说道。
“呵,好,有的商量就行。弄坏了你的东西,赔偿也是应该的,开个价儿吧。”我也不和他罗嗦,直接奔向主题。
“江先生,不能给他钱,他这是在讹人!”胡小燕拽着我的胳膊叫道,不是因为钱的问题,而是她咽不下这口气。
“呵,不要着急,我有分寸。”微微一笑,我对胡小燕说道,同时还稍稍眨了一下眼睛,示意对方,这事儿没那么简单。
胡小燕一楞,随即明白过来收声不再说话——大侦探出面,还能让这个街头骗子占便宜吗?
“呵,说吧,凡物都有价,多少钱,给个数吧。”安抚好胡小燕,我向那个男人说道。
“噢,说起这个瓶子,那可是有年头儿了,听我爷爷说,那是从他爷爷的爷爷那时传下来的,少说也得有两三百年的历史,拿到当铺,少说也得值个百八十块大洋。看您是个明白事理的人,我也不跟您多要,一百块大洋,您走您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咱们各走各的道儿,怎么样?”那个男人答道。
“呵呵,您还真大度。钱不是问题,不过既然要赔,让我先瞻仰一下儿您家传的宝贝可不可以?两三百年年头的物件儿那也算得上稀罕物了。”我笑着说道。
这个要求合情合理,那个男人没理由拒绝,再加上听我的意思是打算赔一百块大洋了事儿,于是把碎瓷瓶和木匣一起递了过来。
一手托着匣子,一手拿起一片碎瓷片看了一眼,只是一眼,我便已经清楚该怎么办了。
“呵,这位兄弟,麻烦问一下儿,您爷爷今年高寿?”把瓷片放回匣内,我笑笑问道。
“问我爷爷的年纪?什么意思?”那个男人一头雾水——赔钱就赔钱,和自已爷爷的年纪有什么关系?
“呵,没什么,随便问一下儿,怎么,不能讲吗?”我笑着问道。
“有什么不能讲的。他老人家今年七十四岁。”想想这个问题和现在的事情无关,不答反而显得有些奇怪,于是不以为然的答道。
“啊?不对吧?”我一脸诧异,似乎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什么不对?”那个男人一愣,以自已的年纪,有个七十四岁的长辈有什么可奇怪的?
“你的爷爷应该超不过四十,怎么可能是七十四呢?”我故做迷惑的问道。
“啊!哈哈,四十岁就当爷爷,搞没搞错?!”
“哈,您是不是魔障了?这位老兄看起来少说也得三十七八,他爷爷怎么可能才四十岁!”
话音刚落,周围围观的人全都笑喷了,就连胡小燕也憋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连忙伸手掩口,眼中含着的泪水还没有消去,当真是梨花带雨,娇艳无比。
好漂亮的女人,有点儿意思。
看在眼里,我心中想到。
“哎,我说这位先生,咱们不带这么开玩笑的!你要是觉得赔的太多就是赔多少的事儿,干嘛拿我家长辈说事儿?!”那个人不干了,他现在总算明白了,我并没有打算赔那一百块大洋。
“呵,是我开玩笑还是您在开玩笑?是您自已说的,这个瓷瓶是您爷爷传给您的,至于前边还传了多少辈咱们就不算了,总从依您的话,这个瓷瓶的年头肯定比您爷爷的年纪大吧?”我笑着问道。
“呃,那当然了。”窒了一窒,那个男人的回答有点儿含糊,现在他觉出今天选的目标可能错了。
“既然如此,那我就没有说错。”我笑了起来,伸手将刚才看过的那片碎瓷片举了起来,“诸位请看,这个瓷瓶底部的落款为‘慎思堂’,据我所知,慎思堂成立于光绪九年,距今不过四十年,所以,就算这个瓷瓶是慎思堂成立当年第一窑烧制的物件,最多也只有四十年,您刚才既然说是您爷爷的祖辈传下来的,那我就搞不明白了,您爷爷的爷爷怎么在还没有慎思堂的时候就能置买到慎思堂的物件儿?唯一的解释,您爷爷的爷爷还在的时候才有的慎思堂,所以才能买下来留给您的爷爷,而这样一来,要么您爷爷的爷爷是位一百二三十岁老寿星,要么您的爷爷那时刚出生,我这样的解释对不对?”我一本正经地问道。
“啊,可说呢?”一番话,说的那个男人哑口无言——一个街头靠碰瓷儿骗钱的人能有多少学问?被我这样一通高谈阔论轰得是晕头转向,找不着北了。
还没有完,我用指甲在瓶底儿印章处轻轻刮了刮,“哎呀,可惜了,可惜了。如果是慎思堂第一窑烧出的玩意儿虽不能算多贵重,但一两个大洋还是值的,问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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