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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是女神(漫综)-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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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袖子一甩,“记得,我可不是以前的司徒奉剑,他性子柔弱,我则完全和他相反,该动手的时候,我绝对不会心软。所以,醒秋,别怪我没有事先提醒你。”

  “是。”她头低得更低。

  我看得在心底暗暗的怜惜,可是,一点其他的办法都没有。现在,身为奉剑的贴身侍女,又了解所有计划的醒秋,在这个计划中,占有很大的份量。对于《火王》的剧情,我虽然记得大概,但是毕竟年代久远,有遗漏的地方也是正常。所以,这一切,都需要醒秋的配合。所以说,别怪我,我也是不得已啊,醒秋。

  “好了,”我放柔了口气,“其实我也不是故意要和你说这些话,以后我们还会遇到很多事情,很精明的人,如果无法配合的话,不但我找不到回家的路,你家小姐的遗愿也没法实现,醒秋你也不想这样的,对不对?”

  醒秋咬着下唇点头。

  “记住一点,以后,我就是司徒奉剑,你唯一的小姐。”

  “是。”

  “好了,去帮我端些糕点吧。”挥了挥手,让她离开,我趁着吃饭的功夫,整理了一下思路,目前看来,还没有什么纰漏,接下来,恐怕会很难,很难。

  用完饭,我带着醒秋走到花园的回廊上休息,我有一搭没一搭的摇着团扇,“醒秋,我以前在家里,都干些什么呢?”

  醒秋站在我身边,思忖着道,“小姐有时候喜欢弹弹琴,有时画画,或者看看书什么的。”

  我听得一头黑线,不过幸好,她还没说没事绣绣花什么的。不过,果然过的是悠闲的大家小姐生活。

  侧头想了想,“醒秋,我以前是不是习过剑?”

  醒秋点头,“小姐习过剑。”

  我从回廊上站起来,“那我们看看剑去。”弹琴,不会,画画,更不会,估计奉剑收藏的书,我也没啥兴趣。不过这剑可就不一样了,我可是记得,有人来抢亲的时候,奉剑可就是靠着一把剑支撑到仲天来的。虽然如果是我自己的话,我完全可以用权杖把所有人都敲趴下。但是,仲天进门看到的是这种景象的话,估计他从心底涌上就不是惊叹赞赏,而是囧囧无神了。

  有剑,当然也有剑谱,虽然我看得并太懂,不过我只需要了解大概的姿势就行了,学个皮毛应该就足够了,反正英雄救美这种东西,英雄厉害就可以了。

  几天之后,醒秋制好的药送回来了。

  头发有点像现代的染发方法,我的紫发慢慢颜色变深,最后成为黑色。眼睛吃药之后却没有什么变化,我都快忍不住问是不是弄到假药的时候,终于有一天睡醒之后,我看到铜镜中闪烁的是一双□黑的眸子。

  我爱不释手的摸了又摸眼睛和头发,果然,我还是最喜欢这种颜色的头发和眼睛。

  这一日,我无聊的趴在回廊上发呆,要说,这古代贵族少女的生活,虽然悠闲确实是悠闲了,但是过久了,就觉得无聊了。

  忽然醒秋急急的跑了过来,“小姐,有人来提亲了。”

  我一怔,一下来了精神,“什么人来提亲?”

  “是,是安平爵爷。”醒秋喘着气道。

  我笑,一切,都要开始了。

  “醒秋,拒绝掉。”

  “可是小姐,安平爵爷在江南的势力惊人。”醒秋有些担忧的道。

  “放心,”我安抚的笑笑,“一切,都是从这次拒亲开始的。”

  醒秋一惊,随即明白的回我一个笑容,“是的,小姐。醒秋会派人委婉的拒绝的。”

  正和醒秋说着,我的另一个贴身丫头,名叫暮歇的跑了来,“奉剑小姐,有人送来洛阳牡丹和一对龙凤金钗,好美!”她笑得很高兴的将东西递了过来,“快看,小姐。”

  我笑着摇头,从善如流的打开了盒子,精致的盒中,静静的躺着一对样式古朴,却造型典雅的龙凤金钗。我一见之下,就觉得爱不释手。果然,不愧是火王仲天所打造的东西,不说这形状,仅仅是上面蕴藏的火之力,就让这对金钗脱离了凡品的行列。

  摸了摸金钗,我笑着对醒秋她们道,“我去给娘看看。”

  抱起盒子,我并没有直接到奉剑的娘的屋子里,我可是记得清楚,就是因为金钗蕴含的力量太大,所以使得奉剑的身体不堪重荷的。我这往她娘那里一去,为了逼迫自己的女儿说出自己丈夫的下落,她娘必定用金钗刺奉剑,我可没有用自己的身体去试验火王的力量到底有多大的想法。

  一声不响的回到屋中,我翻出早让醒秋打造好的,另一对龙凤金钗,虽然样子不太一样,不过她娘反正也没见到过,也就无所谓了。

  来到奉剑她娘的屋中,我将盒中的金钗递给她娘。

  她娘果然赞不绝口,并提出为我梳头的提议。我乖巧的坐在梳妆镜前,有一搭没一搭的和她说着话,却一点都不敢放松警戒。毕竟以一个老妇人的力量,虽然这一扎不会有多深,可是疼啊,能躲一点是一点吧。

  “原谅我,剑儿。”果然,随着她的一声厉喝,我想也不想的一下躲开,可也不敢躲得太远,不然,就无法营造出抢亲时带伤上场的凄美画面了。

  幸好,躲得及时,我的肩头只是被刺破一点皮肉,不算太厉害,但是血流得不少。

  将司徒奉剑的爹早已过世的消息告诉给她娘之后,在老夫人倒下的时候,我高声唤来了家里其他的仆人。

  老妇人,撑到这里,已经是极限了吧。

  哎——

  几十年了,一直牵挂的,只有自己的夫君,却对自己的儿子视而不见。该说她是多情,还是无情呢?

  处理完老夫人的葬礼后,我遣散了所有的下人,只剩下贴身服侍的醒秋和暮歇两人。

  我在等待,等待一切拉开序幕的时候。

  为了不让肩头上的伤好,我连小宇宙都不敢动用,也不敷药,甚至看到伤口似乎快愈合的时候,都会刻意的动动。这样几次下来,我都快想骂娘了,我到底是招谁惹谁了啊。等下那个什么安平爵爷来抢亲的时候,我似乎还要被他挑断手筋脚筋。

  每每想到这里,我就恨不得现在就冲到什么安平爵爷家去,使劲敲到他头上,看他成白痴之后,还怎么来抢亲。

  当然,这也只能是想想而已。

  我现在能做的,只是希望一切快点发生了,等待的滋味,可一点都不好受,再加上,再加上,肩膀好疼,呜呜……

  幸好,并没有让我等太久。一日醒来的时候,屋里屋外格外安静,我唤了好几声醒秋,都不见有人答应。我立刻敏感的觉察到,是抢亲的日子到了。

  穿好鞋,我穿过已经显得空荡荡的花园,直接推开大厅的门。

  随着门推开的刹那,屋内所有的视线,都集中在了我的身上。醒秋吓得瑟瑟发抖的喊道,“小姐……”

  “原来,名满天下的先知司徒奉剑,竟然是名女子,还是如此美艳绝伦的少女,而且,美得如此超凡脱俗。”一个男声带着一种让人讨厌的恭维意味响起。我只扫了他一眼,立刻没了兴趣,不丑,但是看着我的眼神,像是在看待一件稀有的玩物,让人厌烦。

  我的注意力,都被已经一剑刺倒在地的暮歇吸引。

  轻轻皱眉,我在她身旁蹲下去,小宇宙的力量,将她全身包围,一直很喜欢这个女孩子,活泼,俏丽,对世界的一切都抱着绝对的善意。幸好,还来得及救她。

  在我尽力治疗暮歇的当口。

  一柄剑,一下横在我面前,“别装腔作势了,还不来拜见爵爷。”

  我抬头,冷冷的看着他,“是你刺伤暮歇的,是不是?”

  那人被我的眼神吓得一怔,随即虚张声势的叫道,“狂妄的丫头。”随即,一剑向我刺来。

  我冷哼一声,脚步飞快的一错,一把夺过他的剑,只一刻,那人被划破脖子,失去了声息。握了他的剑,我看向屋中人,“我不喜欢伤人,更不要说杀人了。可是人做了什么事情,就该为自己做的事情付出代价。与我无关的人,我或许没有审判的资格,但是,伤了我的人,我必让他血债血偿。”

  “好一个血债血偿。”安平爵爷鼓掌道,“他惹司徒姑娘不快,是该死。”他说着,用一种玩赏的眼神看着我,“本来我身边也不乏美妾如云,对于这次提亲,也不过是为了娶到先知而已。不过如今一睹芳容,无论如何也要迎娶姑娘了。”

  我翻白眼,很是嫌弃的甩了甩手,“就凭你?!”

  一句话,说着安平爵爷怒火万丈,“来人,抓住她,伤了她也不要紧,不要伤到那张花容月貌的脸就行了!”

  趁着这个功夫,我低声对醒秋说,“我等下把你送出去,记得,找你见到的第一个人求救,红发蓝眸的西域人。”

  “小姐!”

  我转过头,“记住!去找那个人,一切就靠你了,醒秋。”

  “是。”

  恩,我没有奉剑那种隔空送人的能力,那么我能做的只有,“醒秋,转过身一下。”

  醒秋很是疑惑,却还是按照我的吩咐转过身,我深吸一口气,顺便侧身让过一个那个爵爷的手下,然后对准备醒秋的屁股,加上小宇宙的力量,我踢!

  “啊啊啊啊啊——”醒秋的尖叫声,划破天际。

  我手搭凉棚的望了望,放心的去吧,醒秋,有我的力量在,你是不会受伤的,最多,最多受点惊吓吧。

  转过身,我看着一屋子呆若木鸡的人,露出我最柔美的笑容,“爵爷,你还想娶我吗?”嘿嘿,如果他就这样被吓到了,我还有点麻烦了。逼人家抢亲的,恐怕从古至今来还有发生过吧。

  安平爵爷一下反应过来,“抓回去再说!只要挑断她的手筋脚筋,我就不信她还能怎么样,就凭她那张脸,本爵爷也要定了!”

  很好,很强大。

  我暗暗的点头,这样都可以,也算是个人物了。如果不是时间场合不对,我都有点想为他的勇气喝彩了。

  凭着步伐快,虽然剑术只是摆摆姿势,但我仍是游刃有余的穿梭在那群人中间。

  直到安平爵爷忍无可忍,亲自下场。我算算时间也差不多了,假装一个失手,被他一把抓住,他动作倒快,剑一挥,对准我的手脚而来。

  知道躲不过这个,我眼睛一闭。不过,我也没有想过要任人宰割,悄悄的动用小宇宙的力量,安平爵爷的剑虽利,可到底是凡品,没有我的允许,又怎能伤我。

  所以我手脚上的伤也就是看着吓人,其实,完全是只伤了皮肉而已,和肩膀上现在已经裂开口的伤一样。

  正当安平爵爷抱起我,得意非凡的大笑时。

  门,被人一下推开,只一瞬间,我感觉到我一下从安平爵爷怀里脱离,然后平稳的,落入另一个温暖的怀抱之中。

  “你是什么人,竟赶抢我安平爵爷的爱妾。”我听得直想扑上去打他两耳光,谁是你的爱妾,啊?!不过,现在显然在装昏的我,可一动也不敢动,仲天,可不是什么好欺瞒的主。

  “你的爱妾,抱歉得很,如果不是我来的早,她就不止是手脚被废了吧,恐怕连命都不会留下。什么安平爵爷,你给我听仔细了,早些年以前,她已经许婚给我,你竟在此强抢人妻!”清亮,纯透,带着火焰的热力和无法无天的自信嚣张声音,在我头顶上响起。仿佛,就只要这么听着,就已经能够肯定,他说的一切,都是既定的事实。

  火王仲天吗?

  单只这声音,就完全没让我失望啊。



唐时明月4

  将安平爵爷“送”走之后,仲天将我抱回房间,还将我手脚的伤口都包扎起来。

  虽然我一直不动也不说话,但是我仍然能从他的动作里,感受得到他的温柔。为什么这样一个人,到了现代,转生成特莱斯之后,要用冰冷将自己包裹起来呢。冷至及至的火焰,不是,伤人又伤己吗?

  一个,必须冰冷的火王,不然,会毁灭世界的火王。真让人觉得,觉得……

  在心底暗暗的摇了摇头,算了,想这么多干什么,火烧屁股了,还是先顾眼前吧。

  将手脚包扎好之后,仲天在看到我肩头上的血迹的时候,大约正想伸手包扎,“啊,她肩头上……”

  话未说完,就被醒秋以男女授受不亲为名扔了出去。

  门刚一关上,我一下睁开眼睛,然后醒秋转身的时候,正对上我的视线。吓了她一跳,她拍拍胸口走过来,“小姐你醒了。”

  我压低声音呵呵的笑,“我没昏,也没事,醒秋先来帮我肩膀上药,终于可以治好肩膀上的伤了。还有,上了药之后去大厅看看吧,暮歇还没死。”

  “什么?”醒秋惊讶的掩口。

  我笑着朝她眨了眨眼睛,“还有,救我的人,一定要留下。知道了吗?”

  “嗯,知道。”

  我笑了笑,任由醒秋帮我把肩上的伤包扎好。然后安稳的躺在床上,温暖的小宇宙包围住全身,伤,一定会好得很快的。

  再次醒来的时候,床头边趴着一个眼睛剔透如琉璃的小男孩,一见我睁开眼睛,立刻露出欢喜的笑容,“姐姐,你醒了啊?”

  “你是?”该不会,是我想到的那个吧。

  “我叫昊玥,是和我师傅一起来的。”果然,小号的雷神昊月,圆圆的苹果脸,一双晶莹剔透灵动的眼睛,可爱得不得了。

  “你师傅?”我明知故问。

  “嗯,我这就去叫师傅去。”昊玥说着,欢快的跑出来。

  不一会儿,就听到门外的脚步声,和那个我闭着眼睛时,听到过的那个熟悉而好听的男音,“别跑那么急,小心跌倒。”随着话音刚落,门被人从外一下推了开来。

  这是我与火王仲天,第一次在眸中,映出彼此的身影。

  推开门的瞬间,映入我眼帘中的,是一片的火红的烈焰。从他迎风飘扬的长发中,从他的眼神中,从他整个人身上,所散发出来的,火焰的热力。

  于是,在这样的力量下,一切似乎都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包括那俊美绝伦的容貌,挺拔的身材和海水蓝的深邃眸子。

  面面相觑中,他几步走到床边,“小姐的气色还好,手脚还痛吗?”

  我吸了一口,将自己平日里说话的语气憋了回去,才柔和下嗓音,“多谢公子关心,奉剑应无大碍,只可惜无法移动,恐怕要错过繁花盛开之季。”一句话,说得我差点憋过去。还好还好,我记得这个情节,不然要照我说的话,肯定是,就是不能动,无聊得很。

  看吧,这就是文雅女子和我们这种粗俗之人的绝大差别。

  “谁说的。”仲天手臂一伸,一把抱起我。

  我惊讶的微微瞪大眼睛,就听到醒秋的声音,“你要带小姐去哪里?”

  仲天回头,“赏花,麻烦姑娘准备软垫。”

  我在他怀中,忍不住轻轻勾唇,这个男人啊,强势又不失温柔,很难有女人不喜欢这种男人吧。

  被他抱到花园里坐下,我朝他笑笑,“多谢阁下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阁下就是大名鼎鼎的铸铁神匠——仲天吧。”

  “是的。”仲天在我身边坐下来,“我来正是为炎镜之事,没想到,竟然碰到抢亲这件事,你令我很惊讶。”

  “哦?”我强压下因为听到炎镜两个字而乱跳的心脏,接了一句话。

  “竟然能够独自对抗顽敌,”仲天道,“我知道汉族女子,不是这样的。汉族女子似乎有着强大的忍耐力,来承担命运给她们的苦难。就拿战争来说,就算丈夫战死,汉族女子也能坚强的微笑着,抚育下一代。而西域的女子,她们往往跟丈夫一起上战场,一同出生入死,比翼双飞。为了不拖累自己的伴侣,她们巾帼不让须眉,甚至有时候比男子更加顽强。”

  我听得一笑,有些骄傲的扬起头,“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样的,如果我爱一个人,那么他的身边,就是我出现的地方。他生,我陪着他生,他死,我陪着他死。天涯海角,如影随形,不离不弃。”顿了顿,我又摇头,“不,或许都还不够,我爱一个人,便要和他站在一起,一起承担风雨,一起共享虹霓。”

  所以,我才不喜欢奉剑,为了不向仲天透露自己是男人的秘密,宁愿让心爱的人远走。在此之后,又宁愿选择动用觉醒的力量,将自己转生的机会,都全部抹杀,就为了留住一个叫奉剑的残影,他以为,仲天爱的,只是奉剑而已。难道,他就没有想过,不能有生生世世的机会,这才是令爱人伤心的事吗?

  仲天爱的,不是奉剑,而是他的灵魂,不管这个灵魂,是叫千湄,还是奉剑。

  所以,我绝不做奉剑,我是谁便是谁,爱上我的人,只是爱上我这个人而已。而且,既然爱上谁,我便要信任他,而不是自己将自己陷入疑神疑鬼的不自信之中。爱,也要爱得有尊严,也要爱得有自信,也要爱得坦坦荡荡。

  仲天闻言,惊讶的望了过来,似乎没想到,我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他有些震惊的眼神,像一盆子凉水一下泼了下来,透心的凉。完了完了,太激动了,一不小心,本性流露出来了,怎么办?

  和仲天大眼瞪小眼相互瞪了半晌,正当我想着我要不要干脆来个昏倒,逃避现实时,忽然听到仲天微微侧头,慢慢笑出声来,刻意压低的声音,浑厚迷人,带着一种仿佛是午夜划过皮肤一般的诱惑。

  我撇嘴,有点想说什么,却仍是选择了沉默,只是,脸似乎有些发烫。

  这种错误,还是不要经常范比较好。

  不再刻意让伤口不复原之后,我的肩膀上的伤,很快就好了,手脚虽然慢上一点,也逐渐开始结痂,估计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完全康复了。

  这一日,醒秋心情很好的帮我梳着头,“小姐,暮歇也好得差不多了,我已经按你说的,多给了她一些金银。她本来签的就不是死契,她兄嫂人不错,愿意将暮歇领回去,给她说上一门亲事,暮歇年纪不小了,也到了时候了。”

  我听得心情也不错,至少,还能救了这个故事里注定要死的丫头,“这样就好,我现在伤还没好完,你一起自行安排就是。”

  “是的,小姐。”醒秋抿嘴一笑,“好了。”她灵活的将我的头发弄好,“这种发髻,我还没为小姐梳过呢。这样好美呀,小姐看看呢?”

  我看向梳妆台上的铜镜,镜子虽然不如现代的玻璃镜清晰,却也勉强可见镜中的女子,头发被漂亮的盘起,如蝴蝶一般,在头上翩然起舞,身后披散着的头发,则代表我未嫁的身份。这样的装扮,真的是,让我也有点止不住的惊讶,竟然,会如此的适合。我果然,在骨子里,灵魂深处,一直一直都是中国人吗。真是,让好了!

  正心里又酸又甜的发着呆,仲天的声音传来,“我可以进来吗?”随着话音,他推门而入,醒秋立刻笑道,“恩公来了,我正为小姐选钗呢,恩公也来看看吧。”

  闻言,我回头,正好对上仲天看过来的眼睛,只一个对视,我便错开双眼。还是不习惯啊,被这样的眼睛,这样深刻的看着。

  “选钗?”仲天一征,随即拿起梳妆台上的自己打造的龙凤金钗,递给醒秋,“就用这一只好了。”

  头发梳好之后,仲天将我抱到庭院里坐下,便去找小昊玥去了。话说起来,我还真是喜欢这个小雷神,单纯又好骗,我说什么他都信,上次我给他说了一个关于种菜的笑话,害得他一整天没吃下饭,却又遵守约定,不告诉仲天的样子,真是可爱透了。

  正想着,醒秋端了参茶来,“小姐,参茶。”

  “嗯,谢谢。”我接过茶,反射性的道谢。

  “不用谢,小姐总是这么客气。”醒秋笑笑,“恩公呢?”

  “他去找昊玥去了,对了,他让我们别喊他恩公。”

  “那叫什么?”

  “醒秋你就和我一起,叫仲天大哥好了。”我笑道。

  “仲天大哥,”醒秋挑眉,话说,这丫头最近也是越来越活泼了,“仲天大哥来了,仔细看的话,仲天大哥更显得清俊绝伦,而且举手投足之间,有一种难言的气质,小姐,你说是不是?”她说着,以袖掩唇而笑。

  我回头,“醒秋你笑什么?”

  “没有啊,醒秋只是高兴,小姐的伤好得很快。”

  “是吗?”我扬眉,一副我完全不信的样子。

  “嘻嘻,没什么,醒秋觉得,仲天大哥似乎对小姐,很是不同呢,醒秋好几次都见到仲天大哥看小姐看到发呆,真的很好玩耶。”醒秋窃笑。

  我一愣,随即也不知是哭是笑,果然,一切都按照着既定的轨道在走下去。

  本来,我不是该庆幸这样的成功吗?可是,却总觉得有些束缚啊,似乎,被束缚在了奉剑这个名字的命运之下。

  奉剑,司徒奉剑。

  如果不是那些巧妙布置,如果没有初见时那浴血而战的那一幕,仲天,会对纱织动心吗?

  微勾唇,不会的,我知道的,仲天喜欢的,是柔弱中带着坚强的奉剑,不是有点小好色,有点小任性,有点小搞笑,却总是乐观,总是活得无拘无束的纱织。

  “醒秋,下次,别说这种话了。”我看向还笑着的醒秋。

  “为什么?”醒秋不解,“这也是小姐希望看到的吧。”

  我摇了摇头,“醒秋,我们是在走钢丝,你应该知道,仲天大哥不是普通人,有些事情,不是那么简单的,醒秋。如果我们落下去了,虽然说不上万劫不复,可是,也要失去很多的东西。”

  醒秋征了征,随即咬了咬下唇,“是。”

  我悄悄将袖子抬起头,做出抚开头发的动作,然后转向醒秋,灿烂一笑,露出大家闺秀绝对不会露出的八颗牙齿,“不过不用担心,你家小姐,可是很厉害很厉害的,一定会成功的!耶!”

  醒秋愣了愣,随即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我知道了,小姐。”

  看着这小丫头踏着轻快的脚步离去,我无奈的笑了笑,趁着仲天和昊玥还没走到,从耳朵上取下琉璃耳环,扔在不远处的地上。

  果然,走到水榭外的时候,仲天牵着昊玥,忽然脚步一顿,“奉剑姑娘,你的耳饰,似乎掉了一边。”

  我有些惊讶的回头,看到仲天手上拿着我一直戴着的琉璃珠,“啊,谢谢仲天大哥,这琉璃珠,是我娘留给我的。”我轻柔的笑,“我喜欢琉璃,”这一点,我和奉剑,是一样的,“各种各样的琉璃,都很喜欢。”

  “为什么?”

  “因为,佛经里有一句话,”我微笑,“愿汝来世,身如琉璃,内外明澈,净无暇秽。”

  “奉剑姑娘信佛?”仲天扬了扬眉头。

  我摇头,“不信的,这是觉得,有些句子,写得很美。比如说,有一个和尚,曾写过……”刚想出口,我猛得将要出口的诗句吞了回去,那个,那个,我喜欢的仓央嘉措,似乎这个时候,还没出世吧。

  见我半天都没开口,仲天不解的望了过来,“奉剑姑娘。”

  我扯起嘴角来笑笑,“奉剑忘记了,那句话。”差一点,就又说错话了。

  仲天也不再纠缠,他只是将琉璃注悬浮在空中,“姑娘知道有透明无色的琉璃珠吗?”

  我将见过啊这几个字重新吞了回去,做出很惊讶的样子,“透明无色的?”

  “是的,在烧制的过程中,因为需要的温度比一般的琉璃珠高,所以普通民窑是烧不出来的。”他正说着,忽然话题一转,“奉剑姑娘,我可以冒昧的问一句,姑娘是否精通摄心术?”

  “摄心术?”这次不是装,是真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是的,姑娘成名十数年,但是所有的人,都记不得姑娘的样子。我见到你之后,便有这个猜测了,你是不是,不会长大了。”

  我惊讶的挑眉,果然不愧是仲天,问得有够直接的。

  见我不语,仲天大约是误会了什么,他眼睛一瞬不瞬的望着我,深邃如大海的眸中,闪耀着动人的光,“这件事对我很重要,请你一定要告诉我,拜托!”

  “为什么仲天大哥一定要知道?”其实,我真的好好奇,他为什么一定要确认这一点。

  好吧,只是因为我只记得他为奉剑炼琉璃珠,却完全不记得中间的对话和剧情了。

  仲天道,“我在寻找同伴,长久以来一直在寻找,而遇到姑娘后,我发现我似乎找到了某些端倪,所以,请一定要告诉我。”

  原来,他是在确认,我是不是婳琤。如果是婳琤,那么就是他碰不得的人,如果不是的话,他是不是,就要下某些决定了?!

  广袖中,我手握成了拳头,指甲刺进肉里,微微有些疼。

  说,还是不说?

  我扫一眼眼底却是期盼的仲天,使劲握了握拳头,对不起,火王仲天,我必须按命运的轨道走,我一定,要回家。那里,有等着我的家人,朋友们。他们,对我很重要很重要。所以,对不起,火王仲天。

  我露出一个微笑,将我记得的奉剑获得预知能力的经过,讲给了仲天听。无非是一病之后就有了预知能力,而从那天开始,身体就停止生长,我只记得这些,不过,对于仲天来说,应该足够了。仲天听得专注,我却说得越加郁闷,按说,说这种事情,应该是梨花带雨的样子,可是,我好像就缺少某根筋一样,我完全不觉得,有什么好哭的。遇到事情,面对也就是了,哭有什么用。

  没办法了,幸好,知道奉剑爱哭,所以我早有准备。

  我低头,微微发抖,趁着以袖掩眸的瞬间,将袖子上早擦好的葱和姜的混合物,擦到眼睛里,于是一下子,泪水汹涌。抬起头来,都能从仲天的眼中看出我泪水泛滥的样子。

  仲天一怔,随即一把拥我入怀,“别说了,抱歉,我不会再问了。”

  在他怀中,我算算时间差不多了,奉剑再爱哭也应该哭够了,忙稍微推开他,“我,我没事了。”

  仲天没说什么,只是将手里一直握着的琉璃珠递了过来,“对了,琉璃珠。”

  “仲天大哥,你是怎么弄的。”我接过仲天手里捏过而显得晶莹剔透的琉璃,好美的颜色,果然是其中的最上品。

  “和火有关的问题,我大抵能帮上忙。”仲天答道,“有形的火,看得见摸得着,也能运用自如,而无形的火却……”他似谈叹非叹的道,话并未说完,却已经转身离去。

  “等一下。”仲天回头。

  我扭捏了一下,其实,我真不是故意要打断你这么有感觉的告别的方法的,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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