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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奇侠-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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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凤眼睛里噙着地泪珠终于滚了下来,哽咽着说:“天涯之大,而今我孑然一身,不知道该去哪里了。如果你愿意帮我,我就给你做丫头伺候你,随便去哪里,如果你不愿意我跟随你,我也不会赖着你,最多也只是被梅花教抓回去,受尽魔火煎熬屈辱地死去。”
飞凤的心里此时也是七上八下地,她确实已经没有地方可去了,此时她心里装着地,只有这个男人,说出了这番话,也希望能够知道董天鹏对自己的态度,对自己是否有点儿好感,有多大程度,然后根据试探地结果,决定他是不是值得自己做一生地依靠。如果能够依靠,粉身碎骨,自己也要跟着他,不管是做丫头,还是做媳妇,她都高兴。
董天鹏看着飞凤,看着她流泪的双眸,这张美丽的娇靥充满了哀愁,心底那最软处有了丝丝疼惜。自己就算再傻,也明白一个女人这样说话地意义,可是自己真的能做她的救世主吗?自己以后都不知道会怎样,如何能够承载这样一个使命?她原本是自己的敌人,此时是否苦肉计还说不定,不过随着他修炼黄金功的时日增多,他对于人的内心突然有了一种隐隐约约地感应,似乎能抓住一点儿契机,能明白别人的真伪。此时此刻,他面对着一个美丽的少女,有能力拯救出火海而不救,是不是有些无情?
他问:“你确定跟着我不会后悔吗?”
飞凤抬起头,一张脸满是泪水,如雨后梨花,带着清纯般地娇艳,坚定地说:“我不后悔,到死都不会。”
董天鹏说:“如果你跟着我,不只是会有危险,还会吃很多苦,以后也不能再暗算我。”
飞凤说:“危险我不怕,以前我就一直生活在危险当中,从来也没有害怕过。死我尚且不怕,一点儿苦又算得了什么?我现在已经是梅花教的叛徒了,怎会再去暗算你呢?”
董天鹏说:“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儿,就是你要无条件地听从我的意见,否则你可以选择离开。”
飞凤说:“没问题,我一定会听从你的命令地。”
董天鹏说:“我是第一次出门,对于江湖上的事情还很陌生,许多事情恐怕还得你来教我才行。”
飞凤惊讶地说:“你是第一次出门?”
董天鹏说:“这难道也值得大惊小怪吗?谁都有第一次的,不是吗?”
飞凤说:“对,很对,我只是感觉有些奇怪而已。”
董天鹏问:“有什么奇怪的?”
飞凤说:“你说你是第一次出门,可是你处理事情地老练,却绝不像一个初出茅庐的人所能做到的。”
董天鹏说:“那有什么,江湖事不一定非要在江湖上才能知道。”
飞凤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这个男人让自己感觉更加神秘了,他倒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她看着他英俊的面庞,细细端详,却看不出他的年龄,二十多岁?还是三十多岁?
董天鹏看着飞凤,说:“好啦,想什么呢?我们也该上路了。一会儿去找家卖衣服的,看你的衣服,成什么样子。”
飞凤看看自己破烂地衣服,还是为了暗算他才抓破地,差点被那三个混蛋占了便宜,这身破衣服有的地方居然还露着细白的肌肤,她的脸上有些发烧,更恨梅花教那些家伙。色诱?去他个蛋,以后就是打死也不干这种事了。不过她心里还有些窃喜,要不是有这次行动,自己如何会遇上这个惊才绝艳地男人。
二人出了客栈,溜溜达达就进了一家衣服铺,一个店小二立刻满面笑容地迎了上来,嘴里殷勤地说:“少爷,夫人,快快请进。我店里的衣服是这里最好的衣服,不光是布料好,做工好,而且价格还便宜。”
飞凤听店小二喊少爷、夫人,心里有些喜欢,她偷眼看看董天鹏,正发现他在皱眉,但没有解释什么,她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只要你不拒绝,我总有一天会变成你真正的夫人。
她对店小二说:“把你店里最好的衣服拿来,让少爷试试,快点,少爷讨厌罗嗦。”
店小二一看来了大主顾,赶紧将各种衣服拿出来,而且还拿出了好多女人衣服,供飞凤挑选。
飞凤很仔细地为董天鹏选择了两身湖水蓝的棉衣,又精心选择了两套内衣裤。对于她的选择,董天鹏都表示不错。
飞凤给自己也挑了两身换洗衣服,到了内间直接换上了一套,出来看着董天鹏问:“公子,好看吗?”
董天鹏抬眼望去,飞凤穿着一身大红地衣服,配上美丽的脸蛋,真是绝美,他禁不住说:“真美,像是新娘子一样。”
飞凤听着这话,脸上腾起了红晕,羞怯地问:“真的吗,公子?”
董天鹏说:“真的,绝对像新娘子,美极了。”
飞凤快乐地在原地转了一圈,问店小二:“小二,多少银子?”
小二看着飞凤,也被她的美丽惊呆了,磕磕巴巴地说:“夫人,一共是九两银子。”
飞凤掏出一锭十两的银子,随手抛给店小二说:“剩下的给你买酒喝吧。”
店小二乐得合不拢嘴,连声说:“谢谢夫人,谢谢夫人。”
飞凤悄悄看了一眼董天鹏,见他这次没有再皱眉头,心里暗喜。
飞凤的衣服,在皑皑白雪之中,显得火红,就像天边的霞,耀人眼眸。为了不那么引人注意,也为了照顾她,所以董天鹏雇了一辆马车,日夜不停地向北进发。
现在已经是天元864年的十一月底了,距离新年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了,董天鹏心急如焚,所以二人在一路北上的时候,昼夜不停,白天在马车上睡觉,夜晚就辞掉马车,利用轻功赶路,白天再雇车急赶。
这一日,在马车中熟睡的董天鹏感觉鼻孔痒痒的,张开双眼一看,大吃一惊,郭飞凤居然依偎在自己的怀里,双手搂着自己的脖子,睡得正甜,一张甜美地脸,洋溢着幸福。
虽然二人一路上在马车上睡觉,但是董天鹏始终保持着君子之风,从未对飞凤有过一丝一毫地不礼貌。第一次在一个车厢里睡觉的时候,彼此还很尴尬,几日之后,二人也习惯了。晚上利用轻功赶路的时候,飞凤功力太弱,一直都是他带着她奔驰,一天下来,董天鹏都累得要死,所以睡觉的时候很沉,没想到这次飞凤却在睡梦里搂着他,让他心里一阵莫名地紧张。他想赶紧将她的手拿开,免得她醒来尴尬,没想到她抱得却更紧,根本就没有办法拿开。他正试图将彼此分开的时候,飞凤早已经醒了,不过她一直没有任何表示,只是将他抱得更紧。
董天鹏推着她,嘴里说:“快点放开,这样不好,快点,快点。”
飞凤只是看着他,沉默不语,只是抱得更紧,看着脸颊红红的董天鹏,满脸戏谑地微笑着。
董天鹏已经满脸冒汗了,心突突直跳,这算什么事啊,虽然美女自己并不排斥,可她却还是不安定因素呢。虽然自己早已感觉她不会对自己不利,可是万一自己感觉错了,岂不是做了冤大头?自己还有很多伟大的事业没有完成了,可不能就这么容易地就被人给灭了。看着这张充满了魅力地面容,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脑门上已经是一层细密地汗珠。就在他惊慌失措的时候,飞凤充满魅力地俏脸却慢慢接近了他的脸,她突然吻住了他的唇,柔柔地吮吸着。
被人非礼了?这是董天鹏此时唯一的念头。在双唇相吻地瞬间,他的脑子里一片空白,此时此刻,他已经不在乎什么了。一个美丽的女人都不在乎,自己一个大男人怕什么,既然你主动送上来,也别怪哥哥不客气了,什么矜持,此时都是扯淡。他不客气地伸出双手,抱住了飞凤火热地身躯,回应着飞凤,亲吻着她性感柔软地唇。二人热烈地亲吻着,彼此抚摸着,天崩地裂的爱情在此刻激情地燃烧着。不知道过去了多久,董天鹏毕竟是已经结过婚的人了,已经经历了很多次性爱,虽然是突然来临的激情,但是却已经能渐渐地把握住自己了。他看着衣衫不整的飞凤,尤其是那白皙的胸膛,高耸而富有弹性的双乳,还在微微地颤动着,他觉得一股炽热从丹田里迅速升起,这是没有办法控制的人类兽性。他紧闭了一下眼睛,霍然张开,射出湛湛神光,自己纵然不能做柳下惠,但是在这样地情形下却依旧不能玷污了这个女孩的清白。
他平静了一下自己,拍拍飞凤的脸颊,笑着说:“醒醒哦,小坏蛋,你想整死啊。”
飞凤脸色绯红,俏脸像是熟透了的苹果,娇艳欲滴,眼睛都不知道该往那里看,低着头,小声地问:“你会看不起我吗?”
董天鹏看着飞凤,无论前世还是今世,所有的女人都会问同样的话题,男人都一样要回答:“当然不会,我觉得你蛮好的”。
飞凤怯怯地说:“以后我跟着你,好吗?”
一个女人已经说得如此露骨,自己一个男人还能怎样,反正这个社会也不禁止娶几个媳妇,只要你养得起,随便你,,所以他也索性放开了,说话也轻松了很多:“只要你不杀我,你想跟到哪都行,呵呵呵。”
飞凤娇笑着,捶打着他的胸膛,撒娇着:“就杀你,就杀你,杀你一辈子”。
董天鹏看着娇憨地飞凤,心里也很高兴,有这么一个美丽的女人跟着,装饰着自己枯燥地生活,也是一种难得的幸福。他心里涌现出浓浓的爱意,手不禁摸上了飞凤的Ru房,轻轻一揉,感觉温软结实,从心底升起了一阵难言地爱恋。他就摸了一下,飞凤就已经感觉像是触电了一般,软软地躺在了董天鹏的怀里,可是他却没有再进一步的动作,彼此就这样甜蜜地搂着,让时间静静地溜走。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二人才从爱恋里醒来,飞凤的脸上一直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就是这一刻,让飞凤觉得自己像是坐上了花轿的新娘,满身都闪现着喜气。
虽然董天鹏年纪已经四十多岁了,但是那是原来世界的年龄啊。至于在这个世界里,他想让自己多少岁就多少岁,谁管得着啊?只要二人面貌相差不大就行,何必去管什么年龄。这个世界结婚不需要登记,没有身份证,照片就更甭提了,就连住宿都没有捕快检查身份,这对于有情的男女来说,实在是方便了不少。
董天鹏看着飞凤,说:“我要穿过整个天马国的大草原,进入北部荒凉地带,前途会遇见什么危险,我不知道,一切都是无法预知的。不管如何,我都该告诉你我此行地危险性。”
飞凤说:“不管有什么危险,我都会陪着你,天堂地狱,我们永远不分离。”
从自己跟着他的那天起,心里早就将他当做了自己的男人,无论有什么危险,她都不会退却。她要跟着这个让自己心仪的男人,一生一世都不分开,无论是地老天荒,还是海枯石烂,永不离分。
上邪!吾欲与君相知,山无陵,丘水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这就是飞凤的心思,也是她赤裸裸地爱情誓言,她相信自己的眼力,绝不会看错人,从董天鹏的一些生活细节以及对自己看似淡漠地关系,让她明白了这个男人是值得自己爱的。
再往北走,已经雇不到马车了,二人只有做好远行的准备,一顶小小的帐篷,一些风干的牛羊肉,几个盛水的大皮囊,还有一些干粮,自己又用毛毡制作了一个睡袋,将被褥塞进里面,尤其是这个睡袋,让飞凤大为好奇,当时要做两个,在她知道这个东西是用来睡觉用的之后,她就坚持节省,做一个就可以了。二人买了两匹马,驮上东西,就又踏上了征途。
现在距离荒凉地带已经不远了,估计再有一天时间就可以穿越大草原了。董天鹏决定好好享受一下大草原的生活再走,在飞凤的提议下,他们骑马赶到了距离最近的一个部落,叫做布尔沁。这个部落是草原上的一个小部落,据飞凤地了解,它的人口不过才几百人,虽然人口不多,但是生活却富有浪漫诗意,而且也很好客,是去体验生活最佳选择。每当节日,这里更是热闹非凡,男男女女载歌载舞,唱着情歌。
二人经过两个时辰地奔驰,就来到了布尔沁,接待他们的是老族长穆罕,跟飞凤以前认识。他老远看见飞凤就高兴地大喊:“布尔沁的英雄,欢迎你。”
飞凤跳下马,对董天鹏说:“这就是布尔沁的穆罕族长,特好的一个人。族长,这是董大侠。”
穆罕说:“欢迎,欢迎,你们都是草原上的英雄,快来我的帐篷喝一碗酒,来来来。”
董天鹏说:“那就打扰族长了。”
穆罕高兴地说:“说什么打扰,你可是英雄的朋友,是我穆罕的朋友,你能来我的部落,是我布尔沁的骄傲。”
二人随着穆罕往前走,他一路上高兴地眉飞色舞,说着以前的故事。原来他与飞凤认识,是因为有一次飞凤执行任务经过这里,正好遇见了一小股强盗正在洗劫这里,被她将为首的头领杀死了,其他人也被她率领的手下全部歼灭,为这里生活的人除了一大匪患,从此这里就再也没有强盗出没了,人么可以过上安静地生活。由于这里生活环境比较稳定,相对也十分安全,渐渐地很多人也迁移到了这里,慢慢这个部落的人口就增多起来,现在它早已经不是当初的那个小部落了,而是周围几百里最大的一个部落了。
穆罕刚带着他们来到他的帐篷,外面就跑进来一个姑娘,嘴里喊着:“我们的女英雄回来喽,我们的女英雄回来喽。呀,穿着大红的嫁衣,做新娘了?”
飞凤使劲掐了她一下,说:“别胡说,谁做新娘了。”
二人叽叽喳喳,亲热地拉着手,又笑又叫,欢乐地喊叫很快又引来了几个姑娘。这些女人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聊着,董天鹏也听不出他们说了些什么,听了一会儿就觉得无聊。得,还是陪穆罕坐着吧,泡上浓浓地酥油茶,一边喝着一边聊天,可比听那些鸟叫声强多了。
显然穆罕不是一个善谈的人,聊了不几句就没词了,不过没关系,聊天扯淡是董天鹏的强项,他将来到这个异界的一些事情重新编撰,当做故事说,一样地娓娓动人。根据穆罕的特点,跟他聊聊牛羊马的饲养,冬天饲料的储存,疾病的预防,部落的管理,这让穆罕很高兴,这才是他的长处,因为他是一个多做少说的人。
董天鹏有一个亲属,家里是搞奶牛养殖的,养得一直不太好,尤其是冬天,产奶更少,他就这个问题重点请教了穆罕,以备以后再回到原来的世界给亲属讲讲。二人正聊得来劲的时候,董天鹏悄悄地往飞凤那里瞄了一眼,正好有一个姑娘用手指着他在叽叽喳喳地说着什么,那些姑娘们一起转头,都看着他,咯咯地笑个不停,飞凤却在用拳头打那个开玩笑的姑娘,真是一幅快乐地画面。这就是群体生活,没有人能脱离而孤立的存在。
董天鹏自从来到了异界,一直都不太适应这里的生活,那毕竟是两个不同的文明。无论是人际交往,还是风俗习惯、饮食习惯、生活环境,他都不能适应。过惯了原来的都市生活,冷不丁地回到原始社会,没有汽车,没有电话、电视、电脑……,这让他一直都很苦恼。自己是一个来自异界的人,一直是,融入这个社会估计还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慢慢来吧。
穆罕憨厚地笑着告诉他:“我尊贵的客人,我们这里今夜有一场盛大的篝火晚会,部落里所有的人都会来参加的,少男少女们会在晚会上选择自己的爱人。在这里,我穆罕郑重地邀请你来参加。”
董天鹏说:“篝火晚会?太好了,我喜欢,今夜一定来。不对,篝火晚会不是都在夏天吗,怎么会是冬天呢?”对篝火晚会他倒是很有兴趣,这么多人的篝火晚会自己还是第一回参加呢,场面应该很宏大吧,只是他觉得很奇怪,还没有听说游牧部落冬天开篝火晚会呢。
穆罕说:“这个篝火晚会不是一年一度地那个晚会,这是娜拉今日邀请一些少年男女举行地,是为了欢迎你才举行地。”
董天鹏恍然大悟,说:“是吗,太谢谢了……”
中午,穆罕一家亲切地招待他们,喝的却不是平常喝的那种酸酸甜甜的马奶酒,而是烧刀子,喝一口嗓子立刻火辣辣的,太够劲了,就董天鹏的酒量,估计用不了两碗就得趴桌子底下去。不过别担心,这里可没有桌子,只有地毯,吃喝都是坐在地上的,不用怕碰破脑瓜。穆罕将一整只小羊羔剥洗干净,用粗大的铁签把它整个穿起来,放在火上烘烤,一边烤,一边往上撒盐与佐料。将外部烤好的部分用刀子削下来,用盘子盛着,递给各位客人。
烤羊肉的情景倒是蛮好的,这是董天鹏早就向往地生活,可是这烤羊肉却让他有口难言,他一边吃着喝着却一边皱着眉头,这让飞凤很担心,也很心疼。
飞凤悄悄来到了他身边,问:“公子,你怎么了?”
他苦笑了一下,说:“这羊肉不熟啊,最多也就是七成熟,嚼不烂啊,吃了胃有些疼。”
在以前的世界,他经常有应酬,三天两头喝酒,把胃都喝坏了,这种六、七成熟的羊肉他根本就吃不了。飞凤心疼情郎,可是却没有办法,总不好意思说人家烤的东西不好吃吧,人家可是用了最隆重的贵客之礼来招待他们的呀。她看着董天鹏的苦样,心里也是难受,这可是自己最最心爱的人儿啊,恨不能帮他将肉嚼烂了喂他。她暗暗地拉着他的手,紧紧地握着,也许这能减轻情郎的痛苦吧,自己能做的也只有这样了。她好后悔来到这里,没来由地让情郎受苦。
董天鹏倒是一个聪明的人,以前经常会在开庭当中遇到出乎意外的证据,他总是能为自己找到最恰当地理由来反驳,让对方吃瘪,所以临场机变与统筹兼顾是他赖以为生的最重要的手段。他看着今日的场合,决不能影响了他人的好意,那就只有一个办法,自己亲自去烤肉,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而不损害穆罕一家的情意。
他轻声告诉飞凤:“想帮我?那你等一会儿建议我亲自为你们烤肉吃就可以了。”
飞凤说:“你会烤羊肉吗?”
董天鹏肯定得用力点点头,飞凤虽然不知道他的真实意思,但是她相信自己的情郎是一个很聪明的人,没有什么事情能够难得住他,所以她相信她,于是站了起来,对大家说:“朋友们,停一下,我有一个建议,我的朋友烤肉功夫是一绝,大家想不想尝尝啊?”
跟飞凤闹得最欢地那个姑娘立刻高喊:“想啊,想啊,公子赶快露一手吧……”,其他人也一起邀请他。
董天鹏微笑着站起来,从包裹里拿出走时候婉娘给他带的烤肉料,这时候,他那颗驿动地心禁不住有些疼了起来,这几日自己竟然忘记了那个醉牵挂自己的人。婉娘温柔善良,贤淑大方,长得也是美丽非凡,飞凤却是热情如火,娇媚动人,多了一股子媚劲,嗲声嗲气的,很讨男人喜欢。他心里有了两个女人,都是可以合法化的,这在原来的世界是绝对不可能的,那可是会犯重婚罪的,要判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啊。别说这个世界不好,虽然科技不先进,但是却比较人性化,有利必有弊啊。对于男人来说,这一点比什么都好,喜欢谁都可以娶回家。
董天鹏现在站在烤肉的炉子边,拿下原来的烤肉,放在木板上,用刀将肉切成一段段的细长条,用铁签穿起,放在火上烤,一边烤一边往上撒自己带来的佐料。不过几秒钟的时间,那些遇热就会发出香味的佐料立刻显示出了不同凡响的特异,满帐篷里都充满了它的香味,众人都觉得嘴里的唾液分泌得特别快。待肉烤得焦黄流油的时候,董天鹏将肉再切成一小段一小段,在每个人的碟子里都放了一块,众人迫不及待地品尝着。肉烤得很烂乎,外焦里嫩,一咬满嘴的香气,这感觉真是太棒了。众人一边大口地吃着,一边赞不绝口。
飞凤看着正在一边烤一边吃的情郎,心里洋溢着甜蜜地感觉,眼睛里满满地都是化不开地情意,这就是我的情郎,我最最心爱的情郎。
董天鹏心里对自己的手艺还是比较满意的,他的饭量并不是很大,再加上胃不太好,吃一点儿也就饱了,其他六个人却是将这头几十斤重的小羊羔统统吃掉了,还真不是一般地能吃。大家将董天鹏好一顿夸,给脸皮这么厚的他都整得不好意思了。
“公子,教我烤肉吧,好吗?”穆罕的女儿娜拉知道他与飞凤还没有成亲后,总是往他身边凑合,说是要跟他学习烤肉技术,这让飞凤很反感,却没有办法说。
娜拉虽然很美丽,但是却比不上飞凤的,草原儿女的大方热情让他有些吃不消,自己朋友的情郎都想撬,这都什么事嘛。他对于大草原的风情一点儿也不了解,在这里只要是还没有成亲的男女,都可以追求自己喜欢的人,这里可不时兴先占着,确定恋爱关系后再慢慢谈,只要是双方觉得合适,就可以立刻洞房,一夜之间就完成了从恋爱到结婚的所有过程。由于游牧部落比较散居,平时之间又很少来往,所以才会有定期的晚会,给这些青年人一个恋爱结婚的机会。当然,这里也会有住得比较近的男女,经历一段时间的了解才结婚的,这毕竟是很少数的。也许是因为草原儿女的感情比较真挚吧,他们根本没有离婚的,一旦结合就生死不渝,这一点可比原来世界的爱情珍贵得多了。
对于娜拉的接近,董天鹏倒是没有觉得有什么,学习一下技术,这很正常嘛,他哪知道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啊。
飞凤看着他们亲热地样子,心里酸酸的,快赶上一座醋加工厂了,可是却没办法说,她自己本身就是大草原的女儿,对于这里的风俗很了解。流传千年的风俗没有人能够改变,自己又能怎样,只有期待董天鹏能坚持住,别被人迷昏了头。
飞凤通过这几日地相处,对于董天鹏的人品还是完全相信的,可是这个傻蛋会害了娜拉的。大草原的儿女敢爱敢恨,他这样不知道深浅地交往,会让娜拉造成错觉,以为他对自己有意思。一会儿必须得跟他说清楚,这个傻蛋,对草原的风俗习惯一点也不知道。大家喝着酥油茶,穆罕更是欣赏他的烤肉技术,而且董天鹏幽默风趣,谈吐优雅,知识丰富,让大家都觉得乐趣横生,一下午就这样不知不觉得就过去了。看着自己的情郎这样才华横溢,什么都懂,飞凤一下午都陶醉在他的言谈里,早就将要嘱咐他的话忘记在脑后了。
夜幕终于落下了帷幕,大地一片黑暗,帐篷外面的空地上坐满了黑呀呀地人,在黑暗中欢快地聊着。
等到月亮升高了之后,穆罕拍拍手掌,全场一片寂静,说:“朋友们,今日的篝火晚会是为了庆贺我们的女英雄回归举办的,同时也欢迎英雄带来的一位尊贵的客人,闲话我就不多说了,希望大家能够尽情地喝吧,跳吧。好了,小伙子们都等不及了,阿桑,点火”。
随着他的话结束,周围立刻燃起了熊熊的篝火,浇上了油脂的树干,发出噼噼啪啪的燃烧声。董天鹏四下一看,这个部落哪是小部落啊,临时召集的人都这么多。绵延的篝火有半里长,人山人海的,火光里全是隐隐约约的人影。在黑暗里找情人,我的天,那看得清楚吗?这么暗,脸上的大麻子估计都看不清楚。他哪里知道,想找情人的少男少女们,白天早就相好了,晚上只是为了完成最后的礼仪,由女孩向情郎赠送丝巾,说穿了就是最后确认一次罢了,然后双方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洞房了。不过这只是指一年一度在夏天举行地篝火晚会,而不是今日,今日的晚会纯粹只是为了欢迎他与飞凤而已。
明亮地篝火在呼呼地燃烧,那些没有事情的人都坐在火堆旁边喝着酒,吃着肉,大声地聊着天,要不就是放开歌喉,大声唱着草原歌曲,气氛真热闹非凡。虽然只是一个欢迎晚会,可是那些载歌载舞的少男少女,还是把这场晚会当成了订婚的晚会,他们唱着欢快地情歌,彼此互赠着礼物,少女们将自己脖子上的白丝巾解下,挂上少男的脖子,然后双双拉着手,边歌边舞,慢慢消失在黑夜里。
董天鹏看着这样美丽的情景,有些痴了,眼睛里升起了一层水雾,年轻真好啊。旁边坐着的飞凤将自己的白丝巾解下,挂在了董天鹏的脖子上,她是大草原的女儿,用大草原的礼节将自己嫁给了自己心爱的情郎,直到此刻,她才算是真正地嫁给了他。在这广阔无垠地大草原上,她对着神圣地天马图腾起誓,今日嫁给自己的情郎,一生一世,地老天荒,海枯石烂,此心不移。
董天鹏对这一切却是懵懂无知,根本就不知道飞凤在做什么,还以为她怕自己冷呢,柔情地看着飞凤,微笑着,刮了一下她的俏鼻,笑着说一声:“小丫头“。
飞凤痴痴地看着他,眼睛里满满地都是爱,只有董天鹏这个傻冒,才会什么都不知道,不过我喜欢他这傻样。
篝火晚会还在继续,载歌载舞地娜拉向着董天鹏舞来,当她看清楚董天鹏脖子上的白丝巾的时候,不禁看了飞凤一眼,飞凤没有说话,只是满脸笑意,得意地昂着头。
娜拉脸色一暗,笑容僵在了脸上,看了董天鹏一眼,一滴泪悄然滑落,转身而去,再也没有回头。霎那间地心碎,侵袭了这个女孩的灵魂,上天既然给了她这次相遇的机会,却并不给她结合的缘份。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烛成灰泪始干。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一万重。
今生一别,相见无期,徒留下无尽伤悲的思念,啃噬着忧伤的灵魂。别了,我心中的情郎。
董天鹏对这奇怪的一幕,闹不清楚怎么回事,看了飞凤一眼,她却没有再看他,只是满脸笑容地看着那些还在跳舞地人群。
篝火晚会已经接近尾声了,飞凤拉着困倦地董天鹏回到了自己的帐篷,打开睡袋,脱去彼此的外衣,钻了进去。飞凤今夜将自己嫁给了董天鹏,这时候在一个被窝里也不觉得怎么羞怯了,自己已经是他的女人了,还羞什么呀。
此时,她才将娜拉的事解释给他听,并将草原的风俗做了简略的介绍,她必须得让他知道,今夜就是他们的新婚之夜。听完了这些话,董天鹏才明白过来,还真差点害了娜拉。
飞凤搂着董天鹏,热情地亲吻着他。今夜,她已经是他的妻子了,她要将自己的全部都给他。二人正在意乱情迷地时候,董天鹏却停止了一切动作,而且也抱住了飞凤,不让她乱动,告诉她不能这样。
飞凤的眼泪唰地就淌了下来:“哥哥,你不喜欢我吗?”
“喜欢,但是我不能这样做。此去艰险,我想将你留在这里等我,待回来后再这样,好吗?”
飞凤忍不住呜呜地哭了起来,她知道他是真的爱他,他为她想得那么远。此去危险,他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能活着回来,所以希望能为她留下完璧之身,让她保留再爱别人的权利。要知道这个社会对贞操看得比命还重要,这一点董天鹏还是知道的,所以他不想留下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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