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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生物游戏(完结)-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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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出(父亲系列)公众番外三——因果
  更新时间2010…4…3 21:00:13  字数:14949
  火焰,炽热得让他的瞳孔放大。
  警笛声、穿梭的护士、刺鼻的药水味……
  最后,急救室的门被推开,他一眼便看见了里面已经被蒙上白布的人。
  握拳,他低下头,青筋渐渐浮出,爆睁的双目充满了骇人的血丝。
  “你是家属吗?”护士拿着本子拍了他的肩膀一下。
  他猛的转过眼,原本端正的五官扭曲成骇人的表情,仿佛青铜器上祭祀的饕餮纹。
  伴着年轻护士的惊叫,他笑了。
  那是骇人的颜色,缓缓化成地狱中的厉鬼,脑海中渐渐空了,他慢慢走出医院,脑中的记忆与场景快速退换,最后消失于无形。
  最后还记得的,是坟墓,无尽的坟墓,那里是他的出处,是他温暖生活的起点,也是他噩梦的开始于终结。
  “葬在这里的人,都没有名字。”不知道是哪一个苍老的声音对他这样说,他再也想不起来。
  于是所有的场景都褪尽了颜色。
  ************************************************************
  “总裁?”进门的男人表情疑惑,他盯着站在窗前的上司。
  窗前的人双肩僵了一下,随即转过身来,原本望着落日发怔的他又恢复了一丝不苟的表情,“齐赛,今天我不回家了,我要留下来加班,你打电话告诉薇娜。”
  “这样好吗?”齐赛轻声问,“你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回去了。”
  “所以不差这一天。”
  坐下,翻开文件,他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林风云。
  盯着自己的名字,握笔的手指一紧,“齐赛。”
  “什么事,总裁?”齐赛微笑,儒雅的气息从他身上散发出来,如午后的阳光一样温暖。
  “我用这个名字多久了?”
  齐赛怔了怔,“三十多年了吧。”他回答。
  林风云点点头,揉了揉太阳穴,“三十多年了……弹指一挥间就过去了。”他的语气有些感慨,“这么说来,连竫之都上大学了。”说完他露出苦笑,瞥了一眼墙上的电子钟,“你的下班时间到了,回去吧。”
  “我不急。”齐赛顺手整理文件。
  “你这样做,又会让员工以为你是我的秘书。”林风云抬眼,“我却无义务付给你主秘的薪金。”
  “你只需要付给我法律顾问的那份薪水就可以。”齐赛温暖的笑了,“总裁,需要我为你订餐吗?”
  “好,让人送来,就在这里吃吧。”林风云随口说了一句,继续签字。
  “我知道了。”齐赛打电话订餐。
  不一会儿晚餐到了,关好门,齐赛帮林风云收拾好桌子,把饭菜摆好。
  “坐下一起吃。”林风云拿起筷子招呼齐赛,“我们是不是很长时间没这样在一起吃饭了?”
  齐赛一僵,随即又扬起惯用的笑容,“嗯。”他含笑吃饭。
  “烧茄子不错,为什么我以前没有发现餐厅的厨师还有这么一手绝活?”林风云的语气有一些意外。
  “是吗?那下次有机会还吃。”齐赛温和的说。
  吃完晚饭,齐赛继续收拾,“门外的秘书还没有离开,我叫她们下班。”
  “你也可以回去了。”林风云没有抬头。
  “我已经吃饱了,什么时候回去都无所谓。”齐赛说完离去,门外就是秘书的办公台,见到齐赛出来,年轻的秘书们对着他暖暖一笑,齐赛报以同样礼貌的笑容。
  “下班了,总裁还要再过些时候才离开,你们可以收拾东西回家去了,路上注意安全。”齐赛说道。
  “总裁又加班啊。”秘书们感叹,“好像连着五六天加班了,齐老大,你和总裁这些天晚饭都在办公室吃,真的这么忙吗?”
  “最近的工作量你们也清楚一些,集团的发展蒸蒸日上,否则为什么咱们这一层的秘书和助理人数都赶上一个部门了?”齐赛笑道,“回家吧,明天要按时上班。”
  “你不走吗?”
  “我吃过晚饭了,再留一会儿。”齐赛回答。
  “嘿嘿,齐老大你不会是想吃咱们大厨的烧茄子才每天留下和总裁一起吃晚饭吧?”一个小秘书坏笑着,“不过你和总裁连着吃了好几天的烧茄子,再好吃也腻了啦,劝劝总裁换换菜嘛,每次都点同样的,其实别的菜也好吃呀。”
  “总裁喜欢茄子。”齐赛摇摇头。
  “哎?总裁喜欢茄子!?”秘书们叽叽喳喳,“好稀奇啊……总觉得总裁没有什么特别的喜好呢。”
  “你们还是下班回家吧。”齐赛哭笑不得,“再晚小心没车。”
  “好啦好啦我们走就是了,齐老大,明天见哦!”小秘书们笑着一个个收拾包包,踩着咔咔作响的高跟鞋离开了,齐赛目送她们的背影,轻轻扬起嘴角。
  多彩的生活,年轻竟然如此美好。
  他转身回到办公室,林风云还在那里签字,见到齐赛进来,“齐赛你没走?下班了吧?”
  “嗯。”齐赛笑着。
  “吃晚饭了吗?我今天加班,你要是没吃的话,打电话订些饭菜就在办公室里吃吧。”林风云没抬头。
  齐赛依旧是满脸笑容,“总裁,你现在饿吗?”他问。
  “不饿,我反倒感觉有些饱。”林风云抬头,还想再说什么,忽然表情僵住了。
  办公室里静悄悄的。
  “抱歉,齐赛。”林风云干巴巴道。
  “这没有什么好抱歉的。”齐赛帮忙整理。
  林风云放下了签字笔,“齐赛,除了晚饭,我还有忘记什么事吗?”
  这次换齐赛的表情微微僵住了,“没有。”他顿了顿才回答。
  “你在说谎。”林风云摇头,“齐赛,这么多年,我最感激的人是你。”
  “这都是我应该做的。”齐赛微笑着说道,“总裁,忙完这些就回去吧,我觉得你该回家了。”
  “好,我听你的。”林风云耸耸肩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衬衫,套上西装外套,他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当再次睁开眼的时候,眼中的疲惫一扫而光,挂着微微的笑容,他又是另一个自己。
  风云天下集团总裁——林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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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间普通的平房,坐落在郊区,政府屡次规划拆迁建新城区,但是最后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又延迟了下来。
  每到晚上五点半,上班的、上学的回来,这片平房区热闹起来,每家每户传出炒菜做饭的声音和电视机的节目声。
  穿着红衣的女子打开门,朝着巷子的尽头张望。
  “哟,妹子,又等你老公呢?”隔壁大神拎着炒勺开窗户问道。
  “嗯。”女子点头,继续张望着,“他出差好几天了,今天说回来。”
  这条路,她每年总能站在这里等上很多次,她的丈夫,是推销公司的普通业务员,结婚这些年一直到处跑,在家的时候也比较忙碌。
  巷子的那头出现了一个人影,穿着白衬衫,抱着外套拎着笔记本电脑,朝着女人走来。
  “风!”女子欣喜的跑上前去,喜悦的抱住了男人。
  “说了几次别等着我,你跟儿子先吃饭。”沈风哭笑不得,凝望着妻子的容颜,“云儿,你瘦了。”他心疼的说。
  “没有,是你看错啦。”郑云笑着道,忽然感觉丈夫怀里有什么在动,低头一看,她惊叫一声,“哎呀,风你怎么……”
  “我捡来的。”沈风轻轻掀开西装外套,“他被扔在山坳那的木材场边儿上,我本来想去拣点木料给儿子做个儿童倚,发现他在山坳那里的坟地哭,看着没人要就带回来了。”
  “从坟地里拣回来的孩子?”郑云面色有些发白,“这不妥吧?这孩子看上去才几个月大,不会沾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吧……”
  “碰见我也是有缘,算他命不该绝。”沈风好笑的望着妻子,“都什么年代了还那么迷信,来,云儿你抱抱他。”
  郑云接过孩子,“呀,他睁眼了,风,你看他眼睛好亮啊,真漂亮!”
  “我就知道你肯定喜欢他。”沈风搂着妻子进门,“走,进屋吃饭吧,儿子不是一直吵着想要个弟弟吗?”
  “嗯,儿子在屋里看图画书呢。”郑云抱着孩子和丈夫回屋。
  从此这个三口之家多了一个成员,他是在山坳的林子里发现的,沈风便为孩子取了个简单好记的名字——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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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巷中传来踉跄的脚步声,少年几乎是闯进门内的,堵上门,他累得坐在了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气,两条腿像灌了铅一样沉。
  屋中走出一个高个子的男孩,身上穿着中学校服,他从地上拉起少年,“沈林,你怎么弄成这样子?”他面色担心。
  “回来的路上又碰上那群家伙,我逃出来了。”沈林喘匀了气回答。“哥,你复习完了?”
  “试卷写完了。”沈杰盯着沈林,“听我的,以后别走那条道,你干吗总要从山坳那里绕一圈回来?木料场废弃了大半年了,那边听说乱得很。”
  “我想找点木板。”沈林挠挠头,“爸爸出差八月份就要回来了,我想做给他的小书柜还没做出来。”
  “还缺什么?”沈杰问。
  “木板不够,而且太沉了我拖不回来。”
  “这样吧,等我下星期高考结束了,我帮你一起做,怎么样?”沈杰提议,“你这两天总在院子里锯木头,也挺吵的。”
  “好,我先不弄了,等你高考结束一起弄。”沈林也干脆,走到小院的纸箱前,开始喂小鸭子。
  一旁的沈杰看沈林的背影不禁有些感叹,沈林的个性好动且倔强要强,虽然是捡来的,可比他都更像父亲的儿子。十二岁的他不仅酷爱看家里父亲留下来的各种推销书籍,还是个心中柔软的人,家里好几只小鸭子,都让他养得肥肥的。
  而且沈林经常拿吃不完的食物出去喂附近巷子里的猫猫狗狗,他甚至还在每天早晨上学前将饼干渣、面包屑撒在台子上,留给路过的麻雀。
  父母经常说两个儿子是他们最大的骄傲。
  沈杰微微一笑回屋里复习去了,他有信心,自己一定要努力考上最好的大学,毕业之后出人头地。
  院子里的沈林坐在地上望着沈杰房间的门。
  “哥哥,加油。”他在心中默默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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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巷子里的人都说沈家的大儿子是好样的,这个炎热的夏天,沈杰以优异的成绩拿到了名牌学府盛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母亲郑云高兴坏了,连忙打电话给丈夫。
  “沈林,爸说会提前回来祝贺我,明天咱们一起做书柜。”沈杰的眼角都满是笑意。
  “嗯,我明天放学后在一起吧。”沈林还在读小学六年级,哥哥高考完了,但他的课程还没结束。
  第二天放学,沈林匆忙往家赶,回到家里,一个人也没有。
  他一边写作业一边等待哥哥沈杰,可是等到晚上八点多妈妈下班回家,沈杰都没有回来。
  邻居大娘说沈杰下午好像往山坳的木材场那里走,去找木料。
  “林林你在家等着,我去寻你哥。”郑云打着手电筒要出门。
  “妈,我和您一起。”沈林追出去,天黑了,他不放心妈妈一人去山坳那里,那一带很阴森,听说还会闹鬼。
  母子两人一起前往山坳,无论怎样呼喊,沈杰都没有任何回音。
  忽然,走在前面的郑云尖叫一声,手中的手电筒掉到地上,沈林捡起来往那边一照,“哥!”
  母子二人立刻将沈杰拉起来,“哥,你坐在这儿干吗?”
  “小杰,赶紧回家吧,怎么出来也不说一声呢?”郑云松了一口气。
  “嗯。”沈杰含糊的回应一声,三人这才离去。
  “哥,你的手臂怎么了?“
  “摔了一下。”
  “哦。”
  ——这便是噩梦的开始,所有幸福的翅膀在那一天断裂。
  隔天下午,沈杰在卧室的床上痛苦的翻滚着,最后昏倒过去。
  民警来了,医院的救护车也来了。
  医生对着郑云说了什么,郑云的面色惨败。
  沈林站在巷子尽头,清晰的看见被台上病床的沈林露出的半截手臂。
  那里有着红红的擦伤,还有一个泛紫的针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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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接下来派出所是否迅速破获了这起恶性故意伤害案件,在沈林眼中已经不再重要。
  这个家,不会再有欢声,不会再有笑语。
  爸爸辞职赶回来了,在医院陪伴沈杰。
  可是亲人的眼泪和无奈唤不了沈杰已死的心,过了九天,精疲力尽的沈杰在一个夜里,在恳求母亲去为他回家取录取通知书后,拔掉了自己的氧气管。
  几小时后,郑云的哭声响彻整个病房。
  然而这不是结束。
  悲伤的郑云在料理完大儿子丧事的两天后,在早晨给了要去上学的沈林一个重重的拥抱。
  晚上,一整天心神不宁的沈林赶回家,看见的是坍塌的平房、漫天的火焰和进进出出的消防员。
  还有两副担架与一辆消防车。
  “爸——妈——!”十二岁的沈林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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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说,郑云打开了液化气阀门,只寻一死。丈夫沈风闻见空气中浓重的气味,闯进去救人,没想到门缝的位置起了摩擦,平房发生了爆炸。
  沈林一个人来到了那片坟地,他抱住头嘶嚎着,过去十二年的所有场景在他脑海中不断后退,最后他的眼神有一瞬间的恍惚。
  他是谁?
  怎么来这里的?
  “葬在这里的人都没有名字。”
  他记得这句话。
  他想不起来太多的事情,对名字也记得很模糊了,但他记得这片坟地是他出身之处,附近有着葱郁的林子。
  他决定自己的名字是林风云。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取,为什么有风和云?
  或许是隐隐作痛的头脑还不甘心的想要纪念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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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车,走进宽敞的院内,家里的佣人迎上来。
  “林先生。”
  他微微颔首,“薇娜在哪?”
  “夫人在房间。”
  林风云闻言,迈步进屋,这间豪华的别墅很大,住的人却那样少。
  身材娇好的林薇娜穿着深紫色的睡衣坐在卧室的沙发上,门开了,她掩住眼中的惊喜,扬着温暖的笑容踏着优雅的步伐走上前,“亲爱的,你回来了。”
  “嗯,你好吗,薇娜?”林风云揽住金发碧眼娇妻微笑着问。
  “我很好,家里也很好。”林薇娜含笑,转身为丈夫泡茶。
  林风云挂好外套望着妻子的背影,结婚二十几年,她还是美得让人惊讶。
  有人说他的成功让这个出身英国贵族家庭,曾经在欧洲有着一番事业的世界名模退到幕后学习中国人的相夫教子。无论是否是这样,不可否认眼前的女子是他一直满意的妻子。
  “薇娜,别忙了,听齐赛说你最近身体不好,早点休息吧。”
  “嗯,就来。”林薇娜的声音柔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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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没有辍学,义务教育一共十二年读满。
  可是在这个繁华的大都市里,他却找不到任何容身之处。
  没有人肯要童工,好在社会给了所有的孤儿最低保障金。
  三年初中,他受尽了歧视,陪伴他的只有图书馆的书,他的学习中等,却看了大量经济学的书籍。
  图书馆昼夜开放,冬暖夏凉,累了就趴在书边打盹,他不指望谁来懂得他心中的寂寞,因为醒来之后一切疲惫都会被愈发睿利的双眼掩去。
  初中毕业后的夏天,为了赚取高中的学费,他只身前往上海靠着自己会多国语言的特长谋得了在世界模特大赛期间做道路引导的工作。
  而那个金发碧眼的外国女孩就是他在一个温暖的下午遇见的,听说她是模特,有着英国贵族血统。
  “哎,请问你是向导对不对?”女孩用蹩脚的中国话问。
  “是。”林风云点头。
  “可以告诉我上海有哪些地方好玩吗?”女孩的眼神透出期待,“今天是我待在中国的最后一天。”
  “我不负责场外引导,上海我与你一样不熟,况且我所有的工作今天下午全部结束。”林风云实话实说。
  “哦。”女孩点头,“那你今天结束工作后可以做我的导游吗?我愿意付你钱。”
  “你出多少?”林风云抬眼。
  “是你目前全天报酬的两倍,可以吗?”
  “三倍。”林风云道。
  “好吧。”女孩很干脆。
  “成交。”林风云耸耸肩。
  女孩欣喜的笑了。
  林风云留在上海的最后一天与那英国女孩一起将这繁华的城市印在眼中,她迎着外滩的海风,回过头对他笑。
  “我的理想是成为最好的模特,你呢?”女孩问。
  “我没有必要告诉你。”林风云的语气很平淡。
  “那你告诉我你的爱好,好吗?”女孩笑着。
  “经济学。”林风云皱眉,“与你的爱好完全不一样。”
  “那么你以后一定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企业家。”女孩走到林风云的身边,“只差一个机遇。”
  “机遇只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上。”林风云嗤笑。
  “你没有足够的金钱?”女孩听懂了他的意思,“好吧,这个借你。”她摘下自己脖子上的那条项链,“我等着你还给我的那天。”
  “你爱情电影看多了?”林风云嘲笑着她,借他项链,以后让他成功后回来找她,再来一段狗血的爱情?
  “难道你没有胆量?还是你没有能力成功?”女孩挑眉。
  林风云毕竟还是少年,听闻女孩的话脸一沉,“我最讨厌别人质疑我。”他接过项链,“最长十年,我会把钱连本带利还给你。”
  “那你要记住,我叫薇娜。”女孩眨眨眼。
  林风云没说话,只是掏出随身的小本子记下来。
  “为什么要写得那么详细?”薇娜看着那很旧的本子。
  林风云没有回答。
  当然,薇娜更不会知道,本子的第一页就写着“我是林风云”五个字。
  如果没有本子,第二天,他不会确定项链怎么来的,还有她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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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靠着优异到让人啧舌的成绩,这个把图书馆当做家的男孩将盛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抓在了手里。
  全市第一名,他看着新闻,吃他的泡面。
  报到第一天,他按通知来到宿舍,门是开着的,里面有些行李。
  屋里收拾床的人转过头,“你好,我叫齐赛,你是我的室友林风云?”那人礼貌的笑了。
  那笑容让林风云微微一怔,眼前的人,有一双与自己曾经的哥哥同样的眼。
  他有些慌了,拎着自己的行李包扭头就走。走到宿舍楼下,林风云一愣,看看手里的通知单,宿舍……他核对地址上楼又找了一遍宿舍。
  齐赛心中虽然诧异,但他终究没说话。
  可是虽然林风云表现得很好,但细心的齐赛与别人不同,没过一个月,他就发现了林风云的不对劲。
  于是在一天晚上,齐赛盯着林风云。“这种间歇性健忘症,你从来没到医院就诊过?”
  林风云一僵,“不需要。”他阴着脸道,“我也希望你不要乱传。”
  “我不是那样的人。”齐赛哑然失笑。
  *********************************************************
  那是一场大火,整个宿舍楼层全被火海吞噬。
  齐赛被灼热烤得睁开眼,还在发高烧的他第一个反应便是“失火了”。
  他想爬起来,但无论如何都没有力气。
  如果就这样烧死,也算是一种归宿,反正他本来就不是那种想活下去的人,只是一直缺少一个死的机遇而已。
  “石佳……”恍惚中,齐赛看见了那个他最爱的女子,她在天上召唤着他,对着他微笑,她的眼睛恍若星辰,轻声告诉他——她原谅他了。
  门被人踹开,“齐赛!”那是林风云的声音。
  “齐赛!齐赛你在哪?!回答我!”林风云披着被水浸湿的外套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冲进来,在浓烟密布的严重寻找自己的室友。
  齐赛愣了,是错觉吗?他听见了林风云的声音?
  不可能,林风云是那种转眼就忘记一切的人,早晨他去上课,没有在那本小小的备忘录上面记录自己发高烧留在寝室休息的事情。按齐赛的经验,林风云就算用脑子记住了自己是他的室友,但也绝对不会记得他留在宿舍内。
  说不定等林风云哪天想起来宿舍还有他齐赛这么一号人物,已经是好几天之后了。
  “齐赛!”林风云终于摸到床边,一把抓住床上齐赛的手腕,下一刻将湿毛巾捂到齐赛的口鼻上,“快走!”林风云急促的说。
  “你……”齐赛深深的震住了,林风云竟然知道他在宿舍?!
  林风云见齐赛好像没有力气,一咬牙,翻身去背齐赛,湿漉漉的外套盖在齐赛的身上,急着找逃生通道的他并没有注意到齐赛怔怔的盯着她被汗水浸湿的额角。
  “背不动的话你就先走。”齐赛说,“别管我。”
  “你脑子烧糊涂了?就算背到我累死,也一定能把你带到楼下!”林风云咬牙继续下楼,身上每一块肌肉都紧绷着。
  好在逃生通道只有浓烟没有大火,当两个人从火场逃出来的时候,林风云脚一软,双膝直接跪在了地上。
  齐赛也倒在一边,医院的护士发现了他们,立刻将两个人抬上担架。
  当齐赛醒来,林风云的病床就与自己挨边,他伸手拿起了床头柜上的备忘录,翻到了后面的几页。
  上面没有记录他在宿舍养病的信息。
  那么……林风云真是凭着记忆返回去寻他吗?
  林风云的眼睛因为被烟熏,失明了好多天,一直待在医院里,这几天,齐赛也听护士说了一些他不知道的事情。
  林风云真的是凭着记忆找到他,失火的那天,林风云刚到宿舍楼下,看见起火了,本来他转身正要走,忽然一愣,回身就往火场里冲,几个护士都没拦住他。
  齐赛站在窗外看着眼睛上绑着绷带的林风云,心中有什么开始剥落。
  “林风云,我欠你一条命。”齐赛喃喃自语。
  后来,林风云说如果齐赛想报答自己,那么就帮他一起创业。
  “我知道你是学法律的,而且你有着过目不忘的本事。”林风云说道,“如果你可以帮我,那么我就没白搭上命进火场救你一次。”
  “那你打算做什么?”齐赛平静的问。
  林风云站在阳光下,眼神阴翳的笑了。
  “我要这个世界承认我,任何人都必须承认我。”林风云很干脆的说道。
  齐赛愣住了。
  那一刻,他终于明白为什么林风云一直努力的做到最好,因为对一个没有出身、没有过去、记不住人生种种琐事的人来说,只有不断做出成绩,让别人见证,他才能找到自我和存在感。
  ********************************************************************
  白手起家,靠着自身的才能与一定的金钱,大学还没毕业,林风云已经成了成了杭州各大报纸争相报道的“校园小老板”。
  只有齐赛知道,林风云手中拥有的财富不仅仅是报纸上报道的那些而已,除去各种投资,林风云已经不输很多经商有成的中年人。他靠着自己的头脑与丰富的金融知识,总是能为自己赚来大量金钱。
  只是他还处在什么有钱赚就做什么的阶段,离那种任何人都必须承认的境界还差了一些。
  “你去哪?”齐赛下课回来就看见林风云在收拾东西。
  “我去一趟英国。”林风云没抬头。
  “去见你说过的那个女孩?”齐赛听过林风云的一些备忘录上已经写着的往事,“你不是说找到她了吗?她现在是世界名模,通过她的经纪人就能将钱还给她。”
  “我要的不只有还钱。”林风云摇头,“我打算娶她。”
  “娶她?”齐赛吃惊,“林风云,你疯了?那个薇娜是英国贵族家的女儿,你靠着什么娶她?”
  “我有自信。”林风云一脸势在必得。
  “这不是自信不自信的问题,薇娜现在的事业如日中天,先不说会不会记得你,单就你们两个人根本没感情基础,你就不合适娶她。”齐赛为林风云分析,“好好的你娶她干吗?”
  “不需要感情基础,我会让她爱上我。”林风云将行李收拾好,“而且她这样的女人适合做我林风云的妻子,我决定要她,况且我想要的从来就没有得不到的说法。”
  “你真的疯了!”齐赛感慨,“带上医生开给你的药,别忘记吃。”
  “这我知道。”林风云点头,齐赛为他找了一个医生,开了一些可以减缓健忘症病情的药。
  当齐赛在教室上第二节课的时候,飞机划过天空,林风云前往了英国。
  ***********************************************************
  望着眼前的年轻男子,薇娜一眼就认出了他。
  “我们是不是以前见过……?在……上海?”薇娜问。
  “你的记忆力很好。”林风云含笑,“中国话也进步很多。”
  “谢谢。”薇娜笑着,“我很好奇你怎么躲过保安和我的经纪人找到我的房间。”
  “我自有我的办法。”林风云耸耸肩,露出了一个自信的笑容,“不请我进去吗?”
  “欢迎。”薇娜让开道,林风云进入她的房间,在他打量这间高级酒店的时候,薇娜也在偷偷打量林风云。
  好一个英俊自信的中国男人,他的气质相较于几年前更加成熟,那种由全身透出来的自信让人挪不开眼。
  “我是来把钱还给你,包括这条项链。”林风云拿出一张银行卡还有一条项链,“这是利息,项链我赎回来了。”
  “你果然很厉害。”薇娜有些吃惊,并对眼前的这个男子更有好感。
  “我初来英国,有时间当我的向导吗?一天就好,我付你双倍薪水。”林风云笑了。
  薇娜一愣,好熟悉的话。
  “好。”她点头,随即发愣,自己就这么鬼使神差的答应了?
  “明天我有空。”薇娜看了看行程,“我会告诉你在哪里等我。”
  薇娜有预感,她与他之间似乎会从明天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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