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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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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雪山无敌霸主最多一爪捏死它们,然后吃掉,而这个暴力怪物却将它们一家三口,像抛皮球一样的抛来抛去,将它们**的是体无完肤,尊严尽丧,完全没有了往日雪山霸主应有的威风和尊严,简直就像是在把玩三只宠物猫,可悲的是,它们完全没有反抗的能力,只能被动受辱,无可奈何。

    对雪豹来讲,它们宁愿战死,也不愿意受到这样的屈辱,这是深藏在它们血液里的尊严,因为千百万年以来,它们都是这片雪域的霸主,已经养成了霸主的尊严和传承,可是自从几年前在雪域出现了两只前所未见的巨型妖禽,它们的好日子就到头了,它们竟然沦落为了卑贱的食物,和那些低级的野羚羊、野牦牛混为了一谭。

    好在它们的速度够快,灵觉也够敏锐,能够提前发现危险,尽早逃避,否则早就绝种了,毕竟雪豹是低生育率的动物,几年才产一胎,而且存活率又不高,所以数量很稀少,当初王兵在雪山遇到的那只雪豹,就是因为被那两头巨型妖禽逼迫得走投无路,所以才冒险跑到雪域核心区的外围去的,没想到最后便宜了王兵。

    今天,它们一家三口本来是想趁着空隙出来猎食,不想又遇到一个暴力怪物,而且还被惨痛的**了一番,好在最后没有杀死它们,否则它们早已化作一缕冤魂了。

    “不知道这个暴力怪物和那两个雪山无敌霸主相比较,谁更厉害一些?最好它们能相遇,然后同归于尽,若是这样,那么我们就能恢复往日的雪山霸主地位,自由自在的生活。”

    在雪豹的头脑里存在着这样一个简单意识,可见那两个雪山无敌霸主带给它们的伤害和恐惧有多深。

    解决了和雪豹的遭遇战之后,王兵继续滑行前进,沿途没有再遇到什么意外,所以不大一会儿,就抵达了帕金斯雪山主峰的山脚下。

    “我的天!这也太高了吧,从山脚算起来,怕有五六千米的高度吧。”

    眼前这座巨型雪山,实在是太高太大了,王兵站在山脚下,就宛如是一颗尘埃,渺小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其巨大的山体,就是以王兵半步先天高手的武功境界,精神意识远超常人,也都感到有很大的精神压力,如果换做是普通人的话,看一眼,都很有可能会出现头晕目眩,精神不适的症状。

    就是仰头往上看,也几乎看不清大半山腰以上的地方,而在远处看,整个山巅几乎都是笼罩在云雾缭绕之中,显得神秘非常,颇有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感觉。

    帕金斯雪山主峰的基座部分是十分的巨大,其向东西方向蜿蜒而去,一直延展到人眼视力不可及的地方,就是王兵拿出望远镜观察,也看不到山脉的尽头,只是觉得山势十分的辽阔壮观,蜿蜒迤逦,无边无际。

    为了搞清楚情况,以确定从哪个方向攀登帕金斯雪山的主峰要安全一些,王兵决定还是亲自实地考察一番,再下决定。

    王兵沿着帕金斯雪山主峰的山脚,一路驰骋,先向东,然后再向西,以调查清楚帕金斯雪山主峰的周边情况。

    这帕金斯雪山是在海蓝星造山运动时期形成的,历经多次冰河时期,曾长期遭受冰川的侵蚀,因此,虽然山体十分的巨大,但是却有着太多的断层和沟壑,因此一路上非常的难于通行,好在王兵不是寻常之人,而是踏足半步先天中期的大高手,即使是这样,王兵也飞驰了将近三四个小时的时间,才东西来回往返了一遍。

    帕金斯雪山坐南朝北,山势向东西方向延展而去,其基座面向盆地的方向,东西长将近有两百多公里,几乎等于山下盆地的长度,可见其规模是十分庞大的,而这还只是帕金斯雪山主峰的延展部分,要是算上其分支余脉,那就不知道究竟有多长了,总归上千公里是少不了的。

    王兵猜测,山下那个雪域大盆地很可能就是依托金斯雪山才形成的,否则其东西方向的长短不会和帕金斯雪山的东西延展差不多,而且受帕金斯雪山巨大山体的阻挡和庇护,雪山下面的那个大盆地才会生成一个气温相对温暖的小气候,并且形成一个杳无人迹,野生动物繁衍旺盛的世外桃源,否则也是一个冰天雪地的不毛之地。

    而在帕金斯雪山主峰的南北方向,面向盆地的一面,是几乎上下五六千米高的悬崖峭壁,而其面北的方向,基座部分是较陡峭险峻的巨大山坡,山坡上部同样是直上直下的悬崖峭壁,不过由于减去了基座的高度,所以其上部的悬崖峭壁约有三四千米高,虽然不如其南面的悬崖那么高,但也不是寻常人能够攀登上去的。

    王兵一路打量,发现只有从山坡的北面,才有可能攀上帕金斯雪山的主峰,其它方向不是太陡就是太高,很难进行攀登。

    看了看天色,现在已经是下午三点多钟了,虽然西部天黑的较晚,但是距离太阳落山,也就三四个小时了,如果现在就攀登主峰,可能时间上有些来不及。

    王兵心系雪莲王,甚至到了有些迫不及待的境地,毕竟人生苦短,如果不抓紧时间在目前的基础上更进一步,以达到真正的先天境界,即使王兵现在已经是半步先天中期的大高手了,也一样经受不住岁月的侵蚀,只不过是比常人多活一些年月罢了,因此,王兵心中的紧迫感很强烈。

    而等到生命之火暗淡,潜力气运用尽之时,一切都晚了,那时就是再后悔也没有用,搞不好最后也就只能扼腕浩叹:少小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了,眼睁睁的看着时间白白流逝,而徒叹奈何,这样的凄凉景象显然是王兵不能忍受的,所以,王兵一定要趁自己年富力强的时候,杀出一条血路,尽快进阶先天之境。

    就是以后进入了先天境界,但是进阶先天境界的时间拖得太长了,那一样会错过修炼的黄金时期,以后想在修炼的道路上走得更远,就成为了一种奢望,所以越早进入先天境界,用天地元气洗毛伐髓、重新塑体,就越对王兵有利,越能使王兵有足够的时间,更上一层楼。

    王兵并不想在海蓝星上称王称霸,花天酒地,妻妾成群,做个土皇帝,他的理想是霞举飞升、自在永生,去探索生命的奥义和宇宙的本源,即使今生无法实现,也要尽力拼搏一下,以不负上天重生之德。

    人在进入先天境界之时,灵魂和肉身都会经过天地元气的洗礼,而经过天地元气的洗礼,人的肉身会重塑,青春会焕发,生命之火也会大大旺盛,同时,灵魂更加会得以蜕变和进化,进而演化出神识来,使人的感官脱凡入圣,另外,人的潜能也会根据情况被开发出来,生出各种不同的特异功能,如他心通、天眼通、宿命通等等,这些特异功能都是人的天生本能,只不过在岁月的流逝当中,被埋没了。

    王兵后来才知道,这些隐藏在人体基因中的特异功能,就是所谓的神性,人就是因为具有神性,所以才具有了无限进化的可能性,才具有了修炼成神的可能性。

    这些神性,是无所不能的上帝在创造海蓝星上人类的时候,以力的形式,隐藏在所创造出来的生物传承链里,也就是人体的基因当中,世代传承,直至永远,除非海蓝星上的人类自我毁灭。

    力是世界的本源,构成了宇宙的万事万物,没有力也就没有空间和时间,就是一片混沌,而不同力的不同组合方式,就形成了宇宙的不同时空。

    宇宙的物质空间是由五大作用力构成的,即现代物理学上的“强相互作用力”、“弱相互作用力”、“磁相互作用力”、“电相互作用力”以及“万有引力”,根据这五大作用力的特点,其被以金、木、水、火、土五大元素命名,意即五行,五行不缺,才能构成完美时空,五行合一,则化为混沌,即为太极。

    而人体只有经历天地元气的洗礼,也就是力的洗礼,才能够苏醒隐藏在基因中的某些神秘神性,从而触摸到某种力的浅薄应用,比如他心通,这种感知他人思维的特异能力,就是修炼者在修炼有成时,激活了隐藏在基因当中,感知电磁波的一种能力,也就是说,一个人通过感应电磁波,可以捕捉并理解他人的思维脑电波,从而了解他人的想法和思想。

    至于一个修炼者在修炼有成时,能够激活何种神性,这要看这个修炼者对天道的感悟和对自然的体会或者是上天的眷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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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洪荒异种
    第五十五章:洪荒异种

    人生苦短,良辰无多,

    蹉跎岁月,一捧骨灰。

    王兵进阶半步先天已经有大半年的时间了,现在已然达到了半步先天中期,这样惊人的成就和修炼速度,若是有人知道的话,一定会叹为观止、惊为天人,因为这对于普通人而言,实在是太无法想象、太无法企及的高度了,简直就是堪称神明,即使是在宇宙当中,王兵这样的修炼速度都是很惊人的。

    但是王兵对此还是不满意,毕竟王兵再次修炼之时,已经是四十来岁了,已经错过了人生修炼的黄金时期,如果不是洗脉通髓方的神奇药效和一连串的奇遇加努力,王兵根本就不可能在短短的几年之内就进阶半步先天之境,所以王兵时常都会有紧迫感,常感叹岁月无情,光阴荏苒,时不待我,因此,只有加倍努力,才能不辜负这番传奇的机遇。

    为了避免老大徒伤悲,到老一场空,望着时间的流逝而空悲切,王兵是尽了一切的努力来加快进阶先天之境,因为只有进阶先天之境,王兵才能重新焕发青春,才会有足够的寿元来实现伟大的理想和抱负,而王兵的抱负就是霞举飞升、自在永生,永远的潇洒于天地之间。

    理想决定高度,志向决定深度。

    因此,在正常修炼进程无法更加快速之时,王兵自然就希望能够依托外物来加快这个进程,以及早进阶真正的先天之境,不辜负大好的时光,能有足够的寿元来探索先天之后的境界,这样,王兵才有实现心中理想的可能,否则,只不过是梦想而已,一生一世都是遥遥不可及。

    一入先天化为龙,先天之下皆蝼蚁。

    为了尽快实现这一伟大的目标,站在一个更高的起点之上,攀云拿月,龙腾九天,所以及早在近在咫尺的雪域蛮荒高原找到“雪莲王”,就成了王兵的当务之急,要是能够找到“雪莲王”,那么配齐“洗髓通脉方”上面的药物就有了很大的希望,这样,王兵就能借助神奇的“洗髓通脉方”,洗毛伐髓,从而进阶先天之境。

    “山寨版的‘洗髓通脉方’都具有很强的脱胎换骨、洗髓通脉的功效,如果是完整版的,那还得了,会不会是神丹妙药,吃了能使人脱凡入圣呢?奇了怪了,怎么从来都没有这方面的传说,而且在任何经典上都没有记载呢?”

    “洗髓通脉方”的效果是神奇的,王兵平时在喝山寨版的洗髓通脉汤时,时常都会想起如此这类的问题,所以非常希望有朝一日,能够集齐药方上的所有原版药物,从而体验一下那令人神往的神奇一刻,会不会像传言那样神奇,王兵的心中充满了期待。

    当然,外物毕竟只是外物,一个人不可能不经努力,不经感悟自然法则,只靠外物的帮助就达到很高的境界,外物只能在一定的程度上,加快修炼者的修炼进程,而修炼的瓶颈还是需要靠修炼者自身的努力来突破,这修炼的瓶颈,往往就是修炼者自身对自然法则的感悟。

    当修炼者对自然法则的感悟提升了,修炼者的修炼境界也就自然提升了,而境界提升了,修炼者的灵魂意识才会提升,进阶自然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是自然而然的。

    “不知道真的集齐了洗髓通脉方上的所有原版药物,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情景。”

    王兵寻常之时,时常都会做如此想象,同时也不免感叹道:“这不知道要到猴年马月才可以达成所想,也许今生之世,在海蓝星上都根本不可能实现,管他的,只要有一丝可能,就尽量努力吧,毕竟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努力了,不一定就会成功,但是不努力,就一定不会成功。”

    所以只要有机会,有可能,王兵就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努力采集和收集各种洗髓通脉方上的原版的药物。

    而今,在前方的大雪山,就存在着这种可能性,所以王兵无论如何都要去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搜寻到“雪莲王”,毕竟时间不等人,岁月催人老呀,王兵必须要尽一切的可能去努力奋斗,这样才有可能不辜负上天的重生之德,并有可能实现心中的远大抱负。

    于是王兵就决定,今天暂且先爬到帕金斯雪山主峰脚下的基座上部去探索一下,以搞清楚环境和路况,为明天的正式攀登行动,打前站。

    “这名不见经传的神奇药物‘雪莲王’,究竟是个什么样子的,会像普通的雪莲一样吗?”

    “雪莲王”不见于历史经传和典籍,因此,对于它长得是什么样的,王兵是两眼完全一抹黑,于是就只能根据药物的名称来想象:“可能就像雪莲一样,白色的花,长在雪山上,只不过花朵应该更大一些罢了,毕竟‘雪莲王’的名字里有一个王字。”

    沿着一条巨大的、陡峭的和光滑的冰川,王兵开始向上攀登起来。

    高原上的天气是说变就变,这时,天空已经有些转阴起来,并飘起了纷纷的小雪花,同时,风也变得更大了,卷起了漫天的雪花,打着旋儿,呼啸着在雪原上横扫四方,弄得整个周天都是雪雾茫茫、朦朦胧胧的,使人的视野都大受影响。

    “我靠,还真不凑巧,居然现在就变天了,如果这雪越下越大,到明天都不停止,那么有可能明天的攀登计划就要更改了,希望到时候不出现什么意外才好。”

    王兵望着漫天飞舞的雪花,嘴里面嘟噜了一下,然后就义无反顾的飞跃前进。

    这条冰川很大、很长、很陡、很滑,如果是普通人来攀登的话,那只能是靠攀岩装备,龟速蜗行,可能就是爬个一两天都未必能够攀上去,但是在像王兵这样半步先天中期高手的脚下,几个纵窜就呼啸而去,连一丝的阻碍都没有,几乎就是平川大道。

    纵窜飞跃,王兵的身影在冰川上一闪而过,倏忽之间,就不见了踪影。

    正行间,突然王兵瞥见一道白色的小身影,在冰川上一闪而逝,快若流星,眨眼间就不知所终。

    “嗯,难道是雪兔?雪兔好像没有这么快的速度吧,而且也不应该生活在这么陡峭的地方,那到底是什么生物?”

    王兵在这样险峻寒冷,而且寸草不生的陡峭地方,不仅看到有生命存在,而且还生存的很好,不由好奇心大起,于是就连忙飞跃过去查看,结果却连根毛都没有看到有一根。

    “唉,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呀,居然在这种地方都存在着动物,看来生物教科书要重写了。”

    王兵茫然四顾,不由一声蔚然长叹道:“生命真是太伟大的,简直就是宇宙的奇迹,只要有可能,就会茁壮成长,这就好比是石头下面的一粒种子,一逢春雨,就会化为青苗,并破石成长。”

    一番搜寻,毫无结果,于是,王兵就只好再次前行。

    花了十来分钟的时间,王兵就攀登上了险峻滑溜的巨大冰川,并且站到了帕金斯雪山主峰的小半山腰上,这个小半山腰就是王兵当初在冰川下面所看到的帕金斯雪山主峰的基座部分。

    山腰上是一大块平坦的雪原,风很大,几乎能将人凭空刮走,但是王兵以先天真元将自己牢牢的吸附在雪地上,因此无惧狂风,岿然不动。

    登上帕金斯雪山主峰的小半山腰,就能看到雪山的北边情景,而雪山的北边情景在雪山脚下是看不到的,只有登上小半山腰,方可以看见。

    在帕金斯雪山主峰的北面,是一片一望无际的崇山雪岭,虽然比起帕金斯雪山的主峰,这些雪岭显得要矮小好多,但是看是其高度,至少都在海拔六七千米左右。

    “靠,真是太壮观了,完全就是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冰雪世界,看这些雪峰的高度,真不愧是世界的屋脊。”

    王兵望着眼前壮观的景象,不禁被深深的震撼到了,似乎觉得自己好像是到了一个冰天雪地的外星球。

    正观望着,天气就慢慢的转晴了,同时雪花也消散了,只是风依旧很大。

    抬头仰望帕金斯雪山的主峰,大半山腰以上仍然笼罩在云雾缭绕之中,只是随着云雾的飘荡,偶尔可见隐约的大概山貌,至于顶峰则是完全笼罩在浓雾之中,不能一窥庐山真面目。

    帕金斯雪山的主峰的北侧,依然是非常的陡峭,几乎从山根起,就一直是直上直下的悬崖峭壁,悬崖峭壁上寸草不生,也没有见到有什么植物的颜色。

    “唉!这一次不会空跑一趟吧?如果在这里都找不到‘雪莲王’,那么希望就渺茫了,希望明天爬到悬崖上,会有惊喜的发现。”

    王兵看着光秃秃的悬崖峭壁,心里不禁有些惴惴不安起来,生怕希望成空,到头白忙活了一场,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不仅会耽误王兵的修炼时间,而且“洗脉通髓方”也就真的会成为了传说。

    望着寸草不生的悬崖峭壁,王兵显得有些忧心匆匆:“只好走一步算一步了,毕竟这种连传说中都没有的东西,天知道是否真的存在,自己能走到现在这一步,也算是老天爷开恩了,做人不要太过于强求,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一切顺其自然就好了。”想吧,王兵的心情顿时开朗了起来。

    现在太阳已经有些偏西了,王兵一看时间不早了,于是就决定先返回草原上的临时宿营地,等做好准备之后,明天一早,再正式行动。

    瞟了一眼北方白雪皑皑的群峰,王兵刚想准备下山,突然之间,他看到有一快不大不小的白云,从北边的群峰之处,向着帕金斯雪山的主峰飞快而来,速度显得很快。

    “那是什么东西,好像天上的白云不可能飞得这么快吧?”见此,王兵心里疑惑的想到。

    片刻钟,那片白云就飞到了王兵上空不远处,王兵定神一看,差点眼睛珠子都掉了出来:“我靠,这不可能吧,这难道是一只飞禽?就是洪荒异种也不过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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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雪莲王现
    第五十六章:雪莲王现

    看着空中如此巨大的飞禽,恍惚之间,王兵仿佛置身于史前洪荒世界之中,感觉是那样的不真实,那么的玄幻,好似时间倒流了上亿年一般,有一股扑面而来的沧桑错觉感,如同进入了侏罗纪公园。

    “我靠,这个世界上难道还存在着如同侏罗纪公园一样的、复活史前动物的生物实验室吗?否则怎么可能会存在如此巨大的生物呢?这好像有些无法令人想象,有些不太科学呀,简直太令人不可思议了,有大白天见到了鬼一样的感觉。毕竟现在的生物科学技术,估计还达不到如此的高度吧,难道这是基因变异的生物?”

    王兵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这一奇景,感到匪夷所思,简直不敢相信亲眼所见的这一切是真的。

    这只巨大的飞禽全身是白色的,离王兵目前的所在之处,至少有几千米高,因此,从地面看上去,即使是以王兵的锐利眼力,也看的不是很真切,只是觉得就好像是一只放大版的白色苍鹰,就如同一小团白云飞在半空中,当它飞近帕金斯雪山的主峰时,发出了一声好似鹰啼般的尖锐嘶鸣声,然后就纵身飞进浓密的云雾之中,眨眼间就不见了踪影。

    “这真是一个惊人的旷世奇迹,实在是太令人无法想象了,唉!世界之大,真是无奇不有呀,能亲眼目睹到这样的奇迹,也算是不虚此行了。只是这只怪物飞到帕金斯雪山的主峰上去干什么?难道它的巢穴是筑在帕金斯雪山的主峰之上?否则它怎么会向这么高的雪峰上飞呢?这似乎有些不合情理吧。”

    王兵望着巨鹰消失在云雾中的朦胧身影,不由喋喋生奇,惊叹不已,同时也对巨鹰的行踪感到有些疑惑,不知道这巨鹰飞到帕金斯雪山的主峰上去干什么。

    其实,王兵的所有猜测,都是有一定道理的,这只巨大的苍鹰,不是天生就有的,更不是残存的史前巨禽,否则世人不可能到现在都不知道,毕竟在现在,天上飞机卫星有一大堆,如果早就存在着这样巨大的生物,那么海蓝星上的人类,应该很早就知道了,而不会到现在都未有耳闻。

    正因为它是近期基因突变的产物,具有一定的灵智,知道趋利避害,而且善于躲藏,所以到现在为止都还不为外界人类所知,否则的话,早就被人类捕捉起来,进行研究了,至于它为何会产生基因突变,因何才会产生基因突变,则隐藏着一个不为世人所知的、雪域蛮荒高原的神奇秘密。

    王兵遥想着巨鹰,突然,心血来潮,心中似乎有所感应,觉得自己这次攀登帕金斯雪山主峰寻找“雪莲王”的行动,可能会与这巨鹰有所交集,但是具体会如何,是好是坏,一时间又不能完全确定,只是觉得有些心潮起伏,并且其中夹杂着一丝悸动和惴惴不安,预感到可能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念念不舍的望了一眼帕金斯雪山主峰的顶峰,然后王兵沿着冰川,向着雪山脚下飞跃滑跳而去,须臾之间,就到达了冰川的底部,接着,王兵向草原上的临时宿营地飞掠而去,瞬间就杳无踪影。

    当回到临时宿营地时,红霞满天,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雪狼头狼看到王兵返回,立刻从卧伏的草地上窜起,然后围着王兵,摇头摆尾的直打转,神情很是欢喜,仿佛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真不知道它究竟是喜欢王兵这个人,还是喜欢王兵做出的美食,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王兵欣喜的拍了拍头狼的脑袋,然后走过去,将晾晒起来的高原羚羊肉,取了下来,接着切下几大块放在行军锅里,而后就开始熬制虫草羚羊煲了。

    雪狼头狼趴在草地上,两眼直盯着行军锅,一动不动,满脸的贪婪像,甚至连口水都拖得好长,流了一地,就像是一个饿死鬼,这神情也太猥琐了吧,好像王兵从来都没有虐待过它呀,顿顿都是管吃管喝、吃饱喝足,怎么现在搞得像饿死鬼投胎,一副馋象,这真是让人搞不懂,可能这吃货从来就没有过过这样舒心的日子吧。

    “这家伙怎么现在就成了一个吃货了呢?一天到晚就知道吃喝,这应该还不至于吧!难道是过去的苦日子过多了,现在跟着我吃香的喝辣的,吃上了瘾了,养成了饱食终日的习惯,一天到晚就是想着吃喝。他奶奶的,老子现在倒成了它的专职厨师了。”

    王兵看到雪狼头狼的馋样子,不仅又好气又好笑,接着王兵就从背囊里,掏出早上准备好的烤鱼,然后给雪狼头狼递了过去,谁知道这家伙三嘴两口就吞了下去,而后还兴犹未尽的看着王兵,仿佛还没有吃够。

    “我靠,好在我还有些身家,否则这样狼吞虎咽的吃法,早晚会把我吃穷的。”王兵看着头狼的饿狼样子,不禁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

    接着,王兵又割了几块鱼肉,放在篝火上烧烤了起来。

    “既然你认我作为主人,那么管吃管住就是我这个主人的应有义务,如果连这点都做不到,那么还做什么主人?跟着我这个主人,好吃好喝是没有问题的,只是你要帮我看守好临时宿营地,不要被其它野生动物破坏了,那么到时候我得到什么好处,也有你的一份,不会亏待你的。”王兵对雪狼头狼说道,也不管这家伙是否听得懂,“既然你一身白毛,那么我以后就叫你白毛吧,听懂了没有?”

    雪狼头狼跟随王兵这么久了,王兵都没有给它起名字,毕竟这雪狼头狼和王兵是两个世界的,很难估计究竟会跟随王兵多久,可能随时都会分开,因此起不起名字,就无所谓了,但是现在,王兵已经给它找到了安生立命的所在,而且王兵也打算在此地修炼很长一段时间,所以为了彼此的方便,还是给这雪狼头狼起个名字方便一点,也可以增进相互之间的感情。

    这里与世隔绝,空气清新,环境优美,食物充足,因此,王兵有将这里作为以后修炼基地的想法,王兵打算在有时间的时侯,将这里好好整理一下,修一个生活设施比较完善的永久住所,以备将来做长期修炼之用,况且,像这样适合修炼的好环境,在目前是很难再找得到同样的,因此,王兵还是很看重这里的。

    另外,为了防止有野生动物会破坏这里的修炼住所,找一个可靠的、有威慑力的保安,就显得非常用必要,因此,王兵准备将雪狼头狼收作小弟,放在这里帮自己看守修炼的住所,以防止有动物来搞破坏,而且,这里野生动物多的是,以白毛的身手,应该不会饿到,唯一差的就是给白毛找个伴侣,以籍慰它孤独的心灵。

    想到这里,王兵看着白毛不禁露出了邪邪的微笑,搞得白毛嘴里边咀嚼着食物,边猛然向后缩了缩身子,只觉得浑身一阵恶寒,就好像是面对大灰狼的喜羊羊。

    这时,浓郁的肉香四散飘逸,显然虫草炖肉已经煮好了,于是王兵挑起一大块肉给白毛递了过去,然后就自己舀起一碗肉汤,边吃边喝起来。

    品尝着美味,王兵满意的叹了一口气:“这大碗喝汤,大块吃肉的生活,真是太安逸了。”

    看了看旁边狼吞虎咽的白毛,王兵又给它递了一块烤鱼过去,白毛感激的看了王兵一眼,然后就低头继续大嚼起来,完全一副与食物过不去的样子,简直就是乐在其中。

    “我靠,这白毛的胃口真是太好了,不知道是不是以前被饿惨了的原因。”王兵羡慕的暗赞一声。

    吃饱喝足之后,王兵沿着海子散起步来。

    这时,一轮明月已经高悬而起,清冷的月光,照得湖水波光粼粼,如梦似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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