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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骨玉心录-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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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沙漠深深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这句诗是描写傍晚沙漠的壮观景象的经典诗句。一直以来有多少文人骚客喜欢吟咏,这恐怕连滚滚流动的黄沙都数不清,所以因为这样的缘故,人们都喜欢看傍晚的沙漠,自认为它最是应征英雄和战场。殊不知夜晚的大漠景色也甚是壮观。 

  被黑幕所笼罩的大漠那种空旷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月明星稀就是最简单的描述。天和地的界限在这个无时无刻不在变动的世界是那么清晰。

  今夜是个难得少风的晚上,趁着明亮而清澈的月光,隐隐见到两个黑影在沙丘上飞快的奔跑。虽说风小但沙子是那么的纤细,轻轻一吹就会遮住月光。月下两个黑影飞快奔跑,这两个黑影人都是一个魁梧健壮。但奇怪的是他们的双脚踩得脚印连一寸都不到,身子像是半悬在空中只是脚尖偶尔沾一下那本就轻灵的沙子。来者使得还不是普通的轻功,他们脚踩轻沙就能发力

  千钧,的确让人汗颜。

  两个黑影继续如风的移动,一直进到了一支驻扎在沙漠临旁的军队营所里。由于两人的轻功甚是高绝,守门的人竟然没有觉察到,他们进来时还迈着大方步,就像进到自己的家那么轻松。趁着月光和明亮的火光才发觉这两个黑衣人,一胖一瘦胖的个头约摸才到瘦个子的肩膀。这时四目以对,就在一个最大的帐营旁停了下来。

  “二哥,你确定那个贼子就藏在这军中?”瘦高个子的黑衣人静静的说道,但眼睛中已经漏出了火一样的凶光。

  “如果沙振威那老儿没说错的话他一定在这里?待会儿我们要先看情况,听我的话待会再下手!”胖子狠狠的说道,随后两人就移到帐前。胖子的个头此时才到那个所谓的二哥的胸前,说话的时候还仰起脸,显得有些滑稽。

  这两人正是江湖上鼎鼎大名的‘蒋氏三雄’中的两位,他们的老大蒋豹却在一年前和一位江湖高手约定在大明湖畔比武,不幸丧了命。之后的剩下的蒋鹏志,蒋坤志就失踪了。谁也没想到他们竟在这里出现。而更没有想到的就是他们竟是来为自己的大哥报仇的,寻找了三年的仇人竟是个年纪轻轻的小伙子!——唐中朔!

  他们一路小跑在最西边的一个帐子旁止住了脚,这时候已到了子时,大部分的军帐都悄然无声。而这个帐子却依旧灯火通明。蒋坤志虽然看起来又胖又矮,实则和他交过手的武林同道都知道当他拔出手中的血龙刀的时候,速度有多快。

  瘦高的蒋鹏志双耳的听力,也是无人所不及的。

  “大人,主公交给我们任务的期限眼看就要到了,看样子那个魏天华的确很难对付。他既然不肯从我们明天的交接仪式我看我们还是不要参加,尽量想办法把他单独支开,好把他除掉。”一个男子低沉的声音从帐内发了出来,听起来像是久病未愈的暮年老者。

  “哼,你以为那个姓魏的是三岁孩童就等着让我们去收拾他吗?现在毕竟我们是在他的地盘上,只要他吹一口气我们都得见阎王去,明天早上就去给那个老家伙施加压力。让他赶快决定什么时候回京?”这时侯另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从帐内传出。

  “恐怕他要是知道我们的计划会不跟我们合作。”相似暮年老者的声音又问道。

  “主公的话他不听我们无奈,但圣上的话想必那个老家伙想推也推不掉啊。说完之后还低声的奸笑了一番。”

  “大人的计策果然是高。”也呵呵的笑了两下,就转身告退。

  蒋鹏志闻见脚步声音就迅速拉起老三飞身一跃,跳起了转眼就越出军帐外十余丈两人又向前跑了一阵在一个沙坡低凹处住了脚步。

  “怎么我们又没有被发现你跑那么快干嘛?难道你找到了那个唐中朔了?”蒋坤志微微的喘了口气问道。

  “唐中朔没有找到不过我找了我们的一位故人。”蒋鹏志眯着眼睛笑道,深夜的隔壁的大风将他那长发连带胡须都吹起,在黑色的衬底下显得更加神秘。

  “故人,哪个故人?想我们关东‘蒋氏三雄’在江湖中虽不是说如雷贯耳那也算颇有名气吧,故人自然很多了,你也别卖关子就直说了吧。”他虽然在三雄中武功最高但听力却不如这个老二,视力也不如已经去世的老大蒋豹。

  “好我告诉你,就是现今的大内侍卫刘公谦。”

  “什么,是他?他不是、、、、他怎么会来到西域呢?”蒋坤志说着脸上尽显出了畏惧之色。要说在江湖之中能让蒋氏三雄畏惧的人还真是不多,这个畏惧也更显得这个空旷沙漠的神秘和荒凉、、、、、、、

  当朝阳划破东方天际整个沙漠又重新活泼了起来,它的活泼对于生活在它怀抱中的无论是人还是物都有些残忍,但他们必须学会适应。是啊,只要是生命,就必须从他呱呱坠地的那一天起学会适应,适应哭、笑,适应周围人对他的关心或者冷漠,适应拥有或者失去,成功或者失败。

  西北的军大营在一早就号角声鸣,将近一万名士兵列队成行等待他们将领的调遣。身披铠甲战袍的魏天华将军高高的站在高台上检阅军队,只见他头戴金镀盔甲高高的红樱在头顶随风飘扬,腰佩战刀俨然一副上战场的架势。

  “众将士们辛苦了,今天就是我们与大夏最后一场决战,我们一定要同仇敌忾一同保家卫国,把夏军从我们手里抢到的土地和尊严都夺回来!为了我们的同胞们不再遭受他们的压迫我们今天进行最后一战,把他们的大汗的头颅挂在我们的城墙上,让他们彻底臣服!”魏天华做完这样的宣誓,头上都冒出了细细的汗珠,这时候他似乎能感受到在场的将士和自己心中似乎都燃起了团团的烈火在这个广阔无际的大沙漠上燃烧。

  将士们这时候也举起手中的武器或者旗帜大声呐喊着:“驱除鞑虏,誓杀夏汗!”

  魏天华一看此时士气高涨再加上这几天和军师吴姜商量分析了地形战略都对自己非常有利,真可谓是天时地利人合,他已经是胜算在胸。手臂紧握钢刀似乎想长双翅膀飞到战场上,和敌人拼个你死我活!

  这时候,几匹大马飞一样的跑了进来坐在大马上的人装束是个太监只见他口中大喊:“圣旨到!圣旨到!”或许是喊得声音太大而且遍数又太多,嗓子都沙哑了。

  听到这声音所有的官兵和将士全都跪了下来,那个拿圣旨的太监快步跑到了高台上,宣读圣旨,“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西北驻防护国骠骑大将军魏天华,在平定夏族中军功至伟,让朕和当朝文武甚感心悦。但此时夏族已经向天朝承上求和诏书,忠诚之心天日可照。朕不忍天下苍生在受战争之苦,即日起军队修养生息,暂休战务。骠骑将军速速回京等领封赏。不得有误。钦此。”

  听完圣旨魏天华和众将士不禁心中一惊,大家都没有想到皇帝竟会在这个时候下令停战,而且还让将军在这个时候回京。最重要的是夏族的军队在这些时候越攻越猛丝毫没有求和的念想,如果遵守圣旨就说明今天的这一仗就要取消了。之前所做的一切准备就付之东流了。说实在的谁愿意去打仗啊,互相杀戮啊,只是一个人要是生来就会在存在在社会上,就会卷入历史的洪流。历史要进步就必须会有矛盾解决矛盾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战争,所以战争推动了历史进步,也可以说战争成就了历史。

  魏天华也是这个时候的他是效忠皇帝的,尽管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但他还是接了圣旨。心中一阵翻腾,随后就把军中的事务交给军师吴姜,军务交给副将李峰就马不停蹄的朝京城赶去。
  作者题外话:没什么好说的哦只是喜欢写作,相信大部分朋友是和我一样的

沙漠深深(2)
魏天华接到圣旨后就随京城护卫圣旨的官员一道回京,他们一行人顺着天山脚前行,魏天华自十几岁就被征军入伍,来到边关,这些年来早已把自己练就成了半个沙漠中人。在沙漠中行走挨饿,受渴自是习惯。再加上他的坐骑‘火霹雳’也跟随自己已久,所以走的也是甚快。马鞭随手一挥就走了四五十里。但随行的几个京城来的官员就不行了,还没有走几十里路就被焦阳烤的焦头烂额,张公公还中了署,无奈队伍只得放慢行程,一天下来只走了了三十里路。等到夕阳挂天他们才到了黑风崖。

  黑风崖地势险要,虽然在沙漠之中但此地却是很少受沙风所侵。原因也是在它的西面和北面有两个巨大的沙峰,就如两个天然的屏障挡住了来自沙漠之中最强的西风和北风。对于来往行程的人来说这里算是比较不错的避风口了。

  但这里也是最危险的地方了,由于大多都商旅路人都会在这里避风停留,所以也是沙漠中的盗贼最为猖獗的地方。

  为了怕遭到不必要的麻烦,魏天华决定继续前行,要到离黑风崖十里之外的黄沙坡休憩。这话一说出就遭到了太监张温钦的极力反对,他自认为当朝皇帝天威永存自己又是朝廷命官,再加上这次出行随行的还有一些大内高手,自己并不用对那些草莽之徒所惧。

  “公公所说的也并无道理,但是只因中原送往西北军营的几次粮草和一些饷银在这里都被盗贼劫了几次,还是小心为妙啊。”魏天华忧心忡忡的说道。

  本来这次魏将军就想早日打完仗回朝,却没想到仗还没打自己就被朝廷给折了回来,心中也自是不悦。就不再出声了。张温钦听完这话心中一惊,就改变了借口继续前行,目的是黄沙坡。

  队伍还没启程,就被一对人马挡了住,侧目一看只是六个人。手中握得武器也不尽是一样,三人持剑两人拿刀,中间的一位身穿紫衣长袍的中年男子手中却是端着一把制作精美的铜扇,一身装束就似个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的文弱书生。

  “魏大将军怎么连声招呼都不打就走了呢?如今要不是我们追随你而来你岂不是把我们这些好兄弟都给抛弃了。”书生模样的中年人冷笑道。

  “是啊,那皇帝要给你封官加爵你就自己回了,一点也不给我们兄弟的面子哦。”坐在他旁边的一个持剑的浓眉中年人接着说道。

  
  “哦原来是西北六魔啊,我魏天华一向只懂得行军打仗和你们所谓的江湖人士也不相往来,现在我要离开西域了你们却来找我,请问有何贵干啊?”魏天华这个一向打仗的人虽然没有过问过江湖之事,但在西域这么久早就听说过西北六魔的厉害。他问之时心中也是疑虑重重。

  “我们西北六魔一向都隐居在沙漠深处,几十年不出就是不愿意再卷入什么江湖纷争,难得你还能认出我们。”持着双锏的一个二十七八的男子低声说道,他就是‘西北六魔中的第五个人称断命锏的吴双锏。

  这六人就是‘西北六魔’他们为首的就是那个书生打扮的人称‘铜扇玉生’的潘启童,其余的就是聂真、郑远、廖金鹏、吴双锏、和廖云鹏。

  “哪里,虽然你们很少在沙漠边缘露面,但江湖大名早已传开,我要是连你们都不认得,我岂不是在这西北百呆了这么长时间,只不过我就是不明白了,我一向与你们江湖人士不相往来,今日你们突然造访所谓甚事啊,还希望你们说个明白。”他这样说着,浓眉也是紧蹙。

  “魏将军你不要在装糊涂了,我们六兄弟既然已经找上门来了,咱们明人不说暗话,我建议我们开诚布公的谈谈?”持剑的浓眉男子低沉的吼着。

  张公公本是个太监,虽说见过朝廷宫闱的种种场面,可是这种架势他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也是受魏天华所赐。此时看到这些人不但堵着他们的去路,而且个个都是面露杀气,已经吓得脸色发白。

  就见他拉着魏天华的手臂,低声的问着:“魏将军啊,你是不是得罪了这地方的什么人啊?你快让他们走吧。”说着浑身还颤抖起来,像是极具害怕之色。

  “公公我魏天华一向是保家卫国,就算是得罪人也是那侵我国土的夏人,如若我要是害怕早就死了几百回了,今日这些江湖人既然要以我为敌,我想他们多半是夏军的人收买过去的。”

  
  “少废话!我们来找你目的很简单只要你把‘永乐之星’乖乖的交给我们,我们自会放你走,否则的话你就别想活着走出这大沙漠!”这时一个青衣持剑的道士模样的人喝道,他正是西北六魔的二魔聂真。

  这西北六魔中只有这两魔模样还算是风度一些,其余的四位却是模样极丑,再加上他们素来就是出手杀人而且手段极其残忍,死在他们手下的人往往都是尸首不全。所以就被江湖人称‘西北六魔’。

  魏天华将军一下子被这群人弄糊涂了,自己从来没有听说过什么‘永乐之星’却不想别人却来自己这里找什么星。就喝道:“你们这群江湖人士别仰仗自己有武艺就胡乱道人黑白,我魏天华身为骠骑将军从没听说过什么‘永乐之星’的,你们恐怕找错了人吧?”

  这时张温钦太监也知道了他并未结怨于江湖,依仗着自己人多,也站出来掐着腰喝道:“大胆你们这些流氓草寇也不看看你们挡着谁的去路了,告诉你们魏将军可是回京封赏的,挡住了朝廷命官的人就会判你们死罪的。”

  “哼,‘永乐之星’何其宝贵,为了它和朝廷作对也是值得的。再说今天就是皇帝老子来了也得让他交出‘永乐之星’。”半个脸蒙着黑布的持刀大汉廖云鹏喝道。此时他就欲要动手,却被铜扇玉生伸手挡住了,只见他似笑非笑,表情似严非严的拱手说道:“将军今天我们忽来冒昧如有不妥还请将军见谅,只是我们也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在江湖上混也是身不由己啊,只要将军把那‘永乐之星’交于我们,我们绝不会再来打扰将军的。”

  “这位想必就是铜扇玉生潘启童潘贤弟吧。在下早就听过贤弟大名今日一见果真是大开眼界啊!”魏天华双手抱拳让道,言语中透露出佩服之意。这西北六魔除了铜扇玉生长相颇佳之外剩余的都是吓人不要钱的主儿,但他们在江湖上确是非常注重兄弟侠情的。要说这样也算是大侠豪情了,在江湖中也结下了不少的朋友。只可惜他们杀人成性,并且手段极其恶劣也是因为这样结下了不少的仇家。这才隐居深漠之中。魏天华也是早就听闻过的,但他素来都不喜欢江湖绿林,这也是吃公家饭人的通病。

  要在以前他早就下令手下士兵,拿下这些人了,但今日还得遵旨回宫,时间紧急,就态度温和了许多。

  “正是。客气客气。”潘启童也是双手抱紧以回礼,动作甚是优雅。丝毫没有为自己称呼他为弟弟而生气。

  魏天华早就在军中听闻西北六魔的种种恶迹,但今日一见却发觉像铜扇玉生却是一个谦谦公子而且说话也透着读书人的雅气,与其他的人却截然不同,不禁暗自叹息道听途说的弊处

  “好,既然潘贤弟问起来,我自然要说我这西北大营光有军队就几十万,我也是圣上旁边的宠臣,天下数一数二的宝物我不敢妄称全都见过,但也是知道的*不离十。却从未听说过什么‘永乐之星’的。还请贤弟说个明白啊。”

  “你当真没见过?”潘启童脸色开始凝重起来。

  “本将军连知道它是何物都不知道,如何见过。”魏天华赶紧解释道,他本想让潘启童把那宝物描述一般,也许自己将来可以利用自己的关系,帮它找一下却不想他竟不再解释。

  
  潘启童脸色凝重,双脚一登马鞍飞身出去,将扇子用了几分力气甩了出去。自己也踏着飞出的扇子飞出。扇子和他一同从随行的人群中飞过在魏天华身后十丈的一个沙丘上落下。时间却只用了一眨眼的功夫!

  魏天华还没有明白过来,就见身后的兄弟痴痴呆呆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过了一会全都口吐鲜血,倒地而亡,摔地的一刹那头颅也离开了各自的身子。原来他们都被铜扇玉生的扇子割断了脖颈!而这也只是短短的一刹那!留下活口的就只是魏天华和那个张温钦太监,只可惜他此时以吓得脸色发白,呆坐在地瞬时就昏将过去,和死了差不多了。

  “你、、、、、你、、、、、你为什么、、、、、、?”魏天华自上了战场也是杀人无数但这样的一时间杀死几十人而且还是用扇子,将人的脖颈砍断也是头一次碰到。心中不禁顿生惧意,只是感觉自己浑身颤动,全身直冒冷汗。

  可这个潘启童竟然还是面不改色,语气平和的说道:“我再问你一遍,见过‘永乐之星’没有?要不然的话我真是为你这么快就要结束自己的生命而惋惜。”

  看到这些魏天华已经无计可施了,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最近总是碰到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军队本来是会大胜的,但却被朝廷无故的停止了,自己空有一腔仇恨却不能上战场。他自是知道着一定是朝廷中的极力求和派的人在皇上面前挑拨的,自己这次回京是福是祸也不尽未知。却在这个时候跑出来一群莫名其妙的江湖人,问自己要什么‘永乐之星’是命运被人算计还是命运捉弄?顿时没了主意,心中悲痛欲绝,就仰望苍穹哈哈大笑。

  这一笑把西北六魔都弄糊涂了,但见潘启童还是面无声色。

  “哈哈哈,哈哈哈什么功成名就?什么永乐之星?我魏天华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你们要这样对我?我要抗战,圣上下旨停止进攻!我要回京你们又来要什么‘永乐之星’哈哈哈,永乐之星!一切都是空谈!空谈!”此时他就感到自己眼前的六个人变成十二个人随后更多天昏地转,黑乎乎的一片、、、、、、、

  他也许太累了想休息一下,他昏倒了。

  “看来这个魏天华真的不知道‘永乐之星’在哪里?”潘启童脸色此时更加凝重了,这个人真是奇怪,他刚才的面目的确像是个魔鬼,但现在却似个像是没有完成功课怕自己的老师责罚的孩童。脸上尽是失望。

  “老大那他该怎么处置呢?”廖云鹏问道。

  
  “这沙漠上他们成了这样自然活不成了,我们可以走了。师父交给我们的任务还没有完成,现在我们必须去找‘永乐之星’。老三和老四你们先去营区把剩下的十五万两银子取回来,我们到时候在雁门关会合。”

  郑远和廖金鹏两人望了望说道:“是。”随后就策马向西而去。后面只留下一阵阵扬起的沙尘。

  
  ”

  
  
  
  “

沙漠深深(3)
在铮风萧瑟不着一草木,狞风拗怒皆向空中号的茫茫戈壁处,隐隐约约的传来一阵马蹄声响,它踏着黄沙自北行来。马蹄之声越来越近听着声音却只有一人,一般走沙漠路的人都会一群人一齐以怕中间出什么意外,这个兵荒马乱的年代老百姓恐怕能祈求的也就是这么多了。

  只见马蹄飞扬疾驰而来,就见那马骠肥身健的棕色的毛发在烈日的照耀之下成了枣朱红之色,四蹄子来回有节奏的向前奔越,而这一跃足有一丈多远。一看就是一匹非同寻常的好马。马儿行到黑风崖处竟然猛地前身上仰,几乎四脚朝天的向后倒去!这时骑在它身上的人也被一起抛向了空中,却见他随马的角度一样上仰,又身子向左一倾转了一个身就从马身上跳了下来,马长啸一声就向前方跑去。

  “回来小红!我让你回来!”说完之后就站在原地不动也不上前去追。停了一会他似乎感觉不太对劲儿就叫道:“哎红红,乖,别闹了你忘了我们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呢,你怎麽又想偷懒了。”说着口气中还展现着一股的不耐烦气味,相似恼又恼不起来。

  骑马的人是一个官身打扮,但官衣也不是什么官衣,乃是一个邮驿,此时已经快到晌午了天气异常的热他的衣服让汗都浸透了,蓝灰的袍子也变成青色的了。邮驿送信的时候在没有到达驿馆的时候是不能休息的,但这大沙漠谁又能看得见这邮驿也就能省事就省了。他翻了个沙丘转到后面的凉阴处想要避避这让人眩晕的太阳,却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住。张口结舌的想要说话却半天一个字都蹦不出来。原来他是被躺在黑风崖口的十几个脑袋和身子都分了家的尸体吓住了。以前也是见过毕竟在沙漠里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但死状像这样残忍的他的确是头一次看到。只见这些死尸不是被割去了头颅就是被开肠剖肚,恐怕连真正抢劫的强盗见了都不能不为之汗颜。

  邮驿是个年轻的小伙子,

  
  
  “想必这些人肯定是被路上埋伏的强盗所杀吧。”此时眉目之间不禁流露出惋惜慨叹之色。他想到平日里老师的教诲就不禁黯然泪下,“前辈们为了不让你们的尸首在遭受狼群虎豹的袭击晚生就把你们一起埋葬,以告慰你们的在天之灵。”说完就跪下磕了一个头就欲上前

  
  
  搬运躺在地上的尸体。仔细一看才发觉他们个个穿得都是官服,官位一看就比自己高上很多级别,心中不禁感慨起来。十年寒窗苦读就是为了争取一官半职混个出人头地没想到这么多人竟然葬身沙海之中。虽然自己发现他们却永远都不知道这些人姓谁名甚,一刹那竟不觉的吟起苏东坡的一句话‘寄蜉蝣於天地间,渺沧海之一粟。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挟飞仙以遨游,抱明月而长终。知不可乎骤得,托遗想于北风。’想到将来自己的悲惨人生不禁怅然而涕下。

  猛地他忽然觉得自己的腿被什么东西抓住,不禁大吃一惊。低声哀求道:“各位官爷们我可是素来都与你们无冤无仇的,只是一个管送信的邮驿而已。今天我好心把你们的尸首埋了好不让飞虫野兽把你们的尸首弄坏了,你们若是有知就托梦回到你们的亲人身边,告诉他们你们的近况。”

  说完后他还是感觉到不放心就朝自己的腿望去,的确是一双沾满了血的手,只是那血已经被黄沙吸干了水分,在阳光的照耀下泛着冷冷的紫色。“小兄弟,、、、、、、救命啊、、、、、”一个微弱的呻吟声从年轻的邮驿身后传出。

  邮驿这才反应了过来,这死人堆里的确有人在喊他。平日里在沙漠里行走只有他的坐骑枣红马陪着他,却在这个时候跑出来这样的人,着实让他吃惊不小。他慢慢的扭过去头瞧着那个快要结束生命的人喊着:“救命。”

  才发觉躺在自己身旁的这个人穿得是质地华丽的官衣,从他的衣着打扮上看去要比其余在他身边的官员身份高些。年轻的邮驿强忍着恐惧,就把跨在腰间的水袋取下慢慢的给他灌水。

  只有到沙漠里人们才会了解水的价值,到一定的关头,尤其是在生命和黄金做比较的时候,大家才会明白一滴水比满地的黄金都要重要。当魏天华喝到水的时候他才感觉自己又重新回到了人间,眼睛慢慢的睁开了。眼前出现了一位清秀帅气的青年,一双剑眉完美无暇的镶在他略略显出的眉骨上,眼神冷峻却掩饰不住那份青春的热情,高高的鼻梁却是让人觉得坚毅,他此时正在关切的看着自己。

  “这位兄台你终于醒了,吓了我一跳。”年轻人此时脸上竟荡漾着自信和喜悦。

  “你先别动啊,你伤的很严重啊,我想你一定是遭到土匪强盗了,才会成这个样子。不过你不要担心前边不到十里路的地方有个石牛村,我待会就把你送到那里疗伤去。”年轻的邮驿关切的说道。

  “小兄弟谢谢你、、、、救了我,苍天有眼庇护我魏天华!、、、、不让奸人得逞!”他此时说话的声音已经很低但还是尽力的说着,“你叫什么名字?”

  “啊!您就是驱夏族捉奸雄的骠骑大将军啊!”他抑制不住开心和激动,却是自己怎么也没想到会和当今的大将军在这里相会!

  “哦我啊,我叫唐中朔是负责西北官道的邮驿。将军你的伤、、、、、?”的确魏天华的伤让唐中朔这个青年看着很奇怪,他的身上连一处破的皮都没有,但就是四肢不能动弹,只是嘴和耳朵在流血。唐中朔自小在西北沙漠长大,武功虽说不高但他还是明白一些的。他明白魏天华将军定是被人用内力震断了七筋八脉,虽然外看他没有事情。但实际上他已成不会动弹的废人了。魏天华将军驰骋战场几十年而且在西域的人都听说过他的英武威猛武功高强,却没想到被人震断了筋脉,那此人的武功一定是深不可测,“哼!将军为民除害外驱反贼是民族英雄还有人要杀将军,想必他们必定不是什么好人!”唐中朔脸上耐不住愤恨之色,就脱口大骂起来。心中暗想‘西域竟然有这样高深内力的人也不知道是何来历,但看到魏天华如此痛苦他还是暂时压制了自己的好奇心。’

  “唐中朔、、、哦、、好。”他说着好“你把我怀中的东西拿出来。”

  唐中朔一句话不说,点了点头就把手伸进他的布袋。从里面掉出来两样东西一个金色的令牌何一个手工精致的荷包,那荷包上面绣着两个栩栩如生的蝴蝶在花丛间煽动着金色的翅膀翩翩起舞,煞是动人。

  “拿着这个令牌到西北的军大营找到副将李峰、、、、、、告诉他、、、、、、让他速速回京护驾保护皇上!八王爷要、、、、、造反!”此时的魏天华脸已经憋成了紫色,可以想象他是在尽全身的力气在交待自己所不能完成的事情。

  “啊?”唐中朔又是一惊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看到他那样的痛苦他的心像刀割一样的难受,平日里对自己的马儿都不愿使劲甩鞭,今日看到这个人竟这样痛苦的死去,他不知道自己是害怕还是惋惜。

  “还有——帮我找‘永——乐——之——星’。”他尽了最后的一口气把自己也不知道的东西告诉了这个懵懂的年轻人。

  “知道了将军,你放心吧。”唐中朔坚定的回答道,历来送信传话都是他的专项,这次任务虽说艰巨不同以往,但他还是成竹在胸。这时那个手工精致的荷包掉了下来,他才一怔不知道这个东西怎么处理,正要去问魏天华,才发觉他已经停止了心跳,这次他是真的去了。一脸疑惑和无奈一时间铺在了他那和黄沙一样颜色的脸上。远处的斜阳像血一样的红把那远处的云烧成了绛紫色了,唐中朔瞬时就被似红非红似紫非紫似黄非黄的大地融了进去、、、、、、

  
  费了半天的功夫,他才把魏天华和其余的十个人的尸首埋了,并在那个大坟堆前发了誓一定要完成魏天华死前交给自己的任务。然后骑上自己的枣红马朝西北军大营方向驶去、、、、

  魏天华这个骠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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