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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魂14页-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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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玉宝古怪地看着我,好一会才说:“刚才没人给你打电话吧,我一直坐你旁边,没听到有电话响啊!”
“不可能吧!这电话响了一半天我才接的,你难道没听到吗?”我脸上的诧异丝毫不逊于魏玉宝,赶紧去翻通话记录,可翻来翻去,都是前几天的号码,真特么邪门了!
“文浩啊!你今天不正常啊!”崔祯民也凑了过来!
我看着一左一右的两人,反问道:“我有什么不对劲吗?”
两人不约而同地点头,魏玉宝说:“你刚才问了我好几次,有没有要扔的垃圾!”
“是啊!你也问了我好几次呢!”崔祯民跟着附和。
我如遭电击,这句话不就是电梯里阿婆常挂在嘴边的吗?我不记得我刚才问过别人相同的话,真是太邪门了,而且我还发现他们二人头上有若隐若现的黑线,你会听到用意气风发来形容一个人的运势,但你可曾听有人用头顶黑线来赞美别人吗?这些黑线条肯定是不好的东西。
“诶呀!十二点了!我们出去吃饭吧!”同事们陆陆续续地走了出去。
崔祯民见我没动,他回头问了一句:“文浩!你不去吃饭吗?”
我还在想着刚才的怪事,就随口应付了一句:“你们去就好了,我晚上要熬夜写小说,中午必须得休息一个半小时,不然晚上熬不住!”
崔祯民也走了,公司只剩下我一个人,昏昏睡意来袭,我两个眼皮开始打架,独伏案几浓睡。
不知道这是哪里,眼中所见皆是一片白色,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重的雾霾,四周太安静了,静得让人心悸,蒙蒙的迷雾中,一座电梯立在我身前,能见度低得我只能看清面前的电梯!
就是这座该死的电梯把我带到了这里,我干脆坐了下来,一条一条地分析这些怪异的事,早上的时候阿婆确实吓到我了,很可能就是那悚然的一惊,我三魂七魄中的一魂被吓了出来,然后才给了阿婆趁虚而入的机会!
至于这负二层应该是另一个空间,鬼婆婆故意把我困在这里,她现在一定还控制着我的身体,想夺我的舍!
我通常都是从作家的全知视角去思考问题,想通这两点并不算难,真正难的是接下来怎么离开这里,向外面求援?从刚才那通电话来看,已经没什么希望了!
李双阳这会可能还在睡觉,指望她也不太现实,此时此刻此等境地之下,我想起一句话,当你绝望的时候,你想起了求神拜佛,可是,神绝望了,又去拜谁呢?
答案是多拜拜自己吧!我现在能依靠的也只有自己了!
我围着电梯转了一圈,只有led显示为负二层,连电梯键都消失了,而且更奇怪的是这座电梯居然是倒过来的,我用钥匙去敲电梯的门缝,吃奶的劲都使出来了,无缝可入!
尝试了很多方法,与其守着一座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开启的电梯,还不如另寻出口,也许真的还有其他出口也说不定!
白色,无尽蔓延的白色的世界,此刻比黑夜更让人感觉到压抑,黑和白是这个世界上最初的色彩,也因此黑和白是对立的,白色是从黑色中眼神出来的,因为先有了黑才会有白,黑色多的话是黑色,白色不起作用,如果白色很浓郁,而黑色少的话就是——“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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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摄魂空间(三)
把色彩定律带入到狭义相对论中,由黑到白再到灰,从简单而归于深奥,狭义相对论就是具有这种特色的一个体系,如果这个假设成立,我就要先找到黑和白的交汇点,才能找到代表出口的灰色。
我朝着一个方向走了一小段路,回头看时,电梯已经不见了,上下左右前后全是一片白色,现在只能祈祷我的猜测是对的,除了继续往前走,我已经没有任何退路了。
我就这样漫无目的前行,四周太安静了,虽然我喜欢安静的环境,但此时我更怀念有曾经一度想要逃离的喧嚣,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绝望得让人精神崩溃。
不知道走了多久,也不知道走了多远,前方仍然是一片未知,除了一望无际的白色,看不到一点其他的颜色,无边无尽似地,就像漂流在汪洋大海中,没有路过的船只,也没有岛屿和地平线,这感觉好糟,但更糟的却是,我发现自己的身体开始变得透明,越来越透明!
是谁说车到山前必有路,有路也是死胡同,说这句话的人敢出来和我聊聊天吗?我保证不打死你,因为我到现在连个死胡同的毛都木看到,还有什么比这更绝望的吗?
我终于意识到,这是一条走不完的路,人家小唐和尚去西天取经还有个方向呢,我连个方向都没有,我索性停了下来,看着一点一点逐渐变淡的身体,一定是我忽略了什么,到底是什么?
对了,那座电梯不是倒着的吗?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我像是抓到一颗救命稻草,立刻双手倒立,在平时这个动作对我来说还是蛮有难度的,但现在我是灵魂的形态,身体轻飘飘的,一下就立起来了。
可是,即使倒过来前面也还是一片白色,看来我错了,可我仍不死心地左右看了一眼,转头向来路看去;就是这匆匆一眼之间,我重新找回了希望……在身后的白色之中,一小块黑色竟是那么醒目,就在离我触手可及的地方,原来我走了这么久,出路一直就在我身后,难怪找不到,如果不是我倒立过来,怕是走到身体完全消失,也发现不了这块不规则的黑色。
身体向后轻轻一翻,我便如羽毛一般掉进了黑色之中,这块黑色原来是个深渊,我刚一站到上面身体就立刻往下掉,不对,应该是有股吸噬之力在把我往下吸,速度很快。
我跟坐井观天的青蛙似地,头顶上方的白色越来越小,随着我下降的速度越来越快,最后完全被黑暗所取代。。。
从全白到全黑,我的眼睛在黑暗中眨了又眨,这是什么?摸着身下黏糊糊的东西,把手掌拿到鼻尖一闻,一股腥臭的味道灌了一鼻腔。
这手感。。。。一定是血!
我连滚带爬地站了起来,隐隐约约听到有人在喊我的名字,就在那声音响起的同时,我身体也不安地打了个冷颤,在我很小的时候,这个声音就像恶魔一样萦绕心头不散。
每次这个声音响起,妈都会抱着惊恐不已的我躲进衣柜,然后,我便会从小小的缝隙中看到一个伶仃大醉的男人,他开始的时候会很安静,很安静地靠在沙发上睡觉。
倏地,一道幽幽的光亮出现在眼前,就像记忆中射进衣柜里的那道微光,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的场景,我从微光中看到那个酒醉的男人,他坐在沙发上轻轻晃悠着手中的酒瓶——“丽儿!小浩!”
“丽儿。。。。”
“小浩。。。。”
男人呓语般地轻唤了好几声,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突然,他迷醉的眼睛猛地睁开,“啪啦”一声脆响,手中的酒瓶已经砸了过来,碎成一地玻璃。
接着,男人向这边看来,恶狠狠地看着,仿佛失去了最后的理性,额头青筋暴起,呼吸也越渐沉重,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脚步踩得地板“咚咚”作响。
我心里害怕极了,甚至比小时候还要恐惧,下意识地往身后躲去,可是,身后的黑暗却已经变成了衣柜,我被锁在狭小的衣柜里动弹不得。
“乓!”
衣柜的门被大力拉开,一瞬间的光亮驱散了狭小空间的黑暗,在那光亮之中,有着我记忆中最恐怖的事物,那个男人此刻正一脸怒容地看着我,从我记事起,这个男人伟岸的身影带给我的只有无尽之恐惧。
他伸出手抓住我的衣领,把我像小鸡一样提了起来,那双手臂是如此强壮,我在他面前如同一个孩子面对着大人,显得那么的弱小!
“你妈妈去哪了?”他的脸红得发紫,一开口就喷出一股浓郁的酒气。
我在他臂弯下瑟瑟发抖,想逃却逃不掉,然后被他狠狠地摔在了沙发上,沙发虽然很柔软,但我仍被摔得眼冒金星,脑中嗡嗡作响。
“儿子!这些年你怎么还是没长进,只会藏在衣柜里!”男人说着,解开了腰间的皮带,“啪啪”地弄出声响。
就是因为他这句话,我忽然意识到自己已经长大了,我根本没必要像小时候那样怕他,慢慢站起身,我面对着比自己高出一半的男人,无畏地道:“你不是也一样,只会拿老婆孩子出气!”
“你是不是忘了皮鞭的滋味,用不用我帮你回忆一下老爸给你的父爱!”说完,他举起皮带朝我抽了过来。
我没有躲闪,脖子上火辣辣的痛,立时红了一片,他再次举起皮带,咆哮着说:“你妈妈都没勇气离开我,你怎敢弃我而去!”
“啪!”
这一次,我抬手接住了落下的皮带,缓缓抬起头,心底升起无尽的愤怒,冷冷凝视着眼前魁梧的男人,切齿道:“我之所以离开,不是因为害怕你,是害怕我会忍不住杀了你!”
“你这个逆子,你活腻了是吧!”
男人暴怒,猛地抽回了皮带,但他却没有再敢对我动粗,而是像疯了一样打砸身边的一切,电视机碎了显示器,暖瓶被一脚踏爆,挂历也被撕得粉碎。。。
我静静地看着他破坏家里的一切,这一幕不止一次地出现在我的记忆中,他除了伤害我和妈,还会做出其他过分的事,破坏我们最喜欢的东西,烧掉我们最喜欢的衣服,等他酒醒之后,再花钱把一切换成新的!
但留在我心里的阴影,却永远都无法消除!
男人忽然平静了下来,他低头看着我,疑惑地问:“你真的不怕我了吗?”
“对!我再也不怕你了!你看上去很高大很魁梧,是因为那时候我很小,所以觉得你很高大魁梧!”
我一边说一边向他走近,他开始惊恐地后退,原本高出我许多的身体在渐渐变矮,在我一米八的身高面前低了一头。
“我的好儿子,你真的长大了!”
男人说完了这句话之后,便开始变淡,最后变得透明,直到消失,那些家具桌椅也开始消失,眼前的一切都坍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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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摄魂空间(四)
四周又恢复了黑暗,我脚下突然一软,如同掉进冰窟的感觉,河水呛得我喘不过气,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我双脚用力一登,从水中站了起来。
原来这河水并没有多深,只到半腰处,我用手抹了把脸上的水,阳光耀眼得刺目,布谷鸟忽高忽低的划过青草丛,留下两声清脆的布谷!布谷!
碧绿的原野上,微风吹过草尖翻起一片青浪,远处的山峦郁郁葱葱,羊儿休闲地啃着青草,天空中流云肆意变幻着形状,被风吹散又聚合,好一片草原风光。
我涉水走到岸边,这场景在我眼中也并不陌生,因为这片草场就是我家的,除了肥沃的草场之外,还有一千多头绵羊,曾几何时,我家也曾是游牧民族中的大户。
上初中以后,几乎每年的暑假我都要回家里帮忙,直到那一次,我不小心被草里的毒长虫咬了一口,我就再也没有去过牧场了。
当地人口中所谓的“长虫”,其实就是毒蛇,背部布满鳞片的黑色花纹,腹部则是光滑的白色蛇腹,脑袋呈三角形,一见到那种没有腿只会爬来爬去的东西,我便会全身泛起鸡皮疙瘩,可以说除了我爸之外,我最怕的就是“长虫”了!
记得我们家乡有句顺口溜,“燕子低飞蛇过路,倾盆大雨马上到!”
尤其在雨天前后,更是蛇出没最频繁的时候,有次眼看就要下雨,我拿了雨衣就穿在身上跑去井边打水,可就在我弯腰低头的瞬间,藏在雨衣帽子里的蛇掉了出来,直接缠住了我的脖子,虽然被我胡乱地打掉了,但那种丝丝凉凉的感觉可至今记忆悚然。
我知道眼前景象都是假的,就像我刚才经历过的一幕,可是,为什么会出现这些我最恐惧的记忆?我思维凌乱了,抓不到任何头绪。
突然,耳边传来一阵争吵声,我循着声音望去,见不远处两个小屁孩正大声争执着什么,等我走到近处才看清,这两个小孩正是我童年的玩伴,邓婷婷和小胖子宋叶新!
邓婷婷扎着两道麻花辫,手里抱着一个沾满泥浆的酱油瓶,她对着瓶口往里面瞄了一眼,肯定地说:“我敢说这里面是一条泥鳅!”
宋叶新反驳道:“不对!这里面明明是一只蛤蟆!”
邓婷婷说:“是泥鳅!”
宋叶新说:“是蛤蟆!”
邓婷婷说:“你眼瞎!”
宋叶新说:“你才眼瞎!”
邓婷婷说:“九阴白骨爪!”
宋叶新说:“天马流星拳!”
于是乎,这两位小朋友便各自施展绝技,打得鲜血纷飞,难解难分!
酱油瓶滴溜溜地滚到了我脚下,两人这才住了手,邓婷婷披头散发地跑过来,撒着娇说:“浩浩哥哥!你来评评理,看我们谁说的对!”
我捡起酱油瓶,把眼镜凑准瓶口一看,只见一个黑色的东西似乎动弹了一下,因为瓶子实在太脏了,我也没看得太清楚,但第二眼看去,我不由瞪大了眼镜,我分明看到一条红色分叉的信子吞吐不定,这哪里是什么蛤蟆,又哪里会是泥鳅,这尼玛是条蛇啊!
我几乎是本能地将瓶子摔在地上,酱油瓶爆裂后,一条小蛇爬了出来,几下钻进草丛不见了,邓婷婷和宋叶新“哇”地一声,也哭着逃走了!
我还呆愣在原地,忽然间,一声惨厉的山羊叫声把我惊醒:“咩嗨嗨嗨。。。”
离我不远处的羊群一阵骚动,我看见一只山羊高高蹦起,下巴上还勾着一条黑影,努力想把那条黑影甩掉,其他羊儿见到这一幕场景都吓坏了,怔怔地看着那只一蹦一跳的山羊,忘记了吃草,而我也忘记了眼前所见都是假的。
其实,这种情况在草原上并不罕见,每家每户除了几百只绵羊外,羊群里都会放养几只打头的山羊,但又不能全是山羊,因为山羊淘气,会立起身体去吃树枝嫩叶,对生态的破坏极为严重,林业局便颁布了条令,限制每户牧主放养的山羊不得超过十只!
也正是因为山羊淘气,就会惹许多啼笑皆非的事出来,就比如绵羊看到蛇和壁虎之属,想都不想转身就跑,偏偏山羊好奇心重,非要过去闻一闻,这不就被蛇咬到了下巴,而且蛇的牙齿是呈倒钩状,一旦被勾住往往很难甩掉。
我看着那只山羊兀自挣扎,下巴上滴呖啷当地挂着条老长的蛇,甩过来甩过去的,和那些胆小的绵羊一样,我也被惊呆了!
山羊又一次高高跳起,猛地一甩,那条蛇宛如被高高抛起的飞龙,直上九天云层,一会就看不到影子了,但我却有种撒奔子逃命的冲动,目不转睛地盯着头顶。
没过一会儿,天空忽然黑了下来,铺天盖地的蛇影从上方落下,我顾不得纠结哪冒出这么多的蛇,撒开奔子就朝河对岸跑去。
可是我忽略了一点,蛇是会游泳的,在水面上如飞箭一般,比在草了的速度还要快,几里拐弯地就到了我身后。
好在我也是人送外号浪里白条的翻江龙,水性尤佳,蛙泳仰泳全都不会,但我会狗刨,而且刨得比狗还快。
好不容易爬上河岸后,我来不及片刻喘息,全力向前方冲刺,专找小石子多的地方跑,这样一来身后的“长虫”大军受障碍物干扰,肯定就跑不过我了,除非它们会飞。
会飞?我真后悔脑中出现这样一个念头,因为那些蛇真的飞起来了,确切的说应该是跳,一个个伸长了脖子,腹部以上三分之二的身体高高竖起,一蹦就是四五米高,场面遂变成一人在前面跑,后面追着一群活蹦乱跳的蛇,试想一下,那会是何等诡异!
我连回头的功夫都没有,一口气穿过了一片深草从,看见五十米范围内有一辆拖拉机,这辆拖拉机两侧还悬挂着打草机,我当时就乐了,赶紧跑过去一手拿起摇把子,一手打着减压,三秒钟便将拖拉机发动了起来。
“突突突突。。。。”
垂直向上的排气管里浓浓地冒出黑烟来,我的脸被熏得却黑,在我前方的深草从里不知有多少条蛇,以至于那草丛开始杂乱地东倒西歪,仿佛数不尽的毒蛇穿插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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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摄魂空间(五)
我五官都因为过于兴奋而变得扭曲,一脚油门到底,右脚收起离合器,两侧打草机翼发出金属摩擦声,下一刻,我驾驶着颠簸的拖拉机冲进了草丛。
“啪啪啪啪。。。。”
六米宽打草机所过之处片甲不留,哪管是蛇还是草通通收割,无数被斩成好几段的毒蛇弹了起来,有的掉进草里,有的掉在拖拉机踏板上,被我踩在脚下,软乎乎的,一截一截的,兀自扭动不停。
此刻的我别提有多开心了,从没想过有天能这么痛快淋漓的大杀特杀,把那些没有脚只会爬的瘪犊子玩意通通弄死,人性就是这样奇怪,越是恐惧一样东西,越想将其毁灭。
“死吧!死吧!嘿嘿嘿嘿!”
我咧着嘴,露出一截舌头,眼睛睁得如铜铃一般,手中的方向盘一会左满舵,一会右满舵,雪白的西服衬衫早已染得一片血污,今天就让你们见识一下,你们脑袋是怎么飞进我上衣口袋的!
拖拉机从一档加速到四档,已经达到最高马力的时速,我坐在靠座上屁股都快颠碎了,好在拖拉机底盘重,不然非得翻了不可,但不知怎么就撞到了一块大石头上,我被巨大的惯力弹射了出去,在即将撞树之前,双手本能地护住头部,却并没有撞到树上。
我睁开眼来,见四周已变作另一幕场景,夏日里的星空真实而美丽,咖啡屋里荡漾着浪漫的情调,我向咖啡屋正面的玻璃墙内凝望,角落里的女人显得形单影只,淡黄色灯光营造出了温馨的气氛,让她落寞的身影看上去更加柔和。
我轻轻推开门走了进去,在她旁边的位置坐下来,她看不见我,似乎在等着迟到的情人,我努力回想现在的场景,的确,这也是我记忆中的一部分,关于这部分记忆,我不是害怕,而是不愿去想起!
南方的雨啊,如雾,如烟,丝丝凉凉,漫天地飘洒下来,纷纷扬扬,把来不及躲避的行人浇得狼狈不堪,东吴北路上,一辆电动车逆行而上,骑车的男子面容清秀,刘海斜斜地贴在额头,t恤衫上印有一个明显的标志————鑫花溪米粉!
风疾雨急,男子几乎快要睁不开眼睛,他在风雨中穿行无阻地派送外卖,大家知道他是外卖员,却没人知道他心中翻腾的小小梦想,从未被雨水浇灭过。
握紧刹车,男子在朗庭商城门前停了下来,他抹去脸上的雨水,提着外卖走了进去,按照外卖单上的地址不停问,不停地找,终于让他找到了丽莎皇后的甜品店。
“你好,请问这里有叫鑫花溪外卖吗?”男子**地站在那里,这**丝的苦逼工作让他看起来孤独而遗世。
“来了来了!”
一声略带欣喜的呼喊,女老板闻言转过身,清逸短发稍显凌乱,激情而不失理智,如水般的目光仿佛暗含月华,嘴角扬起一抹美丽弧度,笑意嫣然。
那一瞬间的转身,让男子有了霎那的失神,也许这张脸不是最美的,但那笑容,足有柔化了整个世界的冰冷,那是一种怎样的笑?
他喜欢她的笑,就是从这一刻起,那笑容所蕴含的温暖便映在了脑中,久久不散,似是一片莹白的纷雪中,娇然绽放出来的一抹嫣红。
接下来几天里,她几乎每天都会叫一份鑫花溪的外卖,而他也会准时地将米粉送到,无论刮风下雨,哪怕是跟飞机追尾。。。。
她经常会抱怨米粉太贵了,一顿饭要吃去她两份甜品,但她却不知道,她的外卖打包费是由他偷偷付掉的,她不知道外卖最低起送标准是三十元,而她每次的点单却只有十几块,但他依然会送来,不是为一单外卖的三毛钱提成,只为能再看一眼那笑容。
他甚至幻想过,有天他会站在她面前,同样对她报以微笑,半似认真地说:“我愿意天天为你送外卖,只要你不嫌腻,我每天都送给你吃,只要你愿意做我女朋友。。。。”
但他终究是没有,望着那种盈盈笑意的脸,他的柔情系成了百转千结的眷恋,只带着那一份想望,多少次经过朗庭的时候,他都会不由停下电动车,远远望着她对着客人热情相迎。
后来,他因为工作不顺心炒了老板,从此失业在家,用华丽的文字燃烧心中小小的梦想,偶然一次机会,他再次途径朗庭,信步走进甜品店,却不见了她的身影,打听之下,这家甜品店已经关闭,商铺老板的回答是————去向不明!
再后来,他转行做了金融,每天要打几百通陌生电话,那次理财会的邀约,他终于约来了一个意向客户,却没想到他成单的第一个客户,竟然会是她!
接下来的日子里,她们之间的交流越来越频繁,她温柔又善解人意,像个大姐姐一样对他无微不至的照顾,他从小便尝尽了来自亲人最深的伤害,少年时一直过着孤儿般的生活,对这份感情的向往越来越强烈。
最后,他们终于在一起了,他二十四!她三十!
佛经上记载了许多典故,佛祖经常问世人,什么才是最珍贵的!大多数人的回答却是未得到,或是已失去!
未得到的感情一旦拥有了,难道就不珍贵了吗?
轰轰烈烈的相爱了半年,两人间的感情渐渐平淡下来,也少了当初的那份激情,由于年龄的差距,人生观价值观的不同,以及门户间的鸿沟,他们从之前的无话不谈,过渡到了相对无言,这应该是每对情侣都必经的一个过程,就像郭敬明说过的一句话:“蝶都是在破茧而出的那一刻,被痛得死掉了!”
身边的朋友们也不看好这份姐弟恋,有人说她家境富裕,又是家中独女,就算倒插门也不会看得上他,跟他在一起也不过只是玩玩,年纪大的女人难免寂寞。
还有人说:“他天生就长了一张沾花惹草的脸,就算现在不离开你,以后还是会离开你,玩玩就算了,可千万别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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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摄魂空间(六)
咖啡厅里,杯子被柔光罩上朦朦胧胧的迷蒙,他欲言又止:“我。。。我们。。。”
“我们接下来去哪里呢?”她注意到了他的反常,微笑着阻住了他即将要说出口的话。
他别过头去,声音认真地道:“薇薇姐!我有话要对你说!”
“什么事啊!这么神神秘秘的!”她的笑容变得不自然。
“这段时间我想的很清楚,也许我们真的不适合在一起,不如,分手吧!”他把头垂得很低,不敢去看她此刻的表情,那表情该有多伤心。
她沉默了下来,过了好一会儿,用手机发出一条微信:“我们真的无可挽回了吗?”
他看着那条信息,把头垂得更低了,或许他还是在乎她的,分手又何尝是他愿意的?但他终究只是个大男孩,单薄的肩膀无法扛起他们沉重的未来!
她露出一个美丽凄凉的表情,带着苦涩的笑,起身离开了座位,等待太久得来的东西,多半已经不是当初自己想要的样子了,世上最珍贵的不是永远得不到或已经失去的,而是已经得到并且随时都有可能失去的东西!
曾经的我仍一动不动地坐在原位,没有起身去将她追回,如果说相爱是种感觉,当这种感觉已经不在时,有人却还在勉强自己,这叫责任,分手是种勇气,当这种勇气已经不在时,有人却还在鼓励自己,这叫悲壮,但那时我既不想抗起责任,也不想过于悲壮,于是自私地选择了放手。
我在旁边默默地看着这一切的发生,看着她从我身边走过,想拉却拉她不住,我多希望时间能停留在此刻,多希望挽回即将发生的悲剧,但我却只能眼看着它发生。
“咯吱——”
门外一声急促的刹车声格外刺耳,有时,爱也是种伤害,残忍的人选择伤害别人,善良的人选择伤害自己,我望着倒在血泊中的薇薇姐,泪水悄然划过脸颊,这将成为我背负一生的愧疚,是我害死了她,因为我的懦弱和自私!
泪水模糊了的视线中,又是一片望眼欲穿的黑暗,一直以来,我都不愿去想起这段回忆,而所谓最难忘的,就是从来不曾想起,却永远也不会忘记!
前方的黑暗里响起一阵沙沙声,我拼命忍着却又无法停止的泪水,看着她一点一点向我爬了过来,此刻的她满身是血,但那淡雅的面容却依旧温暖如银河之光,挥挥洒洒地映亮了我们周围的世界。
“文浩,不要留我一个人在这里,我不想孤零零的一个人!”
她伸出手摸向我的脸颊,我低下头把她抱紧在怀里,多想抱着她放声大哭一场,可是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流泪了。
“我知道你一直都很痛苦,其实你不用这样辛苦的,不过。。。都没关系了,我们很快又能在一起了!”
她憧憬地笑着,冰冷的手温柔抚过我的脸颊,将一把小刀递到了我眼前:“有些事只能你自己来做,动手吧,这样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了!”
我默默地接过那把小刀,轻轻贴在了手腕上,如果可以,我愿意带着我一生的情、一世的爱,来陪她度过天上、人间、地下所有的时间,哪怕是在这幽暗的地狱,只要能减少我的愧疚和包袱,我都愿意!
但这一切的前提,必须是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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