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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神-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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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前往冀州考试,叶君生的思想同时发生了一次改变:他想离开彭城县,奔赴冀州。

这“离开”之意,即为迁徙,就像现代人削减了脑袋都要往大城市里挤一样,叶君生同样有此心理。

彭城县,毕竟只是个小县城,诸多不便。至于安土重迁之情,作为穿越者完全没有这方面的顾虑。

不过迁徙属于大事件,大城市,居不易,首先得解决经济问题。以叶家目前的家底,估计也就是凑个路费而已。身边虽然有一位牛妖,若请它去做些“劫富济贫”之事,想必不难。

然而叶君生别有考虑,却不会肆意行事,开什么玩笑,指使大圣去鸡鸣狗盗,未免下作。其实他还有一条好路子,就是府试以优越的成绩过关,考取最上等的秀才功名,进公学当廪生。

廪生,就是公费生,每月由朝廷发放一定额度的粮食,进入公学后,也无需缴纳项目众多的费用。

总之一句话,只要当了廪生,就有了在冀州立足的根本。

冀州最好的官学,名叫“观尘书院”,虽然在全国范围内,算不上前茅,但已是叶君生当前最好的选择。

听说观尘书院近年可出了一位惊才绝艳的天才少年,叫郭什么明来着,反正很厉害的样子,似乎道安诗会他也参加了,获得第二。

关于这个,叶君生印象不深,没甚概念。他只知道如果苏大师的传世之作都拿不下一个地方诗会诗魁的话,那可真不科学。

“嗯,就这样定了,如果院试考得好,能进观尘书院当廪生,就迁徙到冀州去。”

暗暗定了主意,而彭城这边的祖屋肯定不会卖的,就算他无所谓,叶君眉也绝不会同意。

古人重乡土之情,卖祖屋,那是背弃祖辈的作法。想那黄秀才,发迹搬入城里住,可乡下的祖屋都不肯舍弃,不惜常年花钱请人看守,便是如斯道理。

理清头绪,叶君生提前把这个意向与妹妹说了,叶君眉固有不舍,但也知道人往高处走的大道理,哥哥日后想要更大的前程,就必须走出去,闯荡一番。而她呢?

当然是哥哥去哪,就跟着去哪。

章程议定,遂开始准备前往冀州参加院试的各种事宜。这一趟,叶君眉不会跟随,而是与大圣留在家中。有大圣在,叶君生自放心。恰好江知年知道他要上冀州赴考,便提议一起走。因为江腾镖局接了一趟运往冀州的镖货,正好可以同路而行,好有个照应。

略一沉吟,叶君生便答应了。

再度声明,本书为架空仙侠,不是穿越历史,故对于科举流程会有所修改变动,请勿查经据典,对号入座,谢谢包容。

第五十九章走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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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一世,于荧幕之上,叶君生观看过许多走镖;而作为看武侠小说长大的一代,对于走镖,更不会陌生。

如今,有机会亲身接触见识一番,自是充满了兴趣。

清晨时分,叶君生见到了江腾镖局的队伍。一辆车,一十三口人,其中包括两名镖师,九名趟子手。一马当先者,穿一身青色劲装,青巾裹头,唇红齿白,秀眉明眸,英姿飒爽,一杆乌木红缨枪提在手中,看上去,宛如一名策马战沙场的将军。

女将军!

原来这趟镖,江知年并没有随队,而是让孙女江静儿压阵——这不是江静儿第一次走镖,自十五岁起,她便已跟随爷爷走南闯北,亦算闯出了一些不俗的名声,江湖人称“枪花江静儿”。

“花”之意,固然形容她枪法不错,但更重要的是指她的女儿身。

在江静儿身边,站着贴身丫鬟阿格,十三、四岁的一个小姑娘,同样扮了男装,杏眼樱唇,十分机灵伶俐的模样。

“叶公子,请上马。”

阿格手里牵着一匹马——这年头,牛马都是高规格的牲畜,牛主要作为耕种方面的主力军,而马却是非常重要的交通工具。在民间,马甚为罕见,一来价格不菲,二来普通人家根本养不起。不过作为镖局,江腾镖局里面自然养着数匹马,这也是实力的象征。

叶君生背着个小包袱,瞅着身前这匹马,有些犯嘀咕的样子:他没有骑过马,作为现代人,满大街都是汽车,满天空都是飞机,有几人懂得骑马?

没有骑过,但是坐过。“坐”的意思就是曾经在某些旅游区里花费二十块坐到马背上拍照留念,如此而已。

他的犹豫,那边江静儿看在眼里,顿时觉得哭笑不得:这呆子,明知道自己没有骑过马,但为何还固执要求骑马呢?

真心不懂。

确实,这趟出门,是叶君生在江知年面前主动要求镖局提供马匹作为坐骑的,因为他想学。

在这个时代,骑马属于一项不错的技能,有机会,自然要学习掌握。

长吐口气,叶君生双手扒住马鞍,一只右脚蹬住马镫,呼的,就像骑自行车的上车动作一样,很稳健地就坐到马背之上。

原来,有些事情做起来,根本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

一直在观望的江静儿不禁“咦”了声,随即挥手道:“时候不早,这便走吧。”

叶君生回头留给叶君眉一个灿烂的笑容,赶着马,不急不缓地跟在队伍后面。

身后的叶君眉一直注视着哥哥的背影,直到转角不见……

从彭城县到冀州城,路程不短,一般都要走十天,旅途可以说漫长。每念及此,叶君生就非常怀念飞机高铁等等高科技,但如今哪怕是自行车,都已是奢想。想要改变,只得寄望自己神通练成,做那能够腾云驾雾的神仙了。

至于眼下,还是先正骑着马吧。

第一次真正骑马,过程出奇的顺利,一方面因为那马脾气比较温顺,比起那些军中战马差远了;另一方面叶君生本身的体格素质早不是以前那个软绵绵的书呆子,加上脑子灵活,结合实践后,不用多久就掌握到一些基本窍门,很快就敢于策马小跑了。

这样的表现,落在江大小姐主仆,以及一众镖师趟子手眼里,未免感到惊讶——本来会骑马不算事儿,但一个书呆子会骑马,就有点出人意料了。

难道说,他以前练过?

得得得!

马蹄蹬踏,扬起阵阵尘土,叶君生正跑得高兴,猛地那马一个踏空,正是典型的一次“马失前蹄”。他把持不稳,扑通一下居然摔落在地。

后面诸人见着,发出一片惊呼。

江静儿心中莫名一急,飞马上前,却见到叶君生已拍拍屁股站起来,根本没摔着。

“呆子,你不要乱跑,我们正走镖呢。”

叶君生笑道:“知道了。”

重新翻身上马,这回稳重多了,骑着马,与马车并驾齐驱。

这马车里,装着的便是镖货。车头上插一面旗帜,旗面绣一幅“江浪翻滚图”,属于江腾镖局的独门标志。

镖局,等于是这个世界的物流公司,只是运输过程所遇到风险不小,最怕遭遇盗寇。遇到有人劫镖,就会有战斗,就会有死伤,就算最后能保住镖货,不用赔偿,但手下的伤亡抚恤,开支可不小。

不过从彭城到冀州,这一条路线对于江腾镖局而言非常熟,经常往来,从不曾出过事故,安全得很,否则江知年又怎么会提议叶君生一起走?

要知道,叶君生可是文弱读书人呢,出了事,不好担当。

一行人离开彭城,转上官道,井然有序地进发着。一路上,江静儿没有与叶君生说什么话,而叶君生却和那些镖师趟子手处得不错。

这倒是件稀罕事,一边是念叨“之乎者也”的读书人,一边是在刀口上舔血的武夫,彼此出身性格大相径庭,叶君生居然能与他们打成一片,谈笑风生,实在有些不好理解。

“小姐,为何我觉得这叶公子一点都不呆呢?”

另一边,阿格对江静儿说道。

江静儿一努嘴:“不呆才怪。”

“小姐,你看呀,叶公子参加诗会,便夺了诗魁,参加童子试,又是县试府试两个第一,现在城里人都议论说,叶公子是大才子呢。”

江静儿眼珠子一转:“阿格,你是不是看上他了,净帮人说好话。”阿格自幼就服侍她,两人的关系比较随和,根本不像正常的主仆关系,反而有点像姐妹之间的情感。

阿格脸皮子一红,扭捏道:“小姐,人家是和你一条心的。”

江静儿忽地叹息一声,喃喃道:“大才子又如何?还不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呆子……”

乍然想起当日抬老虎的情景,这叶君生却不能用“文弱”来形容了。

阿格没有听清楚,便仰起头问:“小姐,你说什么?”

“没说什么,赶路吧,天黑前,要赶到云台镇上过夜。”

说着,两条矫健有力的长腿一夹马肚子,速度徒然提升,“得得得”跑前面去了,却是为了巡视前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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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排场

与两位镖师交谈一番后,叶君生由衷地认识到“走镖不易”,风餐露宿只是皮毛,遭遇凶残的山贼盗寇才是血肉。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每一趟镖,几乎都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

言谈之中,他们对于江大小姐都颇为尊崇。如花的少女,出来抛头露面已极不易,更何况年纪轻轻就挑起了大梁?这可不仅仅是武功好就行了,还需要非同一般的性格魅力,以及经验手腕。

江静儿自幼习武,在爷爷的濡染之下,颇具侠风,就是想当一位女侠,骑最快的马,耍最猛的枪,杀最凶的贼,喝最辣的酒……

这一些,都是以前叶君生所不曾接触了解过的。在他面前,江静儿更像一个闹别扭的小姑娘,处处都想怄气,表现出极其矛盾的两面性。

而江静儿之所以早早就要出来挑大梁,也与江知年的年纪有关。江知年已年过花甲,一年年下来,身子骨可不堪折腾。如果江静儿不能接手,那么江腾镖局很可能就会关门大吉。

其实江母绝不愿江静儿接班,女孩子家,本就该找个好男人嫁了,相夫教子,整天在外面打打杀杀算什么事?所以在她心目中,家境殷实,又有官身的彭青山毫无疑问是最理想的女婿人选。

只无奈,女儿不知搭错了哪根筋,就是不愿意;而江知年则以江静儿的意见为准。

一老一小,简直让江母气疯了。

气疯了也没办法。

听完这些讲述,叶君生叹了口气:生活,谁都不容易……

那镖师忽地压低声音,悄悄道:“叶公子,其实很多事情都是总镖头让我与你说的。”

总镖头,当然便是江知年。

叶君生一听,先是一愕,随即呵呵一笑:江知年的心意,自己自是懂的。没想到,他还有些老顽童的处事小法子。

傍晚时分,镖队来到一个叫“云台镇”的地方落脚,找客栈住下来,过夜。

这个时代的客栈,集合住宿饮食一条龙服务,一楼便是吃喝的地方。摆七、八张桌子,供来往的客人吃饭。

江腾镖局的人便坐了三桌,其中江静儿主仆单独占了一桌;叶君生与两名镖师,以及两名趟子手一桌;剩下的又一桌。

此时客栈内除了他们以外,还有零散数名食客,北面角落处的那位,立刻就引起了江静儿他们的注意。

走镖者,警惕性时刻都要保持着,正所谓“小心能使万年船”,不管到了什么地方,都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这是最基本的素质要求。

所以落脚后,诸人马上暗中开始观察,看周围有没有可疑的人——北面那客人十分可疑。

只见他身穿一套普通的粗布衣,脚踏芒鞋,只是头上戴着一顶毡帽,就算吃饭都不愿取下来,恰好遮掩住面目。

他全身上下,没有带着武器,不过腰间却很奇怪地插着一根木条,白木条,大约三尺长短,颇为粗糙的样子。

这人单独地坐在那里,正吃着一碗面,吃得很慢,就像每吃一口后,都要思考人生一样。

吃一口面,思考一番人生,颇具神秘感。

江静儿秀眉微微一蹙,与两名镖师交换了一下眼色,随即装作若无其事地开始点菜吃饭。

——他们这趟镖货并不甚贵重,总价值不过五百两银子左右,按道理不可能会被高手觊觎,想必是己方多心了。

况且,那人就是装束有些不伦不类,无有发现什么危险的气息。

正吃喝间,忽有一名女扮男装、衣装华贵的美婢踏进来,站在门口上傲然道:“万剑山庄万公子路经此地,要在此处用餐,闲杂人等速速退避。”

口气很傲,仿佛大官出巡,敲锣打鼓开道的阵势。

万剑山庄万公子?

莫不是那位“狂剑”万剑生?

叶君生心里嘀咕起来。

听到万剑山庄万公子的名号,几名零散客人赶紧起身离开,只片刻间,客栈内就只剩下江腾镖局的人与那位奇怪客人了。

一名镖师面露苦笑,起身走到江静儿旁边,低声说道:“大小姐,那万公子性子狂傲,有洁癖,传闻有他在的地方,最不喜有闲杂人等同在。我们还是走吧,免生事端。”

他说的声音颇轻,不料却被那美婢听见了,柳眉倒竖:“好大的胆子,居然敢非议我家公子!”

说着,一个闪身就飘到镖师身边,“啪”,一巴掌抽在他面颊之上。

这一下措手不及,镖师根本没有反应过来,整个人便被抽得摔倒在地,面颊登时肿得高高隆起,牙齿都脱落了几颗。

这美婢,看似甜甜美美的,却身怀武功,下手毒辣。

江静儿勃然,乌木枪在手:“你怎地胡乱打人?”

美婢冷笑道:“再不滚,连你一块打!”

江静儿怒极而笑:“好大的口气,那我就坐在这里了,且放马过来。”

美婢面色一冷,就要动手,外面又跑进一位小厮来,喊道:“桃花姐,公子已到门口了,快来迎接。”

名叫“桃花”的美婢狠狠瞪了江静儿一眼:“你们不知死活,就等着承受我家公子的怒火吧。”

说着,赶紧跑了出去。

这时候,外面鼓乐声响,萧笛吹奏,十分悦耳动听。随即两名小厮牵着一匹华丽的红色毛毯,从外面铺垫着,一路铺进来,仿佛那星光大道的红地毯。然后又有两名长得极其妖娆的歌姬,手挽花篮,把一朵朵娇艳的鲜花洒落。

空气中,顿时花香飘溢。

这等排场,闻所未闻,简直就像那些武侠小说中的精彩描写一样。

江腾镖局的一众趟子手都看呆了,丫鬟阿格也看得两眼都是星星:弦乐鲜花,红毯铺路,还没有见到那万公子,就已感受得到公子的高雅脱尘……咦,我怎么会这般想呢,他们无缘无故打了齐叔,横行霸道,可是坏人来着。

小姑娘一个愣神,赶紧从幻想中脱身,端正态度,誓要与小姐一条心。

望见这副既视感非常强烈的排场,叶君生眨眨眼睛,搔搔头,嗫嚅道:“难道我又穿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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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笑话

在一群美丽姬妾的前呼后拥下,白衣飘飘的万剑生踏着红地毯走入客栈,玉树临风,宛如那不沾凡尘的帝子。抬头一扫,见到客栈内还有诸多闲杂人等,顿时不悦,目光在江静儿的脸上略略顿了一顿,随即挪开,盯着那名头戴毡帽的客人。

——至于坐在另一桌子上的叶君生,万剑生压根没有望那边去。

“你是谁?”

万剑生此刻目光中只有那名看不清面目的汉子,在此人身上,他感受到了一丝高深莫测的气息,甚为忌惮。

碗里的面恰恰被吃完了,汉子缓缓放下筷子,忽而发出一声叹息:“狂剑之名,何等显赫?今日一看,实在令人失望。”

“好胆子,竟敢如斯跟我家公子说话!”

“找死!”

“快快跪下来赔罪!”

万剑生还没有表态,一众花痴般的女子便七嘴八舌娇叱,搞得客栈像个菜市场,嚷嚷不休。

万剑生修剪得很好看的眉毛一扬,一只右手已握在腰间剑柄之上。宝剑贵气逼人,上面镶嵌着数颗华彩夺目的宝石,耀眼无比。

汉子似乎没有再开口的意思,起身迈步,径直往外面走,视万剑生一行人如无物。

万剑生全神贯注,猛地喝道:“还想走,留下吧!”

铿锵一响,就要宝剑出鞘——当此剑出鞘,留得不是人,而是命。

“铮!”

鸣声清越,震得诸人耳朵嗡嗡作响。

万剑生面色大变,他把剑拨出来,可此时拿在手上的却只得一个镶嵌了三颗猫儿眼宝石的剑柄,剑柄下一寸处断折,剑刃立刻又滑回到剑鞘里面。

就在刚才一瞬间,他看得清清楚楚,汉子只一晃,腰间白木条在手,以木条作剑,轻轻一点,自己的宝剑便被震断了。

这是什么剑法?

万剑生悚然而惊,忽地像想起了什么,大吼道:“你是江湖第一神剑谢行空?”

汉子步伐微微一滞,淡然道:“江湖中只有谢行空,没有第一神剑。”说完,飘然而去,那些女子哪里敢阻拦?

万剑生面色铁青。

他自幼学剑,练剑,天性桀骜狂放,一向都不把别人看在眼里。眼下剑法大成,早就想上门去挑战有“江湖第一神剑”之称的谢行空,可惜苦无机会。前些时候在鳌头岛,原本谢行空说要来,但始终不见踪迹,万剑生深以为憾。因为只要对方出现,他就会找机会挑战,一战而败之,从此以后,江湖第一神剑便是他万公子了。

时过境迁,不料却在一个小小的客栈内遇见谢行空;更没想到的是,对方仅仅只用了一招,就将他毫无悬念地击败。

差距,原来如此之大。

所谓目空一切,只是年少无知!

刹那间,万剑生万念俱灰,黯然掉头狂奔而去。那些姬妾面面相觑,赶紧把手中的各式乐器等杂物扔掉,呼喊着追赶公子。

顷刻间,摆出偌大排场的万剑山庄的人就走得干干净净,只留下一张红地毯,诸多杂物,以及满地的花瓣,藉此表示武林中赫赫有名的万剑山庄万公子到此一游过。

整个过程,宛如闹剧,或者说,只是个笑话而已。

江静儿大为解气地拍案而起,呐呐道:“原来他就是第一神剑谢行空,厉害,太厉害了!”

眼眸掠过激动的光彩,如见偶像。

对于这位在武林中极富传奇色彩的谢行空,她可是慕名已久,早就想认识一番。上次参加道安诗会,答应与彭青山去鳌头岛,便是奔着谢行空的名头去的。可惜后面因为叶君生的缘故,提前离场。不过刚才从万剑生的表现来看,那一晚,谢行空也没有现身。

“看见没有,那就是谢行空!”

“啧啧,江湖第一神剑果然名不虚传,只用一根木条就将不可一世的万公子击败,难道他练成了传说中的‘手中无剑’的高深境界?”

“可惜他带着毡帽,看不见样子……”

“哈哈,我先前悄悄低头去偷看,见着了半面。”

“啊,真得?快说说长得甚样……”

江腾镖局的人都沸腾了,议论不休。他们走镖,身在江湖,对于那些鼎鼎大名的高手人物可是如数家珍。如今有缘能与江湖第一神剑在同一间客栈吃饭,说出去的话,倍有面子。

人群中,唯一默然的人是叶君生,显得格格不入的样子。他不是江湖人,自然插不进嘴。

一夜无事,第二天队伍继续上路。

在路上,江静儿还对自己当面错过谢行空之事感到遗憾不已。眼角的余光瞥见叶君生很孤单地骑马落在后面,就拍马掉回头,来到他身边,问:“呆子,昨晚没有吓到你吧。”

当时她还真怕万剑生认出叶君生来,翻起旧账,事情就不好收拾了,幸好有谢行空出手。

叶君生笑着回答:“怎么会?我胆子可没那么小。”

江静儿小嘴一撇:“那就好,不过有谢大侠出手,根本不用怕。”

“呵呵,其实他不出手,我也没觉得有甚可怕的。”

叶君生很认真地回了一句。

江静儿乐了:这呆子愣头愣脑的,有时候真让人哭笑不得。

这时那名挨打的镖师走来,问:“大小姐,昨天你可看清楚谢大侠的出手?”他没来由被万剑山庄的人打了,憋了一肚子气,多得谢行空出手,间接帮他出了这口恶气,对于谢行空,大有好感。

江静儿摇摇头,叹道:“谢大侠的出手犹如羚羊挂角,无迹可寻,我哪里能看见?”

“我看见了。”

愣头愣脑的叶君生插嘴道。

闻言,江静儿与镖师对视了一眼,然后不约而同地笑出声来。

“那一剑虽然快,虽然准,不过还是有三个空门破绽露出来……”

叶君生却煞有介事地继续说道。

江静儿听着,好像听见一个天下间最可笑的笑话,只笑得眼泪都要流下来了;镖师咧嘴大笑,不防牵动伤势,痛得嘴都歪了。

好不容易江静儿才停住笑,不无嗔怪地横了叶君生一眼,也不说什么,扬鞭策马,跑前头去了。在江大小姐看来,这书呆子完全就在呓语,说梦话呢。

那镖师干咳了声,语重心长地对叶君生道:“叶书生,我看着大小姐长大,知道她脾性,绝非那种轻易对人倾心的女子。故而,她虽然慕名谢大侠,可根本没有其他的念想,你就不要多心了,以致胡言乱语……”

叶君生无语:为何说真话的时候,别人总不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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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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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信鸽,扇动轻盈的翅膀,穿梭于空中,飞入了冀州城,最后投入一座宅子里头,落在彭青山手上。

彭青山手指一捻,就取下信鸽小腿上绑住的一根小竹筒,打开,拿出里面一卷素纸来。

随即手一松,信鸽扑腾腾的再度腾飞而去。

看完素纸,彭青山喃喃道:“好一对狗男女,真敢走到一起了!哼哼,如此,那就休怪我翻脸无情,一并解决了吧。”

只觉得心中那根早就存在的刺,深深的扎入来,一种名为“嫉妒”的情绪开始泛滥,痛入心扉。

“县试府试接连两个第一吗?想必如今定然是意气风发,踌躅满志。看样子,这头猪已经养肥,是该杀的时候了。在一个人最得意的时候将其杀死,定然非常的畅快……”

“江静儿,你个贱人,枉我对你痴心一片,至今未娶,没想到你居然敢背叛于我,如此水性杨花的贱人,就该千刀万剐!”

这般想着,眼中凶光大盛。

他彭青山一向自视甚高,风流倜傥,虽然偶尔也会在欢场上应酬,但对于正妻的位置,一直都为江静儿留着。然而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鳌头岛的那个晚上,当着万剑生等人的面,江静儿居然毫无避嫌地维护叶君生,这让彭青山的面子丧失殆尽,简直比杀了他还难受。

自己喜欢的女子,却执意维护另一个男人,尤其还是在好友面前,如此奇耻大辱,忍无可忍。

铿!

腰间佩剑出鞘,锋芒毕露,好像一条露出尖牙的毒蛇,要饱饮人血。

“无毒不丈夫,是非因果,林林总总,全部一剑了断。”

说着,手起剑落,就将桌子的一角砍掉,如切豆腐,轻而易举。

桌子上,正摆放着一份烫金文书。

当目光放在这份文书上,彭青山才露出了得意笑意:昨日,他外放武山县县令的任命文书正式下达,即日便可以奔赴上任。

只是在这上任途中,他要去了结一桩心事,彻底拔去心里那根刺。只要做得干净利索,试问,谁会怀疑他?

谁敢怀疑?

……

初夏的天气,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上午还阳光明媚,等到中午,乌云滚滚,闷雷翻腾,很快就大雨倾盆而至。

出门在外,最讨厌便是遇到恶劣的气候,尤其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时候,都连躲避都很困难。

“快找地方,看有没有避雨之所!”

“拉住马车,免得马匹受惊乱跑!”

“大小姐,我记得在前面不远的一处山坳,有一座山神庙可以避雨……”

“好,那我们赶紧过去。”

一阵慌乱后,遭遇暴雨袭击的众人很快就定住心神,他们随身都带有蓑衣斗笠等雨具,便急忙拿出来穿戴于身上。

叶君生只带着一柄粗布伞,撑在手上,在雨幕中艰难行走。不料迎面刮来一阵大风,人没事,可本就陈旧的粗布伞哗啦一响,四分五裂,伪劣产品呀。心里哀叹,眼下也顾不得了,跟着大伙奔跑。

约莫走了半里地,来到一处山坳,果然有一座庙坐落在里头。

众人急忙跑过去,却见到是一座荒废了的山神庙。虽然不至于崩坏,但丝毫香火的痕迹都没有,不知多久没人祭拜过了。地上积得厚厚的灰尘,窗户破落,上首的一尊神像连头颅都不见,只余下躯干身体,看着颇为惨淡的样子。

不过此刻诸人哪里理会这些,纷纷抖干净身上的雨水,脱掉斗笠蓑衣,免得把里面的衣服弄湿了。

至于马匹,则栓到屋檐下,而车上的两大箱镖货都直接搬进庙里头来。

“他奶奶的,这大雨来得好凶!”

“可不是,说来就来,老天爷忒不给面子。”

趟子手们爆着怨言。

一行人中,就数叶君生最惨,全身淋得像落汤鸡一般。他猛地省起一事,急忙往怀里一掏,掏出那幅《灵狐图》,却见这卷画居然滴水不沾,一点事儿都没有,这才松口气。

狐仙隐匿之物,果非凡品。

他的行李包袱平时放在马车上,没有遭遇暴雨肆虐。便赶紧取来,四下瞅瞅,要找个换衣服的隐蔽地方。

“叶公子,你到佛像后面去换吧。”

小丫鬟阿格脆生生地提醒道。

叶君生点点头,拿着衣服转到佛像后面去,见到这里有一块空间,恰好有佛像挡住,外面人看不见。当下赶紧脱掉身上的湿衣服,脱得赤条条的,然后穿上干净的换洗衣服。

唧唧!

猛地一声叫唤,倒吓了叶君生一跳,就见到一团影子从神像底座的破洞中钻出,竟是一只小青狐。它本在这神像底座里面做了巢穴,受到惊吓便慌张跑出来,不顾外面风大雨大,直接从窗户跳出去,逃走了。

等叶君生反应过来,那小东西早不见踪影:哎呀,敢情刚才脱光光都被这青狐看见了,春光乍泄呀……

青狐的速度很快,外面诸人却没有注意到,七手八脚生起了火,取暖,或者烤干衣服。

“大小姐,这场雨如此势大,只怕一时半会不会停歇。”

老镖师说道。

江静儿“嗯”了声:“如果许久不停,我们只得在这庙中过夜了。”

“呵呵,没事,又不是一回两回了。那么我们早些准备,烧些水来喝吧。”

行镖之人,走南闯北,风餐露宿,什么恶劣的气候情况没遇过?在这方面,经验丰富得很。而且身上都带有干粮,不怕会被饿着。

当下就有人拿出一口铁锅子,到庙外接了一锅雨水,端回来烧——作为混饭吃的家伙,行镖队伍携带着铁锅,也是非常合理正常的事情。

大雨如泼,一下起来就不休止,直到黄昏时分,雨势才渐渐小了些,但无论如何,这样子都是赶不了路的,唯有留宿庙内,等明天再出发。

山神庙久不得修缮,屋顶多处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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