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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云诀-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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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看到这一刀是怎么得手的!骑士头领眼光里出现一丝波动。云霄顺势将手中短刀往下一拉,一阵翻江倒海的声音,那骑士从咽喉刀小腹被云霄开膛破肚!云霄丝毫不停,手中黑影一闪,那骑士双手双足和脑袋已经和身躯分离,身体各零件哗啦啦掉到地上。整个动作只在一息之间,行云流水之下居然无人可以出到云霄是怎么做到的。忍住呕吐的欲望看那尸块,居然都是从关节缝隙处下到,一丝不差!白衣剑客吞了一口唾沫,看着面前这个衣不沾血的少年猎户,艰难道:“庖丁解牛?把活人当牛杀了?”马背上剩下的三十六人在脑子里突然闪过和尚那一句“一个都跑不掉”,呼吸变得越来越重。十几年来第一次有了头皮发麻的感觉,跑,自己还有三十多人,被一个还不到十五的少年吓跑,以后还有没有脸做人了?杀,刚刚动手的时候,连人家怎么出刀都没看见,杀人还是被杀?僵持之下终于有人忍耐不住,挥动狼牙棒,策马朝云霄冲去。

云霄不闪不避,手中短刀朝狼牙棒迎了上去。马上众人看了眼中一喜,白衣剑客脸色一惊,精铁打制的狼牙棒往少了说都有七八十斤,这个壮汉手里的比常人用的更大,怕有上百斤,加上骑马冲刺,一棒下去可谓千钧压顶,云霄用的是短刀,完全可以靠自身的灵活致敌于死地,方才灵活的身形让人已经觉得这个骑士必死无疑,可是一见云霄不但不避,反而顶风而上,众人皆以为云霄实战不足,不知轻重,纵然削金断玉的利器这么硬碰即使不断也会崩个大口子变成废铁,至于活人一碰之下就算不立毙当场,恐怕也筋断骨折。只有和尚脸色不变,继续念诵往生咒。

只听一阵金铁交鸣,那根比手臂还粗的狼牙棒被云霄齐齐斩下,而且刀锋去势不减,人马交错的瞬间,马上骑士已经身首分家,无头的身躯喷着鲜血随马奔过了五六丈才轰然落地,再看云霄依然一动不动站在原地。

所有人都盯着云霄手上完好无损的短刀,感到后背升起一丝凉意,这还是刀吗,这还是人吗?看着乌沉沉的刀身,众骑士都觉得身上穿的不是软甲而是豆腐。眼见自己手下萌生怯意,骑士头领大喝一声拔出长剑从马上跃起,直奔云霄而来。云霄冷冷一笑斜跨一步,迎了上去。

“白云剑宗的白云步!”白衣剑客讶然道,不过很快他更惊讶了,“怎么是猎日刀法,不是失传了么?左手使的怎么有点像咱们的千叶掌法?六合刀也能有这种威力?哎呀呀,少林的伏魔棍居然能演化得如此精妙”很快他就闭嘴了,云霄听见他罗嗦,索性全部换上了失传百年以上的武学,后面的招数他见都没见过,于是也隐约猜到了云霄的身份,闭上嘴,眼睛贪婪地望着云霄的每一招每一式,学武之人一辈子能有这种开眼界的机会实在难得,不能浪费。

转眼间两人斗过五十招,云霄便跳出圈子,冷冷看着骑士头领。他看得出来,除了这个头领,其他骑士的兵器五花八门,大多是横练外家功夫的大家伙,这些人顶多算血狼会外围的杂碎,这个头领武功也差得可以,试探了五十招才到第十八招的时候这人招数就已经用完,从头开始用旧招,用的剑法倒是有那么点意思,可惜火候上差得太远了。云霄也懒得再试了。现在,云霄只想估计一下血狼会的实力。

云霄冷冷道:“你在血狼会里是什么身份?”那头领知道今日已是必死,一句话不说只把手中长剑握得更紧。

“小兄弟,你问不出来的,”白衣剑客站起来掸掸衣服,好整以暇道,“除了这个领头的,其他都不算血狼会的,顶多算血狼会安排在各地的探子。这个领头的其实也就是血狼会给鞑子皇帝安排的大内侍卫,这次算出皇差,给那个死鬼钦差当保镖也顺便监视来的,一共四个,出京的路上我和大和尚一人结果了一个,今天晚上和尚又连同钦差一起送进了地府一个,最后一个就在你面前。赶快办事吧,回头咱们再谈血狼会的事情,这些家伙嘴紧得狠,能问出什么来,我和大和尚还不早就杀进血狼会老巢去了?”

云霄听罢一脸失望,只得把刀收进怀里。白衣剑客一脸惊讶:“怎么,你还打算放他们回去?”

第十章从此梦间

2011…4…210:57:03:3144

云霄笑着掏出两粒药丸,湿湿的,明显刚搓好不久:“赏你们一颗糖豆,快吃。”和尚没答话,接过一粒,吞了下去,白衣剑客犹豫了一下也吞了下去。云霄也一屁股作到地上,伸出左手晃了晃,乌黑,白衣剑客自然识货,他可以肯定那不是泥巴。正在惊疑不定之间,便听到一声惨叫,之间马上的一个戴着精钢拳套的骑士眼珠通红,扼死了身边的另一个骑士。

之间三十多个骑士转眼之间纷纷亮出兵刃,朝着自己身边的同伴毫不留情地砍去,个个都用上了致敌死地的杀招,毫不留情,一时间刀光剑影喝声不断,不到半柱香功夫,这些人全部倒毙,显然是耗尽力气,好像大战了三天三夜全部脱力而死。白衣剑客眼珠子都快掉到地上了:“什么玩意?”

“毒。”和尚言简意赅地回答了一句。白衣剑客听罢朝旁边一跳,用看怪物的眼神看着云霄。

“没错,解药是我赶来的路上临时配的。毒都涂在我掌心,用内力催发掌风,无色无味,让人产生幻觉杀戮不息,短时间内激发全部力量直到脱力而死。”

“下毒杀人,剧毒那么多种,用这么复杂的毒干什么?”白衣剑客嘴上这么说,但是看到这些禽兽自相残杀,心里也隐隐有些快感。

“看到火光我就来了,哪有功夫采药炼药?一路上能抓的草药我都抓来了。”

天哪!这家伙是什么人!就算五毒教炼制一种毒药也得采药制药炼药炮制几个月,他居然顺路采药就能炼出来?而且还能顺手炼出解药!和尚眼睛突然一亮:“青甸镇落叶谷所学驳杂敢问可是青竹居室门下?”

云霄微微颔首道:“正是家师自号,在下刘云霄。”

和尚当即起身,整衣稽首道:“小僧师尊法号上法下相,当年唆都命血狼会将我南少林屠戮一空,烈火焚寺,合寺僧众死难者无算,师尊当时仅是未剃度的小沙弥,在诸位师伯祖掩护下,与列位师叔幸免于难,留下南少林最后一丝血脉,后来师尊与诸位师叔就地剃度各散天涯,藏于民间各收门徒,幸而当年青竹居士初入江湖,将我南少林被焚一空的武学典籍授予列为师叔,总算让我等不致被屠灭殆尽,三年前师尊被血狼会狗贼围攻受伤,圆寂前嘱咐贫僧有生之年定要收拢各地南少林遗脉,剿灭血狼会以报灭派之仇。”

和尚顿了顿,看着白衣剑客又道:“小僧法号道衍,这位是我师叔俗家弟子,朱能。佛祖保佑,如今得遇当年师门恩公弟子!”

云霄点点头,没有答话,进了酒铺抱出秀秀尸身,而后静静地看着酒铺慢慢地被大火吞噬。道衍和朱能都没答话,半晌,云霄才问道:“关于血狼会,你们知道多少?”

朱能摇摇头道:“很少。血狼会的成员应该不多,每次追杀我们虽然都是十几二十个人,但只有领头的懂一些功夫,其他的都是靠一些蛮力挥动兵器,参杂了不少中原武学的招数。他们的区别么,真正的血狼会成员,身上都纹着一只鲜血狼头。没有这个标记的,就是血狼会分散在各地的外围探子,没什么大用。带狼头刺青的,一般都在大都充当皇室护卫,所以都是蒙古人,外围探子多是色目人或女真人,还有极少的辽人和波斯人。除了外围探子,真正的血狼会成员很少出大都,每个皇室王公身边也就只安排了十个左右作护卫,皇帝本人也才不到百人。就算只有这么少,这些护卫的武功也算平平,放到江湖上连三流好手都不算,不过个个彪悍无比,一旦三人合击恐怕很难全身而退。”

“既然如此,那南少林为何被灭派?列为高僧总不见得连这些不入流的角色都杀不掉吧?”

“你有所不知,血狼会中也有顶级高手的,虽然是蒙古人,但却个个有一身惊世骇俗的中原武学,只不过平时不出现而已,”朱能摇头苦笑道,“何况当年唆都还带着数万鞑子骑兵在外压阵,功夫再高架不住人多啊!”

“血狼会不是我们几个就能对付的。”云霄淡淡说了一句,抱着秀秀尸身朝镇口那块大石走去。道衍叹息一声,跟了过去,朱能摇摇头,将几十匹战马聚拢起来,赶到镇口。两人帮着云霄将秀秀葬毕,东方已经大白。

云霄牵过两匹马,对二人道:“我师叔当年叛出师门投靠鞑子,如今便是血狼会主。两位如要报仇,不妨联络被鞑子灭派的江湖同道,往南投靠义军去,待将鞑子赶出中原,再遍邀中原好手,去大漠共诛杀此贼。”见二人有些意动又有些犹豫,冷冷道:“我若要取你两人性命,你们能撑过几回合?师门逆贼,我师傅都无十全把握诛杀,何况你我。”言下之意,你们两个联手都不够我看的,我师傅和我自己都没本事百分之百诛杀,你们两个想单挑还是送死么?说得两人脸色大变,以云霄的身手,两个人走不到一回合恐怕就被肢解,血狼会主又是云霄的师叔,如果周围再有其他高手,恐怕还真要集中原武林全力才能诛杀此贼,落叶谷到底是什么地方,怎么都出这种怪物?

云霄看到两人一脑门冷汗,轻笑一声道:“血狼会欠的债太多了,被灭的怕也不是南少林一家,光是青甸镇六百多条人命,便足够狗贼千刀万剐了,若是你们两个将他轻松杀了,别人找谁报仇去?这不是要和天下武林结下梁子么?”

两人听罢,与云霄大笑不已,一股豪气涤荡心底。云霄翻身上马,对二人拱手道:“在下先往凤阳府祭奠父母,随后游历天下,你我有缘自会再见!两位保重!”言罢,朝新立的青冢深深看了一眼,默念一句:“你也保重,等我回来!我把天下鞑子的脑袋都砍下来为你陪葬。”一人双马往南驰去。

“保重!”“保重!”

道衍和朱能两人目送云霄远去,二人相视一笑,飞身上马,疾驰而去。远山之间传来一曲樵歌:

平生最爱山家,只怜林间野花,未忍折取簪发。香魂刹那,从此梦里见她。

钦差被杀朝廷震动,各地海捕探马往来不绝,云霄一路上哨卡见云霄一人双马且是战马,又在官道上招摇过市,以为是蒙古斥候,倒也每人敢阻拦盘问。此时南方义军风起云涌,蒙古主力大军齐聚南方,哨卡上留下的都是仆从军,在这些杂碎眼里,拦住蒙古大爷的马就算无事也是要吃顿鞭子的,点子背的被活活踹死也没人偿命。看到官道上一人双马冲过来,个个都是忙不迭躲闪,深怕步子慢了挨顿好打。

一路不歇,待云霄到了洛阳时,纵是两匹马已经累得摇摇欲坠,如今战乱不已,中原马匹被大量征调,数量稀少,这两匹马要是累死了,再要找头驴子恐怕都难。云霄只得先寻一处客栈,休息一两日再走。寻思再往南去自己这身猎户装束恐怕不方便再穿了,再者,南下一路上遇到的鞑子恐怕会越来越多,自己配点药无论防身还是给鞑子“加料”都会用得上。拿定主意,便走进街市。

洛阳向来是商贾聚散之地,街市上倒也热闹,不过热闹是那些各地来的色目商人,还有一些贩卖山货的女真人,“四等奴隶”个个都是面呈菜色。云霄暗暗叹息之间,只觉得怀中蓦然多了一样东西,右手一翻,只听耳边“哎哟”一声,死死抓住一个手腕。或许这声叫喊响了些,周围人的目光立刻聚到云霄身上。只见云霄死死握住一个麻脸泼皮的手腕,那泼皮的手还伸在云霄的怀里。看到这里,周围众人立刻明白发生什么事了。

只听那泼皮叫道:“你这小子好生不讲道理!做什么抓别人的手往自己怀里送,你当人人都如你这般有断袖之癖么?”

市面上泼皮多了去了,没见过这么无赖的。周围看热闹也被这麻脸泼皮逗乐了,轰然大笑。云霄心下也是哭笑不得,朝那泼皮一看,发现耳垂上有两个耳洞,原来是个雌儿!心下也不打算计较,当下轻轻一送,松了手,继续朝前走去,众人见云霄不计较,无热闹可看,也逗散去,留下那麻脸泼皮在原地对着云霄的背影兀自叫骂不已。

那泼皮突然看见云霄晃了晃一个钱袋,转身走进了一个巷子,那钱袋怎么这么眼熟?一摸自己腰间,空荡荡的,心下大急,知道自己遇上“前辈高人”了,急忙追了过去。三拐两拐,只见云霄正倚着墙壁托着钱袋等他过来。

见到他过来,云霄把钱袋丢过去,道:“小丫头,不但易容的本事只学个皮毛,手上功夫也差得紧哪!”麻脸泼皮见身份被识破,也不抵赖,噘嘴道:“我也才是第一次失手嘛,你手段高明,我认栽。”

云霄冷冷一笑:“认栽?今天要是被鞑子抓了,你还有命么?下手之前先盯牢,探清底细也不迟,你才看了我三两眼就敢下手,手上活儿又不硬,哪个师傅教出你来的,真是丢人丢到家了。”

(第一卷终,请各位大大给点支持!)

第十一章泼皮飞儿

2011…4…219:19:14:3200

一提到师傅,那泼皮眼睛通红,急道:“我师傅我师傅不准你这么说他!”

云霄赞许地点点头,道:“看来你还知道师门不可辱,回去还是好好练练罢,下次未必这么走运了。”说罢云霄看着墙内的小阁楼上出现几个披着红色斗篷的身影,眼里闪过一丝异光,没有作声,拐出了小巷。到街面上置办好东西,云霄提着小包裹走进一家茶楼,拣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了下来,窗外正对着先前看到的小阁楼。

刚刚端起小二送来的热茶,一个身影就窜了过来,云霄微笑道:“盯了我两个时辰,也想喝茶了?”

“难得遇到前辈高人,总要学些手段嘛!”那泼皮露出整齐雪白的牙齿,笑嘻嘻道,“前辈就是前辈,不似我等只在街面上干点小活儿,都是对着鞑子万户下手。”说罢嘴朝窗外努努,一脸得意。突然一脸恍然道:“哦,我明白了!”

云霄愣了一下,道:“你明白什么了?”

那泼皮压低声音道:“难道前辈便是大名鼎鼎的雅盗?”

“雅盗?”

“难道前辈不知?这雅盗当初在大都附近可是风头极盛哪!据说那雅盗前辈专盗鞑子权贵,怪就怪在他每次所盗金银极少,却总将户主家值钱的字画古籍搜罗一空,临走还在墙上墨竹图一幅,留谢户主。据说那墨竹图当真画得精妙,宫中几位画师都自叹不如,至于那色目画匠更是如见天物,都说单凭着一手墨竹画技,便可保一生吃穿,留在墙上的墨竹怕是比盗走的金银还要值钱!京城权贵爱也不是恨也不是,雅盗之名盛传一时!可惜近几年雅盗突然销声匿迹,诶可惜江湖少了这么一个风云人物啊!”

云霄一边听心里一边狂笑,什么雅盗,明显说的是自己的师傅竺清嘛!微笑道:“我可不知道什么雅盗,不过你知道得倒是蛮多。”

“岂止是知道!前辈您是高手自然不用打听,咱们这些市面上混口饭吃的,谁不把雅盗当成咱们的带头大哥?这可是给咱们这一行长脸哪!前辈您目光如矩身手不凡必然”完了,师傅成了这一行的领军人物,万千小偷膜拜的偶像。

云霄被这女泼皮左一声前辈右一声前辈叫得头疼不已,苦笑道:“我不是什么前辈,我差好几个月才十五岁”

“额,自古英雄出少年嘛!前辈虽然比我小一岁,但是身手已经是大侠风范,我决定了,认了前辈这个小弟,以后跟着前辈小弟鞍前马后”

云霄无奈之极,从怀里掏出一块小银锭,用两指夹住道:“闭嘴!”话音刚落手上觉得一空,银锭就被那女泼皮抢走。云霄只当这女泼皮短了钱用,又看云霄不为难他,过来蹭几个钱花花,谁知女泼皮抢了银锭却还赖在身边不走,于是呷了一口茶,皱眉道:“还不走?”

“前辈英雄大侠小兄弟兄台”女泼皮依然想叫云霄前辈,但看出云霄不喜,前后换了几种称呼,终于决定称呼这个小自己一岁的少年猎户叫兄台,“这个当然师父只教了我入门把式兄台眼力惊人,手上的活儿也硬,可不可以让在下在下跟在兄台身边涨点见识?我我知道道上如同兄台一般身手的都是独来独往,可可我一定一定啊”

女泼皮表决心的一番话还没说完,就被云霄喷了一口茶。云霄也是被气的,弄了半天云霄才明白,这半吊子女贼看着自己点子硬,又“艺高人胆大”独身“洗”一趟鞑子万户府,就想着投靠自己混口饭吃,顺便让云霄这个年纪不大但是入行绝对够“早”的“前辈高人”指点一下自己的“技术”,原来把我当成大盗!云霄一口茶喷到女贼身上,幸好两人不是对面坐,不然这下难看多了。

云霄摇了摇头,被这女贼当作同道让他浑身不舒服,我就这么像个偷儿?你们不去画一副盗拓像在家里供奉着,找我干嘛?心下无语,丢了几个钱给小二,提着东西便想回去。谁知这女贼猥猥缩缩跟在自己身后不肯离开,云霄也不搭理直接回了客栈,直到进房关门,云霄才拉着脸,沉沉说了一声:“进来!”

那女泼皮进房关上门普通一声就跪下了,重重磕了三个头,直起身的时候已经泪流满面。

“求前辈成全!”

云霄怒极反笑:“又是前辈,我很老么,你遇到我还不到三个时辰,我连你什么样子都不知道,我成全你什么!”

“求求兄台帮我偷东西,杀杀人!”

听到这话云霄倒是吃了一惊,不过看到女泼皮如此情状,心下倒也奇怪,道:“那起来坐下说话吧,你自己都说比我大一岁,跪着算什么事?”女泼皮闻话擦擦眼泪站了起来,神情一阵扭捏,这一擦倒是把原来易容成黄皮麻脸的面糊墨汁弄得到处都是,一脸黑的黄的白的都有。云霄看到一个“花脸男泼皮”朝着自己一番扭捏,尽管自己知道这是个女的,从耳根肤色上看也应该是个皮肤细腻的漂亮姑娘,但还是觉得汗毛直竖,想起初见时那句“断袖之癖”云霄肚子里更是翻江倒海。

云霄定定心神道:“干你们这一行的”云霄犹豫了一下,把“你们”两个字咬得极重,心里暗想,还是趁现在划清界限最好!“干你们这一行的,混迹街市的叫扒手,摸进家门的叫小偷,登堂入室做大案子的叫盗,取人性命的才是强盗。就你这样的,做扒手都不够格,一转眼就要做强盗了?”

“不不!我不做强盗!我我我要报仇!”女泼皮犹豫半晌道。

“报仇?偷人东西人家不找你算帐就是好事了,你还找人报仇?要知道失手挨打是常事,看你四肢完好看来人家也没为难你,你还要报仇?”

“嗯,报仇!报师父的仇!”女泼皮坚定地说。

“哦?说来听听。”云霄已听有故事,来了精神,毕竟寻常江湖规矩、武林典故竺清平时也讲起,但是云霄少年心性,对那些快要买进黄土的江湖公案、普通八卦没什么兴趣,听到有新故事可以“挖掘”,立时来了兴趣。几天来,云霄一直用这些道听途说来充实自己的大脑,这并非处于自愿。从战马奔出青甸镇那一刻起,云霄就不再是当初那个云霄。在云霄心底,秀秀的死,已经是他一辈子都抹不去的梦魇,他甚至想到自尽:他恨自己,恨自己当初为什么不脸皮厚点,当天留在青甸镇,反正师父已经离谷,也不会等着自己回去。如果自己当初留在镇子里,秀秀就不会出事。

秀秀的死状一直印在云霄的脑海里,直到失去秀秀,当初那个害羞的大男孩才明白,失去自己最爱的东西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几天来云霄一直让脑子不停接受着各种小道消息,不停催着战马发足狂奔,直到自己在马背上颠得筋疲力尽。只有这样才可以让自己什么都不去想,强迫自己把青甸镇的那个自己深爱的女孩子忘掉。但是随之而来的,就是另外一种意识:对红色斗篷的强烈敏感,与血狼会的不死不休。

眼下这个女泼皮突然说要报师门之仇,云霄突然敏感起来,隐约觉得,这件事必然与血狼会有联系。

“我被师父捡回来的时候,刚刚会说话,只知道自己姓柳,”女泼皮已经换回了女声,虽然声音清脆如莺,但面对一张易容过的男人脸,云霄依然觉得诡异,“我师父说我身骨俱轻,手指修长纤细,修炼本门《神行》《妙手》两门绝技必定事半功倍”

“《神行》、《妙手》?你师父是空空门的传人?那你手艺怎么这么差?”云霄奇道,这对云霄来说太不可思议了,那么小的年龄入门,而且还是资质上等的材料,怎么“技术”就这么糟?

“我五岁的时候师父才开始教我入门的功夫,可是才几天功夫,我师叔就来了,说是找到了失传的师门黑玉符的下落,约我师父一起去盗回来,结果结果第二天师父和师叔的尸首就被挂在城门示众了!”女泼皮已经泪流满面。

云霄也吃了一惊,两个空空门高手联手,居然一个都没能跑掉。

“对方都是什么人?”

“不知道。”女泼皮木然摇头道,“但是,东西就在鞑子的万户府。”

云霄不禁笑了:“这十年你没白等,今天你没白来。先去洗把脸,然后我们再谈。老实说,你面糊没有调匀,还抹得那么厚,涂在脸上更像老人斑,墨汁太次,化得不开而且很臭,套上髯口就可以直接爬上草台班子唱秦琼了,不行不行,跑跑龙套还可以唉!易容的水平太差了。”女泼皮嘻嘻一笑,转身打开房门出去打水洗脸。片刻功夫,门口走进了一个俊俏小厮,正是那女泼皮,皮肤白细,眉弯眼翘,若是女装想必也是一个极标致的姑娘。脸上略带羞涩的笑容像极了秀秀,云霄心里一痛,连忙侧过眼神,不想看,也不愿想。

“我叫刘云霄。你叫什么名字?”

“师父叫我飞儿,那我就叫柳飞儿,叫我飞儿好了。”

(第二更,以后每天保持二更,请大大们支持、收藏、推荐,小弟谢谢!)

第十二章兄友弟恭

2011…4…310:58:19:3179

云霄淡淡笑道:“怎么,还想当我徒弟不成?”

“当就当,有什么好怕的?你手上活儿那么好,学会了就饿不死了,就怕你不收!”柳飞儿一下跃到床上,舒舒服服地躺下。

“我可不敢收你当徒弟,不然你们空空门真要绝后了,”云霄摇摇头苦笑道,“你先下床回家,我还得休息呢。”

“我都在城隍庙睡了十年了,我没家。”柳飞儿语气淡淡地说。

“你睡我床上,就不怕我半夜劫色么?”云霄知道自己说错话,扯到柳飞儿的伤心事,岔开话题道。

“怕才怪!你还没十五岁,就想劫色?”柳飞儿撤过辈子朝身上一盖,“如果你真想劫我的色,就算我跑到二十里外,你也能把我抓到。”

“我有这么厉害?”云霄奇道。

“我做了十年的扒手,眼力真有那么差么?你进城的时候我就注意你了,早上刚下过雨,地上还是湿的,可是你走来走去鞋底都是干的;你抓住我手腕的时候,根本就没碰到我,单是用内力锁住我的手腕,这十年我见过的江湖高手多了去了,没见过像你功力这么离谱的,而且,你骑的两匹蒙古战马的马鞍都是上等货色,只有到万户府公干的大内侍卫才能有的,鞑子万户本人都没资格用,你一身猎户打扮不砍掉几个个鞑子侍卫哪来的马?”柳飞儿一脸得意。

“原来我被你算计了?呵呵”云霄倒也没生气,只觉得这丫头的师父眼光忒狠,如果不是那场大变,整个中原怕要被她偷得鸡飞狗跳,看来做贼还真有天生的。柳飞儿没答话,云霄转过头去一看,发现柳飞儿已经睡着了,看看窗外,此时最多也才酉时二刻,距离日落还有一段时间。

“这丫头,一个人在城隍庙,恐怕这十年睡觉都是战战兢兢吧,笑起来那么开心,这十年,你吃了多少苦呢?”云霄自言自语道,“呵呵,今天就让我来做你的守护神,让你踏踏实实睡一觉吧。”于是在椅子上盘膝坐定,闭目调息,把脑子收拾清楚,打算晚上出去干活。

床上的柳飞儿紧闭双目,眼角留下一行泪珠,侧过身,真正睡去。

亥时刚过,云霄就打开窗户跳了出去,几个纵身,便落入万户府。

没有人!云霄运起内力仔细辨音,奇怪,的确一个人都没有。云霄自忖即便师父竺清那种级别的高手想要瞒过自己的耳朵也不太可能,难道这府中个个都会龟息功?就算这里有人会,总不见得这里仆役、丫头个个都会吧?那这个万户府未免也太惊世骇俗了!云霄迅速地在府中各院兜了一圈,确实空荡荡的。

难道府中有秘道全府上下入夜都进了秘道?脑子都坏了?一到夜里全学耗子?不至于啊,都进了秘道,总要留几个在地面望风吧?云霄进了所有院落仔细勘验之后确信,万户府确实是座空府,奇怪的是一切摆设完好无损,仿佛鞑子万户一家在某个白天全部出游未曾回府一般,看看桌上的灰尘,云霄判定,大约两三天没人打扫了。随后又摸到后院库房,居然连个看守都没有,双目运功仔细观察,发现库房已经被翻得乱七八糟,金块银锭、票号银票、刀剑铠甲、各类宝石到处都是。

不像是遭洗劫的啊!来者似乎有意在寻找什么东西,找的又是什么呢?又是什么人有这么大能量让万户府的人全部无声无息消失,一点痕迹都不留呢?当真奇怪啊!不过不管他,能捞走的先老走再说!疑虑之下也不敢多做停留,包了一些能带走的,迅速离开万户府回到客栈。

跳进房间,就看见床上一双眼睛在黑暗映着月光忽闪忽闪的,柳飞儿已经睡醒了。“醒了?”第一次和女孩共处一室,白天没想到这一节,到了晚上又没点灯云霄多少有些不自在。

“嗯。”

“正好有事问你。”

“嗯。”

“除了嗯你还能不能说点别的?”

“嗯。”

“”

“你问吧”

“这十年你一直想着报仇,每天必然都盯着万户府才对,这两三天,你有没有看到万户府有人出入?”云霄斟酌了半天,缓缓问道。

“有啊,天天都有,万户府每天不都有人买菜卖柴么?都是从后门进出的啊!有什么不对?”柳飞儿不假思索。

云霄眉头一皱:“刚刚我去了一趟万户府,里面一个人都没有,从桌子上的灰尘看,应该两三天都没人打扫了。”

“啊?不可能,每天都有人出去买东西,怎么会没人打扫呢?”柳飞儿吃惊道。

云霄眉头皱得更厉害:“那就更有古怪了,按说鞑子万户就算上了前线,下人们也应该不会如此惫懒”

“更不可能,”柳飞儿摇头道,“十天前鞑子万户接了圣旨从前线回来整顿城防,就再也没有出过大门,还是和传旨的大内侍卫一起回来的”

“大内侍卫?几个人?什么样子?”云霄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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