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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哥哥一般黑(完结)-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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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焕之大喜。这几个月,他也觉得自己的书法进步了耶!但是别人都没注意这件事。还是弟弟有眼光啊!弟弟真是他平生最好的知己!
“弟弟,不瞒你说,为兄这次去拍卖大会正是为了拍卖为兄的得意之作。”文焕之把行李之中的一个细长的卷轴取了下来,在上面轻抚了两下,好像在抚摸自己的孩子:“这是为兄耗时三天三夜写出来的一幅字,融合了楷书,行书,草书三种书法。为兄相当自信,此副字就算无法做到‘后无来者’,也一定可以称得上‘前五来人’!”
“哦,原来文哥哥是去拍卖自己的墨宝。听你这么说,我也觉得你这幅字非常妙,非常值钱。一定可以拍出一个好价钱!”叶萱儿恭维道。心里想,他不是为《非欢宝典》而去就好。免得多一个人跟她抢。
“弟弟,我很想请你欣赏这幅字,但是这里不大方便,等到了客栈,为兄再请你欣赏。”文焕之跃跃欲试,想给卷轴拆封,请弟弟欣赏自己的得意之作。不过桌上摆着茶水,并且桌面油渍麻花,实在不适合摆放他的墨宝啊。只好耐心等到傍晚投栈了。
“菜来咯!”店小二端着一个托盘风风火火走了过来,给他们上了几道菜。
叶萱儿和两个侍卫拿起筷子,大口吃起菜来,文焕之和书童刚吃过没多久,肚子还饱着呢,所以只是稍微动了动筷子,没怎么吃。
“店家,给一个包间!”一个脆生生,冷冰冰的嗓门传了过来。
“对不起,姑娘,包间已经满了。你们坐大厅用膳吧。”这是掌柜客气的声音。
“啪!”一个清脆的巴掌声突兀地响起:“瞎了你的狗眼!我们宫主岂能在大厅用膳?!快安排一个包间!否则,我杀了你!”话音刚落,传来宝剑出鞘的声音。
哇噻!这是哪家门派?怎么这么牛?比喜欢用墨宝抵饭钱的文哥哥还要牛好几倍啊!叶萱儿好奇地转头去看。
只见柜台前面站着三个人,一男两女。那个男人身段颀长挺拔,脸上戴着一副黄金面具,穿一袭紫色锦袍,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冰冷气息,一双幽深的眼睛如同万年寒冰般冷冽无情。被他看一眼,就像身体被寒冰刺激了一下似的,让人忍不住想打冷颤。
那两个女人看来是这个冰山无情男的侍女,身穿水绿色锦袍,模样美丽,但是个个脸上都挂着一层寒冰,仿佛来自雪山之巅或者冰窖深处的使者。
掌柜捂着被打的脸,眼里露出又惊又怒又惧的复杂神色:“来人,快来人!”
“哗啦啦”四个彪形大汉手握大刀出现了:“掌柜,有何吩咐?”
黄金面具男的万年寒冰眼飞出两把冰刀,射到掌柜身上,掌柜顿时打了一个大大的寒颤,临时改口道:“你们带这三位贵客到楼上去,帮他们找一个包间!”
彪形大汉们答应一声,当即带着黄金面具男和他的侍女来到楼上。
不一会儿,就听楼上传来一阵叫骂喧哗和刀剑相击的声音。
“不好了!打起来了!快去请凌三小姐!”掌柜慌了神。
“砰”“砰”“砰”……几个江湖人被从楼上掷了下来,摔得鼻青脸肿,直哼哼。
“你们敢惹我们逍遥派!等着瞧!我们一定会找你们报仇的!”那几个人嘴里不服气地说着,一瘸一拐地向门外走去。
“哟!各位逍遥派的大爷!你们受惊了!凌儿给你们赔不是了!”这是,从门外走进来一个妖娆多姿的少女,朝他们微微屈膝拜了一拜。只见她红衣罩体,修长的玉颈下,一片酥胸如凝脂白玉。腮边两缕发丝轻柔拂面凭添几分诱人的风情。
“你是这里的老板娘?!你们的待客之道实在太好了!竟然把我们逍遥派赶出包间!做其他帮派的走狗!等着瞧!我们回去禀告师祖,定要将这家酒楼给拆了!”那几个人怒气冲冲地说道。
“哟!各位大爷别生气!我们也是没有办法!今儿的饭钱算我的了!另外,凌儿再赔各位大爷一百两银子!”凌三姑娘摸出一百两银票塞到当头一人的手里,冲他妩媚一笑:“希望大爷大人有大量,不要跟我们这些手无寸铁的弱民计较!”
“算你识时务!既然如此,我们就给你留着这家酒楼!”逍遥派的人收下银票,扬长而去。
凌三姑娘款摆腰肢,走到掌柜面前,严厉地说道:“招子放亮一点!尽量不要招惹这些门派!尤其是大门派!”
掌柜面露一丝不解:“凌三姑娘,你的武功这么高,难道还怕……”
“蠢材!”凌三姑娘恨不得给他一巴掌:“我的武功在江湖上算不得什么!比我武功高的大有人在!”
“是!”掌柜的脑袋耷拉下去。以前他见过凌三姑娘对付吃白食的恶霸,一巴掌把恶霸飞出去老远。从此,他就意味凌三姑娘天下无敌了。
“刚才和逍遥派闹矛盾的是哪个门派,你知道吗?”
“一个男人戴着黄金面具,穿着紫袍,目光特别冷……”
“他是快活宫宫主。快活宫比逍遥派还要难惹。今年珍宝堂的拍卖大会吸引了很多江湖人,在此期间,我们要格外小心。”
……
文焕之听到凌三姑娘的话,不由感叹道:“这个姑娘倒很通情达理。如果她早点来就好了,那样我就不用付那二十两饭钱了。”
叶萱儿觉得很好笑。文哥哥确实像一个吃霸王餐的人。吃饭居然老想不给钱。哪里还有一派掌门的风度?
“文哥哥,如果你想吃饭不给钱,不如娶了这位凌三姑娘。那么以后你到这里吃饭,就不用给钱了。”她调侃道。
“娶亲很麻烦。很多人成亲之后失去了自由,每天围着妻子儿女打转,把自己的兴趣爱好搁在一边。为兄怕娶亲。为兄只愿一生和笔墨纸砚为伴。”文焕之说到这里,望着叶萱儿那俊美可爱的脸蛋,心里一动,又加了一句:“还有你!”
嗯?还有她?除了笔墨纸砚以外,再加一个她?叶萱儿轻勾唇角,自己在文哥哥心里还是蛮有地位的嘛,地位仅次于他的笔墨纸砚。
饭后,叶萱儿付了饭钱,和文焕之并肩走出酒楼。
“这是我乘坐的马车。你和我共乘一车吧。”叶萱儿指着酒楼前面那辆朴实无华的四轮马车说道。
天帝阁虽然有钱,但是不喜在马车上招摇,所以天帝阁的马车,外表都很普通。不过马车里面却很奢华,桌椅茶几软榻地毯应有尽有,且精致珍贵。
“弟弟,我和小墨是骑马过来的。那边拴着的就是我们的马匹。我现在去把马栓到马车上,呆会让马跟着马车跑。”文焕之走过去解马的缰绳,书童小墨跟过去,解另外一匹马的缰绳。
“公子,让这个人跟我们同车,不妥!”哑巴一样的侍卫丁三,突然开口蹦出一句话。
叶萱儿斜着眼睛瞟了他一眼:“我说妥就妥!”
丁三立即又把嘴闭得严严的,不再说话。侍卫要服从主子。他很清楚这一点。
车夫扬起长鞭,驾驶马车前进,现在马车上的人多了两个:文焕之和他的书童小墨。
文焕之当然不是丁三,丁四那样的酷人,他很喜欢说话,尤其喜欢跟弟弟说话。
他把自己小时候的事,玩耍的事,练武的事,练书法的事,滔滔不绝,统统倒给叶萱儿。
叶萱儿则不断发出惊叹声:“哇!你小时候就那么聪明了啊!”
“厉害!真是一个天才呢!”
“小弟好佩服你哦!”
……
文焕之一辈子听到的赞美之词加起来恐怕都没有今天听到的多,他的俊脸红扑扑的,好像喝了酒一样,醉意熏熏,眼睛亮晶晶带着几分陶醉地凝视着叶萱儿。这个弟弟,他越来越喜欢啦!好想给弟弟一个大大的拥抱哦!
他转念一想,一个拥抱根本就没法表达他对弟弟的喜欢之情,至少得十个,一百个,一千个!
他微微张开双臂,想把弟弟拥入怀中,但是往两边一看,哎呀!有三个围观群众在这里,他不好动手!
又得耐心等待了,等到太阳西下,投宿住店的时候,他再拥抱弟弟,还要给弟弟欣赏自己的得意之作。还有,还要跟弟弟同塌而眠,抵足谈心。
第一百零五章 你觉得为兄怎么样
“掌柜,定两个房间!”
“抱歉,没有房间了!”
“掌柜,定两个房间!”
“对不起,客满了!”
……
他们在投宿的时候遇到一个麻烦,一连问了好几家客栈,全部客满。
珍宝堂的拍卖大会吸引了很多江湖人。大多数人是为那本失传已久的《非常宝典》而来。
据说,练成《非欢宝典》上的武功,可以天下无敌。所以,江湖人闻风而动。
叶萱儿和文焕之在镇上转来转去,到处找房间,很辛苦,有一伙人比他们幸运的多,只找了一次就找到了客房。
这伙幸运的人正是快活宫主凤惜玉和他的两个侍女。
“掌柜,定两个房间!”叶萱儿一行又来到一间客栈。
“本店已经没有房间了,请几位到别处再看看吧。”掌柜和颜悦色地答道。
叶萱儿和文焕之相视叹气,神色黯然,刚要离开,一伙人带着一团冷气走了进来。
“掌柜,给我们一个房间!”一个穿水绿色棉袍,俏脸挂霜的少女用脆生生,冷冰冰的嗓门喝道。
“本店已经没有房间了……”掌柜话还没说完,只听“叮”地一声,那少女的保健已然出鞘,抵在掌柜的咽喉上:“没有房间,就杀了你!”
“有,有,有!”掌柜脸色煞白,额头直冒冷汗,手在柜台下摸索了一回,拿出一串钥匙:“玄字十号房间!”
“哼!”那少女收回宝剑,一把夺过掌柜手中的钥匙。
叶萱儿一行人眼睁睁地看着快活宫的一男二女拿着钥匙上楼去了。
“丁三,丁四!”叶萱儿大眼瞪向她的两名侍卫。人家的侍女可以为主子分忧,她的侍卫咋就如木头一样,不会为她分忧呢?
丁三,丁四接收到她的眼光示意,二人同时抽出刀来,抵住掌柜的咽喉,异口同声道:“没有房间,就杀了你!”
“有,有,有!”掌柜惊恐地睁大眼睛,浑身抖如筛糠,又递了一把钥匙过去:“玄字十二号房间!这是最后一间!再没有了!”
“原来定房间用钱不管用,用刀剑才管用!”叶萱儿接过钥匙,带着大家走上楼。
她一上楼,就接触到两道冰刀一样的视线。浑身散发冰冷气息的快活宫主凤惜玉,站在玄字十号房间门口,冷冷地打量着他们。
叶萱儿想起凤惜玉是凤惜花的弟弟,不由多看了他几眼。凤惜玉的眼睛太冷了,远没有凤惜花的眼睛吸引她。她还是稀饭她的凤惜花哥哥。
走进客房,叶萱儿发现这间房还算宽敞,并且有两张床,可以睡开他们五人。
“弟弟,过来看看为兄的得意之作!”文焕之兴致勃勃地把卷轴展开,铺在床上,请叶萱儿欣赏。
卷轴展开后,足有两米长,一米宽,雪白的宣纸上,用楷书,行书,草书三种字体,写了一首长诗:
青天有月来几时?我今停杯一问之。
人攀明月不可得,月行却与人相随。
皎如飞镜临丹阙,绿烟灭尽清辉发。
但见宵从海上来,宁知晓向云间没?
白兔捣药秋复春,嫦娥孤栖与谁邻?
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
古人今人若流水,共看明月皆如此。
唯愿当歌对酒时,月光长照金樽里。
话说,古往今来,有行书字帖,楷书字帖,草书字帖,但是鲜有融合了三种书法的字帖。文焕之这幅墨宝很有创意啊!由此可见,他并不是一个墨守成规的书法家,而是一个具有创新精神的书法家。
他的行书如行云流水自然流畅,楷书如闺中女子端庄文雅,草书如龙飞凤舞酣畅淋漓,真是字字珠玉,笔笔传神!
“文哥哥,你的字,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字!小弟十分仰慕你!想跟你学习书法!不知文哥哥愿意指点小弟一二吗?”叶萱儿目前在书法上也有一定造诣,但是远远比不上文焕之。她希望自己在书法上更上一层楼。
“为兄当然乐意教弟弟写字。”文焕之把自己的得意之作卷好,收了起来,然后在桌上铺了一张洁白的宣纸:“弟弟,你先写几个字给为兄看看。”
书童小墨赶紧过来磨墨,一会功夫就把墨磨好了,叶萱儿提起毛笔(普通毛笔,不是文焕之的判官笔),蘸了蘸墨汁,用楷书字体写到:“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文焕之眼睛一亮,弟弟的字写得不错啊!自己是书法家,弟弟也是书法家。知己!太知己了!没有比这更知己的了!
“弟弟,你小小年纪就有如此造诣,将来的成就也许会在为兄之上!为兄甚为欣赏贤弟的才能!我们两个在一起,真是天作之合啊!哈哈哈——”他高兴地大笑起来。
本来以为弟弟只是懂得欣赏书法而已,没想到弟弟不仅懂得欣赏书法,更写得一手好字。老天待他不薄啊,送了一个如此可爱又称心的知己给他!有弟弟陪着,他这一辈子会很幸福很幸福!
叶萱儿抿唇微笑,眸光潋滟。谁都喜欢听赞美,她也不例外。被文哥哥夸奖,她很开心。
“弟弟,来,为兄教你重写一遍。虽然你已经写的很好了,但是如果这样落笔的话,会写得更好。”文焕之走到叶萱儿身后,握住她提笔的右手,在砚台里蘸了墨汁,然后开始在纸上重写一遍刚才的诗句。
她身上淡淡的幽香不断飘进他的鼻孔,使他产生一种奇异的感觉,心跳不由漏了一拍。他眼睛的余光看到她脖颈处露在外面的一小块肌肤,光滑嫩白,美玉一般。弟弟好美好香啊!而且又那么的可爱!他对她的喜爱之情“噌噌噌”地上升着,身体与她越贴越近,越贴越紧。
弟弟的身体好柔软哦!他有些恍神,手中的笔摇晃起来,把字写得扭扭曲曲的。
“文哥哥,写歪了!”叶萱儿放下笔,扭头看他。怎么回事?他怎么把楷书写歪了?
她的长发擦过他的脖颈,如清新的春柳拂过,她的面颊粉粉嫩嫩,仿佛娇艳的花朵,她的眼睛水灵灵,似汪着一池春水,她的嘴小小的,红红的,比樱桃还要好看……弟弟太美了!他失神地盯着她的脸,心跳声越来越大!
“回神了!”她撅着嘴巴喊了一声,扬起小手在他眼前晃了两晃:“文哥哥,我看你今天有点心不在焉。算了,改天你再教我吧。”
文焕之拍了拍脑袋,眼神恢复了清明,退后一步,和她拉开一定距离:“对不起,弟弟,为兄大概旅途劳累了,所以精神有点不集中。等休息好了,为兄一定好好教你。”
“没关系,反正以后有的是时间。我们现在下楼用膳吧。”叶萱儿见天色不早,想尽快用膳。用完之后,她还要练功呢。
当叶萱儿沿着楼梯向下走的时候,一个穿黑袍的男人恰好沿着楼梯向上走,四目相对,都有些怔愣。
咦?这不是红毛魔王东方哥哥吗?他也来参加聚宝堂的拍卖大会啊?他是不是为《非欢宝典》而来?她要不要跟他相认呢?叶萱儿停下脚步,俯视着他,目光深思而犹疑。
这个少年是谁?感觉好熟悉!一定是他认识的人!东方夜冥停下脚步,仰头打量着她,眼里带着问号。
“弟弟,你怎么不走了?”文焕之疑惑地拽了拽她的袖子。
弟弟?东方夜冥听到这两个字,像被锤子敲了一下似的,虎躯一震,黑宝石眼睛紧紧锁住叶萱儿,瞳孔不断收缩。
他想起了莫然,那个悄悄偷走了他的心的弟弟。莫然和这个少年的身高体型差不多,但是莫然没有这个少年俊美。
叶萱儿低下头,从东方夜冥身边匆匆走过。她拿不定主意要不要跟他相认。他喜欢的是那个染了红毛的莫然,而不是这个黑发黑眉毛的她啊。
东方夜冥回头看她,发现她的背影跟莫然的背影像极了。她匆匆离去的样子和上次莫然匆匆离去的样子一样,让他产生了一种把握不住,即将失去的不安。
“莫然!”他冲着他的背影喊了一声。
叶萱儿脚步一顿,慢慢转过脸去,她的目光与他的目光在空中交织,互相审视着对方。她想看出他对现在这个她的看法,喜欢抑或不像话?他想看出她和莫然究竟有什么关系?同一个人抑或两个不同的人?
“叶轩弟弟,走,我们吃饭去!”文焕之揽住叶萱儿的肩膀,大步向前走去。他见弟弟和红毛魔王东方夜冥老是眉来眼去,心里很不是滋味。就算弟弟想搞断袖,那也得首先找他啊!他和弟弟是知己,是天作之合!
“教主,他不是莫然。”跟在东方夜冥后面走上楼梯的魍护法说道。
“可是,他俩的背影真的很像。”东方夜冥仍然在一眼不眨地望着叶萱儿离去的背影。
……
“弟弟,你认识东方夜冥吗?你刚才怎么老看他?他可是一个大魔头,残忍嗜血。你千万不要靠近他!”吃饭的时候,文焕之循循善告诫叶萱儿:“不是每个男人都像为兄一样斯文。大多数男人都喜欢舞刀弄枪,打打杀杀,生活没个安宁!跟他们在一起,很危险!”
叶萱儿掀掀嘴角,小声答道:“我和他以前确实认识。不过他现在不认识我了。”虽然东方夜冥确实是魔头,但是她对他还是很有好感的。既然认他做了哥哥,心里就有了他一席之地,就真的把他当哥哥看待了。
只是,她现在的样子和以前不一样了。不知道他喜不喜欢现在的她?
还有,如果她和他相认,他再要求她染红毛怎么办?她不想再染了。她觉得嘴角还是保持黑发黑眉比较好。
“弟弟,他不认识你更好!那你以后也装作不认识他吧!像这种魔头,能离他多远就多远!最好永远不见面!”文焕之把话题扯到嘴角身上:“还是斯文男人好啊!每天写写字,看看书,不打架,不斗殴,一辈子平平安安。嗯,弟弟,你觉得为兄怎么样?是不是很斯文很好?”
叶萱儿大眼瞄了他一眼,确实长相儒雅,气质斯文,于是点点头:“你很斯文也很好。”
文焕之乐滋滋地说道:“像为兄这样的男人,很难找啊!比那个红毛魔王强多了!以后,你就跟为兄长住云遥派吧。为兄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的。”
“谁比我强多了?”东方夜冥负手缓缓走来,黑宝石眼睛里跳跃着嗜血的火苗。
“没人这样说啊。”文焕之心虚地低下头,提起筷子,不停夹菜吃。红毛魔王的回旋飞刀太厉害啦!他还是不要招惹这个家伙的好!
“东方兄,来,这边坐,我们一起吃个饭。”戴黄金面具,穿紫袍,浑身散发冰冷气息的凤惜玉向他招呼道。
“凤兄,客气了。”东方夜冥瞧了瞧叶萱儿,又瞧了瞧她桌上的菜,慢吞吞地走到凤惜玉跟前。
叶萱儿悄悄抬眼望去,发现东方夜冥,凤惜玉,以及四大护法,两名侍女,一共八人,俱都坐在离她不远的一张大桌前,点菜用膳。
“我点:小鸡炖蘑菇,爆炒山鸡,宫保鸡丁,以及糖醋排骨,红烧带鱼。”东方夜冥大声对店小二说道,同时眼光往叶萱儿这里不断飘来。
这些菜咋听着这么耳熟?哦!她上次和东方夜冥一起吃完善,点的就是这几道菜。想不到他记得那么清楚。叶萱儿瞧了瞧自己桌上的菜,没有他点的那几道菜。虽然她喜欢吃糖醋排骨和红烧带鱼,但是她中午刚刚吃过,所以晚上没点。
“东方兄是为《非欢宝典》而来吗?”凤惜玉冷冰冰的问道。
“是,凤兄也是为这本秘籍而来吗?”东方夜冥板着脸,语气不含一丝感情。
“彼此。这顿饭钱我请了。秘籍,希望东方兄不要跟我抢。”凤惜玉的声音愈发冰冷,宛若从冰窖里传出来的。
“一顿饭就可以换一本绝世秘籍?那我请凤兄十顿饭如何?劳烦凤兄不要跟我抢。”东方夜冥眼里射出嗜血的光芒。
“一顿饭不够吗?如果,再加一个人呢?够不够?”凤惜玉的万年寒冰眼轻眨了一下,抖落了一地冰凌。
“一个人?谁?”东方夜冥面露些微诧异。
“他!”凤惜玉突然抬手,指向叶萱儿。
正在竖着耳朵偷听他们谈话的叶萱儿倏然一惊,差点跳起来。说话就说话嘛,干什么突然把她牵扯进去?
东方夜冥的面色微微一变:“为什么要加他?”
“因为你在乎他!”凤惜玉很笃定地说道,随后又加了一句:“我可以帮你得到他,或者我也可以毁了他!”
东方夜冥是他的劲敌。他没有赢他的必胜把握。自从进了客栈,他就一直注意观察东方夜冥,发现他对那个俊美的少年很感兴趣。所以,他想用那个少年赌一局。如果他赢了,东方夜冥就不会跟他抢秘籍了。如果他输了,也没有什么。不过是牺牲掉一个俊美的少年而已。
“你错了!”东方夜冥阴沉着脸说道:“我并不在乎他!”那个少年只是很像莫然而已。即便是真的莫然来了,在莫然和秘籍之间,他还是会选择秘籍的!得秘籍者的天下,他其实一个贪恋风花雪月的无志之人?
“哦?你真的不在乎他吗?那我去毁掉他!”凤惜玉慢慢地站起来,一步一踱地向叶萱儿走去,身段颀长而挺拔,弥漫着一层杀气。
丁三和丁四立即拔刀护在叶萱儿前面,文焕之也拔出判官笔保护弟弟,俊脸上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凤宫主,我们远日无怨,近日无仇,你何苦为难我们?”
凤惜玉止住脚步,收敛了身上的杀气,冷冰冰地说道:“文掌门,我并不想为难你们。我到这里来,只不过想请这位公子到我们那桌喝杯酒。”
“我不去!”叶萱儿把脑袋从侍卫后面探出来,大眼里泛起一丝淡淡的水雾,狠狠剜了凤惜玉一眼。这个冰山男不是好人,居然想用她来威胁东方夜冥!东方夜冥也够绝情的,居然不在乎她!她的心一片悲凉!这悲催的秘籍,究竟要造成多少亲人反目,朋友成仇?!
东方夜冥看着她迷雾一样的美目,心里有种揪痛的感觉。这个少年的眼睛多像莫然啊!莫然为什么突然不辞而别?是嫌他太矜持,还是嫌他不够热情?他是有雄心壮志的人,他不想有太多儿女情长,他想称霸天下!只是,自从莫然离开后,他的心就空荡荡的,觉得世界好荒凉,好寂寞!他想让莫然回来!
凤惜玉回头瞧了东方夜冥一眼,发现他正在痴痴地张望着叶萱儿,心里不由嗤笑道:哼!还说不在乎这个少年!一晚上不知看了多少回,简直眼睛都要钉到他身上了!想不到东方夜冥这厮居然是个断袖!这个少年我可得好好利用!不能随随便便就把他杀了!
“凤某第一次邀请,公子不去就算了。下次凤某再邀公子的话,公子一定要赏脸。”凤惜玉退了回去。
叶萱儿气呼呼地一甩袖子,离开饭桌,直奔客房。她很生气,生凤惜玉的气,也生东方夜冥的气。她想揍人!
“弟弟!”文焕之走到她面前,叫了一声。
叶萱儿“嘭”地给了他一拳,正打在他的胸口上:“你这个无情的人!”她把他当成东方夜冥那厮了。
第一百零六章 今晚我们抵足而眠
文焕之被她打得痛呼一声,伸开双臂,把她紧紧搂入怀中,宣誓般的表白道:“弟弟,为兄有情,很有情!为兄真的很喜欢你!如果有人要伤害你,为兄第一个不答应,和他们死拼到底!”
他的怀抱很温暖,被他这么拥着,鼻息之间充斥着全都是属于他的味道,笔墨纸砚的味道,儒雅的味道,斯文的味道。没有刀光剑影的喧哗,没有腥风血雨的悲凉,只有一片远离尘嚣的安宁。
她轻轻抬头,他温热的唇瓣擦过她光滑的额头,划出一道酥麻的电流。他目光中闪过一丝迷离。这是什么感觉?好奇怪!可是,真的很好!他很喜欢!他的唇又向她的额头擦去,想要再体会一次刚才的感觉。
她却推开他,垂下粉颈:“我累了。”她没有错过他眼底的迷离之色,也许他对她的喜欢之情已经超越了兄弟情谊,就像其他哥哥那样。可是,她的情人现在已经太多了。本来打算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她,现在已经有了六个男人。她不能再要了!她有不是欲求不满的欲女,要那么多男人干嘛?
“弟弟,我也累了。今晚我们抵足而眠。”文焕之发现自己对弟弟的喜爱之情正在蓬勃生长。弟弟裸露在外面的肌肤是那样雪白娇嫩,并且散发着淡淡的幽香,使他的心蠢蠢欲动。
唔,他动了春心了!以前他一心扑在书法上,不理会风花雪月,现在他突然觉得风花雪月也是很有趣的。如果能和弟弟在花前月下,搂搂抱抱,亲亲摸摸,应该别有一番滋味吧!
“抵足而眠?”叶萱儿侧头打量了一下屋内的两张床。她和文焕之是上级,书童和侍卫是下属,并且她和他又是兄弟关系,于情于理,她确实应该和他同塌而眠。书童和侍卫们则应该同睡另一张床。抵足不是共枕,应该没多大问题。
“嗯。”她微微颔首算是答应了。
文焕之的嘴角一点一点勾起,直到勾出一个漂亮的弧度,眼睛闪闪发光,兴奋地情难自己。即使只是抵足,也可以慰藉他那颗蠢蠢欲动的春心。能和弟弟同床而眠,他感到很幸福。那种幸福就像种在心底的种子,慢慢地长处了新绿。
唔,春天来了,春心动了,种子发芽了,以后会开花,还会结果。美好的未来在向他招手!
天冷,人多,不方便洗澡。他们在临睡前轮流洗脚。叶萱儿第一个洗,文焕之第二个洗。书童和侍卫最后洗。
侍卫端来一盆冒着热气的水,摆在床前。叶萱儿坐在床上,脱去鞋袜,将两只小巧玲珑,晶莹剔透的雪白玉足放入水中,双足交叠,互相揉搓,荡起一圈圈涟漪,激起一串串水花。
文焕之坐在她旁边,双眼紧紧盯着她的玉足,心潮澎湃。弟弟的双足娇小嫩白,如玉之润,如缎之柔,指甲呈淡粉色,如美丽的花瓣。他那孤独的大脚终于找到伙伴啦!
一想到夜里,自己的大脚可以喝弟弟这双秀气可爱的小脚抵在一起,互相摩擦。请原谅他用这个词吧,他就是想和弟弟摩擦。摩擦啊摩擦,摩擦啊摩擦,他脑海里现出那副绮丽的画面,身子不由燥热起来,狠狠咽了一口口水。
叶萱儿洗过脚后,拿起床边桌上的干毛巾揩干了脚上的水珠,然后脱去外袍,只着白色亵衣,钻进了被窝。
文焕之脱下鞋袜,用弟弟刚才洗过的水洗了洗脚。心里很甜蜜。幻想着哪天能和弟弟能在同一个浴池里洗澡。
侍卫重新换了水。两个侍卫和一个书童用同一盆水洗了脚。
六个人都钻进了被窝,文焕之把灯吹灭。
东方夜冥走到玄字十二号房间门口,高大魁梧的身影犹如一颗树,就那么静静地站着,黑宝石眼睛牢牢锁住这扇门,想着门后的那个少年,以及少年那双水灵灵迷蒙一样的大眼。
那个叫叶轩的少年,给他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很像莫然给他的感觉。如果不看脸孔,只看背影,他会以为叶轩就是莫然。
自从莫然离开后,他真的很想他,想念他的甜言蜜语,想念他的温柔体贴,想念他的轻颦浅笑,想念他的拥抱他的吻。
想到这里,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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