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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音歌嫣舞-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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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歌 饰 胡歌 22岁 杂志社摄影师
唐嫣 饰 李丝嫣 18岁 庆王郡主
杨幂 饰 于梓幂 18岁 女捕快
刘诗诗 饰 成若诗/刘诗诗 17岁/21岁 舞蹈演员/乐坊琴师
袁弘 饰 严正弘/袁弘 22岁 杂志社编辑/武状元
第一章 紫舞萦梦
“对不起,我迟到了!”会议室中,E…LAND杂志社的众编辑正在开会,一个响亮的声音打乱了这严肃的气氛。
美女主编Coco一改往日的淑女形象,握紧了拳头,阴沉着脸说:“胡歌!你知道现在几点了吗?你整整迟到了2个钟头!你,今年的年终奖金你就别想要了!出去!”
“是。”说着,胡歌很知趣地退了出去。
“哼!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年终奖金吗?谁稀罕啊!”转身一出会议室,胡歌立刻恢复了本性。
“哟!这不是那个有名的迟到大王吗?怎么,又被主编训了?”一个相貌英俊的男子端着杯咖啡,半倚在墙上,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坏笑着调侃道。
“老袁,你别讽刺我了!我的年终奖金都泡汤了,你还火上浇油!”胡歌说着用手肘顶了他一下。
袁弘赶紧扶住手上的咖啡:“喂!我手上还一咖啡呢!刚煮好的,别洒了,烫!”
胡歌赶紧赔不是:“行行行,算我错还不行吗?”过了一会儿 ,胡歌看四周没什么人,就欲把袁弘拉到角落。
“停,我先把我咖啡放好了。”说着,袁弘顺手把咖啡放在了一旁的桌上,“说吧,什么事?”
“老袁,我最近做梦,老梦见一个女的在我面前跳舞,看不清脸,还有,她穿的紫色衣服!连着梦了好几天,你说奇怪不奇怪?”胡歌刻意压低了声音。
“就这个呀?我看你是古装剧看多了,要不就是有妄想症,别神神叨叨的,安心拍你的照吧!”袁弘一点也不以为意,又端起了他的咖啡喝了一口。
“不是,我说你这人怎么就不明白呢?那女的我根本不认识,怎么会连着好几天都梦见她呢!你说她是不是我前世的恋人?”胡歌一脸认真地看着袁弘,期望他能给他一个标准答案。
可是……
“噗——”袁弘一口咖啡喷了出来……“我说老胡,你能不能正常点啊?每天都神经兮兮的,还前世的恋人!我看你是最近压力太大!这样吧,晚上出去K歌,我请,放松一下,怎么样?”
“你请啊,那行!但是,我真没骗你!真有个紫衣服的女孩子在我面前跳舞来着……”胡歌依旧坚信那是他前世的恋人。
“你别乱想了,不可能的事,回去做事,回去做事啊!”
“真的,我没骗你……”
可是,无论胡歌如何说破了嘴皮子,袁弘也不相信……
晚上K完歌回来,胡歌又梦见了那个紫衣女子,她依旧旁若无人地跳着她的舞,只是依旧看不清脸……
“你是谁!……”胡歌醒了过来。
他下床倒了杯水:“怎么又梦见她了?难道她真是我前世的恋人?”
说完连自己也不相信地摇了摇头:“怎么可能呢?人哪来的前世?别想了,还是睡觉吧,不然明天又要迟到了!”
说完,胡歌继续爬上床睡他的觉了,只是,梦里依旧是那名紫衣女子……
第二天,某胡顶着两只熊猫眼上班去了……
“等一下!”胡歌快到杂志社的时候,突然碰见了一个奇怪的黑衣人。这个人穿着一件黑斗篷,从头到脚都是黑的,他的斗篷遮住了他的脸,以至于人无法辨认他是谁。
“你谁啊?找我干嘛?”胡歌不耐烦地转身瞥了他一眼。
“你就是胡歌吧!”黑人冷冷地回了一句。
“对啊!我就是胡歌,怎么了?找我什么事?”胡歌依旧是一副痞子样。
“你有没有兴趣来做个试验?”黑人依旧语气冰冷地说。
“什么实验?”胡歌似乎来了兴趣。
“穿越时空。”黑人淡淡地说出了这四个字。
胡歌假装听不清楚地把手放在耳朵上,往前凑了凑,说:“什么?你说什么?我没听清。”
“穿越时空。”黑人再次淡淡地重复了一遍。
“穿越时空?你以为是在拍电视剧呢还是写小说啊?穿越时空?开什么玩笑?”胡歌以为自己遇上了一个疯子,转身就走。
“你等着吧,你一定会同意的!”胡歌越走越远,黑衣人的声音却还回荡在耳边。
杂志社。
袁弘依旧端着他的咖啡(看来他真的很喜欢喝咖啡),头也没抬地说:“哟!不错啊!你今儿个没迟到啊!”
“别提了!”胡歌坐了下来,喘了口气说:“我今天遇到一怪人,也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还穿了件黑斗篷!你说这个年代怎么还有人穿成这样啊,也不怕别人笑他土!对了,他还让我陪他做一个实验。”
“什么实验?”袁弘把椅子挪近了一点。
“穿越时空。”胡歌淡淡地打开了他的图片编辑器。
“什么?穿越时空?他不是疯了吧?”袁弘好像听到了天方夜谭似的。
“就是啊,摆明了就是一疯子,所以我没理他。”胡歌抢过袁弘的咖啡喝了一口。
袁弘也没在意,继续调侃地说:“不过,老胡,你不是一直说你最近老梦见一个紫衣服的女孩子在你面前跳舞吗?还说她是你前世的恋人?你不如趁这个机会回去差探查探,看是不是真的?”
“你别讽刺我了!明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还去找,你当我傻啊?”胡歌又喝了一口咖啡。
“反正,他也不会害你,不成功再回来呗!你就当去玩个冒险游戏嘛!”袁弘很自然地把手搭在胡歌的肩上说。
胡歌一听这话,立刻把袁弘的手给扒了下来:“穿越耶!你以为去玩啊!要冒险,你自己不会去啊?”
袁弘一点没在意,继续说:“我倒是想去,可是人家不找我啊!不如,你回去帮我看看,看我前世帅不帅,我老婆漂不漂亮?”
“想得美!想让我替你冒险,下辈子吧!”
“开个玩笑不行啊……”
杂志社里回荡着两人的打闹声……
晚上,胡歌家。
“今天的日子过得格外的顺利,美女主编没来找麻烦,也不用加班,除了早上遇到的那怪人……”胡歌笑着记下了他的一天(他有写日记的习惯),伸了伸懒腰,说,“好了,去睡觉咯!”
梦里,依旧是那紫衣女子……
第二章 穿越时空
第二天,胡歌正在编辑他新照的照片,突然,一个戴着墨镜,很有气质的女生走了过来。
她摘下墨镜,对胡歌说:“可以聊聊吗?”
胡歌头也没抬地说:“等等吧,再过两个小时就是午饭时间,等我把工作做完了,你先到对面咖啡厅等我。”
女生戴上墨镜,淡淡地说:“好吧。”语气里有淡淡的忧伤,只是胡歌没有察觉。
咖啡厅。
“服务员,两杯焦糖拿铁。”胡歌打了个响指。
“不,一杯焦糖拿铁,一杯美式咖啡。”女生没有戴墨镜,淡淡地说了句。
“诗诗,找我什么事啊?”咖啡上来之后,胡歌轻轻地抿了一口。
“我们分手吧。”刘诗诗轻轻地说出了这几个字,就好像说“你好吗”“今天天气不错”那样自然。
胡歌放下了咖啡,有点激动地说:“我不明白,我们在一起好好的,为什么要分手呢?”
“感情是靠感觉维持的,感觉没有了,感情就散了。”刘诗诗始终没有看胡歌。
“诗诗,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还是,你爱上别人了?”胡歌目光焦急地盯着刘诗诗。
“没有……为什么你只会想到是别人错,分手了你就觉得是别人对不起你!你知道吗?我跟你在一起5年,你从来没有把我放在心上!从来没有……”刘诗诗带着哭腔说。
“你是我女朋友,我怎么会没把你放在心上?”胡歌真的不明白,他们一向都好好的,怎么诗诗会突然说分手。
“呵……”诗诗苦笑着说,“你连我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都不知道,你还说你有把我放在心上?……我从来不喜欢喝焦糖拿铁!这么多年来,你都没有发现!……”
说着,刘诗诗拿起包跑出了咖啡厅,胡歌也跟着追了出去。
咖啡厅里的人全都面面相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诗诗!诗诗!……”胡歌拉住了刘诗诗,“我不知道,原来你根本不喜欢焦糖拿铁,我还以为……”
“算了,一切都结束了……”刘诗诗挣脱了胡歌,用手拭去了眼角的泪水,“我不怪你,怪只怪我自己看错了人……”
“你还是,要分手吗?”胡歌不敢看她的眼睛,弱弱地问了一句。
“或许,我们更适合做朋友吧!分手了,未必是坏事。”刘诗诗强挤出欢笑,说,“祝你幸福!”
说完,她转身走了……
其实,她更希望胡歌此刻能去拉住她,挽留她,哪怕是说句对不起……但是,他没有……
胡歌颓丧地放下了伸出的手,站在原地,回忆……
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野外,那是他们都还只是大学生。
诗诗是学芭蕾的,很漂亮,很有气质。他是学摄影的,整天拿着相机到处寻觅美丽的踪迹。就在野外,他们相遇了。
相遇,相识,相恋。
不算长的时间,他们完成了恋人的步骤。
记得第一次去咖啡厅,他点了两杯他最爱的焦糖拿铁,诗诗笑着捧起咖啡抿了一口,说太甜了。
他没有注意到诗诗微皱的眉,只是说那就少喝一点吧。
之后每次去咖啡厅他都要点两杯焦糖拿铁,诗诗什么也没说,每次都默默地把她最讨厌的焦糖拿铁喝光了。
这次,她终于鼓起勇气,说出了一直以来她的心里话。其实她一点也不喜欢焦糖拿铁,从来也不,她讨厌甜腻腻的味道!
类似的事,还有太多太多……
想着想着,不知不觉已经日落了……
“糟了,下午又翘班了!”胡歌苦笑了一下:“算了,失恋比天大!翘班就翘班呗,无所谓!”
胡歌正打算回杂志社接受主编的批评,突然,那个黑衣人又来了。
“考虑得怎么样了?愿不愿意陪我做实验?”依旧是冷冰冰的口气。
“神经病!”胡歌理也不理地转身要走。
“你刚刚和你的女朋友分手了吧?还有,你不是一直想知道你梦中那个紫衣女子是谁吗?只要你愿意配合我,我就带你回到你们分手之前,这样你就可以挽回你女朋友了,不是吗?”
黑衣人的条件似乎让胡歌有点心动,他往前凑了凑,说:“你是谁?我凭什么相信你?”
“我是谁不重要,名字不过是一个代号。你只要把我当做是来帮助你的人就行了。”黑衣人神神秘秘地说。
“那好!反正我现在失去了诗诗,根本如同行尸走肉一样,试一试又有何不可呢?”胡歌已经下定了决心。
“好!有胆识!你跟我来吧!”
说着,黑衣人把胡歌带到了一个神秘的实验室里。
黑衣人指着桌子上的一套唐朝服饰对胡歌说:“你先把衣服换了,你穿着这身衣服,不行!”
于是,胡歌很不情愿地到卫生间把衣服给换了。
出来后,黑衣人上下打量了胡歌一眼,说:“还不错。我们这次要去的是唐朝,这里是一些应急物品,危急时刻可以拿出来用。”说着黑衣人丢给胡歌一个包袱。
“这里面是什么呀?”胡歌好奇地打开了包袱,“感冒冲剂、数码相机、太阳能充电器……什么?还有手枪?!你哪儿来的手枪啊?”
“这你就不要管了,你只要好好地配合我就行了。”
“那你总得告诉我我要怎么回来呀?还有配合你什么啊?”
“该回来时,我自然会送你回来。你只要多拍些照片回来就行了。别问那么多了,坐好!”
于是,胡歌很不情愿地坐在了一张到处插着叫不出名的管制金属的椅子上。
黑衣人打开了机关,椅子就开始剧烈地震动。那些管制金属彼此之间都通着电,胡歌难受地大叫了起来。
“啊!!————”
在剧痛之下,胡歌晕了过去……
第三章 咫尺天涯
“喂!醒醒,醒醒!喂——”一个类似刘诗诗的女声吵醒了胡歌。
他很不情愿地揉了揉眼:“诗诗,再让我睡会儿。”
“你、你是谁?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少女惊恐地往后退了退。
胡歌看清楚了,面前是一个年约十六七岁的少女,她身着鹅黄色的古装,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特别晃眼。更诡异的是,她,她居然长得和刘诗诗一模一样!
胡歌不敢相信地甩了甩头。
他情不自禁地用手摸了摸少女的脸,喃喃道:“诗诗,真的是你……”
少女害怕地挣脱了他:“你,你是谁啊?我怕你睡在地上着凉,好心叫你起来,你、你怎可如此轻浮!”
“诗诗……”胡歌突然意识到,自己现在身在唐朝,眼前这人,并不是刘诗诗。
“对不起,我刚才认错人了。你、你叫什么名字?”实在是太像了!胡歌不禁怀疑,这是刘诗诗的前世。
“我、我叫成若诗,是城中乐坊的琴师。”少女还是有些害怕。
胡歌环顾了下四周,问道:“那,这里是哪里?”
“太原。”若诗稍稍少了些怯意。
“这里是太原?我到山西了?”胡歌有些不敢相信。
“嗯!这里是庆王李琮的领地,山西太原。”若诗详细地解释了一遍。
“哦……”胡歌没有再说话,他需要时间整理思绪。
“若诗!”这时,一个身着蓝衣的女子朝这边走了过来,“就差你了,你来这里干什么?”
“我……没什么。依依,我们走吧!”说着,成若诗往胡歌这边看了看。
顾依依也注意到了胡歌,她性子比较急,为人心直口快,便开门见山地问道:“这位公子,请问你是?”
“嗨!我都忘了自我介绍了!你好,我叫胡歌!”说着胡歌很自然地伸出了手,但他忘了,他现在是在唐朝……
就算唐朝再怎么开放,初次见面就握手也实属轻浮之举。
果然,顾依依拉着若诗往后退了退,道:“公子请自重!”
“对不起,对不起,我忘了这是在唐朝……”胡歌只好呵呵地干笑了两声。
顾依依不解道:“忘了什么?”
“没、没……没什么。”胡歌赶紧扯开话题,“对了,你们这是不是有什么大事啊?张灯结彩的。”
“公子可真会说笑,今天是正月十五花灯节,自然热闹啦!”刘诗诗微笑地解释道,“今天我们就是去庆王府奏乐的。”
“哦……那庆王府在哪?我可以去吗?”
“当然可以啦!今天是花灯节,所有的百姓都聚集在庆王府。对了,庆王府就在不远处左拐,最气派的那座大宅。不过你只可以在戏台前观看,千万不可喧哗。”刘诗诗再次不厌其烦地给胡歌解释了一遍。
“若诗,来不及了,咱们还是快走吧,待会庆王要是怪罪起来,咱们就是有十条命都不够杀的!”说着,顾依依就把成若诗拉走了。
“哎——”胡歌还想多问点关于这个时代的事,但是成若诗已经走远了,他也只好作罢了。
一个人慢悠悠地溜达到了庆王府,里头是人山人海,几乎全城的人都聚集在这了,胡歌好不容易才挤了进去。
“各位,今天是一年一度的花灯节,本王也不多说什么了,接下来,就由小女丝嫣来为大家小舞一曲助助兴!”胡歌刚来,就碰上了庆王。
这位所谓的庆王年约四十,膀大腰圆,一副现代暴发户的样子,胡歌强忍住笑,跟台下的百姓们一起等待着郡主的驾到。
只见帘子被拉开了,一个蒙着面纱的紫衣女子随着罄乐之音翩翩起舞。女子虽然蒙了面纱,但是单凭她的眼睛却也迷倒众生,这也许就是她戴面纱的原因吧。胡歌只觉得此情此景似乎似曾相识,但一时却也记不清楚。这时,少女突然改变了先前柔美的舞风,化身舞娘,她身上的绫纱就好像长在她手上一般掌控自如,摇曳生姿。
“这不是蔡依林吗?”胡歌看得傻了眼。
路人甲:“兄台,敢问菜一林是何许人也?可是市场上卖菜的蔡大娘?”
“噗——”胡歌差点没笑死,“蔡依林怎么可能是卖菜的呢?哈哈哈……”
路人甲:“难道不是吗?恕在下孤陋寡闻,还望兄台指点指点。”
胡歌强忍住笑意,说:“这蔡依林啊,是我们那的明星,就是一唱歌跳舞的。”
路人乙:“听兄台所述,莫非这菜一林是飘香院的舞姬?”
“飘香院?!那就算是吧,是吧。”胡歌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快笑趴下了。卖菜的大婶?飘香院的舞姬?这要让蔡依林听到了,非得气晕过去不可。
笑够了之后,胡歌又重新把目光转向了舞台。
胡歌越发觉得台上的人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仿佛他们很久以前就认识似的。
他努力地回想,突然想起了梦中的紫衣女子……
莫非是她?
一曲舞毕,人群也散去了,胡歌仍是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你在天边,我在海角,而是我们近在咫尺,却如隔天涯……”胡歌情不自禁地念出了声。
“胡公子,你一个人在说什么呢?”这时候,成若诗突然跳了出来。
“没、没有啊。”胡歌吓了一跳,随即又问道,“对了,若诗,你们这有没有什么地方在招工的?”
身无分文的胡歌心想,现在还是先解决吃住问题吧。
“嗯……这个么……对不起,我实在是想不出来……”成若诗抱歉地低下了头。
“没事,不怪你……”胡歌突然看到了庆王府大门上贴了一张招工告示。
于是他上前一步揭下了告示。
“庆王府招家丁?正好!”胡歌喃喃地自语着,成若诗却听不大懂他的意思。
这时庆王府的管家正好出来了,胡歌立刻上前毛遂自荐。
“你都会什么呀?”这个管家似乎有点不耐烦。
“我会的事儿可多着了!像什么摄影、排字、编辑……”
“停!什么蛇影啊,拍子的,这是家丁该干的事儿吗?好好说,你到底会什么。”
“哦。比如洗碗、洗衣服、拖地什么的我全都会,不管是男的干的还是女的干的我都行!”胡歌拍了拍胸脯。
“是吗?那就是你了。一个月50文钱,干不干?”他还挺会精打细算。
“我干!”胡歌不自觉露出了微笑。进了庆王府,他就有机会接触那个神秘的郡主,到时候一切就能明白了。
“好,那你跟我来吧。”管家依旧慢条斯理地说着话。
“是!”说着胡歌回过头对成若诗说,“诗诗,我过几天再去看你!”
“嗯,好!”成若诗痴痴地点了点头,目送着胡歌离开。
就这样,胡歌满心欢喜地进了庆王府,成了这儿的家丁。
第四章 王府初识
“给,这是你的衣服。”管家递给胡歌一套姑且称作制服的家丁衣服,继续慢悠悠地说,“在我们庆王府做事得有点规矩,就算是一名下人也要识大体,懂分寸,决不能丢了庆王爷的脸。你只要做好你分内的事就行了,其他的事你就甭管了,免得招人话柄,得不偿失。”
“这您放心,小的明白,绝对不会给庆王脸上抹黑的!”胡歌说得胸有成竹。
“那就好,那本总管就先走了。”说着,管家招呼来旁边一个长相憨厚的家丁,“狗蛋啊,就由你带他去熟悉熟悉咱们庆王府的规矩吧。”
“是,总管。”狗蛋毕恭毕敬地送走了管家。
管家一走,胡歌就迫不及待地跟狗蛋聊了起来。
“唉,我说,你的真名就叫狗蛋啊?”胡歌对他的名字很感兴趣。
“嗯。”狗蛋点了点头。
“那你姓什么呀?”
“不知道。”狗蛋淡淡地回答了句。
可胡歌倒是百思不得其解:“怎么会不知道呢?”
“因为狗蛋生下来就是一个人了,要不是总管好心把狗蛋捡回来,现在狗蛋说不定已经死了,所以总管叫狗蛋什么,狗蛋就叫什么。”说这话的时候,狗蛋眼里似乎有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情愫。
“哦……”胡歌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但是他始终不相信那个像大内总管太监一样的黑心管家会有这么好心。
“总管交代了,让我带你熟悉一下王府的规矩。我们就从地形开始吧……”说着,狗蛋带着胡歌在王府转了一圈。
路上,两个人渐渐熟悉了。胡歌发现,狗蛋其实并不像表面上看见的那么傻,他只是比较善良罢了。
也许正是因为这股正气,让两个人慢慢对彼此有了好感。
后花园中。
“小然,那边还有一只,当心点,别伤了它。”
“是,小然会小心的。”
胡歌和狗蛋正走到后花园,正巧碰见了郡主和她的贴身丫鬟正在捉蝴蝶。
胡歌不由看得出了神。原来没戴面纱的她是这个样子啊。
只见郡主身着明紫色的闺秀装,摘掉面纱的她虽然少了几分神秘,却多了几分阳光。尤其是她的笑容,真的令人无法忘却。
胡歌看得入了迷。
“胡大哥,胡大哥……”一旁的狗蛋只好大声吼了一句。
这一喊是把胡歌的魂给喊回来了,却也惊动了蝴蝶……
郡主的贴身丫鬟小然气呼呼地跑来责备他们二人:“喂喂喂,你们两个知不知道我们很难得才找到这只这么漂亮的蝴蝶啊!被你们这么一喊,什么蝴蝶都没了!”
“对、对不起……”狗蛋被小然这么一责备,吓得腿都软了,连话都说不流利了。
“算了,不过是一只蝴蝶,没事的!小然,我们回房吧。”郡主看狗蛋也不是故意的,便过来替他解了围。
胡歌心想,这个郡主的心地还蛮好的嘛!
正当郡主转身要走的时候,胡歌突然叫住了她。
“等等!”待郡主转过身来,胡歌才继续说道,“我有办法捉到蝴蝶。”
“哦?那我倒要看看你是怎么捉的!”郡主似乎来了兴致。
胡歌叫狗蛋找来了一根铁丝、一根竹竿和一张不是很大的网。只见他将铁丝弯成了一个圈,然后把网缝成了一个网袋固定在铁丝上,最后用竹子做成手柄制成了网兜。这一过程并不复杂,但却使郡主看得如痴如醉。
“哇!你好厉害啊!用这个网兜就可以抓到蝴蝶了吗?”郡主睁大了眼睛看着胡歌,但是她这天真的神情却使胡歌红了脸。
胡歌赶紧把头转开,支支吾吾地说:“你试试,不、不就行了吗?”
“嗯!”说着郡主和小然便开始扑蝶了。
……………………
只一会儿功夫,郡主便捉来了一只粉色的蝴蝶,小然也捉到了一只蓝色的蝴蝶。
“呵呵呵呵!……真好玩!……”郡主开心地在花园中转了好几个圈,胡歌的视线也不曾离开过她。
只见郡主走到了花园的围墙边,突然将她好不容易才捉到的蝴蝶给放飞了。
她喃喃着:“蝴蝶啊蝴蝶,我知道你一点都不喜欢这个地方,我也一样。我送你出去好不好?”
“郡主,你……”胡歌百思不得其解。
“其实我只是想送蝴蝶离开这个地方,这是个深不见底的牢笼,我不希望它像我一样……”郡主目送着蝴蝶飞离了庆王府。
胡歌越来越搞不懂她了。
这个女子,当真是不一般。
“郡主,天色不早了,咱们回房吧。”眼见天边的夕阳渐渐落下,小然便来招呼郡主回房。
“恭送郡主!”胡歌和狗蛋一齐说道。
“以后,叫我丝嫣吧……”郡主小声地在胡歌的耳边说了一句话,便红着脸拉着小然离开了。
“胡大哥,郡主跟你说什么呢?”狗蛋不解地问道。
“没什么,走吧!”说着,胡歌也拉着狗蛋回了房。
晚上,狗蛋已经睡着了,胡歌却还清醒地很。
“李丝嫣,我记住你了!”胡歌小声地嘀咕了一句。
一夜好梦。
第四章 一日平民
第二天,天还大黑……
“胡大哥,胡大哥……”狗蛋焦急地喊胡歌起床。
“等等,再睡会儿……”胡歌迷迷糊糊地回答了一句。
“胡大哥,别再睡了,快起来吧!”狗蛋见叫不动他,干脆把他的被子给掀开了……
“狗蛋!你干什么呀,天还没亮呢!”胡歌气呼呼地又把被子给夺了过去。
“不是!……哎呀……”狗蛋只好附在胡歌的耳朵上小声地说,“是郡主,郡主叫小然捎了口信来,说约你在后花园见面……”
胡歌一听这话,急得跳了起来:“你怎么不早说呀!”
“这不,你没给我机会说嘛……”狗蛋委屈地低下了头。
“算了,是我不对……唉,那小然有没有说是什么时候啊?”胡歌连忙追问。
“哦,她说了,卯时。”狗蛋如实回答。
胡歌又继续问道:“那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卯时……”
“什么,你、你不早说!”说着,胡歌连脸都顾不上洗便冲到了后花园……
后花园。
“郡主,我看那个胡歌不会来了,咱们还是回去吧。”小然说。
“不,我相信,他一定会来的……”丝嫣目光坚定地说。
“我不明白,那个胡歌到底有什么好的啊?值得郡主你这么对他……”小然不解地问。
“我也不知道……”丝嫣红着脸看了看天边的明月。
“哦……郡主你该不会是?……”小然一脸坏笑第盯着丝嫣说。
“才、才不是呢!小然你别乱讲啊!”丝嫣嘴上这么说,心里却似小鹿乱撞一般,紧张得不行。
“丝嫣!……”这时,胡歌喘着粗气来了。
“喂,我说,你怎么才来啊!”小然上前一步,插着腰质问胡歌。
“对不起,我……”
“算了,没事。”胡歌正要解释,丝嫣就走过来替他解了围,“小然,你先回去吧,我有话跟他说。”
“可是郡主……”
“不用可是了,我不会有事的,你先回去吧。”丝嫣打断了小然的话,小然只好悻悻地回去了……
“丝嫣,你找我来,有什么事啊?”胡歌不解地问。
“我……”丝嫣支支吾吾地说,“你、你能带我出去吗?就一天!我只是,想看看外面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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