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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太子妃的倒掉-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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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马煜就被噎了一句,这才觉得自己说得不妥。就好像他抗拒的原因不是自己不想娶阿狸,而是卫琅想要娶阿狸。仿佛如果卫琅善解人意的喜欢上别人,他就可以欢欢喜喜跟阿狸终成眷属了似的。

    他虚张声势的加倍吐槽回去,“你想娶她自己想办法去,折腾我干什么。”

    卫琅无能为力的叹了口气,“如果我折腾有用,就不用来找你了。反正你也不吃亏,就顺便让我欠你个人情吧。”

    司马煜绝食两天整,终于让皇帝和皇后知道了。

    可惜段位不一样。

    皇帝表示:他愿意饿着,就让他饿着,三天后饿不死再出来说话。

    还把门给反锁了。

    皇后倒是第二天就心疼了,亲自带了人去东宫探视他。但是命人把门卸掉之后,皇后望见他肌白白嫩嫩的模样,额角青筋就拧了起来。

    可不是白白嫩嫩吗——连着几天吃了睡,睡了吃,早先晒糙了的皮肤都润过来了。除了因为宅了三天没洗澡身上有些异味、睡得多了眼神看上去懒洋洋的之外,简直要多好有多好。

    太没诚意了!

    他小时候想要赶走他乳娘,还真的吃了一把巴豆呢!抗婚这么艰巨的工程,居然敢给她偷工减料!

    皇后当即就命人把寝殿里里外外搜了一遍,将司马煜藏好的瓜果点心全部翻出来。然后把门一锁,“谁敢给太子送吃的,先打五十大板!”

    司马煜落花流水的败下阵来。

    他闹这么一场,皇帝虽然恨得想掐死他重生一个,但到底还是松了口气。

    他知道司马煜不是在真闹。司马煜真闹起来时皇帝也见识过。他十一二岁,北朝来使送了他一匹马。马是好马,可惜性子烈,大人都驯服不来。皇帝怕伤了他,不许他靠近。而司马煜就能偷偷的喂了那匹马几个月不叫皇帝知道。忽有一日天光晴朗,他就在台城扬鞭,就骑着那马跃到龙辇前,洋洋得意的望着皇帝笑。前年他大概受了谢家别墅的刺激,突发奇想要在东宫凿池起台。皇帝攒钱练兵呢,哪有闲钱兴土木给小孩子过家家?义正言辞的给驳回了。结果司马煜不声不响的选好了地方做好了图纸,挑了个傍晚发动东宫豢养的武士和侍卫开凿,一夜之间就建好了。

    他儿子的主意和行动力皇帝最清楚不过。自他开始长大,连皇帝也日渐一日的觉得,很多事也许真的没自己想的那么麻烦和危险。皇帝一直认为,他儿子想干什么,不想干什么,旁人是管不了的,他跟自己不同,是天命的贵胄,生来就该是骄子。

    所以他说不想娶阿狸时,皇帝虽深觉得是自己太娇惯他了才让他不知天高地厚,居然以为挑选太子妃也能任由心意,但也是真的顾虑了。

    结果司马煜就雷声大雨点小的弄了这么一出。根本就是没长大的屁孩子闹闹别扭跟父母傲娇一下。

    皇帝放心了。

    早已经准备好的圣旨,回头就给颁下去了。

    而这个时候,阿狸早就知道了自己的前程。正安安分分的备嫁。

    她正是半尴不尬的身份,不好闹出话题来,往日里时常碰面的世交竹马——特指谢涟、卫琅、沈田子一干人等——此时也开始回避了。

    不过卫琅想见她时,这点回避算什么?

    这一日王琰读书累了,在正拿着一张几乎和他一样高的弓练习射箭,忽然就被一旁走过去的美女闪了眼。

    那姑娘风韵别致,气质独到,高颀修长,就算是王琰这种因为时常被怪阿姨调戏而对女人有些心理阴影的,也被吸引了。但王琰他是个正经且正派的小正太。所以他在本能的望了一眼之后,就克制住了追着人看的爱美本能,继续做自己的事。

    那姑娘似乎也瞧见了王琰,不但没回避,反而黑瞳子里波光流转,似笑非笑的望了他一眼,勾起了唇角。

    说不出是得意还是嘲笑。

    王琰下意识就一阵恶寒,手上一抖,箭就脱了靶子。

    他忽然觉得这姑娘怎么……怎么这么令人觉得不妙的面熟?

    那姑娘已经进了内院,看丫鬟婆子们的态度,想来是认识她的。王琰虽然无比在意,便还是没有追过去。夫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不管做什么都要专心致志。王琰想。

    直到一箭射出去的时候,他脑中电光火石般闪过一双眼睛。王琰当即将弓箭一丢就追过去了。

    ——是卫琅,是卫琅那货!早听说他是个异装癖。亏他这么信赖仰慕他,他居然还真是个异装癖啊!

    王琰追上去的时候,卫琅还没到阿狸住的梧竹幽居。

    没办法,院子太大了。

    被王琰认出来,稍微有些出乎卫琅的预料,然而他略想了想,也只是笑着简简单单的叹道,“真不愧是一家子。”

    你看卫琅真真假假的耍着人玩,但其实他是个最珍惜朋友的,从来都不会对他们撒谎。而所有朋友里,他对王琰、沈田子这种“除了太正直诚恳了,样样都好”和“除了正直诚恳一无是处”的尤其没辙。王琰只三两句话,就已经确认了自己的猜想。

    但还是被下了一条。

    卫琅他是来带阿狸私奔的。

    王琰简直想立刻就一刀挥过去跟他割袍断交。

    “你太任性了……就不能替别人考虑下?”

    卫琅表示无所谓——司马煜不想娶阿狸,而他想。在他们三个人之间,这个决定是皆大欢喜的。至于旁人,卫琅觉得他们在意的都是利益,而利益总能找到其他的途径满足。

    反正王家不是只有阿狸一个姑娘。

    “没有爱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卫琅还特地加了一句。

    “这是什么话!”

    “在蜀郡碰到的一个胡人说的,我觉得很有道理。”卫琅说。

    “我不是问你是谁说的!”王琰就是口才太差了,只能朴素的表达自己的意见,“你有没有想过我阿姊愿不愿意?你就这么闯进去,万一毁了闺誉,你让她怎么办?什么三个人皆大欢喜,我阿姊有说过她不愿意嫁给太子吗?”

    “太子不愿意娶……”

    “那也不是我阿姊不愿意嫁。那只是太子自己的想法,代表不了我阿姊。你想要娶我阿姊,也只是你自己的想法,不是我阿姊的。你不考虑我阿姊的想法,就别说什么皆大欢喜!”

    我们必须原谅卫琅。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抢一个活生生的人。他以往抢的都是不会说话,没有意识,不能自主的死物。所以他不知道在抢之前,他还要问一问被抢的一方的意见。

    他也是到此刻才忽然发现,他确实从来都没考虑过阿狸的想法。

    他过去的人生造就了这样的缺陷。这个少年这么聪明,却也还在学习该怎么喜欢一个人。

    他注定要为此伤害很多姑娘。

    但等他终于学会的那一天,这少年也必然会长成最好的男人。

    王琰就这么拦住了卫琅。

    作者有话要说:第三世的前半部分应该是卫琅的故事……好吧我又把这个故事讲飞了T__T

    主要还是第三世构架太散了。我总是一下笔就各种旁逸斜出=__=|||找不到重点。

    总之就这么把卫琅交代了。

    明天就让猫狗大婚。

    泪奔~~

    什么报社文嘛……分明就是作者又被读者S文。

    另外向小谢党道歉……因为这篇文就是avg类,每条线都有一个主角的。让小谢变路人了很抱歉!

 良辰美景(一)


    阿狸坐在喜床上,望着绕床锦屏十二牒,牒牒喜庆恩爱,心中不胜唏嘘。

    公主们早已经闹完了房,心满意足的出去喝喜酒。洞房里喧闹散尽,红烛正旺。新郎就站在她对面,大概被灌了些酒,面上红霞微熏,黑眸子洗了水似的,眸光潋滟流淌。

    他正试图认真的,用审视的目光打量她一番。然而烛火仿佛太明了,耀人眼花一般,他目光略有些浮,不能停驻。

    草草一扫,目光便停在她的眉心,死活不肯跟她眼神对上。开口挑剔道:“你太胖了。”

    ……是的,这就是新婚夜里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

    再嫁给他看到他,阿狸仿佛整个身体里填充的不是骨头和肉,而是满满的心情一般。但是那种填满了她整个人的,悲伤一样的心情就因为这一句话“噗”的散开了。

    阿狸唯一的反应是:啥?

    就睁大眼睛懵懂的等司马煜解释。

    司马煜眼神更虚的飘走,“我喜欢纤瘦的美人。从明天起,你得注意饮食!”但还是虚张声势的嘴硬。

    阿狸觉得这些话好像在哪里听过一般。

    然后她依稀记起来,当年司马煜好像就是用这一招对付那些试图勾引他的东宫美人们的。

    可是她是他老婆好不好,他怎么能这么乱七八糟的出昏招啊?

    ——任何时代,男人爱美都无可厚非,不过这个时代却是不允许正经男人挑剔妻子的美色的——老婆够端庄就行,又不是小妾得凭美色取悦于他。他可不能这么侮辱人!

    如果阿狸不是穿来的,绝对要学徐允老婆反戈一击,“德言容功,我也就容貌差一点。君子百行,你可把打头的德字给忘掉了!”看他怎么说。

    当然阿狸是穿来的,还是穿来、重生又重生的。所以她觉得男人对老婆的外形有追求这挺正常的。

    她只是一面想着,这厮潜意识里果然还是爱苗条轻盈的细腰美人的,你看他都第三回了还没改说辞,得有多大的执念啊,看来她日后真得节食了——但她这叫胖吗?她只是有点婴儿肥好不好。一面又有些难过的想,他果真什么都不记得了啊。他怎么能用对付别人的,这么损的招数对付她啊。

    不过这难过也没有持续多久

    慢慢来吧,她想。好歹又成亲了不是?

    就看上去娇羞,实则很郁闷的点了点头,“哦。”

    司马煜得意了,“那就等你……”

    阿狸觉得他十有**要说“那就等你先瘦下来,咱们再洞房吧”——她觉得这推测挺合理的,毕竟她都是第三回嫁给他了。连着两回的经验都表明,司马煜他比较喜欢洞房夜里盖着棉被纯聊天。

    在还没喜欢上他的时候,阿狸觉得这品质太珍贵了。但是现在他们都已经恋爱两辈子了,如果她能生,说不定都怀孕过很多次了。司马煜的这种感情洁癖,对渴望一场完满婚礼的阿狸来说,就是一种遗憾了。

    但她还是想,不要紧,慢慢来,多顺着他些。

    阿狸就望着他,打算等他一说完,就贴心的给他收拾地铺。

    好吧,阿狸还是有些恼的。

    不喜欢跟她洞房,那就给她睡地铺去!谁要被他挑剔胖了,还跟他盖着棉被纯聊天啊。

    这是态度,态度问题!

    但司马煜的声音就这么消寂了。

    他也回望着阿狸。少女干净的容颜在烛火映照下,就像暮春微雨里枝头绽放的杏花。娇俏的,安静的。那种美丽不诱人采撷,却别样动人,令他无法移开眼睛。

    她黑玉似的眼睛仿佛被清泉润了几千年,他能从那明而柔的眸光里望见自己的身影。那眸光寂静,温暖。就像娴静的少妇推开阁楼上的窗子,意料之中却又猝不及防的望见,在千帆过尽之后,浪荡的游子回来了。

    像是要哭,却已经忘记怎么才能哭出来了。像是要笑,却不是能笑出来的场合。

    他忽然就像亲一亲那双眼睛。

    当然真亲下去那就太奇怪了。

    “你,你明白吧!”他胡乱打破这诡异的寂静,问道。

    “明白。”阿狸说。

    阿狸能看出司马煜的心虚——反正她自己是不心虚的,该看他就看他,哪怕意识到他很怕跟她目光对上。

    反正看自己老公又不犯法。

    她从床上麻利的收拾出两床被子来,打算给司马煜打地铺。

    司马煜这回倒是反应迅速,“你干什么?也没说让你出去睡啊。”何况出去睡也不用带被子啊。

    阿狸:=__=|||……你还真有觉悟啊!

    当然不能出去睡,不然让人知道了又是一桩八卦。

    “那我睡地上。”阿狸临时改了主意。

    “要睡地上也是我睡。”司马煜有些无语了,这媳妇儿太天然呆了。他是这么禽兽的人吗?

    “这可不行。你睡地上,让我睡床,我可睡不安稳……要不然,”阿狸就作势想了想,“我们一起睡地上吧。”

    司马煜:……

    “有床为什么要一起睡地板?”司马煜背过身去,往床上一坐,“睡了睡了,别折腾了。”

    阿狸半晌没有说话。

    司马煜也不回头看她,只拉了被子来,道:“你睡里边。”

    阿狸便安安静静的往里去。

    司马煜倒头一扯被子,和衣便盖住了。而后就闭上眼睛翻了个身,继续背对着她。

    阿狸早料到这结果,但还是忍不住想要啃他一口。

    就叹了口气。继续劝自己:慢慢来,上辈子把他虐的这么惨,这一回也该自己主动了。

    就起身落下了床帷。

    帷帐也是喜庆的红色,烛火从经纬线的间隙里微微透过。帷帐里面光线昏昧着,却浮动着一层艳色。人也仿佛氤上一层柔光。

    阿狸下了床。

    司马煜忍不住偷偷睁眼望了望——她正在卸去钗环。她抬起手来的时候,袖口滑落下来,露出洁白柔滑的一段手臂,恰如他梦中所见。

    他心口忽然便有些紧。随即听到了自己砰砰的心跳声。

    然后阿狸就背对着他,在他面前缓缓的,默不作声的褪去衣衫。

    新嫁娘吉服厚重,脱去的时候落地声窸窸窣窣。那一点声音在这样暧昧的寂静里,格外的撩拨人心。

    司马煜偷偷望着,就想,她其实也没那么胖——只是去了一层翟衣而已,腰肢的线条已经很好看。

    脖颈修长,肩膀的形状也很美,隐约可见一对漂亮的蝴蝶骨。

    正面……正面只会更好看吧。刚刚站着时,其实不小心扫到一眼。

    司马煜眼巴巴的等着。

    但阿狸脱去了翟衣,叠好放在一旁,就规规矩矩的,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上床了。

    司马煜:摔……穿那么多睡你不热吗?

    阿狸上了床,司马煜也跟着翻了个身,仰面朝天。

    阿狸回头望一眼。他闭上眼睛装睡。阿狸便又小心翼翼的背对着他,开始脱襦裙。

    衣衫一层层的落下来。

    少女玲珑优美的曲线含蓄的一点点展露出来,果然就像司马煜想象得那么好看——或者更好看。那脊背线条柔滑得仿佛光落上去也要化作轻纱滑落下来。

    ——诶?怎么没落下来。

    阿狸:……当然不会落下来,要含蓄,裸睡像什么样子!

    阿狸脱得剩下一层中衣,毫无防备的打了个哈欠,钻到被窝里,拱了拱,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睡了。

    司马煜:这种脱衣服非要留一层的习惯,实在太可恨了……

    他有些郁卒,才要再背过身去,鼻端忽然便穿来一股浅淡的幽香。说不出是什么香,只是很干净,很舒服。像是从她头发上传来的。

    司马煜轻轻嗅了嗅。

    而阿狸就在这个时候翻了个身,跟他面对着面。

    她没有睡。

    四目相对,呼吸缠在了一起,几乎目可交睫。

    她眸光黑柔,暖暖的,像是在看一个思念了很久的故人。她望着他,哀伤从她眼睛里一点点上浮出来。

    司马煜脑海中的东西就这么一清而空。

    连抗拒都忘记了。

    他们只是这么互相凝望着。

    片刻后,阿狸探手过来,压住了他那一侧的肩膀。

    她撑起身,漆黑如缎的头发从耳侧滑落下来。她的面容笼罩下来,空气中立刻溢满了她身上的幽香。光线越发的昏昧,黑暗中只有她古潭一般的眼睛。那眼睛里映着他。她的亲吻落在他的嘴唇上,软软的,湿润的,带点米酒的清甜。那是他们喝过的合卺酒的味道。

    他这一晚确实喝了些酒。

    人喝了酒自制力就会变得出奇薄弱。

    司马煜忽然就什么都不愿再想了。事实上他也确实什么都不能再想。阿狸柔软的嘴唇辗转在他的唇上,一点点将她的气息渡过来。

    而司马煜已经挣开了那脆弱的压制,将她圈在了自己的胸膛与手臂围成的领域里,翻身将她压在了下面。

    锦被翻浪。这个时候司马煜些微郁卒于礼服的繁复,他怎么就和衣躺下了?

    他进去的时候阿狸闷闷的哼了一声。

    她很固执的想要抱住他。肌肤贴合,肢体交缠,耳鬓厮磨。

    还好,司马煜学习过,他脑海中有各种各样的常识和姿势。虽然具体操作略有出入,但当对象是身体和灵魂都最契合的人时,还是就那么自然而然的融会贯通了。

    三生三世,他们嫁娶了三回。才终于有了一个完整的洞房花烛夜。

    作者有话要说:天亮之前都不算第二天……=__=|||

    其实构思的时候主体是H,结果一开写就把构思的全忘了……好像里面有什么很重要的细节。

    不过算了,等想起来的时候再说吧。

 良辰美景(二)


    司马煜睡得很舒服。

    他隐约觉得自己抱着什么,软软的暖暖的香香的,刚好可以嵌在他的怀抱,收一收手臂就可以吻到她的发心。

    真是奇怪啊,他想,这种说法就好像他抱着个姑娘似的。他可不记得自己渴望过什么人啊。

    然后他忽然又有些疑惑的问自己,他真的不曾渴望过什么人吗?

    意识里水墨清淡,烟雨朦胧。他站在显阳殿高台上,俯瞰整个建邺城。江南富庶繁华之地,都城最是灵秀精妙。山水交接,浓荫掩映,屋宇一重临着一重,苇舟渡船横过桥畔,酒旗打湿在细雨里。有杏花染一抹浅红在河岸上。

    这是他最后一次眺望建邺了。

    车马辎重已经等在台城外。如蜿蜒粗壮的长龙即将起行,承载着江东四代人的梦回时分的悲情和振臂一呼的豪情。远远的离开这温柔富贵之地,北去河洛。

    要迁都了。

    真是奇怪,他想,他居然梦到自己收复了北土。这似乎还是有生以来的第一次。

    而后他听到有谁说:江南真是美啊。

    这不算什么。梦里他这么回答,我带你去看洛阳。邙山洛水之间的帝乡王里。天下之中,四方入贡。它比建邺美一千倍。

    他等了很久,那人才回答:……好啊,一定要带我去。

    那声音暖暖的,浸透了时光。她俯□来亲吻他的额头,温柔的环抱住他。他探出手去回抱,她薄纱一样的形体却骤然间消散了。怀里的只是一抱空气。他拼命的去找,可是寻不见,怎么也寻不见。

    忽而漫天飞雪。那个人倒在他的面前。骤然寻见的喜悦刹那间化作了巨大的空茫和恐慌。

    可是她依旧只是暖暖的望着他,“别难过啊,”她说,“我只是睡一觉。”她抬起手来轻轻的抚摸他的面颊,“忽然不想去东山了。阿尨,带我去看看洛阳吧。别难过啊,一定要带我去……”

    他用力的抱住了,可她的身体还是在他怀抱里一点点冷透了。

    就像是满江的潮水都扑落在他胸口上一样。沉重,窒息,无法抗拒,无法挣扎。

    只能更加,更加用力的抱着她。只要不放手,就还没有失去。

    只要回到了洛阳,她就会醒来吧……

    司马煜听到了闷闷的一声梦呓。

    他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看到眼前乌黑光鉴的头发,和头发后露出来的光洁白净的额头。

    怀里的姑娘长长的睫毛浸润在昏昧的晨光中,鼻梁白润,嘴唇红润粉嫩。大概被他勒得紧了,在梦里露出不适的表情,轻轻的、带一点梦酣的低哑、悠长的“嗯……”了一声。

    就像羽毛尖不轻不重的勾过了脊梁。司马煜就觉得身上有些部位被唤醒了。

    大概懵懂了那么一瞬间,在回想起什么的同时,司马煜猛的倒吸了一口气。然后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阿狸在他怀里翻了个身。柔滑的肌肤擦过,那些旖旎的记忆越发清晰。她侧头时露出了修长的脖颈,和上面还没消退的花瓣一样的痕迹。半遮住的白净胸口上,那痕迹一直延伸到看不见的地方。

    最糟糕的情况。

    记忆清晰,证据确凿,连借口都没得找。

    司马煜简直想在床柱上撞一撞。

    他蹑手蹑脚同时手忙脚乱的,像做贼一样起身,怕手肘压住阿狸的头发,还是虚撑着用手指发力的。

    下了床,跟毁灭证据似的,胡乱捡起扔了一地的衣服,就逃一般的往外跑,连鞋子都没穿。

    大概是太慌张了,出门前衣服丢了一件都没发现。

    他出了帐子,阿狸就睁开了眼睛,望见他奔逃的背景,心里十分之愉悦和囧。差点就要提醒他衣服掉了。

    当然为了顾全他的面子,还是没开口。

    不片刻,司马煜果然又探进半片光溜溜的身体,飞速把落下的衣服捡起来,闪人。

    阿狸这次忍不住“噗”的笑了一声。

    昨夜里她确实是累着了。

    司马家祖上的荒淫没遗传给司马煜,充沛的折腾的精力却半点都没少。前两回两个人初夜时,他心境已经成长到能顾虑她在床笫间的感受,哪怕是二周目里野合了,阿狸事后都没这么不适。这一回他真心太毛躁急色了,阿狸觉得以后最好别让他事前喝酒。

    她伸了个懒腰,继续补觉。

    ——稍后还要见舅姑,看新妇,都不是轻松活儿。她确实得好好歇一歇。

    早饭的时候没见着司马煜。

    阿狸估计他不是在懊恼,就是在逃避。不过他也不想想这一天是什么日子,他想逃就能逃吗?

    阿狸十分优裕从容吃饱喝足。

    果然,去镜台前试新衣的时候,司马煜悄默声灰溜溜的回来了。

    ——他还得陪新妇见舅姑,这个时候敢掉链子,让阿狸当着合家亲眷没脸面,王坦日后不小鞋死他。

    阿狸斜眼望了司马煜一眼——血气还有些冲,眼神也乱着,虚得都不能直视她。表情倒是伪装得好,不仔细瞧几乎看不出有什么不妥。

    珠翠给她梳头,阿狸就问道:“早膳用过了吗?”

    “嗯。”他答得简洁。

    看来是还没。

    “布上来吧。”阿狸就吩咐道。

    司马煜被郁闷到了。原本想赌气,然而嗅到谷物的芳香,别扭就先消了一半。看桌上都是自己爱吃的,再望见阿狸面色无异,还是拾起了筷子。

    “你不再用些?”

    “已吃过了。”阿狸笑道。

    “……我去练剑了。练得有些汗,就顺便洗了个澡。天有些阴,以为时候还早……”

    阿狸依旧笑着,“我明白。”挑了一白一红两枝山茶花,问司马煜道,“戴哪枝好看?”

    “红色的。”答了又觉得不妥,“不过我阿爹阿娘喜欢白色的。”

    这个时代也崇尚白色。白色喜庆,正该是这个场合的穿戴。

    “那就戴白色的吧。”阿狸将花递给珠翠修剪。

    “……哦。”

    这场合讨好他阿爹阿娘其实没错,但司马煜就是觉得有些微妙的郁卒。他都说了他喜欢红色那枝啦!她是他老婆啊,难道不该优先讨好他吗?女人不是讲究“为悦己者容”吗!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司马煜立刻就有些燥乱。

    而阿狸命人盛了水将红山茶养了,像是没觉出他的纠结,只微微垂了头笑,“等回来再戴红色的给你看。”

    ……司马煜的烦躁瞬间消失无踪。

    他脸红了。

    他很想贴自己一巴掌,脸热什么啊。美女在他眼前脱光了他都没脸红过啊。什么时候这么面薄了!他可是东宫啊,东宫这么面薄怎么吃得开哟!

    阿狸眼波漾漾的瞟他一眼,又笑问道:“戴在哪里好?”

    司马煜瞬间从纠结中跳出来,专注的打量着阿狸,伸出手去。

    而珠翠十分给力的,立刻将修剪好的花呈给了他。

    一直到被阿狸拖进了台城,司马煜都有些脚不沾地的晕忽。

    不该是这样的,一定有哪里不对,他这么想。

    虽然他娶了她,但那是他阿爹阿娘的命令,是出于需要而不是喜欢。

    他们理应相敬如宾,但也仅止于此。可是目下竟是新婚燕尔,鱼水相欢的模样,简直就像他喜欢上她了似的。

    随即他又疑惑,为什么不能喜欢上?她不是他的妻子吗?喜欢上自己的妻子有什么不对的?

    他想了很久,才终于有了答案。

    卫琅。至少在卫琅遇上真命之前,他不该对她毫无芥蒂。否则芥蒂就在他和卫琅之间了。他想。

    有了理由,他才终于觉得稳妥了。

    都第三回了,何况司马家上下对阿狸观感都很好——观感不好的也要考虑她家诸父、诸祖父,诸舅、外祖父的能量,给足她面子。就算话里难免有丝丝绕绕的泛酸和尖锐,但阿狸的古汉语修为还不足以使她感受到那种微妙挑衅。她阿婆不早说了吗,她缺心眼儿,一句话她想半天才能琢磨出味儿来。何况通常她都是不琢磨的。

    所以自始至终她都快乐得很诚恳真挚,反而令挑刺的自己没趣。见舅姑,再被一大家子围观的场面自始至终都很和谐。

    真正的不和谐,是在回门之后。

    ——司马煜忽然变得很忙。

    哪怕休沐日里,他也都有忙不完的事。要议政,要读书,要习武,要出巡,要跟太子党沟通,要跟名士交际,一天到晚不着家。就算回来了也不会跟阿狸腻歪在一起。草草吃两口饭,就一个人睡书房去了。压根儿就不给她机会沟通。

    他理由选得冠冕堂皇,也是真的在忙这些。要不是都第三回嫁他了,阿狸都未必觉出不对劲来。

    他这别扭的太过头了。阿狸想。不是逃避,而是在抗拒与她相处了。

    但也关系,再密的墙也是能撬开条缝的。

    阿狸用自己学语言、书法和刺绣的,百折不挠的毅力,试图攻克司马煜给自己设下的心房。

    清晨醒来,阿狸已经给他备好衣物;不回来用午膳,阿狸就把最好的菜肴送过去;夜里苦读,阿狸亲自下厨为他煮宵夜。司马煜缺什么,阿狸总是第一个发现。往往在他开口之前,东西已经送到了他手上。

    阿狸不彰显自己的存在感,但司马煜想要逃避自己已婚的事实,也没那么容易。

    这是个这是个慢活。你做很久,人也未必有感觉。但是敲开一个人的心不容易,原本就得慢慢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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