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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舍-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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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如梭,刘秀一转眼碧昂当了十年的农夫,单薄的身材变得硬朗结实,身长八尺,须眉秀密,苍白的肤色变成了健康的小麦色,手上也有了茧子。本来有些莽撞的性格,在日复一日的劳作中,磨炼的谨慎温和,再加之自小在长安游学,周身有着一股宁静安详的书生气质浑然不似普通的农夫。

刘秀中的农田,因为他勤于耕种浇灌,所以庄稼的收成极好,颇有些恒产,他今年已有二十六岁,这样的年纪,在寻常人家,孩子都可以下地种田了。周围的乡邻几乎都给他说过亲事,可他一直没有应允,推说由兄长做主。他大哥刘縯是难得一见,每日神神秘秘的不知所终吗,而二哥刘仲则在县城里开了家店铺,很少管他。

为什么不成亲呢?刘秀其实自己也不清楚,在他内心的最深处,还残留着一抹白色的倩影,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年,却没有模糊一丝一毫。

他实在太傻了。

偶尔,刘秀也自嘲。他心里期待的到底是什么,连他自己也没有搞清楚。但他知道,他不想随便遵照媒妁之言娶一个未曾谋面的农家女子。虽然他现在每日下田耕种做农事,可是却打心底里不承认自己就是个普通的农夫。

自从三年前起,连连灾荒,飞蝗肆虐,各地纷纷涌起了绿林军,赤眉军,铜马军等数十支起义队伍。战乱四起,民不聊生,这股不安的气氛,渐渐也要感染到春陵附近了。刘秀把田里的麦子收割干净屯入仓库,不禁开始发起愁来。

他大哥刘縯蓄养了许多宾客,颇有些名声,这天下大乱,又有许多人慕名而来,因为人数激增,刘縯手里的钱粮也有限,这些江湖豪士们的待遇也就越发的艰难起来。有些人就开始偷偷摸摸地从事打家劫舍那种见不得光的行动,更有甚者居然公然打着刘縯的名义,与官府对抗。那些如蚂蟥一般的衙役们,循着味道来找刘家的麻烦,各种刁难,先不说二哥的那家店铺已经被骚扰致关门,甚至连刘秀这里都不放过,刘秀家里囤积的谷粮,大半被衙役们搜走,如果再这样下去,恐怕最后这点收成都会不保。

刘秀忍不住握紧手中的算盘,他已经习惯了把这个算盘随身携带,是不是地摩挲两下那颗定盘珠。“珠儿,你说我该如何是好?”刘秀喃喃自语,话音刚落地他便有些窘迫,他都已经过了及冠之年,怎么还像小时候那样毫无主见?

可刘秀这些年中已经习惯了这样毫无回应的结果,自问自答道:“有衙役的插手,这些谷子肯定是没有店铺敢收,只好运到新野去,正好还能投奔二姐夫,避开大哥这边混乱的状况……”刘秀一边说,一边觉得忽然手底下的定盘珠竟然自己转动了一下,心脏猛然巨跳,刘秀屏住呼吸,果然在下一刻听到了那久违的慵懒声音。

“咦?终于想通了?不再做农夫了?”

刘秀循着声音看过去,只见珠儿正倚着仓库的门,像是刚从睡梦中清醒过来一般,睡眼蒙胧。时间在她的身上仿佛静止了一般,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依旧风姿绰约,白衣皎然,冰肌玉骨。刘秀的心脏忽然间有些钝痛,应该是终于明白了什么,但他来不及细想,便扬起了脸上温文尔雅的笑容,轻笑道:“珠儿,只是暂时不种地了而已,卖掉了谷粮,明年开春还是要继续的。”

珠儿举袖掩唇,杏目微弯地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说道:“无知稚子,这等世道,你只要一走,这田地宅院就会被他人占去,你还想来年耕种?真是天真。”

刘秀被她说得一僵,但也不得不承认这话说得很有道理。现在生逢乱世,房契地契只不过是一张废纸,谁手里的刀剑锋利,便谁是老大。刘秀本以为自己过了十年,能成熟了许多,可珠儿依旧一口一个无知稚子,形容得他面红耳赤,结结巴巴地问道:“那……那你说如何是好?”

珠儿微微一笑,顿时艳光四射,整个毫不起眼的仓库仿佛都因她的这一笑,变得富丽堂皇了起来。只听她胸有成竹地说道:“我觉得你的计划很好,把谷子运到新野去卖。不过这过程我来教你,这经商之道,里面的学问可大着呢!”

“这……这应当不算经商……”刘秀虚弱地抗议着,但看着珠儿褪去睡意,灵动起来的摸样,终究没有抗争到底。

反正他都是要去新野卖粮的,能有珠儿和他一起去,不是很美好的一件事吗?

刘秀收拾了东西,把带不走的物事都找了个地方,深深地埋了起来。珠儿竟然也一直没有回到定盘珠里休息,而是一反常态,兴致勃勃地传授他经商之道。刘秀本有些看不起商贾,觉得那些商人并不是付出了辛勤的劳作,而只是把货物从一个地方运送到另一个地方,就能赚取暴利变成富豪。但在珠儿活泼风趣的讲述中,他也渐渐扭转了这个概念。

做贩运贸易谓之“商”,坐售货物为“贾”。商人这个称呼始于周朝初期,因为商朝的商业十分繁荣,商朝的遗民善于经商,所以这些商遗民的经商者便被周朝人通称为商人。这在周朝是一个带有轻蔑歧视的称呼,等同于歧民,。所以即便是商人富甲天下,也没有人能看得起,也许便是源自此处。

这一路上,刘秀根据珠儿的指点,安排车马运输,招募车夫,躲避穷寇,打点差役……这短短的十几天,完全要比他下地种田要累得多。他也能接受了为何商人会得到报酬,毕竟也付出了辛苦,索求回报也是理所应当的。

好不容易到了新野,刘秀本想在姐夫家休息休息,却被珠儿赶出来打探消息。经商最重要的就是各地的情报,而刘秀也费了些心思,打听到附近的大都市宛城的粮价飞涨,若是把粮运到那里去卖,还能翻上一番。

刘秀大喜,计划着完全可以在宛城联系卖家,然后他回老家收购谷粮,倒卖之。他已经颠覆了自己本来的想法,收购乡亲的粮食时,它可以把收购的价提高一些,远远高出春陵县粮店的价格,那么这件事对乡亲们有好处,对他也有好处,双赢的事情,为何不做?

刘秀觉得以前的自己果然太过于死板,如果早一点想通,他便可以帮助更多的人致富。他兴冲冲地把想法和珠儿一说,后者却挑了挑秀眉道:“先不要急,你不觉得宛城需要大量的谷粮,这个情报里蕴含的深意吗?”

刘秀一怔,随即拧紧了长眉:“也是,如果宛城的粮价高出太多,那么春陵早就有人做这个倒卖的生意了。也就是说,粮价飞涨是最近才产生的,那么根源定是有人大批收购谷粮,才引起粮价飙升,那么这个人为什么需要大批的粮食,想必应该是预谋起兵造反……”刘秀本就是聪慧之人,在被珠儿点拨之后,对商贾之道颇有见地,这样一步一步被他推导,竟是猜出了事情的真相。

“你说的没错,看来宛城是有人要征兵,所以才会屯粮。”珠儿星眸闪烁,也有些讶异刘秀的天资聪颖,这人读书并没有什么出彩之处,但对经商可谓是一点就通,珠儿很欣慰,觉得自己发掘出来一个好苗子。虽然荒废了十年的时间,但在她面前来来去去的那么多人,也就只有他在一堆物事里选中了她,可见真的是有缘分的。

“那……宛城还去吗?不如把谷粮直接在新野卖掉算了。”刘秀有些担心,对方说的好听点是起义军,说的难听点那就是反贼。若是这些反贼不付钱,明抢了他的谷粮,他岂不是血本无归?刘秀在不知不觉间,已经像个商人一样思考了。

珠儿嘴角一翘,带了点不屑的口气道:“看你的这点出息,当年范少伯把自己心爱的女子送往吴国,换取了越国十余年的休养生息,最终越王卧薪尝胆,三千越甲打败吴国,成就春秋霸业。昔日的吕不韦,一次奇货可居,便辅佐了秦庄襄王登上秦国王位,又把自己的舞姬送与秦王,至今仍有人对嬴政的出身质疑不已。吕不韦最后官至丞相,把持秦国朝政十三年,一手遮天,连秦始皇都不敢擅动之。这两位才是最成功的商人,你可要多学着点。”

刘秀听出来点门道,讶异地追问道:“难不成那吕不韦,珠儿你也曾认识?”

珠儿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单手撑着下巴,充满怀念的轻笑道:“没错,他也曾是定盘珠的主人。”

刘秀心神一晃,有些把持不住。定盘珠的主人他到现在只知道两个,都是闻名一时之主。他有些羞赧,也知道了为何珠儿十年来都不声不响,视他于无物。一个立志当农夫的庄稼汉,确实是没什么前途的。

珠儿并没有察觉到刘秀的心思,继续谆谆教导道:“你可知世人皆看不起商贾,是从何而起吗?”

刘秀本是读书人,这个问题也难不倒他,片刻后便回答道:“秦自商鞅以后,重农抑商,以农为本商为末之议。吕不韦也曾在《吕氏春秋》上收录有《上农》等四篇,倡导这种说法,自汉武之后,更甚之。”

猪儿轻蔑一笑道:“农为本商为末不是这么理解的,本和末的实质也不是这样的。打个比方,一个国家就像是一棵茁壮成长的参天大树,那么农业就是这棵大树的根系,商业就是这棵大树的职业。一棵树没有了根系固然活不了,但又有哪棵生长得好的树枝叶都掉落枯萎的呢?吕相虽然不能表面上与商鞅留下的政策对抗,但他自己身为最顶尖的商人,自是懂得这些道理的。只是后世那汉武帝,为了愚民,生生扭曲了这个概念,当真是本末倒置。”

刘秀被珠儿的一番话说得目瞪口呆,虽然觉得其中有些强词夺理,但又不得不承认这确有几分道理。

珠儿笑了笑,并没有继续说下去,也没有期望一下子就让他改变根深蒂固的想法,她转回之前的话题道:“经商之道的最高境界,是投其所好,麦其所需之物。眼下你就有个极佳的机会,对方所需的东西,你正好有,可以一试之。”

刘秀并没有立刻问出口,而是细细地思量起来。表面上看起来,那宛城的豪强需要的是粮食,他确实有,可以交易,但珠儿不可能单纯指的这一点。

豪强起义,缺什么?缺粮食,缺武器,缺人……实在是缺太多东西了。那么,反过来思考,他除了粮食又能提供什么呢?他读书读得也不多,没有太多的学识,虽然挂着刘邦九世孙的名头,家里却没有钱……等等,他刚刚想到了什么?刘邦九世孙?

珠儿看着刘秀恍然大悟的表情,暗道此人果然是可造之才。“没错,对方缺一个名正言顺的起义名头,一个汉朝宗室的人加入,想必会扫榻相迎。”

刘秀有些迟疑,他根本没想过会卷入战争之中。但他随即看到珠儿晶亮期待的双眸,便狠狠心点了点头。

既然珠儿前两任的主人都名极一时,那么他也绝对不能落于人后!

一个月后,刘秀在宛城,刘縯在春陵,刘秀的二姐夫邓晨在新野同时分别起兵,其中大哥刘縯召集了刘氏子弟宾客七八千人,声势最为浩大。

在刘秀的生活中,六岁开始启蒙之后,十年在苦读诗书中熬过,接下来的十年在田间辛勤劳作中度过,从未接触过任何有关于作战打仗的事情。但珠儿却告诉他一切都很简单。

这世上的所有事情,都可以用经商之道来对待。

他不会打仗,没关系,他可以让会打仗的人冲锋陷阵,然后给予对方想要的官位与财富。他没有武器,没有关系,他可以找到可以打造武器的人,用金银财宝与之交换。他渐渐承认,商人确实是无所不能的存在。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有着需求的东西,只要能找出对方所需要的,便能与之交换自己想得到的。而且即使自己没有对方所需求的,在一串串的交易中,也可以从旁人那里得到,而这个庞大的利益链,便会逐渐形成一个庞然大物,而刘秀便是隐藏在其中的主导者。

舍得,只要有舍,就有得。

刘秀信奉着珠儿教导他的这句话,建议大哥刘縯寻找一个更大的靠山,因为他们的起义军虽然骁勇,可是无法单独与政府军抗衡。刘縯选中了绿林军。刘縯才能出众,斩将杀敌,仅仅在两年之间,就在绿林军中日渐做大,同时也给其他派系不小的压力。

珠儿早就警告过刘秀,后者也劝过他大哥,可惜刘縯一向不听人劝,自是把刘秀的忠告当成耳旁风。刘秀也只能自己低调,把自己搞得谨慎小心,温吞不起眼,在旁人眼中是懦弱怕事的一个人。

珠儿和刘秀的关系也隐隐有所改变,不再是珠儿单方面对刘秀指导,刘秀时不时也会做出极佳的判断,令珠儿对他另眼相看。

这个男人,比起她的浅两任主人,实在是进步的太快了。珠儿有时也不禁在心中佩服,怎么有人能在当了十年书生又十年农夫之后,当商人当得还这么如鱼得水呢?

好吧,其实严格上来说,刘秀现在并不是商人,而是个执政者。

刘縯屡战屡胜,在军中拥有着越来越高的名声。绿林军的将领们为了压制刘縯的风头,便联名推举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刘氏子弟刘玄当皇帝。这刘玄算起来还是刘縯他们的族兄,原来只是个属官,这样没有根基没有实力的皇帝,最适合在高高的位置上当傀儡。

刘縯顾全大局,不得不同意拥戴刘玄为帝,改元为更始元年,称更始帝。

刘秀隐约中看出事态的发展不对,可他暂时也无力回天。他同时也认识到,他们的实力远远不够,否则他完全可以推举他大哥为帝,而并不是落到这样被动的下场。至此,刘秀便再也不隐藏自己的才华,在昆阳之战中,仅以一万人便战胜了四十二万人的新朝大军,震慑天下。

这次昆阳大捷,以少胜多,以弱胜强,改变了官军和起义军的实力对比。而造成这样结果的刘秀,让所有人都对他刮目相看。与此同时,刘縯攻克了新朝政权重兵把守的宛城,随即让更始帝迁都宛城。

“你大哥危险了。”珠儿在听闻这个消息后,便如此定论道。

刘秀脸色铁青,他和大哥还是头一次分开行动,他负责昆阳守卫,而大哥则负责进攻宛城,本打着遥相呼应互相扶持的念头,结果他大哥并没有改掉自己锋芒必露的性格,现在如此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必定会引来绿林军各利益集团的敌视。

“呐……你会怎么决断呢?”珠儿饶有兴趣地询问道。

刘秀几乎毫不犹豫地回答道:“我这就去宛城。”

珠儿挑了挑眉,有些诧异:“你刚守住昆阳,不平定军心吗?”

刘秀拨动着手中的算盘珠,淡淡地回道:“你曾说过,有舍就有得,在我心中,大哥是永远不会舍弃的那一个。”

珠儿被他那理所当然的态度和掷地有声的话语,说得微微怔神。

在他以前生命里遇到过的主人的概念里,一切都是可以舍弃的,包括深爱的女子,自己的身家,亲戚朋友……甚至连帮助他们的自己……

珠儿知道刘秀肯定也是清楚的,只要刘縯存在,就没有刘秀的上升空间,刘縯那个人天生就是会吸引所有人的目光,刘秀只能活在他的阴影之下、难道他就一点都不动心吗?依旧能维持他的本心不变吗?

偏偏一直都和刘秀相处的她,却能确定他说的都是真话,绝对没有任何虚伪。

看着英武俊朗的刘秀,珠儿忽然觉得他非常的可靠,拥有着可以让人信任的气质,这样能文能武玉树临风的男子,究竟什么样的女子才能拥有他呢?

珠儿的心很乱,一直隐藏在心中的萌芽开始如雨后的春笋般冒了出来,让她措不及防。

只是她没有来得及细想,一个噩耗瞬间到来。

当刘秀得知自家大哥刘縯被杀时,整个人都呆住了。他可以接受大哥在战场上马革裹尸,但绝对不能接受这样被自己人在背后捅上一刀的结果。什么抗旨不尊?他绝对不相信!

珠儿半倚在榻上,合上手里的书,嘲讽道:“愚蠢,良弓藏,走狗烹是没错,可这还没飞鸟尽,狡兔死呢!那刘玄实在是太愚蠢了。”而且动手也太快了,珠儿看着刘秀已经整理好的行装,后者刚要启程去宛城。

刘秀死死地撑住额角,强迫自己悲痛欲绝的头脑开始思考,他确实是高估了刘玄,以为他会利用大哥打完天下再做计较,所以他才每太防备。没想到对方居然这么快就下手了。他就不怕手下的人心寒吗?

“你打算怎么做?鼓动手下人脱离更始帝,拉大旗单干?”珠儿眯了眯杏目,看着刘秀俊逸的侧脸思索着。一转眼,她已经在这个男人身边十二年了,对方也从一个青涩少年,成长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不知为何,珠儿忽然有些走神,刘秀今年已经二十八岁了,可是身边依旧没有一个女人……

刘秀低垂着头,锁紧了眉头,喃喃自语道:“我需要……好好想想……”

珠儿把脑海中的胡思乱想再次压了下去,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时候。

刘秀最后选择了虚与委蛇。

他立刻便赶回了宛城,主动放弃手里的军队,与刘縯划清界限,没有丝毫丧兄之痛,也没又给兄长戴孝之意,终日饮酒作乐,不参与政事,还声称昆阳之战都是他的属下功劳,甚至还主动宣称“是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执金吾,位同九卿,是守卫京师的最高统帅,刘秀表达自己的雄心仅此而已,阴丽华则是新野有名的美女,刘秀公开地表示了自己的爱慕之心。

只是,没有人,能明白当他说出这两句话时的酸涩心情。

舍得,有舍,才有得。也就是说,想要得到什么。就必须舍弃什么的。

这个道理,在他十六岁的时候就知道得一清二楚,只是没想到,他会如此领悟。

珠儿把他的所作所为都看在眼里,知道他虽然表面在外饮酒荒唐,,可是在家的时候从来不沾荤腥,每日醒来,枕头上都泪痕斑斑,那名叫阴丽华的女子,美貌自然是有的,可刘秀看中的,是她显赫的家世。

阴氏家族乃春秋名相管仲之后,秦末汉初,阴家举族迁到了新野。而且阴氏家族不但出身显赫,还是当地富甲一方的豪门大户,地位和财产几乎可以与分封的诸侯王相提并论。

珠儿知道,刘秀这是在为他自己找靠山,虽然刘秀是刘邦的九世孙,可没有任何根基,说到底,也不过是个农夫而已。

果然,连自己的婚姻大事,都是可以当作交易的筹码。

珠儿默默感叹,一边暗赞自己又培养出来一个绝顶商人,一边却又黯然遗憾。

这世上,果然没有鱼与熊掌兼得的好事。只是这阴丽华,恐怕也会成为政治的牺牲品……

“舍不得离开吗?”如果刘秀没有在忙绿求亲的话,见此情景肯定会大吃一惊。因为此时出现在他房间里的,正是当年那个年轻的摊主。十二年过去了,面容居然还是如那日一般没有丝毫变化。

“有什么舍不得的?”珠儿懒懒地打了个哈欠,“是我教他如何成为一个完美的商人,把自己拥有的东西,舍出去,换回更值得的东西,什么都可以拿去换,连自己的亲人,婚姻,生命……”

珠儿剩下的话语,并没有说出口。

这样下去,如果有一天,形势所迫,那么他和之前的那两任主人一样,是不是也要把她也换出去呢?

又或者,他根本是不想看到他娶妻生子吧……

那摊主伸手把算盘拿了起来,在手里掂量了几下,勾唇一笑道:“你说,若是我把你拿去跟他换传国玉玺和氏璧,你说他会不会换呢?”

珠儿瞥他一眼,冷哼一声道:“还是别去试了,我不想知道答案……”

“其实,你心中早就有了答案,不是吗?”摊主淡淡笑道,把算盘揣入怀中,施施然得推门离去。

更始元年六月,刘秀娶阴丽华为妻。

更始元年九月,刘秀送阴丽华回新野,只身前往洛阳,打算收复河北之地。

更始二年正月,刘秀为了联手真定王,仅在迎娶阴丽华为妻半年之后,发书休妻为妾迎娶真定郭氏贵女郭圣通。

更始三年,也就是公元25年,已是跨州据土带甲百万的刘秀在众将拥戴下,在河北邺城以南的千秋亭登基称帝,改元建武元年,仍以“汉”为国号,史称后汉或东汉。

至此,拉开了东汉王朝的大幕……

公元2012年。

“咦?也就是说,这个算盘其实是汉光武帝的?”医生大惊,长长的兔子耳朵来回抖动着,“而且里面还睡着一个绝世大美女?这样你都肯埋下去?”

重点其实是后面那一句吗?老板勾起唇轻笑道:“没事,反正她都沉睡了两千年了,继续换到地下去睡也没有什么差别。”等阵法破解之后,再把她挖出来也无妨,更何况,在这两千年里,珠儿一次都没有醒来,老板倒是很想把她扔了去,看看她是否还能醒过来。

“……”医生不甘心地抖了抖长耳朵,轻哼道,“话说,刘秀这个家伙,其实真的很逆天啊!在短短几年之内就当了皇帝,而且登基之后,连一个功臣都没诛杀也没削减过,平衡之道玩的那叫一个好啊!看来还是珠儿教得好,用商人的智慧来当皇帝,啧啧!这是励志小说吧!”

老板没搭理医生的亢奋吐槽,只是挑了挑眉,瞥了眼藏在兔子玩偶后面的IPAD,上面的页面显示的是刘秀的生平。

医生干咳了两声,把身后的IPAD关掉,又把电容笔插到自己的玩偶肚兜里,若无其事地转移话题道:“不过算起来,老板你占了刘秀的便宜啊!后来默不作声地拿走了人家心爱的算盘,这是欺负人吧?”

老板把算盘珠一颗一颗擦拭干净,淡淡道:“我是遵从了珠儿的意志,她想要离开,我便带她离开。至于刘秀那里,我留下了几两黄金,应是抵了他那枚金错刀的价值,他不会亏了的。”

“……”医生可以想象,当年刘秀遍寻不到定盘珠的时候,看到那几两黄金,脸上的表情一定会很精彩。

老板轻抚着那颗不能拨动的定盘珠,陷人了沉思。

其实当年的那个问题答案,他和珠儿都知道。

别说是传国玉玺和氏璧,就算是帝位,刘秀也是肯与之交换的。

但这又有什么意义呢?

珠儿终究是难以陪他白头到老,不能为他生儿育女,注定是殊途……

老板垂下眼帘,幽幽地叹了口气道:“取舍么……”

第六章 哑舍·虎骨韘

亚当个夏娃虽然偷吃了禁果,最后却诞生了人类,一时的过错也说明不了什么,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宋越从迷糊之间清醒了过来,顿时觉得 脑后剧痛,过了好半晌才回过来神。怎么回事?他不是被车撞了吗?难道说 是被送到医院了?宋越看着视线里一片 的白色,扶着脑袋勉强坐了起来。他记得他去秦氏律师事务所面试,在回 来的路上一辆面包车闯了红灯迎面冲 来,他躲闪不及,脑海中最后听到的便 是刺耳的刹车声和围观者的尖叫声。

试着感受了一下身体各处,宋越发现自 己还是幸运的,除了脑后的痛楚外,其 他地方没有异状。看来只是摔倒在地而 已,不幸中的万幸。‘醒了?有什么地方不舒服?’一个低沉的声音从病床的一侧响起,吓 了宋越一跳。他反射性的转头过去'却因 为头转得有些过快,脑袋又是一阵阵晕 眩,眼前一片雪花点,好半晌才能看清 对方。

可是等他看清这人是谁时,又了震惊一 把,嘴唇抖了一下,那声‘秦总’淹没在唇 边。他这一开口,才发现喉咙就像是被 砂纸磨过一般,嘶哑得一点声音都发不 出来。宋越这是才发现他所在的是一个单人病 房,目测就是住一天要1000+的那种奢 华套间。从小一直很平民的他哪里见过 这样的架势,心想难道是撞了他的那辆 面包车的司机很有钱吗?但这不是重 点,重点是,为什么在他身边陪护的是 秦氏律师事务所的总裁秦默?

秦默是他们这一行内公认的指标性人 物,不到三十岁已有了属于自己的律师 事务所,人脉遍及各个行业,在业内颇 有人气。秦氏和那些老牌事务所不一 样,向来喜欢吸纳新丁,所以宋越在取 得律师资格证之后,便去了那里面试,只是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被撞了之后一 睁眼就看到秦默。按理说还不应该算作 秦默的员工吧?而且他发生意外的十字 路口离秦氏律师事务所也挺远……

宋越表示对这样的目光非常有压力,但 还是打起精神回答了医生的问题。不一 会儿,病房里居然还进来两个穿制服的 警察,宋越就这么忍着头疼,看着秦默 和那两个警察交涉,那三人严肃的表 情,都让宋越感觉到这并不是一起简单 的车祸。护士小姐给宋越挂了一瓶点滴,医生也 安排了几项检查,等宋越再次回到病房 之后,发现那两个警察已经走了,秦默 正一脸凝重的坐在病房中等着他,而抬 头向他望来的第一句话便是:“你究竟是 谁?”

“宋越。”宋越不会连自己的名字都忘 记,毫无迟疑地回答道。他回想了一下 之前两人的对话,不禁哑然失笑道,“秦 总,你不会认为我出个车祸就被人穿越 了吧?”“你认识我?”秦默颇有些意外的扬起了 眉。宋越觉得有些尴尬,他今天刚被秦默面 试完,这秦大少爷不会是贵人多忘事,这么快就把他给忘了吧?不过面对秦默X 光扫射一样的视线,宋越还是老老实实 的回答道:“我今天刚去过秦氏律师事务 所面试过,自然是认识你的。”“面试?”秦默闻言一怔,盯着宋越像是 在想一个未解的难题,班上之后才苦笑 道,“你以为今天是几几年?”

“不是2008年吗?”宋越觉得秦大少爷的 问题很无语,也很不适应对方和他像是 和朋友说话一样的态度。他还明明白白 的记得几个小时前的面试中,秦默那一 脸面瘫的严肃表情。秦默一言不发,从床头拿起手机,在屏 幕上点了几下,放在他面前。宋越默默 嘀咕不愧是有钱人,用的着手机丫的好 先进啊!居然是触摸屏的?他以为他前 些天买的诺基亚N85已经是最先进的了 呢!结果这腹诽刚进行了一半就卡壳了宋越 目瞪口呆的看着手机屏幕上的日期显 示,2012年?!有没有搞错!

宋越瞠目结舌,秦默无言以对。医生很 快又被呼叫回来,又对宋越做了一些繁 琐的检查,然后确诊他得的是心因性失 忆症。这种失忆症是因为脑部受创,而 导致患者只限于对某段时间的事情不能 忘记,就是只记得旧事忘记现在的。很 明显,宋越就是一下子忘记4年的事情。

但对于宋越来说,他好像只是睡了一 觉,再一睁开眼睛,四年就过去了。北京奥运会没看到,南非世界杯也直接 被剧透了西班牙夺冠,好像这一年年末 就是世界末日了……这些都不要紧,宋越 低头有些生疏的摆弄着手里的 iPhone4s,才知道这先进的触摸屏苹果 手机居然是他自己用的。电话薄里的那 些人名有大半都不认识,宋越的心底升 起一股恐慌。就好象是有人没有经过他 的允许,占用了他的身体生活了四年。“医生说你可以出院了,脑部并没有明显 的淤血或者创伤,他建议你最好是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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