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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舍-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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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那边那对夫妻并没有分出生死,只是刀光挥舞得骇人了些,夏浅的尖叫声救命声不绝于耳,虽然凄厉了一些,但听起来中气十足,不用看也知道她其实半点伤也没受。陆子冈恨不得他们能拖得时间长一些,可是饱经惊吓的夏浅却并不这么想。

她自认为自己的尖叫已经足够传出三里外了,结果到现在还没有人来救她,就是说根本无法指望别人。她一个踉跄,摔倒在地,看着提刀向自己一步步走来的魏卓然,觉得鼻梁发酸,视线都有些模糊。“卓然,你真的这么狠心要杀我吗?”

魏卓然并没有废话,回答她的是他已经举起的刀。

夏浅此时已彻底死心,但死的是对丈夫的心,她自己并不想年纪轻轻就这样丧命。所以在魏卓然的刀落下之前,她已经灵巧地从地上跳起,避过那凌厉的刀刃,一直扑到了丈夫的怀中。连同她手上的那把破风刀。

温热的鲜血侵染了她的双手,夏浅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

“别哭,你的妆都花了。”魏卓然感慨了一句,左手抚上了夏浅的脸颊,珍惜地替她擦去晶莹的泪滴,“娶你……的那天,我答应你……不会让你再哭的……”

“那你还!”夏浅怒火中烧地抬起头,想要质问丈夫为何对她下如此杀手。但在对上魏卓然深情的双眸后,才猛然惊醒。

若真是对她下杀手,她一个弱女子,拿着的又是一把短小的匕首,怎么可能在对方的刀下活下来?

此时回想起来,丈夫对着她砍的那一刀刀,虽然看起来凶险,却都每每擦着她的身体划过,连发丝都没伤到她一分。

“这样……你就不会……忘记我了吧……”魏卓然的微笑中夹杂着一抹得意,他确实是故意的。尽管是彼此相爱,但夫妻之间的感情和血亲完全不同,充满着试探与互动。夏浅的犹豫使他下决心要舍弃自己,但同时也务必在她心中狠狠地刻下一道伤痕。

夏浅泪流满面,颤声道:“你……你真是好狠的心……别……别丢下我自己……”

“咣当!”沉重的九环刀终于落地,魏卓然也不甘心地最后看了妻子一眼,缓缓地闭上了眼镜。

“啊——”夏浅抱着魏卓然痛不欲生。

“你……满意……了吧?”陆子冈艰难地从嗓子里逼出来这几个字,他刚刚才能说话,而且声音不能发出很大,几乎像是耳语,“你……到底想要确认什么?”

胡亥愣愣地看着回廊中哭得肝肠寸断的女子,有点回不过神。

陆子冈看他一副神不守舍的模样,也不再多想。他手中拿着铻刀,其实真有心往这个石头心肠的少年身上捅一刀。但铻刀是不能见血的,这点哑舍的老板在赠刀的时候特异叮嘱过。更何况他不是警察也不是法官,没有权利审判他人的生命。

所以陆子冈只得咬了咬牙,转身扶着假山朝主宅的厅堂走去。也不知道胡亥为什么没有跟来,陆子冈却没有心思再去思考,他知道这盘棋既然已经开始下了,那么最关键的便是枭棋。只要把枭棋控制好了,也就控制了整盘棋。

主宅的厅堂内冷冷清清,一个服侍的下人都没有。陆子冈一眼就看到在空旷的厅堂之中,被屏风围住的宫灯缓缓燃着烛火。陆子冈屏息走了过去,却骇然发现屏风之中并没有一个人,在偌大的圆桌之上,只有一盘六博棋。

棋子没有人控制,却自行在棋盘之上行走着,棋盘外放着四枚棋子,上面的人名已经消失得干干净净,应该意味着他们已经被杀了。而写着余老名字的枭棋却红得仿佛能滴出血来,让人看着就毛骨悚然。

陆子冈不知道如何是好,他之前都已经想好,余老是个七老八十的老头子,他只要制住了他,让他停止这盘棋就可以了。可他绝对没有想到这里根本就没有人,而是棋子自己在下!难道说这六博棋已经成了精怪?有了自己的意识?

陆子冈虽然是唯物主义论的坚定维护者,但在经过无字碑的诡异穿越体验之后,也多少相信了一些这世间会有无法解释的事情存在。可是他现在要怎么办?

就在陆子冈犹豫的时间里,他眼睁睁地看着棋盘上的棋子依次被吃,上面的名字一个接一个消失,到最后竟然只剩下余老、表叔、胡亥、安诺和他自己的名字。安诺便是余老这边的得力杀手,多数人都死在了她的手下,连自己这一方的人都不例外。

陆子冈此时已经猜出来这盘六博棋已经毫无下棋的规则,而是单纯地吞噬人的生命而已。他眼见安诺的棋子逼近表叔的位置,当下再也不敢犹豫,握着铻刀便朝那枚红得诡异的枭棋削去。

铻刀本就是削玉如泥的琢玉刀,这一刀便像是切豆腐一般,把那枚枭棋拦腰切成了两半。

陆子冈回头看向棋盘的另一边,发现还是晚了一步,表叔的枭棋已经被安诺吃掉,朱砂所写的名字开始慢慢变淡……

四。

“小冈……小冈?这破孩子,怎么喝得这么醉啊?”

耳边传来表叔那破锣一般的嗓音,陆子冈皱了皱眉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竟然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周围是刚刚喝酒的那些人,此刻均阴晴不定地互看着彼此。带着金丝边眼镜的严傲反反复复得摸着自己的脑袋,像是在确认着什么。其他人和他的反应都差不多,都不约而同地摸着胸口或是脖子的部位。而林砚却是一下子跳起来打了哥哥一拳,然后再扑过去紧紧抱住。夏浅则是盯着身旁面带浅笑的魏卓然,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陆子冈环视了一圈,发现那名白发少年胡亥和美女安诺不见了。而余老趴在桌子上,一点动静都没有,不禁起身去唤他。

其他人也察觉到不对劲起来,这才发现余老竟然已经故去,看样子应该是心肌梗塞那样的急病。

稳重的陈淼站起身走出厅堂想办法找来下人联系外面,吴语则嚷嚷着要找那个安诺来,表叔茫然不知所措,因为他对刚刚根本没有任何记忆,恐怕是身为其中一方枭棋的特殊优待。一时厅堂内乱成一团,而陆子冈则看着桌上的六博棋默然无语。

他们都在之前坐着的位置上,那么很可能所有人的灵魂在名字写在六博棋棋子上的那一刻,就被吸入了棋盘之中。现在的棋盘之上,一枚枭棋断成了两截,而其余三枚棋子之上,还写在胡亥、安诺和他自己的名字。也许是因为他用外力将枭棋破坏了,这盘六博棋才没有真正夺去大家的性命,否则等到棋局终了,能醒过来的恐怕就只有余老一人,他们都会因为“急病”而死。

因为没有人肯去碰这盘六博棋,陆子冈只好伸手把桌上的六博棋收好,放回木盒之中。可能是因为只有他没有被六博棋控制,没有经历过被杀的感觉,所以心中并没有多少畏惧。

空旷的厅堂显得幽黑压抑,其他人都再也待不住,依次走了,表叔直嚷着晦气也离开了。在余老的尸体被抬下去安置妥当后,最后一个走的严傲凑了过来,低声对陆子冈建议道:“把这东西烧了吧。”他的话语间还带着轻颤,显然是吓得不轻。

陆子冈却摇了摇头,若不是刚刚情况危急,他根本不可能斩断枭棋。古董保护还来不及呢,他又怎么可能去破坏?想起之前在棋局中看到的那些场景,陆子冈有感而发道:“刀剑虽然锋利无比,但并不是凶器。你既可以用来杀人,也可以用来保护自己所爱的人……这六博棋虽然凶险,但也好歹是个古物。如果和这宅子分开,想来就不会作怪。我认识一家古董店的老板,他专收稀奇古怪的东西,这盘棋就先放在他那里吧。”

严傲还想劝,却怕自己沾手会更倒霉,便叹了口气,忙不迭地走了。

陆子冈感觉刚刚离开的不止严傲一人,但他环顾四周,却并没有发现什么。摇头笑自己惊吓过度,继续小心翼翼地放着六博棋。

收棋子的时候,陆子冈看着最后三枚棋子上的朱砂名字,觉得异常刺眼,便用袖子拿起一枚来擦拭。安诺的名字很容易地被擦掉了,可是胡亥和他自己的名字,却怎么样都擦不掉。

擦不掉也没什么吧?陆子冈皱了皱眉,这才觉得站在挂满古刀的厅堂之内有些寒气逼人,慌忙收拾好放置六博棋的木盒离开了。

宅院的黑暗处,胡亥看着地上已经毫无声息的安诺,收起手中的鸣鸿刀,甩了甩上面的血迹,“你有铻刀,我也有鸣鸿刀。谁说这盘棋已经下完了呢?”胡亥银白色的睫毛微颤,露出那双夺人心魄的赤色眼瞳,里面确实丝毫不掩饰的残忍。

鸣鸿刀迅速幻化成一只可爱的赤色小鸟,跳上了胡亥的左肩,低头造例先给自己梳理翎毛。胡亥伸手抚摸着小鸟的颈背,眼眸中的犀利渐渐软化,想起之前在厅堂内偷听到的那句话,怀疑倍增。

“皇兄……会是你吗?”

第七章 廷圭墨

一

医生把手中沉重的樟木箱吃力地放在地上,然后便扶着墙壁直喘气:“应该是最后一箱了吧?真要命,我的腰啊……”

老板瞥了一眼呼天抢地的医生,淡淡道:“是你自告奋勇来帮忙的。”

“是是,是我自找苦吃。”医生苦笑,什么叫吃力不讨好?就属于他这种。今天正好轮休,他到哑舍打发时间,赶上老板说今天是农历六月初六,应该晒书,他能不帮忙吗?难道在一旁光看着老板干活?

医生看了看老板单薄的身材,觉得还是自己动手比较靠谱。

不过吐槽归吐槽,医生缓过气来之后,再次后悔没有带口罩来。他用抹布擦掉樟木箱上厚厚的灰尘,一手护住口鼻,一手扭开樟木箱的锁扣。

灰尘扑面,却意外地夹杂着一股浓重的书墨香气。

医生闻着这股墨香味精神一振,些许灰尘也就不甚在意了。这股墨香味倒并不若普通书墨那般有股淡淡的腐臭味,反而初闻香气馥郁,但却并不浓艳,细闻绵长隽永,竟不知道里面缠绕了多少种香气。医生忍不住将头探了进去,仔细寻找墨香的来源:“为什么这一箱和其他箱子的不一样?难道里面放了一块墨?”

“不是,这一箱放着的大多都是手稿,而不是线装书。”老板放下手中的书走了过去,从那个樟木箱中拿出一摞摞手稿,细心地一叠叠摊开,放在阳光下晾晒。

“手稿你这里也有啊!”医生饶有兴趣地凑过去看,这些细致活他不敢随便碰,谁让他以前有弄断过山海经的书简,虽然是不小心之举,但他还是不敢乱动手了。搬搬箱子什么的倒没问题,他可怕万一撕碎了一张纸,再蹦出个什么神兽来。不过,医生环视着周围,他还是头一次知道哑舍内间里面还有这么一块小小的天井。方方正正的青石板地面偶尔爬着一两只毛毛虫,老板却并没有把它们弄走,而是避开了它们的爬行路线放置书籍。此时是正午时分,阳光直直地落在这里,正好适合晒书。但是出乎他的意料,哑舍里的藏书并不多,加上他刚刚搬出来的那一箱手稿,晒的书还没有铺满整个天井。

“老板,需要晒的就这么多了?”医生不信地问道。若是再多的书他都不觉得奇怪,奇怪的是太少了啊!老板好歹也是活了几千年的人了,怎么就收集了这么点书和手稿?

老板吹了吹手稿上落下的灰尘,珍惜地一边仔细检查着一边淡淡道:“书籍本来就难以保存,现在市面上连宋元时代的线装书都很难看到了。我手里的书大部分都放在安全的地方封存起来了,真空状态下要更为稳妥。我身边的这些……就这么多。”

喂喂!那个可疑的停顿是怎么回事?

医生虽然站在阳光下,但也觉得忽然间浑身发寒。依照他对老板的了解,只有他不放心的古物才会随身安置。那么就是说,这些书其实都是有问题的了?

医生立刻四肢僵硬,连动都不敢动。不过他转念又一想,哑舍里的古物岂不是全都有问题?他不还经常往这里跑?怕什么啊!

正思量间,老板从箱子里拿出一摞书稿,方才闻过的那股浓郁的书墨香气再次袭来,令医生不由自主地凑了过去:“好香啊……为什么会这么香?”

老板清隽的脸容上露出一抹笑容:“你想知道?”

医生大喜点头道:“又要讲故事了?我喜欢听故事。”

老板的视线却落在了一旁的青石板地面,努力向前蠕动的毛毛虫身上,许久才启唇幽幽道:“你知道,毛毛虫是怎么过河的吗?”

“啊!”

二

清·顺治三年。

“……要为小少爷准备抓周礼,东西都齐全了吗?”

什么声音?好吵啊……奚墨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睛,她好像睡了很久很久,这次是几年?还是几十年?

“还差文房四宝呢!老爷让我到库房找一套来。对了,最好找小巧精致一点的,小婴儿也能抓在手里的那种。”

“我记得有一块墨……哦,在这里。”

奚墨感觉到一直禁锢自己的盒子被打开了,久违的阳光投射了进来。她眯了眯眼睛,有点不太适应。

“好丑啊!这么丑的一块墨?”

“可是这块墨够小啊!而且我记得送礼的人说,这块墨可是五代十国时南唐李廷圭所制的廷圭墨!千金难求啊!就是上面没有什么花纹雕刻,据说是李廷圭早期所制。也亏得是早期,否则也存不到现在啊!”

“好了好了,管这墨有什么来历呢!好歹也是块墨,快收拾一下……”盒子又被关上了,奚墨感觉自己在盒子里来回碰撞,虽然不痛,但已经让她开始不爽起来。

丑?她很丑吗?她可是这世上第一块廷圭墨!好吧,虽然主人当年炼制她的时候,还没有很好的墨模,导致她并不像其他墨那样方方正正或者雅致特别,而是很不规则的一个墨块。可是当着一位淑女这么直截了当地说话真的可以吗?

奚墨抱怨的时间并没有很久,很快她便再次被阳光所笼罩,而这次她还发现周围摆着许多种类的物品,诸如印章、经书、笔、纸、砚、算盘、钱币、账册、首饰、花朵、胭脂、吃食、玩具等,摆了整整一个床铺,一眼看去眼花缭乱数不胜数。而且从她附近的其他文房用具,就能看出这户人家端的是富足,不是所有人都能用得起宣州纸、端州砚和诸葛笔的,再加上她这块廷圭墨,倒也当真是世间最珍贵的文房四宝了。

不过这么多物事之中,也只有她修成了精魄,其余物事虽然精贵非凡,但也不过是物品罢了。而她则因为是主人炼制的第一块墨,当初主人将烟料配料和成烟料团,放入铁臼中捣炼三万次,在每一次的捣炼中都倾注了太多的期许,所以让她在炼成的那一刻,便有了一点意识。

奚墨便由此诞生,虽然她从一开始,就被主人丢弃在了一旁。

被嫌弃也是不要紧的,奚墨也很淡然,这样她就不会被送人、被卖掉或者被用掉。在之后的几十年中,她在落满灰尘的角落里,看着还是少年的主人跟随着他的父亲,制成了天下闻名的歙州墨,看着主人和他的父亲都被李后主赐国姓,后又改名为李廷圭。天下人都知道“黄金易求,李墨难求”,到最后也只有她是主人在姓奚的时候所制出来的墨并留存了下来,所以她给自己起名为奚墨。

后来,主人的名声超过了他的父亲,天下闻名的李墨也渐渐变成了廷圭墨。

再后来,主人就死了。

奚墨还是有写不太习惯自己漫长的生命,不过她也知道自己是区别于其他物事的存在。在几百年间,她被转了好几手,虽然模样很丑,但质地颇佳,已经确定是廷圭墨的她,其实已经身价千金。她还记得上一次见到阳光,好像是被人当成礼物送到了洪家吧?洪家的那代家主,并不喜欢她,只将她随手锁进了库房。

过着这样被关在锦盒里的日子,除了睡觉她又能做什么呢?她倒是宁愿像当初那样被丢弃到角落里。

话说回来,被她一觉又睡了很久了吗?怎么人的打扮变了这么多?女人倒还好,没什么太大变化,怎么男人的头发前面全部秃了一半?还在后面系了个大辫子?

奚墨惊奇地看着这群衣着富贵的男男女女,簇拥着一个粉妆玉琢的小男孩儿走了过来。哦,对了,这是要办抓周礼,让一岁的小孩子抓自己喜欢的东西,然后预测以后的前途和性情。

才一岁的小孩子,懂什么啊?奚墨很是不以为然地看着那个小男孩儿被抱上床。

“昇儿,喜欢什么就拿什么。”一位明艳的妇人笑语盈盈地说道,她梳着整齐的妇人髻,明眸皓齿,头上珠翠缭绕,应该就是这个男孩儿的娘亲。

被娘亲鼓励的小男孩开始在琳琅满目的东西中挑选,奚墨被那双如同葡萄般水润润的大眼睛一瞄,也忍不住期待了起来。

人之初,性本善。越是年纪小的孩童,就越能感觉到成年人无法感应到的玄妙。奚墨看着这个昇儿只扫了一圈,就果断地手脚并用向她爬来,奚墨还来不及做什么准备,就发现自己被一双胖乎乎的小手举了起来。

奚墨愣愣地看着近在咫尺的小婴儿,软软的,白白的,看起来好像易碎的陶瓷娃娃。她几乎呆滞地看着这个陶瓷娃娃朝她绽开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还没有人冲她这样纯净地笑过。

主人嫌弃她做得不够完美,很多人厌恶她丑陋的外表,还有人觉得她奇货可居,只有这个小男孩,只是这样单纯地对着她笑。

奚墨的感动并没有持续多久,周围的大人们也没有来得及开口说出一连串的吉祥话,所有人没防备地看着小宝宝动作迅速地把奚墨放进了嘴巴。

“哇!”惊天动地的哭泣声响彻耳际,奚墨顶着一身的口水,默默地被扔回了床上。

她就知道,不能对一个只有一岁的孩子抱太大的希望!

奚墨知道自己的气味有着墨块特有的腐朽味道,就算是这个昇儿能感觉到她不同于其他物事的灵气,但这股味道却是怎么也忍受不了的。

不过知道归知道,在看到刚刚还视若珍宝举着她的昇儿,拿起了一盒胭脂爱不释手,奚墨还是忍不住郁闷了起来。

哼!这臭小子今年才一岁,就知道吃胭脂了!长大了还得了?看把他老爹气得……

十五年后。

“昇表哥,这块墨就是传说中的那一块?”一个亭亭玉立的女子好奇地问道。

“是,就是传说中的那一块。”说话的是一位俊秀公子,一边说一边露出无奈的表情。他有着一张容长脸,眉眼秀长,气度温文尔雅,举手投足间透着一股世家大族的公子气派,让人一见心折。而他身旁的那位女子,相貌和他有几分相似,秀美如玉,身上穿着一袭湖水蓝的月华裙,已经及笄的她头上插着两支梅花纹碧玉簪,更显得面色如花,明艳动人。

这位俊秀公子便是洪家的大少爷洪昇,而他身边的那位女子则是他的亲表妹黄蕙,他们两人年岁相当,黄蕙仅差了洪昇一天,所以两人自小青梅竹马,感情非常好。而今日黄蕙正巧听人说起洪昇小时候的那场抓周礼,便吵着要看看那块很著名的廷圭墨。

奚墨静静的坐在书桌上,自从十五年前的那场抓周礼后,她就结束了盒子里的生活,被送到了洪昇这里。当然,这也是因为洪昇那古板的老爹根本不接受他儿子抓的是个胭脂,强硬要求儿子必须念书考科举光大门楣。

其实这个念头根本就是非常不靠谱的。已经观察了洪昇十五年的奚墨无声地叹了口气。这十五年来,她就一直被放在洪昇的书桌上面,看着他习《三字经》、《弟子规》,上宗学,读四书五经。她可要比这世上任何人都了解他,这位洪家的大少爷,根本就不是考科举的料!让他去考那八股文,纯粹就是要了他的命!

洪昇最喜欢的,就是和他的姐姐妹妹们混在一起,在杭州西溪的洪园中吟诗作画,联句酬唱,过得好不快活。那些女子们还成立了“蕉园诗社”,春咏柳絮,夏吟芙蕖,秋赏海棠,冬颂腊梅。好人家的姑娘们聚众玩乐,这都是奚墨无法想象的事情,她印象中的大家闺秀,哪个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啊?有的出嫁之前连秀楼都没有下过,她敢肯定这个女子诗社绝对是历史上的头一个。

洪昇在这些大家闺秀之间很受欢迎,洪、黄、钱、翁四大家族,是钱塘一带有名的望族,所以之间的年轻男女相识也就没有说那么多死规矩。洪家世代书香门第,百年望族,洪父还是一名七品官员。而洪昇外祖父黄机更是做过刑部尚书,现今官至文华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可谓国之重臣。洪昇也知道自己如果能通过科举取得功名,便为家族的延续出了一份力,多了一份保障,可是他确实对读诗书五经没有兴趣,无论怎么逼自己学都学不进去。

“昇表哥,你说这块墨确实是廷圭墨吗?”黄蕙低头看着奚墨,满脸的好奇。她早知道自家表哥的书桌上面总放着这块墨,以前就看到过,可是因为不起眼,也就没注意过。今天家宴的时候,被当成了笑话提起,她才知道这块墨就是表哥当年抓周的时候抓起的那块,然后还很嫌弃地扔掉了。这事儿这么有趣,都没听人提起过,应该是洪父过于古板,每次只要提起此事都会火冒三丈,大发一阵脾气,久而久之洪园内就没人敢提了。

洪昇其实并不觉得自己抓周抓了胭脂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但饶是他也不敢触他老爹的每头,所以一般也并不提此事。此时见表妹好奇,便随手拿起奚墨,笑着跟她介绍道:“是的,这块墨的正面印有‘奚鼐’二字,背面则印有‘庚申’二字,是李廷圭作品的标志。这廷圭墨坚如玉,且有犀纹,丰肌腻理,光泽如漆,具有拈来轻、磨来清、嗅来馨、坚如玉、研无声、一点如漆、万载存真的特性。这块墨传说是李廷圭最初所制,虽然样子不怎么好看,但已经是质量胜于普通的墨块。”

黄蕙听出了一点兴味,语笑嫣然道:“这块墨倒是真有拈来轻、嗅来馨、坚如玉的几点特性,就是不知道是否磨来清、研无声、一点如漆呢!”

洪昇闻弦歌知雅意,知道表妹是想要磨墨试试。这要求其实并不过分,但饶是挥金如土的他也不禁犹豫了一下。这块墨他自小得来,虽然并不放在眼里,但也是在他手边一放就放了十五年,他一点都没有起过把它用掉的念头。可是当接触到表妹期冀的目光时,洪昇便再也不管不顾,点了点头。

虽然是价值连城的廷圭墨,但是只磨一点点,让表妹开心一下应该没问题吧!

黄蕙闻言喜不自胜,特意洗了手,亲自打来清水,倒了一点在一方端州砚中,从洪昇手中拿过奚墨,一手撩起水袖,慢慢地研磨起来。

捏着奚墨的玉手柔嫩白皙,十指纤巧,本来应该是一副“绿衣捧砚催题卷,红袖添香伴读书”的美好画面,但洪昇看在眼里,总有股说不出来的抑郁之感。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黄蕙磨了半晌,时间长到洪昇都有些舍不得时,忽然抬起头,古怪地说道:“相传廷圭墨泡在水里三年都不坏,原来竟是真的。”

洪昇一接触到奚墨,顿时一怔,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思绪传递到他的心里。待他回过神时,见到黄蕙一脸好奇地看着他,便洒然一笑道:“这块墨很有灵性,若是普通的诗稿,她还看不上眼呢!”

黄蕙以为洪昇在逗她开心,也不由得掩唇一笑道:“那表哥以后可要作出绝世之作,才能配得上这块墨呢!”

看着外面花影重重的洪园,奚墨撇了撇嘴。她能这么多年都保持着本身存在,自然修得了一些好处。其中有一项就是如果她不是心甘情愿,就不能被水所化。

想要让她甘心化为墨汁来誊写的旷世巨作?就算有,她也绝不相信是洪昇能写出来的。

三

清·康熙十二年。

奚墨静静地躺在一家古董店的柜台上,看着即将把自己卖掉的洪昇。

她在他身边已经度过了二十八年了,看着他在年少的时候就显露惊人的才华,十五岁时就闻名于文坛,二十岁时就创作了许多诗文词曲,在江南一带多人传唱,风靡一时。

她也看着他和他的表妹黄蕙顺利成章的喜结连理亲上加亲,看着他们琴瑟和鸣举案齐眉,也看着他赶赴京城国子监肄业,却并没有得到官职,为了衣食而到处奔波。甚至因为放弃科举,为父母所不容,被逐出家族,贫困得连吃饭都成问题。

她知道黄蕙身上的名贵首饰和华丽衣袍都一件件地换成了当票,即使全部换成了荆钗布裙也没有抱怨一句,可是他们现在已经连温饱都保证不了。所以奚墨真的不怪洪昇把她卖掉。

当初他们被逐出洪家的时候,骄傲的洪昇并没有带走多少银两,连房中的金银细软古董字画都没有拿半分,仅仅带上了一直放在书桌上的她。

那时的她,很高兴他没有丢下她。而现在,奚墨也很高兴自己对他有帮助。

他让她看了这个世界二十八年,而不是在盒子里孤独寂寞地度过,她已经知足了。

奚墨看着已经满面风霜的洪昇,他穿着一身布衣,已经不复当年翩翩贵公子的风采,生活的残酷已经磨圆了他的棱角,俊美的容颜上布满了灰败的神色。此时的他双目之间流露着不舍,反反复复地把奚墨放在手中摩挲,放下,然后再犹犹豫豫地拿起。

其实把她卖了换钱真的没有什么,奚墨环顾着这家古董店,店面小得可怜,但门口就燃着两盏汉代的长信宫灯,柜台上的那博山炉中焚着的居然是奇楠香,这种一片万金的奇楠香,南唐后主曾经赏赐过主人一片,主人珍惜又珍惜,一小片分了好几次来用。而这里居然就这样任其焚着,当真是暴殄天物!再看那百宝阁上的各种古董,奚墨更是大开眼界。在这样低调奢华的古董店里,她应该会过得不错。

只是,只是躺在洪昇的掌间,感受着他珍惜万分的摩挲,从她内心深处渐渐涌上来的,一种几乎能撕扯她灵魂的情绪,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欢迎光临哑舍,这位客官,是要卖东西吗?”一个清越的声音响起,从玉质的屏风后转出一个很年轻的男子。白肤淡唇,相貌俊秀,却穿着一袭秦汉时的古服,那宽袖紧身的绕襟深衣勾勒出他细挺的腰身,黑色的直裾优雅地垂在脚边,周身散发着一股清贵之气。洪昇眼利,发现在那人走动之间,隐约能看到那人的衣袖之中,竟绣着一只栩栩如生的赤色红龙。

洪昇的眼皮一跳,除了皇族子弟,谁能在衣服上绣着龙?一瞬间他对介绍自己来这家古董店的朋友产生了怀疑,这是在帮他还是在害他?

那人像是知道他的想法,反而举起袖子大大方方地让他看了一眼,笑了笑道:“这是戏服。”

洪昇一愣,这才发现眼前的这名男子并没有剃头,而是蓄着一头长发。

满人入关以来,颁布了留发不留头的严令,出家人不在此列,可是其他人必须遵从。优伶戏子可以穿前朝服饰,有些戏子甚至可以蓄发演戏,这些都是可以钻的空子,上面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没有严令禁止。优伶属于下九流的职业,但洪昇却并没有任何看不起对方的意思。虽然他并不认为这家店能是一名戏子开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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