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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异界-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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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楔子
“狼”
王宣辰把这声低呼咽进肚子。在离他不到十米的草丛中两道幽兰的光芒直直的瞪着他,在头灯的灯光下这只灰狼的身形越发清晰。他不禁抱怨起来,真不该在两只下司猎狗一死一伤的时候一个人上山夜猎,老这么一惊一咋的太伤心脏了。
迅速的端起握在手中的双立猎枪,手指也扣上鹿弹的扳机。然而就在击发的一瞬间,他不经意的看见狼腹下熟睡的两只小狼。叹了口气,王宣辰松开了扳机。母狼紧张的盯着他,口中不时发出呼呼的呼气声。平端着猎枪,他一步一步的缓缓后退,绕过一片灌木丛,消失在母狼的视线里。
夜晚的树林漆黑一片,树叶的沙沙声更显得这里的幽静。这是浙皖山区的一角,也是王宣辰的猎场。他并不是一个土生土长的猎人,大学毕业后在家无所事事的他无意中发现了一个叫“中国狩猎者论坛”的bbs,论坛里一群猎人在交流经验谈论狩猎过程。这一切深深吸引了这个大都市里长大的青年。中国的猎人在国家发布禁枪令以后沉寂了近十年,近年来由于野生动物大量繁殖,许多省市野猪、狍子成灾影响了农业生产而渐渐活跃起来,一些省份也放宽了猎人持枪令的发放。王宣辰毅然的离开了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城市,开始了他的狩猎生涯。
刚刚放过一只带崽母狼的王宣辰坐在土坡上一边休息一边抚摸着用了才半年的虎头牌双立,当年张山大姐就是用的这国产的虎头牌立式双筒猎枪获得了奥运双向飞碟的冠军,从而使虎头牌的猎枪成为中国猎人中的最爱。4年来在这片猎场里摸爬滚打,用的武器从弹弓、反曲弓到现在的猎枪,猎物从鸟雀、野鸡、鹭鸟、野兔、果子狸、到现在的野猪、獐、鹿等。自己也从一个菜鸟变成了资深猎人。
“靠,这从国外邮购的去味剂就是好。”他不禁感叹道,“但也太危险了,刚才要是再靠近点才被那母狼发现,它也不用再示警了,直接就会扑上来。”
正在胡思乱想的他突然摒住呼吸眼睛直直的看向前方,30米外一只野猪钻出灌木丛正独自觅食,完全没有发现他。
“这去味剂太牛了吧”
举枪,瞄准,手指搭在了独弹的扳机上,等待。
当野猪侧过身子的一刹那,清脆的枪声响起,一颗子弹钻进它肩胛的后方,那里是心脏的位置。枪响猪倒,野猪四肢一阵抽搐后就再也不动弹了。
他扣着鹿弹的扳机,小心翼翼的走上前去。用枪口捅了捅野猪,确定已经死透了,这才出了一口气。
今晚运气也太好了吧,平时在山里转悠一天,又有猎狗帮忙,也不一定能发现猎物。今天这野猪就这么自己撞到枪口上来了。
野猪并不大,100斤左右,能卖个2000元吧,王宣辰不禁高兴起来。看看手表才11点多,打开手机跟城里一家卖野货的菜馆联系明早去家里提货后,便准备回去了。先牵来拴在山腰的一匹马场买来的滇马,把野猪挎放在马背上,牵着马向山下走去。
天空的乌云越积越厚了,像是要下雨的样子。他边抱怨着天气边加快了步伐。就在这时一道粗大的闪电从天而落,当耀眼的闪光消失后,山道上只剩下烧焦的滇马和野猪。轰鸣的雷声慢慢的传向了远方。 !
正文 第一章 降生
就像是一刹那,又像是过了漫长的时间,王宣辰醒了,他大声的呼喊,却发出像婴儿般的啼哭,没有错确实是婴儿的啼哭。他听到自己的哭声愣住了,他想站起来,却无奈的挥了挥短小的胳臂,伸了伸同样短小的腿脚。这就是投胎转世吗?也许那道闪电来的太快他完全不知道怎么一下子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宛如在梦中,却又不是梦。
他睁开了双眼,映入眼帘是一间昏暗的房间,烛光使得周围的人和物都像是在跳动,一个颇有姿色却很憔悴的年轻女人躺在他的旁边,身上盖着呢绒毯子,毯子并不华丽,看得出用了很长时间了,颜色已经放黄。那女人内里则穿这一件白色的亚麻衬衣,这时已被汗水浸湿。栗色的长发凌乱的贴在脑门、脸颊、脖颈上。她正用慈祥的眼神望着变成婴儿的他,该是自己这一世的母亲了,但怎么转世到了欧洲,更让王宣辰不解的是,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他是怎么死的。前世的母亲该是伤心欲绝了吧?
一个男声从头顶响了起来,听不懂,肯定不是英语,不是法语,也不像西班牙语和德语,可能也不是俄语,意大利语。他把头转向声音的来源处,一个中年男性,亚麻色的头发下是一张长相普通的脸,脸色比较苍白,鼻子下一撇八字型的胡子,唯一吸引人的就是一双墨绿色眼睛。但引起王宣辰注意的却是他的一身穿着,白色的衬衣有着荷花边的领口而露出的衬衣的扣子却是珍珠的。衬衣外是一件短夹克,上面用金线绣着花卉的纹样,而双排的扣子闪烁着宝石的光泽。衬衣的袖口伸出在夹克的外面,依旧是大瓣的荷花边。裤子较为紧身。很像欧洲古代的服装样式。难道这里不是现代,自己碰上了光听说、没实例证明的穿越,王宣辰现在也不知是悲伤还是兴奋了。
男人说完后自己的母亲显得很激动,大声的和男人争辩起来。一头雾水的王宣辰趁机打量着周围,这房间的布置和男人的穿着格格不入,灰暗,陈旧。墙是用石块堆砌而成,家具只是一张木制的桌子和几个柜子。这时自己的母亲大声的哭了起来,一把抱过王宣辰,并且越抱越紧。他已经快喘不过气了。
这是怎么了,好像自己的出生并不是件高兴的事一样。像是印证了自己的想法似的,男人喊进了一个老头和几个仆妇,在男人的交代下几个仆妇硬是从母亲怀里把自己抢过去,王宣辰疼得直冒眼泪。接着他便被那个老头抱了出去。
事情电光火石般的发生,等他反映过来时,已被老头抱着走在一条昏暗的走廊里。这里幽暗回廊一个接着一个。从以上的情形来看,通过小说,电视,电影的案例分析,得出以下结论,自己是一个私生子。今天过的真是太精彩了。
一阵冷风吹来,老头推开一扇不大的木门,走了出去。外面月朗星稀,就着月光一幢巍峨的城堡耸立在身后。看来这里自己是无福消受的。一辆马车停在外面,是一辆单马马车,车厢很破旧,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是一辆四轮马车。看来以后是不能靠马车发家致富了,王宣辰想到。随即他又为自己的命运感到担忧,他们会怎样处置自己呢?
马车的颠簸中他很快就睡着了,又是一阵摇晃把他从睡梦中惊醒。这是在一个小村子里,老头一手抱着他,一手敲着木门。“吱呀……”木门被推了开来,一阵飘着酒香的暖气迎面而来,使得老头不自觉地搓了搓冻僵的脸颊。一个满脸大胡子的老头探出了头,满脸惊奇的看着他们特别是王宣辰,接着大概是城堡里的老头讲述了缘由,两人激烈的争吵起来,大胡子老头是无奈多过于愤怒吧,不时地发出叹息声。发泄了一阵后,他还是把这个快要冻僵的婴儿抱进了屋子,一把把木门关上,同时把城堡的人和寒冷的空气一起关在了门外。
渐渐暖和的王宣辰这才放下担忧的心,看来这里就是今后的落脚地了。
这是一间砖石砌成的小屋,壁炉里的火光把小屋照的通亮。大胡子老头把婴儿连同襁褓放在一张凌乱的木桌上,盯着他直发楞。而打量着环境的王宣辰却咧开嘴笑了,这里的一切让他感到亲切,墙上挂着弓矢和动物的皮毛,桌子上他的旁边是一些正在打磨的箭矢和一把匕首,躺倒的空酒瓶正刺激着他的鼻腔,仿佛又回到了他在山脚下的猎人小屋。
笑声惊醒了沉思中的老头,看着正手舞足蹈的王宣辰,长叹了一口气,把他轻柔的抱起一拍一拍的哄他入睡。
也许这并不是太坏,他在进入梦乡前这样想到。 !
正文 第二章 童年 1
“维克多”一声宏亮的喊声打破了小村黎明的寂静,引起一阵鸡鸣犬吠,深秋的一天就从这里开始了。
现在的王宣辰有了这个世界的名字——维克多,维克多·亨特。这是他的外祖父提姆西·亨特给他起的,也就是那个大胡子老头。
当他来到亨特的猎人小屋的第二天的早上,这位村上最年长的老猎人抱着他一边打着转一边高兴的对着他喊着“维克多…维克多…”。看得出这是老猎人想了一夜的名字。“维克多”不错的名字。
学会了这里的语言后,他也渐渐开始了解这个陌生的世界。提姆西·亨特是他的外祖父,他的女儿便是那个那天夜里紧紧抱着他不让他离开的有着栗色长发的美丽女子——蒂芬尼·亨特。他的母亲,一个有着美丽的名字,却身世坎坷的女子。
而那个城堡的主人,也是这片土地的所有者——伯林顿伯爵,这一片领地就叫做伯林顿郡,而那个城堡当然也叫做伯林顿堡。这些都是维克多从村民和老亨特口中打听到的。但他们并不知道维克多早就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毕竟他亲眼目睹了自己出生后的全过程。那个当时站在母亲床边的贵族男人便是这里的领主伯林顿伯爵,也就是自己的父亲。
其实小维克多对于自己的身世并没有太多的想法。这个伯林顿伯爵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还有不少出生正统的叔伯侄子。而且这个名叫乔治·奥古斯塔斯的伯爵大人除了维克多外还不知有多少私生子。虽然有过私生子继承爵位的先例,但那是在没有其他直系血缘亲属,国王也不想收回那个家族的爵位的情况下发生的。而在奥古斯塔斯家要是排一个继承顺位表的话,小维克多大概要排到100名之外。这样也好,他本来就对这些不感兴趣,对于城堡里唯一值得他挂念的就是那个经常托人捎回金布利和少爷小姐的旧玩具的母亲。而他的人生目标就是享受自由的生活。而现在的他就在享受着这个不需要上各种兴趣班,不用每天背英语单词,不用每天练习书法,小提琴的童年。对维克多来说这才是真正的童年。
村里的村民都是很纯朴的一群人,他们有的耕种小麦,有的种植蔬菜,有的在领主的农庄打工,唯一的猎人就是老亨特了。哦,还有一个铁匠—安东尼。大力的安东尼大叔。村民们每年都要向领主大人缴纳一定的税金,但他们依旧过的朴实而快乐。
大家没有因为维克多的私生子身份而歧视他,也没有因为他是领主大人的儿子而高看他。毕竟这位风流的伯爵大人拥有着这个领地里的初夜权。“真是一个让人痛恨又让人羡慕的权利啊!”有时小维克多这样感叹道。
这里应该是地球吧,这是他从动植物和岩石矿物的观察中得出的结论。这里应该不是地球吧,这是他从这里的语言和村民所讲的浅薄的地理、历史知识中得出的结论。
他现在所在的王国叫做布利弟什王国,一个靠海的国家。现在的统治者叫维多利亚女王,而此人非彼人。今年是圣历1327年。
这些都跟小维克多没有任何关系,他也已经不关心这些了,他现在要尽情的玩耍。
“维克多,你这个小家伙,你养的这只小鸡又在我床上拉屎了。你快把它给弄走。”老亨特的咆哮声从楼下传到了阁楼上。
维克多揉了揉惺忪的双眼,从床上坐了起来,又一阵哆嗦的钻进被窝。裹着被子的他大声的反驳道∶“爷爷,对你说了多少次那不是小鸡这是一只矛隼,一只能捕猎的矛隼,等它长大后可以抓鸟雀,抓兔子和小鹿。而且它有名字的,叫阿偌。”
“你爷爷打了一辈子的猎,还从没听过一只小鸡大小的鸟能抓小鹿。不管你从哪里听到这些荒谬的故事,现在马上把它从我的床上弄走。”
维克多叹了一口气,两根手指插进嘴里打了一个唿哨,随即一阵扑腾声传来,一只白褐相间花纹的小鹰从楼下飞了上来,扇动着翅膀落在床架上。这确实是一只隼,而且是一只品相较高的矛隼。这种鹰在中国被称为“海冬青”。
这是小维克多一个月前从树上掏下的雏鸟。
让他郁闷的是这个世界有弓猎,有渔猎,有犬猎,也有陷阱猎。偏偏从未有人听说过鹰猎。
“我一定要把你驯好了,让爷爷大吃一惊。”维克多一边抚摸着阿偌的脑袋,一边坚定的说。
矛隼阿偌则舒服的眯起了眼睛。 !
正文 第三章 童年 2
这是一个叫斯若的村子,清晨的薄雾渐渐的散去,小村也在晨辉中显现了身影。不大的村子大概住了三四十户人家,石制的小屋错落有致的排列着。村子的后面是一条不大的小河,这条也叫斯若的小河是从北方的山上流下来的,而它将在不久之后便会注入大陆上比较有名的一条大河卢瓦尔河,这条发源于布利第什的大河自北向南横穿了几个国家后又一路西去很快就流入了大海。
就像是在一刹那,还在沉睡的小村苏醒过来,随即传来了木门的吱呀声,男人的吆喝声,女人的呼唤声,孩子的啼哭声,当然少不了鸡鸣狗吠。接着一道道炊烟穿过薄雾向着蓝天冲去。深秋的一天就这么开始了。今天的天气真的不错。
六岁的维克多正在屋内切着面包,并在切下的面包片上抹上黄油。身后的灶台上正用铜壶热着羊奶。老亨特则在院子里劈着柴火。
“也不知是谁跟他讲的故事,用鹰打猎,真是天方夜谭”他嘴里小声嘀咕着“不过小维克多从小就喜欢打猎不愧有我提姆希·亨特的优良血统。”
不去管老亨特的自恋,小亨特一边干着活一边想着心事。选择鹰猎也是没有办法的,不是他不喜欢这种狩猎方式而是在前世他也只驯过一只鹰,不久就放了。能不能驯好实在没有把握。狩猎对于维克多来说就是一种爱好,当他准备开始这个世界的狩猎生涯时,计划却破产了。原本他为自己选择的第一件狩猎武器——弹弓无法制造。想当年他一柄弹弓曾创下过一天内32只麻雀,5只斑鸠,3只鹭鸟的纪录,现在他一直认为的最简单的猎具却无法制造。也许到猎枪制造出来时,这弹弓依然无法制造。只因没有皮筋。
自己小胳臂小腿、又没有天生神力是拉不开弓的,而犬猎时,狗只是辅助手段,最后一击仍是由人完成的。钓鱼虽然可以,但只能钓一些小鱼小虾,大鱼完全钓不动的,确实不让人过瘾。最后只有自己并不擅长的鹰猎了。
原本想用鹰网捕鹰的他,无意中发现了一个鹰巢,并掏下了两只雏鹰。仔细辨认后他惊喜的发现这是两只矛隼。矛隼是隼中体形最大的一种,也是最珍贵的一种。那些阿拉伯的酋长、王子们则以拥有一只矛隼为荣。但他高兴没多久就开始发愁了。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驯化鹰隼要从雏鸟开始,其实雏鸟是最难驯养的,驯不好就变成了一只观赏鸟,没有了野性,不会捕食。像他这样的新手不成功的概率更大。
鹰猎起源于中亚,亚述帝国时就有人开始鹰猎了,之后分别传向了东方和西方,并形成了两个流派。中国开始鹰猎的历史早于西方,史记记载秦朝的李斯就爱好左牵黄犬,右架苍鹰。欧洲的鹰猎始于十字军东征。从架鹰方式来看,中国是右手架鹰,而欧洲是左手架鹰。而两派最大的不同就是驯鹰了。中国的鹰把式代代相传形成了独特的驯鹰文化,首先,驯养的都是成年的鹰,也就是学会了捕食的鹰,然后生鹰经过打水、熬鹰、去膘等一系列过程,就可以架出去捕猎了。欧洲人比较注重血统,他们对鹰隼的血统,交配,杂交,繁殖非常精通,力图培养出最佳的品种,在这方面确实无人能比,也培育了不少优良品种。近年来更是运用了基因技术。这一现象造成他们对雏鸟的驯养有着丰富的经验。以前王宣辰也只是在网上看过一篇介绍欧洲驯养雏鸟的文章,完全没有经验。
到底是放回去,不让这两只有着空中歼击机美称的矛隼毁在自己手里,还是自己养。维克多非常矛盾。
而在放风的马克的催促下使他下定了决心,一定要把这两只小矛隼养好。
对于六岁的维克多来说同时养两只鹰有点困难,毕竟驯鹰架鹰是一件力气活,把马克拖下水是顺理成章的事。大方的送给了他其中一只,并要他答应一切按照维克多的方法养这只小鸟后。马克高兴的抱着维克多不停的叫着好兄弟。其实他并不知道这两只小矛隼的价值。
马克是铁匠安东尼大叔的儿子,和维克多同岁。也是他从小的玩伴,基本上从小都是维克多带着他玩,所以他对维克多是言听计从。
就这样他们开始了整个大陆上从未有过的驯鹰。
吃过早饭,老亨特背起角弓牵着猎狗布什出门开始今天的狩猎。
维克多则带起特制的皮手套架起2个月大的阿偌,牵着布什一次风流后的产物布莱尔,出门去和马克会和开始今天的驯鹰。 !
正文 第四章 驯鹰
来到小河边的空地上,马克已经架着他的那只齐肯等在那里了。
“早啊,维克。昨天我在我爸面前表演了一次唤鹰,当他看到齐肯被唤回到我的手臂上时,嘴张的能吞下两只鸡蛋。到今天早上还在嘀咕‘这是一个奇迹,从没有人干过这样的事。’真是太有趣了。”
“早啊,马克。如果他看到我们用阿偌和齐肯打猎的话,大概能一次吞下两只鹅蛋。”
“是啊,真想早点到那一天。”
这时,村里的村姑,村妇们抱着木盆来到小河边洗衣,远远看到两个孩子架着大鸟的有趣情景,都嘻笑起来。
贝拉大婶对他俩喊道“喂,维克多、马克又在这里玩小鸟了吗?”。话音刚落她周围就一片哄笑。
六岁的马克,完全不懂的摸着脑袋。而两世加起来有三十几岁的维克多也装作不懂的摸着脑袋,两眼无辜的看着她们。他俩的表情又引起她们的一阵大笑。
等那群村姑走远,马克脸红的抱怨道:“噢,维克这太丢脸了,我的名声就这样毁掉了。”
“不用担心,你还没有名声这个东西,不存在毁不毁的。”维克多安慰道“再说你在村上唯一出名的就是你饭量特大而已。”
“我感觉你在说我是饭桶。”
“啊!你真的是非常聪明。”
他俩嬉闹了一阵,马克问道“今天怎么驯?还像昨天那样吗?”
“今天不驯了。”维克多一边说一边从裤兜里拿出两个小皮帽“今天就让它们适应一下隼盔。”
马克从维克多手中接过一个看了看“你做的,给阿偌和齐肯带的?”
“是啊!昨天做了一晚上。不是给它俩带,还给你带啊。怎样手工不错吧。”
“给它们戴帽子有什么用?”
“先戴上再说。”
给两只矛隼带上隼盔费了好大一会工夫。这时阿偌和齐肯被遮住了眼睛,一动不动的站在准备好的鹰台上。而维克多和马克则躺在河岸边晒着上午的阳光。
“被遮住眼睛的鹰隼会变得很老实,不让它们随便乱扑腾,伤到了羽毛影响飞行。”维克多一边伸了一个懒腰一边解释道。
“你懂可真多,是谁教你的。我爸说老亨特可不会这些,全大陆没人知道这些。”
“这是我生下来就会的”维克多实话实说道“这要感谢天上的神灵大人们。”
“你就吹吧”马克显然不相信“再说我们布利第什是信奉天父教的。你应该说感谢父神。”
看着马克一脸严肃的样子,维克多心中好笑的说道“是,是,感谢父神他老人家。”
深秋的阳光洒在两个小家伙身上,暖和的让他俩昏昏欲睡。
“维克”马克懒洋洋的唤到。
“什么事?”
“齐肯它们真的能抓兔子和小鹿吗?”
“是啊,只要训练正确是很容易做到的。矛隼是隼型目中体形最大的。他生活在北方寒冷的地方能捕食天鹅和当地体型硕大的野兔。”
马克已经没有兴趣知道维克多是怎样知道这些的了,也不去管那些经常冒出的奇怪的话了。他不忍的说道“它也捕食天鹅吗,这太残忍了。以后我的齐肯不允许欺负那么高贵的动物,你的阿偌也不行。”
“知道了”已经眯上眼睛的维克多懒懒的回答道。其实马克并不知道在另一世界一个叫女真的民族就是以驯养矛隼猎隼捕杀天鹅而出名的,他们称它们为海冬青。天鹅经常吞食蚌肉原因,蚌内的珍珠也一起吞了下去,而珍珠则积在嗉子中帮助消食。在猛禽中只有矛隼能够飞到天鹅的高度,因此海冬青被女真族当作图腾般崇拜。这一切的原因就在那小小的珍珠。
一个月以后依然是这片河边的草地上,马克举着一个T型的木架,木架上则站着戴着隼盔的齐肯。现在的齐肯对于只有六岁的马克来说有一些巨大,也无法把它架在自己的右臂上了。还好维克多发明了这个鹰架,他们可以两只手举着架子。而维克多则站在离马克100米的地方挥动着一根一头绑着死鸟的绳子。马克摘下隼盔,木架向维克多挥了过去,嘴里吆喝了一声“去”。只见齐肯一振双翅向着停在地上的死鸟扑去,就在快要抓到时,维克多一抖绳子把死鸟挥舞了起来,而齐肯双翼猛地张大,尾羽则扭成了与身体垂直的形态,愣是刹住了前冲的身子,之后脖子一扭又向着正在忽上忽下绕着圈子的死鸟扑去。几圈下来死鸟又停到了地上,正绕着大圈的齐肯突然夹紧翅膀,大角度的向着死鸟俯冲而下,在接近地面的一刹那猛地打开双翼在空中截住了正要被挥起的死鸟。
马克高兴的冲了过来,把死鸟从齐肯的脚下拿开,并从腰上挂着的小兜里掏出一块泡去血水的白肉喂给它吃。
“怎么样,训练的不错吧!”马克对维克多喊道。
还没等维克多答话,马克迫不及待的抱起齐肯,一边亲着它的小脑袋一边说道“齐肯,你真是太棒了。”
维克多干咳了两声说道“看来是时候开始捕真的猎物了。”
晚上亨特家的饭桌上,维克多看着就着肉汤啃面包的外祖父,老亨特的头发、胡子都已花白,皱纹也越刻越深。
“不吃饭,竟盯着我看什么。”老亨特使劲咽了一口面包唬着脸问维克多“啊,不会是有鸟屎落我头上了吧”
维克多被他逗的笑了起来。“爷爷,今天收获怎样?”
“哎,老了,只打到几只野兔。”老亨特不无感慨地叹道“小维克快点长大好帮爷爷的忙哟。”有时候不服老是不行了。
“爷爷,过几天我和马克带阿偌和齐肯去捕猎,我想请你一起去看看。”
老肯特看着维克多认真的表情笑道“去,一定要去。我倒要看看,两只小鸡怎样捕猎。难道你们两个小娃娃还把我这个老猎人比下去不成。”
睡觉之前,维克多摘掉阿偌的隼盔,轻轻的挠着它的脖颈,并帮它理了理羽毛。
“你可千万别给我丢脸阿。”
是啊,两只矛隼驯养的到底成不成功,就看真正的捕猎了。 !
正文 第五章 试猎
这天清晨,一夜没睡好的维克多草草的咬了两口黑面包,就急不可耐的架起阿偌拉着老亨特出门了。他们先要去铁匠铺和马克会和。
远远就看见马克和安东尼大叔站在路边等着他们。众人打了招呼之后,便启程出了村子。
“安东尼大叔,你也要去吗?”维克多问道。
“是啊,马克非要我陪着去,其实我也想看看用这小鹰怎么打猎。”
维克多心中暗自好笑,马克一定是想看看他爸爸一口能吞下两颗鸭蛋的表情。
“你别听他们胡扯,他们是小孩子闹着玩。我打了一辈子的猎听都没听过有这样的事。”老亨特发表着自己的意见。
“这可不一定,亨特大叔说不定他们就成功了呢。我看他们能把小鹰呼来唤去就已经很了不起了。”安东尼大叔显然有自己的看法。“而且这两只小鹰长的这么雄俊,两只眼睛炯炯有神,看着就让人喜欢。”
“是啊,饭量也和你家的马克一样大,要不是每天都留一只猎物不拿到伯林顿堡卖掉,这两只小鸟早就饿死了。”
维克多跟马克在后面嘀咕道“看来你的饭量真的出名了,已经成了形容词了。”
一路众人说说笑笑最后在维克多的指引下来到小河上游的一个小山坡后面。
维克多指着不远处一大群在河里嬉戏的绿头野鸭说道“这是一个不错的猎场,今天的猎物就是野鸭。”
马克把维克多拉到一边担忧的问道“行不行啊,阿偌它们可从没猎过活物阿。”
“我们这几天不是大量的减少了它们的饭量了吗,放心吧饥饿会诱发本能的。”维克多自信的说道“再说,虽然它们捕猎技巧不成熟,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战术阿。”说完还得意地朝马克眨眨眼睛。
“什么战术?”
“待会,你看我的,我先上。”
维克多对老亨特和安定尼大叔说道“你们就在这山坡上看着,我去了。”
看着维克多绕过山坡向河边走去,安东尼对老亨特说“怎么样,打个赌,我赌小维克多一定成功。”
“行啊,我赌一张黑熊皮。”
“呵呵,你可要想好了,我赌30年的波尔多酒。”
“你还有这个好东西。”
而马克一边紧张的盯着维克多的一举一动,以边想着维克多到底要采取什么战术。
维克多是在观察地形时想到了一个外国鹰猎视频,这儿有一段自然形成的小河堤,采取这样的战术能弥补捕猎技巧的不足。
维克多轻手轻脚的向河堤靠去,山坡上的三人也摒住了呼吸。他一边走一边解开了阿偌的脚绊,摘下了隼盔。阿偌在阳光下眯了眯眼睛,随即眼神变得锐利起来,也许它感觉到了什么。这时维克多举着鹰架开始跑了起来而且越跑越快,阿偌在鹰架上也站不稳了。一口气维克多冲上了河堤,当他陡然出现在野鸭的视线中时,鸭群惊慌的纷纷起飞四下飞散。“去吧,阿偌”听到指令,也许是本能,也许是前几天死鸟训练的习惯,阿偌向着漫天飞舞的鸭群冲了过去。扇动翅膀、滑翔,再扇动翅膀,再滑翔,它就像是速度的王者,带着食物链最顶端的骄傲冲了过去。这时山坡上的众人也被它义无反顾的气势所折服。
阿偌向着一只努力向上盘飞野鸭扑了过去就在接近的一刹那那只野鸭突然向右侧身而下,刚好躲过临头的一爪。而阿偌丝毫也不恋战,随即一个翻转,夹紧了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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