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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代风华之代黎篇-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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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庭轩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个人,点了点头。
“我前些天遇见她了,她在城南开了家小点心店,有个五岁多的儿子,叫。。。。。。容念轩。”代黎说话时偏着头看路边,容庭轩只能看见她小半边的侧脸,微微的红了,仿佛无意中撞见别人的私密,害羞的却是自己。
容庭轩反倒是云淡风轻,笑了笑,像个局外人,“哦。”
卖点心的小姑娘走远,米色小楼也出现在眼前,这么快,就到了。
转眼又到了四月,代黎已经瘦的厉害,只肚子是大的,孩子迟迟不肯出来,身边人无不表示担心,就连小情词看她的眼神都是紧张的,代黎却总是淡淡的笑,下巴因为瘦而尖,笑起来显得很无力,“可能是个小姑娘,在害羞。”
四月底,当容庭轩与医生讨论有必要采取些办法时,护士小姐慌慌张张跑来,说夫人要生了。
比预想中还要艰难,孕妇素体虚弱,正气不足,难产。折腾了整整三天,容庭轩守在门外,一步都不曾离开,衬衣反复湿了几百次也不止,夏州抱着情词也守在门外,情词哭了几回,眼睛又红又肿,像个小兔子。
当产房里传来啼哭声时,所有人刚刚放下了一颗心,却又迅速提到了嗓子眼,产后血崩!容庭轩不顾一切冲了进去,抓住代黎冰凉的手,明明心中大恸,却微笑,哑着声温言安抚她,“没事的,会没事的。”
代黎面色极苍白,头晕目眩已有些昏迷,嘴唇轻轻颤动,容庭轩知道她在唤着谁。
立即拨了电话过去,拨了五次才通,萧佑城将将从前线下来,也是整整三天没有合眼,接过电话就急着问:“她怎么样?”
听筒被放在代黎耳边,听见熟悉的焦急的声音,一遍遍唤她黎,代黎略略清醒了些,颤了颤唇,却还是没说出话,眼泪刷一下就流了下来,紧紧咬着唇,抽泣声不让他听见。
他终于也停止了唤,顿下几秒,颤着声,小心翼翼道:“别哭。”
天鹅绒窗帘全部放下来,屋里昏昏的暗,她沉沉在睡,因为一直在输液,手很冰,他小心的握在掌心里晤着,他以前从不知道,女人生孩子会这样难。那个叫做容念轩的孩子,他或许应该去看一看,也看一看孩子的母亲,虽然往事不堪。
细小的呻吟,睡梦中的她也是蹙着眉的,憔悴下还是那样美。。。。。。他俯身,温柔的,吻了她的眉梢,将一生的爱恋,倾注于这个吻。
如刺在背,灼灼烧人,他回头,原来不是幻觉。轻轻抽出自己的手,为她掖好薄被,做完这一切,才缓缓走出去。
萧佑城轻轻关上门,迎面就给了容庭轩一拳,正打在鼻根,温热的液体立即流下来,容庭轩擦了一把,带血的拳头立即挥了回去。
男人到底喜欢用拳头说话,这一架打的颇为酣畅痛快,他其实早就想打他了,偏巧他也是。
代黎睡了三天,醒来时,看见床前的萧佑城。乌黑湿润的眸定定看着他,让人恍惚觉得,她的世界里,就只有一个他。然后她浅浅的笑,“你的脸,怎么搞的?”声音很轻,想必还没什么力气。
他并不回答她的问题,拢她的发至耳后,“还疼?”
她笑着“嗯”一声,往里挪了挪身子,他脱了外衣躺下去,抱她也是小心翼翼的,她却发出舒服的喟叹,埋了头在他怀里,“见过孩子了?长的像你呢!”
他笑,“还那么小,怎么能看出来。”
她坚持,有些赖皮的意味,“我就是能看出来。”
“好。”他笑着吻她的发,神色突然又肃起,“再不会让你受这样的苦,我保证。”
“卖报啰!卖报啰!特大新闻!特大新闻!荆徐会战取得关键性胜利!大帅用兵如神!日本鬼子要投降啰!要投降啰!”
萧夏州拿着报纸,兴冲冲跑回家,“妈妈妈妈,爸爸的消息。”推开门却傻了,将代镇西架在肩膀上的高大男人,可不就是报纸上的大帅,他们的爸爸。
“爸。。。。。。爸”萧夏州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萧佑城哈哈大笑,“儿子长高了不少啊!过来让爸爸仔细看看!”
萧夏州微微红了脸,却还是有些兴奋,父子三个难得温情了一回,门口闪出个漂亮小脑袋,娇声娇气的宣布,“嘛嘛说开饭!”
萧佑城笑道:“我的小公主怎么还是说不清楚话?”
情词小嘴一撅,瞪爸爸一眼,皱起小翘鼻子软软“哼”一声,蹬蹬蹬跑下楼去了。
萧佑晴一家三口,萧佑城一家五口,泱泱一大桌,看着这样一幅子孙满堂的画面,萧老夫人也略开怀了些,去年苏绛忧的病逝,本让老夫人郁郁了许久。
萧佑晴身怀六甲,不多久就撑不住了,朱淳要送她回家,被萧佑城叫住,“过会请来我书房一趟。”代黎闻言看他一眼,萧佑城回妻子一抹温暖的笑,于是代黎也笑了,朱淳觉得这笑颜有些刺眼,连忙应了声转头。
书房的门是虚掩的,朱淳却还是敲了两下,很快听见萧佑城的声音,“请进。”
书桌后有一幅大地图,几乎占了整面墙,萧佑城背对着门口,环抱了臂斜倚在桌旁,朱淳进屋他也没有回头,只看着地图,不紧不慢道:“日本人撑不了多久,不会超过两个星期。”
朱淳笑,“这一仗你打的确实漂亮。”
萧佑城也笑,“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看着地图上一大片蓝色勾勒的区域,仍是不紧不慢道:“这两年,你们的地盘扩充很快,几乎要与北军分江而治了。”
朱淳听不出他话里的好坏,只好默不作声。
萧佑城拿钢笔点了点地图上方的红色区域,“这块也给你,有胆子吃下吗?”
五雷轰顶一样,朱淳整个人懵掉了,半天才道:“你说什么?”
楼下传来孩子们欢快的笑声,萧佑城随手将钢笔往桌上一扔,走到窗边,看见三个孩子带着两只狗,在花园里玩荡秋千,嘴角不自禁的弯起,想起饭桌上妻子说,该为镇西挑一只宠物狗了,对于他,这才是重要的事情。
“我如今志不在此。”
朱淳极为震惊的看着萧佑城,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竟会在这个时候放弃!将征战多年的江山拱手让人!日本人投降后,南北交锋虽然在所难免,可朱淳心里也很清楚,最后能赢的,一定是萧佑城。
朱淳是坦荡的人,将自己所想和盘托出,萧佑城听后也只是笑,“最后赢的当然会是我。”声音懒洋洋的,却有种俯仰天下的霸气。代黎此时走进花园里,抱走了镇西,萧佑城的声音突然变的温柔,“可现在我有更重要的事。”
许久以后,朱淳缓缓开口,“你很让人羡慕。”真真发至肺腑。
萧佑城回过头看他,轻松笑道:“我也这么认为。”
下楼送走朱淳,回头便看见妻子,浅灰色薄杉,外罩白色短外套,紫色花丛中,略歪了头看他,眼神疑问又期盼。
他微笑张开双臂,“亲爱的,你想去西西里还是维也纳?”
一声极为喜悦的欢呼,她立即扑进他怀里,紧紧的拥住,激动到身子都在微微颤抖,“谢谢,谢谢你。”为我放弃这一切。
他微笑着闭上眼,拥她在怀。只这一刻的幸福,便值得倾尽所有,更何况,她即将给他一生的幸福,一个新世界。
她眼眶微微的湿润,他于是想逗她,皱起眉,“有一个问题。”
“什么?”她果然转移了注意力。
“我以后不是大帅了,拿什么养家?”
她笑了,拍拍他的肩,“别担心,我养你。”
“。。。。。。”
一家人回到北平,在代镇西的周岁酒宴上,萧佑城突然宣布让权,引起国内外哗然一片,就在人们还不能反应时,一艘远洋轮,悄然驶出了天津港,开启新的航程。
海上风大,甲板上,萧佑城将代黎裹进自己的风衣里,一同去看海上落日,不远处一名黑袍神父,看了他们很久,终于道:“先生太太,我曾为你们主持过婚礼。”
代黎与萧佑城都十分讶然,真是那年在上海,深夜为他们主持婚礼的神父。黑衣神父笑道:“很高兴能见证你们的幸福,你们遵从了对彼此的承诺。”
代黎幸福微笑着,在萧佑城的唇角印上一个吻。
不是西西里,不是维也纳,洋轮最后到达的地方,是爱尔兰的科克。
异国的风景让孩子们十分兴奋,代黎也是惊讶异常,那富饶的美丽庄园,那宏伟的海边城堡。。。。。。萧佑城从身后拥住她,“还满意吗?我的女王陛下。”
常霏推着轮椅上的代默祥,笑吟吟等在门口,两个孩子飞奔向外公外婆,最小的那个由同样笑吟吟的奶奶抱着,一起走进屋里。
城堡前,代黎与萧佑城拥抱在一起,深深的亲吻。
夕阳在天边绚烂,由深赤变绯红,由绯红变嫣紫,由嫣紫变橙黄,最后荡漾成一片温暖的琥珀金,幸福的颜色。
正文完
番外一 青梅竹马
在我们眼睛里看不见彼此都在长
多年后青梅竹马想起还觉得一阵忧伤
陈小引至今不记得自己的父母是谁,不记得自己从哪里来,他生命中最初的记忆,只有无尽的疼痛、饥饿、寒冷。。。。。。他流浪在上海街头,靠乞讨度日,还常常遭到其他流浪儿的殴打,他们抢他不足以果腹的食物,抢他捡来的破烂衣服。。。。。。可他还是活了下来,拳头便是那个世界的法则,当他在一个雨夜,因为争一方小小的避雨之地接连放倒六个少年时,停放在巷口的汽车里,代默祥漫不经心的一句,“这小子不错。”从此被带入另一个世界。
日子同样是艰苦的,陈小引与其他被送来的孩子们一起,接受各种训练,严苛到几乎残酷,有人因忍受不了而逃跑,也有人死去,可他咬着牙坚持了下来,坚持到最后。在另一个雨天,终于被代默祥领上了车。
英租界的一栋洋楼里,陈小引笔直而立,冷漠等待自己的命运,完全不像个八岁的孩子。直到门外传来汽车喇叭响,代默祥闻声迎了出去,不多久,他的视线中出现一个小人,雨衣是浅浅的鹅黄色,不知为何,像最耀眼的光,瞬间劈走昏暗,刺得他眼睛发涩。
连帽式雨衣,将全身都笼住,只露出一张粉嫩小脸,细如瓷,润如玉,额前几缕发,沾了水贴在脸上,眼眸也像是浸了水,瞳孔大而黑,湿漉漉的,专注看着他,身上有清新的雨水气息,混着淡淡的奶香,声音也是奶声奶气的,问他,“你是谁?”
陈小引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心跳都不是自己的。
代默祥拥着妻子走进来,笑道:“黎黎,这是你小引哥哥,以后他会陪着你玩。”
他清楚的看见,她的眼睛立即发光,像是落满了星星,莹莹闪闪全是喜悦的光芒,他心中有说不出的激动自豪,为自己能让她开心,他第一次体会到这样的情绪,仿佛此刻才找到生命的意义。她微笑着弯了眼角,软软叫了一声,“小引哥哥。”
他呼吸一顿,从此沉沦。
她被下人领上楼去换衣服,代默祥收起笑容对他说,“从此她就是你的主人,你能发誓一辈子保护她,不让她受一点伤害吗?”
常霏觉得这样的要求,对同样还是孩子的陈小引来说太沉重,拉了拉丈夫的胳膊,陈小引却已经开口,表情是不符合年龄的凝重坚定,“我发誓永远保护她!用我的命!”字字铿锵,真正发自内心的誓言。
那时海天帮在上海滩立足不久,前有青合帮后有黄兴帮,日子过得颇为艰险,代黎小小年纪,已要学习各种防身之术,每天上午两个小时的课业,陈小引总是陪着她一起,师父是极严厉的,不会因为她是大小姐而放松要求,因为关系到性命。陈小引也明白这道理,可每每看她那通红的小脸,汗水湿透了的衣褂,总是不忍心。
她却从不叫苦,偶尔也顽皮,趁师父不注意,偷偷吃一块巧克力,也给他一块,一开始他觉得不好意思,后来习惯了,便能与她默契的相视而笑,巧克力微微的苦味,他只觉得甜,记忆中最甜美的味道,永远无可取代。
到底是小孩子,她也渴望玩伴,喜欢孩童间的游戏,每日晚饭前短暂的时间,她被允许出门,同附近的孩子们玩丢沙包、跳格子,远远他就能分辩出她的笑声,扑捉到她的身影,那样的熟悉,像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后来有阵子流行娶新娘的游戏,男孩们让她选新郎,她皱起小八字眉想半天,望着等在一旁的陈小引道:“我要做小引哥哥的新娘子。”
明知不过是戏言,他脑中却空白了好一阵子,只听见蝉叫,此起彼伏在耳边鸣响,那样远又那样近。这一句话,他足足在心中珍藏了一辈子,回忆都小心翼翼,生怕碎了什么。
时光美好又匆匆,在他们眼中,甚至看不见彼此的成长。
海天帮也在一天天的发展壮大,代默祥成为能在大上海呼风唤雨的人物。常霏三十岁生日时,代默祥专门邀请了当年红噪一时的北平名角,在藏春园大摆戏台,代黎嫌包厢里看不清楚,禀了父母跑到楼下戏台子前,陈小引自然是步步紧跟。
台上一出《穆柯寨》,旦角的身段唱腔都是极好的,代黎仰起头巴巴看着,眼中有羡慕有向往。戏散后是宵夜,代黎拉了陈小引偷偷溜回戏园子,一包桂花糖请戏班学徒给她化了妆,再换上件戏服,姿势一摆唱腔一开,倒颇有些味道。虽然衣服不合身,妆容也简单,十二岁的女孩子,眉宇间的妩媚妖娆已是藏不住,直让陈小引看傻了眼,小学徒也一直喃喃,说这么漂亮的小姑娘,大约只有北平那位少帅配得上。
彼时陈小引已有十五岁,因为时常有“任务”,常出入各种风月场所,却不曾有过什么想法,可是那一晚,他的梦里反复出现她唱戏时的样子,她斜飞上挑的眼角,她清澈幽黑的双眸,她轻启微张的红唇。。。。。。腹中像是有火在烧,醒来时发现腿间湿腻一片。他当即狠狠扇了自己两巴掌,同时心中也空荡荡的,茫然的失落。
第二日见到她,他不可抑制红了脸,她却是浑然不觉,依旧无忧无虑的成长。
夏日的阳光浓烈热情,透过叶隙洒落斑驳光影。路边的法国梧桐下,十六的少女倚着单车潇洒而立,白衣黑裤,细碎短发,长身挺拔,比少年更少年。
看见他,弯了眼角浅浅的笑,青春逼人的气息,比夏日阳光还要浓烈,依旧是唤他,“小引哥哥。”
陈小引故作平静般点了点头,其实心里早已绵绵软下去,她说话干脆利落,尾音却带丝不经意的余韵,异常软糯。
接过她手中的车,与她并肩走在梧桐树下,听她讲学校里的趣事,空气中飘有晚香玉的味道,而身侧是她清洌纯净的气息,他感到无比宁静舒逸,即便在一个小时前,他刚杀过人。
有大胆的男学生凑上来,当着陈小引的面就邀请代黎看电影,男学生叫程继业,是从北平来的转校生,家里开轮船公司,很有势力,刚进学校就迷上了代黎,追求的很热切,程继业长的一表人才,家底又厚,在北平是有名的风流公子,花名堪比少帅,对女人很有些办法,不想代黎却是油盐不进,对他一直冷冷淡淡的,程继业虽然急,有时恨不得强要了,但因为知道她家里的背景,并不敢逼得太紧。
陈小引处理这样的事情很是得手,当夜就将程继业掳到码头仓库。一通暴打后拔枪抵上程继业的头,冷冷威胁,“离大小姐远点。”
程继业到底是大家出身,忍着痛反倒威胁他,“你知道我程家是什么人家?我在北平同少帅交好!”
陈小引面无表情,右手突然一晃,“砰”一声,子弹堪堪从程继业耳边擦过,吓得他即时闭了嘴,最后只能愤愤嘲讽:“我知道你存的什么心思,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陈小引也不气,得了保证后便放了程继业,走出仓库时已是凌晨,阴霾霾下着小雨,他走在路人稀少的街头,去她最喜欢的那家店买小笼包子,想着她开心吃早餐的样子,觉得很满足。
代默祥对他越来越赏识器重,他二十岁时就升过黑鹰堂堂主,也是从那时候起,常有人开玩笑,说代老大是拿他当女婿栽培,代默祥听后只是笑,像是默许,他心中有高兴,更多是惶恐不信,那样的宝贝,他知道要不起。
升了堂主自然不能日日陪在她身边,渐渐也不像从前那样亲密。深秋的黄昏,十八岁的少女独自坐在江边,看夕阳缓缓落下,衣裤是永远的黑白色,花样的年华却不喜俏丽,宽松的毛衣遮不住单薄的肩膀,彩色晚霞绚烂了整个江面,她的身影却显得孤单,她回头看见他,笑容也是清清淡淡的,告诉他,“小引哥哥,我决定去维也纳。”
离别来的这样突然,不留任何喘息的余地,他不记得当时的心情是怎样,却记得脸上也是笑的,她笑的时候,他从来都是笑的。
时间变得难熬,三年后终于等到她回来,看她扑进自己怀里,亲切的唤他小引哥哥,看她偷偷扮鬼脸,看她祥装发怒后撒娇,他想告诉自己,一切都没有变,她还是由他守护的宝贝。可是来不及,她长大了,恋爱了。
梧桐树下,夏日的炎热那样燥人,远处一辆黑色轿车里,她斜了眼角看那个男人,似嗲似嗔,那样娇媚的神情,是他从未见过的,而那个男人揽过她,低头就吻了下去,她双颊晕红,手臂环上男人的颈。。。。。。他们的甜蜜像一把刀,刺进他眼里刺进他心里,虽然他早就明白,他始终不是她的他。。。。。。知了的聒噪没完没了,此起彼伏落在耳边,那样远又那样近。。。。。。那一年的夏日,那一年的蝉鸣,再也回不来。
“黎黎,你了解他吗?”“你知道他在北平交过几个女朋友么?”
闪电从她眼中划过,她低下头,她说,谢谢你。
她说谢谢你,生疏的客气。他抬起头,透过梧桐树叶错落的缝隙去看阳光,阳光刺他双眼发涩,眯起了眸。。。。。。
从一开始就知道,也许不能陪着她一直到老。
许多年后的某一天,大女儿馨馨问他,“爸爸,你有什么遗憾的事情吗?”
他皱起眉回想了许多,想起她五岁稚嫩的纯真,想起她十二岁初露的妩媚,想起她十六岁洒脱的青春,想起她十八岁倔强的孤单,想起陪她走过的那些年,那些独属于他的,萧佑城也无法拥有的青梅竹马。。。。。。想起她现在的幸福。。。。。。
揉揉女儿的发,笑着说:“没有遗憾。”
番外二 不必等待
我已经相信有些人我永远不必等
所以我明白在灯火阑珊处为什么会哭
浪漫如巴黎,爱情在塞纳。当得知他决定独自去巴黎旅行时,薛飞瑶曾经笑着说,你回来大概要同我分手了,因为在巴黎遇到了爱情。他只当作女人浪漫的幻想,付之一笑,谁知竟是一语成谶。
巴黎的秋天很美,即便天空深邃阴霾,层层乌云遮挡了太阳,河水泛出清冷的光,也有种沉静沧桑之美。塞纳河畔一家餐厅,一名男子靠窗而坐,一杯清咖啡,整整一个下午。
优雅的姿态,精致的面容,忧郁的神情,无不彰显着吸引人的魅力。服务生Lois一直留意着这位东方客人,她猜想,他在等待恋人,或是缅怀爱情,一定有关浪漫。
“先生,需要换一杯咖啡吗?”
“好的,谢谢。”
“先生,清咖啡伤胃,给您加点奶好吗?”
“不用,谢谢。”
“先生,今晚巴黎歌剧院上演《玫瑰骑士》,有兴趣一起吗?”
突然沉默,男人皱起眉想着什么,目光落在不知名的某处,Lois心中砰砰直跳,牢牢盯住他的脸,天!他皱眉思索的样子真是帅极了,从没见过这么好看有韵味的男人!
“不了,谢谢。”
失望而归,Lois无精打采回到厨房,很快被Marie拉过去,听她神秘兮兮的开口:“嘿,靠窗口的那位先生,你注意到了吗?”Lois点点头,不意外Marie也会留意他,“刚听贝夫人说,他每年的今天都会来这里,已经二十一年了!”
“二。。。。。。” Lois瞪大了眼言语不能,半天才道:“二十一年?天哪!怎么可能!”对于十七八岁的女孩子,超过现有生命的岁月似乎太过漫长。
似乎知道这消息让人难以置信,Marie拼命点头,“贝夫人亲口说的,不会有假!听说二十一年前他在这里与爱人相识,以后每年的这一天都会来纪念。”
“那他为什么一个人?他的爱人呢?”
“不知道。”Marie耸耸肩,“贝夫人说他一直都是一个人,爱人好像是离开他嫁给别人了,他在等她。”
“天!他等了二十一年!太痴情了!什么样的女人会放弃这样的男人?太傻了!”
“可是真的很浪漫。”
Lois想她猜的没错,这果然是个浪漫的爱情故事。
容庭轩并不知道,他的爱情,他的等待,算不算浪漫。
黄昏时飘起细雨,天很快黑下来,又一天的结束,平凡如已逝的每一天。街灯渐次点亮,昏黄的孤独的光,凄迷雨雾中静默无声。手边的咖啡早已凉透,冰冷贴着指尖,玻璃窗外熟悉的街头,晚归的人流匆匆,如同黯淡灰白的电影画面,没有他要等的那个人。
一艘游船缓缓驶过,灯火在夜色中分外璀璨迷人,船上传来悠扬歌声,丝丝连连,仿佛往日重现。。。。。。
秋日的阳光干净清透,穿过繁茂的梧桐,碎金子一样洒进塞纳河,照得水面一片波光粼粼,少女俏立于船头,黑色毛衣外衫,苏格兰格子围巾,风舞起她细碎的发,凌乱飞扬,青春肆意的潇洒。
只一眼,他心动了。也许是因为那天的天特别蓝,也许是因为那天的云特别白,也许是因为那天的风特别轻。。。。。。也许什么都不也许,只因为爱情来时没有道理。只一眼他知道,就是她了。
她并不是个热络的女孩,一点羞涩,一点距离,他也是温文而有礼的,只静静感受她,清甜纯粹的气息。把握最适当的分寸,不急不躁,他以为一定能得到,太自信。
第二天人去室空的房间,让他第一次知道什么是后悔,难道他真的藏的太好,她一点都没有感觉到?还是,她根本无心去感受。
不管怎样,就是她了。
回伦敦后提出分手,薛飞瑶是个大气的女子,一如他所料,微笑着祝福,“恭喜你,等到了那个能让你心动的人。”他也以为等到了,于茫茫人海中,终于等到了。
却没想到再见面会隔的那样久,三年后的上海,先闻其声,心中一颤,再见其人,迷离灯下,她安静站在那里,黑白衣裤,以右脚为支点,身子微微的斜,慵懒中透着凌厉。褪去青涩的花朵,夜色下绽放魅惑的美丽,性感而不自知。他于喧闹中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那样急那样乱,手心里渗出汗,腻腻滑滑的,拳头都握不住。
她不记得他了,四目相对时,她竟然认不出,落寞排山倒海一般袭来,不过没关系,这次他真正认识了她,认识了代黎,再不会弄丢。他依旧是自信的。
他约会她,追求她,她感觉到了,婉转的拒绝,理由是有了男朋友,并非太过意外,他仍自信能得到她,即便那个人是萧佑城。因为没人比他更爱她,因为他非她不可。
只说是朋友,约她吃饭,送她礼物,她不扭捏不躲避,大大方方与他交往,他高兴,但很快心慌,她似乎真的不在意他,他能感受到,她对他,没有心跳的感觉。
她的脸上不是只有云淡风轻,他看见他们在一起,手牵着手,她欢笑,满是小女儿的娇态,隔了那样远的距离,她眸中的光彩仍是刺了他的眼,而那个男人看她的眼神,无限的爱慕宠溺,他惊讶,以为看到了自己的眼神。。。。。。
一个人的车厢,枯坐了一整夜,心里空荡荡的,除了空还是空。他从未有这样的感觉,这样的绝望,这样的无能为力。他能做什么?打扰她的幸福?不能。
只有等。
他们的爱情并非一帆风顺,很多坎坷,很多机会,他一直默默等在她身后,只要她愿意,只要她回头,他愿给她依偎的肩膀,给她包容的怀抱,他的一切都将属于她,只要她愿意。
在美国的那些年,是他最快乐的日子,也是最痛苦的日子。虽然同在纽约,他们并不经常见面,每个月只有一两次,他带她兜风,或是去酒吧。
渐渐与酒吧老板熟识了,她会走上小舞台,唱几首歌。昏暗的光,单薄孤寂的身影,低柔干净的声音,浅吟轻唱,简单忧伤的旋律。每当此时,酒吧总是变的很安静,而他静静的坐在那里,透过烛光,去看那个深爱的女子,心中说不出是什么感觉,想呵护,想疼惜,想把那个男人揍一顿,然后送到她面前。
一个飘落初雪的夜晚,他送她回家,她喝多了一点酒,脸色是粉红的,道谢,告别,下车。看着她一步步离开,他突然无法忍受,下了车追上去,一把抱在怀里,不管不顾,“为什么不能忘了他?为什么不肯忘!”
她先是挣扎,渐渐放弃反抗,任他抱在怀里,再然后,主动搂住他的腰,他狂喜!心脏几乎要跳出胸膛!拥着她的手臂在颤抖,却还是那样用力,他等到她了?等到了。。。。。。
她在他怀里细细的抽泣,带着哭腔埋怨,“不想见你。。。。。。我不想见你。。。。。。”他的心尖开始颤抖,根本无暇体会她话语里的含义,只知道她在撒娇,她在向他撒娇?真真将人的心都化了。
她紧紧攥了他的大衣,紧紧贴进他的胸膛,“不想见你。。。。。。萧佑城。。。。。。我。。。。。。。。。。。。佑城。。。。。。”
雪那样冷,生生就冻住了心,他僵硬了很久很久,然后轻轻抬起她的下巴,看着她的脸。紧闭的双眸,月下蝶翼般颤抖的睫毛,挂着水晶般剔透的泪,他低头,缓缓的靠近。。。。。。就把我当作他吧,当作他也可以,只要你愿意。
即将触碰上红唇的刹那,她感应到什么,突然睁开眼。。。。。。眸中有月光,朦胧的明亮,一把推开他,迅速退开两步。
两人间尴尬的沉默,她低头,说对不起,转身离开,干脆的没有一丝犹豫。看着她的背影,他心中结了冰,他想他也许等不到了,一辈子都等不到。
不久他便结交了女朋友Susan,中美混血,高高瘦瘦的女孩子,有双清澈明亮的眼睛。与她见面的机会更加少了,偶尔的相聚,他也会带上自己的小女友,她待人是一贯的客气疏离,眼光却是温暖的,对他对Susan都是,他突然感到心烦意乱,觉得自己像个小丑。
Susan感觉到了他的不对劲,关切的问,“容,你怎么了?”他沉默,然后笑,“我是个傻瓜。”
“不,你是我见过最棒的男人。”女孩痴迷的眼神,主动送上的红唇,他闭上眼想接受,末了那一刻却转头,只碰了碰女孩的脸颊,心中哀凉一片,她知不知道,他同别的女人,连接吻都做不到。
点一支烟,看向窗外,“我们分手。”
“为什么?”女孩清澈的眼中满是无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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