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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醉-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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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帝太过于痴心,一直对朵拉姑娘念念不忘,奴才第一次看见萍妃,便知道辉帝立她为妃的原因,但那也只是有几分像罢了。可是当奴才第一次看见您,便心知这下辉帝定不会轻易放过您。。。”
我闭上双眼,鼻子很酸很酸,到头来,我什么也没有得到。
“奴才带您出宫,是洛帝的意思。”海公公瞥了我一眼,见我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听他说,便继续道:“朵拉姑娘是为博学之人,多年前曾得到所有神官的赏识。民间一直留传着这么一句话:能得到所有神官支持的帝王,便可称霸天下。由于您长得太像朵拉姑娘,在木野国祭奠时的神官宴上,出口不凡,而之后不久辉帝便唐突立您为妃,引起了洛帝,不,应该是其余三国帝王的注意。洛帝怕他另有野心,故命我将您带离辉帝身边。”
“海公公,你是水月国之人吧。”我幽幽叹息,为了权利,为了天下,究竟要争个什么样的结局,才算完满?
“对,奴才是水月人,从小被送进木野国当太监,已潜伏多年。”
“我已不是什么主子了,海公公,你也别奴才奴才的了,听着刺耳。”垂下头,我有些困。“你是要把我带到洛帝那儿吧,我不怪你,去就去吧,反正事已至此,没什么好多说的了。”
海公公身子一震,低头不语。
“我困了,你把我放回那箱子吧,我想再睡一会儿。”我想摆摆手,却无力抬起手。
海公公突然跪地,“主子,奴才不能将您交给洛帝!陛下他。。。他想杀了您!”
第三十章
“主子,奴才不能将您交给洛帝!陛下他。。。他想杀了您!”
我觉得好笑,真是太好笑了!“哈哈哈哈,洛帝想要杀我?你确定?他难道不是想要利用我称霸天下吗?哈哈哈哈。。。咳咳咳咳。。”身体瘫软,连笑都有几分吃力。
“主子,主子,您慢点说话,别着急,小心不顺气。”海公公小心上去为我顺了顺背。
我闭上眼睛,心中如同堵了块巨石,我生存的意义,究竟是为何?!难道只是为了被这些君主玩弄于股掌之间吗?
“主子,奴才在宫里摸爬滚打这么多年,一把年纪,算是什么人都见过了,一眼便能识出一人是好是坏。您,太单纯,不适合宫中这纷纷扰扰,还是早些找个清净之地隐居起来,这样还能平平安安渡过一生。”海公公蹲下圆滚滚的身子,席地而坐,“洛帝其实也是一位好君主,他只是怕四国重蹈覆辙,怕您的出现会像朵拉姑娘那样引发四国动乱,这才出此下策。奴才老了,这命已不值钱,只盼您一个善良之人能好好活下去。人生的路还很长,耐着点性子,总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每一步。”
我借着马车外昏黄的火把,看见的是一位满脸皱纹,眼角略微下垂,不断轻叹的老者。岁月沧桑,在他的脸上留下一道道不可磨灭的痕迹,几丝银发隐隐哀叹时间不等人,那双洞察权势贵族纷争的瞳孔,悲鸣世间种种不公。
他不是个怀心眼的人,我心里明白,他也只是个苦苦挣扎于命运的可怜人,其实我们都一样,一面哀叹自己事不济人,一面却无法改变命运。
“海公公。。。”我轻轻唤了一声。
他起身弯下腰看着我,“主子饿了?”
我淡淡一笑,恐怕如今只有他一人是真心关心我衣食起居了吧。“你接下来想怎么办?偷偷带我逃出了皇宫,辉帝想必早已开始大肆寻我了吧。”
海公公蹙眉,“辉帝的确早已开始寻您了,就差把皇宫翻个底朝天呢。不过现在边境告急,他没法儿发作,估计只能吃了个哑巴亏,没地方发泄吧。”
我暗道好笑,这皇帝老子还真不是人当的,什么苦水都只能自己往肚子里咽,既可叹,又可笑。
“等到了赤魅国与木野国的交界处,奴才就送您逃出去。您装成乞丐,一路向北走,穿过赤魅国,便是金耀国了。现在三国已开战,会有很多难民涌进金耀国国内,你就与他们一起混进去。到了金耀国,找一处隐蔽的村子,好好生活,也算是老奴为您尽的最后一份力。”
我重新思量了一遍海公公的话,问道,“那你呢?你不与我一起逃?”
他垂下眸子,看了看外面的黄光,“辉帝与洛帝都不会放过奴才的,若是奴才与您一起逃,恐怕徒生事端。您一个人路上要小心,别让人认出了您,奴才会为您准备好干粮与盘缠。”
我心中一紧,倾身伏向海公公,他眼快,赶忙接住我,“要逃一起逃,海公公,我习惯有你在身边照顾着,你不走,我便也死赖在这儿不走!!!!”
海公公欣慰一笑,“有您这句话,老奴便心满意足了。这辈子能认识您,真好!”他突然掏出一块白布,在我面前一晃,我意识便渐渐模糊,想死死攥住他,却怎么也使不上劲,一片黑暗。
我出生后便没有了亲人,从小在福利院长大。入了学校,同学们嫌我是个孤儿,兜里没子儿,不愿与我亲近。渐渐,我长大了,自己出去打工赚钱,考了所好大学,住进了寝室,但在别人眼中我仍只是个穷书生。我与室友交往不深,只会偶尔一起聊聊天,期末考时他们会问我借笔记复印。由于平时常常勤工助学,没有太多时间与同班同学交流,大学读了两年,仍旧是我独自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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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雷劈中后的这段不平常的经历,使我以为自己能活得不一样,有了爱情,有了朋友,有了亲人,可,到头来,人去楼空,仍旧是我一人。
连逃命,也只是我一人。
再次醒来时,我独自一人伏于一匹碇希谝桓鲆醢档男∈髁种小:诼碚牌诔圆荩疑砩媳匙乓恢恍“锓抛乓恍┧橐透闪浮I碜右巡辉傧竦谝淮涡牙茨前阄蘖Γ辶饲迳ぷ樱坪跻材苷K祷傲恕�
只是,这是哪儿,海公公人又在哪儿?
我慢慢撑起身子,环顾四周,天有些暗,空气也十分冷清,像是黎明前的征兆。我第一次骑马,小心牵住缰绳,夹紧马腹,不让自己跌下马背。马儿似乎意识到我醒了,抬起马身,小步向前行。本想试着向周围叫几声海公公,但又怕自己离军营不远,怕这么一叫惊动了他们人,坏了海公公的计划,终究没有出声。
我本就是一路痴,现在身处原始森林,更没了方向,只能先由着马儿自己走。
走着走着,看见有一池溪水,我便下马,想洗个脸。刚对上水面,整个人便震住了,脸上,有血,却不是我的血。立刻转身查看马儿,黑马毛色整齐,却在马后背与尾处泛着暗红色血迹,一路下延,渐渐消失。我明白了,明白了。。。是海公公,他应该本与我同乘一骑,带着昏迷的我外逃,不知怎会受了重伤,把血溅到了我身上,在黑马上奔驰逃跑中,身子支持不住,最终跌落下马,那尾处丝丝血迹便是最好的证明。
跌落的时候,他应该已经没有了意识吧。
一屁股坐在地上,沾了些水擦了擦脸上的血迹,血在水中慢慢散开,一滴泪滴落,泛起涟漪。
我一人,坐在溪边,哭了许久。
=
花醉Ⅱ怜夕
第三十一章
我拖着破鞋,顶着一头乱发,衣衫褴褛,一手持着破竹棍,一手拿着只灰色缺口瓷碗,一瘸一拐的走在熙攘人群中。见了路人便低头哈腰道,“求大人们好心赏些碎银花花~求大人们好心赏些碎银花花~”
可惜没人鸟我,看见我的人无一例外立刻躲闪开,捂着鼻子逃走。原因是:我很臭!
我走到一个包子摊前,嘻嘻一笑,“大婶,送我个包子吃吧,我已经饿了三天,您就当做件好事,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哦!”我竖着大拇指,流着哈喇子对着白馍馍眼冒金星。
那大婶嫌弃的看了我一眼,“去去去,哪里来的乞丐,离我摊子远点!”
我死缠着不走,又道:“大婶,您今天给我吃一个包子,等将来我发达了,您凭您的包子来找我,我定赐您良田百亩!”
那大婶无力翻了翻白眼,估计嫌我晦气,又赶不走我,就扔了个白馍馍给我,打发我走。我一脸馋相接过馍馍,连道了几声谢,怀揣白馍馍躲路边一角落里吃得极香。
真好,不用花银子也能坑到食物,又节省了一笔开支~~~
看着过往的路人,我心中默默叹道,边境上的士兵杀个你死我活,而这里的人却个个活得逍遥自得,什么世道嘛。。。
“诶。。路对面那个姑娘好生眼熟。。像是在哪里见过。。。”我突然瞥见对面买包子的一位姑娘十分面善,站起身,伸长脖子想看个清楚。
“啊。。。春燕姐姐!”刚叫出口,便自知闯了祸,立刻禁声。
白春燕听见我的叫声,机敏回头四处张望,我赶紧低下身子,啃自己的白馍馍。
她张望了许久,未找见叫她的人,又在四周找了一圈,最后走在我跟前,低下身子,温和一笑,道:“小哥,你可曾见过一位长得极漂亮的公子路过此地?那公子肌肤如玉,杏仁眼,个子不高,不过看起来很聪慧。”
我没有抬头,只是使劲啃我的白馍馍,摇了摇头。
她见我摇头,并未迅速离去,仍旧蹲着身子,看着我。
我慢慢抬起头,嘴里塞满馍馍,望着她。
她一愣,并没有嫌弃我,仍旧温和一笑,“谢谢你,小哥。。。。这是我刚买的肉包子,一直吃白馍馍没油水,你拿着吃吧。”
我连声道谢,接过肉包子,再次躲回墙脚啃了起来。
没有想到,在赤魅国也能遇见白春燕。曾听夜瞳提过,她自从木野国祭奠结束后便回自己县里去了,为何会出现在这儿?她弟弟白秋虎呢,那个吵着要吃赤豆糕的小鬼,为何不见人影?
我啃着香喷喷的肉包子,心里道,春燕姐姐真是好人,看见我如此龌龊一乞丐也不嫌弃,还送我肉包子吃。我不怪她没认出我,估计海公公如果还活着,看见我这样也认不出来。想到这儿不禁噗哧自个儿乐了起来,我现在浑身破破烂烂,一头散发,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洗过脸,也没洗过澡了。一开始为了使自己看起来脏一些,我特意在树林里弄了许多泥巴往脸上抹,出了林子后,见什么脏就把什么往脸上抹。日子一久,走的路多了,这衣服渐破,鞋子也露出了脚趾头。为了增加效果,我特意折了根竹子做拐杖,又在残羹冷炙中挑了只破瓷碗,一路佯装乞讨,一面赶路。如今,任谁见了我这般模样儿,都认不出我曾是木野国的彤妃。
海公公,我这般伪装,怎么样,很棒吧!为了实现你最后的愿望,我会努力,好好活下去,我会成为一个幸福的人!我林冬冬不会就轻易被命运打倒,我是小强!
啃完包子,我再次拄着竹棍,继续赶路,一路向北,向金耀国出发。
已经走了一个多月,为了避人耳目,我故意走得极慢,若是一乞丐匆匆赶路肯定扎眼,再说谁也想不到这个邋遢的乞丐身上还藏着银子呢!若是讨不到食物,我便随意找个摊子买些干粮祭五脏庙。夜晚我一直露宿街头,反正现在已近春末夏初,睡马路上也不太冷。
估计明日便能进入金耀国境内了,终于快到了,再走不到,我这破鞋可要撑不住鸟。
夜幕再次降临,路上行人渐少,我独自四处游荡,想找些废纸当被子盖。
“哒哒哒,哒哒哒。”似是有几匹马呼啸奔来。
我四处张望,未见有马,便走到路中央捡起今晚被我相中的一片大废纸,心里乐呵呵,有被子了有被子了。
呼啸声突然由远变近,我回头向后方望去,突见两匹黑马两匹白马载着四人飞驰而来。心中大呼不妙,赶紧躲闪,却有些迟了。
骑白马之人见路中多了一人,赶紧拉住马头想要刹车,由于太过突然,此举引得其余三匹马都受了惊,齐齐抬起马背,其中一匹马抬马蹄时正好踢到我的背。
“哎哟!”作孽啊!虽然我现在是乞丐,但也不至于连马也要欺负我吧!果然人善被人“骑”啊!!悲鸣一声,我倒地不起,背部一阵麻麻的痛,怎么也爬不起身。
一人下马探视我情况,“你没事吧,伤着哪儿了,要不要找大夫?”
我抬头破口大骂:“你赶路也不长眼睛,我这么一大活人竖在路中间也没看见么!”
那人没吱声,又道,“需要找大夫么?”
另外骑于马上一女子道,“林公子,留些银两给他,我们还要继续赶路呢,城门快关了。”
林公子?这人也姓林?
我勉强抬起头好奇想看看他,正巧大家都姓林嘛。不看倒也算鸟,一看吓我一大跳,这人。。这人。。这人竟是‘隐者’林宇轩。
我痴痴望着他,他一身白衣,几屡黑发束起,叉了支红木簪子,剑眉杏目,美得一塌糊涂,帅得乱七八糟,一身冷傲孤芳之气依旧。
“小哥,你要不要找大夫看看,要不我先留些银子于你,将来若是不够,你来金耀国皇城林府找我,我定依数赔你。”边说他边掏钱。
身后传来一阵调侃,“林公子,‘您’真是魅力无边呀~连个小要饭的都被你给迷住了,哈哈哈哈哈哈。。。”那是骑在黑马上一名男子,天色冶成嫌质芰松耍薹ɑ赝房辞逅牧场�
林宇轩未理睬他,拿出二百两白银放我面前,再小心将我扶起,又道了声对不起,匆匆拂袖上马。马上两男两女,马儿两桨祝笱笕魅骼肴ァ�
我愣坐在原地,背上依旧麻麻的痛,不知这背上,会不会落下病根子。
第三十二章
本来我是装作一瘸一拐走路,这下可真成了一瘸一拐,原因不疑有他,就是林神官──的那匹白马。。。…_…|||特意拿着林宇轩留给我的二百两白银去看郎中,郎中说我没伤到筋骨,上了药后又塞了我一包,说是两天换一副,一个月之后便能好。我眼巴巴望着他问,既然没伤及筋骨,那为何我直不起腰来了?郎中道,你乞讨已久,大概习惯了弯腰,习惯成自然,就成了这样。此言一出,我当场就爆发了小宇宙,好你个江湖术士,我这乞讨也不过一个月的事儿,你竟用这借口搪塞我!我们这梁子算是结大了,等哪天我发达了,定闹翻你这小药房!
不过这话我没敢说出口,怕暴露身份。。。。》_《
拿着药,拄着竹棍,我继续赶路。。。这下可有目的地了,金耀国皇城林府。
其实我本想找个偏僻点的村子安居乐业,可昨夜遇到林宇轩的一瞬间,突然改变了主意。我想,再见他一面,偷偷看一眼也行。我知道这么做很任性,可,忍不住想再看上他一眼。
他给人的感觉很干净,没有半点世俗之气,感觉就像个未经世事的仙子,永远高高立于玉台之上,俯瞰人间一切。第一次在木野国大殿遇见林宇轩,我便是被他脱俗的气质给镇住了,也看痴了。那是我没有的东西,所以打从心底里欣赏。
如今的我,已与第一次在神官宴上与他共饮的我大有不同。虽然林宇轩仍旧是那个林宇轩,可林岱玉再也不是那个林岱玉了。他依然洁白无邪,我却沾上了血腥与世俗。也许,我本就是一俗人,一个沾满铜臭味的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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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来到金耀国城门前,人头窜动。海公公果然预料的没错,三国开战,有许多百姓开始涌入金耀国国内。金耀国并未阻止难民入境,只是在关卡处设了一些士兵,对于进入境之人进行例行检查,查看有没有带冷兵器,是否是什么可疑之人等等。
我进关很顺利,面对一个一脸乌黑,浑身散发出恶臭的乞丐,士兵只鸟了我一眼便放了行,他们甚至连靠近我的勇气也没有。。。。这时,我才深深意识到,自己真的是。。太臭了。。。
不过我仍不打算洗澡,这些臭味有助于我掩饰自己的身份。。。
金耀国国泰民安,我一路向皇城赶路,看见街道上总是排满小商贩,茶馆饭馆客栈里顾客临门,人们脸上时常挂着笑容,大家其乐融融,令人羡煞。
不愧是被朵拉看中的上代帝王之子,金耀国的锦帝必是一位明君。
虽说是这一路是赶向皇城,不过我也同时兼涵观光旅游普查民情调查八卦等等重大责任。没事在茶馆外偷听别人说话,往往能打听到许多金耀国国内的八卦之事。比方锦帝去年立的某位男妃某日酒后闹事,大闹御花园,糟蹋了许多名贵花种;比方神官‘塔’与神官‘太阳’在锦帝面前大打出手,相互扭打起来,而那位闹事男妃顺便一起参战,混战御书房;比方神官‘隐者’前日出府,众所周知,他美貌惊艳四座,可仍有几位不怕死的姑娘硬是多瞅了他几眼,当街红了脸热血沸腾晕倒之类。。。诸如尔尔,这些民间茶余饭后的闲话虽真实度有待考察,不过。。真让我大开了眼界。。金耀国。。真是个热闹的国家。。。皇宫里常常闹得鸡飞狗跳。
一路啃着白馍馍,打听八卦,十日后,我便进了金耀国皇城。皇城里更为热闹,人口也甚微稠密,我心里犯嘀咕,这皇帝应该控制一下人口,搞个什么计划生育了吧,这人口稠密度都能比得上现代市中心人口鸟。。。放眼望去,皆是人。。。
皇城的商业化程度比起其它城市更为明显,既然人多了,就有卖各种各样东西的商贾,各式各样的馆子也让人眼花,我还在一处热闹的地方。。找到了传说中的。。飘香院!原来真有这挡子合法化妓院呀,小生真是长见识了。。。
街上人这么多,我便随意拉了个路人问问林府在何处,那人立刻眉开眼笑指路给我,还道,林府里的下人都挺和善,你上门要个包子什么不成问题,哪天若是讨不到钱,便问他们管家要,林府里的管家会给你安排点事儿干,再赏些碎银于你。算是混口饭吃。。。最后道,顺便也让他们给你洗个澡吧。。。…_… |||||
我心想,这林府也算是后现代版慈善机构,随便拉个路人都能问出如此好的口碑,算我没白来一场。
我顺着那人给我指的路,屁颠屁颠找到了林府。林府坐落于一条繁华商业街的后面,离“市中心”不远,购物方便,却又挺幽静,大家经过府前很自觉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林宇轩为神官,他父亲应该也在朝中为官,故宅子大的惊人。我又嘀咕,这房价一定很贵。。。
远远便看见宅子门口牛角屋顶上一块烫金牌匾的“林府”二字,我躲对面一小角落偷偷瞅上几眼,宅子前没啥闲杂人等,我也不好独立金鸡竖宅子门口等林宇轩,正好这个角落坐着挺舒服,便准备窝在这儿守株待兔鸟。
只要偷偷看上一眼即可,我便心满意足了。
我这人也许天生就倒霉,等了整整一天也不见林宇轩出府,施施然吃了些残羹冷炙睡在了这个角落。
天蒙蒙亮,突然觉得有人在晃我,朦胧睁开眼睛,看见一中年男子望着我,道:“你睡这儿做什么?”
我揉了揉眼睛,断断续续回答,“我。。我无家可归,觉得这个墙脚舒服,便睡这儿了,碍着您办事了?”
那人眼角一弯,回头道,“少爷,这好象只是一小乞丐,并非可疑之人。”
“那便好,给他些碎银,再赏些吃的,打发了他吧。”
清脆的男声钻入耳朵,我顿时如梦初醒,立即起身,“林宇轩?!”
。。。。。大家知道什么叫祸从口出么。。。。我便是个典型。。。。。。。
“大胆,你怎可直呼我们家少爷的名讳!”那中年男子突然一凶,吓得我一个哆嗦,禁声。
这才注意到林府门前停着顶蓝银相间的轿子,前前后后排站着约莫十几人,刚才林宇轩的声音便是从那轿子中传来。
一只洁白的大手撩开轿子布帘,林宇轩从轿中探出半个身子,上下打量了我一番,“你。。。你是那位。。。被我白云所伤的小哥?”
第三十三章
已经好久没泡在温水里痛痛快快洗个澡,今个儿窝在木桶里的感觉还真不错呢~大家猜的没错,我林冬冬终于洗澡鸟!不过我是被逼洗的。。。林宇轩嫌我太臭,上早朝前在家门口看见我,以为我是来讨医药费的,便吩咐了那位晃醒我的大总管给我好好洗把澡,再找个好大夫给我看看伤。
我本只是为了看林宇轩一眼才在这儿守株待兔,万万不想进他的林府讨什么钱,可现在有些骑虎难下的境地,若我拒绝,定让人生疑,只能硬着头皮随那总管进了府。那总管其实人不错,挺和善,只是关照我不能随便直呼少爷,老爷等上级领导的名讳,这样显得不尊敬林府之人,我连声道是。之后他领我到了一间挺宽敞的屋子,有床有桌有窗,再命人端了一大桶热水进屋,准备亲自上阵给我洗澡。。。我当机立断拒绝了他的邀请,可那总管为人太过热情,硬是把我塞进了木桶,我只能厚着脸皮称别人给我洗澡,我会不好意思。总管大人先是一愣,接着爆发出了一阵热烈的笑声,大步出了屋子为我掩上了门。
污垢一层一层剥落,洗澡水由清澈逐渐变得污浊,黑发散落,脸也慢慢变得干净起来,已经能看出细腻晶莹的肌肤了。我对着水面,望着这张脸,莫明悲哀。若不是这张脸皮子,也许海公公就不会。。。也许。。。也许。。一切只是也许。
唉,我现在可不能一人在这儿小资,把脸洗干净了,不等于洗干净了脖子等人砍么!最安全的伪装除去,我哪还能到处晃悠?!怎么办怎么办,我得再往自己脸上抹点什么,好遮掩身份呀!抹什么好呢。。。不如。。直接毁容吧,找把小刀刻个十字伤疤什么之类的。。。那样会不会很痛啊,看起来会不会很恐怖,将来会不会讨不到老婆?!…_…|||||命都快没了,我还惦记着找老婆作甚么!
窗口外开满一片花儿,红红绿绿,挺好看的,我换上总管为我准备的干净衣物,独自坐在木桶旁望着窗外直发愁。
愁白了一根头发也没想到好点子,心想干脆我就直接从这窗户爬出去逃走算了。说爬就爬,我一脚跨上窗户,双手攥住窗户两旁,正想以一个鲤鱼跳龙门的优美弧度飞出去,忽然看见满眼的喇叭花,灵光一闪,有主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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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大总管领着我一路轻步走入一座幽静的院子,院子里有一间屋子点着昏黄的烛光,总管轻声扣门,屋内那人应了一声,我们便大大方方进了屋子。
“少爷,我把人带来了。”总管屈腰施礼。
我跟在他身后,也顺势低下头。
林宇轩手捧一本书,点灯夜读,“叫大夫看过了吗?”
“已经看过了,大夫说背上的伤不碍事,已经好了大半,再调养几日便能痊愈。不过这脸上的脓包,可能。。。需要加以时日才能调养好。。。”边说,大总管边不断瞥我,估计他从未见过脸能肿成一馒头的人。
林宇轩抬头望了我一眼,眼皮一跳,放下书,“你这脸怎么肿得这么高?”
我挠挠头,“我从小便这样,所以一直不敢以真面目示人,怕吓到别人。”哈哈哈哈哈哈,没想到我这脸对喇叭花如此敏感,随便拿几朵花往脸上抹呀抹的,就能肿成这样!谁相信这只是半个时辰的事儿。
林宇轩踱至我面前,玉手轻挑我的下巴,细细看了一会儿。
我被他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大跳,又不好发作,只能隐忍让他瞧个够。反正脸肿成这样没人能认得出我。。。也许。。应该。。认不出。。。还看!再看老子就要脸红了,也不瞅瞅自己美成什么样,一直对着我放电我心里承受能力有限!
突然想起自己听闻的八卦,林神官出府,迷倒一群姑娘,另有几个多看了他两眼的,脸红心跳厥了过去。再看看自己现在的状态,不由从心底里佩服起自己,我真是条汉子,被他盯着放电这么久都脸不红,心不跳!
“你是从几岁开始这样的?”林宇轩用指尖滑过我肿得老高的脓包,指腹嫩滑富有弹性,并且从他身上传来馥郁淡香,说不出的好闻,心跳突然急剧加速。
我不着痕迹躲过他的手指,低下头道,“我也记不清了,反正从懂事起便已这样,爹娘为我求医已久也不见好转,便放弃了。少爷这般高贵身子还是少碰我这脸,免得污了您的手。”
他没有说话,顿了顿,转身又坐回了蜡烛前,“你父母如今还在么?”
我避开他的目光,“早已不在了,我也没什么手艺,前几年种的地都枯了,家里没有半颗米,我便出来要饭,想着总不至于饿死。”
他微微点头,对着大总管吩咐,“李叔,先让这小哥在府上做些轻活儿打打杂,每月打赏与其它下人同数。另外让大夫隔五日来瞧一次他背上的伤,直至完全康复。”
李大总管点头应合。
接着林宇轩又对上我的眸子道:“至于你脸上的病症,可能是对什么东西过敏引起,但暂时我也瞧不出是对什么过敏如此严重。我精通医术,明日晚上再帮你瞧瞧,尽力为你医好吧。”
我心一惊,哎呀,忘了这林神官精通医术!我在木野国时,也是他为我医治好了落枕,虽然那时他表现得对我有些图谋不轨。。。忽略。。
“傻孩子,还不快谢谢少爷!”李叔拍了拍我,微笑着帮我回神。
我赶紧又低下头连声道谢,其实我宁愿一辈子顶着个包子脸。。。
“对了,你有名字么?”昏黄的烛光映照在林宇轩乌黑的瞳孔中,泛着一丝明亮。尽管他的气质十分孤傲,可我却对他怀有悠悠温暖。
我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你这算有还是没有呀?”李总管瞥了我一眼,嘴角挂着笑容。
我踌躇了半天才道,“我爹娘从小叫我冬冬,若是少爷听着顺耳,便也这么唤我吧。”
林宇轩脸上泛着浅笑,“行,那就叫你冬冬。”
就这样,我莫名其妙留在了林府,留在了林宇轩的身边。
第三十四章
第二天睡了个自然醒,起床开窗就闻到扑鼻的喇叭花香味,随手捏来一朵往脸上抹两下,算是洗过脸了。
李总管一早便来找我,给我吩咐活儿干。的确是份挺轻松的活儿。。。为林少爷打扫书房。。。为何有种自己正一步步走入火坑的感觉?为什么我越是想避开,命运却总是将我推到最前方?!算鸟,大不了半夜一走了之,反正人也见了,我也不欠他什么,一切顺其自然吧。
林宇轩的书房有着浓重的墨汁香,书卷整齐摆放于书架上,他看完书也会自己放回去,笔墨由他自己洗净放回原处,让我来打扫纯粹就是用鸡毛掸子拍拍灰,真是份轻松的活儿,我在林府,完全属于骗吃骗喝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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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完书房,没事干,我就随便选了两本书读,一本是诗词歌赋,一本是野史。老实说,能在林宇轩的书房里翻到野史这种书真是自己都佩服自己一把,以他的为人,我以为是绝对找不到这种玩意儿的,人果然不可貌相!
坐屋里把书翻了一下午,感觉没多大意思,野史中未找到什么好玩的故事,唯一值得注意的是,书中有几页纸被撕了,这书房是林宇轩的,估计也该是他自己撕的。那本诗词歌赋中倒是留了许多林宇轩看书时写下的注解。
日子就这么日复一日平淡的过着,从我第一日进府后,便没再见过林宇轩。每次我去扫书房,他都不在,可傍晚总能瞧见书房里点了灯,彻夜不灭。
我脸上的包子,因为每日清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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