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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城客栈-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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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来了。”息红泪有些惊慌,有些失色,她知道那道烟花代表了一个京师禁军里赫赫有名的人物!
“是安天命?!”楚云眠担心之色溢于言表。
匆忙的脚步声起,帘外传来??“京城四少”之一风漫天紧张的声音:“大姐,禁军包围了‘风雨楼’,安天命已向京师各路人马发出通牒,谁若助楚公子,便同样以朝廷钦犯对待,格杀勿论,株连九族!”
??——楚云眠在大婚之日,背弃郡主安琪儿,惹怒了御前大统领安天命,以致丢官流亡。身为楚云眠红颜知己的“风雨飘香楼”大姐息红泪,在京师虽然广有恩客,人脉极广;但安天命格杀令一下,江湖各大势力,谁也不会傻到为了友情去站出来对抗朝廷八十万禁军的地步。
“也罢,如此我们‘风雨飘香楼’独挑禁军,战个痛快!”息红泪转首,向立在帘外的高削人影威严的道:“所有兄弟姐妹,全部准备迎战,为了楚公子的安危,‘风雨楼’三千弟子即使拼光性命,也在所不惜!”风漫天轻轻叹息数声,已经穿透茫茫夜色去了。
“红泪,为了我,就要牺牲这么多人,值得么?”楚云眠的目光里分明有无尽的悲凉。
息红泪神色从来没有如此沉郁过,她站在楼头,俯瞰楼下河面明明灭灭的灯火,突然重重地叹了口气道:“最初的最初,‘风雨楼’无人打理,一盘散沙,处处被官府欺压;在我接手‘风雨楼’之后,跟其余各方势力抗衡,使这里变成了一片歌舞升平之所,更成为了‘富贵集团’安氏兄妹垂涎三尺的宝地。如果我这次倒了,兄弟姐妹们又要重回到以前受人欺凌的悲惨境地,反不如拼死一战。”
楼下的河面灯火在这个时候,陡然发生了变化,禁军终于发动了!
千军万马刀剑丛中,安天命跃马扬刀,高声道:“红泪,我待你一向不薄,你又何必为了你身边楚云眠那小子惹祸上身,自毁家业性命?”
“大统领,楚公子我保定了,如果你真心爱红泪,就求放过我们一马,以后红泪必定会涌泉相报。”息红泪立在“风雨楼”最高的十三层绝顶,红裙长袖,飘然若仙,修长的眉眼含着淡淡的笑。
息红泪的笑容令安天命的心阵阵紧缩,这笑,是为楚云眠而发!
——“息红泪,我安天命功成名就,为你挥金如土,哪一点比不过那书呆子楚云眠?你偏偏对我毫不假以颜色?”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莫名奇妙,有的人从你生命里路过,不管再怎么卖力表演,你想起他时也不过是一个模糊不清的符号;而有的人从你生命里路过,他什么都不用做,只消看你一眼,你心里便会万马奔腾,地动山摇。
安天命受了伤,伤在心上,她对息红泪再也没有半点怜惜之意,他暴喝:“杀进‘风雨楼’!谁敢帮助楚云眠,一律以反贼论处!”
一人动,万人从。
三千铁甲禁军在水面架起浮桥,潮汐般涌来,大枪如林,长戟如云,风雨楼弟子苦苦支撑,且战且退。
丑时一刻,弟子来报:“安天命攻破第二楼,杀十三太保——”
寅时二刻,弟子来报:“安天命攻进第五楼,杀青楼七秀——”
寅时三刻,弟子来报:“安天命攻入第九楼,京城四少三死一重伤……”
杀喊声依然在耳畔,楚云眠变色:“红泪,是我连累了你!”
“不要这么说!”息红泪在楼上眼看楼中火起,无数姐兄弟妹妹在铁甲禁军屠刀下惨死,不禁神色凄怆。
“唉,红泪,事情到了这般田地,你悔不悔?”楚云眠无法释怀,这“风雨楼”之变,都是因他而起。为顾全他一人之命,反伤及无数条无辜性命。
息红泪仰起芙蓉面,道:“你和我、我和你,没有悔不悔,只有爱不爱。”一句话,说得斩钉截铁,答得掷地有声,说得义无反顾。??
“我本以为入京之后通过你在官场的关系,便可上达圣听,沉冤得雪,东山再起,可是……”
楚云眠话未尽,风漫天披头散发,满身血污地闯进来:“安天命已经迫近百步之内!兄弟姐妹们差不多……都拼光了……”他未来得及报告完全部内容,便颓然倒地。
——敌人来势汹汹,箭矢已经伤了风漫天全身要害。
“这一劫,是再也躲不过了!”楚云眠仰天长叹。
息红泪突然转身向楚云眠问道:“云眠,你怕不怕死?”
楚云眠强笑道:“红泪,只要和你在一起,死又有何惧?何憾?”
息红泪笑中带泪,道:“那好!我早就在‘风雨楼’绝顶储存了足以荡平左近百丈方圆的火药。待敌人攻上,我们便引发火药,与他们同归于尽,为死难的兄弟姐妹报仇。”
楼下一阵叮叮当当的零星格斗拼杀声,火光熊熊,安天命瞬息之间已经杀到。
楚云眠向楼下望望,神色间突然起了变化,遥遥一指道:“红泪,你看那里?”
息红泪只当情郎发现了什么惊天动地之变,下意识地顺着他手指方向望去。乱军中人头攒动,什么都无法辨识,不由得问道:“云眠,你看到了什么……”一句话没说完,胁下一痛,已着了楚云眠三指。
“啊?云眠?你……”息红泪心中一沉,陡地发现楚云眠唇角泛起的那丝阴险笑意,不由得一惊!
——黯然憔悴的惊!
第五章 只要你要 只要我有
“红泪,请原谅我无奈出此下策!”楚云眠面上有些许惭愧地道,“我不想死,我也不能死,还有大好前程在的等着我。”
息红泪看着楚云眠的脸,幽幽的问:“为什么?”她不明白楚云眠为什么会这样对待自己,她突然感到自己很好笑,很滑稽。
楚云眠急促地道:“红泪,既然事已至此,我便全盘托出了吧!我这一路奔波,假装逃婚、被免职、被追杀、被逼的走投无路,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与安氏兄妹设的局,为的就是诱得你出手,将这日进万金的‘风雨飘香楼’纳入安氏兄妹的‘富贵集团’旗下!”
息红泪奇怪自己本该震惊愤怒的,但心里平静得像死水,无一丝波澜。
“云眠,原来你的心里早就没有我,早就没有‘风雨楼’……”她向火光四起的“风雨楼”望了望,脸上一片迷惘,叹道:“只可惜我那些兄弟姐妹为了我息红泪,无辜牺牲。而我,又是为了谁?”
“红泪,事到如今,你就从了大统领吧!做荣华富贵享之不尽的统领夫人,总好过一个欢场卖笑的烟花女子吧?”楚云眠迫近息红泪,目光灼灼,早就失去了素日的沉静。
??“云眠,你不该负我!即使负我,也不该骗我!即使骗我,也不该帮助安家兄妹来骗我!”息红泪目光萧瑟,为了楚云眠,她已经付出了最大的牺牲,包括“京城四少”、“冷血十三鹰”,包括三千兄弟姐妹的性命,也包括”风雨楼“在京师屹立这么多年的基业。
——可是,一切牺牲换来了什么?
“红泪,我是有苦衷的,安家兄妹权高势大,我一个小小的历城安抚使得罪不起的;大统领已经答应我,只要你把‘风雨楼’的地盘和产业交出、只要你肯嫁进统领府,他就将我从历城那个穷地方调到京师兵部做从三品的员外郎、将安琪儿郡主下嫁给我,你已经为我牺牲了这么多,便再牺牲一分又如何?以后我会报答你的。”楚云眠已急不择言,“牺牲”两个字直触到息红泪痛处。她浑身忍不住一阵颤抖,几乎克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息红泪对楼下烟花和敌人恍如未见,斩钉截铁地道:“云眠,咱们的交情到今天为止全部断绝,再没有以后了!”
她的眉已经扬起,像刚刚自一场噩梦里醒来。
楚云眠微谔,息红泪猛然探手,从楚云眠胁下抢了“诗剑”在手,一跃便上了两尺高的楼栏,迎风而立,下面是日夜奔腾汹涌的河水。
楚云眠一惊,他明明已经点中了沈息红泪胁下的穴道,她怎么会突然自解?难道是她拼得性命不要强行冲破穴道?蓦地,他大叫:“红泪,不要冲动,一切还有商量转圜的余地!”
“云眠!楚云眠!你这——”息红泪本待说“你这忘情负义的薄幸人”,但话到了嘴边又自己忍住。她曾经见过“风雨楼”里很多痴情女子爱上了前来寻花问柳的公子王孙,两情相悦时信誓旦旦,最后被骗到人死财空。那时候,她怜悯她们,更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不过,今天她比以前所有被负的女孩子加起来都输得更惨、败的更狼狈。
“唰——”的一声,息红泪横剑在喉,凄然道:“云眠,你负了我,我负了‘风雨楼’三千兄弟姐妹,一切亏欠负累,咱们来生再算吧!”剑一挥,满腔鲜血喷洒出来,她向后慢慢仰倒坠落,发带飘舞,向湍急的河心直降下去……
安天命于乱军丛中早就看见,心里一痛,如同失去了今生全部的希望与眷恋。
楚云眠奔到楼栏边,伸手去抓,早就救不及,耳边只能听到息红泪发出的最后一声叹息,以及若有若无地吟唱:“婉转七夜的雪,你指尖的砂,已结了霜。发如云,挥剑断,转身时,挥手,只怕,误解了生死的惆怅……”
——云眠,你要好好活下去,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也知道你一直不希望我赢,其实我早就输给你了,从我们第一次见面开始;对不起,到最后没让你喜欢上我,我尽了最大的努力,我拿出来给你的,已经是我有的里最好的,怎么能让你看到我呢?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息红泪的故事,并没有结束。
雨过天晴。
冷北城安静的坐在“北凉河”畔垂钓,晨光照在流动的水面上,倒映着他风霜憔悴、伤痛寂寞的容颜。
曾经的情深似海,如今的两地相望,原来这就是,残忍的时光万丈。有时,恋旧才是最大的弱点。当你想起一个人,会轻易地哭出来。要么因为你很年轻,为新伤;要么因为你已苍老,为旧患。
冷北城几乎在闲暇的时候,都会独自一个人在河边打发寂寞的时光。客栈的厨子唐招财从来不奢望主人会钓回一尾鱼来,事实上冷北城每天也都是空手而归。??
鱼钩是直的,没有放饵,他只是想一个人坐坐,一个人静静的思念另一个人。
当雅雅憨笑的娇颜再度闪过脑海时,冷北城抬头,便看见了上游河面顺流浮下的一条颜色鲜红的“大鱼”。
美人鱼。
凉城客栈依然人来人往,凉城,从来不如想象中的那么寂寞。
楼下雅阁内,县令席青谷老爷、敖近铁总捕头和蔡耀扬都监聚在一起,正一边喝酒,一边议论着京师的新闻,说到京师第一美人息红泪自刎坠楼、葬身鱼腹的时候,周围的食客无不扼腕惋惜,叹息连声。
楼上,花十八与冷北城并身而立,伤感的道:“红泪姑娘真是命大,在河中漂流几百里,还能被爷的医术起死回生,也算是老天有眼了。”
冷北城轻咳回首道:“这个世上,从此以后只有冷若颜,再没有息红泪了。”??
两人身后的,堆积如山的资料信文里,一个红衣绝色女子埋头抄写整理着,听到冷北城的声音,抬起头微笑,她伸手下意识地拉了拉颈中的罗帕,护住了那个可怕的伤口。(卷终)
第一章 九文钱
——有人经常会问我:什么是江湖?其实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江湖;有江湖就会有麻烦,而我的职业,就是替人解决麻烦,我叫洛正熙,我的职业是刀手。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不想见的人,有不想做的事。比如说有人侮辱了你、有人坏了你的好事、有人欠了你的钱抵赖不还、有人挡住了你升官发财的路,这样的人和事你时时刻刻都会遇见,你很想杀了他们,而你又不敢杀人,或者不方便杀人,但只要你肯出小小一部分钱,就会有人很乐意帮你。
杀人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为了生存下去,有很多人愿意冒这个险。
今年日值岁破,关中到处都有水灾,大量的难民涌向塞外讨生活,凉城客栈外的墙根阴影里,数十名个衣衫褴褛、面带菜色的刀手佝偻成一团,他们之中有花甲老人、也有青葱少年,他们在焦灼和饥饿中等待着雇主的上门。
每年都有几个月,好像所有人都不愿意死似的,洛正熙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接到生意了,直到那日午时,镇外“百家村”卖豆花的凌霜霜姑娘向他招了招手——
凌霜霜第一次见到洛正熙的时候,他正年少,那日阳光正暖。
凉城的天连着黄沙,黄沙连着天际。
人在天边,洛正熙仿佛是从天边来的。他沿着长街,慢慢地从黑暗中走过来,走到了有阳光的地方,然后他就笑了。
他的笑,就像这漫天黄沙中突然出现的一缕阳光,很暖。
阳光照耀下,洛正熙白白净净一张脸,瘦瘦高高的身材,他长得很秀气,神情间还仿佛带着几分小姑娘的羞涩。
他草鞋,粗布衣,怀里有一把没有刀鞘、没有任何装饰的普通钢刀,最醒目的是刀柄上系着那条红丝巾,在微风中轻拂。
这把刀无鞘,无锋,和它的主人一样没有什么名气。
凌霜霜斜倚着客栈的旗杆,看着少年刀柄上的红丝巾,眼波比夜晚的星光更温柔。
但凡在江湖中走走的人,都知道红丝巾象征的一个人。
那个人叫商歌舞。
——京师第一刀客,蔡相女婿商歌舞!
自从“狼山”一战后,京师乃至塞外的染坊,就不得不将各色各样的丝巾都染成了红色,因为所有的江湖少年子弟都要在身上系一条红丝巾,一个少年身上若没有系着条红丝巾,简直都不敢在江湖上行走。
风流的少年将红丝巾系在腕上;勇敢的少年将红丝巾系在刀上,但却从来没有人将红丝巾系在脖子上。
没!有!人!敢!
因为商歌舞是将红丝巾系在脖子上的。
你若也敢将红丝巾系在脖子上,就算商歌舞不在乎,他的追随者也会将你这条红丝巾斩断,连同你的脖子一起斩断!
——你可以崇拜他,可以模仿他,却绝不可以有丝毫地冒犯他!
商歌舞就是商歌舞,永远没有第二个。以后没有,将来也不会有!
自从“狼山”一役后,商歌舞就成了江湖每个少男心目中的英雄,每个少女心目中的偶像。
商歌舞当然也是洛正熙心目中的大侠!大英雄!??
所以他用自己的全部积蓄在村头张铁匠铺打造了一把钢刀,他离开了世代农耕居住的乡下,他要在江湖上闯出一片天地,他要成为商歌舞那样的大侠。
但是,他忘了一件事,大侠也会饿肚子。
虽然隔了很远的距离,凌霜霜还是听到了他肚子“咕咕”叫的声音,他一定很饿。
——凉城每天都会路过很多初出茅庐、想在武林中闯出一些名堂的年轻人,其实走江湖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江湖大侠怎么了?大侠也是人,也要赚钱吃饭,你不愿意回乡下耕田,又耻去打家劫舍,更羞于抛头露面街头卖艺,那你怎么赚钱养活自己?酒楼茶馆评戏里的大侠不用工作行走江湖总有花不完的钱,那些都是骗小孩子的;没钱就会饿肚子,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你找我?”洛正熙抱刀站在阳光下,只要有阳光的时候,他好像就永远都一定是在阳光下的,他绝不会到阴影里去。
日方正中,明亮的阳光照在凌霜霜有些许岁月风霜的憔悴脸上。洛正熙见她虽然头发蓬乱,肤色粗糙,但一张瓜子脸上,下颏尖尖,小口端正,嘴唇甚薄,两排细细的牙齿便如碎玉一般,眼角有颗坠泪痣,像一颗欲滴未滴的胭脂泪。
洛正熙不由得心中一动:“此前她该是个大户人家的女孩儿吧……”
“我想找一个人杀了元十三,替我爹报仇。”凌霜霜咬着唇,愤恨的样子很迷人。
洛正熙道:“你出多少钱?”
凌霜霜道:“我家里很穷,我还要卖豆花供我丈夫读书,以期他将来能考取个功名,我只有九文钱。”她攥紧手心的一串铜钱,继续用力的咬着干干的唇,咬出血珠来。
洛正熙轻笑,道:“霜霜姑娘,如果你真有心替你家人报仇,你要筹足一笔线,你长得并不难看,身段也不错,如果肯出来卖,有个三年五载的………………”
凌霜霜断然截住洛正熙下面的话,她大声道:“我不会这样做的,我绝对、绝对、绝对不会对不起我丈夫良玉!”
洛正熙无奈的耸耸肩,道:“别以为我对你有什么企图,你要明白,报仇是要付出代价的,没有人会不计酬劳的去冒险得罪凶名昭著的元十三。”
凌霜霜沉默,紧咬着唇,目光中有泪和倔强。
墙根阴影里似乎有几个刀手在往这边张望,甚至有两个两眼饿得发直、脚步漂浮的家伙已经向这边试探着凑过来。
“这单生意我接了。”洛正熙从阳光里走出,飞快地接过凌霜霜掌心的那串铜钱,转身走进客栈。
洛正熙这个正在长身体的年纪,是很容易饿的,他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九文钱,已足够他吃上一顿饱饭了。
“老板,三个馒头,一碗清水,谢谢。”洛正熙说话很斯文,吃东西也很斯文。
馒头三文钱一个,清水是免费的。
“年轻人,你要考虑清楚,元十三很可怕,为了九文钱,搭上自己的性命值得么?”冷北城看着面前的洛正熙,好像看到镜子里年轻时节的自己。
将桌上最后几粒馒头碎渣用手扫入口中,洛正熙斯文的笑笑,举步就往外走,去杀元十三。
——记得那天是四月十五,晴,有风,黄历上写着:地宫降下,定人间善恶。冷北城和我说,今天是一个杀人的好日子。
洛正熙扛刀,挺胸,昂首,大步走,步伐坚定,从街头的阳光,走向街尾的另一片阳光。
第二章 十三条命
元十三很可怕。
官府已经通缉了十六年,“六扇门”十六年间至少损失了四十八名一等一的捕快好手,但仍旧没有抓到元十三一根汗毛。
元十三,辽东黑水镇人,出道十六年来,做恶多端,犯案累累,罪行滔天,罄竹难书。
元十三第一个杀的是自己的父亲,第一个淫辱的是自己的妹妹,第一件案子是火焚自己的家宅,并洗劫一空。出道十六年来,元十三做的每件血案,无一不令人发指。
江湖上黑白两道的人马,对元十三又恨又怕,视若瘟神灾星,纷纷避恐不及。已经有很多年没有人主动找上元十三了,所以当元十三看见洛正熙出现在眼前的时候,正在“朝天岭”下喝酒聊天的“他们”,先是吓了一跳,然后就如同捡到了金元宝,很开心的笑了。
元十三根本不怕。
元十三巴不得有人来找“他们”。
等等,元十三一个人怎么聊天?不!
——“元十三”原来根本不是一个人。
——而是十三个人!
十三名高手。
元一、元二、元三、元四、元五、元六、元七、元八、元九、元十、元十一、元十二、元十三!
不错,总共是十三个人!
他们是亲兄弟,他们拿的武器却各自不同:丧门剑、跨虎篮、锯齿刀、乾坤圈、九节鞭、判官笔、流星锤、链子枪、虎头钩、宣花斧、托天叉、梅花辊、月牙戟。
他们所练的武功门派也全然不同,样貌、个性、高矮也各不相同。他们的武功,他们的就象十三篇笔风迥异、艰涩难懂的文章,毫无痕迹可循。
就如同唐宋八大家里韩愈的豪逸奔放、柳宗元的质朴流畅、欧阳修的简约自然、苏洵的雄健古朴,苏轼的恢弘大气、苏辙的精辟明理、王安石峭直逼人、曾巩的纡徐曲折,每个人的招式都有不同的风格,但是只要你看不懂,便无从招架。
他们看到洛正熙,惊讶如在沙漠里发现了一条鱼。
元一舔着血红的长舌头,笑眯眯地问:“小子,你……一个人?杀我们十三个?”
洛正熙没有回答,大战之前,他不想浪费掉一丝一毫的力气,哪怕是说话的力气。
他手里握着刀,刀柄上的丝巾在风中飞扬。
红丝巾,红得象刚升起的太阳。
这是他出道正式对敌的第一仗!
敌人不是一个,也不止是两个,而是十三个!
——第一次应敌,就要对付十三个敌人!
——十三名如狼似虎的劲敌!
刀锋在烈日下闪著光,洛正熙在烈日下流著汗,汗巳湿透了他那身粗布的衣裳,他没有想到元十三是十三个人,他已被包围,他已有好几次想抛下刀,想放弃抵抗,放弃一切。
他没有这祥做。
因为他不能辱没了这腕上上系著的红丝巾,不能辱没这红丝巾所象征的那个人,京师第一刀客,商歌舞!
——系上这红丝巾,就表示你决心要奋斗到底,死也不能在任何人面前示弱!
这红丝巾的本身仿佛就能带给人一种不屈不挠的勇气!
他挥刀,狂呼,冲过去。
鲜红的丝巾飞舞,比刀光更夺目。
他立刻就听到刀锋砍入对方元十一骨头里的声音。
元十一倒下去,眼球凸出,还在直勾勾地瞪著这块鲜血的丝巾。
洛正熙的衣襟立即染了血。
血,是他自己的,还是别人的?
刀,却是他自己的,一把无鞘、无锋、无名、无情的钢刀。
他冲进去,就像把十三篇看不明白的八股文全部拆散,重新按照自己的思维逻辑重新解读。
他的刀斩中了元六的咽喉,他的右臂同时被锯齿刀砍飞。他左手拾刀咬着牙砍中元六的腰,他中了一斧。
他返身斩倒了元十,他吃了一鞭。他斩中元五,又反手斩倒背后的元二,他摔在地上。落地的同时,斩中元三的下阴。翻身跃起之时,斩中元十二的左目。
在给乾坤圈砸中背部的刹那,他斩倒了元四。然后在他一口血箭喷在元九脸上,他斩中元九的脸。他被流星锤击中,他不退反进斩中元七。倒地的瞬间,他斩中张惶倒退的元十三。
他徐徐起身。
他的对手只剩下了元一。
他斩倒了十二人,只费了不到六次眨眼的功夫,人人都在血泊中,他自己也变成了一个血人。
“哐啷”一声,元一的“丧门剑”落地。
——他已吓得失去了战斗能力。
他跪地求饶,洛正熙左手刀挥出,一颗头颅喷着血飞向半空——??
洛正熙虽是回来了,他用一条手臂爬回了“凉城客栈”,留下了一路血迹,他伤得实在不轻!
伤势不但不轻,简直相当严重,换一个人,可能根本活不下来。
洛正熙活下来了,因为救他的是冷北城。只是冷北城也是人,他的医术再高超,洛正熙这伤势至少也要他躺半个月。
养伤的日子里,凌霜霜姑娘时常会送一盅热气腾腾的豆花过来给洛正熙。“百家村”离镇上有一段距离,为了不让豆花冷却,她每次都把盅具放在胸衣里带来,每次肌肤被烫得红肿一片。
在那一霎那,冷北城能看到洛正熙眸子里的暖。
——一个杀手是不应该有感情的,有了感情的杀手,他的刀就不会再利。
酒越喝越暖,水越喝越寒,一个人饮酒,往往很容易醉,两个人就不同了,会醉的更厉害。
凉城楼脊之顶,一碟蚕豆,两壶烧酒,满天星光。
洛正熙在看着北方的那片茫茫无涯的沙漠,怔怔地问道:“这片沙漠的后面是什么地方?”
冷北城道:“是另外一片沙漠。”
洛正熙回转目光,望向南面的灯火辉煌,道:“那里呢?”
冷北城道:“京师。冒险者的天堂,野心家的战场。”
洛正熙笑,道:“我想去京师,去那里闯闯。冷大哥,如果你以后在江湖上听说京师有一个左手用刀的独臂刀客,那一定是我。”
当天晚上洛正熙喝得大醉,第二天清早他就走了。
他离开凉城的那天,风往北吹,他逆风而行,他去了京师。
——两个月后,洛正熙加入蔡相府,坐上“八大刀王”第四把交椅,声名直追“京师第一刀客”商歌舞。
洛正熙离开后,凌霜霜来过凉城一次,在客栈外的旗杆下站了很久才离开,好像遗忘了什么贵重东西般的失落,此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有些人,一旦错过了就真的是一辈子,也许你我终将天涯一方两两相望,但你总该知道我曾为你情动一场。
第三章 时光不敌你眉眼纤长
(ps:贫僧回来鸟,带着四十万字存稿和满满诚意回来鸟。让诸位施主等了这么久,贫僧甚是有愧;贫僧以僧格担保,并向张真人立誓,自今日起至《凉城》完结,绝不再断更!感谢停更期间施主们不离不弃的支持,内什么……月初了,施主们施舍小僧几张月票呗!)
这个世界上,最最让人难以捉摸的,除了女人,还有天气。
雨,就这样毫无征兆地忽然间下起来。
“塞北”六月的天气,就像泼妇的脸,变得极快,快的让人猝不及防。方才还是碧蓝如洗的天空,转眼间就阴云迭布,暴雨如注,天地之间一片白茫茫的水气。
凌霜霜忙不迭地将两只豆花桶盖好,一阵忙碌,等收拾好挑子冲进路边那个歇脚的小亭子时,一身打着补丁的粗布青衫,早已经湿透。
霜霜小心翼翼地将沉重的挑担在平坦地方放好,站在亭檐下,开始用力拧干衣裙上的雨水。
夜里磨了整晚的豆子,手指已经在水里泡的发白,皮肤一块块的浮肿脱落,一碰触到任何东西都痛得钻心。凌霜霜用浮肿的手,用力拧着湿漉漉的衣襟,直感觉拧出来的不是雨水,而是自己手上的血汁。
——这还是自己的手么?
以前这双手,柔软纤白,嫩如春葱,涂着蔻丹,映着宝石璀璨的光亮。
那是“云南”知府凌大人家二小姐的手。
——如果我没有遇到温良玉,或许如今这双手还是那个样子吧……
——此生有多长?余生有多苦?我不断的告诫自己,要藏好自己的锐利,不要伤人,更不要伤己。与其记得后来千疮百孔的痛,不如记得最初转瞬即逝的暖。自己选择的路,就是跪着我也要爬完。
凌霜霜努力地赶走不好的情绪,抬目之间,就看到了六年前的自己,正从亭外的雨幕里跑向亭内现在的自己。
凌霜霜用力地摇摇头,揉揉眼睛,才看清雨雾中急急忙忙的跑进亭子的姑娘,一个瘦瘦的、小小的、娇娇的、弱弱的姑娘。
这瘦小娇弱的小姑娘不过十四五的年纪,眉目清秀,肌肤如雪,乳白色长裙,手中拿了方雪白香帕,可那双手却比手帕更白,纤细的指上套了个晶莹剔透的戒指,虽是刻意普通的装束,却依然掩不住天生的富贵气。
她显然也是来躲这场急雨的,有些微微的狼狈,然而一见凌霜霜,清澈如水的视线,立刻移到她身上。
“敢问这位大姐姐,这里往‘谈亭’怎么走啊?”女孩儿仿佛见了救星一般,一边小心的躲开那些亭子蓬顶破洞处漏下雨水,一边急巴巴的凑上来问。
凌霜霜拎起挑担,下意识地往外退了一步,硬生生的道:“哦,从这里往朝西走,到了路口,往南转不远便是了。”
“可是……这哪里是西,哪里又是南呀!”女孩儿尴尬地轻轻笑了起来,雪白的颊边露出浅浅的梨涡,精美的像尊玉瓷娃娃。
见凌霜霜态度有些淡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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