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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女人的刹那人生-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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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碰到苏苏,可以说是我人生的一个意外,也是一个惊喜。我喜欢和苏苏待在一起的感觉,我想我是爱苏苏的。一个人对于忽而降临的爱情是难以把握的,难以控制的。蔓灵,我想这种感觉你也是明白的,对于美妙的爱情,我们都应该抱以尊意。”
苏苏低着头,蔓灵看了看焱,再看了看苏苏,“那我们该怎么办?”蔓灵一直都不是一个很有主意的人,一直都是焱在主导着她,其实她更加适合生活在古代,也许在那个时代,她会是一个大家闺秀然后是一个相夫教子的贤妻,现代社会女子也得努力工作才能求得生存的环境真的挺不适合她的。
“我希望我们能一起生活在一起,毕竟人生只有短短的几十年,我们为什么不追求自己想要的幸福呢?又何必在意别人过多的眼光,过不过得好,那是我们自己说了算,别人的生活也是别人的。”焱盯着苏苏说,对于蔓灵他是不担心的,因为蔓灵一直就像菟丝子,那么的柔弱,那么的可爱,“而且我们生活在一起,多一个人,互相照顾也方便啊!如果有人出去工作了,剩下的也有伴,蔓灵也不会经常无聊了。”
“好吧!我听你的,焱,只要你不离开我就行了。”蔓灵抓了抓椅子的扶手说。
苏苏一直低着头。
“苏苏,你呢?”
苏苏不知道自己该说点什么,身为老婆的蔓灵都不说不同意,那么自己作为第三者还有说不同意的立场吗?当然有,不是说不同意娥皇女英,而是说,不同意再和焱这个混蛋在一起了。这个立场自己还是有的。
“我们……分手吧!”苏苏抬起头说,然后对蔓灵说:“对不起,打扰了!”就匆忙的拿着手提包冲出了房间。
……
最后就像许多电视上播放的,焱追了上来,时间再过了半年,苏苏抵挡不住焱的柔情攻势,再加上蔓灵也经常约苏苏一起出去逛街之类的,最后,他们三个人还是住到了一起。
只是他们换了一间屋子,有两间房子的。
……
再再后来,小西也加了进来,成了小四,不过屋子没有再换,小西有时和蔓灵睡,有时和苏苏睡。小西是一间小舞厅的驻唱小歌手,一直渴望着自己将来成为一个红遍大陆的歌星,可是现在据她说,现在还没有星探发现她的才华。
三个女人,一个男人也就这样的生活着,目前都没有打算要孩子,也许将来不久也会有的,至少苏苏是这样想的,她一直想要一个完整的家,不过现在这样生活也不错,偶尔也有吵闹,不过都只是生活的调剂品而已。
……
溪殃讲述的这件事情是真实的存在的,三个女人一个男人的婚姻。这个男人是溪殃五服以外的族人,当溪殃亲眼目睹过这三个女人的生活后,对婚姻更是有种深深的恐惧了……
















第五章 青春的苦果
当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在神蛇的诱惑下偷吃了伊甸园里的智慧果,上帝认为这是人类开始堕落的起源,于是上帝对亚当和夏娃痛心的做出了惩罚。
上帝责罚率先堕落的女人夏娃道:“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痛苦。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最后,上帝对亚当说:“你既听从了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土地必因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须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获得粮食。土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黎来。你也要吃田问长出的蔬菜,你必汗流满面才能糊口,直至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里创造出来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
于是,人类生生世世承受着生和活的折磨,女人为生而哭,男人为活而苦。
……
现在许多人喜欢把不是夫妻之间的结合,称为偷吃了禁果。
……
天空是那样的阴沉,显得那样的苍白无力,一阵冷风猛地冲进来,将思敏刚刚好不容易捡到的瓶盖子吹得散乱了开来。
思敏无奈的只好用力的锤了几下酸痛的腰,蹲下去用手把瓶盖子拉拢在一起,然后装进早已准备好的袋子里。一个瓶盖子能换五毛钱呢!如果碰到能抽奖的,有时还有五块、十块的,这些也是经常会有的,酒店里酒就是多,一个月下来光是卖瓶盖子有时也够租房子的费用了。
现在才二十四岁的身体,在长期的劳作中,再加上不大注意,各种毛病都跑了过来。有一回去中医药店买凉菜,一位老中医在给一个看起来大概是三十岁左右的女子看腿,最后说她有轻微的风湿症,,那时那个女子非常的震惊,“不是说老人才会患风湿的吗?”。
老中医推了推老花镜说:“谁说只有老人才会患风湿的?很多风使患者都是年轻的时候不够注意,到了老了才显示出来的。而像你这样年轻的就显示出来的,也不少。只是平时很少人注意到而已。”
老中医指了指思敏说:“你看,这位女士也就是轻微患者。”
思敏愣了了一下,这怎么和自己挂上钩了?自己从来不知道自己会患有风湿的。“老大爷,你说的是真的吗?”
“当然,我看风湿都四十多年了,一看你们走路的姿势,我都能看得出是哪只脚有毛病。你们年轻人就是不注意,到你们老了,痛的还是你们自己,自己的苦啊,只有自己受咯!”
“那我现在怎么办?”思敏有点着急,虽然平时下雨时是有点麻麻的酸痛,但是她一直以为是劳累过度导致的。以前和明海在一起的时候,总觉得雨中漫步是一件非常浪漫的事情,有时兴致来了,还收起伞,在雨中狂奔。
“注意保暖,我这里还有点蛇酒,你们可以拿点回去,经常擦擦,虽然不能根治,也能暂缓的。”
“谢谢,老大爷!”思敏有点感动。
“谢谢老大爷!您看多少钱?”那位女士在旁边听到,紧张的问。
“不用,算你们运气好,我就还有这一点,就算你们要多的话也没有了。”
就像老中医说的,虽然下雨天好多了,可是还是会疼了。
……
思敏提着装满瓶盖子的袋子和装着从酒店里拿回来的客人的剩菜的饭盒,骑着从二手市场淘来的半成新的自行车来到杂货回收站那里换了三十八块五毛。思敏从老板手中接过三张十块、一张五块、三张一块还有一张五毛,小心地装进包里,再蹬着自行车回到租的单人房。
思敏回到冷冷清清的房子,房子里除了一张床,还有一个装衣服的收纳盒,也没有其它的什么贵重的东西。初中寄宿的女生也许床上还会有一堆书,而思敏的房间则是没有这些的。显得那样的萧条。
一个人,坐在床边解决了晚饭,洗个冷水澡,衣服扔在洗澡桶里。然后没有什么事情可干的了,思敏静静地躺在床上,想了想,给母亲打了个电话。
“妈,是我,思敏。吃晚饭了吗?”
“哦!是大妹,吃了,你呢?下班了吧?”电话的那边传来母亲的声音。
“下了!吃了。”
“那你多加点菜,出门在外,自己多注意点,不用老省着,不要老是吃生冷的东西。不要牵挂家里,孩子我给你带好着……”
听着母亲一如既往有点啰嗦的声音,思敏觉得似乎一整天的劳累也轻松了不少。
“嗯!好的。”
“来,贝贝,叫妈妈。”母亲招呼着儿子,电话那边传来儿子喃喃的声音,“麻……麻麻!麻麻!”
“是‘妈妈’,‘妈妈’。”那边母亲耐心地纠正着。
听到儿子和母亲之间在语言不通情况下交流得居然如此的顺畅,思敏的嘴角轻轻的翘了起来,发出轻忽的呵呵声,已经半年没见儿子了,小家伙应该更加可爱了吧!
“大妹,我挂了,贝贝得喝奶了。”
“行,麻烦你了,妈。”
“和妈说什么呢?!拜拜啊!”
“拜拜!”
……
思敏挂了电话,拉过被子盖过头,泪水就这样的悄无声息的流了下来。听到那一声“麻麻”,就想起来已经会叫“妈妈”的另外一个儿子宝宝。
因为孩子的父亲是大明星刘德华的忠诚粉丝,而孩子排到了“文”字辈,给孩子取名“文华”。想着孩子留在了孩子父亲的母亲那一边,以后再相见的机会就很少了,眼睛就一阵阵的酸痛。
都是自己两夫妻夫妻,害了自己,害了父母,也害了孩子。一切都是孽啊!孽啊!
认识孩子的父亲明海时,自己刚刚进了初一,他也是。正是青葱的岁月啊!军训的时候,他的班在自己班的隔壁,自己班有个女生梅子是他的小学同学,住在他家楼上。梅子每天都和明海一起上下学,于是和梅子走得近的思敏也就认识了明海。每次军训完休息的时候,明海都会来找梅子,因为梅子从家里带来酸酸粉泡的水,很解暑的。
初一的时候,大家都比较羞涩,男生和女生都不敢很“和谐”的交流。都喜欢和同伴们在一起讨论着男孩子或者女孩子,有点隐秘又有点好奇的交流着。然后偷偷地指指点点着某个男孩子或者女孩子。
初二的时候,也许就是教导主任在会议上说的那样,学了点物理知识,大家知道了正负相吸引的原理。女孩子们和男孩子们都喜欢写信交异性笔友。再过一段时间之后,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道理,开始向身边的人伸出了“友谊之手”。含蓄点的说,“你好!可以和你交朋友吗?咱们一起努力学习,讨论问题……”,直接点的说,“你好!我有点喜欢你,和我在一起吧!……”。直接告白的没几个,都是往抽屉里塞信封的,要不就是让朋友帮忙送信,也许校园的信封那段时间老板进货更新得也挺快的,那些漂亮的明星信纸则更是市场好啊!
思敏和明海也就是这样走到一起的。而梅子则是他们的青鸟,为他们每天传送着信封,还真的是风雨不停的。在老师、同学的眼底下,一切显得是那样的紧张,那样的刺激,那样的诱惑人心。
初三的寒假,补完课还有五天就要过年了。那天早上老师布置完作业,学生就可以离开了。梅子邀请思敏去她家吃午饭,恰好明海家里没人在,于是明海也过梅子家蹭饭去了。
吃完午饭之后,梅子让明海送思敏回去。
明海和思敏下了一层楼梯,来到明海家门口,“进我家坐坐吧!你还没有来过呢!”
“好的!”思敏有点紧张。
进去之后,明海拿了一双拖鞋给思敏换好,问思敏喜欢看什么片子。
思敏想了想说,“无所谓,都可以的。”
“那我们看七龙珠吧!超级赛亚人四。”明海扬了扬手中的片子。
那时候的年轻人都喜欢看这部片子。
片子的确挺好看的,明海明海搂住思敏看得哈哈笑起来,思敏也呵呵声不断。当看到激动的时候,明海亲了思敏好几下,思敏笑着躲闪着。明海倒是被挑起了兴致。
就这样,年轻人总是禁不住诱惑的。明海和思敏偷吃了禁果。一尝过鸡腿的人不会再觉得鸡脖子的肉会比鸡腿肉好吃的,就像偷吃了腥的猫,也不会忘记鱼的味道。
在初三的中考前两个月的体育考试场上,思敏在五十米的考试中晕倒,当时老师们都以为她是没有做好准备运动。当梅子陪思敏到厕所时,才发现深蓝色的运动裤已经沾满了鲜血,而这时思敏的经期已经来晚了两个月。初中学过生理课的女生都知道这时发生了什么事。思敏让梅子帮她保守这秘密。梅子答应了。
也许就是这一次不经意的流产,年龄的不足再加上流产之后的营养不到位,导致思敏的腰老是的酸痛。
当思敏把这件事告诉明海时,明海完全的经呆住了。没有在十五六岁当过父亲的人,都不会体会到这种无措,自己还是个孩子,又怎么能给另外一个孩子当好父亲,还是一个完全不在意料期待中的孩子。不知道为什么,当听到说孩子没有的时候,明海心里还悄悄的松了一口气。也许知道自己很不该这样,可是也没有什么办法,如果孩子还在的话。明海只能不停地安慰思敏,但是没有说什么“孩子以后还会有的”之类的话,因为他也完全的蒙了,如果还有的话怎么办?
初三毕业了,思敏和明海都没有考上市里的重点中学,他们的成绩即使去普通的高中也怕是跟不上的了,于是等待他们的便是辍学了。
梅子也不打算读高中了,在梅子的姑姑的安排下,思敏和梅子进了她姑姑的制衣厂做女工,而明海也进了做一些杂工,精深的他们也做不了。
拿着一份够自己生活还有有点奢侈的工资,思敏和明海真正的自由的生活着,双宿双飞。他们的工资从来没有过能够寄回家的,都是月光族。整整三年,思敏也就是在过年的时候回一趟家。这三年里,思敏都没有怀上孩子,也许是之前流产的后遗症吧!
到了第四年,思敏的母亲说要给思敏介绍男孩子时,思敏才惊觉的发现自己已经两个月没有来月经了。
明海陪思敏到一间私人诊所去检查,结果是思敏有了孩子,已经两个月了。不知道的情况下没有了孩子,也许心痛的程度不会那么的深;知道的情况下,如果想把孩子打掉,那就是一种非常沉重的负担的了。
思敏和明海有决定留下孩子,可是思敏不敢打电话回家告诉母亲自己怀孕的消息,而明海也没有提到过要到思敏家拜访岳父岳母的,更加没有提到过要结婚这件事。
思敏辞了职,来到明海家住了下来。明海的母亲知道思敏是明海初中的同学之后,就冷着脸对着思敏,话里话外都是说,明海当初没有读好书,就是思敏勾着的,勾得他没有了心思放在学业上。
思敏在明海家住了一年,生下了一个儿子,大名文华,小名宝宝。再过半年之后,母亲才从别人嘴里知道了思敏已经住在了明海家里一年多的时间这件事。母亲当天和父亲赶到明海家,拉扯着思敏,要她立刻回家,否则断绝关系。
当明海的母亲抱出宝宝时,父亲的嘴角仅仅的泯成了一根线,而母亲的嘴巴则是张得大大的,不敢置信。
最后在父母的强制要求下,明海和思敏到民政局登了记,至于酒席,没有大办,只是两家人一起到酒楼吃了一顿饭。
再后来。明海说要给思敏和孩子更好的生活,而在厂子里做杂工没有什么前途,决定和朋友一起到大城市里闯闯,让思敏在家里好好照顾两人的孩子。思敏满怀希望的答应了。
之后的两年里,明海很少回家,但是每次回来都会带挺多的钱回家,交给思敏,不过明海一直没有告诉思敏自己是在做什么,只是模糊的说,和朋友合伙做了点小生意。朋友出资,他管理。朋友吃肉,他也有点汤喝。
到第四年的时候,思敏又怀上了,就在快要临产的这几天,明海回来了,是开着一辆看起来非常漂亮名贵的小车回来的。家里人都非常的开心,自豪。毕竟住在明海家一带的都是租房一族,能买得起小车的还真的没有见过。
那一天,思敏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一天。天气非常的好,吃午饭的时候,思敏还说得把宝宝以前穿过的衣服洗干净才行,到时第二个孩子就用得上了,省些,不用那么浪费。
这时,门外的铃声猛得响起,还没来得及开门,拍门的声音也响起来了。明海放下饭碗,去开门。
门刚打开,几个人就挤了进来,卡擦一声,揪住了明海,“林明海,你涉疑盗窃一案,被捕了!”
思敏看着不断挣扎地明海,不敢置信,觉得自己肯定是做梦了。突然下体一阵狂痛,孩子,孩子就要出来了……
最后是几个公安局的人员送思敏到了医院,两天后思敏生下了第二个孩子,一个星期后,明海被判刑,十年。
父亲和母亲带着思敏来到监狱里,向明海提出离婚的要求,自己的女儿还年轻,才二十三岁,没有必要等明海十年,还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明海。
明海先前不同意离婚,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和父亲谈了一回之后,同意签字。而明海的母亲要求留下两个孩子,思敏不同意。最后协商的结果是,宝宝跟明海的母亲,而贝贝则跟思敏,后来贝贝取名陈文悔,跟思敏姓。
思敏回到娘家,住了两个月,面对着孩子的哭声笑声,听着邻居的问话怎么有空有娘家住那么久的,望着父母忧虑的眼神……思敏觉得自己不能再这样子下去了,总不能父母养大了自己,自己的儿子还得父母养吧!
有好几回,思敏听到母亲背着自己在后面哭泣,对父亲说,为什么这么作孽?自己的两个女儿都不能有点幸福的婚姻。小女儿跑去做一个大自己二十几岁的男人做二奶,大女儿现在又这样……
思敏托人在市里的酒店找到一份清洁工的工作,自己在市区边缘租了一间小房子,每天吃的是酒店客人的剩菜,再捡点瓶盖子和其它可以回收的垃圾卖到回收站换钱,每天省吃俭用的把钱寄回家里给孩子买奶粉之类的,而明海之前给她的钱除了一部分留给宝宝,其它的都给罚走了。
时间也就是这样的过了,思敏没有再去看过明海,因为她不知道该怎样面对明海,只是偶尔去看看宝宝。然而,明海的母亲不是每回都让思敏和孩子见面的。
现在才二十四岁的思敏,她将来的人生该怎样的走下去呢?……
……
今天是2011年农历的十二月二十六日,还有几天就到新年了。我和家人一起回到农村的老家过春节。父亲和弟弟去办年货,我和妈妈去土地庙上香,半年多没有回来了,回来的人都喜欢到土地庙上插几根香,无关迷信之类的,只是一种习俗罢了。
“溪殃?”
当我刚刚插好香的时候,听到后面传来夹带着疑惑的声音。我回过头去一看,一个头发染得沥青色的,可能不大注意护理有点发焦的女子站在我后面,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拿着三根香。
“溪殃,真的是你,我在后面看了好久,还不大敢认呢!”女子有点激动地说。
我愣了好几下,然后脸皮有点僵硬的微笑着说,“呵呵呵……好久不见!”
其实,说真的,我还是认不出她是谁,只是觉得有点眼熟罢了,想着反正都是一个村子里的,应该都是认识的,想我初中就离开这里了,每年也就过年才回家一趟,好些人都不记得了,除了个别的还记得那张脸有点熟悉。
“你在外面混得挺好的嘛!听我妈说,你考上大学了。”
“啊?是啊!今年六月已经毕业了。”
“那就是工作了,真好,你们能读完大学的挺好的,读那么多书,怪羡慕你的。”
“呵呵呵……没什么的。”我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是你的孩子?蛮可爱的。”
“谢谢!”
“思敏,你还不赶紧上香,香都快烧没了!”右边传了木婶子的声音。
溪殃有点诧异,原来这个女子是溪殃儿时的玩伴,思敏。我们同龄,之前溪殃家条件不大好,溪殃比她晚一年上学。每学期开学前溪殃都是借她的课本预习的,后来溪殃考了初中考了出去,家里条件好了,也就搬出外面了,后来回来见面的时间也就少了,好像有将近七八年没见了吧!真的是女大十八变啊!溪殃几乎完全认不出她来了,除了有点眼熟之外。想想,嗯,难道溪殃没什么变化,还是年年十八,要不,人家怎么会认出溪殃来的?这个问题还真的是不好问啊!
之后,她忙着烧香和照顾孩子,父亲也打电话催溪殃回去了,也就没有再交流了,只是约定说,明天来我家玩玩吧。谁都知道这只是一句客套的话,不会有下文的。
在回去的路上,溪殃问起了陪来烧香的堂姐思敏的情况,堂姐告诉了溪殃上面溪殃所讲述的那个属于她的故事。
原来,人生真的令人很无语,思敏尝到了青春的苦果,我溪殃则为她深深地忧虑,溪殃对堂姐感叹的说:“冲动就是魔鬼啊!哪能随便制造生命的。”
堂姐说:“你是撑着没事干了,别人的事你管那么多干嘛!”
其实溪殃只是感叹罢了,今晚吃过晚饭,打开电脑,溪殃把这个故事记录了下来,希望年轻的朋友们,珍惜你们的青春啊!为青春买单付出的代价,不要随意去尝试啊!
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是百年身。






第六章 典妻
第一次知道“典妻”这个词的时,是溪殃在阅读现代的一些文学作品。当时读到了柔石的《为奴隶的母亲》,溪殃真的是深深的震撼了。
在古代的人们不是非常的讲究贞操的吗?甚至有些时代,看到女子露出的脚,都是有违礼教的了,轻轻碰到就是伤了闺誉了。怎么会有“典妻”这种现象出现的?溪殃觉得简直是不可思议。为此,溪殃还特意去查询了百度。
典妻现象的存在,如同中国婚姻制度的一个毒疾,让那些封建士人无法回避,又羞于启齿。典妻是一种临时性的婚情方式,一般要经过媒证、订约、下聘、迎娶等环节。一般典妻均经过订立契约的过程。契约主要写明出典妻的时间、租价及备往事宜。典期一般为3至5年,典租价以妇女的年龄大小、典租时间的长短而定。
很多时候,典妻是因为丈夫的贫穷,为了摆脱困难或者是减轻家庭的负担,丈夫会把妻子典当给别人,换取一定的钱财。
这在古代时一件很平常的一件事。
今天,溪殃想讲述的却是现代的二十一世纪发生的一件类似“典妻”现象的事,有时觉得人类的“传统”还是蛮荒唐的,但也很无奈的。说到底一切是为了生活。
在溪殃的老家有个习俗,除夕那天贴完对联,祭拜完祖先之后就不能扫地板的了,尽管地板可能因下雨,有客人穿着沾满泥土的鞋进来或者小孩子把垃圾乱扔在地上,更甚至是燃烧的鞭炮,炮响后留下的鞭炮纸之类的,堆满整个院子,但是不能扫地,一定要到年初三才可以搞卫生。说是怕把财气、福气都扫没了,至于真假,反倒没人会去追求的。
今天就是年初三了,今天第一次搞卫生的日子,溪殃早早的就起床帮忙。
当溪殃刚刚搞完卫生,准备吃早饭的时候,就听到院子外面有人在叫溪殃的母亲。
“妈妈不在家,出去了。”溪殃看到进来一个有点眼熟的女人说。
那个女人看起来四十岁左右,下身穿着一条黑色的加厚肉丝袜裤,将结实的大腿裹得让人一眼就禁不住黏上去,脚上穿着一双褐色的高跟靴子,上身是一件黑色大外衣。虽说现在时代已经发展,各种生活习俗都变化了,但在这农村,这落后偏僻的小村子了,这样穿着还是真的很引人注目的。
“诶啊!原来是小狐狸在家啊!现在你看起来越来越媚了。”她一看到溪殃就咧开嘴笑了。
溪殃满头黑线,终于记起她是谁了。
想溪殃活到现在已经二八芳华,二十八,因为人长得清秀,嘴巴甜,会说话,哪个见到她的人不说溪殃的好,以前真的二八,十六时,个个夸可爱,清秀,学习好的。现在二十八,不说可爱,总得说有气质漂亮什么的。也只有眼前这个女人一如既往的会说她长得媚,说她那单凤眼就像狐狸的眼睛,盯着你说话时再眨啊眨的,就能将人的魂儿都勾走了。
第一次说的时候还是在十几年前,过年前的村子集中祭祀的时候,她在一大堆阿婆阿姨辈的面前说的。当时的溪殃恨不得挖一个洞跳下去。这是一个长辈该说的话吗?那样的轻浮。而且对于一个还是孩子的孩子说这样的话,不是徒惹人笑吗?只是十几年前那个老是笑的很年轻,有种乡村味道的,用现在的话来说很有田园风格的她,只能感慨时间就是一把杀猪刀,催人老啊!
“……”
所以,对于她一开口就是这小狐狸的,溪殃很无言,本来想说句新年快乐的也懒得开口了。
“你阿妈之前说借我两只竹篓的。”
“好的,你等等,我就拿给你。”
她接过竹篓就走了。
……
下午一家人闲聊时,溪殃说起了这件事,母亲笑着说溪殃是一只像狡猾的小狐狸,只是披着狐狸皮的呆兔子而已。
后来,父亲和母亲也说起了她最近几年的遭遇。
凤娟,也就是那个说溪殃是狐狸的女人。年轻的时候长得挺漂亮的,为人处世都蛮不错的,挺会来事的。当时,她和溪殃的叔叔都在城里的水泥厂打工。
溪殃的叔叔,有着一米七八的身高,身材那是个棒啊!长着一张娃娃脸,嘴巴会说话,很会来事,懂得浪漫,就是很懒惰,追求的是极致生活的享受,再加上他是家里的小儿子,哥哥姐姐们都疼着他,在物质方面对他是很宽松的,和女人在一起相处他很舍得。长得帅、会说话、又多金的男人,年轻的女孩子很容易就会掉进他的怀里。当凤娟和溪殃的叔叔谈朋友时,溪殃的叔叔还有另外一个女朋友。
那个时候,凤娟对溪殃的叔叔可是爱得死去活来的,如果不是孩子不小心流产了,她肯定会愿意为溪殃叔叔生儿育女的。后来知道了叔叔的那个女朋友的存在,还多次闹着要求叔叔和那个女人分手,甚至还做出了一些极端的事情来。
叔叔不愿意和那个女人分手,那时候,在多次的吵闹中,凤娟对叔叔深深的绝望了。尽管后来,溪殃的婶婶也不是那个女人,但那时候凤娟已经嫁给别人了。只能感叹一句,谁年轻的时候没有遇到过个渣。
凤娟在和溪殃叔叔闹翻分手后,在家人的介绍下,迅速闪婚了。尽管那个男人没有溪殃叔叔那样一表人才的外貌,也没有叔叔那么多金,那么会说话。凤娟还是嫁了。
在凤娟小的时候,见多了城里人生活水平的高,还有工作后见到的,心里曾产生了深深的羡慕,希望将来自己也能嫁个城里人,就算没有城里户口在城里有房子的半个城里人也好。溪殃的叔叔就是半个城里人,家里都宠着,平时爱打扮,都说姐儿爱俏郎。可最后,凤娟嫁的却是实实在在的农村人。
凤娟嫁的男人叫做程金,别号程咬金。是爱妹的小哥哥,家里的第五个儿子。人长得比较矮小,平时也不大注意穿着,幸好人长得比较白皙,一白遮百丑。凤娟嫁给他时,也没有一份正当的工作,平时在家里都是干农活,种地,喂猪,养鸡鸭。不是什么农场,就是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而已。闲时给别人打打临时工赚点生活费。程金家和溪殃奶奶家离得并不远,谁也不知道为什么凤娟那么仓促的就决定嫁了,还是嫁给和前男友同一条村子,同一个祖先的男人,还没出五服。
当凤娟嫁的时候,溪殃还回乡喝喜酒了。
后来再次见到她时,她已经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了,也就是那回她说溪殃是会迷惑人的小狐狸。
当家里的孩子多了起来的时候,程金有没有什么稳定的收入,凤娟整天都得为柴米油盐和孩子的事情发愁。
那时,村子里还有城里很多人都兴起了到香港打工,他们一开始是偷偷的办证过去的,一般是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最多不会超过三个月。
很多人都过去,在香港当农民工,尽管他们没有香港户口和身份证,待遇没有香港人的好,不能有一份很好的固定的工作,但是他们什么苦力工都做,水泥工、搬垃圾的、甚至是运尸体之类的他们都干,住的地方木板都长了木虱子,吃的很多时候都是捡人家扔掉的或者是不吃的,比如祭祀用的用品,香港人是不吃的,但大陆人一般都是很好的晚饭,很多人家里除了过年就是清明的时候吃得最好。还有香港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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