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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将求妻-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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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她如此坦然地宣告她从前从来不愿承认的事实,陆惊雷的脸色终于缓和一些。
  拦住公孙筠秀的官兵似乎被她打动了,竟然真的放了行。
  就这样,一身红衣的公孙筠秀碎步小跑到陆惊雷的面前,略显急促地喘着气。
  今天的她不仅穿了少见的鲜亮颜色,还施了粉黛,簪了珠钗。原来清丽淡雅的人儿,加多一些妩媚灵动,竟然有了耀目的感觉。
  陆惊雷眼中闪过一抹惊艳,随后便虎着脸教训道:“你这女人,存心和爷对着干是不是?!不是叫你在芮城等着吗?!跑这里来瞎掺和啥?!”                        
作者有话要说:  事情是这样的,上一章我说,下章一定让陆爷和小竹儿见面。可是这一写下来……一定写到六千多字两人才见上。总算是没有食言了。
  囧。
  关于更新,最近真是过得太混乱了。我已经痛下决心改掉这个破烂的生物钟。恢复之前每日更新的势头。也许达不到每日三千的进度,至少保证每天一发,不让来看我的盆友失望。
  今天看回复,有位程程妈妈给我写了好NICE的长评论,顿时感动得眼泛泪光有木有?写文这件事很辛苦也很孤独,能坚持靠的就是读者的支持。总之,感谢所以为故事留言,收藏文章,收藏专栏以及耐心看完的盆友~希望在大家的支持下,我能在写作的道路上走得更远~

  ☆、再饮交杯酒

  见他一如既往的色厉内荏,公孙筠秀不由笑了起来。随后鼻头一阵酸涩,连带着眼泛泪光。
  “你那么久都不回来,我担心你。”
  忽然觉得罪责真相在一刻不再重要,望着他的眉眼,公孙筠秀坦然地说出自己的思念。
  前方就是人生的终点,她发现此生最大的遗憾竟是没能与陆惊雷好好生活一段时间。回忆两人相识以来,总是伴着争吵、颠沛、甚至战火杀戮。怪只怪真心交付得太晚,临别时才知情意刻骨。
  陆惊雷瘦了,两颊凹陷得略狠,眼底带着疲惫的青黑。虽然脸上看不出伤痕,但斑斑血迹浸透了囚衣,面积不大却让人心惊。
  其实更想摸摸他的脸颊,好好描绘他的轮廓,可是大庭广众,公孙筠秀到底放不开。于是转而握住他的双手,不无深情地说:“一会儿上了黄泉路,记得等等我。”
  掌中有她微凉的温度,陆惊雷的脸色缓和下来,只听他问:“怕不怕?”
  公孙筠秀用力摇了摇头。
  见到这一幕,之前用刀柄敲打陆惊雷的官兵不耐烦了,想上前轰走公孙筠秀,却被身边的同僚按住。
  同僚道:“人都要死了,让他们话别一下又何妨?就当行善积德吧。”
  那官兵用力抖了抖肩膀,不屑地哼了一声。
  公孙筠秀紧张地注视着他,直到确定他没有再阻止的意思,才抓住机会继续对陆惊雷说道:“之前成亲的时候太仓促,夫君可愿再陪我饮一次交杯酒?”
  一听这话,陆惊雷笑了出来。他们成亲的时候哪里是仓促,公孙筠秀根本是逢场作戏,一心想着怎么把他毒倒,然后逃之夭夭。但再饮一次交杯酒这个提议他还是很赞成的。除了祁风寨的兄弟们知情,其他人都以为公孙筠秀只是大王子赏给他的乐女。交杯酒虽不是北泽本土的风俗,却影响甚广,如今与她当众饮下,也算是一种公开的宣告。
  眼前的女子想再嫁他一回。想到这些,陆惊雷便愈发掩藏不住唇边的笑意。
  酒壶与杯子都在公孙筠秀拎着的食盒里,是她离开程府时特意拜托润莲准备的。小心翼翼地将东西拿出来,倒酒的时候,她的双手都在颤抖。
  她真的已经不惧生死,只是抑制不住内心的羞涩。
  陆惊雷接过酒杯,像往常一样,抬手就要往嘴里倒,还好公孙筠秀眼明手快,及时捉住他的腕子。
  “不是这样的喝的。”一边轻柔地说着,她一边将持酒的右手绕过他的手臂,先一步送到自己的唇边。
  陆惊雷依葫芦画瓢。
  深深对视了片刻,两人一同饮下杯中美酒。忘却周围的嘈杂,忘却身处何处,眼中只剩下彼此,心心念念,长长久久。
  酒液香醇清冽,入喉却有一番火辣滋味。公孙筠秀顶不住刺激,轻轻地咳了两声。陆惊雷赶紧靠近一步,体贴地为她抚了抚后背。
  与此同时,他一把摔碎了手中的酒杯,低头在她耳边轻轻说道:“一会儿只管跟紧我。”
  程仕之登上高台,俯视整个法场。中间空荡荡的一块平地,四周却是拥挤的人墙。刽子手怀抱铮亮的钢刀就位,只等人犯到堂,一尝嗜血滋味。
  躁动不安在平静中悄悄酝酿,时间越是推近,程仕之越是压不住心头的焦躁。脑海里不断闪过公孙筠秀怨恨而又绝望的眼神,让他忍不住质疑自己。
  与她之间的裂痕已成定局,可再过一会儿,等到陆惊雷伏法,这伤害会不会变得永难弥补?程仕之不是不懂儿女情长,只是从未将它摆在首位。所以当初得知公孙筠秀退婚的种种因由,他虽有遗憾,却并未真正放在心上。等到事情改变得面目全非,他才意识到自己错过了什么。不甘心只得一句“悔之晚矣”,可强扭之下,非但甜蜜难得,还换得满心苦涩。
  一边忍不住为她的移情愤怒,一边又难以自控地想去讨好她。程仕之从未想到,自己居然会为一个女人气短至此。
  “程大人,这里结束之后一起去临川楼坐坐可好?”一同来监斩的刑部官员与程仕之闲谈起来。
  程仕之回过神,正要说话,却听另一人报怨道:“犯人怎么还没过来?在磨蹭什么?”
  他下意识地举目望去,押送陆惊雷的官兵正停在法场入口,中间隐约透出一抹红色。
  “大人小心!”
  突然闻得一道破空之声,程仕之还没弄清状况,就被身旁的侍卫扑倒了。手肘硬生生地撞在搭建高台的木板上,一瞬间又痛又麻,几乎让他破口大骂。
  “有刺客!保护大人!”
  “保护大人!”
  ……
  高高低低的呼喊中,混乱好似飓风刮过,一下子席卷了整个高台。
  程仕之被侍卫压着头,不得不匍匐着往台下撤离。台下有人冲上来,身下木板颤得地动山摇,他在仓促中匆匆抬眼,只见数支箭矢直射而来,箭头带着红焰,射中高台的同时引发熊熊大火。
  监斩的官员有四名,都是没经历过血腥场面文官,几支箭矢已经让他们乱了方寸。随后从人群中杀出的蒙面人更是火上浇油,侍卫们忙着防御,小心翼翼地看护几位大人,尤其是身份最高的刑部尚书程仕之。
  变故当前,百姓堆里早已炸开了锅。谁也不想无辜送命,纷纷慌不择路,抱头鼠窜。负责守卫法场的官兵被他们冲得七零八落,反而让蒙面人得了便利。
  躲到箭矢的射程之外,程仕之发现那群蒙面人并未向前推进,而是掉头往法场入口奔去,于是高喊道:“围住人犯!别让他们劫走人犯!”
  隐约听到程仕之的声音,公孙筠秀的脑子里出现了短暂的空白,但很快就被陆惊雷拉回了现实。右手被他紧紧攥着,身不由已地穿梭在刀光剑影中。
  身旁紧挨着两名官兵,不,应该是两名身着兵服的帮手。正是他们出手结果了陆惊雷近前的官兵,打开了他的镣铐,并给了他武器。
  等公孙筠秀意识到他们是在劫法场时,陆惊雷已经挥刀如雨,大杀四方。
  他本想卸下囚车上的马匹,却被一名聪明的官兵抢先砍伤了马腿。陆惊雷反手一刀,砍了他的脑袋。鲜血溅在公孙筠秀的脸上,与她的红衣融合成一体。她几乎不敢睁眼,却不得不强撑着,不让自己成为陆惊雷的累赘。
  她不该来的。这一切应该是陆惊雷早就计划好的,她的出现无疑增加了失败的风险。
  算上所有蒙面人,陆惊雷这边不过十几人,官兵却有百人之多。敌众我寡,打起来自然吃力。不过他们并不恋战,只是不断往人群里冲。唯有混在百姓中,他们才有可乘之机。遗憾的是,陆惊雷本就高大显眼,再加一身红衣的公孙筠秀,想要障人耳目实在是困难。
  “小九!”
  突然有人大喊一声,一件黑乎乎的东西紧跟着掷向他们。
  陆惊雷立刻将东西接在手里,随即塞到公孙筠秀怀中,令道:“披上!”
  公孙筠秀抖开一看,是一件深色大氅。她赶紧套在身上,挡去自己的艳红颜色。再看陆惊雷,仍是一身显眼的灰色囚衣。她占去了为他准备的伪装。
  没有自责的时间,刀剑碰撞声仍在锵锵不绝。陆惊雷始终半侧着身体,以自己为盾牌,护住身旁的公孙筠秀。但这样并不能杜绝所有的凶险。他是死囚,官兵上来围堵的时候自然不会手下留情。好几次剑锋扫到公孙筠秀,身上的大氅被削掉了一截,大腿也被划开了一道血口子。
  陆惊雷看到只觉心头一痛,竟像是他自己受伤一样。奈何情势,他只能提醒说:“压住伤口!”
  “嗯。”
  受伤之后的公孙筠秀反而镇定了不少,虽然掌心能感觉到鲜血正沽沽地往外冒着,人却奇怪地完全体会不到疼痛。
  她满脑子都在想着陆惊雷如今破釜沉舟,只能成,不能败。心中的杂念被排除了,气力也跟着源源不断地涌上来,让她变得越来越来灵敏,越来越矫健。
  劈开人潮,两人一路狂奔。公孙筠秀不敢回头,却感觉敌人渐渐稀少,多半是来救陆惊雷的人为他们断了后。
  不多时,前方有马匹奔腾而至。
  陆惊雷将手中武器一丢,抱着公孙筠秀就往马背上扔,同时吼道:“带她走!”
  随着公孙筠秀一声惊呼,马背上的人将她稳稳接住。她定睛一看,原来是李克勇。如同往常的每一次,一对上公孙筠秀的眼睛,李克勇就忍不住面露嫌恶。
  顾不得理会他的感受如何,公孙筠秀把手伸向惊雷的方向,心痛地唤了声:“惊雷!”
  李克勇是来接应他的,结果却变成要护她离开。她到底干了什么?悔恨化成泪水,模糊了公孙筠秀的双眼。
  陆惊雷咧嘴一笑,若无其事地说道:“你跟六哥先走,我随后就到。”
  不等公孙筠秀再说,李克勇已经勒转马头。
  “惊雷!”
  骏马放开四蹄,将公孙筠秀撕心裂肺地呼喊抛在风中,一瞬间消散无踪。                        
作者有话要说:  易某人:这个故事说明互相沟通真的好重要喂~!
  小竹儿:怪他!谁叫他不告诉我!连累丫的活该!
  陆爷:……

  ☆、不离不弃

  法场位于永邺城的洪熙门外,离城池五里地不到,往东有一片茂密的樟子松林。
  李克勇策马钻入林中,七拐八弯地跑了好一阵子,终于停止了奔逃。
  这是一片老林,平均树高五六丈,虽然松叶如针,但聚在一起也差不多能够遮天蔽日。将公孙筠秀放下马,李克勇在昏暗中仔细察看起每一棵树的树干。
  公孙筠秀不明白他的用意,却也不敢多问。因为人迹罕至,地面都被厚厚的松针覆盖了,踩上去软绵绵的,仿佛多走两步就会陷进去。
  事实上,公孙筠秀还真的双膝一软,跪到了地上。不过并不是因为那些松针,而是因为腿上的刀伤。
  李克勇抬头看了她一眼,就像看着一个大麻烦。
  公孙筠秀尴尬地低下头,揭开身上的大氅,检查了一下自己的伤口。不算很深,但接近半臂长,一直流着血,把她的裙摆都润湿了。刚才一直忙着逃命,都没有精力顾及。现在这么看着,才觉得钝痛难忍。
  “六哥,你的刀借我一下。”尽管有些害怕与李克勇打交道,但她还是硬着头皮开了口。
  李克勇看了一眼她的腿,而后默默地将别在腰上的匕首丢给她,同时丢过来随便携带的一个小瓷瓶。
  “这是金创药,敷在伤口上吧。”他说。
  公孙筠秀感激地说了声“谢谢”,然后解下大氅,用匕首从上面割下一段布条,敷好药之后,用布条扎紧了腿上的伤口。用力打结的时候,她痛得直想尖叫,还好死命咬紧了牙关,总算是忍了下来。
  这时,李克勇终于找到了一棵刻着记号的树。只见他蹲下身,扒开地上的松针,很快发现了一个铁环扣。他用力拉了拉那只环扣,第一回没能拉动,只是让地上的松针颤了颤。第二回终于成功了,原来环扣是装在一个方形木板上,拉起的同时,一方洞口赫然出现在地面上。
  洞里能看见有往下的台阶,深处则是一片漆黑。
  没想到这里居然有条秘道。公孙筠秀大为震惊,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望了望那洞口,再望了望李克勇。
  “这是……”
  “走吧。”李克勇伸出手,要带她进去。
  公孙筠秀扶着树干,没有动作。
  李克勇看着她,眉心拧成“川”字。他的长相本就凶恶,这一下子更加骇人了。
  尽管被他盯得心里有些发毛,公孙筠秀却还是坚定地说:“我、我想在这里等惊雷。”
  李克勇像是受不了似地把脸转向一旁,等他转回来准备说话时,公孙筠秀已经抢先说道:“我知道是我连累了他,可是事已至此,我不能丢下他自己去逃命!我做不到!”
  见识过公孙筠秀倔强,知道劝她也无用,李克勇瞪视了她一会儿,便将洞口重新盖上,顺带着遮好拉环。
  腿伤疼得厉害,公孙筠秀站不住了,倚着树干滑坐在地上。
  “我去找小九,你一个人在这里行吧?”李克勇问她。
  有他去帮陆惊雷,公孙筠秀自然放心一些,于是用力地点点头。
  没有耽搁,李克勇翻身上马,飞快离去。
  直到再也听不见马蹄声,公孙筠秀靠在树干上,疲惫地闭上双眼。有阳光穿过松针缝隙,斑斑点点地洒在她的身上,却未有带来多少暖意。不仅如此,身体还在一寸寸丢失原本的温度。她本能地用那件残缺的大氅裹紧自己,效果却差强人意。
  血腥味混合着樟子松特色的味道,在鼻尖徘徊不散。起初耳边还能听见无名飞鸟桀桀的怪叫声,到后来便全部安静下来,只剩下她和这片樟子松林。
  渐渐的,支撑身体也变成一件困难的事情。即使背后有树干可以依靠,但过于坚硬,令她极不舒适。她更想倒在满地的松针上。
  睡意渐浓,眼皮偶尔掀开,看见的不是模糊的重影,就是一片灰蒙。她知道这多半是因为失血过多的缘故。她也想保持清醒,可疲倦感一波接一波涌上来,让她难以抵御。
  直到脸颊真的触到那些松针,微微的刺痛才将公孙筠秀已经涣散的神智勉强拢聚了一些。她似乎听到一阵脚步声,急促却轻盈,既像是幻觉,也像是被林子里厚厚的松针吸去了声响。不过,很快她又听到了衣袂翻飞的声音。
  真的有人来了!
  惊雷……
  公孙筠秀用力唤了声,却听不见自己的声音。她太累了,只能做到睁开双眼。
  最先进入眼帘的是一双黑面白底的厚底皂靴,往上一袭绛紫外袍,乌角革带,孔雀补服,无一不是朝廷命官的行头。
  由下往上仰望让公孙筠秀始终看不清来人的脸,只能瞧出一团黑影在晃动。最后,通过他冰冷的声音,公孙筠秀才确定了他的身份。
  他说:“愚蠢也要有个限度。”
  程仕之,是程仕之。
  “陆惊雷在哪儿?”话音未落,公孙筠秀已是泪眼婆娑。
  “你再也别想见到他了。”
  终结了她的最后一丝希望,程仕之伸出手,想要将人拖起来。公孙筠秀发了疯似地拼命反抗,没有凭借,只能抓起满地的松针砸他,力量微小而又脆弱。
  她听见自己痛苦的呼喊,本该刺耳喧嚣,却又那么寂静。失去陆惊雷,时间仿佛一下子跑进腊月里,停在一片天寒地冻中,到处都是望不尽的冰雪。
  “不……”
  不能让程仕之得逞,陆惊雷死了,她也要随他而去!
  公孙筠秀反应过来,开始四下寻找李克勇留下的匕首。她急着了结自己,程仕之却不打算让她如意。手脚都被制住,巨大的压力之下,连张开五指都困难。
  公孙筠秀扭动得像一条在砧板上垂死挣扎的鱼,眼睁睁地看着无边无际的黑暗一点一滴挤走周身的阳光。
  “啊!”
  动作间牵扯到腿上的伤口,巨痛引发哀嚎,公孙筠秀骤然睁眼。
  阳光豁然重现,照得她一阵恍惚,终于回过神,才发现身边空空荡荡,除了数不尽的茁壮的樟子松,竟是一个人影也没有。
  大口喘息了好一会儿,她勉强撑起身体,重新靠着大树坐好。直到片刻之后,才有余力举起手臂,擦了擦额上遍布的汗珠。
  意识到刚才的一切只是晕厥引发的梦魇了,陆惊雷没有死,程仕之也没有来,她不由笑出声来。只是那笑声最后转为难言的苦涩,若有人听见,说不定也会随她伤心地落下泪来。
  注意到腿上的伤口又开始渗血,公孙筠秀继续从大氅上割下布条,重新包扎。
  与此同时,她开始略显疯癫地自言自语:“振作点,不要再晕过去。六哥会把他带回来,你要醒着等他回来。他马上就能回来,不会有事的,一定不会有事的……”
  当陆惊雷排除万难,循着记号找到公孙筠秀的时候,只见她坐在树下。不知是泪水还是汗水,将她脸上精致的妆容毁了个彻底,肤色黄白不均不说,眉毛上方还沾着大块的血渍。秀发也纠结成团,到处都是枯萎的松针。破烂的大氅盖在她的膝头,露在外面的红衣也没了之前的鲜亮色泽,双手更是被鲜血染红了,整个人只能用邋遢来形容。
  掀开大氅,飞快地检查了一下她腿上的伤口,确定一切妥当,他才松了一口气。
  “竹儿?”
  发现她明明看着自己,思绪却像远在千里之外,陆惊雷不由抬起她的下巴。见她迟迟没有反应,索性掐了掐她的脸颊。
  公孙筠秀吃痛,终于有了反应:“这是做梦吗?”
  伸手捧住陆惊雷的脸,她满眼疑惑。
  陆惊雷皱起眉头,语气微怒:“大白天的,做什么梦?”
  嘴唇狠颤了好一会儿,公孙筠秀终于张开双臂,用力搂住他的脖子,埋首在他颈间嚎啕大哭起来。
  被她如此大动静的宣泄吓了一跳,陆惊雷本能地安慰道:“哭什么?我好好的在这儿,没缺胳膊没少腿!”
  为了证明自己所言非虚,陆惊雷将公孙筠秀拉开一点,本想让她好好看看自己,结果她根本不领情,反而将他抱得更紧,哭得更加厉害。
  “到底怎么了?你别吓我啊!”陆惊雷一时没有法子,只得小心地拍着她的后背,
  自从得知陆惊雷被抓获罪,公孙筠秀就一直担惊受怕,惶惶不可终日。先是在大王子那儿碰了钉子,后又被程仕之软禁,绞尽脑汁只为送陆惊雷最后一程。结果碰上了这场逃亡大戏。
  桩桩件件都是折磨,莫要说她,哪怕是体力过人、精力充沛的大男人都会被逼到极限。如今哭得如此伤心,她也分不清到底是因为害怕还是委屈,亦或是因为团聚的喜悦。
  见她越哭越伤心,几乎要上气不接下气,陆惊雷心疼不已,只好吓唬道:“别哭了,我们现在还在逃命呢!小心把官兵引来。”
  这招果然管用,公孙筠秀立刻换成了无声的抽噎。可她的伤心依然剧烈,脑袋不由自主地一点一点,捣蒜似的,更加让人心疼。
  要不是现在真的是时机不对,陆惊雷恨不能让她继续大哭算了。
  用袖子胡乱替她揩了揩脸,看她整个儿变得花脸猫似的,陆惊雷十分想笑,却又感觉不太厚道,于是勉强板起脸,问:“能自己走吗?”
  公孙筠秀还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没有余力计较他的表情,只是依他所问,试着从地上爬起来。没受伤的腿倒是能使力,受了伤的那条腿一碰地面就钻心似地疼。
  “我背你。”
  陆惊雷二话不说跪了下去,让公孙筠秀趴到自己背上。
  直到紧紧地贴住他,公孙筠秀动荡的情绪才算是安稳下来。认真感觉着他的体温,她脸颊便不受控制地开始发烫。
  这时,一直默默守在一旁的李克勇为他们打开了地道,并将随身携带的火折子递给陆惊雷。等陆惊雷在里面点燃火把,他才将地道口重新合好。
  清理完地上的所有痕迹,再将洞口伪装好,李克勇拍拍手上的灰尘,忍不住深深地叹了口气,才转身快步离去。
  “六哥不一起来吗?”
  借着火光打量着这幽深漆黑的地道,公孙筠秀发现自己一点儿也不觉得害怕。只要有陆惊雷在身边,上刀山下油锅也不过尔尔。
  陆惊雷耐心地解释说:“三个人一起目标太大,他一人反而更好脱身。”
  公孙筠秀点点头,放松地将身体交付给自己的丈夫。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想起另一个问题:“这条道通向哪儿?”
  “城里。”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进行时,接下来一周应该能把更新固定在这个时候~耶~

  ☆、秉烛夜谈

  陆惊雷说的城里,是指的永邺城。
  公孙筠秀没想到,他们费了这么大的劲,结果还是要回到永邺城中去。不过,陆惊雷说最危险的地方反而最安全。
  依靠着他,她再也不愿思考。反正此后何去何从都由他作主,她不怕死,只怕与他分离。如果可以,她希望有生之年再也不离开他半步。
  这么想着,公孙筠秀慢慢闭上了眼睛。
  等她醒来时,天已经黑了。屋内燃着灯火,火光昏暗却透着温暖。
  身下的被褥软柔舒适,鼻尖也不再有血腥以及樟子松的气味。模糊中,公孙筠秀看见陆惊雷的脸,眉毛微挑,眼神犀利。
  “这是牙印吗?”手指轻轻地抚着她的下巴,陆惊雷似是不经意地问道。
  公孙筠秀反射性地摸了摸,感觉那处皮肤稍稍有些不太平整。早上润莲特意用脂粉帮她遮住,现在折腾了一天,多半已经露了原形。如果告诉陆惊雷,这是程仕之昨晚轻薄她时留下的印迹,他会不会勃然大怒,进而惹出事来?
  一时间也不知该如何解释,就在公孙筠秀犹豫着摇头的时候,陆惊雷已经率先在把话题岔开:“起来吃点东西吧。”
  见他神情并无异常,她才安下心来。
  虽然被叫起来,但陆惊雷却没有让她下床,而是将备下的清粥小菜端到她的面前。
  这时公孙筠秀才发现,她已经完全换了一套装束,腿上的伤口也被重新包扎处理过了,双手白净整洁,完全不是之前沾满鲜血污渍的模样。
  屋里只有她和陆惊雷,不用想也知道是谁打理了一切。没有去细探这个让她万分尴尬的过程,公孙筠秀决定装傻充愣。
  显然,陆惊雷对照顾她这件事十分顺手,周到细致得好似已有多年经验。不仅耐心地等她吃完喝完,还主动帮她洗脸净手,完全不用她下床挪步。公孙筠秀真怀疑,她此刻如果尿急需要如厕,陆惊雷都能一把代劳了。
  “惊雷……”
  明明在牢里待了几个月,今天差点掉脑袋的人是他。他却像没事人似的,只顾着对她知冷知热。这让公孙筠秀如何过意得去?
  “什么?”
  收拾完东西,陆惊雷极自然地脱了外袍,与公孙筠秀躺在同一张床上。虽然两人各有一床被子,并未有任何实质上的接触,公孙筠秀还是很不争气地涨红了面颊。
  故作轻松地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她早已忘了刚才要说的话,改口问道:“这是哪儿?”
  “平王府。”
  陆惊雷侧身,用手撑起脑袋,好整以暇地看着平躺在身边的公孙筠秀。
  “平王府?!”
  如果眼珠子不是长在眼眶里的,估计这个时候已经掉了出来。公孙筠秀望着陆惊雷,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就凭寨里的兄弟,若没有平王相助,哪有本事劫法场?”陆惊雷云淡风轻地说着,仿佛这根本算不得大事。
  公孙筠秀为了他的事曾去求过大王子,当时大王子表现出明显的憎恶,甚至将她直接轰出了平王府。原来,那都是在作戏而已。
  “大王子他……”果然是多才多艺。
  公孙筠秀强忍不住叹了口气,便迫不及待地打听起事情的来龙去脉。陆惊雷知无不言,很快将整个事情的始末一一道出。
  所有的一切,都源自大王子与三王子的太子之争。
  诸莹勾结蒙覃只是连环计中的一环而已,那封笔迹肖似大王子的勾结信是另一环。除此之外,大王子的生母陈贵妃被降至嫔位,拥护他的大臣不是被罢免就是被排挤出权力中心。这一桩桩一件件的变故,都说明指使诸莹的幕后黑手不仅要置大王子于死地,还要将他的势力连根拔除。
  与之相反的是,三王子亲近的臣子纷纷上位,原本籍籍无名的程仕之更是一跃成为三品大员。此消彼长得实在可疑。
  从巴托回来的路上,大王子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陆惊雷能模仿大王子的笔迹纯属巧合,为了保全主子,是他主动背负起了通敌叛国的罪名。
  不能见招拆招,他们就将计就计。表面上,大王子与陆惊雷恩断义绝,甚至积极将他推上断头台,是因为劫法场比劫天牢胜算更大。他们将一切都计划得很好,唯独算漏了公孙筠秀。
  还好一切有惊无险。
  手指绕起公孙筠秀的长发,陆惊雷由衷地想着。
  “真的是三王子在背后指使的吗?他一向只钟情于文人风雅,不喜朝堂之事,好像并没有想当太子的意思……”
  公孙筠秀知道自己见识浅薄,但她与三王子接触不算少,能看出他对曲乐是发自内心的喜爱。还有他的温和与无争,那么天衣无缝,就算擅长伪装,那技艺也未免太过炉火纯青。
  “他不会不代表他身边的人不会。”陆惊雷嗤鼻,“不知道多少人眼巴巴地盼着他能坐拥天下,然后跟在后头捞好处呢。”
  这话未尝不是道理。公孙筠秀凝眉不语。
  “再说,王后失宠多年,唯一的指望就是这个儿子。就算三王子无心大位,她也不会放他去野的。”
  “嗯。”
  两手抓着被子的边缘,用力挤成一团,公孙筠秀又问:“那大王子瘫痪也是假的吗?”
  原以为戏都作到这份上,大王子夸大自己的伤情是很有可能的。可陆惊雷很快就否定了她的想法:“不,那是真的。”
  “……”
  像大王子那样心比天高的人,遭受这样的重创好比雄鹰折翼、猛虎失牙。尽管公孙筠秀一直对他的性情有些疑虑,却也忍不住为他感到惋惜。
  看出她的悲悯之心,陆惊雷不由开解道:“大王子是做大事的人,骨头硬得很,不会因为这点事就变窝囊。而且得天下靠的是脑子,真刀真枪的打拼有我们这些部下就够了。无论他是坐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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