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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将求妻-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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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很喜欢竹子吗?”陆惊雷两指一夹,拎起一件绣着竹叶的肚兜冲公孙筠秀晃了晃,笑得玩味。
  如此轻薄的举动,立刻羞得公孙筠秀两颊通红,几乎是本能地冲上去,想要抢回自己的私物,却被陆惊雷顺势一带,整个落在了他的怀里。
  面对面,身贴身,公孙筠秀的脸由红转白,想要退开,却已经没了去路。
  一手扣住公孙筠秀的两只腕子,一手勒在她的腰间,陆惊雷凑近她的脸,平铺直述道:“你还没有回答我。”
  力气拼不过他,公孙筠秀挣脱不出,只得偏开头,避开他近在咫尺的气息,颤声道:“竹子……应了我的名字。”
  “名字?”陆惊雷不解。
  “筠是竹头筠,竹子的意思。”
  “文人就是酸,最喜欢绕这些弯子。”陆惊雷嗤鼻,对字中深意颇不以为然。
  一个山贼,目不识丁并不奇怪。回想起祁风寨寨门上飘扬的那面错字旗帜,公孙筠秀不禁有些好笑。
  见她神情放松下来,陆惊雷继续问:“以后我叫你竹儿可好?”
  公孙筠秀愣了愣,终于找回了力气,将他推开几寸,低头应道:“悉听尊便。”
  人被他掳了来,嫁娶都由了他,这名字就算是叫成阿猫阿狗,只要他乐意,她又何来置喙的余地?
  “竹儿。”陆惊雷立刻笑眯眯地唤了一声。
  “嗯。”
  低声应着,公孙筠秀又退了一步,抽了抽腕子。这回陆惊雷不但松了手,还将手中的肚兜还给了她。
  “这个寨子豹叔当家,我在小辈里排行第九,他们叫我小九、九弟或者少当家,弄得官府都以为陆九是我的本名。”
  官府?只怕是缉拿令上唤他陆九吧?公孙筠秀打了个寒颤。
  “我喜欢你叫我惊雷。”
  陆惊雷美滋滋地说着,像是给予了公孙筠秀一项了不得的特权。公孙筠秀抿唇,不语。
  在箱子里挑拣了一下,陆惊雷选了一套衣递给她,“换上吧,我一会儿叫小杏儿来给你梳头,晚上大伙儿去谷场庆功,你正好认认人。”
  仍是没有拒绝的机会,陆惊雷说罢便离开了屋子。身边突然少了一道阻障,公孙筠秀骤地一冷,不由抱紧了手中的衣裳。
  庆功。他们劫了财,杀了人,却把它当成一件大功来庆贺。他明明是掳了她上山,却弄得两个人好像两情相悦似的。
  呵呵……
  公孙筠秀突然想笑,脸上却僵得厉害,眼眶里似乎有热意涌出来,却迟迟未曾到达。就在她感觉整个面部都要扭曲的时候,已经离开的陆惊雷突然又折了回来。
  公孙筠秀弯着腰,像受惊的小鹿一样惊恐地瞪着他,他却只是和煦一笑,然后不急不徐地拿起之前随手搁在箱子上的环首尖刀,再度离去。
  怕她会想不开自裁吗?
  公孙筠秀终于笑了出来,冷冷的,毫无生气。                        
作者有话要说:  

  ☆、押寨夫人

  刚刚照陆惊雷的意思打理妥当,一道翠绿的身影便像风一样地刮了进来。与她身上偏灰的烟绿不同,那色泽十分明丽抢眼,而且有点咄咄逼人。
  “你就是九哥抢来的女人?”翠衣主人发话,脆生生的,带着几分娇俏,杏眼溜圆,长发结成两条粗粗的辫子,左右各一,模样精灵可人。
  公孙筠秀看着她,不想回答这种明知故问的问题。
  “我说不想嫁给他,他居然立马抢了个女人来堵姨母的嘴,脑子转得真快!”那姑娘也不在意,径自介绍起来:“我叫刘杏儿,你以后跟着九哥叫我小杏儿吧!我是来给你梳头的。”
  不等公孙筠秀反应,她便将她拉了起来,推到屋内唯一的椅子上,然后从怀里掏出梳子,开始刮她的头发。
  小杏儿的手很巧,公孙筠秀能感觉她拿着自己的头发摆弄来摆弄去,但是丝毫不曾扯痛她的头皮。不一会儿,发髻就成型了。
  “你的首饰呢?九哥说你有一大匣子……”嘴里还咬着固定用的发绳,刘杏儿含糊地问道。
  公孙筠秀指了指床上的木匣。
  刘杏儿最后紧了紧她的头发,确定不会散开,才走去床边,打开了那个匣子。
  “哇——”
  入目一片金光闪闪,笄、钗、簪、华胜、步摇、钿花,样式不一而足,件件精美,看得刘杏儿眼都直了。公孙筠秀之前并不曾仔细看过娘亲为她准备的那些陪嫁之物,但娘亲的眼光向来极高,好些都是她亲自绘的样子,让银楼的师傅特别打造的。看呆一个姑娘自是不在话下。
  “这个好!”刘杏儿捡出一支金步摇,摇得哗哗直响。
  公孙筠秀却从匣子里翻出来一支白玉钿花交到她的手里,“用这个。”
  她还在孝期,那种华丽的东西并不合适。不过,关于这件事她不想多做解释。
  刘杏儿悻悻地将步摇放了回去,拿起花钿簪在公孙筠秀的鬓边。仔细端详了一会儿自己的“手艺”,又在匣子里翻找了一气,寻出一对与钿花配套的白玉耳环给公孙筠秀戴上,才算甘休。
  “九哥这儿没有铜镜,你等等,我去给你拿一块来。”说罢,她便如来时一样,一阵风似地刮了出去。
  刘杏儿出去的时候没有关门,门就那么敞着,框住了远山的葱郁,还有落日的余晖。近处的高岗已经上燃起了火把,人影浮动,声音喧扰。衬得她这一隅,格外的偏远寂静。
  公孙筠秀凝眉估量,不一会儿便放弃了逃跑的念头。此刻虽然看似无人看管,可一想到下祁山的重重关卡,如果没有羽翅加身,就算武艺高强都未必有机会,柔弱如她更是痴人说梦。
  刘杏儿去而复返,手里多了一面小巧的铜镜。公孙筠秀看见镜中的自己,素得好像一支孤竹。额上秀发低垂,遮了半边额头,她下意识想捋开,却发现那发丝是刘杏儿特意留出来,为她挡住额头上的青紫伤痕的。
  这些人对粉饰太平倒也颇有心得。
  在公孙筠秀的执意拒绝下,刘杏儿没能往她脸上涂脂抹粉,于是老大不高兴地将她带到谷场。
  所谓谷场,不过山岗上的一块巨大平地,秋收的时候可以用来晾晒谷物。与普通谷场不同的是,祁风寨的这个谷场周围摆放了一排又一排的武器架,十八般兵器样样齐全,想来平时这处也被寨里的山贼们拿来当成习武的校场。
  这夜,为了庆功,谷场上摆满了桌椅,少说也有二十桌。按一桌十人计算,整个祁风寨居然能有二百人!一眼望去人头攒动,直令公孙筠秀暗叹不已。
  “九哥在那儿!”
  刘杏儿抓着公孙筠秀直奔场中上席,来往人群不约而同地为她们让出了一条道来,同时毫不避忌地投来目光,打量陆惊雷选中的女子,或好奇,或惊诧。公孙筠秀把头垂得低低的,藏起自己的不适与惧畏,不想被人看到自己的脆弱。
  “就是她了。”
  一见到公孙筠秀,陆惊雷便大步迎了上来,从刘杏儿手中牵过她的手,将她带到一张躺椅面前。
  “豹叔,这就是我要娶的女人。”
  陆惊雷中气十足地宣布自己的决定。躺椅上的人连连点头,扯出一抹虚弱的笑容,原本混浊的眼睛也在瞬间燃起一丝光亮。公孙筠秀望着他,难掩诧异。
  祁风寨的大当家,居然是个病秧子?
  不仅没有豹子的风采与体格,这位豹叔基本就是斜躺在椅上的一把老骨头,风烛残年的景象,与他身边正值壮年的妻子豹婶形容迥异。
  “婶子已经帮你看过了,这个月二十八是个好日子,你们就定那天成亲吧!”豹婶为丈夫盖上一层薄毯,笑盈盈地说着。
  不等陆惊雷开口,刘杏儿嗔道:“二十八?那只有十天不到啦!要不要这么快呀?”
  豹婶瞪她:“需要的东西都是现成的,让你九哥早些成亲,早点生娃不好吗?”
  刘杏儿还要反驳,陆惊雷却一锤定音,“婶子说了算。”
  暮色已浓,谷场上点着重重火把,几乎照亮了半边天空,却无法将公孙筠秀苍白的脸色映红。指尖忽地刺痛,低头一看,发现是陆惊雷攥紧了她的手,牵动了指上的伤口。
  十天,这些伤痕大概都能痊愈了吧?
  向豹叔见礼之后,公孙筠秀被陆惊雷的异姓兄弟面前,八个哥哥站成一排,阵势看着有点骇人。豹叔膝子无儿无女,陆惊雷以养子身份,得了少当家的头衔,所以这些人既是他的兄弟,也是他的追随者。即使陆惊雷排行最末,他们也对他恭敬有加,爱护之心更是溢于言表。
  跟着陆惊雷的介绍,公孙筠秀一个一个见礼,曲膝福身,姿仪一如娘亲教导的闺秀典范。
  八个男人长相各异,名字各异,公孙筠秀一口气记下来有点困难,唯独对戾气突出的“六哥”李克勇印象深刻,还有他的妻子孟氏——孟巧巧。
  在豹婶的刻意介绍之下,公孙筠秀得知孟巧巧也是从山下抢来的新娘。显然,她对祁风寨的生活适应得很好,谈笑作派已与寨子里的其他女人无异。抬手投足间更是不难看出她与李克勇之间的情谊。豹婶指望公孙筠秀成为第二个孟巧巧的意图不言自明。公孙筠秀只是柔顺地听着、看着,神色淡然。
  这些人里,比较特殊的还有一个刘杏儿。她从小与陆惊雷一块儿长大,小他两岁,及笄已有半年了,算年纪竟是比公孙筠秀还要年长。因为她是豹婶的亲侄女,虽然与陆惊雷等人并未结拜,却以十妹自居。整个寨子里,能“九哥”、“九哥”唤个不停,在陆惊雷身边奔来窜去的丫头独她一人。
  不经意间,公孙筠秀想起了刘杏儿之前的说话。
  “小九媳妇,下午没吓着你吧?来,七哥给你赔罪!先干为敬!”
  一名身形颖长的男子打断了公孙筠秀的思绪,他手里端着两碗酒,一碗横在公孙筠秀面前,一碗则被他仰头“咕咚”几下喝了个干净。
  “老七,你这是做什么?要敬酒也弄个小点的杯子呀,小九媳妇这么文弱,哪能像你们这般牛饮的?”出来阻挡他的是六嫂孟巧巧。
  公孙筠秀感觉面前这个男人赔罪是假,特意过来为难她是真。果然,马上就听他回道:“小九是祁风寨的少当家,小九媳妇以后就是祁风寨的押寨夫人,要是连喝干一碗酒的魄力都没有,怎么配得上这个身份?!”
  配不上?!
  这句话差点毁了公孙筠秀自幼培养的好涵养。一个杀人越货的山贼,有什么身份可言?若她真的嫁了,论起来也只是嫁了个贼公,变成贼婆而已。更何况,押寨夫人?性子如她,如何押得了这匪寨?
  “说得也是,”正在另一桌与别人斗酒的刘杏儿听了,也跟着掺和了起来,“要做我九哥的女人,不会喝酒可是不行的。”
  旁人也跟着附和起来,公孙筠秀下意识望了一眼陆惊雷。发现他嘴角噙笑,似乎也在期待她的反应。知道自己孤立无援,公孙筠秀只得接过酒碗,捧在掌心,脸上不禁浮出壮士断腕一般的神情。
  豹婶乐了,抚了抚她的肩膀,说:“别怕,你男人在这里,天塌下来有他给你担着。”
  再看陆惊雷,仍是笑而不语。公孙筠秀胸中漫过几分凉薄,双目一垂,便大口喝起碗中酒来。
  上等的北泽佳酿,酒气芬芳浓郁,入喉即显烈性,辛辣无比。
  自幼家教严苛,娘亲从来不许公孙筠秀碰酒,唯恐她酒后失仪。所以,这还是她第一次有机会尝到黄汤滋味。
  一口接一口,由口入喉再至心肺,饮下那份炽热,公孙筠秀如临大敌。北泽酒烈,天下驰名,断不会只有入口如刀这一点本事。果然,等她一碗饮尽,神智已是不太清明,手脚也变得笨拙起来。她努力学着敬酒人的动作,将空碗翻倒,看着残存的酒液滴落足下尘土,只觉身体摇摇欲坠。
  “好!”
  随着四周传来一阵喝彩,公孙筠秀感觉有人接过了酒碗,并一把扶住了她,身后随即多了一座大山,任她倚靠。
  “醉了?”耳边划过陆惊雷带着笑意的嗓音。
  伸手按住突突直跳的太阳穴,公孙筠秀无力地点了点头。下一秒,“靠山”突然撤离,她不禁往后一仰,来不及惊呼,双脚便离了地,整个人安安稳稳地落在了陆惊雷的怀里。
  恍惚中,她看到刘杏儿捶了一下敬酒的老七,“都怪你,一下就把人灌醉了,没戏看了!”
  老七尴尬地笑着,回看她的眼神,那眼神……
  以前也有人用那种眼神望过公孙筠秀,对她说:有美一人,婉如清扬。妍姿巧笑,和媚心肠……                        
作者有话要说:  

  ☆、悬崖

  陆惊雷的怀抱很暖,以至于他放下她时,让她感觉片刻的失温。
  “小杏儿说,是她拒了你,你才会抢我上山的。”斜倚在床头,看着为她躬身脱鞋的男人,公孙筠秀忽地一问。
  陆惊雷怔了怔,正色道:“豹叔身子不行了,豹婶想为他冲喜,小杏儿却不准我用这个理由娶她,然后我就在山下遇到了你。”他神情坦荡,言词却字字令人心寒,“成亲以后,你早点为了我生个娃,豹叔看到,也会走得安心点。”
  难怪。难怪。
  公孙筠秀想哭,眼泪却像被体内沸腾的酒液给蒸干了,只能红着眼睛狠瞪着陆惊雷。这真是命吗?怎么刚刚好就遇上了?也许在别的时间,他会放了她,或干脆杀掉,而不是将她拖入眼前这泓深潭,淹不死她,也不放她。
  “我不信。”
  公孙筠秀的意思是,她不信自己命该如此。陆惊雷却以为她是不信他的说话。他说的可都是大实话。当然,也有那么一点点隐瞒。今天要是换一个女人被他遇上,他可不见得会这么快做决定。若不是看顺眼了,他哪能当机立断就掳上山来?
  公孙筠秀是一个让他看着顺眼的女人。没什么道理,全凭直觉。就像现在,她安安静静地躺在这里,小脸红得好像盛开的桃花,眉头却蹙得紧紧的,看上去心事重重。直到他伸手过去,揉了又揉,才一点点舒展开来。
  果然是越看越顺眼。这么想着,陆惊雷便不由自主地笑了。
  重回谷场,兄弟们已经捧着酒坛斗开了,陆惊雷大步流星,正要加入“战局”,却被七哥秦生摇摇晃晃地拦住,抱歉道:“灌醉了你媳妇,对不住了!”
  陆惊雷抚住自己的结拜兄弟,低声道:“七哥,你醉了,先去休息吧。”
  “我没醉!”秦生推开他,神情有些悲愤,“我一直以为你会娶小杏儿,怎么突然就换了人!你知不知道,如果不是因为你……我……”
  “我知道。”陆惊雷淡淡一笑,“现在我与小杏儿已无可能,七哥没了顾忌,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都已经错过了!你要我怎么办!”秦生这一声大吼,不意外地引来了众人的侧目。
  不远处的刘杏儿也看了过来,一对杏眼瞪得圆溜溜的。
  陆惊雷掰过秦生的身子,面对她喊道:“小杏儿,七哥说他想娶你,你可愿意?”
  刘杏儿的脸蛋之前已经喝得红彤彤的,此刻直接涨成了猪肝色,“瞎、瞎说什么呢!就会逗我!不理你们了!”
  见她转身要跑,陆惊雷也不含糊,举手一推,硬是将秦生给推向她的方向,两人直直撞下,一同跌翻在地。
  “你干什么?!”刘杏儿狼狈地爬起来,发现秦生抓着自己的腕子,顿时恼羞成怒。
  “不是瞎说。”事情既然已经说开了,秦生借着酒劲壮了胆,也不再退缩,“我想娶你,不是逗你玩儿,是真心想娶你。你可愿意?”
  姑娘面皮薄,遇上这样直白的求娶,多少都会羞于应付。可这刘杏儿却不是普通姑娘。全山寨的人都以为她会嫁给陆惊雷,她的心思却一早就落在了秦生身上。她很明白,若论人才长相,秦生的确比不上陆惊雷,可若论花在她身上的心思,十个陆惊雷都顶不上一个秦生。她不求显赫,只求有心。就是为了这个,她才一口拒绝了陆惊雷的求娶。只可惜秦生一直扭怩得很,顾忌这顾忌那,迟迟未有动作。刘杏儿的性子再怎么奔放,也没有奔放到去对男人主动示好的地步。如今总算是撬开了秦生的蚌壳嘴,她又岂会就此放过?
  “你说的,要是骗我,就天打五雷轰,直接滚下十八层地狱!”明里是狠话,暗里是应承,刘杏儿今天也是豁出去了,誓将秦生擒拿在手。
  乍听这话,秦生却是愣了。他连接下来该如何死缠烂打都想好了,可怎么也没想到刘杏儿就这么轻易允了。还是另一个兄弟一掌拍在他的后脑勺上,嘲笑他的熊样,他才回过神来。当即抱着刘杏儿转了三圈,指天发誓定不负她。
  歪打正着地成就了一段姻缘,众人一路哄笑一路感动。陆惊雷在一旁,目光与豹婶不期而遇。看懂了豹婶眼中的忧虑,他温和一笑,示意她安心。
  “你叔叔累了,送他回去休息吧。”豹婶随即吩咐。
  陆惊雷听话地搀扶养父回屋,将他安置妥当。
  油尽灯枯的老人,气息微弱难辨,一闭上眼,就像已经死去了一般。
  “那女娃娃是什么来历?”
  当陆惊雷怀着沉重的心情准备离开的时候,陆豹拉住他。到底是养子要娶的女人,他多少有点担忧。
  陆惊雷立刻答道:“她家在顺昌,家世很清白。因为父母双亡,边境又不太平,才上芮城投奔亲戚。”
  知道豹叔必有顾虑,李克勇已经代替陆惊雷盘问过与公孙筠秀同行的老妈子和堂叔。
  豹叔安了心,陆豹挥了挥手,示意养子离去。门外,豹婶端着水盆和帕子,明显已经等了一阵子,好让他们爷俩说话。
  “婶子……”
  陆惊雷把青梅竹马的刘杏儿推给了七哥秦生,让一直撮合他俩的豹婶很不是滋味,但是儿大不由娘,她不悦归不悦,心里对养子的疼惜却还是不变的。
  “那筠秀姑娘到底不如小杏儿知根知底,你既要娶她,对她好是应该的,但也别丢了防人之心。”
  “明白。”
  祁风寨一夜喧闹,直到后半夜才逐渐平息。
  公孙筠秀睡得不沉,几度被针札似地头疼扰醒,听着远远的人声,烦躁难安。
  等到窗外终于静了,她又感觉屋里多了一道亮光,紧接着床塌一震,有什么东西重重地压在了被子上,直压得她动弹不得。艰难地睁开眼睛,才发现是陆惊雷躺在了她的身侧,单手撑着头,好整以暇地等着她睁眼。
  “以前没有喝过酒?”原来是他点了灯。
  灯光昏暗,映着他的脸庞,轮廓错落。睡意瞬间消散,公孙筠秀摇头,面露警觉。
  “那你酒品倒是不错。”陆惊雷笑着凑上脸来,一身酒气,笑容刺目,“这么安静。”
  十指一收,公孙筠秀捏紧身上被子,顿时牵动了指伤。伤痛连心,让她不禁眉头一紧。
  陆惊雷连忙握住她的手瞧了又瞧,语带责备:“小心点。”
  看他关心的样子,好像痛的是他自己。明明他才是罪魁祸首。
  “看你也睡不着了。走,我带你去个地方。”
  不等公孙筠秀回答,陆惊雷便将她从床上拉起来,找来外套替她穿戴,眉言之间透着一丝兴奋。相遇不到二十个时辰,他在她面前从未避过男女之嫌,公孙筠秀羞愤难当,死死拽着衣服,不准他继续,大有“孰可忍,孰不可忍”的架势。
  “你以为之前是谁帮你脱的?”悍匪出身的陆惊雷哪里会管那么多,两下就化解了她的反抗。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处境惹得公孙筠秀又是一阵悲戚。好在陆惊雷还算规矩,三两下收拾妥当,便将公孙筠秀带出了屋子。
  时辰还早,晨光未现,四周景象模糊,勉强能视。
  陆惊雷拎了什么东西绑在腰上,便拉着公孙筠秀穿过之前的谷场。所有照明的火把已然熄灭,隐约能见点点火星在袅袅青烟之间忽隐忽现。
  狂欢之后并未收拾,场中桌歪椅倾,杯盘残羹一片狼藉。更有醉汉三三两两,或趴,或躺,倒是自在。陆惊雷走得很疾,公孙筠秀不留神绊了一下,他索性将她往肩上一扛,就像扛了个麻袋。公孙筠秀一声惊呼,却换得他在臀上重重一拍,顿时不敢再挣扎。
  谷场后面是一片茂密的森林,林中漆黑,鸟兽之声隐约不绝,甚是可怖。陆惊雷却完全不受影响,箭步如飞,走了好一阵子才停下来。
  此时,天已经蒙蒙发亮。
  公孙筠秀直到双脚落地才敢睁眼,只觉山里凉飕飕的。定睛一看,发现自己居然被陆惊雷带到了一处悬崖边。
  陡然开阔的视野中,远山巍峨,连绵错落偶有缝隙,隙间透出一抹含蓄的红光,待到山体暗色转青,一轮旭日探出头来。云朵缠绵,为山峰挽留红日。红日不曾停下脚步,却还是施舍了霞光缕缕,透云染峰,尽显醉人美态。
  另一方天际,圆月半亏,揉在东方的鱼肚色泽里,无力与太阳一较光辉,却又不愿黯然隐退,磨磨蹭蹭,卑微流连。
  日出豪迈,月落堪怜。很少出门的公孙筠秀从没见过这般美景,不由睁大双眼,不愿错过一分一毫。
  十分满意她的痴迷,陆惊雷脱了外袍垫在地上,扶她坐下,然后跑到一旁忙碌起来。
  公孙筠秀并不想看他,可他在身后弄得哗哗作响,实在无法忽略。转了头,才知道他已经生了一堆小火,正低着头拿着随身的匕首在火堆里拨弄着什么。
  察觉到公孙筠秀的视线,陆惊雷抬起头,冲她微微一笑。山风微岚,拂动烟火,让他的面容略显模糊,可公孙筠秀却分明看见他唇边的真挚与欢喜。突然想求他,求他放她走。若他心里真有一丝怜惜,也许……
  明白自己只是妄想,公孙筠秀顿时泄了气,回头将他抛在脑后,并起双膝,双臂抱紧,埋首臂间。
  “怎么了?”
  陆惊雷走过来,用衣摆擦了擦弄脏的双手,就在她身旁坐下,揽住她的肩膀,硬把她藏住的小脸给掰了出来。
  不想与他对视,公孙筠秀眼帘低垂。外套垫在地上,陆惊雷身上只剩下一件白布中衣,领口松敞着,露出颈间一块碧玉佛坠。那是公孙筠秀给他的,她的佛坠。回想之前经历,她不由两眼酸涩,于是赶紧阖上眼帘。
  “累了?”陆惊雷轻声问。
  无言以对,公孙筠秀只好点点头。
  “那就躺一会儿。”
  又是不由分说,陆惊雷直接将公孙筠秀按倒在地,同时长臂一伸,垫在了她的脑后。                        
作者有话要说:  

  ☆、公孙树

  知道这姿势不妥,但比起与他四目相对,这样反倒让公孙筠秀安心一些。身子避着他往外斜着,微微曲膝,双臂交叠在胸前,公孙筠秀闭上眼,感觉淡淡的光线透过眼皮,落在本该黑暗的地方。
  少顷,什么东西落到了她的脸上,陆惊雷跟着动了动,吓得她赶紧睁开眼。原来是一片落叶,陆惊雷捡了起来,正举在面前,指头捻着叶梗,好玩地转动着。
  那是一片扇形的银杏叶儿。晨光正柔,照出叶片脉络,清晰剔透。
  这时,公孙筠秀才注意到他们躺在一棵巨大的银杏树下。数不清的“小扇子”就在他们头顶,团团层层,叠出一顶碧绿华盖。叶间隐约可见稚嫩果实。
  发现她睁了眼睛,陆惊雷把叶片递到她手里,讨好似地问道:“好看吗?”
  “嗯。”公孙筠秀迟疑了一下,接在手中,突然想到一件事,“公种而孙得食……”
  “什么?”
  “这树也叫公孙树,和我的姓氏一样。”
  小时候,娘亲告诉她,银杏生长十分缓慢,有人形容公种而孙得食,所以也叫公孙树。听闻之初,她还以为全天下的银杏都是她们公孙家的,让娘亲笑得直不起腰来。
  “哈哈,那还真是巧了。我以前就很喜欢这棵树,现在……”又喜欢上了你。
  意识到脑海里一闪而过的是什么,陆惊雷表情一滞,两颊微微热了起来。
  公孙筠孙还沉浸在儿时的回忆里,并没有注意到他的欲言又止。
  敛了敛心思,陆惊雷继续说:“再过一段时间,这树叶都会变成金黄色,好看得很。还有满山的黄栌树叶子也会变红,大片大片的,像火一样……”
  不知是他的语调太过低沉,还是日出光线太过柔和,亦或是遭逢巨变身心俱疲,公孙筠秀听着听着,只觉困意重重。
  陆惊雷唠叨了一堆,却无人回应,偏头一看,才发现公孙筠秀已经睡了过去,手里还抓着他刚刚给的那片银杏叶。
  朝阳映着她的肤,她的发,晕出一片耸耸光芒,温柔似水。陆惊雷忍不住侧起身体,仔细端详起来。
  小巧的鹅蛋脸,轮廓单薄,弧度柔润。柳眉细淡,鼻梁挺而秀气,鼻头、丹唇也皆是小巧。还有一双明眸,纵使现在正闭着,陆惊雷仍然清楚记得它睁开时盈盈含水的模样,仿佛随时都会哭出来,却一直不曾落下半滴眼泪。
  昨天从马车里将她拖出来的那一刻,陆惊雷就看到了她的恐惧。当了一辈子山贼,他对别人眼中的恐惧并不陌生,可她却那么那么努力地掩饰着,甚至和他谈起了条件。他还记得她费力协商的样子,粉红的唇瓣极不自然地抽搐,皓齿颤颤,语调不稳。
  他一直在等,等她不堪承受号啕大哭,她却强撑了下来。而后她毅然扯下自己脖子上的佛坠奉给他,认定他是贪财之辈。
  忆起那一幕,陆惊雷不禁莞尔,下意识扫了一眼她的脖子,雪白的颜色,光泽莹莹。微微拨开她的领口,不意外看到她扯下佛坠时勒出的那道红痕。心念一动,他便抬指抚了上去。触手微凉,细腻如丝。
  像是感应到他的动作,公孙筠秀发出一声无意识地嘤咛,宛如轻叹。陆惊雷一阵心虚,视线定在她的脸上,半天不敢动弹。可等了半天,公孙筠秀仍是一脸平静,并没有醒来的迹象。陆惊雷这才松了一口气,随即又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些好笑。
  这个女人是他的。他已经告知亲友,许了承诺,完全可以光明正大地亲近她不是吗?这么想着,他便继续起之前的动作。这一次,他把手指伸到了她的唇边。
  公孙筠秀的唇,比她的脖子还要柔软几分,同样微凉。指腹顺着唇型描绘着,陆惊雷忽然觉得心头痒痒的,于是本能地将嘴凑了上去。轻轻地贴着,感受着公孙筠秀均匀的呼吸,一种奇异却陌生的感觉自他胸中荡漾开来,惬意中稍嫌不足。于是他微微用力,吮了一下,结果却惹得仍在梦中的公孙筠秀张开嘴,用舌头顶了顶。她只是觉得不适,孰不知此举却让正在迷茫的陆惊雷开了窍,灵舌一伸便探到了她的口中。
  少女的馨香织成罗网,将他牢牢缚住,他不愿挣扎,反而极渴望滑入深处,恨不能与她融在一处。怦怦心动如雷贯耳,难以言说的甜蜜撩惹少年情怀。青涩,却分外美好。
  口中突然侵入异物,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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