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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仙-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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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高人风范

王艳艳的出场,登时震惊了正在疯狂进攻的角熊。

高阶游仙一旦放出气势,不管中阶游仙还是中阶荒兽,都会感受那种阶位上的压制。

不过荒兽这东西,通常野性十足,尤其在成群结队的时候,更别说眼下的角熊群,处于一种极度狂暴的状态下。

“嗷儿”地一声吼,八九头角熊撇开正在围攻的游仙,向王艳艳扑来,它们已经感受到了来人的强大,连攻打防御阵的七八头角熊也停下来,齐齐跟了过来。

“大人小心!”有村民高声叫着,那是十几头角熊,面对这种围攻,七级游仙都得转身跑路,尤其这种荒兽是土属性的,皮糙肉厚,八级游仙未必有胆子硬扛。

王艳艳的嘴角露出一丝冷笑,她身形一闪,直接让过了扑来的角熊,然后一扬手,两只正在围攻游仙的角熊猛地栽倒在地,登时没了声息。

她说自己擅长暗器,那真不是吹嘘。

十几头角熊在她身后追着,她却根本不看一眼,先着手解决那些不攻击她的。

就那么一步一步,不紧不慢地走着,只要一抬手,必然有一只角熊倒地。

“大人这动作,真的太帅了,”有人情不自禁地感慨。

王艳艳跟村民们交换过几次物资,每一次都蒙着脸,由此在石贝村,就引发了一些对她容貌的猜测,绝大多数人认为,这女人估计是相貌有什么缺陷。

不过现在大家的眼里,她的容貌定然是美艳如花的,一定是为了防人觊觎,才戴上了面纱。

她不紧不慢地收割着角熊的性命,那些围攻中阶游仙的角熊却是受不了,在杀掉第五只的时候,剩下的三只角熊撇了自己的目标,齐齐向她冲了过来。

“呜嗷,”就在这时,一声怒吼传来,两只角熊从村子外面蹿了进来。

两只熊比普通熊高出一个头来,身形也宽大不少,沉重的脚步,将地面震得直抖,尤其引人注目的是,两熊的熊角上,都带着淡淡的光晕——这是兽中之王的标记。

也不知道它们是怎么沟通的,见到两只熊王出现,三只角熊又扭头去攻击中阶游仙了。

所幸的是,仅存的三个游仙得了这个机会,已经背靠背站在了一起,如此一来,也能坚持一段时间。

王艳艳见到熊王,也禁不住皱一皱眉头,她倒不怕单挑两只熊王,但是再加上身后这一群,就有点令人头疼了。

不过既然在主人面前承诺了,她也不会退缩,于是一抬手,抓出一支大枪来,迎着两只熊王就冲了上去。

六级的土属性荒兽,暗器就未必能破防了,她取出的这柄大枪,也是高阶兵器,斩杀中阶荒兽,还是比较容易的。

若不是主人赐下的弓还未熟悉,我何至于用大枪战斗?王艳艳脚步一沉,对着那头最高的角熊,一枪刺了过去。

角熊头顶尖角黄芒一闪,抬掌打开长枪,枪尖擦过大熊的肋下,熊皮被割出一道浅浅的口子,也不见鲜血流出。

王艳艳和熊王齐齐吓了一跳。

王艳艳是没想到,熊王的力道是如此地大,一掌拍来,她这八级巅峰,都差一点攥不住枪杆。

那熊王却是没想到,对方轻轻地划了一下,它发动了“大地守护”的身躯,竟然被划破了。

然而,这个轻微擦伤,让它在震惊之后,越发地恼怒了起来,它怒吼一声,招呼自己的伴侣,齐齐地扑了上去。

这一下,王艳艳就有点进退失据了,前方是两只熊王,后方则是十几只角熊。

不过身为散修,她的打斗经验很丰富,临机决断的能力极强,下一刻,她就不管身后的十几只角熊,而是连着三枪,刺向那个较小的熊王。

第三枪,终于刺进了那只母熊王的左眼,熊王疼得大吼一声。

就在此刻,王艳艳身后的众角熊追到,一股接一股的轰击传来,就算她是八级巅峰,也吃不消,禁不住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混蛋,敢动我的人!”一声怒吼传来,直震得在场的人和兽耳朵嗡嗡直响。

这一声,让那只公的熊王也怕了,转身就要逃跑,根本顾不得旁边的伴侣,因为它很明白,这次来了一个绝对的强者,不跑只有死。

倒是那母熊王已经陷入了疯狂的状态,抬掌拔出眼中的长枪,仰天怒吼一声,两只粗壮的膀子展开,对着王艳艳就拍了下去。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时,一道光影重重地击了过来,那熊王的脑瓜,如西瓜一样炸开,前倾的身子微微一顿,然后身体后仰,四脚朝天摔倒在地,发出“嗵”的一声闷响。

这是陈太忠祭出的短锏,曾经是二级灵仙费球的兵器,就算他用得不是很顺手,也不是一只六级荒兽能抵挡的。

接着,他顺手三道神识刺,刺向逃跑的熊王,自己则是拎着长刀,闪电一般扑了上来。

刀光雪亮,挥舞起来,更是向一个雪球在滚动,纵横的刀气之下,更无一合之敌,熊头滚滚落地,眨眼之间,地上就再没有一只站立着的荒兽了。

两只熊王的下场更惨,不但被砍去了脑袋,连四肢都被砍下来,被陈太忠收了起来。

但是石贝村的村民一点都不觉得恐怖,他们冲出防御阵,哭喊着冲向自己的亲人。

“你收拾一下,战利品咱们要八成,”陈太忠淡淡地吩咐王艳艳一句,想一想,又丢给她两瓶丸药,“能救的,就救一下。”

说完之后,他放出飘絮椅,直接坐着飞走了——他本来就不想出手的,但是自家的仆人遭了攻击,岂不是在打他的脸?

没有一句交待,陈太忠就这么走了,但是石贝村的村民们认为,这才是高人的风范。

一直以来,大家都在猜测,石窟的一男一女,哪个修为更高一点,多数人认为,男人更高一点,但是也有人说,做主人的,修为不一定强过仆人。

可今天陈太忠的亮相,就让大家明白——做主人的,修为强得不是一点半点。

王艳艳是遭受了群熊的围攻,但是她的伤势并不严重,低级力量的重复撞击而已,这一点,她知道,陈太忠也知道。

所以她强撑着身子,将地上的角熊尸体收集起来,又亲自看一看受伤的人,能救活的,就丢一两颗丸药过去。

按说这种事,她不用亲力亲为的,但是,她过惯散修的日子了,穷怕了,就一定要亲自甄别——主人不稀罕,她稀罕啊。

石贝村这次损失惨重,但是需要救助的,还真的不多,总共三人而已。

这是一场死者多于重伤者的战斗。

“你们没有意见的话,八成的收获,我拿走了,”王艳艳淡淡地发话。

谁能有什么意见?人家不出手的话,整个村子都没了,事实上这样修为的大人,就算强抢,谁还敢不给?

而且救治丸药的价值,大家也心里有数,那真不是一般人能用得起的,村里人往常遇到类似的事情,多半是硬扛了,了不得抓点草药,真要用丸药救命——说句不客气的,周围联保的五个村子里,用得起丸药治病的,不超过十个。

“多谢大人赏赐,”不止一个人在高喊,更有人涕泪横流。

这是一个常规的认识,对于非修者村的村民而言,高阶游仙真的是高高在上,石贝村宁肯请外村的六级游仙来,也不会去尝试邀请石窟那边,原因就在那里摆着——请不起,也请不动。

“以后有外面的荒兽挑衅,或者人也算……你们只管来石窟求救,”王艳艳淡淡地发话,“我们主仆落脚的地方,容不得胡来。”

其实以她的性情,若不是主人开口,她根本无所谓这帮村民的死活,这也本是普通散修的真实心路历程——王某人遭难的时候,谁救她了?

但是既然做了好人,就要做个彻底。

而且她也摸准了主人的心思,所以才敢这么说——石贝村周边,就是主人的势力范围,旁人休想随便插手。

吩咐两句之后,她转身正待离去,一个六级游仙走了过来,点头哈腰地打招呼,“大人您好,我是青草村的六级游仙哈令强。”

“我没兴趣知道你是谁,”王艳艳一摆手,淡淡地回答,“你有什么事,说吧。”

“您的修为,真的令大家敬佩,”六级游仙对上这种高手,只有讪笑的份儿,“不知道贵主上,是什么来历?是不是灵仙?”

“凭你……也配知道?”王艳艳冷哼一声,转身走开,“不服气战利品分配的话,来抢就是了。”

她这是典型的散修思维,但是那个六级游仙看着她的背影,也只能舔一舔舌头,暗暗地苦笑一声:抢你?那我不如选个风景好的地方,直接自挂东南枝。

王艳艳收拾完这一摊,就转身直接回去了,直到来到石窟洞口,见到自家主人坐在那里打坐,她停下脚步,“我收了十八只角熊的尸体……熊王我是一只算作两只的,要不然能收十九只。”

“不收就不收了,”陈太忠漫不经心地点点头,然后他想起一件事,“我看你今天,不该这么狼狈的……不是有中阶金刚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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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偶尔思乡

金刚符是护身法符,一旦祭出,一般人不好破防,而中阶的金刚符,足以抵抗六级的荒兽。

陈太忠也给了王艳艳几张,他有小塔,境界也足够高,中阶符箓对他来说,效果几近于无。

“金刚符用在这里,可惜了,”王艳艳叹口气,对散修来说,没事祭出个符箓,简直是太奢侈的事情了。

刚才的局面虽然紧张,她绝对有信心脱身,若不是担心增加村民的伤亡,她甚至有信心靠着游斗,慢慢地斩杀掉这一群角熊。

陈太忠嘿然不语,好半天才哼一声,“唉,散修。”

说完这话,他取出那个聚灵法阵,丢给自家的女仆,“先疗伤吧。”

两人在近几个月里,不停地使用聚灵阵修炼,因为王艳艳偶尔要洗衣、做饭和采购,出了灵阵之后,无法再进来,他买的这个聚灵法阵,经常被拿来用一下,也掉了一些耐久度。

散修能如此奢侈地修炼,真的是很少见的。

“主人你不修炼吗?”王艳艳愕然地看他一眼。

在她眼里,自家主人不但天赋惊人,同时也是个修炼狂人,不会放过任何时机来修炼。

“我琢磨一下,这个熊掌怎么做,”陈太忠取出一只熊腿来,冲她晃一晃。

合着他斩去熊王的四肢,不是残忍**,而是想尝一尝熊掌的滋味。

他并不是个喜好美食的人,但是自打飞升之后,他一直感觉,跟这个位面有些格格不入,想找一些来自地球的老乡,又找不到。

一个人奋斗,真的是很寂寞的,偶有思乡之情,是很正常的。

“熊腿肉不是更好一点吗?”王艳艳表示不能理解,那熊掌坚硬厚实,怎么吃啊?

事实上,角熊的肉并不是那么可口,腥膻味极重,不过身为五级荒兽,补充体力的效果,还是很明显。

“你知道什么?”陈太忠也懒得理她,拎着熊掌去旁边的泉水处洗剥。

王艳艳一打坐,就打坐了整整两天,不但伤势尽复,感觉冲击九级的瓶颈,也有些松动,她有心再冲击一下,实在肚子有点饿,才想起来没有给主人做饭。

待她收功起身,走出石窟,才猛地发现,不远处的液化气灶上,正咕嘟着一个大锅,闻着就香味扑鼻,主人却是在洞口处,盘坐着修炼。

“这么香?”她抽动一下鼻子,禁不住走到大锅旁,抬手揭起锅盖来。

看到锅里滚动的白汤,她咽一口唾沫,不可置信地发问,“这是熊掌?”

里面的肉已经变成了白里透黄的样子,哪还有那种黑乎乎,满是硬壳和毛发的恶心样子?

“那当然,不看是谁做的,”陈太忠收功起身,得意洋洋地发话。

身为地球上唯一的仙人,他吃过不止一次熊掌,不过这玩意儿怎么做,他还真不是很清楚,只是记得厨子说,要勤泡水,多焯水。

做这么两只熊掌,他是费老鼻子劲儿了,不但要把厚厚的硬壳削去,还不停地加上作料焯水,直焯了四次,才把角熊那浓郁的腥膻味儿去掉。

现在能煮成这样,他心里也很是得意,这可是比做烧烤难多了。

王艳艳赶忙张罗煮灵谷,半个小时之后,两人坐在桌边开动。

“就是这个味儿啊,”陈太忠吃一口酥烂绵软的熊掌,满足地叹一口气,又拿出一壶云雾酒,惬意地轻啜起来。

他一般不怎么喝酒的,须弥戒里的云雾酒还有近百壶,不过在这思乡之际,拿出一壶来借酒浇愁,倒也是应有之意。

王艳艳见主人神情古怪,也不敢多问,待吃完之后,她才出声发话,“我感觉自己也快突破了,您离开的时候,我跟您一起走好了。”

“走?去哪儿?”陈太忠哈地笑一声,一抬手将喝光的酒壶摔到地上,略带一点醉意地发话,“哈哈……不管去哪里,我都是外地人,这里就不错!”

“刀疤知道错了,”王艳艳吓得赶紧站起身。

“你没错,”陈太忠摆一摆手,毫不在意地回答,“既然你也快突破了,那等咱们俩都突破了,再离开也不迟。”

行程就这么定了下来,接下来的日子里,王艳艳继续修炼,而陈太忠除了苦练燎原枪法之外,就是静坐调整心情——游仙冲灵仙,真不是那么容易的,多少人就卡在了九级游仙。

再有一些时间,他又整理了一番抢夺到的东西,有用的就祭炼一下。

经过那一场角熊大战,周围的村子也都知道,石贝村旁边,住了两个高阶游仙。

高阶游仙在这一片,属于那种无敌的存在,尤其难得的是,这高阶不但不惹人,还能主动地救人,实在太难得了。

于是周围的村子纷纷来到石贝村,表示想拜见两位大人。

但是石贝村的人哪里敢答应?他们跟两位大人真的没什么交情,甚至人家当初来求宿,都是村里人把大人们挡在村外的。

所以他们表示,大人们不喜欢受到打扰,你们真有什么事,可以等那蒙面的女大人来村里,就可以商量了。

有人不信这个邪,觉得石贝村这么做,是要垄断跟高阶游仙的沟通渠道。

周围几个村子,都是处在丘陵地带,一般见不到太凶猛的荒兽,但是看石贝村的遭遇,就可以知道,世间总是充满了这样那样的意外。

有这样的强援,谁不愿意结识呢?

所以就有人悄悄地前往石窟,不成想在距离石窟不远处,看到了警告标牌:私人修炼场地,擅入者后果自负。

假的吧?真有不信邪的主儿,就试图越线,不成想才一过线,人就软绵绵地栽倒。

这是陈太忠为了防人打扰,立的牌子,至于说昏倒的人,则是他神识攻击所致。

见到这种情况,那些心怀侥幸者,不得不乖乖打熄了念头,甚至失陷在线里的那位,都是大家用了套索,将人拽回来——没有谁敢进线救人。

所以大家就乖乖地等在村里,期待女大人再次来采买。

这一等,就是一个多月,待到蒙面女人再次出来,等候已久的众人登时团团围上。

王艳艳根本不给他们好脸色,收购了一些荒兽肉之后,转身就要离开。

这时,一个中年汉子起身拦住她,笑嘻嘻地发话,“这位大人,我是刘家堡的采办,听说前一阵你得了十九只角熊,不知是否可以割爱?价钱好说。”

“我的主人,岂会在乎你这种小钱?”王艳艳冷哼一声。

在大家的认知中,角熊的肉虽然难吃,吃过之后会放出极其难闻的臭屁,但是补充体力的效果极佳,这种荒兽,小户人家吃不起,大户人家看不上。

角熊的角虽然也有些用处,意思并不大。

王艳艳是拮据的散修,但是跟了主人之后,这点钱也看不在眼里,更何况她觉得熊掌的味道不错,主人又喜欢,那么,何必卖呢?

“你是不打算给我刘家堡这个面子了?”中年男人有点不高兴。

“你再这么说,信不信我灭了你刘家堡满门?”王艳艳登时火了,“屁大的一个小村子,还以为自己是号人物了?”

她的性子原本就是暴烈无比,要不然,水牢里第一个站出来的,也不会是她。

中年男人果然不敢再纠缠了,但是他转身离开之际,还轻声嘀咕一句,“高阶游仙就很牛吗?”

王艳艳想也不想,一抬手,一根扁针就打了过去,中年人的肩头,登时出现一个柳叶大的透明窟窿。

“你家大人没教你怎么说话吗?”她冷哼一声,才又抬眼望一望众人,“想跟我家主人做生意的,可以……拿功法秘笈来换,只要是我家主人喜欢的,你们想要什么,只管提。”

说完之后,她头也不回地走了,只留下一群人面面相觑。

刘家堡那人捂着肩膀,恶毒地看着她的背影,这时旁边走过两人来,一脸不怀好意地看着他,“刘家堡,真的很大吗?”

刘家堡在附近,曾经是说一不二的霸主,昌盛的时候,有三个灵仙,不过他们压榨邻居太狠,五十年前一场宗门大战,刘家堡的灵仙尽数陨落。

这个时候,周边的邻居发挥了痛打落水狗的精神,直接将刘家堡的高端战力一扫而空。

后来还是州里出面,不让大家自相残杀下去,否则现在有没有刘家堡,那都很难说。

目前的刘家堡,也就是个大村子的战力,只有一名七级游仙,等闲还不会出手。

至于有人说,刘家堡还有神秘的守护力量,甚至可能是掉级的灵仙,那也仅仅是传言。

反正周围的村子绝对不会容忍刘家堡再度崛起,大家真的不想再过那种暗无天日的生活了。

中年人不敢再说什么,低头走了,倒是旁边不少人嘀咕,“换功法秘笈……估计都是些大路货拿来卖吧。”

“是啊,谁舍得把绝门功夫,拿出来交换呢?”有人表示,这说法太对了。

但是也有个别人,眼中冒出若有所思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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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怪异刀法

王艳艳放出求功法的风声,其实是得了自家主人首肯的。

陈太忠自己的功法不能传出去,又想弄一点别的功法来,那就只能想办法买了。

但是功法都是很贵的,而且卖得贵的,也是大路货,在这里求购的话,没准能得到什么来路不明的黑货。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里,有不少人来到石窟附近,拿着功法请求换取物资——现在的石窟二修者,在周边也是鼎鼎大名了,换取的人不怕被骗。

但是话说回来,被骗……那也得有资格,功法不行的话,石窟主人根本不予理睬。

近一个月以来,石窟只收到了两本秘笈,一本是基础刀法,一本更算不上功法,只是一个弓手的日记,名为——《我做弓手的那些日子》。

可是这弓手日记,王艳艳非常喜欢,她甚至打算一万灵买下此玉简,对她而言,这是一笔极大的支出,但是她现在沉迷于弓术。

她得了那把能储物的小弓之后,都有点魔怔了。

这本秘笈她拿下了,用以交换的条件,是皇甫家族若是五年内灭亡,她必须灭掉刘家堡。

这种约定的约束力不大,但是她想再晋阶的话,多少要受到契约的影响,尤其是想晋阶天仙的话,这就是她的无明障了。

当然,对很多人来说,天仙是可望不可及的,晋阶天仙的无明障,也就很扯淡了。

可是对有追求的人来说,这个约束还是很有效的。

不过皇甫家能拿出这种东西来,也是很难得了,对于修者来说,最重要的不是功法,而是前人在这条路上摸爬滚打的经验——闻者足戒,这是血淋淋的教训,也省去了摸索的过程。

由此可见,皇甫家跟刘家堡的恩怨,紧张到了什么样的程度。

《基础刀法》则是陈太忠收集的,此事说来,还有点周折。

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孩子站在石窟不远处,手捧一块破旧的玉简,一定要见石窟主人。

他一脸的坚毅,说话掷地有声,“我这是家传的宝物,只卖一万灵……这是看在你们名声好的份上,你们若是不买,我走,后悔的绝对不是我。”

一万灵就是一块上品灵石,虽然对一部功法来说,并不是算什么,但是……这个叫做基础刀法的玩意儿,值这么多灵石吗?

王艳艳先过了一眼,觉得这根本是大路货,虽然看起来古旧了一点,但是招式很平常。

所以她就不收,那孩子扫兴而去,然而没过几天,他又来了。

这次,孩子准备得很充足,他背了一袋子粮食,紧贴着警戒线打坐修炼,饿了就做点饭吃,渴了接一点山泉。

王艳艳也不去理他,散修生存不易,着急了什么手段都能使出来,只要他在线外修炼,这种程度的死缠烂打,她是能容忍的。

孩子的这番怪异,很快被附近来往的游仙发现了,于是有人过来打听:你是卖什么功法的。

小孩也不怕给别人看,但是过目者都认为,这不过是很普通的功法。

也有个别人,觉得这刀法似乎值得研究一下,却被对方要出的天价吓到了,“一万灵,穷疯了吧?五十灵的货色,我也只是想借鉴一下……能给你一百已经不错了。”

这就看出小孩选择在这里修炼的重要性了,若是换个场所,看货的人绝对不介意强抢了玉简,不过是一个区区游仙二级的小孩,不随手一掌拍死你,就算你运气了。

可是在这里,大家绝对不敢——石窟里两位大人说了,石贝村是他们的地盘。

若这刀法确实值一万灵石,或者有人会冒险出手,赌一把自己能不能跑掉,但是这种看起来可能有点价值,其实极可能没啥用的东西,谁会冒着生命危险去抢?

所以这孩子得以继续在这里修炼下去。

然而,小孩心里也慢慢地有点慌了,他带的粮食不多,还是很普通的凡人粮食,不是灵米灵谷,根本不顶饿。

呆了接近一个月,他最后一点粮食也吃完了,他站起坐下好几次,终于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摸出一颗丸药,塞进嘴里,然后坐下继续修炼。

可巧,王艳艳此刻正在张罗饭菜,对于这个恋栈不去的小家伙,她多少有点好奇,而且小孩离石窟也有点近,对于任何潜在的威胁,她都保持高度警惕。

所以这颗丸药,还是被她敏锐地看到了,她撇一撇嘴,“有辟谷丸不用,要背粮食……装得还真像啊。”

辟谷丸是相当廉价的丹丸,一丸下去,可以数天不食。

就算是散修,谁手里也拿得出不少辟谷丸,这东西不但能顶饿,关键是万一什么时候被困住了,有这个东西,没准就能拖到救援的人马来。

不过王艳艳也只是略略腹诽一下,就专心做饭了,眼见饭菜即将做好,喀喇喇一声炸雷,不多时,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打了下来。

做饭的地方倒是不怕下雨,上面绷了好大一块塑料布,不过这炸雷一声又一声的,听着很是闹心。

陈太忠也被这炸雷影响到了,他停止对短锏的祭炼,站起身走出来,笑眯眯地冲着王艳艳打个招呼,“财迷,这是上古灵宝出世了,快去寻宝啊。”

王艳艳苦笑着抽动一下嘴角,她被自家主人笑话,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我去寻宝的话,这饭谁来做啊?”

“你先做好饭,做完了再去,需要杀人夺宝的时候,记得给我发通讯鹤,”陈太忠一本正经地回答,然后又看一看天,“我估摸着这异宝出世,还得一阵。”

他这话一点不错,半个小时之后,饭都吃完了,雨还在下,不过炸雷少得多了。

陈太忠随意地舒展一下神识,然后就有点发愣,“这小毛孩子……大雷雨天的还修炼?”

那个孩子的事儿,他听说了,一直也懒得过问,最近很多人拿简易的功法来充数,有人拿一本高级驯兽术来,陈某人发现,这破玩意儿,还不如自己手上的中级驯兽术来得全。

一本基础刀法想卖一万灵,这不是做梦吗?

不过这小孩子大雨天都在修炼,他心里生出了点好奇——这么勤勉的人,应该不会做出太不靠谱的事儿吧?

“他背的粮食吃完了,估计撑不了多久了,”王艳艳一边收拾碗筷,一边随口回答。

粮食吃完了,还有辟谷丸,但若是有很多辟谷丸的话,当初背粮食来,就是一场很不成功的煽情——女、仆是这么认为的。

“我去看看,”陈太忠一抬脚,冲着小孩儿方向而去。

划线离石窟的距离,也不过一里地左右,分分钟就到了,然后他就看到,小孩在警戒线外,也搭了一个小棚子,上面有树枝树叶遮蔽,还有模有样的。

不过雨实在太大,棚子里也在下小雨,而那瘦小的少年,盘腿坐在一堆树枝上,动也不动地修炼着。

听到有异声接近,少年刷地睁开了眼睛,这附近虽然没有什么强大的荒兽,但是蛇虫也频频见到,不少还是有毒的。

结果一睁眼,看到一个年轻的男人,从林子里走了过来,浑身湿淋淋的,脚下似缓实疾,眨眼间就来到他的面前,一伸手,“刀法……拿给我看一看。”

“你是……”少年先是一愣,然后狂喜地站起身,抬手一抱拳,“请问可是石窟之主。”

“这破地方,我就待一阵儿,”陈太忠的手微微抖一下,“拿来。”

少年从怀里取出一块古旧的玉简,玉简的棱角还有不少划痕。

陈太忠接过玉简,直接投进神识,看了公开的五式之后,又在脑子里微微构想一下,然后缓缓地摇摇头,“很平常的招数,我说,这你都要卖一万灵……觉得我人傻灵多吗?”

“那是你神识不够强,”少年摇摇头,又抹一把脸上的雨水,失望之情溢于言表,“唉,看来你也……可以还给我吗?”

“神识不够,这是你说的?”陈太忠斜睥小孩一眼,有点火了,谁要说他修为不行,他不会很生气,九级游仙真的很渣,但是……你敢说我神识不够?

“不是我说的,家里就是这么传下来的,”少年一伸手,愁眉苦脸地发话,“还我。”

“哪里有那么简单?”陈太忠脸一沉,扬一扬手里的玉简,“神识力量太强,玉简碎了……可是要算你的。”

少年先是一怔,然后缓缓点头,“算我的,不过……你只许用神识。”

“欺负你一个小毛孩子,我会有成就感吗?”陈太忠微微一笑,神识猛地撞向玉简——小子,这是你自己找的,不怪我哈。

嗯?下一刻,陈太忠就有点奇怪了,这个……没碎?

说不得,他酝酿了一下之后,又发动神识,狠狠地撞向手中的玉简。

还是没碎?

不但没碎,这玉简里,还多了点隐约的图像出来,不过这图像太过模糊,怎么都感觉不出,是要表达些什么。

“有点意思,”陈太忠点点头,手一抬,一百块中品灵石丢落到了少年打坐的树枝上,“后面的密匙是多少?”

这种加密的玉简,是要有密匙才能读取的。

“3200590,”少年转身见他要走,赶忙招呼一声,“灵仙大人,请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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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左巡查

灵仙?陈太忠果然停下了脚步,他很想说,自己不是灵仙。

但是被别人认为是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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