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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传说(原名马踏江湖)-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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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月华惊讶道:“公子,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在装傻,金少华出道三年来,被他污辱至死的女子总有三百多人,你说此人该不该死。”

    李志豪一怔,傻呆呆道:“如此穷凶极恶之徒,那些所谓的名门正派,大侠少侠们都干什么去了?怎么没人站出来除凶?”

    月华轻哼一声道:“一是因为金少华武功高强,行踪诡秘,其实最主要还是怕他的义父,四凶中的绿衣邪神姜老邪。公子真不应该放那赶车的恶仆陆五逃走,此人是姜老邪的随侍仆人,将来老魔定不会善罢甘休。”

    李志豪不甚在意,随口道:“管不了那么多,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只要没杀错人就好,该上路了。”说着去叫正在睡回笼觉的黑风。

    史月华应了一声,星眸扫过黑风,眸中精光一闪道:“好马!咦?此马……此马可是天马黑风?”

    李志豪一怔,瞥了月华一眼,心道这丫头倒是识货,点头道:“正是黑风。”

    月华望向李志豪的眼神又变,口吻中也多了一丝奇妙的变化:“原来公子就是降服天马黑风,毙杀漠北四凶,更将蒙古鞑子搅得大乱的风侠。”

    李志豪心道前两项也就算了,我又怎么将蒙古鞑子搅得大乱了?不禁探问起来,月华也没隐瞒,将蒙古汗庭的悬赏诛杀令大致说了一番,最后下结论道:“公子的事迹已然天下轰传,降伏黑风,彻底羞辱了北元鞑子,替天下汉人争光,人人都称公子乃我大陈真正的英雄豪杰。风侠二字,公子当之无愧。”说话间,小脸上尽是一片仰慕。

    李志豪听闻自己已然名满天下,不但不喜,且脸色还难看到了极点。

    月华星眸中微微一动,面上却仍是一副仰慕崇拜的娇憨神情道:“公子怎么了?”

    李志豪苦恼的摇摇头,并未答话,径自翻身上马,道:“附近的路月华可熟悉?”

    史月华答道:“月华走过数次,晓得大概,这里向南三十里是小镇五里铺,向东六十里就是西安城了,公子,我们去哪里?”

    李志豪想了想道:“去西安,看看西安城有没有我师……老婆的消息。”

    两人并骑而行,李志豪闷头坐在马背之上,始终在闭目沉思着什么。

    李志豪的性格,受其幼年时养父七窍玲珑的影响甚巨,世上绝大多数人都是追名逐利之辈,他却视出名为畏途,信奉的是人怕出名猪怕壮的理念。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做人还是低调一些的好。

    月华奇怪的望着身旁这个一身古怪的男子,知道了他的来历之后,她反而更加的看不透这个人了,眼珠转了转,嘴角噙起一丝坏笑,忽然凑上前去,带着一点撒娇的口气道:“公子,打个商量,让我骑一骑黑风好不好?我就骑一会儿,好不好嘛?”

    李志豪一怔,醒过神来,被月华的娇媚神情弄得头皮有点发麻,登时将出名引起的不快忘在了脑后,故作正色道:“想骑黑风可以,但要看你的表现,如果你既听话又能立些功劳的话,我自会让你骑。”

    月华嘻嘻一笑,不晓得在想什么,玉首微偏道:“公子打算怎么去寻……夫人?”

    天下之大,人海茫茫,寻找师妹不啻是大海捞针,李志豪最头痛的就是这个问题,无奈道:“还能怎么寻,沿路打探,找到哪算哪。”

    月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边笑边道:“哪有这么寻人的?公子莫不是初入江湖,竟连这点江湖常识都没有,寻人探事,丐帮的人最拿手。”

    李志豪自幼坑蒙拐骗练出一张天下少有的厚脸皮,闻言毫不觉得尴尬,反有顿开茅塞之感,一拍大腿道:“好主意,我们去长安找丐帮的人问问。”

    月华得意洋洋的道:“有本小……本丫鬟在,哪还用找那些臭叫花子,这点小事包在月华身上就是。”

    李志豪一惊,心念一动,暗道这个从天上掉下来的便宜丫鬟绝非常人,故作不经意的斜眼一瞟,一副不屑神情道:“口气倒是不小,有没有真本事可就不知道了。”

    不知怎的,平日里聪慧无比的月华却受不得李志豪小小的一个激将法,小嘴不乐的一撇道:“我爹的商号遍布天下,消息比丐帮可灵通多了。”

    “你爹?你爹是哪位?”李志豪不自觉的问道。

    这位史大小姐的来头可真是不小。

    她爹乃是武林三奇中的破衣财神史爱财,史爱财不但是名闻江湖的无敌高手之一,更是赫赫有名的天下第一大富豪,真可说富甲天下,可惜其为人惜财如命,标准的铁公鸡一只,平时身上总是一习破衫,因此而得名。

    史爱财一套元宝掌法技压群雄,手中一把铁算盘出神入化,尤其是那一百零五颗算盘珠更被公认为天下第一暗器,行走江湖三十余载,除了与三奇中另一人醉酒狂丐交手三次未分胜负外,可说战无不胜。

    月华姑娘艺自家传,除了嫌女儿家使算盘不好看而未学算盘功外,将她老爹一身绝艺都继承下来,尤其是暗器手法,她那一百零八颗银弹手法,除了功力稍逊外,运用的技巧,手法的变幻,大有青出于蓝之势,行走江湖两年余,就创下了千手仙子的名号,也是武林新一代的风云人物之一。



………【第八章 长安】………

    史月华这次本来欲往长安与她老子破衣财神相见的,不想途中被金少华盯上,金少华也知她武功高强,不可力敌,所以暗中相随,乘着月华姑娘一时的疏忽大意,施下迷药,幸亏李志豪相救,不然可就在劫难逃了。wWw.23uS.coM

    李志豪听了月华这一番话后,了然的道:“原来是破衣财神的千金,难怪如此会算帐了。”算帐二字,他故意加重了三分声调。

    月华想起方才的窘况,俏脸一红,扭头他顾,心中却甚不服气的冷哼了一声。

    她人美老子又有钱有势,追求的名门公子不计其数,可她从未有一个看上眼的,到如今芳龄二十,早过了一般女儿家婚嫁的年纪,还是个大闺女,为此不知急白了她老爹多少头发。

    而今她却对李志豪产生莫大兴趣,他的手段堪称卑鄙无耻,偏偏又给人朴实敦良的怪异感觉,如此矛盾对立的性格集中在一人身上,不觉吸引起月华探求究竟的好奇心,所以她才会这么一反常态,死皮赖脸的硬要跟着李志豪。

    其实她心中自有主意,只待弄清这个古怪男子的究竟之后,便马上将他甩掉。

    李志豪可不晓得这许多,心中盘算着若面前这个丫头真的能够帮他找到师妹,倒也不枉自己费力救她一场,当下故作慷慨道:“若月华能够帮我找到师……夫人,我便答应让你骑一次黑风。”

    月华小嘴一撇道:“如此大功便只有这么点赏赐吗?公子忒也小气。”

    李志豪没好气道:“你待怎样?”

    月华心中奸笑两声,仿佛做贼一般将玉首凑过去,伸出一只纤纤玉指向上指了指道:“若是找到了少夫人,如果少夫人不反对的话,公子升我一级如何?”

    李志豪与李欣欣青梅竹马,一起在长春谷长大,对于世间的礼法知之甚少,只是觉得月华凑近身来后一股淡淡香气飘入鼻中甚是舒服,浑不觉得两人现在的姿势着实暧mei,微有些纳闷道:“升一级?什么叫升你一级?”

    月华本是故意为之诱惑李志豪,哪知这人却对自己浑如未觉,不禁更是有气,面上一副无比动人的羞涩神情道:“就是……就是把人家的丫鬟身份升一级嘛。”

    李志豪明白了,只是这时他可不想得罪眼前这个能帮他找到欣欣的人,所以虽然心中不愿仍不得不敷衍,面色古怪道:“这个……这个等你真的帮我找到人立了功时再说吧。”

    两个人在官道上迎着新出的晨旭,边走边聊,两张伶牙俐齿,不时斗斗嘴皮。

    李志豪自从下天山追捕黑风以来,两年多时间少有与人接触,从未如此放松快乐过,月华的机智与口才极佳,与她斗嘴实是一件有趣的事,不自觉便对她生出一份亲切之感,觉得这丫头似乎也没起始时那么讨厌碍眼了。

    史月华也是一样,她老爹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自然当作接班人来培养,小时候除了要练功之外还要学习如何经商与管理庞大组织,可以说从未有过一个真正的童年。

    自小没有玩伴,长大后所遇到的男子不是贪图她的美貌就是看上她老爹的财势,个个对她全是一副模样,逢迎拍马,百依百顺,从没有人象李志豪这般只是当她是一个平凡女子,如此轻松笑闹是她从未有过而又一直梦寐以求的事情,不自觉间深深被李志豪所吸引,竟忘了原本接近李志豪时心中的打算。

    笑闹间,俩人不知不觉间已经来到长安西安城不觉已经遥遥在望。

    西安,本叫长安,陈太祖宏德大帝问鼎天下后立为西京,故改名为西安。

    西安城位于关中平原,地当渭河之南,秦岭之北,自古以来就是交通和军事要地。

    曾是周、秦、汉、隋、唐这历史上五大皇朝的国都所在,历经近千年的修建扩充,至隋唐时期更是到达了最鼎盛的巅峰,绵延婉转七十余里的城墙加百多万的人口使之成为了当时世界上最繁荣的城市之一,甚至有“世界的中心”之说。

    虽然经过几百年来数次战乱的侵扰破坏,已经大不如前,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现在的西安城仍然是中原西北地区的中心城市。

    时下正当午时,城内熙熙攘攘,人潮涌动熙攘,一片繁荣歌舞升平的景象。在月华的引领之下,俩人谈笑间来到一条繁华店铺林立、商贾穿梭的大街上。

    至一间巍然耸立的酒楼前,月华一牵马缰道:“公子,午时便在这里休息可好?”

    李志豪打眼观瞧,此楼高三层,气势非同一般,单只门脸就十分的考究,四门大开,雕梁画柱,门前那两尊青铜狮子威风凛凛,抬眼上看,一块巨匾横于门上,上题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富豪酒楼,放眼望去,整条大街上以此楼最为醒目。

    他也未多想,点头答应。

    俩人迈步进了富豪酒楼,自有伙计将马拉到楼后的院中马栏。

    进了楼内大堂,只见其间布置豪华舒适,虽然奢华却并不低俗,显见此楼老板不是个庸俗之辈,颇有品位。

    因为正当饭时,楼内已是人满为患,一楼大堂坐得满满当当,在座的多是些商贾名流,用餐极是文雅,不似一般酒楼那般吵吵闹闹嘈嘈杂杂,很是安静。

    二楼三楼是雅间,店伙计在上面穿来穿去,忙的不亦乐乎,可想见客人也是不少。

    李志豪看的有些眼花缭乱,想他一个山野小子,何曾见过这般场面,心中不禁打鼓,忍不住埋怨道:“月华你这丫头搞什么鬼,可是诚心想看少爷破产?”他虽卖马赚了三千两,却将之当作老婆本藏在了长春谷,这次出门只带了一百两作为路费,进了这么好的酒楼,不啻是入了合法的黑店,自然难免心中揣揣不安。

    月华听罢不依道:“公子这话可冤枉死了月华,跟人家来就是。”

    李志豪哼了一声道:“跟你就跟你,反正你家有钱的紧。”

    月华并不答话,只是小脸上现出一丝鬼灵精怪的笑意,不晓得这丫头又想到什么坏点子,可怜李志豪傻愣愣的跟在她后面,自然察觉不到。

    两人正往里走,本楼掌柜也是破衣财神史爱财的心腹手下胡进财听闻手下来报,晓得自家小姐到了,急急忙忙跑到两人近前,对史月华那一身不合身的男装打扮视若不见,躬身行了一礼后恭敬道:“胡进财给大小姐见礼了,大小姐晚到了一日,老太爷有事已先走了,临走吩咐说要小姐在此等他几日。”

    方才还一脸天真与李志豪巧笑逗弄的月华面对胡进彩时,突然变了一副面孔,一张美绝凡尘的俏脸无喜无怒,陡然生出一股奇异特殊的迫人气势,不疾不徐应道:“知道了,立刻准备一间上房,我们的马已经牵到后面,那匹黑马要小心侍候,不得出任何差错。”说话间,那股迫人气势由淡而浓,叫人不由自主的生出一种仰视之感。

    这才是史月华的本来面目,试想她平日帮老爹史爱财打理各处生意,管理着手下数万,又怎会是与李志豪在一起时那副小女人状?

    “是。”胡掌柜没有半点废话,他心中对大小姐比老太爷史爱财的敬畏还多,大小姐的精明干练在财神势力中是出了名的,十五岁开始管理财神势力事务以来,至今从未出过哪怕一丁点错误,在她面前谁敢不兢兢业业,便是史老太爷对这女儿也怕的紧。

    胡进财引着二人穿过大堂,从后门走入楼后的院中。

    大院是标准的四合院,酒楼位于正北,东面是马房,南面是柴房,西边是一排破破烂烂的矮房。

    胡掌柜领二人来到西面那排矮房前,推开其中一间房门,只见房内除了一张平桌,两只破凳外,便只剩下一张木床,再无其他摆设。

    胡掌柜肃手让道:“大小姐,您请进。”

    月华泰然而入,随意优雅的坐在破凳上,好像那是皇帝的龙椅一般,轻抬玉首道:“这里没你的事了,下去吧。”

    胡掌柜躬身又行一礼:“是,小姐,”说完转身离去,自始至终没有用正眼看李志豪一眼。

    李志豪倒并未在意这个,他还处在极度的震惊中没有恢复过来,此时正一脸错愕的呆立在门外不知所措。

    这……这算什么?那个乖巧可人的丫鬟一转脸的功夫就变成了高高在上的女皇,而这间所谓的上房……

    谁又能想到所谓的上房会是如此不堪的模样,跟长春谷中自己所住的木屋都没法比。

    胡掌柜前脚刚走,月华这丫头象四川变脸一样马上又变回讨喜丫鬟嘴脸,自凳子上一跳而起,蹦蹦跳跳来到兀自在房门口发呆的李志豪身前娇道:“公子,你发什么呆呀?还不快进来。”

    李志豪回过神来,疑惑的道:“月华,这……这就是上房?怎么好像……好像……”他一时实在是找不到什么特别形象的说明词来形容这个上房。

    月华小脸上全是理所当然的神情道:“当然,我爹在此都是睡在南面的那排柴房里,他还舍不得睡这么好的房间呢。”

    “什么?”李志豪不能自制发出一声惊呼,开玩笑?可看月华小脸上那认真的神情又实在不象,当下哭笑不得道:“你爹倒也真是一个非常人。”

    月华一本正经的答道:“我爹他老人家常说,钱好比珍玩,是用来收藏的,如果一定要花,也要花在刀刃上,绝不能为了这点生活小事随意挥霍。”说完冲着无言以对的李志豪甜甜一笑,那样子足以迷倒天下间所有的男人。

    别看这丫头脸上神情正经的紧,其实肚皮都快笑破了,

    虽然以前她也经常在下人房如此戏耍追求她的那些名门公子,但那些人着实乏味,或是一脸受辱的模样拂袖而去,或是故作甘之如饴,表明追求她绝非为了财富,那一张张面孔让她看了就厌烦。

    又有哪人象眼前这位似的,短短数息的工夫,脸上的表情足足变换了十多次,胆子更是大到了极点,竟敢当着自己的面反讽她老爹是“非常人”,实在笑死人,偏偏月华表面上还要强忍着不露声色,不然岂不是没得玩了,真难为这丫头还能忍得住。

    李志豪早对月华的美貌免疫了,对着那能迷死人的笑脸翻了翻白眼,然后无奈弯腰进了矮屋,没办法,房门太矮。

    进到屋内,他将行囊往床上一丢,一屁股坐在薄板床上,才发现这房间比在屋外看的还要小,不禁叹口气道:“月华,屋里怎么连个茶壶茶碗都没有,我真是服了你们父女俩,便是抠门也用不着这么虐待自己。”

    月华道:“公子,你就将就将就好了,我家一直都是如此。”

    李志豪无奈道:“也罢,谁叫这是你家的地盘,不将就又能怎地?我说丫鬟小姐,既然到了你家地盘,身上的衣服总该还我了吧?”

    月华赖皮道:“可是这里没有我的衣服,而且我身上也没有钱……”

    李志豪气的又翻了翻白眼,难怪以往师父提到破衣财神时都是那种怪怪眼神,以女观父,已然可见一斑,只得无奈的自怀中掏出了一锭银子道:“算我怕你了,这是十两银子,你叫伙计买套衣服,看你现在,男不男女不女的。”

    月华高兴的接过银子,美滋滋道:“那月华可就不客气了,多谢公子。”说完出门招来一名店伙计,让他为自己买衣服去了。

    李志豪看着月华那副高兴的样子,不由摇头苦笑道:“难怪人常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天下竟会有这样的怪胎,明明身家无数,还要占别人一件衣服的便宜,唉。”说着忍不住又叹了口气。

    正在自言自语间,月华已经回到屋中,冲李志豪甜甜一笑道:“公子饿了吧?我已叫人送来饭菜。”

    李志豪确实有些肚饿,闻言大喜,他天性好吃,心道如此气派的酒楼,做出来的饭菜总不应太差吧?各种诱人美味在他脑海中不停飞舞盘旋,忍不住没德行的咽下口分泌过多的口水笑道:“好丫头,总算还有点良心,知道公子我自昨晚就被你气的没吃饭。怎么着?打算叫什么好菜招待你家公子。”

    月华神秘一笑道:“一会儿公子就知道了。”



………【第九章 富豪待遇】………

    在李志豪急切期盼的等待之下,终于有三个店伙计端着菜出现。23Us.com

    头一个伙计手中是一锅白饭和两只瓷碗,后两个每人手中端着一只景德镇烧出的青花大瓷盘,光是这两个瓷盘就已价格不菲,两个瓷盘之上盖着两个同样的瓷盘,恐是怕盘中的菜肴凉了保温之用。

    李志豪暗暗吞下一口口水,心急道:“月华,不就是一顿饭吗?哪用搞的这么麻烦,快点吧,我肚中的馋虫已造起反来。”

    待伙计将饭菜放妥出屋,月华才笑道:“公子,你急什么,吃吧。”说着揭开了保温用的两支盘子。

    李志豪的目光触到盘中的菜时,原本已快流出来的口水又都自动退回到了肚子里,饥火中烧的感觉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原来,这两盘菜一盘是清炒萝卜丝,另一盘是醋溜大白菜。

    俗话说的好,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看着这两盘菜,李志豪大失所望的道:“月华,这就是你差人送来的饭菜?”

    “公子,这是你的饭。”月华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心,丝豪没有察觉到李志豪的失望之情,为李志豪和自己各盛了一碗饭,然后极为香甜的吃将起来,好似桌上摆的全是山珍海味似的。

    李志豪欲哭无泪的端起饭碗,却没有动筷子。他在心中不住暗骂自己愚蠢,这个吝啬到极点的臭丫头又怎会请自己吃什么好东西。

    他的目光不觉瞟向月华,却被这丫头那不算优雅的吃相所吸引,心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她一个家财无数的千金小姐都能吃得下,我一个乞丐出身的穷小子还嫌什么?嘿!想不到我李志豪竟还比不上这个臭丫头。”

    掩下心中暗涌的惭愧之情,李志豪叫道:“喂,臭丫头,你吃那么快干什么?给我留点,别抢我的白菜。”说罢,筷如闪电,攻向盘中之菜。

    月华冲他一笑,手上也加快速度,与李志豪争抢起来,眼中闪过一丝异样的光彩,不过李志豪这蠢蛋光顾着抢菜,没有看到。

    一顿饭吃得好像是打架似的,只用了一盏茶的工夫就吃的盆干碗净,那盛菜的盘子更被吃的汤水俱净,好像是用舌头添过一般。

    李志豪拍了拍鼓涨的肚皮仰天打了个饱嗝不忘抱怨一句:“月华,你这丫头就请公子我吃萝卜白菜,看我不治你一个大不敬之罪。”

    月华边叫伙计打扫收拾边道:“俗话说鱼生火肉生痰,白菜萝卜保平安,公子,我这可是为你好。”

    “总有你说的,你这臭丫头。”李志豪摇头苦笑道,却没发觉自己话中所带的娇宠味道。

    待伙计收拾完毕退下去后,李志豪记起欣欣忍不住问道:“月华,我那……老婆的事你没忘吧?”

    月华答道:“放心吧公子,月华已经交待下去了,几天内定有回报。”

    李志豪放心道:“如此就好,来月华,你坐下,现下无事,给公子讲讲江湖上的事。”

    月华应了一声,坐下来道:“公子想听什么?”

    李志豪沉吟着道:“我什么都不懂,月华随意说吧,只要是江湖人应该知道的,都说来听听。”

    月华点点头,秀眉微蹙着准备了片刻,才道:“自七大门派因消灭通天魔宫而衰落之后,经过六十余年的血腥纷争,现在江湖上形成了以四大势力为首,四足鼎立、群雄纷争的局面。”

    李志豪来了兴趣,说道:“哦?仔细说来听听。”

    月华道:“四大势力各霸一方,分别是诸葛世家、白骨教、天凤帮和云雾谷。”

    “诸葛世家不但本身实力极强,且颇得白道群雄拥戴,当代之主乃是二龙之一的玉面龙王诸葛青松,德高望重,可以说是整个武林白道的精神领袖。

    白骨教教主是白骨双魔……”

    李志豪突然听到了刻骨铭心的这四个字,登时浑身一震,失声打断月华的话头道:“什么?白骨双魔是白骨教的教主?”

    月华有些诧异,却并未多问,接着道:“白骨教原本是保定一带的地方势力,当时叫黑血盟,不知什么原因在十四年前,白骨双魔这两个绝世魔头突然出现在黑血盟,从那以后黑血盟改名为白骨教。

    自从这两个老魔入主白骨教后,大肆扩充势力,有无数的黑道高手投入其摩下,短短十来年的时间一举成为了名动天下的大帮派。

    白骨教中多为黑道凶徒,他们行事狠辣阴险,是江湖上最可怕的势力。”说到这,还是禁不住好奇问道:“公子,你怎会如此重视白骨教?”

    李志豪轻轻吸了一口气,抬手按在了胸前所挂那块陪伴了自己十六年的心型玉玦,这是养父七窍玲珑临终前留给自己唯一的纪念之物,强自按下心中激荡的仇恨之火,摆摆手让月华继续往下说。

    月华心中留意,却不多问,继续道:“天凤帮是由一群女子组成,平时做事亦正亦邪,看不出是黑道白道。其帮主齐天凤终日蒙面,除少数亲信外,无人见过她的真面目。

    而四大势力中最神秘的要算云雾谷了,他们行事诡秘异常,江湖中无人知晓他们的武功来历和组织形式,甚至连他们的总坛设在哪里都无人知晓,只知道他们的势力范围遍布整个西南地区。”

    “如今江湖上最厉害的就是这四个帮派势力,其他势力如丐帮和七大门派等一向不会主动挑衅,所以只要不招惹他们,公子倒不用在意他们。

    基本上就是如此,公子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

    李志豪点了点头,想了想道:“江湖中近来的风云人物有哪些?”

    月华道:“近来的风云人物基本上都是老一辈十绝的门下弟子,共有六人,江湖人无聊,变了两段顺口溜,刀狂、彩凤、玉麒麟,淫魔、莽汉、美仙子。”

    不待李志豪细问,月华已续道:“刀狂,出道仅半年,月华也没有见过,此人出身不详,武功不详,年龄不详,只听说他终日戴着黑斗笠,看不清面孔,刀法凶狠泼辣,无人能敌,不过行事正而非邪。彩凤,天凤帮主的亲传弟子,名叫顾雪心,为人冷艳异常,从不对人假以辞色。玉麒麟是玉面龙王的嫡亲长孙,叫诸葛洪信,生的英俊儒雅,丰神绝世,有武林第一美男子之称,极讨女子欢心。淫魔,就是被公子杀掉的金少华,自不必多说。莽汉,姓名不详,此人是三奇之一醉酒狂丐那老东西的宝贝弟子,嗜武成性,终日找寻高手比武,不打赢对手决不罢休,是江湖公认最为难缠的人物之一。基本上就是这些。”

    李志豪掰着手指头,奇道:“就这些?月华刚说了五个,好象还差一个,不是还有一个美仙子吗?”

    月华早料到他会如此问,得意洋洋道:“嘿嘿,公子爷,不好意思,美仙子正是你的丫鬟也就是月华我了。”

    李志豪没好气地上下打量了月华两眼,撇着嘴道:“想来江湖人的眼睛都长到下巴去了?”

    月华何曾被人如此损过,又气又恼,小性子上来,半是玩笑半是认真的舞起两只小拳头,捶向李志豪。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胡掌柜的声音:“小姐,衣服给您买来了。”

    好突然,就在一瞬间的工夫,月华便从嗔怒打闹的小姑娘变成了威严无比的女皇,让正在躲避粉拳的李志豪煞是无法适应,心道:“听说过女人善变,可没见过似这个丫头一般这么善变的女人。”

    月华缓缓转过身来,声音低沉中带着无上威严道:“胡掌柜,将衣服拿进来。”

    胡掌柜恭敬的用双手捧着一身白色的衣裙进来,交给月华,显然他还有事情要说,稍微犹豫了一下然后迟疑道:“小姐……”

    话还没说完,就被月华打断了,月华道:“你先到前面去,一刻后再来。”

    胡掌柜的话不敢再说,赶忙告退。

    胡掌柜刚走,月华又变回李志豪面前那个没一点心机的小女孩,抱着衣服欣喜的对他道:“公子,你先出去一下,待月华换过这身衣裙好不好?”

    李志豪对她的这种变化已经有些见怪不怪了,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然后推门来至屋外,顺手将屋门关紧。

    不一会儿的工夫,房门打开,一身白衣的月华将李志豪拉入房中。

    月华兴奋的旋了个身,有意秀了下自己曼妙身段,开心道:“公子看月华穿这身白衣怎样?漂不漂亮?”

    这身白衣简洁素净,可就是如此平凡的白衣一旦穿在身材妙曼的月华身上,竟仿佛变作了衣中极品,而月华自是显得更加的风韵万千,清丽绝俗,叫人情不自禁的要感叹,原来衣与人还可以如此天衣无缝、相得益彰。

    在李志豪眼中,清新高雅的月华有如芙蓉仙子般光彩熠熠,将女孩的天真与女人的美艳如此完美的集中在她一人身上,早被她迷的有些花了眼,不过依照他的性格,自是不会把这种话说出口来。

    吞了口分泌过多的口水,他撇撇嘴道:“马马虎虎还算过的去。”随即想起了什么伸手又道:“这衣服怕值不得十两银子吧?将剩下的银子还来。”

    月华啐他一声,嗔道:“公子真是小气,赏下来的银钱哪有再要回去的道理?”

    李志豪岂肯善罢甘休,逼上一步道:“少说废话,当公子是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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