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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家宜结不宜解-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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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潇的心里,在不舍之余,很为她开心。
在家里,最近的气氛,跟以往都有些不同。
自打那晚之后,没过几天,宋致山先生又跟孝庄长谈了一次,内容不得而知,只是,当孝庄推开书房的门出来时,从女士看到了孝庄脸上舒心淡定而略带神秘的微笑,那天一整天,孝庄一边忙活着手边的事情,一边都哼哼着她最喜欢的黄梅戏《天仙配》。
按从女士跟她相处十数年的一贯经验判断,这通常都代表着孝庄在某个她很是重视的事件回合,取得了极为重大的进展。
于是,她也略带神秘地一笑,极为放心地,进房去写专栏文章了。
唔,这次的素材,似乎是现成的,生动而鲜活,若是好生描摹出来,想必又会在D市引发好一番攸关家庭幸福的讨论。
渐渐地,有了儿子在公司里的大力协助,宋致山先生开始调适起自己的工作节奏,也正视起儿子的诸般想法了,即便素来叛逆的儿子意见经常和他相左,他也一反常态地,胸襟很是宽大地一笑而过。同时,他对儿子的日常生活明显关心多了,和从女士外出的时候,也会给他买这买那,尽管近来宋聿同学的喜好益发让他摸不着头脑,每每在挑东西的时候有些无所适从,时不时地,还需要从女士拨电话回去咨询潇潇这个幕后军师。
此外,他也经常和儿子有事没事,家里家外地待在一起,还经常拉上宋聿在院子里打打球,父子两个有时候兴之所至,也会花间一壶酒,不坐不相亲地,小饮几杯,谈谈笑笑,颇为热闹。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在宋致山先生有意识的妥协和努力,潇潇和从女士的居间斡旋,以及宋聿同学越来越配合的高姿态下,父子关系似乎也开始逐渐逐渐地缓和下来。
终于,有一次,在一个休息天,从女士无意中进书房,打算拿个什么东西,就看到宋家父子二人,坐在一个小几的两旁,头碰头地,专心致志地,不时还嘴上抬两句杠地,捉对厮杀,下着象棋。
她面对这百年难得一见的其乐融融的奇景,不知为什么,心里突然一酸,紧接着,又有一丝欣喜和释然,于是,她静悄悄地,又退了出去。
没过多长一阵子,尽管宋致山先生脸上仍然不动声色,但有一天,周末潇潇刚回家,就发现他坐在客厅里,微笑着,跟她寒暄了几句之后,字斟句酌,还有几分小心地问她:“潇潇,明晚有没有空?”
他脸上笑容中,带有些许的尴尬,但更多的,则是微微的歉疚,还有期许。
潇潇一愣,看向跟她一同回来的宋聿,后者正站在她身旁,有些意外般略略皱眉,正要说话,潇潇忙开口截住:“没什么事,您有事吗,宋叔叔?”
几乎在她说话的同时,一只温暖的手伸了过来,握住潇潇的右手。
潇潇回眸看去,是宋聿。
他另一只手揽住潇潇的腰,护卫般站在那儿,看向自己的父亲,眼中略带警告。
宋致山先生自然将一切尽收眼底,他心中微喟,这小子,还没怎么样呢,就这么护短!
但同时,又有些自豪,他宋致山的儿子,就是这么有担当!
于是,他低眸,敛去嘴角似有若无的笑意,仿佛什么都没看到般,喝了口茶,才开口:“潇潇,明晚有一个商务应酬,你的英文一向都好,如果没什么事的话,就跟宋聿一起去吧,”他抬头征询地看向潇潇,“你看怎么样?”
宋聿跟潇潇都有些意外,宋聿看了潇潇一眼,正待说什么,潇潇朝他浅笑,回过头来,看向宋致山先生:“我明晚没事,宋叔叔,您安排吧。”
宋致山一愣,若有所思地看向潇潇,她也正笑意盈盈地,眼眸清澈地看向他,此次,他并未收敛嘴角的笑意,而是任它微微绽放开来。
顺理成章地,宋致山先生经常带着宋聿和潇潇一起去应酬了。
很快他就发现,潇潇凭借出众的英文,在学校参加多次大型活动历练出的落落大方,和天生的那种纯净安恬的书卷气,好几次,都给那些外国客户们留下了极为美好的印象,再加上宋致山先生的谈吐老道滴水不漏,以及宋聿同学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干练作风,一家人彼此之间配合得水乳交融,如此一来,正事往往水到渠成。
每每此时,看着宋聿颇有几分得意和调侃的眼神,宋致山先生都不免心生惭愧,或许,现在加入WTO了,凡事都要跟国际接轨了,潇潇的书卷气质,比起那些精明俐落深谙商场规则的出身于生意世家的女孩子,倒可能会更容易跟那些迷恋中华文化,崇尚孔孟之道的老外们沟通。
况且,更重要的是,经此一役,他总算是清清楚楚认识到了儿子对潇潇的死心塌地和忠贞不渝,不管怎样,儿子一辈子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
毕竟,人老了,心态不比以往,会越来越发现,家庭和家人才是自己最终停泊的幸福港湾,眼见着儿子这段时间发自内心的极端喜悦和满足,他心里不可能无动于衷。
算了,还是孝庄说得对,儿孙自有儿孙福,且由得他们吧!
宋聿有些歉疚,他知道,以潇潇的恬淡本性,一贯不喜欢这些热闹场面,潇潇倒是坦然,既然这是宋聿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既然她爱宋聿,那么,他的全部,她一并都爱。
只是,她的心里仍不免有几分遗憾,看来这辈子,是走不出宋家了,那种和自己的MR。RIGHT从头开始,筚路蓝缕的人生历程,是体验不到了。
不过,这辈子,能和宋聿在一起,能彼此深爱相扶相偕地一路走下去,这些遗憾,似乎也就微不足道。她不禁看了一眼也正在注视她的宋聿,两人都是一笑。
但很快,宋致山先生和潇潇就同时意识到一件事:这个宋聿同学虽然头脑聪明反应灵活,毕竟不是管理科班出身,知识和经验都还远远不够,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并非好事。宋先生不禁有些气恼地话说重头,当初让这小子学管理,当时叛逆的他一意孤行,一定要去学什么汽车专业,现在倒好!
宋聿也不禁有些心虚,当时只顾老爸说东他偏往西了,只逞一时之气,也没多想。
于是,宋致山先生继续重提一件N久以前的议案,把宋聿送到国外去,在那些个民情淳朴的蛮夷之地镀镀金,见见世面,顺便进一步改善改善他的性格。
宋聿当然不愿意,一百二十个不愿意,好容易他和潇潇阴霾散尽,幸福生活才刚开始呢!
但是,他没想到,在这件事上,他众叛亲离,包括潇潇,都赞成为长远计,他应该出去多学点东西。
地位超然的孝庄更是言简意赅地一锤定音:“宋聿是个好孩子,但是,还需要更多的磨练。”
于是,他左思右想,加上沈寒培的一番忠言始终也在他耳边萦绕,最终,理智战胜情感,毕竟,他比潇潇小这个先天性事实改变不了,但是,他总不能老是对着那个韩博士酸溜溜地杯弓蛇影吧,也必须要后天性地从我做起,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才行。
于是,一贯不服输的他终究还是有点心不甘情不愿地点头了,而且,很有骨气地,表示不要老爸出钱,而要申请奖学金,并且,在潇潇的陪同和督促下,开始猛K红宝书,备考TOFEL和GMAT。
终于,凭着过人的天赋和后天的努力,以及傲人的考试成绩,他顺利申请得名校奖学金,也就是说,在他大学毕业这年的九月份,宋聿同学就要雄纠纠气昂昂意气风发地去和番了。
攘外必先安内,顺理成章地,有恃无恐地,宋聿即刻提出,要先跟潇潇订婚,才肯走。
尽管觉得宋聿提的要求很有点多此一举,但是,宋致山先生面对越来越像自己,但明显比自己更不到黄河心不死的儿子,无可奈何只好同意。
订婚宴后,宋聿同学以代家长的身份,召集全家,隆重地召开一次家庭会议,从头到尾牵着左手无名指上已经被迫戴上闪亮大钻戒的,有些无可奈何地垂着头的潇潇,表情郑重地,把他的未婚妻托付给众人。
在他的一番滔滔不绝声中,旁人近来都已经见惯不惯了,从女士目瞪口呆地看着听着,倒真有点糊涂了,一霎那间,昨晚刚熬了一个通宵赶专栏文章还有些心神恍惚的她,几乎以为面前这个慷慨激昂地,嘴巴一张一合地,对着自己叮嘱这个叮嘱那个的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而旁边那个从头到尾低着头一言不发的,是她这个恶婆婆十分看不上眼的,勉强了半天才不得不接受的准儿媳。
而她这个大名叫做宋聿的亲生儿子,正在一刻不停地提点和警告她,一定要爱屋及乌地,好好对待他的宝贝未婚妻,陆潇潇小姐。
订婚仪式结束后,宋聿终于还是如期飞向了大洋彼岸的美国,去念MBA。
潇潇一如既往地,在D大校园来来去去,只不过,现在的她,在杜教授等一干老教授的极力举荐下,得以顺利留校任教,她目前的身份已经从陆潇潇同学一跃而升格为陆潇潇老师了。
她跟宋聿经常通通电话,或是在网络上聊聊天,宋聿自然事无巨细地,详细询问她在学校里顺不顺利,有没有什么烦心的事,还不厌其烦地,叮嘱潇潇务必,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并挨个问候并叮嘱家里人,要注意身体健康。
有一次,宋聿在打电话回家时,特地殷殷叮嘱自己老爸,要少喝酒,少抽烟,早点休息,年纪大了,有什么不适,一定要早点去看医生。
宋致山先生当时只是听着,但听完电话后,当即把自己一个人关在书房里,直至深夜。
潇潇心里很是欣慰,她耐心地听着电话里宋聿跟她述说着在美国的所有见闻,学业上的种种,以及以后的一些打算和设想。他的语气中,不自觉地,少了几分飞扬焦躁,而多了几分沉稳干练。
宋聿,是真的逐渐成长起来了。
一年后,宋聿趁着假期,迫不及待地回来,一心要和潇潇完婚。
毕竟,陆潇潇老师在D大仍然太出名,而且,那个他极其讨厌的韩博士居然也留校了,他实在是有点不放心。
本来宋家一干长辈,包括潇潇在内,都觉得为时尚早,但是,鉴于康熙皇帝即将登基,威望随着地位见长,得罪不得,因此,在全家齐上阵也拗不过宋聿同学一人的情况下,也就顺水推舟地,热热闹闹地,举办了一次婚礼。
自然,此次婚礼,又上了D市的那家越来越声名鹊起的八卦小报,只不过,有眼尖且记性好的忠实读者不免会发现,那一对金童玉女式的璧人和旁边的两位脸上带笑的家长似乎有些面熟,而且,似乎调换了一下所站的位置。
婚礼自然少不了要盛情邀请宋聿和潇潇的同学朋友。
不仅默默一早就以伴娘的身份忙前忙后,就连已经在一家知名跨国公司工作的姚远,也百忙中抽空,应邀来参加他们的婚礼,并义不容辞地做了伴郎,只不过,此次来的时候,他的臂弯里居然挎了一个女孩子,而且居然,还就是当年在KFC给他当头一棒的那个娃娃脸女生。
没想到,经过这么多年的兜兜转转,他们终于还是在老天爷命定的那根红线牵引下,走到了一起。
在宋聿和潇潇的大力帮助下觅得一位如意郎君的孙安琪小姐也来了,不过,她到底还是习惯了美国的生活方式,因此,此次回国一是为参加婚礼,二是探望已经在D市定居,生活如鱼得水,且近来在宋致山先生和从女士的穿针引线下,似乎已经即将开始人生第二春的孙林飞先生,然后,过不了几天,就要和她的MR。RIGHT双双飞回大洋彼岸,开始新的幸福生活了。
沈寒培先生也来参加婚礼了,他微笑着,以一个兄长的身份,给潇潇和宋聿以诚挚的祝福,不仅让潇潇既感动又略带内疚,就连历来十分挑剔的宋聿同学,也不得不心悦诚服地认为,这个沈先生,的确胸襟过人,因此,他们真心实意地,也祝福沈寒培先生早日找到自己的幸福。
婚宴上,当着所有宾客的面,宋聿和潇潇慎重其事地承诺要为孝庄养老,不仅听得原本笑逐颜开的孝庄即刻泪眼婆娑,从女士也不禁眼圈一红。
终于,忙忙乱乱的婚礼过后,待到宾客散尽,宋聿横抱着潇潇上楼,进了房间,轻轻地,他将潇潇放在床上,潇潇的眼睛闭着,眼睫毛微微颤动,她的脸上,带着几分羞怯,和一丝丝紧张。宋聿注视着她,心旌一动,居然,他也带有几分从未有过的紧张,慢慢俯下身去,吻住了她……
又过了两三天,潇潇总算想起来要将这个天大的喜讯告诉给异国他邦的,现在已经有了一个漂亮的混血BABYBOY的安娜和费帆了。
话说当费帆看到潇潇在MSN上传过去的她和宋聿的结婚照的时候,两秒钟之后就发了一条信息过来:“就是当年在KFC里,一刻不停地从眼睛里飞刀子砍我的那个小男生吧?”
潇潇很是一愣,然后,不顾旁边紧紧盯着电脑屏幕的某人瞬间一阵青一阵红的脸色,捧腹大笑。
不过,这个某人当时虽然脸拉得老长,终究还是十分大度地,次日就带潇潇去了埃及蜜月旅行,泛舟尼罗河上,远眺金字塔,领略异国风情,大大地圆了潇潇一直以来的梦想。
一个月后,宋聿同学重返美国,继续学业。
三个月后,他得知一件天大的喜讯,潇潇的肚子里,有BABY了,他在极度狂喜之余,立刻就要搭最近一班飞机回来,但是最终,还是在宋家一干长辈的强硬命令和软语诱哄下,极其极其不情愿地,退掉了立刻购买的返程机票,又在电话里耳提面命地叮嘱了一大堆后,才按捺下准爸爸的非理智情绪,乖乖地留在美国继续学习兼实习。
五个月后,他更欣喜地得知,原来潇潇肚子里的,是双胞胎,而且,极有可能,一个是小宋聿,一个是小潇潇,这下可把他几乎乐晕了!
当然,也几乎把宋家一干长辈,尤其是宋致山先生和孝庄乐晕了!
宋先生欣喜的是宋家这么快就后继有人,眼看着等儿子学成归来,他就可以很快禅位,和从女士从此过着含饴弄孙的神仙眷侣般的生活了。
孝庄则忙不迭地,和从女士以及可能过不了多久,就要被儿子接回家颐养天年的张阿姨一起,给潇潇做吃的喝的,而且,立时三刻就给未来的小皇帝小公主缝制新衣服,布置婴儿房,兼准备各种婴儿用品。
又过了四个月,当宋聿同学圆满完成学业,凯旋归来的时候,刚好赶得及陪潇潇进产房。
果然,顺利产下一对龙凤胎。
一家老小眼巴巴地看着如今已经登基,在家里地位一言九鼎的康熙皇帝给他的一对宝贝儿女赐名。
结果,他毫不犹豫脱口而出的两个名字,让全家齐齐目瞪口呆,老半天,都反应不过来。
儿子叫宋爱潇,女儿叫宋若潇。
而且,毫无回旋余地,就这么定了!
众人摸摸鼻子,面面相觑,都不知该如何开口,特别是曾经地位无比尊崇的宋致山先生,看着宋聿同学不容忤逆的神情,几次话到嘴边欲发表不同意见,但想了想,再想了想,还是咽了回去。
算了,且由得他去吧!
毕竟,现在家里就数他最大,得罪不得。
可怜刚被两个小宝贝闹腾得才小歇下来,刚刚趁空休息一会儿的潇潇,一直躺在房间里假寐,犹不知宋聿同学做了如此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她正在想,等过一段时间,待到有空的时候,她要小写怡情,写一本以她和宋聿同学为蓝本的小说,书名她已经想好了――
冤家宜结不宜解。
就这么定了!
HAPPY ENDING'正文完'
番外一
我是沈寒培。
我的父亲,曾经是J省的副省长。从小,他对我和哥哥的要求,一直都很严格。
大我两岁的哥哥,是个优秀的天才,他写得一手好诗,他画得一手好画,他的学习成绩,一向都比我出色,父亲在我们俩,尤其在他身上,寄予了极大的希望。
在我们念初中和高中的时候,那时的父亲,是D市的市长,工作很忙碌,他担心身边人,包括温柔的母亲,对我们太过纵容,因此,在父亲的要求下,我和哥哥一直都在别的城市念书。
我们知道,虽然表面上对我们很严厉,但是父亲,是爱我们的。
但是,突然间有一天,十八岁的哥哥,高考过不久,就莫名地死于一场车祸。
我只知道,一向冷静,很有自制力的他,是在跟父亲大吵了一架之后,愤而跑出门外,才撞上了那辆飞驰而来的大卡车。
我跟妈妈都不知道他们关在书房里,在吵什么,但是,我们都看到了哥哥推门出来的那一瞬间,脸上那种冰冷彻骨的绝望。
我的父亲,我的母亲,短短时间内,老了十岁,特别是我的妈妈,她是高干家庭出身,向来知书达理,温和善良,但是,从那时起,她的精神,逐渐濒于崩溃。
她的眼神里,不时闪过深深的痛苦,还有,深深的绝望,她开始,经常默默地,一个人坐着。
她得了抑郁症。
我的痛苦,我的伤悲,不亚于我的父母。
哥哥和我,向来是最贴心的,父亲整天在外面忙碌,而母亲,再怎么关心我们,毕竟,还是有些话,是不能跟她倾诉的。
所以,高考放榜那天的晚上,哥哥就神秘兮兮地,把我拉到他的房内,他先是郑重地让我闭上眼,然后,在抽屉里摸着什么,再笑着对我说:“睁开眼吧。”
第一时间映入我眼帘的,是一个女孩子的脸。一张照片上的脸。
这个女孩子,看上去十分年轻,也十分美丽,但是,她的那种美,那种气质,非常非常特别。
很快我就明白了,为什么,我会有那样一种感觉,因为,她的脸上,没有笑容。
她的眼神,略带忧郁,她只是静静地凝视前方。
哥哥说,她叫梅念尘,有点特别的名字,就像她这个人。
哥哥还说,他们俩,从高一开始,就在同一个班,她是以高分考入那所重点高中的,她性格有些内向,很少笑,所以,哥哥和她,将近一年的时间,从无交集。
但是,她和哥哥,居然有一个同样的爱好。
那就是,午休的时候,都喜欢偷偷遛到校园西北角的小山坡上,倚着那片小小的桂花林,或看书,或小憩。
直至一日,他们遇上彼此。
从一开始的有些局促,到渐渐开始有了交谈,再到后来,在不自觉中,两个人,开始期待着,每日午后心照不宣的小小邂逅。
但是,当时的两个人,什么都没有明说。
但是,在高考前夕,两个人不约而同地,一同报考了复旦大学的新闻系。
他们都考上了。放榜日,哥哥出门了整整一天。
然后,那晚,在那张小小的照片面前,他对着我笑,因为,那天,梅念尘,终于接受了他的表白,还因为那一天,他第一次,吻了她。
那是他们之间的初吻。
十天后,一直很忙碌的父亲突然间在下午就回到了家,然后,他把哥哥叫到了书房,再然后,仅仅是两个小时之后,哥哥,就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我想,尽管从来也不说,但父亲的痛苦,应该远远超过母亲,因为他一向引以为豪的黑发,仅仅在一夜间,就白了泰半。
不久之后,我要求转学回到D市念高二,这次,父亲没有说什么,他第一次,运用他的权力,很快帮我办好了一切手续。
我要多陪陪我可怜的母亲,尽管她的沉默,一日甚于一日。
家里的气氛,一直笼罩着哀伤,即便父亲在这一年被任命为新一届的省委常委,和副省长,也并没有改变分毫。
父亲在人前,永远都神采奕奕,但只有我知道,人后的他,往往只在一瞬间,就褪去了脸上所有的笑颜。
这一状况,一直延续到我考上大学。
两年后,我考上了大学,我考上了我唯一所填的志愿,复旦大学新闻系。哥哥未竟的愿望,我要帮他实现。
并且,我还有另外一个,小小的愿望。那是我在哥哥的墓前,对他许下的愿望。
父母亲的脸上,重又有了久违的笑容。尽管一开始他对我执意要报复旦不太赞同,眉宇间,似乎还有着隐隐的忧虑,但是,终究,他还是默许了。
在手持我的录取通知书的那一霎那,他和妈妈的眼里,泛起了点点泪光。
两年前,几乎是在同一时间,他们手上拿的,也是同样的录取通知书,只是,上面那个名字的主人,已经不在了,已经永远不可能,出现在那个美丽的校园中了。
但是,哥哥,我会把大学生活里的一点一滴,所有的一切,全部,都告诉你。
我跨进了复旦的校门。
几乎从我跨进校门的一霎那,我就下意识地找寻一个身影,找寻一个名字。
梅念尘。
那个几乎会成为我嫂子的女孩子。
除了那张照片,我从来没有见过她,但是,我曾经在哥哥墓前,见过她带去的鲜花,那束哥哥的生辰忌日,必然会出现的鲜花。
很快我就打听到了她的消息。在复旦大学,新闻系的梅念尘,很容易打听。
因为她傲人的成绩,因为她的美丽,还因为她冷若冰霜的气质。
据说,有无数的男孩子,被她所吸引,但无一例外的,都被她通统拒绝。
她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她的眼底,掠过无比的惊愕,还有深深的伤痛,她的唇微微颤动着,说了一句话,说得很低很低,但是,我听得极其清晰。
“你……你跟寒磊,长得真像。”
她的眼角,瞬间湿润。
从此,我们经常在一起,看书,聊天,间或,也一起出游。
她经常会跟我说起,她和哥哥当年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她说,在当年,他们从来没有说过一个“爱”字。
也永远,都来不及说了。
渐渐跟她熟悉后,我发现,梅念尘是一个外柔内刚的,极其倔强的女孩子,她只有一个母亲,她的家境,极其贫寒,以至于她需要课余兼几份工作来贴补自己的日常生活开支。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梅念尘身上,总有一种让我觉得熟悉的,亲切的温馨感。
于是,我不忍看她繁忙若此,瘦弱若此,我想帮她,但是,被她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生平第一次,我对这样一个女孩子,充满了钦佩。
同样是生平第一次,我对这样一个女孩子,渐渐产生了淡淡的,有些异样的情愫。
哥哥,我已经不只是单纯地,想帮你照顾她了,而是……
但是,仅仅半个月后,父亲派了辆车到学校,嘱我即刻回家,来的那个司机传话说,我的父亲,有要紧事跟我说。
父亲还是坐在书房里的那个宽大的椅子上,他的脸上,是无比的疲惫。
他让我坐下,然后,他一言不发地,默默坐着。
又过了半天,他开口了,他的声音,空洞而干涩:“寒培,你见到梅念尘了?”
我微微一愕,因为父亲的眼神,充满了悲哀。
那一刻,我的脑海中,蓦地掠过两个字。
宿命。
是的,他的脸上,充满了宿命般的悲哀。
我的心头,掠过一阵不祥的预感。
果然,父亲低低的,哀伤的声音响起:“寒培,你不能跟她在一起,你不能重蹈寒磊的覆辙,”他的声音,越来越暗哑,“因为……”
我屏息以待,等着他往下说。
父亲惨然一笑:“因为,她……她是你的姐姐,”他闭了闭眼,“因为,她是我的女儿,她是我和梅怡的女儿。”
我愣住。
那年,父亲八岁,梅怡五岁。
那年,梅怡和爷爷一起搬到父亲所居住的那条窄窄的小巷。
她住巷头,他住巷尾。
她的父母,早已离异,她和爷爷相依为命,而她的爷爷,开了一间小小的点心铺子,赖以养家糊口,她家的院落里有一株年龄已高的桂花树,一到秋天,镇日散发出淡淡的桂花香。
父亲永远记得,每到秋天,在早上淡淡的晨雾中,总有一个全身带着幽幽桂花香的小女孩,快快乐乐地,来敲他家的门,然后,用软软的声音说:“尘哥哥,这是我爷爷做的桂花糕,第一炉的呢,快趁热吃吧。”
然后,那个小小的身影,连同左摇右晃的发辫,快快乐乐地,奔跑,远去。
那年,父亲十八岁,梅怡十五岁。
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十年来,他们青梅竹马,朝夕相处。当时年少的父亲,在梅怡的心中,高大得像一座山,一座可以倚靠一辈子的大山。
十八岁那年,学业优异的父亲得到一个外出参加竞赛的机会,他去了,他得了第一名,在那个物质极端匮乏的年代,他用为数不多的奖金,除了给家里买了一些生活用品之外,又加上自己省下来的一点钱,奢侈地,买了一条粉红色的纱巾。
他是买给梅怡的,因为他知道她一直很羡慕班上的女生有这样一条纱巾,但是,她买不起。
只是,这条纱巾,永远地,留在了父亲手中。
因为当他兴冲冲地回去的时候,放下东西,第一时间奔到那扇熟悉的,不知敲过多少次的小小乌门前的时候,迎接他的,是从未有过的荒凉,和寂然。
仅仅一个星期的时间,已经物是人非。
在他走后第二天,梅怡的爷爷,就因为突发脑溢血而溘然长辞,三天后,孤苦无依的梅怡,在父母亲双方的多次拉锯中,终于被早已改嫁到外市的母亲,勉强领走。
她走得很匆忙,匆忙得没有来得及留下任何讯息。
十八岁的父亲,站在那扇小小的木门前,完痴住。
再后来,父亲考上了名牌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了他的老家,D市,做了当时D市市委书记的秘书。
父亲的文字功底一向很了得,再加上为人精细练达,懂得进退,很快就得到了上司的赏识和大力推荐,仕途上,开始现出曙光。
但是,直到父亲二十九岁之前,他都只字不提成家的事情,婉拒了四面八方给他做媒的人。
直到我的外公,当时回乡颐养天年没多久的前某大军区司令员,通过一些工作接触认识了我的父亲,他很赏识他,于是,找到父亲的领导出面,意欲把自己的独生爱女许配给他。
父亲应该是拗不过上司的劝说,并且,此时的父亲,已经不是十八岁的少年了,想必,对于自己的前途,自有一番考量,于是,在见了我母亲几面之后,出乎众人意料的是,他很快就和母亲结了婚。
或许,真正的原因,只有父亲才清楚。
父亲的仕途继续一帆风顺,很快就成了当时D市最年轻的处级干部,其中固然有他的努力,当然,外公的影响力,也是不容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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