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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珠鬼话第十二话-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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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仓促间,他听见自己说了声“朕”。
仆人有些迟疑,但还是照办了,这令他不安。他知道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会被告知远在金陵的朱棣,而‘朕’这个字的出口,远胜于自己做出的任何事。
只是说便说了,再后悔,又有什么用。诚如紫禁城拱手让便让了,再留恋,又有何用。于是静静听了会儿琴,在红老板摊掌将琴声止住的时候,朱允文问他:“为什么要来见我。”
“听说王爷病了。”红老板回答。“而草民自幼习得一些医术,毛遂自荐,想为王爷诊断诊断。”
“红老板南方来的?”
面前这男人有着比纸还苍白的脸色,裹在裘衣里的身体,单薄得似乎比自己更加病弱一些。他说他要来为自己诊断,这令朱允文紧绷着的嘴角露出一丝笑。
“草民游走四方,算不得来自南方或者北方。”
“很多人都替我诊过病。”
“知道‘对症’的人却不多。”
“你却知道?”
“略知一二。”
“即使一无所知,我也知道我染着风寒,红老板。”
“王爷的病,根在心,岂是风寒的药可以医治。”
“心病?”
“心病。”
“病从何来。”
“苍衡脚下一点脉。”
“大胆!”
也许那时候他应该更严厉一些。事后朱允文这么想。但他的身体令他做不到这一点。
在听见苍衡两个字从红老板薄薄的嘴唇里轻吐出来的时候,那瞬间朱允文是惊怒的。惊的是区区一介平民怎会知道这两个字,怒的是他竟然敢当着自己的面这么说,说得这样直接。
他怎敢当着自己的面这样说?
那是要诛灭九族的。
可是他就那么轻易地说了,带着嘴角那抹令很多人望之会打心眼里看不起自己,却又着魔般如痴如醉的笑。
因此朱允文想,那时候他一定也是着了魔了,着了那笑的魔。所以,即使是说了这样的话,自己竟然没有怪罪于他。只是在短暂的盛怒过后,呆呆看着自己胸前被血染红的被褥,然后讷讷地道:“奏些什么给我听听,红老板。”
“高山流水。”
“甚好。”
那天之后,北岭城里出了一个奇怪的流言。
说是有人见到了鬼。
那是一个没有风也没有下着雪的深夜。有个赌徒,叫王三的,在赌坊里输得精光,所以把自己灌得烂醉,一个人摸黑往家里赶。赶着赶着,王三冷不丁看到西面一条小径上有个一身红衣,手里提着个血红色包裹的女人正慢慢走过。
这本也没什么特别,怪就怪在,那女人在朝前走了一阵后,忽然停下来不走了。停在一间茅屋前,身体挺得笔直,笔直笔直地站着,像根树桩。只头朝前微微地倾斜,好像透过茅屋的窗子在朝里张望着什么。
当时仗着酒意,又见对方是个单身女人,于是王三起了歹意。
夜深人静,酒气上涌,人总不免容易心猿意马,何况一个刚刚输了大把钱钞的赌徒。于是在猫着腰观察了片刻后,王三轻着手脚朝那女人站的地方慢慢地走了过去。
随着距离的接近他感觉那茅屋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一直隐隐约约地传出来,声音很细,好像是某种压抑过后的呻吟。这让赌徒的心变得更热。夜深人静一个单身女人在一个传出些微说不清道不明的呻吟声的窗台下,会在窥望些什么呢。
想来,不会是什么干净的东西。
原来也是个同道中人呢……想着,脚步不由自主变快,也忘了先前的小心掩饰。因此一脚踏到了根枯树枝上,枯枝卡嚓一声脆响,突兀得让他一个惊跳,连带惊动了那窗下的女人。
女人猛地朝他回过头,这同时,茅屋里突然响起阵野猫惊着了似的尖叫!
王三也尖叫了,连带一泡尿没憋住,哗地拉在了裤子里。
然后昏了过去。
醒来后,他逢人就说,他见到了个没脸的女人,一个没有脸的女人。而他夜里见到那单身女人所站的茅屋里,死了两个人。
一个是孕妇,一个是她肚子里的孩子。
孕妇家人说,那晚孕妇睡下后不久,说自己肚子疼,一直疼一直疼,但不像是要生的样子。后来疼着疼着,睡着了,家人以为没事,也就都睡了。谁知道半夜突然间被她一声凄厉的尖叫声惊醒,然后发现,她死了,身下全是血,两腿间一团血肉模糊的东西,是还没完全长成形的死婴。
之后,城里上了年纪的老人说,那晚王三撞上的没脸的女人,是血抱鬼。通常出现在乡下,很偏僻的地方,一身红衣,手里拿着个红色的包裹。包裹里装的是她要带走的死掉的婴孩。
流言很快在这寒冷而安静的城市里散播开来,越传越广,越传越玄。
但始终没有传到朱允文的耳朵里。
很多时候他耳朵是聋的,没人会告诉他城里发生过什么事,他也很少会去主动询问。更多的时间他只是躺在床上,或者那间散发着香甜气息的厨房。
当这两者都无法给予他平静的时候,他会差人去狐仙阁,招那个叫做红老板的男人进到府邸。
每次被召来,红老板会坐在他的床边弹琴给他听,弹高山流水,奏梦里金陵。
红老板总是一身红色,红色的麾,红色的裘,红色的衫。后来朱允文让人将床上的帷幔也换成了红色,黄昏落日般的颜色,带着丝辉煌后的张扬,和着琴声的韵律起伏得让人徜徉。
他在那片张扬的红色里有了自来到北岭城后的第一次勃起。
我觉得有点敏感,对于霜花说的这个故事。我确定我脸红了,在听见他说到‘勃起’这个字眼的时候。
他朝我微微一笑,然后离开了秋千架。
而我就好像读初中时第一次被男生碰到了手,情绪复杂地匆匆跑回了家。
我很沮丧于我这种显而易见的反应。
林绢说,往往越是介意和抗拒这种话题的人,越是表明他们对这种话题的想入非非,试问若果你从未把它往不干净的地方去想,又怎会觉得这种话题不干净。
我不知道是不是要将她的话当成某种准则,但很多时候她的话不无道理。对于某些敏感的东西,我从未尝试过和那些同我交往的异性谈起,但并不代表我从来没有想入非非过,只是心理上,本能地觉得那样不好而已。
不好,但不好在哪里?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尽管林绢隔三岔五地更换男朋友,但并不意味着她就是个荡妇。尽管我一年两年甚至三四年不和任何一个男人上床,就代表我是个禁欲的修女。
只是羞于启齿而已。
没有人能想象得到当我坐在沙发前,看着洗完澡的狐狸从浴室走到我面前,又从我面前走进自己房间时的心情。他总是只裹着条浴巾,有时候甚至连浴巾也懒得包裹,随便扯了条裤衩或者背心之类的遮一遮,就那么走到我面前来了。他大概从没意识到即使遮着前面那部分,他背面还是赤裸着的,他背面的轮廓非常漂亮,就像一个伟大的雕刻大师最完美的杰作,多一分不多,少一分不少。令人遐想,他却感觉不到。
不过更可能的是,他大概从没意识到过我是个女人。
一个看到他以人的形状而不是什么犬科动物形状裸体在眼前走来走去时,纵然知道他不是人,也会有某种蠢蠢欲动感觉的女人。这才是真真叫人沮丧的事情,不是么。
回到家的时候狐狸刚洗完澡,身上带着沐浴露喷香的味道,四肢八叉地躺在床上,一如往常。
见到我站在他面前,也许还看到了我脸上没有消失干净的红晕,他也就只是提了提腰上那块摇摇欲坠的毛巾,让它看起来稍微安全了点。这算是他对于这房子里唯一的女性所能做到的最大的尊敬。
我很不客气地一屁股在他边上坐了下去,重重的。
他因此皱了皱眉。我以为他是在抗议我这举动震掉了他身上唯一的遮蔽,可他只是抬起了被我压到的腿,然后抱怨道:“你又胖了小白,你好去减肥了。”
一边说一边把腿搁在了我的身上,和往常一样。而我没像往常一样把他推开,只是就势躺到了他身上。
他身上一丝不挂,这不是第一次,却是我第一次这么近地靠近他一丝不挂的身体。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做。脑子里反复着那两个令人想入非非的字眼,一边抗拒,一边忍不住让它出现,如此重复,所以搞得脑子有点乱。乱得分析不出自己眼下这种行为算是什么,也许狐狸也不知道。他看着我,脸上没有往常那种似是而非的笑,我想他是在发愣,能让狐狸发愣,那应该是个好兆头。
至少他总算想起来,我是个女人。是不是?
“你真的胖了。”然后听见他这么脱口而出地说了一句,带着一脸像是发愣,又好像是很认真的语气。
我想我后来好像是扇了他一巴掌,也许并不用力,因为自己很心虚。
然后跑进了房间锁上门脱光了衣裳站在镜子前,问镜子,镜子镜子,谁是世界上最不像女人的女人?
镜子说,是你,是你是你就是你。
隔天来到街心花园,没见到霜花,因为我去早了。很早离开店,把店交给了一肚子怨气的杰杰,然后精心梳了头,精心挑了件自己觉得最穿得出去的衣裳,顶着瑟瑟的寒风穿过几条大街坐在了街心花园那只好些天都没人坐过的秋千架上。
坐着等了几个小时,等得几乎快分不清自己的脸上还有哪部分是有知觉的时候,霜花出现了。一身白衣,苍白的脸,苍白的头发,像个雪精灵似的突然出现在秋千架后,轻轻在秋千上推了一把。
我觉得自己荡了起来,轻飘飘的,像在飞。
“今天很漂亮。”然后听见他对我说。
“谢谢。”
“我还以为你不会来了,害羞小姐。”
“怎么会。我还没听够呢,你那个好不容易勃起了的明朝皇帝的故事。”
“那么我们继续往下说。”
“好。”
天将乱离兮,孰知其由,奸臣得计兮,谋国用猷,忠臣发贲兮,血泪交流,以此殉君兮,抑又何求,呜乎哀哉兮,庶不我尤。
这首诗是左宗棠方孝孺行刑前的绝命诗。
那是朱允文到达北岭城的第一天,他站在城中央的钟鼓楼上,周围是一眼望不到头的苍白。风吹在脸上像刀割一样,并且也像刀子一样割去了他来时的痕迹,他听见自己的妻妾在他身后低声抽泣,还听到有人向他禀告,爷,方孝孺已在午朝门问斩。
那天夕阳的颜色像血,是这座城市无垠的苍白里唯一的色彩。
红老板说,上有朱洪武打下的基业,下有臣子如方正学,龙座本已稳固,可惜了只缺一种颜色,于是根基松懈如土。
什么颜色?
他低下头,在自己衣袖上轻轻一掸:红。
先帝在血色里建都立业打下大明江山,朱棣在血色里坐稳紫禁之巅。血是红,和红老板身上衣服一样的颜色,但这颜色从不属于朱允文。
永乐三年,跟随朱允文一并被流放到北岭城的长子朱文奎,在腊月一场暴雪所带来的风寒里病逝。
那场风寒一并带走了他的两名妻妾,也令他再次僵卧病床数月,却依旧没有将他从这座白色的城池中带走。每天清早睁开眼,听见野兽嚎叫似的寒风在窗外呼啸而过,他会把那排长窗一扇扇打开。风雪很快就从洞开着的窗口里飞卷进来,犀利而迅速,就好象当年朱棣带兵渡过长江从京城外长驱直入。
不知为什么朱允文很享受于这种感觉。不断的令人麻痹的寒冷,不断的反复在头脑里的那一幕记忆,就好像破城那天血腥和漫天大火焚烧后的焦臭,让他由衷的恐惧,却又根深蒂固地烙刻在他的记忆里。
“这地方就是座坟墓!爷是想让奴家们一个个活生生闷死在这坟墓里吗?爷?!”
筝娘,十八岁,进宫时不满十四,笑面如花。
这天当着朱允文和一众仆役怒喊出那句话的时候,满头华发。
朱允文已经不记得有多久没见过这小小的妻子脸上花团般的笑。似乎从踏上这片土地的第一天,所有的颜色就从那张明媚圆润并且带着丝稚气的脸上消失殆尽,或者,被冻结了,就像脚下那片臣服于严寒的土。
很多个夜她一丝不挂站在他的床边,抚摸他,推他,亲吻他。然后撕下那些帷幔用力扔向他。
“连女人也无法征服,你拿什么去征服江山!”她说。十七八岁的年纪,什么都敢说,敢做的年纪。
而他看着她静静微笑。
今次他却没有笑。
四周飘荡着被筝娘扯下的帷幔,在窗外吹进来的寒风里,飘荡得像红色的幽灵。
那些是死在紫禁城烽火中的冤魂吧。
他想。
然后撕开了包裹在筝娘身上那些厚重而繁琐的衣裳。
筝娘尖叫,因为他尖锐的手指划破了她脖子细嫩的皮肤,很深的伤口淌下了颜色很深的血。他想起红老板身上那件同样颜色的衣服,还有那曲高山流水。于是用更用力的方式将筝娘压到了床上。
帷幔无声无息在两人的喘息声里滑落,像铺天盖地倾倒下来的血。
“什么颜色?”
“红。”
一个身体进入另一个身体,很简单。却用了三年的时间。
红色慢慢从那具身体里渗透出来,柔软而娇小的身体。她说不想死在这座如同坟墓般的府邸里。是的,他不会让她们如此沉默而沉闷地死去。
节奏,律动,如一曲高山流水。
流下鲜红色的水。
筝娘再次尖叫,没有人理会她,所有的人在朱允文撕开她衣服的一瞬间退得干干净净,只有风雪尖刀般在她赤裸的身体上滚动,还有朱允文粗暴的手指。
回家的时候,天又开始下雪,夹杂着雨,不大,但冷冰冰的粘得人皮肤很难受。我想象着北岭城的雪,一大团一大团的,干燥而蓬松,那才应该是真正意义上的雪。
可惜朱允文并不喜欢那些雪,如果他能在那样的雪里寻到些乐趣,我想大概他也不会活得那样难受。很多东西掌握在手里未必是那么令人快活的东西,譬如过多的金钱,过多的权利,他始终不是块当政治家的料,或许他至死也没有能想明白这一点,虽然他曾经确实是个还不错的好皇帝。
快到家门口时远远一蓬红让我吃了一惊。
细看原来是个人在我家店外站着,手里撑着把伞,伞面是鲜红的,所以格外引人注目。“先生,我们关门了。”经过他身边掏钥匙的时候,他仍在原地站着,看着我家的店门。我不得不提醒了他一句。
他闻声朝我看看,然后微微一笑,“那可不太好办了,小姐,我是来取我订的蛋糕的。”
男人的笑真好看,是那种让人见了不由自主心里会微微震一下的感觉。但我不太明白他这话。怎么会晚上十点来取蛋糕的,狐狸现在连夜班生意也开始拉了么?“可不可以看下单子。”于是我问他。
他从口袋里掏出了张纸给我。
12。20,晚,10时。10吋巧克力慕斯+1。
的确是我们店的单子,落款人是狐狸。“那跟我进来吧。”赶紧去开了店门打开灯,我把客人领进门。
门里杰杰被突然而来的光吓了一跳,从桌子上跳了下来,桌子上摆着狐狸刚做好的蛋糕,十吋的巧克力慕斯,巧克力很厚,蛋糕很软,加在一起就是绵厚而肥软,并且带着喷香的甜。
发现是我,杰杰不太高兴地咕哝了一声,目光继续转向桌子上的蛋糕,舔了舔它的舌头。我刚想赶跑他,身后男人走了过来一把将它抱起:“你养的猫?”
“嗯。”
“很可爱。”说着挠了挠它的毛,我朝杰杰瞥了一眼,发觉它没和往常一样皱着眉表示不快。这有点稀罕,因为杰杰是很不喜欢被人抱的,那会让它感觉自己像只真正的猫,那种被它所看不起的宠物猫。
“洪先生是么。”确认了桌上的单子,我将那只透明的蛋糕盒用绸带扎起。
“能不能用鲜红色。”
“紫色的盒子配鲜红色绸带么?”看了看手里扎到一半的那根粉色带子,我问他。
他点点头:“是的鲜红色。”
“好的。”
紫色配鲜红色,我觉得那种组合有些奇怪,但客人有着怎样奇怪的品位都是可以的,只要他们满意。
杰杰终于被男人放了下来,看得出他真的很喜欢猫,而杰杰似乎也不讨厌他。在他脚下徘徊了好一阵,我猜这猫是不是期望能因此得到男人施舍的一块蛋糕,但无论怎样它总是要失望一记的,馋嘴的肥猫不可能因为偶然一次的献媚,就平白得到它想要的。
可是没想到失望的人会是我。
在我仔细地把整个蛋糕盒漂漂亮亮地像朵玫瑰花似的包装好交给那男人后,男人只看了它一眼,就把它放到了地上。然后拆开包装,打开盒子,将那块浓香四溢,软得戳一下几乎都快要化开的巧克力慕斯推到了那只眼睛放光的肥猫眼皮子低下。
肥猫呆了呆,也就一秒钟不到的时间。然后整个头就没了,它好像几天几夜没吃过东西一样,把自己半个身体塞进了那团浓郁的巧克力酱里面。
男人离开的时候雪开始大了起来,一片片飞在夜色里,被窗外的圣诞树灯照得一闪一闪的,很漂亮。
杰杰告诉我狐狸出去找乐子了,说的时候它正很卖力地舔着自己毛上的巧克力酱。
狐狸找乐子的地方一般就两个,一个商场,一个酒吧,不过商场到了晚上十点肯定已经关门了,所以狐狸这会儿能去的地方只能是酒吧。酒吧里很热闹,还有很多漂亮的姑娘,这就是狐狸没事总去那里转转的原因。他说热闹如动力,美女如氧气,如果这世界上没了动力和氧气,妖怪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看,他总是能这样成功地绕着弯子把我从美女行列里划分开来,还让人没办法对他发脾气,这就叫老狐狸。
“你这几天怎么老往外跑,”正琢磨着,听见杰杰问我。他眯着眼睛看人时的样子像蓝精灵里的阿兹猫,不过比人家长得委婉那么一点点,“难道是约会……”
“猫也懂什么叫约会。”
“猫的约会肯定比小白要多。”
虽然听完我马上在它脑袋上抽了一下,但我想它说得没错。
按照猫一年到头叫春的旺盛精力来看,杰杰的夜生活可能连狐狸都望尘莫及。但虽然嘴上不说,心里总不免要争辩,如果不是因为家里那两口“男人”的话,我想我的约会应该也是不会太少的,至少,不会在被一只猫嘲笑的时候连反驳的话也讲不出来。
林绢总是很热衷地给别人介绍对象,因为她结识的男人非常多。但她从来不把那些人介绍给我。我想我知道是什么原因,在她的逻辑里,和一个男人住在同一屋檐下就是同居,同居就等于同床,哪怕是表兄妹关系。何况,和我同一屋檐下的,是两个男人。
打死她也不会相信,我和两个血气方刚,相貌堂堂的年轻男人住在一幢房子里,会什么事也没有。拿她的话来说,我家小得贴隔壁就能听见对面房间里的呼吸声,而狐狸或者铘的呼吸声对于女人来说,即使他们不来侵犯你,你保得准自己哪天不春心荡漾地去侵犯他们么。
我到现在都还没忘记她说起这句话时眉飞色舞的样子,也没忘记在听她说着这句话时,我想起狐狸那些不拘小节动作时春心荡漾的样子。
真的荡漾了,我记得那天还喝了蛮多的酒,然后醉醺醺地回到家准备如林绢所说,找机会荡漾一下。
可是没荡漾成,因为睡着了,回到家一边脱衣服一边唱歌一边睡着的,还是狐狸背我回的房间,而我那会儿对他什么也没做成,只会像个神经病一样重复着两个字:荡漾……荡漾……
那天之后我几乎俩礼拜没和狐狸说过话,每次看到他就恨不得把头往墙上撞。后来有一天狐狸很认真地问我,小白,我脸上是不是长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我说没有啊。
他说,哦呀,那你怎么每次看到我就好像看到一坨大便。
貌似我是被这句话给救活的,因为我确定,狐狸非但记性差,而且缺心眼。这毛病不是什么好事,不过哦呀,有时候真是件大好事。
“你在傻笑啥?”突然间听见有人问我,把我吓得一跳。然后看到狐狸叉着腰低头在看着我。黑暗里一双眼绿宝石似的闪闪的,他进门没有开灯。
“小样今天蛮帅。”本来想问他去了哪里,结果脱口而出变成了这句。
我又荡漾了,这怕是应该怪霜花那个让人听得无比荡漾的故事。
“荡漾了?”可是这两个字从狐狸嘴里冒出来的时候还是冷不丁叫人惊一下的。有点坐不住我想站起来,但被他朝下坐的动作给打断,“蛋糕被取走了?”
“嗯。”应了声,我觉得自己心脏跳得有点乱七八糟。可能因为他坐得离我近了点,肩膀挨着肩膀,这么近的距离,头发扫在了我的脸上,软软的,好像杰杰的尾巴。
我偷偷用鼻子蹭了下他的头发。
上帝保佑,我今天荡漾有点超出警戒线……可问题是……这只狐狸似乎也有些荡漾。
还是我的错觉?黑暗里他的荡漾与否和平时的不拘小节实在是有点难以区别的,而且我得承认我有点慌乱,在这样的黑暗里。林绢说,他的呼吸是那种他不来侵犯你,你也保不准是不是不会去侵犯他的诱惑。我想她形容得很贴切。
而这种诱惑就在我耳边起伏着,一点距离都没有。
不知为什么又突然想起无霜的声音,他用那种清透的,雪一样纯净的声音说,人总有某些需要,不论那需要叫做什么,“安慰”,或是,“欲望”。
他还说,他进入她的身体。
进入……进入……进入……
上帝保佑……我好像越来越荡漾了……连心跳声也变成了“进入……进入……进入……”
“狐狸你去哪里了。”于是只能趁周围还没有彻底安静下来之前,我用嘴巴推出了我脑子里所能想到的唯一一个问题。
“我?”他似乎愣了愣,然后耸耸肩:“路上转了转。”
撒谎,他身上充满了形形色色不属于男人的香水味。
但狐狸对我撒谎,又跟我有什么关系。诚如他身上有再多不属于他的香水味,又同我何干。我是他的老板,他是我的职员。
就是这样。“对吗……”我承认这次荡漾得不轻,因为我就这么问出口了。
他再次一愣。然后微微一笑:“你去哪里了,小白,最近几个晚上你好像很忙。”
“路上转转。”
“哦呀……反应很快。”
哦呀……也许因为撒谎这东西可以礼尚往来。
意识到这一点,我好像偷偷笑了,但狐狸没有看到。因为他似乎在想着什么。然后忽然看向我,他问:“抱抱好么。”
这次轮到我微微一愣。
“抱一抱。”
他朝我伸出手,好像以前开玩笑这么做时的任何一次一样。
可是这次我没有拒绝。也许我本能的是想拒绝的,可还没来得及,却发现已经把他抱在了自己的怀里。
这好像是我第一次主动去抱狐狸,而不是他来抱我。
这感觉真奇怪,我说不上是好还是坏。只是心跳的速度是吓人的,吓人得一度让我以为自己不知道怎么去呼吸了。他头发软软的,他的身体坚实而温暖。
“你还好么宝珠……”然后听见他问我,问得有点突兀,并且没像以往那样叫我小白。
“挺好。”我下意识应了一声,不确定是不是要把自己身上觉得不太对劲的一些东西告诉他。
也许……再等几天?
我不知道自己还想再等多久,或者,等霜花把那个故事说完吧,然后我再和狐狸去说说,说说霜花这个人,他的故事,还有……我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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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九年,八月,北岭城一年里最温暖的日子,南方有密信报,朱棣不日将宣朱允文回朝。
都说人是样捉摸不定的东西,确实是如此。
当你苟活于世无性命堪忧的时候,或许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你总在心心念念地寻死,似乎死亡是唯一能将自己从这令人烦闷的尘世解脱出去的方式。可是一旦死亡的阴影清晰而真实地笼罩到你头上的时候,你却发觉自己突然间不想死了。你会瞬间发觉,有很多东西是自己还无法割舍的,那些曾经你一心一意想要抛弃干净的东西,忽然间全成为你留恋这片世界的原因。
或许你昨天还躺在床上,百无聊赖的,心情苦闷地想着,缘何我不死。而今天,当真切看到死神在远处旖旎飘摇地朝你走来的时候,你突然会想大叫:
为什么我要死??
我不想死!!
当听到那则来自南方的密报时,朱允文很安静地坐在灶台前,看着铁铲里的饼在滚烫的油上变得金黄,又一点点焦黑成炭,最后融成一小团,在油里吱吱尖叫出最后一点呻吟。
方孝孺曾对朱允文说过,若上位者将君遗忘在北岭,君可得保性命。如召见进京,君命则休矣。
在说完那句话后不久,方孝孺被问斩,株连十族,行刑七日,死者达八百七十三人,发配充军者两千余人。
那个时候朱允文是一心寻死的,他站在北岭城的中央,似乎丢失了很多东西。都说江山是由鲜血堆砌而成的,当你无法将血腥变成手中的权柄时,那么你只能沦为这滚滚红流中静静的一滴。
那天真冷,北方的风雪让人变得麻木,麻木到最后,便是想挣脱那副僵硬的躯壳乘风而去。无数个夜晚他在睡梦里看到方孝孺,那个耿直并被世人嘲笑为愚忠的男人,在黑暗里断断续续哭着,一边用两只手慢慢朝他爬过来。
那男人只有半个身体。
听说他是被腰斩的,咽气前在地上写了整整十二个半的“篡”,朱允文无法想象他死前究竟承受了多大的痛楚,亦无法想象他是以怎样一种毅力在那么痛楚的状况下一笔一笔将那些字烙刻在刑场的土地上。更多的时候朱允文只是感到恐惧,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怕什么,只是每当在梦里看到方孝孺那张被血泪模糊了的脸,和他朝自己爬来的那种缓慢而坚决的动作时,朱允文会无法控制地感到害怕。
他觉得方孝孺在试图要对自己说些什么,那些在他死前所没有说过的话。可是他不想听,因为他很害怕。而那种因恐惧而带来的痛楚每日每夜折磨着朱允文,每个寂静而寒冷的夜,他不得不独自一个人面对那个爬行在黑暗里的魂,听他哭泣,听他手指拖动着半个身体在地上冷冷拖曳出的声音……那个时候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死。
如果无法承受苟活于世的痛楚,不如早日赴死。
可是现在朱允文却不想死了。
他守在北岭城,这座寒冷而庞大的堡垒,曾经被他认为是道巨大枷锁的堡垒。现在它令他平静。
也许因为它没有硝烟,没有争权夺势,亦没有血腥。冷冷的风里只有冰雪的味道,虽然一阵阵仿佛刀子一般,却也一寸寸把人凌迟得清醒。
亦可能因为红老板。
那个风尘里一尘不染的男人,总在他寂寞得想用把刀子在自己心脏上剜一刀的时候用琴声平静他的心。
‘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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