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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爷来混日子 完结-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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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子,那地方鱼龙混杂,都是些下等人,您还是……”唉,如他所料,就知道这绝对是趟难办的差,他家主子要说好伺候也好伺候,待人和善,从不苛责下人,可要说难伺候也难伺候,常有惊人之举,让他无从招架。前几天刚让他在院子里架起个秋千,如今又要去逛天桥,他已经可以预见爷若是知道这件事会是个什么脸色了。可是爷现在在千里之外,如今主子最大,他只能从命。只要尽心尽力保护好主子的安全,他就算完成任务了,至于其他的,连爷都管不了的事儿,他就更不用操心了。
  “我想去。”程无忧慢悠悠的声音打断了富康同学的感叹,简单又明确地表达了她坚定的决心。
  富康无奈,只好驾车前往天桥。天桥地区的大致范围是珠市口以南,永定河以北,东临天坛,西濒先农坛。是京城穷苦人的世界,也是穷苦人的乐园。
  富康将马车停在巷口,护着程无忧和小红步行逛大街。走在街道上,程无忧只觉得游人如蚊,做买卖的摊贩行商比比皆是,卖小吃的,打把式卖艺的不断地吆喝,热闹非凡。难怪老北京有句顺口溜叫“看玩意上天桥,买东西到大栅栏”,这天桥的确是个看热闹的好去处。
  程无忧的目光很快被一个表演口技的艺人给吸引走了,那人连续模仿了不下二十种鸟鸣声,真真是曲百鸟朝凤的绝活。不远的地方有几个耍大刀卖艺的,表演了一些诸如口吞宝剑,胸口碎大石,蒙眼掷飞刀等,虽然知道基本都是假的,可她还是觉得很神奇,对这些古老的街头魔术艺人钦佩不已。
  “富康,你知道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吗?”忽然想到她身旁的富康怎么说也是个二等侍卫,应该也是个练家子,也许能给点专业解说。
  “掷飞刀奴才也能做到,其它的么,那个吞剑一定是假的。”非常肯定的语气,又略微带着点儿不屑。
  “,看来你还是蛮有本事的。”想一想,人家富康原来好像是胤禛的贴身侍卫,功夫自然是没话说,如今调给了她,也许这小子满心窝火呢。
  看看他那张面瘫脸,程无忧笑了笑,“走,我们去吃点儿小吃。”
  “主子,这些东西怕不干净,若把您吃坏了奴才们可怎么担当得起。”富康同学的头更疼了,没听说哪家王府福晋去吃路边摊的,他家主子怎么就这么与众不同呢!
  “我们先看看,挑可吃的吃。”程无忧主要是猎奇心强,对于吃,她虽然不是很讲究,但还是很注意卫生的。
  走了一大圈,发现最多的就是卖豆汁的,这豆汁其实就是做豆腐剩下的废料,没什么营养价值,味道也算不上好,程同学不打算尝试。和豆汁差不多火爆的是爆肚摊子,将羊肚在开水中过一下捞起,配上芝麻酱、酱豆腐、韭菜花、辣椒油等,看起来还不错,吃的人也很多,可是程同学一向不喜欢动物内脏,看了半天,还是放弃了。
  看了看身旁的两人,“你们要不要试一下?”
  “呃,姐姐不吃,我也不吃了,好像很辣似的,我害怕。”小红摇摇头,富康直接装没听到。
  “好吧,我们去喝酸梅汤好了,有点渴了。”三人坐到一家卖酸梅汤的摊子上,可是一看那脏兮兮的碗和老板泡在里面的半根手指头,都失了胃口,匆匆留下几个铜板逃之夭夭了。
  最后程同学在糖摊跟前走不动道了,吹糖人的老艺人用熬的稀稀的麦芽糖,一边吹一边捏,没一会儿小猫小狗,小鸡小鸭就活灵活现的出现在眼前。旁边还有一位卖盘花糖的,在一块石板上抹上油,用勺子舀上熬热的糖,在石板上画画,然后粘上小竹签,花卉、人物形象逼真。
  程同学买了两个糖人,又让人家按照小红的样子画了幅糖画,这才心满意足的离开。一抬眼看见路口处有一个卖膏药的摊子,脑子里忽然就闪过《鹿鼎记》里卖膏药的徐长老,心血来潮跑过去,拿起一帖膏药,状似无意地嘀咕了句,“地震高岗,一派西山千古秀。”
  “小公子,您要买膏药可找对人了,我家祖传秘方,包治百病,什么头疼脑热,风湿骨病,一帖见效,不好不要钱……”
  卖膏药的可逮到一个富贵的公子哥,极力推销着他的产品,口若悬河,唾沫星子满天飞。小红站在一旁憋笑,富康隔着一步远东张西望,装作不认识她。程同学内牛满面,暗叫金庸大侠,您害苦了我了,很多事情果真是存在想象中比较好!
  逍遥京城游(二)
  天桥之行,程无忧还是很满意的,好玩的东西挺多,满足了她对老北京风情的好奇和探究,也更加坚定了她继续出去寻访的决心。所以,回府安稳了没几天,程同学又开始蠢蠢欲动了。这次她选择去的地方是琉璃厂。
  清代京城实行“满汉分城居住”。而琉璃厂恰恰是在外城的西部,汉族官员多数都住在附近,全国各地的会馆也大多建在这里。官员、赶考的举子们常聚集于此逛书市,使明朝时红火的前门、灯市口和西城的城隍庙书市都逐渐转移到琉璃厂。
  有鉴于这些商机,各地的书商纷纷在这里设摊、建室、出售大量藏书。繁华的市井,便利的条件,形成了“京都雅游之所”,使琉璃厂逐渐发展成为京城最大的书市。形成了人文荟萃的文化街市,与文化相关的笔墨纸砚,古玩书画等等,也随之发展起来。
  如果说天桥是个大俗之地,那么琉璃厂就是个大雅之所。“裘马翩翩贵公子,往来都是读书人。”程同学还是一身公子哥打扮,手摇折扇踱着方步,带着小红和富康在琉璃厂大街闲晃。不要问她为什么总是摇扇子,一来天气确实很热,二来她就是想过过那种自命风流的瘾!
  街道两旁基本都是书店和古玩铺子。对于骨董程同学并不在行,而且她觉得这年代的好东西和名家珍品基本都被捣腾到皇宫里去了。所以她这种外行在这里是淘不到什么宝贝的,她也就不准备去被人忽悠了。
  她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书店,文化之地,吸引眼球的招式也都是文绉绉的。各家书店的大门上都悬挂着对联,对联的内容都离不开书。诸如此类:
  养心莫善寡欲,至乐无如读书。
  有关国家书常读,无益身心事莫为。
  万事莫如为善乐,百花争比读书香。
  得好友来如对月,有奇书读胜看花。
  程同学对于那个将书比作好友的对子很有好感,于是一头扎进了那家书店。书店不大,一共两间门脸,没有柜台和收款台。一进门四壁都是书架,摆满了书籍,每本书都附有标签,上边写明书目和价目。
  程同学挤到大书架跟前,略过那些经史子集,直奔地方志和志怪小说。发现感兴趣的就交到小红手里,小红抱不住了,就交给富康。
  在某排书架的最末端,她发现一本泛黄没有标明的旧书,出于好奇翻开一看,竟是《金瓶梅》。程同学当时就产生了把它夹带走的想法,趁着小红和富康不注意,将这本书藏到了怀里。
  《金瓶梅》和《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并称为明末清初的四大奇书,它以小人物的视角,描写了社会底层的人生百态,还是很有文学价值和史料价值的,可惜因为里面的一些□描写被列为了**。对于受过现代文化洗礼的程同学来说,这书离“黄”还是有一定距离的。
  她非常好奇古版的《金瓶梅》到底是什么样的,很早就想弄一本瞧瞧了。今儿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她估计书店老板不可能明目张胆地售卖朝廷**,从这本书的状况来看,很可能是店主私藏的,不小心被夹带出来摆在了书架上。
  结账时,程无忧命富康和小红将她买的两大摞书先搬到马车上,然后掏出怀里的书冲着店主晃了晃,“这本就当是那些书的赠品,送给小爷吧!”
  店主怔了半晌,才反应过来那是本什么书,神色慌张地低声说,“这个,这个不是卖的,不过既然爷想要就拿走吧,只是千万不要说出去是从我家买的。”
  “恩,放心。”她也配合着压低了声音。
  收好了书,程同学满意地结束了她的琉璃厂之行,此行收获颇丰,这些书足够她看上半年了。
  老老实实在院子里猫了小半月才研究完她的《金瓶梅》,之所以看得这么慢,是因为她对于竖版右起首的古书很不适应,再加上都是繁体字,自然就拖慢了她的阅读速度。
  此时已进入伏天,稍一活动就是一身的汗,程无忧是最会善待自己的人,自然不会顶着大太阳往外跑,所以她延缓了大栅栏之行,安心地呆在屋子里读书去了。对于她的这个决定,小红和富康都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尤其是富康恨不得去放个鞭炮庆祝一下。
  在胤禛离开之后,由于酷暑的来临,程无忧终于消停了。当然,这也只是暂时的。
  炎炎夏日,烈日当空,程无忧在花园的凉亭里摆了一张躺椅,绿树环绕,池水微动,这里大概是满府上下最凉快的地方了。
  随意地歪在躺椅上读着她的小说,小方桌上摆放着酸梅汤和冰镇西瓜,供她随时取用,小红坐在一边绣花陪着她,树荫下站着不离左右的好同志富康。美哉啊,这小日子!
  一阵脚步声传来,小喜子上前回话,“主子,有客人来访。”
  “谁呀?”头也没抬,声音中透着说不出的慵懒。
  “说是主子的阿玛。”
  阿玛?她从不与齐家联系,他这时候来做什么呢?看她混的不错,来攀胤禛这门亲吗?齐家本是不入流的小官,难道是想借此挤上台面?人呐,还是安守本分的好,皇家的亲可不是那么好攀的。她不需要借娘家的势,更不希望齐家因为她卷入太多的是非。她们还是各过各的好些。
  “富康,你去看看,就说爷和福晋都不在家,我不方便私见家人,有什么事跟你说就行了。”希望齐薇儿的阿玛是个明白人。
  “嗻。”听了这个吩咐,富康愣了一下,心道主子什么时候这么在乎规矩了,怕是她自己不很想见吧。
  大概过了一盏茶的功夫,富康回来了。
  “什么事,说吧。”
  “齐老爷说,八月二十是府上二小姐出嫁的日子,问主子方便不方便出席。奴才回话说,这不大合规矩,而且爷和福晋不在家,主子管着一大家子的事,怕也抽不出时间,但我们会备一份厚礼送过去的。”
  “恩,回得很好。”二小姐,不就是那个她阿玛一直想嫁给荣德的那个姐姐吗?是他们要成亲了吗?
  “你可问过是嫁给那户人家吗?”如果是嫁给荣德,他们也算青梅竹马,想起去年在草原上见到荣德的情形,她很希望这个二姐能让他放开情怀。
  “齐老爷说是大爷门下,喜他拉氏,那公子现在大爷府上当差。”
  竟不是荣德,这是为什么呢?他的出身并不比现在这个女婿差啊,而且还是跟在太子身边的人,她阿玛为什么另选他人了呢?无忧的心里忽地涌上一股不安。
  她很想知道荣德现在的情况,可是又不知该去向谁打听,只好暂时放在了心底。
  半月后一场大雨让天气凉快了许多,程无忧决定去大栅栏转一圈,解解闷儿。
  大栅栏是北京最古老的商业闹市区,原名廊房四条,因为用一个个又高又大的栅栏隔开一家家的商户,所以才有了这个名字。
  这里是典型的“三纵九横”的格局,“三纵”指的是煤市街、珠宝市街以及粮食店街;“九横”指的是大栅栏的九条东西向的胡同。
  老北京流传着一个顺口溜“头顶马聚元,脚踩内联升,身穿八大祥,腰缠四大恒”,讲的是大栅栏里国内外闻名的几家老字号,穿戴着他们出品的衣帽鞋衫,也成为了有身份有地位的一种象征。
  康熙年间,这些老字号还没完全形成,已经出现的也还处于草创阶段。但这并不影响大栅栏地区的繁华,作为京城最热闹的地区,这里集商贸娱乐于一体,戏楼与商号并立,也能找到些现代商业街的影子。
  程无忧今儿穿的是女装,原因是万一她看上什么小物什,想买下,穿着男人的衣服一定会引人侧目,她可不想被人误会有什么特殊喜好。
  走了几条胡同,小红和富康仍然两手空空,主要是程无忧的衣服首饰一大堆,没什么可需要置办的。而且作为阿哥府的庶福晋,即使她发现了漂亮的汉族裙装,也不能随便穿,所以她也就是过过眼瘾算了。
  又拐出一条胡同,发现前面一家商铺门口竟排着不短的队伍,在从众心理的影响下程同学也兴致勃勃地走到店铺门口,抬头一看,竟是“六必居”。嗬,原来“六必居”在康熙年间就已经很火爆了。炎热的夏天,人容易苦夏,吃什么都厌厌的,配上点儿小酱菜,倒是能提提胃口。
  “富康,你也去排队给主子我买一坛子酱菜。”
  “嗻,不过这队伍很长,怕是要等会儿子,主子找个地方歇歇脚,等着吧。”富康同学对于他家主子的与众不同已经习以为常了,再也不会去琢磨什么她放着山珍海味不吃而去啃咸菜的问题,反正他家主子愿意,谁也挡不住。不仅非常淡定地接受了命令,还细心地建议她找个凉快的地方歇脚等候。
  “恩,那家茶楼看起来还不错,我带小红去喝杯茶,你一会到那找我们吧!”说着带着小红走向斜对过的茶楼。
  在二楼靠窗的位置找了个雅座,要了一壶碧螺春,两碟小点心,望着窗外的人来人往,悠然自得。回想上学的时候,她常常会在夏日的午后,跑到校门口的星巴克要一杯咖啡,躲在凉爽的空调房里逃避无聊的课程,那时候的自己是那么的自在,如今想起却恍如隔世了。
  “是三小姐吗?哎呀,真的是三小姐,二小姐你快过来呀,真是三小姐!”随着这声兴奋的召唤,一个四十岁上下的嬷嬷拉着一位十六七岁的姑娘站在了程无忧的桌子旁。程无忧愣住了,这俩人是谁啊,难道是齐薇儿的家人?
  “三小姐,您认不出我了吗?我是吴妈啊,这是二小姐,您总该记得吧。”看程无忧面无表情的样子,以为她离家太久忘记了,吴妈连忙自我介绍。
  “,原来是姐姐和吴妈妈,过来坐吧。”
  “哎,哎。真是想不到今儿出来居然还能遇上三小姐,真是喜事、喜事。”吴妈径自在那高兴着,程无忧淡淡打量着坐在她对面的二姐,年纪和她差不太多,相貌也有几分相像,但是眉宇间带着一股子骄纵之气,看来在家里很受宠,不像个好相与的。而她的二姐也只是淡淡地看着她,眼中完全看不出姐妹重逢的喜悦,隐隐带着一丝嫉妒和不甘。
  “听说姐姐就要成亲了,今儿这是?”不想场面太尴尬,程无忧找了个话题。
  “出来置办些东西。”非常冷漠的语气。
  “呵呵,是这样的,夫人让老奴带着二小姐选些自己可心的东西,想着以后嫁了人也不能随意出府了,正好出来玩玩,散散心。”吴妈看这姐妹俩不甚热络,想起她们小时候也并不亲近,连忙接过了话茬。
  “大娘如此心疼姐姐,是姐姐的福分。”以她家的经济实力,这么做是很不容易的,看来她阿玛和大娘的确很偏爱这个二姐呐。
  “嗬,说起福分,谁有妹妹有福啊,不但得了主子爷的宠爱,连那个死心眼儿的荣德也对你一往情深,非你不娶,弄得现在忧思满怀,害得一身的相思病。”哼,这个臭丫头到底哪比她好,那个荣德居然一直忘不了她,害得她等到了这个年纪才出嫁。最可恶的是当年把她扔到皇宫里,本以为她死定了,谁曾想如今却成了阿哥府的主子,风光无限,光彩照人。早知如此,还不如早早把荣德让给她,她进宫去,没准现在都成了娘娘了。
  无视她那尖酸的语气,程无忧的心思已经都放在了荣德的身上,那个男人又是何苦呢,想让她一辈子都不安心吗?
  归来苦乐戏
  从大栅栏回来,程无忧有些沉静了,这让富康觉得很奇怪,他家主子居然时常在发呆,真是天要下红雨了。
  小红想起那日齐家二小姐说的话,心里有些明白了,几次看着她欲言又止。
  程无忧歪在躺椅上看着小说,没一会心思又走了,啪的一声书掉在了地上。小红叹了口气,摇摇头捡起地上的书。“姐姐,你心里有事,是因为那日二小姐说的那个人吗?缘分之事是上天注定的,姐姐和那人今生是无缘了,又何必再牵肠挂肚,枉自哀伤呢?何况四爷对姐姐这么好,姐姐还是忘了他吧!”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只是有些担心他的身体,希望他能好好生活,不想背着这份情债。”问题是这份情本不属于她,她无法接受也无法承担,可是荣德这样反而让她觉得是自己欠了他似的。
  “唉,这种事也是由不得人的,他若是想不开,姐姐担心也没用啊!”
  “恩,小红,你去挑两匹布,一副首饰,再选几样补品,让荣德备车,咱们回我家看看我娘。”她不好直接去找荣德,还是从薇儿娘那里打听一下他的状况吧。
  程无忧回娘家探亲,让齐府上下喜出望外,毕竟她现在身份不同,可以说是齐家最有出息的后代了。加之以前的恩怨是非,齐老爷上次去阿哥府拜访也吃了软钉子,让他以为这个女儿是不会照拂家里的了。她此时的出现又让他燃起了希望,齐老爷带着三位夫人、儿子、女儿和满府家丁在大门口迎接,阵势倒也不小。
  相互见过礼,一行人在厅堂坐定,程无忧坐在上首,小红和富康一左一右站在她身后,威严自现。
  齐老爷看着这个他从没放在心上,甚至一度舍弃的女儿,心里是一种说不出的滋味。这个女儿再不似小时候那样唯唯诺诺,气质神韵完全变了一个样子,尊贵中带着冷漠,疏离。
  “女儿回家来探亲,也没派人提前通知一声,阿玛也好准备一下,备些像样的酒菜,一家人也好好聚聚。”
  “不必麻烦,我只是顺路回来看看,一会儿就走了。”她对这个齐老爷没什么太好的印象,这个家里能让她挂念的也只有薇儿的娘。
  “难得回来,怎么也该多坐会儿,可是如今出息了,不待见这个娘家了不成?”大夫人的语气难掩尖刻,看样子和她女儿一样,对薇儿如今的出彩忿忿不平。
  “你懂什么,皇家规矩大,女儿能回来看看,已是有心了。”齐老爷剜了她一眼,这个不懂事的女人,以为这孩子还像以前一样任她欺负吗?如今是捧着供着都来不及了!
  “阿玛,我带回来的布匹和首饰是送给姐姐的新婚礼物,补品是给阿玛和娘亲的。女儿离家多年,到了那见不得亲人的地方,甚为想念娘亲,今儿难得回家坐坐,想和娘亲说些体己话。”她不想浪费时间和这些无关紧要的人东拉西扯,直接挑明来意。
  “应该的,应该的。慧娘啊,你这就带薇儿回后宅吧。”齐老爷讪讪地应了,眼中难掩失落。
  齐家并不大,是个二进的院子,穿过一块小空地,慧娘带着她进了东厢一间屋子,富康留在外面守门,小红跟在身边伺候着。
  慧娘不过三十多岁,容貌中上,薇儿的五官基本继承自她,娘俩很相像。若不是她的灵魂住了进来,这母女二人一看就是柔弱型的,难怪以前薇儿说她们没法相互保护。
  仔仔细细将女儿从头看到脚,轻抚着她的脸颊,慧娘眼中泪光闪闪,“好,好,薇儿长大了,娘终于可以放心了。”
  “娘,您别哭啊,咱们母女重逢,该开心才是。您这些年过得还好吗?”
  “恩,好,这几年越来越好了。你瞧,这不是连屋子都换了吗,伺候的人也比以前仔细多了。娘这是借了你的光,你二娘私下里总说我好命,生了个好女儿转了运气。如今,娘也没什么可求的,只要你过得好好的。皇家规矩多,是非多,咱家也没什么家势,帮不上你什么忙,一切只能靠你自己。”拉着她的手,眼中盛满欣慰和关切,女儿是她唯一的牵挂,也是她最大的寄托。
  “恩,我明白,我也不求争抢什么,只要安安稳稳的生活就好。府里没什么人找我的麻烦,爷和福晋待我都很好,娘不用担心。”她是个积极乐观的人,会把自己的生活过好,这样也可以让薇儿娘的日子越来越好。
  “这就好,只是还是有自己的孩子安稳些,你这一年多都没什么消息吗?”慧娘问出了这年代人最关心的子嗣问题。
  “还没有,这也是急不得的事。”淡淡回了句,并没有说她不易受孕的事。
  “也是。”
  “娘,有件事我很奇怪,以前阿玛不是一直想把二姐许配给荣德大哥的吗,为什么如今另择他人了?”
  “唉,荣德那孩子立誓说今生不会娶妻,为了这事和他阿玛都差点闹翻了。你阿玛看他心意已决,又加上他这两年身体一直不太好,你二姐年纪也大了,再拖不得,就应了这门亲事。”
  “他病了吗?”想起去年在草原上相见时,他就不停地咳嗽,无忧心中的担忧愈深。
  “说是忧思过重,他自己也不当回事儿,在太子爷那边一个差事紧着一个差事,不让自己得闲,如今又跟着太子爷去塞上了。唉,可叹你们今生无缘,那孩子让人心疼呐!”她本是很中意荣德的,老实本分,对薇儿情义深重,是个可以托付终身的好孩子,可惜了。
  “娘,您若是还能见到他,就替女儿再劝劝他,人活着除了感情还有很多责任,他堂堂七尺男儿不要总是转不出那个圈。薇儿今生欠他的,来世一定还他。”
  对于荣德,程无忧实在没有什么好办法,他的深情让人感动,可若真追究起来,这份情债实则是齐薇儿欠下的。天意弄人,他和薇儿注定是错过了,而她的到来让这份情消逝的更彻底,受折磨的只剩荣德一个人。对于他的现状,程无忧虽然不忍,却也有些无能为力。
  白露时节,京城的天气终于凉快下来,没过多久胤禛回来了。用过晚饭,直接和程无忧回了她的东跨院。
  仔细打量三月未见的人儿,浅浅笑意溢于眉间,神情恬淡自然,就好像他们从来没有分别过,甚至比他离开时还丰腴了些,长高了些。
  “爷,您瞧什么呢?”程无忧被他直直的目光看得发毛了,拉着他的手臂,将他推坐在椅子上,自己也很主动地坐到了他腿上。
  胤禛嘴角轻轻扬起,对于她的投怀送抱表示满意,捏捏她滑嫩的脸蛋,“你这几个月过得挺舒服?”
  “啊,怎么会,爷不在家,天又那么热,奴婢怎么能过得好呢?”这个小秃瓢第一句话就是在找茬,她若敢答是指不定要怎么收拾她呢!
  “哼,整天往外跑的人还敢说自己过得不好?爷看你巴不得爷经常不在家,放你一个人快活呢!”她这几个月是怎么过的,富康一早就汇报得清清楚楚。这丫头就快把京城逛个遍了,端的是逍遥快活,难为他在塞上还挂心着她,人家根本用不着,小日子美着呢。
  “呃,爷冤枉奴婢,那不是因为无聊才出去玩玩么,不然呆在家里就只会想爷,爷难道想看见奴婢变成小苦瓜吗?”善意的谎言还是需要好好运用的。
  “哼,想爷?怎么不见你给爷写个只字片语的?”可惜,小秃瓢不好糊弄。
  “哎,没想到耶!爷也没有啊?呵呵,塞上有什么好玩的事吗?”打着哈哈,迅速转移话题。
  “恩,乌兰定亲了,是喀喇沁大汗的儿子,号称草原上的飞英雄,年轻俊朗,英伟不凡,对乌兰一往情深,答应她等她年满十六岁再成亲,而且终身不纳妾。”明白她的意思,也不想再追究,提起了她最关心的人。
  “真的?太好了,她终于寻得良人了!”单凭不纳妾这一条,这小子就过关了。
  “哼,人家嫁人你跟着高兴什么?”
  “当然高兴,看着朋友幸福也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
  发自内心的真挚笑容,让胤禛看愣了,也许他的小女人也渴望着那样的感情吧!乌兰不是说是无忧影响了她吗?“她给你带了很多礼物,还指着爷的鼻子警告爷不准欺负你,你还真是交了个很够意思的朋友。”
  “呵呵呵——”程无忧脑中自动幻想出乌兰手拿小皮鞭对着小秃瓢指指点点的样子,她家秃瓢的脸色一定很难看。
  “哼,还敢笑,你害爷被人笑话,该怎么弥补这个错?”
  胤禛的脸越凑越近,吻上那弯成月牙的笑眼,挺翘的小鼻子,粉嫩的嘴唇,大手探到衣襟里,在柔软的胸前揉捏着。
  “唔,爷……恩……床……”这个小秃瓢不会打算在椅子上解决她吧。
  “呵,等不及了?爷这就满足你!”嘻笑着抱起她,扔在柔软舒适的大床上,辗转缠绵。
  程同学内流,到底是谁等不及了,这个颠倒是非的小秃瓢,不用表现得像是饥渴了很久的样子吧!
  激烈的战况持续很久,天边微微泛起亮光的时候,程同学终于沉沉睡去。
  日上三竿,因为肚子饿悠悠转醒的程无忧迷迷糊糊睁开双眼,听见胤禛的声音从外间传过来。
  “去伺候你主子起来吧,估计也该饿了。”
  “嗻。”小红心里暗笑,爷还真是够了解姐姐的。
  转进屋,发现程无忧已经醒了,连忙上前服侍她更衣。“姐姐饿了吧,粥和小菜已经准备好了,一会端过来。”
  “恩,爷怎么还在?”压低声音偷偷问,小秃瓢怎么没去进学,大白天赖在后宅里做什么?
  “爷清早去给万岁爷请过安回来了,今儿放假。”
  “,爷在外间干什么呢?”放假也不用呆在这儿啊,大白天的,他不是最重规矩么?
  “在看姐姐买回来的书。”
  “啊,坏了!”
  正说着话,衣服还没穿完,胤禛沉着脸走过来,一摆手让小红退出去,将手里的东西扔到床上。“齐薇儿,这是什么?你的胆子真是越来越大了!”
  捡起来一瞧,惹毛小秃瓢的正是那本《金瓶梅》,她忘记藏起来了,谁想到他第一天回来就会注意这个。“啊,爷,这个,其实,恩,这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比方说爷想没想过,以西门庆一个地痞流氓,为何能在黑白两道都混得如鱼得水呢?”挤了半天憋出这么一句,希望能让他明白她看这书是出于很正常的目的。
  “哼,这上面写了些什么不用你来告诉爷。”怒气仍在继续。
  “呃,既然爷也看过,还说奴婢干什么!”小声嘀咕一句。
  “你,哼,真是被惯坏了!”火山爆发了。
  火冒三丈的胤禛一把抢过书撕成几片扔在地上,将程无忧按倒在床,扯下才刚穿好的裙子,巴掌啪啪地落在雪白的臀瓣上。
  “女儿家家看这些污秽的东西还敢强词夺理,爷再不教训你,你简直无法无天了。”
  胤禛下手没留情,红红的掌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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