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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九十年代-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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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我要去上小学,我不要比同学年纪大!”朱云轩提出了反对意见。
“轩轩你年纪不大,你看吕磊,比你大一岁,下半年才准备去上幼儿园的。”姜月秀马上开口,这时候乡下人对学习都不重视,晚上学的人确实很多。
“妈,我不跟他比!”朱云轩对吕磊还是有印象的,就住在自家后头,不过跟他家在乡下还算不错的条件相反,吕磊家里很穷,就说读书吧,朱云轩的父母宁愿多花钱也要送他去镇上的好学校,吕磊却一直在乡下读书,初三的时候就已经进了工厂上班了。
这时候,乡下的初中,年级里数一数二的,也就能考个普通高中而已,镇上的却完全不同,朱云轩记得,自己后来在镇上初中的时候成绩一直排在班级前十名开外,可最后却考了个全市第二的高中——当然,这是县级市的。
“好好,听轩轩的!”姜月秀也是希望儿子能早点上学的,而且要送去镇上读书其实也不容易,要不是朱云轩的爷爷认识那个学校的退休老师,还弄不到一个不要寄读费的名额,浪费也太可惜了!而且,指不定再晚一年,就要交寄读费了。
朱云轩吃了早饭,又跟母亲撒了一会儿娇,然后他母亲就去忙活去了,姜月秀没有去厂里上班,而是自己在家里帮人做衣服,也就是此时常见的裁缝,就说朱云轩现在身上穿的背心短裤,就全是姜月秀的手笔。
以前这时候,朱云轩不是去爬树就是找一群小伙伴抓蚱蜢什么的,今天他却不想出门,窝在母亲做裁缝的屋子里看着母亲用缝纫机缝衣服,这缝纫机是姜月秀的嫁妆,姜月秀十五岁开始上班,二十二岁嫁给朱云轩的父亲,因为自己工作了好些年攒了不少钱的缘故,嫁妆挺多的。
姜月秀原本在沙发厂上班,那里整天接触油漆,很多女工都掉过孩子,所以在结婚以后,她就辞了职在家里当裁缝,现在挣的钱比上班还多,每个月有两三百的入账不说还能兼顾着家里的孩子和农活,让别人羡慕的很!
“婶婶!”突然,一声叫声让原本在走神的朱云轩反应过来,他一抬头就看到一个圆脸的小女孩,短发,穿着一件碎花的无袖衫和同样颜色的短裤,毫无疑问,这衣服也是他妈做的。
不过,这是堂姐吗?小时候的堂姐,原来是这个样子的?朱云轩盯着对方看,他小时候受尽宠爱,父母赚的也不少,可是大伯家此时没什么钱,全靠大伯母一个人撑着,爷爷奶奶又重男轻女,他这个堂姐小时候的日子应该过得不算好
“秋月!”朱云轩因为跟堂姐不过相差十几天的缘故,后来就不肯叫姐姐了,他堂姐性子弱,他爷爷奶奶又宠他这个唯一的孙子,于是这一叫名字就叫了几十年
“轩轩。”朱秋月看了朱云轩一眼,又去看姜月秀:“婶婶,有不要的布吗?我要缝小袋子!”
“那边的都是不要的,秋月你自己去拿。”姜月秀还是很喜欢这个侄女儿的,朱秋月的妈妈没空管他,就常常托在家里做衣服的姜月秀照看,因为朱云轩比较调皮,白天的时候她跟这侄女儿相处的时间都比跟朱云轩多。
朱云轩是男的,本身就跟朱秋月没什么共同话题,更何况他现在实际年龄都要奔三了,跟个小女孩就更加没话可聊了,只能看着朱秋月拿了把小剪刀剪了两块长方形的布,然后把三面都缝起来,翻过来就变成了一个小口袋。
他这个堂姐,从小就文静听话,估计缝口袋都能打发掉一天的时间,朱云轩坐在小凳子上看着,看久了就走神了。
现在,是九三年
重生了,真的重生了?朱云轩曾经上网看小说的时候,也很多次想过自己重生了要怎么办,当时想来想去,想到最后得出的结论也就是一定要慢慢来,决不能和家人闹开,一定要在家人都得到了幸福以后再想办法去寻找自己的幸福。
曾经的他,工作很努力,在小时候有多少花多少的他工作以后就很节省,每个月寄一千块钱回家,其他的就全存着,那时候他很攒钱找人代孕一个孩子,他的父母家人全都是重男轻女看中后代的人,只要有了一个孩子
可惜的是,他才攒了没多少钱就重生了,既然回来了,那么这辈子
朱云轩一直都是鄙视那些骗婚的人的,可是代孕就不一样了,钱财两清,至于孩子,他其实一直都很喜欢孩子,小时候天天磨着他妈想要个弟弟或者妹妹如果这辈子能找到一个愿意跟他共度一生的男人,两人再拥有两个孩子的话
不过,这世上的男人,有几个是好的?朱云轩想到那些自己在圈子里遇到的乱来的男人,不由苦笑。
陆明已经是难得的干净的人了,结果呢?
一个GAY,想找到幸福实在太难了,也许,这辈子他会单身一辈子也说不定。
“轩轩,这个袋子送给你了!”朱云轩正在想心事,朱秋月却把一个缝好的小袋子放到了他腿上,比他还黑的圆脸上上咧开了一个笑容,露出缺了门牙的牙齿。
朱秋月不算漂亮,长大了也相貌平平,不过这个小时候常常被朱云轩欺负长大了却成为朱云轩跟这个家唯一的联系的亲人,却曾经在结婚的时候惊艳过朱云轩。
果然,只有懒女人没有丑女人,而一个从来不化妆的人,化妆后的变化也足够大!
上辈子,他读大一的时候,这个跟他同岁的堂姐就结婚了,他大二的时候就生了个儿子,他那会儿跟家里闹翻的时候,堂姐的儿子都会笑了
虽然他不讨厌那个堂姐夫,可是想到堂姐小小年纪就结婚生子,还是觉得有些可惜的,更可惜的是,其实那时候他堂姐高考的分数就比他少了一点点而已,却偏偏没上二本线,因为是三本要花不少钱,也因为乡下习惯早婚,她也就没有再上学而是相亲结婚。
“谢谢。”如果是以前的朱云轩,估计不会要这么一个袋子,可是现在的朱云轩却高兴地把袋子接了过来,让朱秋月都有些惊讶了。
“轩轩,古代的大侠都有这样的荷包的,你可以在里面放钱!”这时候武侠片正盛行,朱秋月也非常喜欢看,说起这个就两眼放光。
“我以后就拿它放钱,秋月,你想吃冰棍吗?我们去买冰棍吧!”朱云轩知道自己以前跟堂姐关系不好,这时候却想跟对方搞好关系了,当初也只有这个堂姐会不时来看看他,大三的时候,要不是堂姐借给了他五千块,他估计还凑不出学费来。
“我没钱买冰棍,不过可以去买两粒牛皮糖!”朱秋月从自己口袋里拿出一个跟朱云轩手里的荷包除了用的布料其他完全一样的荷包,摸出两毛钱来。
这个年代,东西比二十年后便宜了很多,可是这时候的人干一天活也只能到手十块钱甚至更少,比后世少了十倍,相对而言,反到是这时因为各种物资少的缘故东西贵。
就说冰棍,这时候有三毛一根的冰棍,其实却只是用糖水冻出来的,买个奶油冰棍就要七八毛,而在十年后,这种七八毛的冰棍就只要五毛了,当然,二十年后这种冰棍估计又要卖一元了。
可是二十年后的孩子,别说一块钱了,十块一百块都拿的出来,这时候的乡下,一个孩子口袋里能有一块钱就是让人兴奋的了!
朱云轩口袋里有两块钱。
他爷爷奶奶生了两儿一女,孙辈里却只有他一个男的,自然非常疼宠,愿意给他钱,他爸如今在镇上修自行车摩托车,他妈是裁缝,家里也宽裕,当然也少不了他的零花钱,在这个朱秋月口袋里从来没有超过五毛钱的零花钱的年代,朱云轩却能拿出两块钱来!
“秋月,我给你一块钱,你想吃什么自己去买!”一出门,朱云轩就给了自己堂姐一块钱,这么小的孩子可没有什么自尊不接受别人钱财之类的,于是朱秋月高高兴兴地接了,去了不远处的小店,朱秋月却没有买吃的,反而是买了一段一块两毛钱的橡皮筋。
这种东西,朱云轩家里其实挺多的,他妈给他们做裤子的时候,每次都会用上这个,于是小时候的他总是被裤子在腰上勒出痕迹来,不过朱秋月买这个,绝不是为了做裤子。
果然,那么长的一截橡皮筋,朱秋月在打了个结以后珍而重之地收起来藏进了口袋,估计过会儿,她就会去跟小朋友们炫耀自己手里新的橡皮筋然后一块儿跳着玩了
对这种儿时几乎所有的女孩子都玩过的游戏,朱云轩就算是个男孩子也印象深刻。
☆、送饭
朱秋月果然找自己的小朋友玩去了,反到是朱云轩,原先的他应该有不少玩伴,可是如今的他
那时候只有他去镇上上学了,小时候的伙伴都在村里的学校上学,大家后来基本上就没怎么相处了,这么多年下来,他虽然有些模糊的印象,可哪里还记得自己跟谁玩得好?而且现在的他,也不想再去跟一些小屁孩一起玩了。
说到念书,朱云轩突然想起来,朱秋月因为家里条件一般,所以以前都没上过学,上辈子因为爷爷坚持要让孩子们去镇上上学,幼儿园一直在乡下念的朱秋月曾经跟他一样明年会去镇上的小学上学,当初的他因为在镇上念过一年幼儿园所以适应的不错,朱秋月却连普通话都说不好,那时候小学管的严,她一说土话就会被扣分,于是很长一段时间都非常自闭
如果可以的话,是不是应该想办法让朱秋月去镇上上幼儿园?当然,因为乡下只会在小学前上一年幼儿园的缘故,现在的朱秋月都没上过学,直接上小学估计是不成的
朱云轩想了很多,结果回家的时候,就已经到了吃午饭的时间。
拌好的蒸茄子、炒豇豆还有炒空心菜,最中间有一个小碗,碗里放着红烧肉,如果没有意外,这碗红烧肉就是他专属的,爷爷带过来给他的!
朱云轩的爷爷朱阿大五十多岁,人还很健朗,他年轻的时候就会杀猪,几年前揣着几把刀就到镇上弄了个肉摊子开始卖肉,如今干这行的人不多,他赚的比两个儿子还多不说,家里也时常能吃上肉了,不过,肉吃的最多的,绝对是朱云轩。
朱阿大有两子一女,长子朱成功,也就是朱云轩的大伯,他农活干的很好,可是因为是老大一直帮家里干活的缘故没上学也没学什么手艺,除了干田里的活,就是偶尔帮人做小工每天赚个七八块钱。
朱成功的妻子朱秋月的母亲叫冯仙,在纺织厂上班,干活勤快,可惜的是她他性子直生的又是女儿还不肯再生,所以一直都被自己的婆婆朱云轩的奶奶不待见。
次子朱成才,也就是朱云轩的父亲,他跟人学了修自行车和摩托车,摆了个小摊子,虽然赚的也不多,但比自己大哥好多了,姜月秀做裁缝赚的也许跟自己大嫂差不多,而且她只有一个孩子,各种花销也少了。
最后,就是小女儿朱成英了,她也在纺织厂上班,生了一个女儿,在乡下头胎是女儿可以再生一胎,不过她女儿还小,不曾再度生育。
孙辈里只有朱云轩一个男孩,可想而知朱云轩有多受宠!
因为朱云轩的爷爷还健壮,所以朱家还未分家,当初,他爸和他大伯差不多是一个时期结婚的,朱云轩的爷爷就在村里批了地基,建了开着六间屋子的两层楼,两个儿子一人两间,而他们夫妻两个和当时未出嫁朱成英住了中间的两间。
最初的时候,大伙儿一块在中间的屋子里吃饭,可是朱云轩的奶奶脾气异常古怪,对儿媳妇非常挑剔,朱云轩的大伯母受不了了,就坚持分开吃饭,这会儿各吃各的倒也相安无事,不过,朱云轩的爷爷因为卖肉的缘故,伙食总是最好的,朱云轩的奶奶从来不给朱秋月吃一块肉,却天天会弄点好菜拿个小碗装了给朱云轩。
比如这会儿,朱云轩就有红烧肉可以吃。
红烧肉是猪的肋条肉,也就是常说的五花肉,非常油腻,朱云轩才看到就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轩轩,把肉吃了,也要多吃点菜知道吗?”姜月秀开口,把三道素菜里,朱云轩唯一会吃几口的茄子端到他面前。
自己小时候,好像确实异常挑食朱云轩看了看那三块红烧肉,却一点胃口也没有,这时候的乡下,普通人家一个月也才能吃上一回肉,他要不是自己的爷爷卖肉,估计也没肉能吃,可是现在的他六岁的身体里装着的是二十六岁的灵魂,也许是小时候肉吃多了,长大了的他爱吃素菜,就算吃肉也只吃瘦肉
“妈妈!我今天吃青菜,这肉给你吃!”抬头看向自己的母亲,朱云轩忍不住心里一酸。
跟家人断了联系以后,朱秋月曾经用手机拍了一些家里的照片给他看,那时候的母亲,头发都半白了
“妈妈不要吃你是不是吃多了零食不想吃饭?”姜月秀皱着眉头看着自己的儿子。
“才没有!”用茄子豇豆空心菜下饭,朱云轩没一会儿就把满满的一碗饭吃光了,惹得姜月秀抱着他亲了好几口,说了他好几次乖巧。
这本来该是让成年人抗拒的亲昵行为,朱云轩却只感到高兴,能再次被母亲宠着,他已经心满意足了!
姜月秀自己没有吃肉,说是要留着给朱云轩等会儿吃,不过想了想,又问:“轩轩愿不愿意把肉给爸爸吃一块?”
“全部给爸爸吃好了!”朱云轩马上开口,他知道自己的父亲每天都很早就会去镇上支起自己的修车铺子,直到晚上才会回来,而中午的时候,姜月秀就会拿个饭盒装了饭给他送去。
“有三块呢!爸爸吃一块就好了!”姜月秀拿了个有些变形的铝饭盒,塞上满满的饭,又用个搪瓷杯子装了菜和一块肉。
朱成才也许是小时候饿坏了,饭量很大,一次吃饭至少两大碗,也许就是这样再加上遗传,朱云轩读高中的时候他就被查出了糖尿病,而糖尿病和高血压,不管是朱成功朱成才两兄弟还是朱云轩的爷爷朱阿大,每个人都得了,要不是有这两样毛病,朱阿大也不会在朱云轩摊牌以后突然中风
朱云轩很想让父亲少吃点,可是朱成才后来都得了糖尿病还不肯少吃,他这个时候去跟对方说,估计只会被训一顿吧?
“妈妈,我跟你一起去送饭!”朱云轩看到姜月秀从隔壁的奶奶那里拿了同样的一个饭盒一个杯子,然后跨上了自行车,马上开口。
朱成才白天一整天在镇上,朱阿大也一样,中午都是姜月秀送饭的。
明明母亲骑得很稳,坐在后座上,朱云轩却觉得非常不适应,自行车在小路上骑着,确实很颠簸。
如今的文德镇,跟后来是完全不一样的,没有那么多的店更没有那么多的人,朱云轩来到菜场门口,就看到了正在帮人补自行车轮胎的父亲。
朱成才没有租店面,而是自己搭了个小棚子,整个人弄得脏兮兮的。
曾经的朱云轩在小的时候,很为父母的工作自豪,因为他的爸爸妈妈赚的钱比乡下的其他人多多了,现在却觉得有些心酸。
“爸爸!”朱云轩响亮地叫了一声。
“轩轩!”朱成才笑眯了眼,可是手上脏兮兮的,还有活没干完,也就只能继续干活。
自行车的内胎已经取出来了,然后打足气,放到一个水盆里慢慢挪位置,什么时候有气泡泛出来了,那里就是有破洞的地方。
找到破洞,用个擦子磨几下,然后沾上四四方方的一块,轮胎就补好了。
“饿死我了!今天轩轩怎么也来了?”朱成才拿出一个塑料小盒子,从里面捏出一小撮的洗衣粉洗手,不过因为常年接触油污的缘故,他的手怎么都洗不干净,总是黑乎乎的。
“这孩子要跟着来的,他这次还省下来一块肉给你吃!”姜月秀笑眯眯地开口,看着朱成才已经吃起来了,又去给公公送饭。
爷爷想到那个疼爱自己的爷爷,朱云轩心里一跳:“妈妈,我也去!”
“行啊,不过,轩轩你要是觉得难闻就快点出去吧。”姜月秀笑着揉了揉儿子的脑袋,菜场里面的味道不好闻,以前朱云轩都是不愿意进去的。
现在的菜场,跟朱云轩记忆里的完全不同。
在他的记忆里,菜场是用砖头砌了,然后贴上白瓷砖,一个摊位一个摊位整整齐齐的,可是这会儿,菜场却有些乱七八糟的。
而且,以前菜场光卖猪肉的,应该就有五六十个摊位,可是现在,却只有十来个。
地上湿湿的,扔着烂菜叶子也扔着一些小块的肉皮什么的,让习惯了干净整洁的环境的朱云轩觉得无处下脚,怪不得自己以前都不肯来
如今是夏天,朱云轩穿的是拖鞋,一个不小心,脚趾就湿了,他觉得非常不自在,可是想到即将见到爷爷,他又不在乎了。
朱云轩的父母这辈,正好是流行晚婚晚育的时候,计划生育也抓得严,男女结婚要分别满24周岁和22周岁,所以朱云轩出生的时候,他父亲已经二十六了,可是,朱云轩的爷爷却是十九岁就娶了十六岁的奶奶的,所以,朱阿大如今也不过五十三岁,卖肉以后身体富态了一点,看着也就比在田地里讨生活的同龄人看着年轻。
“哎呦,是轩轩啊!”朱阿大看到朱云轩,擦了一把手就出来讲朱云轩抱了起来,百多斤的猪他都能提得动,瘦小的朱云轩,都能被他甩着玩儿。
汗味混着一股子难闻的味道冲进鼻孔,朱云轩却完全不在乎,反而伸手就搂住了自己的爷爷。
十多年后,还不到七十岁的爷爷,是被他气死的
这辈子,他不会再忤逆亲人,他希望他们每个人都能健康长寿!因为,在那些没了亲人支持的日子里,他辗转反侧,一遍遍地回想儿时的经历,每一次都会泪流满面。
上辈子,他没办法再走回头路,更回不了家了,可是这辈子,他不会再做那个仗着有长辈的宠'奇qisuu书网'爱任性自私的朱云轩了,他会做一个乖孩子,他会让每个人都过上好日子!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或者下下章小攻就出来了~
☆、偏心
朱云轩哭了。
在菜场里,他很没骨气地哭了。
朱阿大搂着他问他是不是不想上学,他一边摇头一边哭,顾不得周围那些看热闹的人,后来还是姜月秀将他抱了回来才让他止住哭声。
不过,也是这么一场大哭,让他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现在的生活了,这辈子,他会为了家人,为了自己,好好地活着!
缓了口气,朱云轩就挤到了朱阿大身边,看着他吃饭。
朱云轩的爸爸饭盒里有三样新鲜蔬菜,朱阿大的碗里却只有好几块红烧肉,然后浇了一些咸菜汤。
不管是爷爷还是奶奶,吃菜都重油重盐,饭量又大,这样下去,怪不得爷爷会又是高血压又是糖尿病的
朱云轩倒是很想赖在镇上不回去,可是姜月秀可不放心把他交给两个大男人,所以多逗留了一会儿,收好了饭盒,朱云轩就跟着姜月秀回家了。
大夏天的,下午日头很毒,偏偏这时候又没有空调什么的,朱云轩也没什么地方好去,就留在屋子里,想找点东西打发时间。
可是如今整个朱家,除了乡下有个红白喜事包红包白包用的一张大红纸以外,根本连纸都找不出一张来,更别说书本什么的了。
倒是那张红纸朱云轩看着跳完皮筋回来,一脸心满意足,然后找了一张红纸,在用口水舔湿了自己的嘴唇,然后照着那张红纸一抿嘴,让嘴唇染上红色的臭美的堂姐,朱云轩沉默了。
在他印象里,这个堂姐虽然比他只大了几天,可是因为生活艰辛的缘故一直都是比他成熟稳重的,可是现在,这小屁孩给他当女儿还差不多!
不过,这种红纸,确实很容易掉色朱云轩翻来覆去看了看,他们这里很多事情都要用上红包,要是办白事就用反面包起来——反面是白色的。
朱秋月可不知道朱云轩的想法,她拿了个镜子照来照去的看,又问:“电视里她们一抿,就染得又红又好看,我染出来的怎么只有中间有?”
因为人家擦的是口红。朱云轩没说话,然后很快,这红纸就被姜月秀收起来了:“你们要玩别拿这个玩,要不然秋月再去缝个荷包?”
朱秋月高高兴兴地去了,朱云轩则开始看母亲干的伙计。
现在,很多人都会扯几尺布让母亲做衣服,可是再过十几年,除了一些老人就不会找人做衣服了,她的母亲也只好再去工厂上班,而附近所有的工厂,都是三班倒的
这辈子,他绝不希望年纪已经不小的母亲再晚上十二点爬起来去上班!
“妈,你怎么所有的衣服一个式样啊?”朱云轩看了看几件成衣,都是最普通的款式他妈如果能换几个款式来做衣服,估计会好卖很多。
“衣服都是这样做的,还能怎么样?”姜月秀笑了笑,还是她脾气好,才跟儿子这么说,要是是哪个脾气差点的女人,恐怕一拳头就敲到朱云轩头上去了!
朱云轩无奈,看着母亲把两块布料一缝合就弄成了一件宽大的衣服,模样实在难看,唯一的好处也许是凉快?
如果她的母亲可以做点样式好看的衣服抓了抓自己的脑袋,朱云轩他确实很会穿衣服,本身也能把衣服穿得好看,可是那些款式什么的他还真弄不出来。
不过,都已经重来一次了,就算他不记得彩票中奖号码也不知道哪个股票能一路上涨,可是他至少知道在几年后他们这里会成为全国最大的羊毛衫的生产基地,附近还会建起来一个很大的批发市场,市场刚建起来的时候,一个店面卖五千,可是到了十多年后,一个店面一年的租金他不知道具体的数字,不过十万总是要的。
到时候只要凑钱去买两个店面,以后他妈就不用日班浅夜班深夜班三班倒,生活作息紊乱然后一个月挣一千多块钱了!
至于自己朱云轩一点也不想浪费重生的机会,上辈子他没好好上学,浪费了那么多的时间,这辈子,总要努力一把,看看能走到哪一步!
曾经的他,从来都不耐烦做作业,常常抄别人的,可是再经历过大学最后两年的艰苦以后,他相信自己再也不会为了打游戏而不做作业了,这辈子,总能有所成就的吧?
当然,现在他才六岁,他家就算比较宽裕家里估计也没几个钱,在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他自然也什么都做不了。
一下午的时间,很快就消磨掉了,姜月秀去门前的地里摘菜准备做晚饭,他就去了爷爷奶奶的屋里——他爷爷已经卖完肉回来了!
“死鬼,你今天吃到了几块肉?”朱云轩一进门,就听到了他奶奶的问话。
“四块!”朱阿大没好气地开口。
“我就是放了四块,这么说没人偷吃。”王凤儿点了点头。
本来想进去的的朱云轩,听着自己的奶奶在那里埋怨大伯母把堂姐扔给她带,埋怨自己的母亲整天窝在家里地里的杂草都那么多了也不知道要去拔只好又退了回来。
朱秋月今天一天大部分时间都跟他在一起,什么时候是他奶奶带的了?不过,他奶奶这样的事情做过不少,当初之所以大家会分开吃饭,就是因为他奶奶诬陷他大伯母偷吃好菜,说他大伯母把酒藏好了不给她吃,甚至于还说他大伯母偷了他爷爷的一条裤子
那时候他年纪小不记事,这些事情,还是后来他妈跟他说起的。
朱云轩对大伯母印象不深,不过,这个总是很忙碌的女人,再怎么样也不至于去偷他爷爷的裤子。
朱云轩的爷爷回来了,没多久,他爸也就回来了。
朱成才的手上满是油污,黑漆漆的,用了不少洗衣粉也没洗干净,当然,他估计也没指望能洗干净。
“轩轩,今天乖不乖?”朱成才一边洗手,一边笑着问朱云轩一些简单的问题,朱云轩乖乖地答了,然后还主动帮他爸拿来了拖鞋让朱成才洗脚。
晚上吃的是炒茄子、黄瓜炒鸡蛋还有冬瓜汤,以前的朱云轩最讨厌吃冬瓜,这次却吃的津津有味的,又让姜月秀赞叹了一回。
不过,虽然今天一天朱云轩的表现有些怪怪的,姜月秀也没当回事,小孩子,不就是这么奇奇怪怪的吗?
朱家人快快乐乐地一起吃饭,在离文德镇四十公里远的省城里,李锐在呆愣了一天以后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父亲李跃。
早上醒来,看到那个又熟悉又陌生的房间,他就愣住了。
他在这间屋子里,一直住到了十一岁,十一岁那年,他因为跟堂妹打架然后被父亲训斥并打了一顿而离家出走,就是那次,他遇到了朱云轩,也是那次,让他母亲和他父亲大吵了一架,然后他就搬家了,十一岁以前他奶奶拿着他母亲给的巨额生活费照顾他却一直让他被堂哥堂妹等人欺负,十一岁以后,他妈给他重新买了房子请了个保姆,却让他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了。
李锐找出了衣服来穿上,她的母亲很有钱,所以从来不会少了他的零花钱,衣服自然也全是好料子的。才穿好衣服,李锐就听到房门被打开了,他的奶奶探出头来:“吃早饭了!吃早饭了!”口气差的很。
明明在面对李锐的时候口气很差,李锐的奶奶在对只比李锐小一岁的堂妹李佳欢说话的时候,却是温声细语的。
这样的差别待遇,是李锐从小就习惯了的,说来说去,还是他的爷爷奶奶对他的母亲不满,偏偏他们再不满也不敢去说他的母亲,所以,自然就在对待他的态度上带出来了。
她的母亲什么都好,出身好人漂亮还有钱,偏偏比他父亲大了六岁还异常强势,而且,之前就有过一次婚姻一个孩子。
对他的爷爷奶奶来说,他们全家省吃俭用供着他父亲出来上了大学,他父亲是他们眼里最完美的一个人,而这么完美的一个人,怎么可以娶这么一个妻子?所以,他们忽略了他们所有人都在他母亲名下的工厂里上班,拿着她母亲给的巨额生活费过日子的现实,在他母亲不在的日子里,没少欺负他蒙骗他。
曾经六岁的他,会是什么样的感觉?那个时候,他以为他是妈妈不要的孩子,因为很久才能见一次忙碌的母亲,而任凭他再怎么哭喊,该走的时候,母亲也会毫不犹豫地走掉。而他的父亲呢?对他父亲来说,父母和两个哥哥千辛万苦,甚至于耽搁了婚姻大事才把他送去读了大学,他对他们自然是愧疚的,于是,常常对自己两个哥哥的孩子比对自己的孩子还好。
现在,他真的是重生了?因为那场车祸?朱云轩又怎么样了?
李锐沉默着跟着自己的奶奶进了客厅,中间的八仙桌上,已经摆上了粥和几样小菜。
李锐的妈妈在结婚后,就在省城里找人安排了三套房子,给了自己的大伯二伯一人一套,最后一套算是他们一家的住处,三套房子分别是二层三层和四层,李锐和自己的父亲就住在二层。
不过,虽说这一层是他们一家的住处,但因为他的父母常常不在家,常住的倒是只有他的爷爷奶奶和他三个人,另外,他的堂哥和堂姐也是他爷爷奶奶照管着的,自然也常常呆在这里。
于是,明明是他的玩具他的家,却好像全都成了别人的!
粥、荷包蛋、油条、咸鸭蛋还有皮蛋。
几个煎好的荷包蛋,模样最差有点焦了的那个就被放在了他的面前。
上辈子,直到十一岁以后,他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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