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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啸穹苍-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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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客栈遇袭
    浪子三唱,不唱悲歌。

    红尘间,悲伤事,己太多。

    浪子为君歌一曲,劝君切莫把泪流,人间若有不平时,纵酒挥刀斩人头。

    杀手,剑客,浪子。

    这三个词汇是形容一个人的,这人就是逍遥子,也只有形容他最贴切。

    逍遥子与易雪岚决战后,他没有回暗河杀手集团,至于是为什么,因为他不想回去。

    他手里拎着一把剑,来到一个客栈。

    客栈里飘出来猪油炒菜的香气,酒的辛辣的气味。

    他一向嗜酒如命,一闻便知道这酒是上等的竹叶青,这竹叶青是他偏爱的酒,当然缺钱的时候他也喝廉价的烧刀子。

    除了酒肉的芬芳,还有街道上苦力车夫身上的汗臭,混合子在一起成了一种难以形容的奇怪味道。

    不过逍遥子喜欢这种味道。

    闻到这种味道,他才能领略到生命带来怎样的乐趣。

    因为这是世间上最美好的味道,酒肉是人吃的,是维持人们生活的东西。然而,这酒肉又从何来,这都来自劳苦大众的辛勤耕耘流下的汗水。

    他喜欢这实实在在的味道。

    就好像他喜欢高山上那种漂浮在白云和冷风的木叶清香是一样的。

    逍遥子一进入客栈,就发觉气氛不对,因为他知道已经有人在注意他了。

    他用眼尾的余光扫视了一下周围,靠门的左边的桌子旁坐着一个身材魁梧的汉子,这个人的脸很长,就像驴的脸,留着络腮胡须,眼睛里布满了血丝。

    这世界上有人天生就长得凶神恶煞,就像他这种人。

    两个身材很瘦小的中年人坐在客栈的窗户旁,两人在桌旁聊着天,不过眼神不时的向逍遥子瞟来。

    在客栈的中心,坐着一对看起来好像是母子的人,做儿子的对他的母亲很体贴,不时的替她夹菜倒茶,可这个妇人对儿子的好意,没有下一步动作,桌上的饭菜都快凉了,竟无动于衷,眼睛斜瞟着,仿佛正等待着刺杀逍遥子的最佳时机。

    坐在柜台里,掌柜正在盘算着账目,手指打着算盘发出“啵啵”脆响,逍遥子却知道这双手杀起人来,也好像打算盘一样轻松也说不定。

    逍遥子没有犹豫,也没有退出客栈,而是走到一个墙角落的位置坐下,并叫来小二要来了一盘牛肉,一壶竹叶青。

    江湖恩怨,逃是逃不掉,只有去面对,再者逍遥子决不会逃,因为他是逍遥子,只有别人看见他逃跑的份儿,要是他逃跑了,就不是逍遥子了。

    逍遥子端起手中的酒壶倒了一杯竹叶青出来,正欲向嘴边送去,正在这时,他的眼尾向这六人看去,便发现他们表情都是一阵紧张,那是发自心底的紧迫感,他能想象得到这六人手里浸出了些许汗渍。

    多年的江湖经验,逍遥子练就了敏感的味觉,他的舌尖能从一滴酒水品出那一丝特殊的味道,这特殊的味道不应该在酒水里,因为那是蒙汗药的味道。

    逍遥子的唇刚触及到这酒杯中的竹叶青,便闻到到了蒙汗药的味道,虽然这味道很轻微,很细小,不过却是实实在在存在的。

    要是凭这下三滥的手段就能制服逍遥子的话,那他早已死了不止百次了。

    此刻,逍遥子端在嘴边的酒杯闻了闻,感叹道:“好酒,可惜这好酒就被这么给糟蹋了。”说完,便把酒杯放在了桌上原来的位置。

    顿时,六人听了逍遥子的话,一阵骚动,客栈的气氛陡然紧张了起来。

    坐在门旁边的那个大汉从腰间拿出了一把大砍刀,很大的砍刀,大约五十五斤重,然而,在他手里,轻的就像是情人的发丝般。

    这么大的一把砍刀拿在大汉手里,正磨着他左手的指甲,不过眼睛却时刻注意着逍遥子。

    逍遥子看到那把别样的砍刀,便知道他的名字寒潭,人送外号砍一刀。

    人到了他手里,砍头就像削萝卜一样轻松。

    江湖杀手组织里,他是个嗜杀成性之人,他每次杀人时就像着了魔一般,伴随着声声吼叫,挥舞着大刀,近乎疯狂。

    另外五人经过一番乔装打扮,逍遥子并不认识,不过五人的脸色都变得铁青,撰在手里的兵器都紧了紧,夹杂着仇怨的眼睛时刻注视着他。

    看起来并没有那么凶恶,但却比门口的砍一刀更阴沉。

    往往是这样,阴沉有时比凶恶更可怕。

    “哈哈!”

    逍遥子大笑出声,随即神色一凛,纵身飞起,那把苍白的剑已出鞘,手握着宝剑便向门口的大汉刺去,剑法刁钻凌厉。

    逍遥子有理由相信砍一刀外表看似凶恶,内心一定很懦弱,尤其是他拿着一把大砍刀。

    他凶他恶,他拿着大砍刀,为的只不过是掩盖他内心的害怕。

    来的这六人之中,武功最弱的一定是他。

    这一点,逍遥子无疑看得很准,正当他手中的剑还未到达砍一刀的面前时,他的黑色眼珠里,有了白色的恐惧。

    一声惨叫传来,剑光一闪,便看见砍一刀的的喉咙多了一个洞,一个窄而深的小洞,鲜血冒将出来,同时他眼里的那白色恐惧也慢慢消散。

    其余五人看到这一幕,骇然之情更甚,手持兵器向逍遥子的方向袭来。

    在力量悬殊的情况下,本应该是先攻击最强的,然而,逍遥子反其道而行,先攻击最弱的砍一刀。

    因为砍一刀是他自信一击必杀之人,少了一人,便少了一份威胁。

    若是去对付最强的,逍遥子不清楚对方的实力究竟如何,不敢贸然出击,在实力还未弄清楚之前,而去攻击对方最强的一环,无疑是加速自己的死亡。

    在五人攻来的同时,逍遥子起身飞起,一片剑光闪动。

    六个人,六个江湖上顶尖的杀人好手,他们杀人往往都在一瞬间,被杀也在一瞬间。

    这场恶斗,客栈鲜血满地,尚未凝固,他们流淌出的血是红的,犹如玫瑰花瓣一样红。

    有他们的血,也有逍遥子的血。

    逍遥子显然已身受重伤,旧伤新伤,让他感到一阵刺痛,就像一根针扎在心里一样的痛。

    他站在鲜血中,表情很冷,那是杀手特有的冷。

    想来杀人的人,如今都已躺下了,不想杀人的人,却已成了刽子手。

    江湖就是这样,你不杀他,他要来杀你,要让他不少你,就只能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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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葬生火海
    逍遥子没有动,也没开口。

    历经一番血战,他的脸很苍白,就像纸一样的颜色。

    然而,他的嘴唇明显在抖动,全身发颤,唯有手中的剑紧紧的握着。

    剑光闪烁,寒气逼人眉睫。

    一滴血珠沿着剑尖滑落下地面,溅起点点血渍,空气充斥着刺鼻的血腥味,令人作呕。

    逍遥子伫立在鲜血的地面上,久久的,目光注视着客栈的门口,似乎在等待着什么人。

    客栈内桌椅板凳都是缺胳膊少腿的,并横七八竖的摆放着,那六个杀手像死狗一样匍匐在地面,姿态各异。

    他是个爱干净的人,若换做平常,他会毫不犹豫的离开这凌乱而血腥的地方。

    然而他没有这么做,因为他明显能感觉到有好几十个人正埋伏在客栈外,只要自己出了客栈的门,就会被绞杀。

    逍遥子一阵默然。

    他并不是怕死,死很简单,但他还不想死,他要活着,而且是好好的活着。

    客栈走进来了一个人。

    这人头戴红冠,身上穿着件织金锦袍,腰上围着根红色腰带,腰带上系着发射硫磺弹的长筒管物,红红的脸,圆如满月。

    逍遥子瞳孔冷缩,目光如炬,因为他认得此人。

    “你是火神派的掌门凌炎。”逍遥子低沉道。

    “怎么,你认得我。”凌炎问道。

    “自然,你的人头值十二万两。”

    凌炎欣慰道:“想不到老夫的人头这么值钱,听闻江湖冷面杀手逍遥子,杀人快如风,迅如闪电,今日一见果真如此,江湖上六个顶尖杀手都在你手中顷刻间毙命。”

    “他们都是你派来的。”逍遥子问道。

    “非也,在你来这之前我们并不认识,不过我们都有一个相同的目的,就是杀了你。”

    “这六人都已去见阎王了,你觉得你有把握杀我?”

    凌炎目光打量了一下逍遥子,冷冷道:“当然,他们死在你手里,是他们太轻敌了,而我和他们不一样,你知道我对你的看法是怎样的吗?”

    “什么样的?”

    “你有毒蛇的液,狐狸的心,北海中的冰雪,天山上的岩石,狮子的勇猛,财狼的狠辣,骆驼的忍耐,人的聪明。”凌炎镇定道。

    “既然如此,为何还有胆量来杀我?”

    “我说了,我和他们不一样,我杀人不是用刀剑。”

    “不用刀剑,你怎么杀我?”

    “火。”

    “用火?”

    “对,我火神派最新研制出了一种绝杀武器硫磺弹,只要遇到火,就会爆发出巨大的威力,就算武功再高强的人,他也是血肉之躯,只要是血肉之躯,自然也抵不过这硫磺弹所爆发的雷霆一击。”凌炎激动道,右手不自觉的向腰间的长筒管摸去。

    逍遥子凛然道:“听起来挺厉害,为何刚才不动手,你进来就是为了跟我说这些?”

    “是的,你是一个很厉害的人,若是死的不明不白,岂不是很可惜?”

    “这么说来,我还得感激你了?

    “是的。”

    逍遥子道:“我和你素来无瓜葛,也无仇怨,为何要杀我?”

    “杀人也要理由吗?”

    逍遥子道:“当然,我相信这江湖中,不会平白无故的杀人,或者被杀,除了这人是个疯子。”

    话音刚落,凌炎大笑。

    “若是要找杀你的理由,我想会很多,就像刚才你说的,我人头值十二万两,你迟早会来杀我的,不是吗?”

    逍遥子微微点头。

    凌炎接着道:“因此,在你杀我之前,我要先杀掉你,杀掉你这个令江湖人士谈虎色变的逍遥子,足以扬我我火神派的威名。”

    “这么说来,我的死,倒可以成全你的名声。”逍遥子道。

    “是的,我杀的不是别人,而是逍遥子,江湖传言逍遥子永远没有败过,我要打破这个神话。”。”凌炎道。

    “不过你杀不了我。”

    “为什么?”

    “因为你杀不了我,所以你就杀不了我。”逍遥子回答的很简单也很直接。

    “你很自信,是我见过最自信的人。”

    “当然。”

    “不过这次要让你失望了,我的弟子已经把这间客栈团团包围了,他们手里都拿着硫磺弹,若是同时扔进来,你能想象得到那将是怎样的景象。”

    逍遥子冷冷道:“这间客栈很快会被夷为平地,也许包括我在内,就算不被炸死,也会被烧死。”

    “是的。”

    “我的剑很快,这你应该听说过,我能做到在你扔硫磺弹之前,要了你的命。”

    “听说过,但没见过。”

    “见过我快剑的人,都死了,你马上就会见到我的剑究竟有多快。”

    凌炎道:“可如今你已身受重伤,你还怎么出剑,怎么要我的命。”

    “那就用我手中的剑来告诉你吧。”

    逍遥子的话刚说完,手中的宝剑带着凌厉的劲风向凌炎的喉咙击去,风驰电掣,速度极快。

    凌炎一阵急退,退出客栈门口,便吩咐埋伏在客栈外的弟子扔硫磺弹进去。

    “给我炸……”

    然而,凌炎的话刚到嘴边,他的话还未说完,就戛然而止了。

    因为他死了,死人是不说话的。

    逍遥子和凌炎的距离还很远,至少是剑刺不到的距离。

    但是凌炎的脖子仍然出现了一道伤口,那是剑划过的血痕。

    确切的说,那不是剑划过的,而是剑气。

    具体的来说,这是逍遥子握在手中的宝剑激射而出的剑气,剑法的最高境界,剑气也能杀人。

    就这样,凌炎带着惊恐的表情而殒命。

    与此同时,十颗硫磺弹从门口扔了进来,这硫磺弹是火神派的弟子扔的,都向逍遥子的方向扔去。

    只听得轰隆巨响,整个客栈顿时陷入一片火海。

    逍遥子也淹没在这红红的火海之中,是生是死,无从定论。

    这之后的五年里,江湖中再也没有出现逍遥子这号人物,人们都断言他在这场大火中丧生了。

    这场大火过后,官府的捕快在客栈内发现了七具烧焦的尸体,已经无法辨认容貌。

    当然,凌炎的尸体已被火神派的弟子运走了,不在其列。

    不过也不难分析,六具尸体是来杀逍遥子的六人,还有一具便是逍遥子。

    但事实是这样吗?

    当然不是了,他们都忽视了一个人,一个微不足道的人,正因为微不足道,所以他们忽视了。

    这个人便是客栈的小二。

    这样算起来,客栈内应该有八具尸体才对,可许多人始终认为只有七具,这也难怪,谁会在乎这身份低微的跑堂之人呢。

    当然,也有少部分人注意到了这点,他们坚信逍遥子还没死,因为他是逍遥子,逍遥子不会就这么轻易死的。

    但逍遥子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没有出现,又不得不得让人们相信逍遥子已经葬生火海。

    反过来说,若是他没死,那么他是怎么逃生的,这段时间他究竟干什么去了,为什么不出现江湖?

    一切都是谜!

    当然这所有的谜团,也只有逍遥子本人才能解开了。

    逍遥子的一生是个传说,他的生平事迹成为了人们津津乐道谈论的话题。

    有人说,他是个坏人,因为他是个杀手,杀了很多的人。

    也有人说,他是个好人,因为他是个侠客,劫富济贫。

    反正,褒贬不一。

    也许,一个人的功过是非不是由一个人或者数人去评定的,只有留给后人去评说,让历史去鉴定。

    逍遥子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杀手、侠客、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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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嫉恶如仇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我曾是个奴隶,后来成为一个杀手。

    但无论奴隶还是杀手,我都还算是个人。

    所以我也有我的江湖。

    一个杀手。

    他的每一次伏击就是他的江湖。

    一个一辈子被关押在牢笼里的奴隶,

    他的牢笼就是他的江湖。

    一个习惯了做奴隶的人,不知道自由的可贵。

    一个人虽身为奴隶,但仍保持一个自由人的思想,这样的人便不是奴隶。

    一个有志向的人,他决不甘心做一个奴隶。

    熊倜就是这样的一个奴隶。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观察一个人的眼睛能知晓他的内心世界。

    他的眼睛有沧桑、倔强、坚忍。

    因此,熊倜不想当奴隶。

    通常情况下,一个奴隶想重新成为自由人,只有逃跑。

    因此逃跑也是熊倜唯一的选择,他一直在等机会。

    次日,破晓。

    和煦的阳光透过墙体的缝隙洒向这阴暗的牢笼,映照人们的脸庞,感觉很温暖,就像情人用她充满爱意的手摸着你的脸颊一样的温暖。

    牢笼的人是九道山庄内的奴隶,他们没有自由,也没有尊严,就连最基本的生命也无法保障,他们所有的一切都掌握在九道山庄主人的手里。

    每一次清晨,奴隶们见到那和煦的阳光,幻想着有朝一日能在阳光下自由的呼吸,自由的奔跑。

    然而,在恶势力奴役下的奴隶,这做为人最基本的权益都没有,还奢谈什么以后,未来。

    牢笼。

    这是关押熊倜的牢笼,他还在沉睡,怀中抱着可爱的岚,他俩身下就只有一些枯枝树叶,怎么能保暖,俩人唯有紧紧相拥着,身体才稍微有点温度。

    岚在熊倜的怀中很甜蜜,她的嘴角还泛着笑意,这或许是她有史以来睡得最香的一晚,因为身旁有熊倜,有她的熊倜哥哥。

    “都起来干活了,快点起来。”

    一阵声音在牢笼内回荡,熊倜迷糊之中听到这威吓而熟悉的话语,身体一颤,努力睁开眼睛,睡眼朦胧,显然还泛着困。

    但是没办法,熊倜在九道山庄当奴隶的这段日子,他看到了太多的悲剧,正如前日一个奴隶在干活的时候想逃跑,结果被那帮恶奴放狗活活的咬死了。

    要是发现哪个奴隶偷懒的话,少不得受鞭刑之苦。

    谁违反了规矩,重则杖毙,轻则鞭打。

    总之,奴隶就是活在白色恐怖之下,煎熬着。

    “岚,快醒醒。”熊倜唤道,同时他的手轻轻的抚摸着岚的嫩脸。

    岚的脸很柔很滑,就像珍贵的丝绸一样柔滑,熊倜很喜欢这种感觉,也唯有岚在他身边,他冰凉的心才会有些许温度。

    岚感受到了熊倜的爱抚,同时睁开了眼睛,轻声道:“熊倜哥哥。”

    “岚。”

    “熊倜跟哥哥,咱们快点叫醒爷爷。”

    两人刚要去唤醒老人的时候,熊倜的手不经意间碰到老人的布满棱纹的大手,骇然的发现,老人的手异常的僵硬没有温度,那是只没有生命的手。

    “爷爷,你别睡了,你不能丢下岚。”岚发现了老人异常的状况,失声痛哭起来,嘴里依然唤着躺在地上的爷爷。

    熊倜回想起这段日子以来老人对他的万般疼爱,每次都把食物多多的给他,自然而然的,在熊倜的心里,除了岚以外,老人是他最亲的人,已经把他当成自己的亲爷爷一般看待。

    岚失声痛苦着,眼泪顺着面颊流了下来。

    熊倜没有哭,但是他的心在滴血。

    他明白这个江湖,眼泪除了释放情绪之外,没有任何的作用,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他不能哭,坚决不能哭。

    “爷爷,你不能丢下岚。”

    三个看守奴隶的家奴闻声,走了过来。

    走在最前面的那个家奴自然是领头的,此刻他见到这情景,表情木然,也许他对这场景已经麻木了,见得多了,自然就麻木了。

    “真晦气。“领头的家奴头转向身旁的二人道,“你两把这尸体抬出去,找个地方埋了。”

    “是,大哥。”

    于是二人打开了牢笼的门走了进来,走向了老人的身旁。

    岚紧紧的捏着老人的手,紧紧的不放,她和老人的相依为命多年,感情比血还浓,比海还深。

    熊倜发现岚的身体在颤动,脸色苍白如纸,她的声音也哽咽了。

    不待多想,他抱住了岚的脆弱的身体。

    岚的手在离开的老人的手一刹那,岚的情绪彻底失控了,扑在熊倜的怀里痛哭起来。

    领头的家奴恶狠道:“哭什么,不就是死了个老头嘛,这样也好,也不用浪费山庄的粮食了。”

    “你,还有没有人性,难道你就没有亲人。”熊倜怒道。

    “大胆,你敢顶嘴。”

    “我说的不是事实吗,难道你亲人离你而去,你难道不伤心。”熊倜一脸倔强,

    “反了,一个奴隶竟然反了天了,来啊,把这小子拖出去,给我抽三十鞭子。”领头的家奴凶相毕露。

    话音刚落,走过来了一个家奴,他的手中拿着一条拇指粗细的鞭子。

    “把他拖出去,给我狠狠的打,记住了小子,今天的活必须干完。”领头的家奴一脸阴沉道。

    岚急声道:“不要。”

    “岚,别哭,没事,哥哥会好好的。”

    熊倜转头看向正准备拉自己的那名家奴道:“我自己有脚,我自己走。”

    说完,毅然的向外走去。

    随即,一阵鞭笞声传进了岚的耳朵里,但是她没听到熊倜的痛叫声,哪怕是一丁点儿声音都没有,她知道熊倜哥哥很坚强,就算再疼,他也不会吭一声。

    可越是这样,岚才更加心疼。

    九道山庄圈养的奴隶,从事山庄内各种各样的工作。

    年龄大些的奴隶则做重活,如九道山庄花园的修建及破损房屋的修葺。

    年龄小点儿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如熊倜则负责每天喂养山庄内三百只马匹,岚则负责洗山庄内所有丫鬟的衣裳。

    挨了三十鞭子的熊倜遍体鳞伤,但他依然咬着牙,步履蹒跚的向马房走去。

    熊倜首先把青草、干草、麦秸之类的马粮放进上百个马槽里,然后还得去挑水来喂这些马。

    所有的事情做完下来,熊倜也已经累得筋疲力尽了。

    况且他身上还有伤,身体流出的汗渍碰到伤口,很疼,钻心的疼。

    但是他没有喊一声疼,身体上的伤痛虽然很疼,但也比不过他心里的痛。

    他的心里有一堆火,在炽烤着他,使他的心变得很坚韧,也很强大。

    环境往往能改变一个人,也能造就一个坚强的人。

    熊倜心里有恨,也有仇,他要报仇。

    他的心里装着很多人,这些人都是该杀之人,如今,又多了一个人,那就是九道山庄久久未蒙面的庄主。

    也许,等他看见九道山庄的主人时,他的血会更加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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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敞开心扉
    傍晚时分。

    远处的夕阳已落下山去,天空上血红色的云彩逐渐变成青灰色。

    寒风很冷,九道山庄的牢笼也很冷,但牢笼中的人此刻却个个激昂起来,欢腾声此起彼伏。

    因为有两个身材魁梧的汉子在牢笼内的空地玩过肩摔,两个汉子都是奴隶,他们长期从事辛苦的工作,练就了一副铜墙铁骨般的血肉。

    只见两人古铜色的肌肤,臂膀的肌肉块棱角分明,大手青筋直冒,二人力气相当,都紧把着对方的胳膊不放,谁都奈何不了谁,两人就这样僵持着。

    这是奴隶们之间的活动,也是奴隶之间不成文的规定,谁要把对方撂倒,就是奴隶之中的强者,也就是奴隶之主。

    奴隶之主并不是奴隶主,只不过他在奴隶之中有优越感而已,他依然还是奴隶。

    这样的活动也得到了守卫奴隶的家仆的默许,他们也乐见其成,找找乐子也不错,因此并没有横加干涉。

    也许,这牢笼就是奴隶们的江湖。

    一山容不得二虎,这牢笼就是山,二虎就是在牢笼内空地上争斗的十号和三十九号。

    熊倜是三十八号,这三十九号比熊倜晚来一个月。

    奴隶之间用代号称呼,熊倜自然不知道这三十九号的名字,只无意间听到他提起过,他是个赌徒,因欠了赌债无力偿还,便卖身进九道山庄。

    “加油!”

    “撂倒他!”

    “就这样,快!”

    许多奴隶都在为这两人打气,熊倜和岚两人也趴在牢笼的木栅栏上,观看着场中二人的比斗。

    熊倜也和大部分奴隶一样希望这三十九号能赢,毕竟那十号在牢笼内作威作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欺压他人,和许多奴隶积怨甚深。

    再者,三十九号进山庄没多久就敢和十号叫板,胆略过人,他的气魄令许多人深深的折服。

    当然,也有少部分人在给十号助威,这些人多半是十号的死党,平时跟着十号挑拨是非,就属他们最有能耐。

    “熊倜哥哥,你说三十九号会赢吗?”岚低声问道。

    “这十号身材剽悍,赢他很悬。”熊倜回答道。

    “恩,这十号很凶,你来之前有个三十八也向他挑战,结果被……”

    熊倜打断道:“怎么还有个三十八号,这不是我的代号吗?”

    “他比你早来两个月,不过他的腿被十号打成残废,走路都成问题,最后被山庄的人拖出去了。”

    “那他人呢?”

    “不知道。〃岚的语气凝滞了一下,“听说是死了。”

    “恩?”

    熊倜一阵默然,他很明白一个残废,不能干活的奴隶,自然对九道山庄没有用处了,没有价值的奴隶,下场很惨。

    “咚。”只听扑通一声,有人摔倒之声。

    熊倜回过神来,视线透过人群的缝隙,赫然发现三十九号被十号摔打在地,十号则骑在他的身体上,并挥舞着拳头一阵狠揍。

    眼见三十九号已成败势,众人都为之叹息。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三十九号双腿汇聚力道,膝盖猛的撞击在十号的背部,力量惊人。

    十号受到重创,身体不由自主的向前一个踉跄,来了一个狗吃屎之状。

    三十九号的身体脱离开十号的一瞬间,翻身跃起,并向十号猛扑过去,用青筋暴起的手臂紧紧的勒住十号的脖子。

    只见十号的双手拉扯着对方的手臂,然而始终没拉开,挣扎了许久都无济于事,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满脸涨红,眼睛也泛着血色,不过十号显然更严重。

    最后,十号的力气渐渐的消耗殆尽,放开了拉扯的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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