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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的死神-第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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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顿时面露喜色,道:“多谢祭祀大人夸奖,您的赞赏是小店最大的荣幸。”
“恩,你们的菜肴和服务让我们感觉很舒服,既然大家都是天神的信奉者,就送你样东西留做纪念好了,以后有空,我们会再来光临的。”说着,拿起桌子上的银勺,低低的念了几句咒语,金色神光在咒语的催动下澎湃而出,包裹着玄月的身体,顿时给整个饭店大厅都带来一股柔和而温暖的气息。
老板感受着那如沐春风的感觉,眼底流露出尊敬的神色,神态更加恭谨了。玄月冲阿呆眨了眨眼睛,金色的光芒包裹着手中的银勺,在神圣能量的注入下,一会儿的工夫,银色的勺子已经变成了金色。
玄月的表现引起了大厅内食客们的注意,在天金帝国这个信奉天神的国度中,骤然见到如此强烈的神光,所有人不约而同的都站了起来,恭敬的向玄月行注目礼。玄月微微一笑,轻叱一声,金色的勺子飘落在桌面上,神圣光芒骤然收敛。
老板是见过世面的人,他这家饭店在米姆城中是规模最大的,平时,他经常会去城里的祭祀殿祭拜,自然知道,只有级别很高的祭祀才能释放出金色的圣光,虔诚的冲玄月道:“请祭祀大人指引迷津。”
玄月将金色勺子拿了起来,道:“我从别人那里听说,你是天神忠诚的信徒。所以才会来此代替天神赏赐你。这个勺子你保存好,上面有我封印的神圣能量。用这个勺子用餐,可以起到定心安神的作用,对身体很有补益。”
老板大喜,赶忙将勺子拿了起来,虔诚的道:“多谢祭祀大人赏赐。小人一定会谨慎的收好。”感受着勺子上温暖的能量波动,老板深知此物的珍贵,暗暗决定,以后一定将这个勺子作为自己的镇店之宝。
“祭祀大人,请您指点迷津。”
“祭祀大人,我也是天神忠诚的信奉者,请您也赐予我一样东西吧。”
周围的食客们都围了上来,能在这里吃饭的,都是米姆城中有权有势的人物,他们同样识货,一见饭店老板得了这么好的东西,顿时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向玄月恳求。
玄月站了起来,微笑道:“带有神圣气息的事物是不能多做流传的,只要你们虔诚信奉天神,就一定会得到天神的保佑。好了,老板,给我们结帐吧。我们还有事要忙。”
阿呆目瞪口呆的看着玄月做完这些,心中尚未明白她的用意,此时听到她要结帐,顿时紧张了起来。
得到金勺的老板惶恐的道:“祭祀大人,您能光临小店已经是我们的荣幸了,怎么能收您的钱呢?您这可是折杀小人了。”
玄月微笑道:“那怎么行,我们虽然是神职人员,但吃饭也不能不给钱啊!这样会败坏了教廷名誉,天神会生气的。”
“不会,不会。祭祀大人是代表天神来赏赐我的,这么珍贵的赏赐,又怎么是这些俗物可以媲美的。祭祀大人,如果您要给我钱的话,天神一定会怪罪我贪婪的。请您收回成命吧。能请祭祀大人用餐,绝对是小人最大的荣幸。”其实,他早就知道玄月和阿呆来了,但因为以前有过祭祀吃饭不给钱的情况,因为对方是神职人员,他也不好要。所以这次他并没有出面,可后来玄月指名要见他,不出来就不好了,以为对方是为了不给钱才叫他的,他一出来就没打算再收钱。可哪儿知道,这位伟大的祭祀竟然赏赐给他一件充满神圣气息的宝物,他现在说的都是心理话,确实是发自内心的想请玄月和阿呆吃这顿饭。
玄月叹了口气,道:“好吧,既然你如此虔诚,那我们也就不客气了。大哥,咱们走吧。”玄月用出了早已经准备好的瞬移魔法,金色的光芒包裹住她和阿呆的身体,在众人吃惊的注视下,就那么凭空消失了。
“天神,这一定是天神显灵啊!”饭店内所有人都跪了下来,虔诚的念着祈神咒。
一名商人凑到饭店老板身旁,低声道:“老弟,咱们也是老关系了,你看,能不能把这祭祀大人赏赐给你的东西让给我。我出高价。”
老板警惕的看了他一眼,赶忙把金勺揣入怀中,坚决的摇头道:“不行,这是祭祀大人赏赐给我的,怎么能转让呢,那是对天神的亵du。”
周围的食客们本来都有想买这个金勺的念头,听老板这么一说,不得不打消了心中的贪欲。自以为见识了神迹的他们,又怎么敢违背天神的旨意呢?玄月给老板的金色勺子并没有骗他,其中确实被她封印住了少量神圣气息,有一定的作用,这可以算是最简单的炼器了。以玄月现在的魔法修为,自然轻易作到。后来,饭店老板到城里的祭祀殿去祈祷的时候,让那里的祭祀帮他鉴别,祭祀告诉他,勺子中蕴涵的神圣能量是他所见过最纯净的。一下使这支金勺身价大升,成为整个米姆城的一宝,这就是玄月想不到的了。
玄月和阿呆被瞬移魔法传送到饭店三十米外,玄月微笑道:“怎么样?大哥,这不是就解决了么?”
以阿呆的眼力,自然看出玄月刚才做了什么,皱眉道:“只是将自身一些能量封存在器物中,真的能值那么多钱么?”
“当然了。要不,我怎么能要那么多好吃的,大哥,你可别忘记了,大陆上的魔法师毕竟是少数,像我这样级别的神圣光系魔法师就更少了。这还是便宜了他呢,如果他把那个勺子卖了,估计上千金币应该是没问题的。”
阿呆心中一动,道:“那咱们以后不如去卖东西好了,这样不就有固定的收入了。”
玄月摇了摇头,道:“那样不好,这种东西如果出现的太多也就不值钱了,而且,回去以后爷爷会骂我的。我刚才这么做,既可以免去咱们的饭钱,又可以宣扬天神,一举两得,如果用神圣之力来获得自身的收益,是对天神的亵du,我做不出来。”经过神之洗礼的她,对天神的执着信念早已经充斥着她的身心。
阿呆心想,自己怎么也是哥里斯老师的徒弟,对于炼器这方面可比玄月精通的多了,她不愿意借助神力炼器,难道自己不行么?随便炼点简单的东西自己还是能做到的,而且,自己的生生真气也有神圣的特性,以后要是没有经济来源,就照她的方法试试,到不愁吃穿了。他身上本来就带着不少哥里斯的杰作,但那都是哥里斯留下的遗物,他又怎么舍得卖呢。
玄月和阿呆问清路径,顺利的来到了位于米姆城中部的佣兵工会分会。由于米姆城本身的面积不大,这里的佣兵工会规模也自然小了许多。只有少量佣兵来回进出着,从他们身上的气息,阿呆可以清晰的感觉到他们的弱小。
玄月来此的目的,无非就是换去一张特级佣兵的卡片。可这里的佣兵工会规模实在太小了,竟然没有存货。
“看什么看?没见过祭祀当佣兵啊!”玄月看着周围那些惊讶的目光,不耐的喊着。
除了阿呆和玄月,包括佣兵工会的工作人员几乎同时回答道:“没见过。”是啊!教廷的神职人员在大陆上是何等地位,谁会像选月似的来当佣兵呢。而且还是个特级佣兵。
阿呆看着玄月涨红的面庞,微笑道:“算了兄弟,既然这里换不了卡片,等咱们到红飓族再说吧。”
玄月哼了一声,不满的道:“好吧,那咱们走。他们的目光真是讨厌。”说着,扭头向外走去。
两人刚出了佣兵工会,一个年纪在六十多岁的白发老者突然拦住了他们。阿呆客气的问道:“老先生,您有什么事么?”
老人满面笑容的道:“两位佣兵先生,刚才我听说你们要去红飓族,是么?”
玄月心中正因为刚才那些佣兵的话郁闷,没好气的道:“您老岁数不小,耳朵到挺灵光的。”
老人尴尬的笑笑,道:“哎——,老了,老了,年轻的时候,我可是有名的顺风耳。我有件事情想麻烦二位,不知二位愿不愿意。”
阿呆道:“您说吧,是不是需要什么帮助?”
老人点了点头,道:“我确实需要两位的帮助,看两位的装束,一定是功力不弱的佣兵。我是天金帝国的商人,我们商会这次要运送一大批货物到亚金族的首都安迪司城。这一段路途不近,为了避免路上出现问题,所以我们决定多雇佣些佣兵。我刚才听里面的工作人员说,你们两位都是特级佣兵,现在特级佣兵难找啊!两位既然去红飓族,必然要路过安迪司城,所以我冒昧想请两位加入我们雇佣的佣兵之中。这样,我们的货物也就更安全了。至于待遇方面两位可以放心,对于尊贵的特级佣兵,我们是绝不会吝啬的,尤其是还有一位祭祀大人在。我们愿意出一千个金币,不知两位意下如何。”
阿呆对于钱本就没什么概念,够花就行,这位老年商人的样子看上去很诚恳,使他好感大增。扭头冲玄月道:“兄弟,你说呢?”
玄月想了想,道:“反正咱们也要去亚金族,就跟着他们一起走吧。老先生,那我们的吃住可都由你们包了,而且不能太差。”
老人一听他们答应了,心中大喜,赶忙道:“没问题,有两位加入,我们的商队一定能顺利的抵达目的地。就这么说定了,明天一早,在东城门见,我们的商队会在那里集合。哦,对了,我叫木拉茨,到时候你们直接找我就行了。”说完,转身匆匆离去。
玄月微笑道:“大哥,跟着商队应该是很舒服的吧,有人管吃管住,最后还给钱,这到是不错的事。”
阿呆挠了挠头,道:“应该没那么简单吧。如果真是这么清闲,人家恐怕也不会花这么多钱雇佣咱们了。还是小心些好。”
“发生点什么才好,这样,咱们的生活才精彩啊!也才更能体现出历练的价值。走吧,找个地方休息去。”
两人随便找了家便宜的旅店住了下来,在迷幻之森中,玄月早已经习惯了和阿呆一起睡,以省钱为名只开了一间房。可当他们进房后,玄月却无奈的发现,这称为标准间的房间里竟然有两张床。不禁心中有些失落。
阿呆微笑道:“兄弟,这回我可不会挤着你了。咱们一人一张吧。你睡那边。”
玄月内心不断的斗争着,回想着阿呆温暖的怀抱,咬了咬牙,道:“大哥,这些天我都和你睡习惯了,我生性怕冷,要是一个人睡,我怕会睡不安稳的。”
阿呆怔道:“兄弟,你的身体也太差了,现在都快进入六月了,还会怕冷么?记得你刚跟我到迷幻之森的时候,还要求一个人睡呢?这么几天就适应了?”看着玄月微怒的表情,阿呆不敢再取笑他,赶忙道:“这样吧,咱们把两张床拼在一起,这样既有地方,又不会冷,怎么样?”
玄月轻轻的点了点头,“就这样吧。不过,你刚才取笑我,惩罚你拼床。”
拼张床对阿呆来说自然不算什么,几下就搞定了。现在还是下午,玄月是被阿呆驮来的,根本没有一丝困意,扭头冲阿呆道:“大哥,咱们出去转转吧,逛逛这米姆城怎么样?”
阿呆微微一笑,很久没有这么轻松过了,点头道:“好啊!咱们在迷幻之森的时候不就说好了么,这一路上,我都听你的。你说上哪儿我就上哪儿。就算是帮你为月月完成心愿吧。”每当提起玄月的时候,阿呆心中就一阵激荡。
玄月心中一暖,低声说道:“大哥,谢谢你。我,我……”
“好了,不用说谢了。咱们不是朋友么?走吧。”
玄月真想立刻就告诉阿呆自己的真实身份,可是,每次一想起阿呆怀中的那个冰,她的心就一阵刺痛。她曾经试探过很多次,但阿呆都在逃避着,始终不肯对他说起冰的事。阿呆越不说,她心中这跟刺就越硬,咬紧牙关,玄月决定继续隐瞒下去,直到搞清楚冰的事再考虑告诉阿呆自己的身份。
两人出了旅店,在大街上游荡着,玄月突然看见面前不远处有一家制衣店,冲阿呆道:“大哥,咱们过去给你做几套衣服穿吧。省得那些市侩的家伙老对你那副嘴脸。”
阿呆叹了口气,道:“不用了,我身上钱也不多。何况,我本身就是个平民,人家怎么看我,就由着他们吧。”
玄月执着的道:“那怎么行,你不理会他们,我可看不过去。今天在饭店的时候,我就差点和那个服务生翻脸,而且明天咱们就有上千金币的收入了,又不用为吃喝发愁。走拉,你不是说什么都听我的么?不许反抗。快跟着我走。”说完,不容阿呆反对,强行拉着他走到制衣店处。
制衣店内整齐的摆放着各种颜色的布料,在墙壁上,还悬挂着各种琳琅满目的成衣。
店员见阿呆和玄月走了进来,赶忙问道:“两位好,是要做衣服么?”
玄月指了指阿呆,道:“是我大哥要做几件衣服,大哥,你喜欢什么颜色?”
阿呆苦笑道:“兄弟,我看还是算了吧。我带着好几套衣服呢。够穿的了。”
玄月坚持道:“不行,说好要做衣服就一定要做。快说,你喜欢什么颜色,不说我可替你挑选了。”
一个小时后,阿呆和玄月离开了制衣店,在玄月的一再坚持下,一共给阿呆买了三套衣服,都是标准的武士装。质料上乘,花掉了阿呆十个金币。让他肉痛不已。十个金币,能买多少个馒头啊!
“大哥,你开心点,你看,换上衣服明显就不一样了。你的武技高深,身上自然的就会透出一股气质,再有这件衣服的衬托,多精神啊!”
阿呆无奈的看着自己身上的淡蓝色劲装,感觉自己像变了个人似的,那浅蓝色的布料非常轻盈柔软,韧性也很好,行人看到自己,再不会像先前那样把自己当做仆人看了。这身淡蓝色的劲装是玄月帮他挑的,她说,这身劲装正好能够衬托着他蓝色的长发。
突然,一个粗鲁的声音怒喝道:“他妈的,你小子找死是不是,竟然敢头老子的东西。我打死你。”
“啊——”惨叫声响起,阿呆和玄月下意识的向那个方向看去。只见一群人正围在一起,不知道看着什么。
阿呆道:“兄弟,咱们过去看看吧。”
玄月楞了一下,阿呆平常可是不喜欢热闹的啊!今天这是怎么了。
惨叫声不断从人群中传来,两人排众而入,阿呆用柔和的斗气将两旁的人挤开,顺利的挤到了最里面。只见一名壮汉正在殴打着一名身体单薄的少年。少年被他打的口吐鲜血,倒在地上,抱着头,不断发出惨叫声。
周围围观的人群不断有人喊着,“打死他,打死这个小偷。”“活该,谁让他偷东西的,该打。”
阿呆心头一震,这个被打的是个小偷么?看着这满身伤痕的小偷,阿呆不禁想起了当初自己在尼诺城牵鱼失败被打的情景。那痛苦的感觉依然历历在目,不由自主的大喝道:“住手。”身体闪出,一把抓住那壮汉的手。
那名壮汉一身标准的佣兵服装,看上去三十多岁,满脸横肉,他正在气头上,一看有人阻止,顿时怒骂道:“别他妈的多管闲事,滚开。”用力的一挣,想将阿呆的手甩掉。但他的功夫又怎么能和阿呆相比呢。阿呆叹了口气,抵消掉他挥出的一丝斗气,道:“这位大哥,算了吧。他做小偷也有自己的原因,你打也打了,就不要再为难他了。”
壮汉见拉不回自己的右手,顿时大怒,左臂猛的挥起,一拳向阿呆脸上打来。
阿呆微微皱眉。生生真气瞬间转化为斗气,白色的光芒澎湃而出,但他并不想伤人,壮汉只觉的自己的拳头被一团能量包裹住,再无法寸进。看着那感受着那澎湃的斗气能量,他跋扈的脸色顿时变了,色厉在内的喊道:“你,你想干什么?”
阿呆抓住他拳头的手轻轻一挥,将他的身体甩到一旁,淡淡的道:“我什么也不想干,只是不想让你再为难他了。”说着,他走到那被打的遍体鳞伤的少年身边,白色的光芒再次出现,阿呆用生生真气治疗着少年的伤口。
玄月走到阿呆身边,低声道:“大哥,让我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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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拯救生命
更新时间2006…3…2 8:58:00 字数:9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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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呆看了她一眼,知道他的光系魔法比自己的斗气治疗伤势更有效,点了点头,站了起来。
那名佣兵已经反应过来,他知道自己打不过阿呆,但也不想就此罢休,怒喊道:“大家看看,这个人居然为一个小偷打抱不平,还有没有天理了。”
围观的群众们顿时议论纷纷,一时间,责备的声音、谩骂的声音嘈杂的阿呆耳边回想着。
阿呆感觉到内心异常憋闷,长时间以来因为身份的原因对他心理造成的压迫,在这一刻完全爆发了。“都给我住嘴。”巨大的声浪震的周围的建筑物瑟瑟发抖,顿时将那些杂乱的声音都压了下去。
阿呆右手按住胸口处的冥王剑,森然杀气澎湃而出,周围围观的众人几乎同时感觉到全身一冷,顿时僵立难动,恐惧的感觉传遍每一个人的身心。玄月刚刚用光系魔法为那少年治好伤势就感觉到阿呆的变化,大吃一惊之下,赶忙转过身,走到阿呆身旁。他有神圣能量护体,并不惧怕冥王剑没出鞘前的这种邪力,“大哥,不要,你这是怎么了?”
阿呆没有理会玄月,恨声说道:“你们这些无知的人,难道小偷就不是人么?他不过偷了点东西而已,你们就要制他于死地,如果我现在因为愤恨而杀了你们又如何。”他扭头瞪向先前动手的佣兵,森然道:“你刚才下手很重啊!”
佣兵距离阿呆很近,清晰的感觉到他身上散发出的澎湃邪力,全身一颤,软倒在地,在冥王剑的邪恶之气压制下,他又怎么说的出话呢。在这一刻,阿呆内心深处压抑了叙旧的愤怒完全流露出来,他并没有发现,冥王剑的邪恶之力不但压制着周围的群众,也因为他所产生的负面情绪同时侵袭着他的身体。只不过,这种侵袭非常微弱而已。
“大哥,算了,咱们走吧,咱们回去吧。你这是怎么了。”看周围的人们渐渐抵受不住冥王剑的邪力,玄月焦急的喊到。但是,阿呆身上的杀气越来越强,似乎随时都用动手的可能。玄月一咬牙,默念咒语,当初将岩石从狂化状态打回原形的平静之光出现了。玄月全身散发出强烈的光芒,在周围众人惊讶的注视下,一股充满神圣气息的淳厚金光骤然将阿呆笼罩在内。
阿呆楞了一下,心中的烦躁和杀机渐渐消失了,侵入体内的神圣能量使他身心归于平静,放在胸口上的右手离开了冥王剑,空气中那股浓烈的邪气消失了。阿呆微微有些喘息,脸色苍白的看了玄月一眼,身形一闪,一把朝起那名小偷,淡淡的道:“我们走吧。”
虽然邪恶之气消失了,但围观的群众,包括那名佣兵在内,没有人敢吭声,刚才那一刻,他们清楚的感觉到和死亡是如此的接近。人群自动分开,露出一条可以通过的路。阿呆面无表情的向外走去,玄月松了口气,赶忙跟在他身旁,两人快速离开人群,消失在街道的拐角处。直到阿呆的背影完全消失,在场的人们才都放松下来,他们都感觉到一股虚弱充斥着全身,没有人再说些什么,就那么自然的散去了。
阿呆抱着昏迷过去的小偷大步流星的走在前面,玄月紧跟在后,阿呆虽然在平静之光下清醒过来,但心中却无比的压抑,幼年时的种种不幸充斥着他的心扉,身份地位的差别强烈的冲击着他近乎崩溃的内心。
回到旅店中,阿呆将那小偷放在床上,看着他那满是污迹面庞,轻轻的摇了摇头。
玄月的难过丝毫不弱于阿呆,她并不知道阿呆是小偷出身,自然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突然爆发,走到他身旁,挨着他站立在床边,低声道:“大哥,他的伤已经没什么了?只是因为过于虚弱所以才睡了过去,看上去他好象已经很久都没有吃过饭了。”
阿呆看向身旁的玄月,从她眼眸中清晰的读出充满关切的询问,“谢谢你,兄弟,我心情不太好,刚才给你惹麻烦了,以后我会尽量控制的。刚才你用的是平静之光吧?还记得,当初我和月月第一次到普岩族的时候,岩石大哥他因为妻子的死而完全狂化了,不断的攻击着周围的人。在那种谁也没有办法的时候,月月出手了,她用的就是平静之光,将岩石大哥从狂化中解脱出来,才能保得性命。说起来,她还是岩石大哥的救命恩人呢。哎——,兄弟,我真的很讨厌刚才那些人的嘴脸,难道小偷就不是人么?偷了点东西,就要用自己的命来偿还?谁天生就愿意做小偷呢?”凝视着床上躺着的少年,阿呆叹息道:“如果他和你一样,出生在神圣教廷。或者他是贵族的孩子,那么,他就绝对不会成为一个小偷。”阿呆弯下腰,伸手向少年的腰带摸去。在玄月惊讶的注视下,一柄锋利的小刀出现在阿呆手中,小刀长约四寸,一边是平滑的曲线,另一边是锋利的刀刃,没有刀柄。从表面上看不出什么奇特,但阿呆却清楚的知道,这就是小偷借以吃饭的工具啊!
玄月好奇的问道:“大哥这是什么?没有刀柄的刀怎么用?”她凑到阿呆身前,不断的打量着这似乎没有什么攻击力的锋刃。
阿呆微微一笑,看着熟悉的小刀,心中涌起一丝怀念过去的感觉。他在尼诺城中带出来的小刀留在欧文家收藏着,当初欧文死了以后,阿呆心神大乱,并没有将他那把很有纪念意义的小刀带出来。后来想起来还非常怀念。阿呆手指一动,小刀已经自然的夹在他右手的食指于中指之间,刀刃冲下,从手背方向看,根本看不出阿呆手里还拿着东西。“兄弟,你看着。”阿呆右手轻抬,在空中挥舞着,五指微微的颤动着,玄月清晰的看到一缕流光随着阿呆手指的颤动,不断的在阿呆五指中来回飘荡着,在空中交织成一片光华。玄月并没有感觉到阿呆运功,知道这缕流光并不是斗气所发,而是因为那柄小刀运转过快而产生的。不禁赞叹道:“大哥,你的手指真灵活啊!不愧是学武技的。”
阿呆感受着手指间的冰凉,虽然已经很久没有练习过这种指刀了,但因为他经常要控制生生变的能量,所以手指手腕间的控制力非常强,即使不使用生生斗气,也能自如的操控着指尖的锋刃,感觉上,比以前在尼诺小城中那种战战兢兢的感觉要舒服的多了。
光芒突敛,阿呆摊开手掌,刀刃重新出现在他掌心之中,刚才快速的滑动却没有伤害到他一丝皮肤。
“大哥,还是你们学武技的好啊!连这样的小刀都能控制自如,我可不行,要是让我弄一次,恐怕手指就全划破了。”
阿呆摇了摇头,注视着手中的小刀,道:“兄弟,你错了,这并不是天生就能掌握的,就算一个武技高手也需要练上很长时间才能将这种无柄指刀控制好。当初,我足足练习了一年多的时间才渐渐掌握,这已经算是很快的了。”指了指床上的少年,苦笑道:“恐怕他的技术也还不如我啊!”阿呆在指刀练习的领悟力上非常强,当初在和黎叔学这项技术的时候,掌握的速度之快,让黎叔那样尖酸刻薄的人都赞不绝口。
玄月惊讶的问道:“大哥,这指刀的工夫难道是一门高深的武学?让你学了那么长时间?”
阿呆摇了摇头,道:“并不是什么高深的武学,但却很难学会,说起来,也可以算是一种求生的本领了吧。”
“求生的本领?大哥,你说清楚点,我怎么听不明白。”玄月隐隐感觉到,这求生的本领似乎和阿呆一直以来自卑的心理非常有关。她看向床上的少年,脑中灵光一现,不禁吃惊道:“大哥,难道,难道你是说,这指刀的功夫,是……”
阿呆闭上眼睛,轻轻的点了点头,道:“不错,这指刀的功夫正是小偷独有的求生本领。当年我就是凭着这种技巧牵鱼,来换去几个冷馒头吃的。你看看你祭祀袍的腋下部位。”说着,他指了指玄月身上的白袍。
玄月内心充满了惊讶,小偷?阿呆原来是小偷?她低头向自己的衣服看去,手臂刚一躲开,一条长达一尺的大缝顿时露了出来。由于进入夏季,天气渐渐转热,所以玄月里面只穿了裹胸,这裂缝一出,阿呆顿时清晰的看到玄月祭祀袍下那缠绕着的白布,不禁一呆。
玄月顿时俏脸涨红,赶忙捂住自己的祭祀袍,嗔怒道:“大哥,你,你干什么?”
阿呆看着玄月涨红的俏脸,嘀咕道:“我,我只是想让你看看小偷是怎么透东西的,如果你腰上挂着钱袋,刚才那一下,已经被我偷走了。”
玄月捂着自己的祭祀袍,惊讶的看着阿呆,道:“大哥,你以前不是一直和你叔叔学习武技的么?怎么会这种小偷的本领?”
阿呆心中一痛,道:“和欧文叔叔学习武技那是我十几岁以后的事了,在这之前,我就是一名小偷,一名人见人厌的小偷。现在你应该明白,为什么我先前会反映那么大了吧。六、七岁以前的事我早已经没有了记忆,我是一名孤儿,现在能记起来的,就是当初在天金帝国最北面的比尔诺行省的尼诺小城中,那时候,我每天都在为自己的三餐发愁。尼诺小城在大陆的最北端,那里很冷很冷。每天,我只能靠从大户人家丢弃的垃圾中拣些食物过活,直到后来我遇上黎叔,黎叔收留了我,传授我小偷的技巧,在小偷中,偷窃的行为用牵鱼来形容,我每天要做的,就是偷取一个又一个的钱袋交给黎叔,黎叔给了我一件破棉袄,每天会有几个干馒头做食物。你知道为什么我那么爱戴哥里斯老师么?那是因为,是老师将我从尼诺城带了出来,使我再也不用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小偷生活了。是老师给我带来了温暖啊!”阿呆停顿了一下,回想着当初第一次见到哥里斯的情景,眼睛不由得湿润了,“我记得,月月以前曾经说过我很自卑,是的,我是自卑。不论是谁,如果经历过和我一样的童年,我想,恐怕都会想我这样吧。我只是一个小偷啊!和你们这些天之娇子比起来,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啊!”
如果换做刚认识阿呆的时候,得知他以前做过小偷,玄月一定会鄙视他。但是,经过神之洗礼的她已经不一样了,何况,她已经不可自拔的爱上了阿呆,此时对阿呆的自卑只有怜惜,“大哥,这都是天神的旨意啊!是人力无法改变的。你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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