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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谅你和你的无名指-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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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是多年不见的缘故,想想以前难兄难妹的情景的时候,两个人之间倒似有了一些不可名状的陌生和尴尬,她看着他渐渐蓄起来的胡茬有些惊讶地说道,“这孩子?”
    二狗子这才苦笑着说道,“是我和绒绒的,今天我是带他来给他妈上坟的。”话说得这样轻,但亦绾知道二狗子说出来的每个字都是极疼极疼的。
    陈乾赫试探性地要那孩子喊亦绾一声“阿姨”,但也许是太小的缘故,他的注意力很快就被墓碑上的一圈圈的花圈给吸引过去了,亦绾笑了笑说,“阿姨竟什么东西也没的给你吃,”亦绾伸手去包里寻一些小孩子吃的时候,才想起那一次低血糖晕倒的时候,姚丞昊在她包里塞得几粒德芙巧克力。
    那孩子虽然才一周多,却是极聪明伶俐的,二狗子把他放下来自己走路以后,他便一拐一拐地跑去拽油菜花戴在头上玩。
    亦绾不清楚二狗子和绒绒到底有过怎样一段复杂的过去,但她却始终记得那个满手捧着易拉罐拉环站在榕树下等待爱情的单纯的女孩。如今再见时,却是墓碑上的那一张笑靥如花的黑白照片,恍如隔世的感觉,时光可真是个残忍的东西。亦绾其实也没打算继续问下去,毕竟现在二狗子一个人带着个孩子,她不愿去戳别人的痛,但二狗子却像回忆似地缓缓道来,“她太倔强了,就算我身无分文的时候,她还是要嫁给我,娘家那头没有一个肯认她,到底是我害了她。我也是该死,不该沾染赌博那东西,只是我穷疯了,以前我恨死了我爸赌钱不顾我,到头来,我却和他走上了同一条路子,我从小就没了妈,这孩子跟着我也是受罪。我是不该让她怀上的,那时候我们就租住在一间不足十平米的地下出租屋里,那里的环境你是知道的,她身子骨又弱,几次劝她打掉,她都不忍心,到底是自己的骨肉,可是那时我们的条件,就连临盆的时候,我们都没有钱上医院,她流了那么多的血,每一次喊叫就像在我的心窝窝子里硬生生地扎上一刀,最后到她快不行了时候,我才像疯子似地哭了起来,我太没用了,还是旁的人听到了哭喊声才打的120,可是……可是……”二狗子有些语无伦次得说着,他的声音是颤抖着的,他不停地敲打着自己的脑袋,骂自己的没用,骂自己是混蛋连自己最心爱的女人也救不了。
    亦绾只是觉得心里堵得慌,她试探性地劝着二狗子说,“也许绒绒在天有灵,看到你们的孩子这样聪明,这样可爱,她会觉得自己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亦绾一直都相信,任何女人都是有这样一种勇气的,为自己深爱的人,甘愿付出太多太多。
    两个人坐在台阶上坐得久了,那孩子也玩疯了,耳朵上还别着一朵油菜花,躺在二狗子的臂弯里睡着了。亦绾想起了小时候和自己一起下荷塘捉萤火虫的二狗子,他的虎头虎脑的模样,亦绾忽然笑着说道,“那时的我们多快乐,没想到就这么眼皮子一眨,我们都长大了。”
    二狗子看着天边渐渐升起来的月亮,叹了一口气,说道,“是啊,那时候我们真是天不怕地不怕,还敢往大人们都不敢去的迷雾山林里跑,我记得还有那个谁……”二狗子忽然一拍脑袋,想起什么似地说道,“对了,大概是前天的时候,我来给绒绒修墓的时候还在墓园里看到了阮家明那家伙,模样倒没什么变,西装革履的,跟以前一样帅气,果然是有钱人家的,哪像我们被生活磨多了就老了。他似乎还记得我,只是打了招呼而已,我知道有钱人其实都很忙,也没多说什么,后来要走了的时候,他才忽然问了我一个很奇怪的问题,他说,‘你听过小和尚的故事吗?’打小的时候我们听得太多了,我点点头,他只是笑了笑,并没有作声,后来就走了。”
    亦绾良久没有出声,原来他还是记得的,只是,时过境迁,如今还谈论着这些,又有什么意义?就算小和尚的故事从来都不会老,但我们的心会变老,变得坚硬,变得不再那么容易被蛊惑,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原来长大也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
    晚风有一点了凉飕飕的,亦绾怕二狗子怀里睡着的孩子会被冻着了,所以两个人坐了一会子就沿着台阶走出了墓园,在分岔路口的时候,二狗子才说道,“我一直以为你们会最终走在一起的,只是有些事情,我们除了叹气却也是无能为力的。”想必村子里曾经疯传过她和阮家明家之间的恩恩怨怨吧。
    亦绾不想再提起来,所以只是将盖在孩子上的外套重新掖了掖,替他将嘴角的口水擦干了以后,才小声地说道,“快回家吧,别把孩子冻着了,以后有什么困难就给我打电话,只要我能帮到你的我一定会帮你的。”
    二狗子笑着拍了拍亦绾的肩膀说道,“说好了,我们可是一辈子的难兄难妹,要是以后有谁欺负我家绾妹妹了,我二狗子虽然什么也没有,但贱命还是有一条的,我和他拼命。”
    亦绾“噗哧”一声笑着说道,“都是当爸的人了,还这么不知轻重,千言万语,把你们的孩子抚养长大成人了,才没有辜负绒绒对你的一片痴心,别再说拼死拼活的话了,对孩子不好。”
    说到绒绒的时候,二狗子忽然沉默了。看着父子俩渐渐走远的时候,亦绾才恍然惊觉地转过身子,眼睛里早已噙满了滚烫的泪水,只是她不肯让它们流下来,直到后来,她才知道,原来不想再被提起来的东西,只是因为它从来就没有被放下过。
 第67章 来爱情没有刚刚好
    也许是因为清明节回家的那几天饮食上面比较清淡;亦绾脸上的痘痘也渐渐消退了不少,除了恼人的几颗若隐若现的痘印;倒也没有什么大碍。
    母亲总是有操不完的心,她总是打电话来劝亦绾不要熬夜,亦绾虽然在电话那端头点得跟拨浪鼓似地一个劲地应着“是是是”;但嘴里那辛辣油腻的泡面;手头上永远也忙不完的工作;她没的法子;没有人愿意过多地耗费自己的青春和健康在那枯燥无味的工作;可是生活时常会逼得我们走投无路。唯一让亦绾觉得温馨安心的就是格子间的那盏橘红色的小台灯;橙黄色的光晕从头顶投射下来,那暖融融的光,打在a4的打印纸上;像要溢出来一般,偶尔趴在办公桌上揉一揉疲倦的眼睛的时候,迷迷糊糊地,在那温馨的光晕里,忽然就睡了过去。
    熬夜加班的日子,她总会想起以前的那些快乐的时光,田埂上蹦来蹦去的田鸡,水稻田沟里游来游去的黑黝黝的大蚂蟥,灌溉渠里碧绿的清水,粼粼地,印着青蓝的天。那时候父亲的裤管里总是藏满了泥巴,他喜欢将铁锹扛在肩头上,亦绾总是一蹦一跳地蹦在父亲的前面,她像只小麻雀似地叽叽喳喳地对父亲讲着班上同学的糗事,两条黑黝黝的羊尾辫像麻雀那翘起来的尾巴。父亲总会眯着眼睛笑个老半天,亦绾那时候多欢喜,夕阳的余晖斜斜地挂在柳树的梢头,风吹过一畦畦粼粼地水稻田,她嗅着青青的草香气,然而菜田里那些矗立的坟头却让亦绾感到害怕,她后退几步,想要紧紧地拉住父亲的手的时候,却发现一直走在身后的父亲早已经消失地无影无踪。她哭着从梦中惊醒过来,才发现胳膊肘下压着的那方白纸早已经洇湿了一大片。
    亦绾总觉得最近自己做梦的频率实在是太高了,本来是想报个旅游团出去散散心的,可是像公司里的那个变态经理请假实在是一件头疼的事。扣工资不说,还要找各种理由把亦绾骂个狗血淋头。
    亦绾心里烦得慌,下班的时候路过一家花店,好像是新开的,以前她也会从这条街道走回宿舍,但今天这家花店似乎在做优惠活动,虽然客人不多,但花店的主人却是个热情的卖花人。
    亦绾在花店门口停驻了大概有五秒钟的时间,眼尖的老板娘就殷勤地凑了过来热情地向亦绾介绍各种姹紫嫣红的花。亦绾虽然平时没有什么闲工夫养些个花花草草,但还是识得几种花的。紫色小花瓣的情人草,一摞一大捧地捧在臂弯里,满天星上洒满了晶莹的小水珠,在路灯橙黄色的光晕里,格外地温馨暖人。玫瑰花始终是花店里最亮眼的一道招牌,而亦绾选了半天,却只是在满眼脂浓粉黛里捞了一把毫不起眼的花束伶仃的薄荷花,白白的一小朵,显然是有些蔫了,亦绾很少见花店里会卖这种花,老板娘还是不死心地劝亦绾买那些打折的昂贵的玫瑰百合之类的,但亦绾只是将肩头滑落的丝巾重新系在脖子上,微笑着说道,“我只是去看病人,还是素净点的好。”
    姚丞昊的红疹子依旧没有消褪,姚老爷子怕自己的宝贝儿子不好好配合医生治病,所以特意又将家里的一个佣人给拨了过来伺候着大少爷的饮食起居。vip高级病房里住着,这个好茶好水的伺候着,亦绾第一眼见着他的时候,倒不像是个病人,反而像个穿着病服演戏的翩翩浊世佳公子。
    他慵懒地躺在床头不知在翻些什么书,亦绾倒觉得好笑,大少爷几时这样认真过,生病了倒会装模作样起来。亦绾将花放在盛满清水的玻璃瓶里,薄荷花映在玻璃里,很有种水中望月,镜中捞花的朦胧美感。其实桌子上早已摆满了姹紫嫣红的各种花,至少姚丞昊对花过敏,所以才会叫佣人挪得远远的。
    姚丞昊将一只插着针管的手堪堪悠然地挪了过来,撷了一朵薄荷在鼻尖嗅了嗅,亦绾刚想拍他的手,他却机灵地抽了回来,上下打量了一番亦绾,没个正经地笑道,“我们都好久没见了,一见面就打我,你这女人真是……”
    亦绾没空理他,既然大少爷神采奕奕的不想顾爷爷说的那般病恹恹的,亦绾就直截了当地说道,“几日不见,你皮松了,就得有人治治你。”亦绾知道他会贫嘴的很,所以讲话就有点毫无顾忌了。
    谁知姚丞昊还没有开口,站在病房门口的那个姚家小佣人倒咯咯地笑了起来,原来她是出去打水了,见着亦绾微微地笑了一下,亦绾也向她回以一个微笑,谁知这姑娘长得倒跟水葱似地水灵灵的,却是个心直口快的,“常听家里的阿姨们说我家少爷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我家老爷,可是老爷又总是忍不住要冲着他,如今看来啊,也只有萧小姐能管得住我家少爷了。”
    亦绾正诧异这素未谋面的姑娘如何认得她的时候,那姑娘却只是抿着嘴笑着说道,“我家少爷自住院以来一天至少念个百八十遍的萧小姐的名字,我这耳朵都快听出老茧了,想不记得都难。别人家带花来看他的时候,他总是厌地跟什么似的扔地老远,唯独小姐的花他跟宝贝似地。我想着不是萧小姐还会有谁?”这小嘴灵巧的,亦绾一看这姑娘的模样越像自己看的宅斗小说里的那些心思灵巧会讨人欢心的一等大丫鬟,看来培养培养,还是有大出息的。
    亦绾只是看着她笑,姚丞昊却有点着急地说道,“亦绾,别听小蛮瞎诌,这丫头戏看多了,说起话来也是一套一套的。”
    那小蛮只是笑着吐了吐舌头,自去阳台上去晒手绢子去了。亦绾觉得好笑,这丫头倒也不怕这位大少爷,姚丞昊也不在乎,歪过一边身子看书去了。亦绾瞅了瞅那书壳子上印着的繁体字,认了半天才认出来是“□□”三个大字,亦绾忽然就忍不住“噗哧”一声笑着说道,“你还真是锲而不舍啊!”她想起以前高中时姚丞昊在图书馆里翻找此等□□的盛景,不禁觉得这家伙真是有点欠揍。
    他似乎是等亦绾笑完了,才把书撂在枕边,凑在亦绾的耳边说,“别急,等我看完了,保准借你看。”
    亦绾脸一红,推了他一把,娇嗔地说道,“神经病,谁要看这书了。”也许是因为亦绾没轻没重用力过猛了,姚丞昊手上的针管子扯动了一下,他龇牙咧嘴地疼起来,亦绾有点过意不去,刚想探过身子看看针管是不是被拽出来了,谁知刚一倾身就被姚丞昊结结实实地拉进了怀里,她躺在他的胸膛上,听着他欢快的心跳声,他说,“亦绾,我很想你。”
    他刚想吻下来,亦绾却一骨碌跳了起来,指了指阳台上那个不省事的丫头小心翼翼地说道,“那个,我先走了。”
    姚丞昊被她弄得心神荡漾的,半晌才回过神来,拿起靠椅上的外套说道,“这么晚了,我开车送你回去。”
    亦绾连忙摆手笑着说道,“那哪能啊,反正我住的地方离这不远,走走就回去了。”
    姚丞昊诧异地盯着亦绾老半晌,亦绾以前公司的宿舍离这最少有二十多站的路程,亦绾知道他要问,所以就先说了,“那天宿舍停电,我点了蜡烛,不小心烧到了被子上,还好没有引起火灾,只是我觉得还是不要让经理为难,所以就搬了出来,一个人的单身公寓,除了房租贵了一点,其他倒也方便的很。”如此惊心动魄的场面,亦绾却只是轻描淡写地像在拉家常。
    姚丞昊只是问她伤着没有,还有如果真的觉得生活有些吃力的话干脆就搬到他的那栋公寓得了。他在城东有一栋私人的复式公寓楼,在那样寸土寸金的地段。亦绾只是摇了摇头,嘱咐他好好养病,不许胡思乱想。
    从医院出来的时候,亦绾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她轻轻地摩挲着手腕上被火灼伤的痕迹,那时这么多年来她第一次从窗口看到悬铃木下站着的那个人的时候,心猛地颤抖了一下,她清楚地知道那不是疼痛的感觉,只是颤巍巍地像缝一块破布,那样千疮百孔的破损,他就站在那里,一根一根地将指尖夹着的香烟抽完,烟灰坠落,袅袅的雾气升起。从什么时候开始,她记忆里一直都温润儒雅的阮家明也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大烟鬼。
    窗户里没有灯光,也许是因为欠电费,她不停地擎着那开关按钮,一开一关,像这么多年来她放不下又提不起来的心事。后来她终于停止去按它们,她发了疯一般地在抽屉里翻寻着曾经燃剩下的一截红烛。滑亮火柴,蓝荧荧的一面,撒了一层薄薄的磷粉,呲啦一声,橙黄色的火光握在手心里,像捧着曾经的那颗血淋淋的滚烫的心。她不知为何心在颤抖,手也跟着不听使唤,终于,她将红烛点燃。而当他终于转身离开的时候,烛泪烫在了她的手腕上,迷迷糊糊中,蜡烛从手心滚落,她只记得红彤彤的光,烧地她那颗颤巍巍的心片甲不留。
    他来了,他走了。亦绾只是恍惚觉得这是一场梦,她和他早已经回不了头了。他的未婚妻是s皇冠酒店董事长的掌上明珠,而她却不想再在一场没有应答的爱情面前卑微下去。她想要走出那个局,她想要重新爱上一个人,而那个人亦深深地爱着她。
    晚风有点凉,亦绾将脖子上系着的那条丝巾重新系紧了,领口不冒风,她就不会觉得冷。可是那条烫伤,终究是在隐隐作痛。路过一家大药房的时候,亦绾想了想,还是走了进去。这个时候,药店里没有什么人,放在药架子上最显眼位置的依旧是“999感冒灵”和“阿莫西林胶囊”。亦绾没有找到红药水,药的品种如此之多,她去柜台问了问售货员,正在淘宝上疯狂购物的售货员似乎有些不耐烦地指了指药店西边最不起眼的一个角落,而当亦绾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的时候,她的整颗心忽然像被什么东西攫住了一般,她感觉到自己快透不过气来,那样多的漫天飞舞的萤火虫,他忽然侧过身子来笑着对亦绾说道,“亦绾我要给你捉一百只萤火虫。”
    亦绾,我要给你捉一百只萤火虫,就在最后一只萤火虫被紧紧攥在手心里的时候,他吻了她,带着年少时青涩懵懂的清香味道。
    而如今,当那个少年终于长成一副成熟的模样站在亦绾跟前的时候,亦绾忽然觉得有些心慌。也许是太久没有见过的缘故,阮家明过来收银台付账的时候,有些局促地向亦绾笑了笑说道,“绮珞不小心把手弄伤了,我来给她买一瓶红花药,亦……”他突然停顿了下去,到嘴边的“绾”字就那样硬生生地被吞了回去。
    绮珞,呵呵,又是宋绮珞,亦绾忽然仰起头来看着他,笑着说道,“阮家明,好久不见。”那种猝然的生疏仿佛生生地将曾经两颗相爱着的心狠狠地剜了出来,血淋淋地摆在面前,却还要含笑着重新塞回各自的胸膛里。
    可是,阮家明,这么多年来你还是连一个最天真幼稚的谎言也不会撒,手破了那是需要止血药,而瘀伤烫伤才会涂抹红花药,笨蛋,你连一个最简单的谎都不会撒。
    亦绾没有等到阮家明说话,径直走出药店的大门。街上依旧是霓虹闪烁,灯火幢幢,她听着身后的脚步声,迟疑而坚决,这么多年来,他一成不变,可是亦绾却觉得他不像她的阮家明,那些过去了的旧时光,就算上天给她一个允诺,让时光倒流回去,她还是不会后悔曾那样不计代价地爱过那样一个连撒谎都带着三分天真的阮家明。可是那家伙总是跟不上亦绾的脚步,她终究还是弄丢了他。
    阮家明似乎在心里埋藏了太多的话,这么多年来,他从来不曾向任何人倾吐过。他西装革履,轮廓依旧英俊地让人想忘记都太难。可是亦绾从来没有一刻停下过脚步想要回头看一看他,阮家明终于不顾一切地追了上来,他说,“亦绾,这么晚了,我还是开车送你回去吧。”
    他的车停在了亦绾的脚边,亦绾想了想,还是坐了上去。如果他想要一个直截了当的结果的话,亦绾想,今晚她可以不那么狼狈地成全他。
 第68章 我们重新开始好吗?
    阮家明开车亦是稳稳当当的;路过的每个信号灯变换的十字路口,他都会停下来,偶尔会在等红绿灯的档口点燃一支烟,食指上被烟灰灼烫的痕迹却是越来越深,这么多年来;曾经温润如玉的邻家大哥哥也长成了一副烟不离手的落魄男人的模样;只是富家公子,他的西装革履;越来越坚毅冷峻的剪影轮廓,印在霓虹灯闪烁的光芒里;亦绾只觉得心里的某一个地方在一截截的碎裂寒冷;她冷冷地咳嗽了一声,别过脸去;看着车窗外一闪而过的车马喧嚣和这么多年来如云烟般纷繁的往事。
    阮家明似乎有些歉意地摁灭烟蒂,转过身去对亦绾微笑着说道,“亦绾,对不起,我只是……”
    从决定上车到此刻,亦绾一直都是沉默地坐在车子的后排座上,她不习惯坐在副驾驶座上,况且今夜只是碰巧遇上,也许明天,不,也许就在今晚的某一个时刻,她将再也不会与他有任何瓜葛。他的一句对不起打破了两个人之间生硬尴尬的局面,亦绾只是看了看后视镜里自己还没来得及卸的淡淡妆容,微笑着说道,“我只是喉咙不大舒服。”话到此刻戛然而止,像两个生日party上刚刚熟识不久的朋友,没有什么话可说,就只好微笑着说些不疼不痒的客套话。
    他的手搭在方向盘上,骨节修长而削瘦,他确实瘦了,比亦绾两年前最后一次见到他的时候瘦多了,也许锦衣玉食也未必能治得了那难以挽回的心事,亦绾只是觉得心里微微有些疼。别过脸去的时候,眼眶却微微地有些湿润。然而只是那么一瞬间,他似乎也感觉到了彼此之间的这种疏离和尴尬,一辆辆的汽车从身边呼啸而过,他揿开音乐按钮,城市上空的调频播放着这座城市最新的路况和天气。每次听到某个路段有拥堵的状况或是车祸,他都会微微地皱起眉头,偶尔有电话打进来,他的眉头只是皱得更深了,猜得着是未婚妻催他该回家了。
    最后车子终于停了下来,他带亦绾去的是解放路上新开的一家徽州菜馆,典型的徽派庭院式的建筑,雕阑回廊,庭院深深。最妙处是廊檐下叮咚的潺潺泉水,隐约有丝竹管弦之乐,借着水声,就格外地好听。闹市中偏安一隅,倒有些似他的性子,不急不躁,沉稳的很。
    也许是因为夜深了的缘故,餐馆里的客人稀稀拉拉的不算多,掌柜的趴在账台上打盹。虽然阮家明是点了一桌子的菜,一品锅浓稠的汤汁咕嘟嘟地冒着青烟白雾,白萝卜酥脆爽口,青梅酱里撒了几瓣鲜嫩的玫瑰,青葱拌着白豆腐,香味扑鼻。但此时此刻的亦绾却没有任何胃口,家明替她夹了一块亦绾曾经最爱吃的蜜汁红芋,鲜红的蜜汁像胭脂般染在白瓷上,而自己却只是一口一口地抿着小酒杯里的花雕。
    亦绾知道家明的酒品是非常好的,就算是喝醉了,却只是安安静静地睡一觉。也许他是知道自己在这一点上不会失态,所以才会喝到微醺也不肯停下来。 他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也没说出口,自始至终他们俩个之间都隔了太多的误会和难堪,亦绾父亲的死,家明母亲的咄咄逼人,和那日青梅山上他吻着宋绮珞的时候,亦绾的心疼和绝望,太久了,都回不去了,如今即使两个人旁若无人地对坐在一起,依然有开不了口的时候。
    即使再多待一秒如何,他终究都不会属于她萧亦绾的,不久的不久,他将娶妻,他将继承着阮氏最庞大的企业,他将是s皇冠酒店的东床快婿,而这些,却始终与亦绾没有任何瓜葛。很多时候,很多个夜晚,她都是恨他的,然而更多的时候,她却是选择慢慢去原谅,他走了,她依旧要好好地生活下去。学着旁的人,在最美好的年华里继续相亲失恋结婚,生活最终给予我们的都只是妥协和认命,即使不甘心,也许当她红颜老去,白发苍苍的时候,她会告诉她的孙子孙女们,曾经有那样好的一个男孩子爱过我。即使那时的她牙齿已经掉光了,她却依然可以笑得像个刚刚恋爱的小姑娘。
    这些远远都不是最残忍的时刻,她萧亦绾不需要可怜,不需要悼念,当亲生奶奶选择丢弃和利用她的时候,她就知道,那些残忍远远不够。亦绾只是轻轻地摇晃着象牙筷子上拴着的一小截银链子,落地灯橙黄色的光晕里,却闪着一些似有若无的温馨,很久了,都不曾有过这种感觉。亦绾忽然撂下手里紧握的餐巾纸,努力挤出几丝笑容微笑着说道,“恭喜你啊,阮家明,听说下个月你们就要结婚了,郎才女貌,佳偶天成,绮珞是有福气的……”不知是苦笑还是心里酸得慌,‘你这样好’这四个字终究是没有说出口。你这样好,说要给我捉一百只萤火虫,你这样好,说好要做我手心里的风筝,只要我肯努力地拽一拽那一根线,你就会回到我身边。你这样好,我却再没有勇气重新找回这样一个你。像躲了一场两年多的捉迷藏,你藏得那样深,走得那样远,如今当你真的肯站在我的面前的时候,你的身旁却再也没有了我的丝毫位置。
    家明喝得眼角眉梢都开始染上了一层层的红晕,亦绾知道他是清醒的,微醺的酒气喷在她的脸上,家明却只是仰起头来看着天花板上那些闪烁的水晶灯,一闪一闪的像天上的小星星,他忽然笑了,眉目舒展开来,嘴角像噙着一朵花,他微微说道,“亦绾,你还记得吗?那一年我们满山坡的追着萤火虫跑,后来我很少能见过那样多的萤火虫,在英国的两年多时间里,我也曾开车好几十公里去荒郊找寻这种生物,很少,真的太少了,我以为这辈子再也要不回来那些微小的幸福,可是今晚,我才知道,一切都没有走远,亦绾……”
    “都过去了,还提那些做什么,夜已经很深了,绮珞也应该很着急了,你还是快回去吧!”他的手机“叮铃铃”地响个不停,亦绾不用想,也知道是宋绮珞打过来的。家明没有去接,只是任它这么响着,亦绾懒得管他准夫妻之间的鸡毛蒜皮的小事,所以拿起椅背上的外套就打了个手势要走。
    家明犹豫了半晌,最终还是摁下了挂机键,可是亦绾早已经在木板与高跟鞋“咯吱咯吱”的节奏声里走下了楼梯。晚风很凉,亦绾打了一个寒颤,本来想招手打一辆的回去,可是在马路沿子上站着的那些搔首弄姿的旅馆女主人实在是让亦绾有些受不了。没有的士过来,亦绾想着顺着解放路和雍和路走其实就可以回家的。
    冷风灌在脖颈里冻得她咻咻地喘了一口气,这都什么季节了,天气还是这么反常,昨天还是艳阳高照的二十一二度,今天就是阴雨绵绵的十一二度,尤其深夜更是冷得人脑袋都会慢半拍,等到亦绾反应过来的时候,身上却多披了一件外套。衣服上还残留着他身上的温度,那种妥协的契合,亦绾第一次放下防备却攥紧了那件西服外套,才听见身后的家明温柔地说道,“亦绾,我送你回去。”这是亦绾今晚听得最多的一句话,亦绾,亦绾,隔了这么多年,他仿佛还是那么喜欢叫她的名字,山月的清辉下,他挥舞在漫天灿烂的萤火虫里,回过头来对着同样满脸欣喜的她说,“亦绾,我要给你捉一百只萤火虫”,一百只萤火虫,亦绾仰起头来看了看漫天闪烁的星子,不知是苦笑还是想掩饰那些狼狈地想要掉下来的眼泪,她忽然将肩上挎着的手袋扔进了阮家明的车子里,既然有免费的车搭乘,她又何必倔强地委屈自己两条腿呢。
    他开车送她到楼下,楼道里黑漆漆地简直连个鬼影子都瞅不见,其实当初亦绾离开公司宿舍公寓也是太突然的缘故,才没有充足的时间来找一个条件稍微好一点的出租屋。在水一方这边的房子大多都是房东自建的廉租房,一个月的租金确实相对于别的地方要便宜一点,但是条件却是差了不少,好在出租屋里倒也有厨房和卫生间,只是空间逼仄了一点,除了能摆下一张床,一张书桌和一个衣柜以外,几乎就没有什么多余的空间了。
    粗砺的水泥路面上“咯噔咯噔”地是亦绾高跟鞋的脚步声,长竹篙伸出来的半截睡衣睡裤和虚掩的房门里小孩奶声奶气的啼哭声就飘荡在两个人的头顶,她忽然就想到了那一年,那一间同样摇摇欲坠的出租屋子,时间仿佛在和她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兜兜转转的几年,她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原点,而身旁的那个男孩却早已长成了一副别人新郎的模样,不久的不久,他将成为别的女人的夫君。
    教会她最初舞步的人却没能陪她走到散场,心里不是没有酸涩的,而阮家明也是微微皱了皱眉头,仿佛在英国这几年,他过得也并非是多么的舒心,庞大企业的未来继承人,准岳父又是s皇冠酒店最大的股东,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这样的他还有什么不能称心如意的呢?
    阮家明似乎烟瘾很大,他在亦绾转身走进楼道的那一刻忽然又燃起了一根,也许是因为火光的力量,也许是深夜里人的心格外地脆弱一点,彼此放下了对彼此的防备,亦绾忽然回过头来,在微微泛着晕黄色的火光里,她看到一根火柴在他的指间点燃又熄灭,熄灭又点燃,他的手在微微颤抖着,仿佛想要努力抓住些什么,却终究缩了回去。微微跳动的火焰,在亦绾的心头缓缓燃烧着,像这么多年他们之间的那种青梅竹马的感情,暴烈却一直温柔着。那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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