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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迹在武侠世界的道士-第1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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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之人,认为此树有灵,又有那质朴村民朝拜,竟而有了些灵验,传播开来,四方闻名。

因此这红叶亭不但不孤寂,在这半山腰上,平常也十分热闹。

丁乘鹤是个与民同乐的人,自然没有什么清场的举措,只是红叶亭中,如今一个白丁也无,寻常百姓哪里敢去,只是在不远处的茶摊还有山神庙热闹罢了。

李志常陪同司马红叶,带着王生施施然而入,此时丁乘鹤却被围在中间,不少读书人不急不远的在他周围,看他鉴赏诗文。

唯独其中一个中年士子,有些神情落魄,孑然立在众人之外。

红叶背上的乌黑连鞘长剑呜咽作鸣,红叶神色一变,朝着那个士子望去,清眸一咪,点点寒光投出,伸手就要拔~出背后长剑,这时候李志常的手轻轻按住了她握住剑柄的手,对她摇了摇头。

她低声道:“李兄难道看不出,他并不是人。”

白日现形的鬼她不是没有见过,可是如对方这样,看起来跟常人看不出差别的,并不无不适的样子,她还是第一次遇见。

这中年士子明明不是人,只是神魂状态,可是却能凝结成形,与生前无二样,在鬼道中,也算是修为深湛了。实在可怕。

若非黑水剑自有灵性,连她都差点漏过去了。

如此这般,自然显出这中年士子的不凡之处。放此等妖孽,留在世间,假以时日,若是为祸人间,决然不浅。

李志常绝对是正道中人,即使不喜欢降妖除魔,也不该阻止她才对。

李志常低叹道:“此人也非普通的鬼。”又道“原来如此。难怪城隍会如此说。”

普通人未经修炼,死后,体内的魂魄没有束缚。就自然散了出去,被拉扯进入天地轮回,如果不肯如轮回也没有被阴司之神接引,那就会逐渐消散。或许有机缘者。能够不断凝聚天地间的阴气,修成鬼道,练成阴神,同样也能飞天遁地,来去如电,到了高深处,便能忆起前生,只是比之元神。失了灵活,却还有其它妙用。同时也算另类的长生了。

鬼道修行说白了关卡很少,一言决之,就是集聚能量的过程,最后到了高深处,便能称之为鬼仙,比之道家修行者的金丹,相差仿佛。

一旦能量积蓄到一个临界点,便会招来雷劫,度得过,便阴渣尽去,炼就纯阳元神,和道家高人再无差别。

只是很少有鬼道修士能够挨到度过雷劫,因为要么在渡劫之前就被人除去,要么是渡劫过程中被~干掉。

若非那种强大的鬼仙,要想白日出游,和常人无异,几乎便是妄想。

但凡是总有例外,比如这个士子,肯定不是什么强大的鬼仙。

李志常在这拥挤的士子中,毫不费力就到了那位士子面前,轻声问道:“这位朋友不知如何称呼?”

那士子见得李志常气度不凡,跟那些围绕在丁乘鹤周围的秀才,全然不是一类,心下有些好感,施礼道:“在下淮阳叶光远,字良辰,不知贤兄何人,望请赐教。”

李志常闻言笑道:“在下是本县花溪村人,李忘生,字志常。”

叶良辰听到面前这人便是李忘生,仔细斟酌了一句道:“子谓颜渊曰,用之则行,舍之则藏,惟我与尔有是夫!”

李志常一奇,道:“良辰兄还读过我县试的文章。”

叶良辰不在那么面露苦色,脸上缓和了许多,幽幽道:“古人云‘十室之邑,必有贤人’,果不虚言,兄破题一句,‘明破行藏,暗破惟我与尔’,可谓无泄无漏,颇有古风,连兄这等人才,都不能取之案首,亦不能中举,朝野遗县何其多也。”

说罢,他不觉感怀自身,黯然泪下。

只是那眼泪落在地上,便消散无形,化作一团魂气,回归他体内,这一点他自己没注意到,李志常却注意到了。

李志常暗暗称奇。

这时候那丁乘鹤评点完众人诗文之后,往着叶光远和李志常这里走了过来。”

他不禁暗暗好奇,他素来知晓叶光远为人,虽然不恃才傲物,却难与常人攀谈,瞧他和李志常的样子,倒是一见如故,实在奇怪。

叶光远可谓文章辞赋,冠绝一时,在淮阳颇有些名声,只是没有科考之运,屡屡乡试落第。

他素来爱惜他的人才,知道他家里不富裕,因此招他为客卿,对他十分好,而他儿子丁乘鹤的真正授业恩师便是叶光远,当时在叶光远教导下,不过一年,丁再昌便能落笔成文,第二年乡试中,叶光远更是压中了当时考题,让丁再昌得了乡试第二名。

自后丁再昌在叶光远对他的补习下,更是春闱得了会元,只是因为丁再昌本身才识有限,在殿试上并无出彩,所以堂堂会员却跟一甲无缘。

即便如此,做了二甲头名,入得翰林院,也算光宗耀祖了。

这一切都离不开叶光远的帮助,丁乘鹤对他更是看重。

只是一个教了几年的弟子,都能考中进士,他这个恩师,反而连个举人都不能取中,叶良辰心中烦闷可想而知了。

丁乘鹤重阳登山,不无带着叶光远排遣胸怀块垒的意思。

同时他也打算明年便让叶光远再到京城,嘱咐丁再昌找个门路,将其送入国子监,也算一个出路。

叶光远也是悲愤,他十二岁中了秀才,被当地誉为神童,此后许多年,学文与日俱增,可再没有中举,到现在年过三十,还只是秀才,心中落差,绝非外人可以表述。

不过遇见李志常后,他的确胸中郁气有些舒缓,在他看来李志常才学不下于他,文章更是老道,也不能中举,可见时也命也,半点不由人。

毕竟他随丁乘鹤到了清水县,翻看过历来县试的文章,李志常的文章在这众人之中,自然格外显眼,其中深厚的学识,若非他这种同样学问深厚之辈,绝然品味不到其中的妙处。

可谓字字珠玑,又不失天地至理。

考官不能赏识,多半便是因为自身学问太差了,不能领会其中深刻的道理。

第十三章文气

丁乘鹤缓步到了两人身边,对叶光远温和地说道:“良辰不介绍这位新认识的朋友给我么。”

叶光远道:“丁公,这位贤兄便是之前我说的那位做得好文章的李忘生兄台。”

丁乘鹤打量李志常一眼,只觉此人人物风量,俱是出众人之表,站在他面前,既无寻常才子的恃才傲物,也无科场失意的落魄神情,一派从从容容,又如山中闲云,晴空朗月,不类凡俗。

清水县这偏僻之地,能出的如此人物,实属罕见。

不过自古寂寞见繁华,或许正因为此处僻静,才出的此人。

他素有识人之明,不然也不会如此赏识叶光远。

他心里又想道:如此人物,向来不传贤名,此地文教荒芜至此,或许该大力整顿一番。

丁乘鹤对着李志常颔首道:“原来如此,只是之前怎么不见李小友?”这却是考校李志常的机敏了,他县尊之身,李志常却来迟,不拜见,无论如何都算失了礼数,且看李志常如何作答。

李志常从容自若道:“红叶纷发,悠然其中,不觉缓缓醉矣,故而来迟。”

司马红叶却知道李志常另有所指,是因为她的缘故,所以来此。只是这‘缓缓醉矣’,不免有些调戏的意味,若是别人敢这样,她早就拔剑了。

不过李志常她是打不过的,所以也没有这想法。

她喜欢挑战强者,不代表喜欢胡乱挑战。

叶光远叹服道:“好一句‘缓缓醉矣’。有此一句,已经胜过今日诸生的诗文了。”

这话自然就不让人心服了,自来文人相轻。这些诸生本就是来此意图博得丁乘鹤欢心的,如何能让李志常压过一头。

叶光远是丁乘鹤的客卿,自然不能动,也不能指责,可李志常凭什么敢凌驾他们之上。

其中一名士子,越众而出,对着李志常冷笑道:“李兄学贯古今。这些我们都是知道的,只是若说文采,这跟死读书可不同。需要看灵性,叶兄既然盛赞李兄文采,一句‘缓缓醉矣’,可不能让我等心服。”

这士子敢当众挑衅。自然是有倚仗。他名叫吴文才,姑父乃是县里黄典史。典史乃是县里第三号人物,掌管缉捕、监狱。

人都说破家的知县,却不知这典史在县里面威权也大得很,而且一般都是小吏出身,深谙县里面的门门道道。精于律法,惯弄权术。

而且典史里面也不乏出众的人物,那前朝一位李姓大官。便做过典史,深谙权谋之道。直上青云之路,堪称励志典范。

另一方面,俗话也说过‘流水的县令,铁打的典史’,在县里面可以得罪丁乘鹤,最好也不要得罪黄典史,他在这县里面,从小吏做到典史,根深蒂固,更不知捞了多少家财,加上掌管司法,衙门中不少亲信,更是无人敢惹,即使丁乘鹤,初来乍到之下,也是动不了他的。

不过县尊到底尊贵,而且三年过后就走了,黄典史为人圆滑,自然也不愿意得罪人。

吴文才今日来,便是得了黄典史指示,要跟丁乘鹤搞好关系,一来丁乘鹤跟提学关系很好,二来便是丁再昌的缘故,无论哪个方面,都值得吴文才、黄典史巴结。

眼看费尽了心思,找人连夜写好了诗文,吴文才刚才得了丁乘鹤一个好评,如今却被李志常抢了风头,这如何忍得下去。

李志常虽然跟周宏文交好,说实话周宏文也不瞧在他眼里,周家虽然有钱,却无权,两个秀才在百姓面前有些分量,但在黄典史面前,只要不是举人,几个秀才有一百种办法弄得他家破人亡。

李志常呵呵笑道:“阁下是谁,我没有认出来,还请自报一下姓名。”

吴文才被李志常如此侮辱,也不动气,道:“李兄想要避重就轻么,还是你写不出什么好诗词。”

李志常淡笑不语,到了亭柱之前,伸手食指触摸~到亭柱之上。

吴文才暗笑:此人糊涂了,难道还想用血肉之躯,在这亭柱上写诗不成。

其他人都抱着同样的想法。

但见得李志常以指为笔,如走龙蛇,木屑纷纷落下,一首七绝,顷刻而就:

乌臼平生老染工,错将铁皂作猩红。

小枫一夜偷天酒,却倩孤松掩醉容。

他们这些人只看的出李志常血肉之躯,在亭柱上刻字,只有司马红叶识得李志常真正厉害的地方,分明便是以元神之力侵入亭柱,让其木质部变得酥~软,然后再以手刻字,无不如意。

同时她也心中了然,这李兄果然正如他所言,才破迷障,这肉~身没有打磨过。

吴文才还想挑刺,只见李志常笑吟吟盯着他,想起李志常在石柱上刻字的手段,不觉心寒。

李志常倏忽之间,就到了吴文才跟前,拍着他肩头道:“你说这首诗好不好?”

吴文才到底不是心如铁石之辈,这时候哪怕是李志常写的一团狗屎,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他也不敢说写的不好。

虽然他拟定李志常不会行凶,可是命只有一条,又何必冒险。

何况这首诗也是上上之品,说句好,也不违心,回去招呼人改改事情始末,说不定还能显出他正直虚心的品格。

吴文才恭恭敬敬道:“李兄果然大才,我刚才只是试试李兄而已,还请勿怪。”

诸生对他十分鄙夷,又暗骂此人不要脸,深的黄典史的真传。

吴文才这一番作态使出,却认为自己“大丈夫能屈能伸,感觉良好”。

李志常没有回答,而是转头对叶光远道:“良辰你怎么看?”

叶光远此刻却是口瞪目呆,因为他只见到李志常刻下的每一个字,都放出光芒,十分耀眼,与青天白日争辉,毫光直冲斗牛,让他差点睁不开眼睛。

等他稍微适应了光芒之后,发觉其他人并无惊呼,只是觉得李志常做出一首好诗而已。

只是他没有奇怪,他怎么能够感觉到其他人的念头。

叶光远喃喃道:“自是极好的。”

第十四章疏狂

他却不知这毫光,便是交织的法理,亦是李志常元神之力显化在诗文上,留下的气机。

不但李志常能留下这样有神韵道理的文字,便是那真正学问深厚,心中有道义的大儒,亦能如此。

普通人杂念纷生,终日蝇营狗苟,性灵被淹没,看不见这些东西。他此刻状态和常人不同,乃是阴身,不同于常,自然得见。

司马红叶非凡人也,很清楚这些,所以见到叶光远居然没有迷失,也没有受到伤害,只是见到毫光而已,便知他虽然非人,但绝非邪祟。

若是他心有邪念,这毫光散出,当即便能让他魂飞魄散。

佛道两家虽然性命同修,却先命而后性,李志常也脱不开这条路。实际上而言李志常也勉强到了一定高度,虽然仍在苦海,逃不出命运长河,也算暂时不入轮回了。

而这世上还有儒家,能和佛道两家分庭抗礼,占据上风。

儒家同样也有君子六艺,性命双修,只不过却重性不重命,若中古诸子,虽然不过百年身,却能因为明悟宇宙那些玄妙的道理,又和自身性灵结合,成就非凡业位,不似道家金仙、亦不似佛家菩萨、佛祖,另有奇妙。

李志常微微笑道:“良辰有真性灵也。”说罢一指点在叶光远眉心之上,出指收指只在电光火石之间,除却司马红叶和叶光远自身之外,别无他人发现。

外人只见到李志常抬了下手而已。叶光远怔住,丁乘鹤见他呆立的样子,不禁推了推他。

过了好半响。叶光远才回过神来,对着李志常深深一礼,叹了一口气道:“多谢。”

李志常正色道:“不谢。”

丁乘鹤却有些糊涂了,对着叶光远道:“你们两个惺惺相惜也就罢了,怎么说的我看不懂了。”

叶光远苦笑道:“丁公此事一言难尽,不过还好丁公带我登山,不然也不能遇到李兄。不知还要迷障多久。”

李志常那一指,却让他性灵中本来因为执念,被遮掩的一些东西。浮现出来。

一时间拨云见雾,这几年来种种事情,如露如电,一闪而过。终于回到了数年前。他重病在床的时刻,原来他已经死了。

只是因为科举不中的执念,让他一身文气,包裹神魂,随化显形,与生前无异样而已。

但随着时间流逝,若他再不投生,要不了多久。即使执念完成,也必然逃不开魂飞魄散。再无半点印迹留在世间的结局。

李志常刚才一指即是点醒了他,也让他做出做出抉择,到底是一意孤行到底,等到中举,最后消磨了所有灵性,破开了执念,消散天地之中,还是现在在李志常道力帮助下,送他投生。

还是选择继续像现在这样,不知能否中举,直到某一天,不管执念完没完成,都魄散魂飞而去。

若是以前,他可能会因为科举的执念选择前者,可是隐约明白了李志常的神异,又佩服李志常的学识,仿佛在人生中,除了科举之外,还有另外的出路,便没有那么多不甘心了。

何况转世之后,未必还是他自己,神形俱灭后,却再无他自己,这一点他还是明白。

“秋景堪题;红叶满山溪;

松径偏宜;黄菊绕东篱。

正清樽斟泼醅;有白衣劝酒杯。

官品极;到底成何济!

归;学取他陶然醉。”

李志常带着王生和司马红叶已然不辞而别,下山而去。

吴文才正在丁乘鹤身后,道了一句:“此人才气非凡,就是狂了一点。”

这便是明褒暗贬了。

丁乘鹤呵呵笑道:“是真名士自风流。”

叶光远对着丁乘鹤道:“丁公我们也回去吧,我还有些事情想求你。”

丁乘鹤知道叶光远是个有傲骨的人,从没有求过他什么,今日开口,绝非寻常,同时恐怕和李志常也不无干系。

今天的事情,着实让人看不懂,李志常若是未显才,可是手段却不上乘。花花轿子人抬人,他这样做,恐怕会落个恃才傲物的名声,提学大人未必会喜欢他。

望着前面的清溪,清溪对岸的枫林,司马红叶按剑而立,英姿飒爽,目光好似利剑,盯着李志常道:“原来李兄今日是为渡人而来。”

李志常道:“红叶很给我面子,没有拔剑斩了他。”

司马红叶眼睛一闭,似乎要遮住清眸中的寒光,悠悠地道:“红叶并非不明是非之辈,况且以李兄的神通,我在你面前,生死都由不得自己。”

李志常淡淡一笑,不置可否道:“红叶可是要走了。”

红叶哑然失笑道:“李兄看来对我很是厌烦。”

王生道:“红叶姑娘要不到我家做客,帮我看看我家有没有什么邪祟。”

司马红叶瞥了他一眼,似笑非笑道:“不用看了,你家肯定有邪祟。”

王生惊讶道:“难道红叶姑娘看到了我身上有什么坏东西,李先生怎么不告诉我。”

李志常冷不防一句道:“人家说的邪祟就是你自己,你想让红叶给你一剑斩了。”

王生讪讪道:“这倒不用。”

司马红叶扑哧一笑,神色缓解了不少,道:“红叶的确得走了,三原耿家,跟我是世交,家里最近闹鬼,他传信我母亲,希望我母亲帮忙来看看,我母亲便让我来了,若非半路上遇到了白子山,现在我恐怕已经到了耿家。”

李志常沉吟道:“现在外面妖魔鬼怪很多么?”

司马红叶道:“这些年要好上不少了,但是也不在少数,即使崂山上清宫也派了不少人行走世上,斩妖除魔,其实这对我们这些人而言,并不算坏事,妖魔鬼怪越多,积累外功也更容易。不过我临走之前,对李兄有些好奇?”

李志常道:“请说。”

司马红叶话到嘴边,忽然道:“还是不问了,我母亲催我了,就不跟李兄多聊。”

蓦然间,司马红叶身化剑光,冲天而起,越空而去。

王生有些羡慕道:“御剑诀浮云,悟道负青天,这才是神仙的风采啊,李先生我们等会回去,还用脚走,会不会有些掉价。”

李志常神秘地笑道:“想不想御剑飞行?”

王生不假思索道:“当然想。”

无常剑脱鞘而出,浮在王生身前,李志常道:“抓~住他。”

王生伸手抓~住,然后嗖的一声,无常剑带着他飞向了半空,等他惊觉,天上寒风凛冽。

顿时手足酸~软,不绝松了手,从上空跌落,眼看就要粉身碎骨,最后却好似落到了一团棉花上面,缓缓降落。

无常剑绕着他身前,转了三圈,剑柄倒转,敲了敲他脑门。

李志常悠然漫步前方,悠悠地道:“别玩了,回来。”

第十五章三原

夜,

星夜,

新月如钩。

星空纯净,点点缀在夜空中,仿佛触手可及,却又遥不可及。

清水县令丁乘鹤的书房中,灯火如豆,外面星光洒进来,跟着清风徐来,灯火忽明忽晦,亦如丁乘鹤此时的心情。

叶光远对着丁乘鹤深深一礼道:“丁公承蒙你这几年的照顾,我却没有什么报答的地方,或许将来也找不到报答的机会了。”

丁乘鹤惊疑道:“自白日~你见了那李生后,就十分古怪,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叶光远长长叹了口气道:“丁公你派人到我家问问就明白了,我的儿子现在也应该入学了,妻子养他成人不易,还请丁公照看一二。”

丁乘鹤道:“我倒是忘了,你已经好几年没有和妻儿见面了,要不我这就派人安排一下你回去。”

叶光远摆手道:“不必了。”

丁乘鹤还欲追问,只发现叶光远衣帽鞋袜脱落在地上,人却不见了。

他又惊又疑,最后唤来一个仆人,吩咐他日夜兼程,到淮阳看看叶生家里是什么情况。

等仆人走后,然后他又想起了李志常,总觉得这事情李志常应该清楚。

周府上空,李志常元神显化,星光月华,洒然而来,结成庆云,灿然若锦绣,唯有他这等阴身能够观之。

李志常微笑道:“你来了。”

叶光远道:“我来了。”

李志常叹息道:“再世为人,前尘尽忘。你可甘心?”

叶光远道:“天地有定理,不敢不甘心。”

李志常正色道:“你有此遭遇,再世为人之后。性灵会比常人更容易照见,只是你还是得在红尘走一遭,了断这没入官场的心愿,你生在周家,也算是帮我还了一些人情,你若是愿意,等你科举心愿了结之后。我来渡你。”

两人又说了几句,随后李志常不语,只轻轻吹了口气。叶光远受不住这风力,不由自主飘落在周家孩子房中。

他刚要落在孩子身上,一点深青色光晕悠悠荡起,似乎要阻拦他。光晕的源头。正是那李志常送的黑色珠子。

原来这孩子不过一岁出头。血肉纯净,却无魂魄,若无李志常炼制的魂珠守护,很容易引来邪魅鬼祟。

同时魂珠的魂力也帮他稳定血气,不会散乱。

一点金光洒然而下,黑色魂珠不再又动静,叶光远忽地一下到了孩子身体中。

第二日,周宏文发现李志常已经不辞而去。只留书信一封,大意出门云游去了。归期不定,又说他替孩子取了个名字——元亮,或可采纳。

周宏文怅然若失,他的妻子王氏倒是十分欣喜。

只是周宏文永远也想不到,他下次和李志常见面时,居然会是在一个他意想不到的地方。

王生听得李志常不辞而去,更觉伤心,告辞回家,颓丧几日后,终于想通,以李志常和司马红叶之事,他都亲眼目睹,神仙之道,绝非虚妄,因此愈发坚定了信念,更加终日寻仙访道。

李志常非富贵中人,还留在周家,对周宏文他们是祸非福。

此方天地妖魔鬼怪甚多,似他这等人,更容易遇到那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很容易就把周家牵扯进来。

这对他和周家,也不是什么好事。

更何况他对这世界更感兴趣了。

一个妖圣白子山便如此深不可测,风采超凡脱俗,更遑论那稳坐天下第一高手的黑山老妖又是何等人物了。

李志常到的第一处地方便是三原,离清水县不过千里之遥,但是繁华却远胜之。

李志常是秀才身份,比常人方便许多,悠然步入市井,人声喧沸,嘈杂而来。

凌云楼并非三原最高的酒楼,只是因为三原城外的凌云山,附庸作雅取了这个名字。

李志常施施然上了酒楼,点了一壶酒,几个菜,自酌自饮。

这时候听得有人道:“大家可知耿家闹鬼的事情。”

另外一人道:“谁不知道啊,你说这耿老爷平日里乐善好施,祖上也是出了大官的,怎么就突然遇鬼了。”

之前那人道:“知人知面不知心,谁知道耿老爷干了什么亏心事。”

另一人道:“眼看着耿家这两月来,就因为这档子事,渐渐败落了,好多跟他合作的商户,都不敢再租他家的房子。”

“闹鬼的只有耿家祖宅,他们怕什么?”

“这难保不会又闹到其他的地方啊,连耿老爷都搬到其他地方去住了。”

“原来如此。”

“不过耿老爷可是请了不少和尚道士,没一个有用,现在听说他为此发出告示,只要谁能够将这鬼驱除掉,他奉上千两纹银。”

“这也得有命挣才行。”

“谁说不是呢。”

李志常听到两人对话,心道:我慢悠悠赶过来,按理说红叶早就到了,以她的修为,即使厉鬼,也能斩之,除非白子山那种人物,其他的妖魔鬼怪,她应该能对付才行。

他心里又想到,难道红叶没有到三原来,中途又出了变故。

照这样看来,不无可能。

耿家既然开出千两纹银,他现在也不宽绰,这就看来,只好却之不恭了。

毕竟打家劫舍,显得他品味太低,还是正当劳动收入比较好,同时想到自己挣钱的确太麻烦,身处世间又不能不跟金钱打交道,难道还是得建立个教派什么。

毕竟之前有太乙教,他确实方便了许多。

那两人谈了会耿家的事情,又去谈论别的事情,却没有刚才讨论耿家闹鬼时那样热烈了。

街上一阵喧哗,争执声和吵闹声,纷纷扰扰,楼上的客人都有些好奇了。大抵无论什么地界,俗人好热闹都是本性。

李志常本来不打算理会,可是元神忽地一动,他又坐在窗边,便往街上望去。

只见到街上许多群众,自发的围成一个圈,留出一片空间。

中间是一个推车,车上载满黄梨。

时近深秋,这黄梨应该是最晚熟的一批,又是抗寒的品种,一般而言,或许要比常见的梨子要甜上一些,汁水也要饱满一点。

当然这么多人围观,肯定不是因为梨子好吃的缘故。

第十六章斗法

卖梨的小贩粗布麻衫,是个乡下人模样,此刻正对着面前一个道士呵斥。

这道士在这秋风四起的季节里,依旧只是一件单衣,还四处漏风,头上戴着的方巾都是破破烂烂的,腰间别着一个朱红色的酒葫芦,料来是个嗜酒的道士。

原来这道士朝着小贩伸手要梨,小贩兀自不肯给,两边僵持下来,小贩大声呵斥,道士也不肯走,非要要到梨。

任凭小贩如何发怒,道士只是不惧,道:“你这车梨几百个,送我一个,又有何妨。”

周围人见得道士衣衫褴褛的样子,十分同情,不由得劝起小贩,施舍他一个算了。

小贩只是不肯,说道:“我这梨唤做‘冬蜜梨’,是从北方引来的,耗费了三年心血,直到今年才结果,这梨汁水多,还非常香甜,十分好卖,我赶了二十里地到这贩卖,自己渴了都舍不得吃一个,凭什么给你这道士白吃。”

人群里又有人道:“你拿一个破烂的梨子给他打发走算了。”

小贩只是不肯。

这时候一声清朗的声音说道:“这样吧,你们吵吵闹闹,也不像话,我出钱买个梨送给这道士如何。”

众人听到,皆称大善,不过之前围观的热心观众,还有那些出主意的人,为何没想到这办法,其中缘故,没有人去想。

众人自发的给出声的人让开一条路,却是个青衫文士。相貌堂堂,高贵出尘,不觉让这些人的觉得自己陡然矮了一截。

来人自然是李志常。他率先打量道士,只见他衣衫破烂不堪,一件单衣,却面色红润,指甲缝里堆满污垢,可是手臂上因为衣衫破洞,露出的皮肤。莹白如玉,比之二八年华的俏佳人皮肤还要细腻光洁。

小贩为李志常气度所摄,结结巴巴道:“公。。。。公子真要给这臭道士买梨。”

李志常点了点头。拿出几枚铜钱,道:“可够?”

小贩拿了两枚,剩下的退还给李志常道:“两文钱就够了。”

李志常挑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梨子,递给道士道:“要不。”

道士深深看了李志常一眼。洒然接过梨子。对着众人道:“这位公子请我吃梨,我请大家吃梨,如何?”

有人笑道:“你就一个梨,难道请我们一人一口。”

这话自然引来一阵笑声。

道士也不着恼,呵呵道:“大家没听过么,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他眨眼间就把梨子吃掉,手上多了枚梨核。”

李志常侧身一旁。只是观看,没有说话。

道士取下背在肩上的小铁铲。在地上挖了个几寸深的坑,然后放进梨核,盖上土,向旁边的人要点热水浇灌。有好事的人便到路边店铺中提来一壶滚开的水,道士接过开水浇进了坑里。大家都瞪着眼看着,见一棵嫩芽儿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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