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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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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家有一种魔力,就是那种把人带坏的魔力,帐子里的三个贵妇,也是一人端着一个比她们头还大的碗吃饭,饭量都很好,就连娇弱的九衣都已经吃下去半碗饭了,这些天活动量很大,又都是十七八岁正能吃的时候,有这饭量不稀奇。
前几天他们还有点害羞,不好意思吃太多,现在早就无所谓了,见云烨进来,辛月放下碗,给云烨装了一碗饭,又捞了好些红烧肉在上面,端给云烨后,又坐下来和其余两个女人继续边吃边聊。
端着饭碗出了帐子,发现程处默,牛见虎在看着又哭又笑的单鹰出神,饭碗都放在一边,似乎连吃饭的心思都没有了。
云烨刨了一大口饭,点点头,辛月的手艺越发的好了,又滑又软的雕胡饭配上油汪汪的红烧肉简直是绝配,比西北的糁饭还要好,心情好,胃口自然大开,何况还有兄弟相逢的苦情戏可看,一碗饭转眼间就不见了踪影,不能再吃了,再吃晚上就会难受。辛月把茶壶给云烨拿了出来,温度刚刚好,娶个贴心的女人就是好。
苦情戏在继续,只是齐橙明显的不在状态,总是偷偷看云家仆役碗里的肉块,要知道从清晨到现在他可是一口饭都没吃,昨天什么时候吃的饭,他都不记得了,现在看别人吃美食,肚子一阵一阵的抽着疼。
其实云烨一直很奇怪,大唐的人都把祖先的约定看的比命还要重,指腹为婚之后很少会会出现赖账的可能,那些嫌贫爱富的人是极少的例子,所以才能被编成段子流传。
两个人做好约定互相帮忙成为富翁,其中一个抽到短签的人就会一心一意的帮助另外一个人,整个过程十年到二十年不等,等到抽到长签的人成为富翁后,不用担心他会卸磨杀驴,他是一定会帮助另外一个人也成为富翁才会罢手,这时候他们的约定才算是完成。
这在云烨看来是荒谬的,但是他偏偏每时每刻的发生在自己的周围,让自己从内心里越发的看不起自己。这两个从未见面的人,在把事情讲清楚后,立刻就成为了生死兄弟,连程处默,牛见虎都跃跃欲试。
牛见虎脸上的灰败之色,云烨很清楚他的缘由,拍拍牛见虎的肩膀说:“牛伯伯当年把单雄信旧部一夜之间全部杀死,陇右的时候我就知道,其他的人都缺少担当,牛伯伯的杀伐果断,小弟佩服万分。”
“烨子,你认为我爹当年做的是对的?杀自己兄弟也是对的?”这个问题困扰了牛见虎很多年了。只是一只埋在心底,今天终于问了出来。
云烨狠狠地一巴掌就抽在牛见虎的脸上,把旁边的程处默下了一大跳,不解的看着云烨,要知道不管他们犯了什么错,云烨都没有暴怒过,现在却红着眼睛想要吃人。
牛见虎知道自己刚才说了什么,云烨的一记耳光反而让他心里舒服了好多,鼻子里流出来的血擦也不擦,抬起头笑了,对云烨说:“烨子,这记耳光抽得好,我就不该对我爹的行为提出质疑,我应该相信我爹,这么做一定有不得已的理由,我是他儿子,那怕天下间所有人都觉得他冷酷无情,十个十恶不赦的坏蛋,我也应该站在他的一边,和天下人作对。”
“牛就虎,你给我记着,这是我最后一次听见你质疑牛伯伯,再有下回,我会立刻割袍断义,以你的智商,有什么理由质疑牛伯伯的决定,当时要不是牛伯伯当机立断,秦家,程家,李绩家,还有你牛家休想有一个人活着,既然站了队,就要站稳,不要后悔,左右摇摆才是大忌,你以为当时的秦王殿下没有留下后手?你们四家新降,单雄信就是秦王试验你们立场的试金石。
当时天下一同已成定局,单雄信不识时务,为了一个三军统帅的位置硬要和全天下为敌,丝毫不顾天下百姓的痛苦,把自己一个人的快乐凌驾于别人的痛苦之上,他效忠的王世充是个什么货色你们不知道?杀之毫不为过。牛伯伯一生都在为天下间没有饿死之人这一宏伟目标努力,为了土豆,他以大将军之尊向我这个毛头小子道歉,杀几个珉顽不灵的人算什么,他们是太平世界的祸害,你知道吗,隋末之时天下丁口七百余万户,现今才不过三百万户,那四百余万户哪里去了?都死了,十八路反王,三十二股烟尘,这些都是吃人的猛兽,是他们把四百万户人吃了个殆尽,为了少死些人,那些祸害不该死吗?你以为我费尽心血的设计单鹰是为了什么,如果他有这种造反的苗头,我会毫不犹豫的杀了他。”
(未完待续)
第四十四节 快意恩仇
怎么样会有小弟?这事难不住从小就接受响马教育的单鹰,洛阳的地头蛇龙三欺辱了自己命中注定的小弟,这还了得,这个仇得报,江湖上讲究恩怨分明,快意恩仇,至于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话,他从来句没信过,一个时辰他都觉得太长。
找了一个盆子装了满满一盆子饭食,红烧肉堆得高高,塞给了齐成,自己则骑上快马,一路烟尘滚滚的杀向洛阳城,云烨毫不怀疑,地头蛇龙三的末日到来了,在遇到九天上的飞鹰,他的人生注定就是一场悲剧,龙三的死活他不关心,他比较关心齐成。
齐成明显的很饿了,却硬是忍耐着用勺子给马刺喂饭,马刺已经服下了单鹰给的丹药,精神好了许多,胸口的淤血也被单鹰用三棱针放了出来,如今半倚在一把躺椅上吃饭。
齐成很细心,用米饭裹上大块的红烧肉再用肉汁浸透了,才喂给马刺吃,马刺吃的很贪婪,梗着脖子,一口一口的往下吞,迫不及待等待下一口,就像一个等待填食的鸭子。
“别急,嘎啦,你胸口受了伤,不能吃得太急,你看,还有好多,这肉多肥啊,慢慢嚼,嚼细了再咽下去,俺娘就是这么教俺的,从今往后,咱发达了,再也不用吃糜子了,俺刚刚给咱找了个大靠山,武功高强,是俺爹老兄弟的儿子,听说和这里侯爷关系不错,现在去抓龙三去了,说一会就回来。”
齐成慢慢的给马刺讲事情的经过,马刺似乎不在乎,只要齐成做好了决定,他跟着就是,反正齐哥绝对不会害了自己。
安慰了空虚的胃囊,他听见了齐成肚子的咕咕声,还有嘴角不时流下的口水,艰难的把饭盆推向齐成说:“哥,你也吃,肉快没了。”
齐成笑嘻嘻的灌了一大口水说:“胡说,你的饭量我会不知道,来,把这盆饭都吃了,快些养好身子,哥带你去温柔居,翠娘的身子我们是偷看过的,那个白哟,啧啧,你伤好了我们就去,我吃的饱饱的,刚才你睡着的时候,我一个人啃了一个猪蹄膀,没给你留。”
马刺又坚持着吃了两口,嫌腻得慌,只吃米饭,不吃肉,在喝了一口水之后就再也不肯吃了,他很清楚,齐哥在撒谎,小时候抢回来一块发霉的米糕,都要分自己一半的人,如果有猪蹄膀,怎么可能不给自己留,一个人吃完。
见马刺不肯吃,齐成看看剩下的小半盆子米饭和零星的几块肉,说了句别浪费了,就端起盆子往嘴里刨,气都不喘一下。
云烨站在远处看得仔细,不用偷听,他就能猜得出来那哥俩在说什么,牛见虎一侧的脸红红的,眼中却有掩饰不住的羡慕,程处默也是,这就是江湖义气的魅力,他可以蛊惑的一个人去为另一个人去死,这种感情是美好的,却又是残酷的。
地狱里的花,悬崖上的蜜糖都是世间绝色,也是无上美味,有这种义气的人一般都把自己活的如同炮仗,短时间里可以迸发出璀璨的光芒,然而,这种光芒,只是一瞬间的事,爆发过后,也就不见了。
给牛见虎,程处默一人一巴掌,一个大家族的顶门杠子,如今羡慕起那些光棍们才能干的事情,实在是头被驴踢了,拖着一家老小,哪里会活的那么随意,必要的时候装狗熊,也比拿着刀子当街捅人有勇气的多。
“这种事情脑子里想一下就好,千万不敢把自己带进去,他们可以这么干,你们不行,上面有老的等着送终,下面有小的等着长大,想快意恩仇下辈子吧。”
“烨子,为什么我想哭,我有点羡慕,咱们会不会也有这样的一天?”程处默居然还问。
“我的想法是这样的,等我们都老得走不动了,还能全须全影的坐在桌子上打麻将,顺便骂骂儿子,训训孙子,摆一摆老太爷的谱,如果还有精力上青楼就最好了,这样过一辈子就是我的心愿。处默,在草原上找我三天三夜的事情要禁止,有脑子的人都不会那么干。”
“那还叫什么兄弟?”
“能帮着我把这辈子顺顺利利过完的就是兄弟,这个问题等我们老的不行的时候再说,那时候,你要我陪你抢劫皇宫我都陪你,现在多想想你未来的老婆李敬,清河公主你去看过几回?”
云烨一边看着钱管家拿着蒸饭的木桶给齐成添饭,加肉,一边头都不回的问程处默。
“天杀的,清河今年才十四岁,我和一个小丫头有什么好说的。”
“我记得你纳九衣的时候就是十四岁下的手,现在怎么不变禽兽了?”牛见虎阴阳怪气的损程处默。
“九衣生俺闺女的时候差点死了,要不是烨子和孙道长,时上早就没她这个人了,那种事情,我不想在清河身上再发生一回。”程处默想起这件事情就后怕,九衣抓着他的手哀求,要他帮自己一下,那种惨状他这辈子都不想再有第二回。
“告诉你,皇家的女子娶过来就要好好过,那个狗屁的公主府,最好不要去,把清河接回家,一个女人家住在冷冷清清的公主府里也可怜,你幸好娶得是清河,天性温和,如果换成其他的公主,你会死的比猪还要惨,没一个是省油的灯,一个合浦,一个兰陵,这两位,嘿嘿。听说合浦许给了房遗爱,兰陵许给了他自己的小舅舅,哈哈,真是天作之合。”
“烨子,你为何会笑的如此渗人?有什么说道吗?”牛见虎小心的问云烨,因为按照他的经验,每当云烨发出这种夜猫子一样的笑声时,总会有人倒大霉。
“哥俩给我记住了,房家,窦家,这两家子的事情不要掺合,更不要和这两个公主打交道,哪怕起了争执,也要退避三舍,这是两个能让全家死光光的主,谁沾谁倒霉。”
哥俩瞅着自信满满的云烨不明白他的自信从哪来的,不过从以前的种种事情来看,还是相信他的话比较好,要不然吃亏的时候再找他帮忙,就难张口了。
天光暗了下来,黑色的乌云从山的那一边涌了出来,转瞬间就把天空遮了个严严实实,钱管家忙乎着指挥仆役们赶紧把帐篷再加固一下,把低处的帐篷搬到高地,给帐篷周围挖排水沟,云家的仆役干得井井有条,程牛两家的仆役则手忙脚乱。
钱管家冲着六神无主的齐成踹了一脚,把一顶小帐篷甩给他,要不然一会暴雨下来,马刺的病情铁定加重,可是齐成不会搭帐篷,抓着钱管家不松手,老钱还有很多事要干,哪有空帮他,甩开齐成就匆匆的朝几个程家的仆役大吼:“不把你家主子的箱笼搬到高处的帐篷里去,等着被雨淋呢?”
程处默站在高处看得明白对云烨说:“为何你家的仆役都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我家的就磁笨,不拨不动弹?”
云烨没理会程处默的傻话,走下山坡来到齐成面前,把帐篷抖开,开始安装骨架,云家的帐篷骨架都是厚铁皮卷成的空心铁管,上面有楔口,只需要把相对的楔口对正插好就行,麻布做的帐篷刷了厚厚一层桐油,防水性能极好,帐篷恰好把板车罩在里面,齐成什么话都没说,对着云烨拱拱手,就钻进帐篷照顾虚弱的马刺,能在老江的链子锤底下挣一条命,马刺的运气算是逆天了。
一阵狂风刮过,平地起烟尘,惊雷滚滚,天昏地暗,临时搭建的马棚被狂风一下子就掀去了顶盖,仆役们又冲了出去,喊着号子和狂风作战,油布兜着风,难以固定,程处默看的不耐烦,冲了出去一只手就把快要被风吹走的油布按在地上,立马有云家的仆役拿着木楔,三两锤就固定好了,程处默双臂较劲,肌肉坟起,迎风面的油布也被他固定在位,没了风,嘶鸣中的战马立刻就安静下来,程处默哈哈大笑着向云烨显摆他健壮的身躯,迎接他的是云烨和牛见虎伸出的中指。
旺财那去了?刚才就没看见它的影子,云烨急了,慌忙到处找,却发现丫鬟居住的帐篷里探出一个马头,不是旺财是谁,嘴里不停地嚼着食物,见云烨看它,还张着嘴叫了一声,算是打了招呼。
当闪电把战场移到头顶上时,伴随着叉子状的电闪,倾盆大雨如期而至,白亮亮的雨点打在帐篷上如同敲鼓,忙碌的时刻过去了,营地又恢复一片祥和,放在外面的哨探也撤回来了大部分,只留下少数人在坡顶警戒。
天已经黑了,单鹰想必是今晚回不来了,对他云烨不担心,一个从十岁就开始杀人的家伙,要是在一个地头蛇的身上栽了,那才是活该。
迅猛的雨头过去,就剩下无穷无尽的雨丝漫天飘洒,平原上的雨就是这样,来势凶猛,却无法持久,闷雷从头顶滚过,似乎去了天边,而天边的最后一丝天光也渐渐消失,大地陷入了一片黑暗,只有营地里的几盏防风灯在撒发着橘黄色的光芒。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手持陌刀的单鹰如同魔神一般从黑暗里窜了出来,衣衫紧紧的贴在身上,刚才的瓢泼大雨也没有洗干净他满身的血腥,衣角滴落的水珠在灯火的映照下,显露出诡异的红色,一颗人头系在马脖子底下,呲牙咧嘴的难看,掌中刀轻轻一拨,人头就掉在齐成的脚下。
齐成捡起人头,对单鹰点点头,然后大礼参拜,骑在马上的单鹰骄傲的如同一只落在山巅的鹰王,顾盼自雄。
“怎么杀的?”云烨很惊讶他的效率。
“西门进,东门出。”
“杀了多少。”
“六十有三。”
(未完待续)
第四十五节 欺上瞒下的由来
昨夜的大雨洗去了所有的疲惫,三家的护卫开始顶盔贯甲,乌黑的甲叶擦得锃亮,战马也洗刷的干净,鬃毛被细心的丫鬟绾成一排小髻,再配上全部配饰,显得富丽堂皇,雄壮如山的身躯,背上高大健硕的战马可以说这是一队华贵到极致,也武装到了牙齿的精锐。青石板的道路在中间磨损的地方还积存有一洼洼雨水,被马蹄踏得四处飞溅。
三十里路转瞬即至,洛阳巨大巍峨的城门已经遥遥在望,云,程,牛三家的大旗已经展开,两百多人的队伍缓缓向城门走去。
三家在洛阳的掌柜早早就在守在城门口,见到车队出现赶紧迎了上来,云烨三人坐在马上,看着戒备森严的城门有些不悦,对掌柜的说:“咱家前往少林寺进香的文牒已经递送给了洛阳刺史,为何城门还是如此的守备森严,当我们是响马吗?”
见主人发怒,三家的掌柜赶紧跪倒,云家的掌柜连忙解释:“侯爷,文牒三天前就已经递送了刺史衙门,刘刺史也答应今日前来迎接,谁知就在昨日傍晚,有一悍匪自西门而入,手持长刀,在环寿坊连斩六十三人,将一个洛阳无赖帮派斩尽杀绝,而后从东门扬长而去,刘刺史已经将此事上报了洛阳留守侯大将军,至今还在留守衙门等候回音,所以无法前来,就让洛阳别驾韦寿,长史杜延,前来恭候侯爷,小公爷,小侯爷大驾。”
既然有地方官,云烨下了马,缓步向前,程处默,牛见虎随在后面,跟在云家掌柜后面的是两个中年人,没等云烨问话,就拱手见礼:“下官韦寿添为洛阳别驾见过云侯,见过程校尉,牛校尉,昨日洛阳不斳,让云侯见笑了,失礼之处还请海涵。”
“云烨身为武侯,地方上的事情与我无关,本侯只是去少林寺进香,其他的一概不理会,也不会理会。”知道这家伙抱着什么心思,就是担心云烨再插手此事,让本来可以压下去的事情再起波澜,大唐文武本来就不太和睦,落井下石的事情,互相没少干。
云烨巴不得这件事情被深深地埋藏在地下,昨晚单鹰的行为吓了他一大跳,六十三个人就在刹那间被他杀得干干净净,这他娘的快通天了。
韦寿见云烨没心思管这件事大喜过望,对长史杜延丢个眼色,杜延笑着上前拱手道:“常在家书中听闻云侯,不想今日得以亲见,实在是三生有幸。”
这家伙没用官场礼仪,用的是平辈礼,也不知他是谁家的晚辈。云府管事连忙提醒:“侯爷,杜长史乃杜相的亲侄,咱家在洛阳的家业受长史照顾良多。”
云烨哈哈一笑挽住杜延的手说:“原来是杜兄,小弟可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啊,杜相如今在玉山将养肺疾,临来时,特意告知小弟,如有难处可以找杜兄援手,如今我可是恶客登门,还望杜兄不要将小弟撵走才好。”
杜延闻听云烨讲到长辈,后退躬身施礼道:“不知家叔,病体康泰否?”
云烨站直了身子正色道:“杜相只是略有违和,如今有孙神医出手应当无碍,在下临走时,还见杜相与赵延龄先生一起乘竹筏笑谈饮茶,康泰的紧。”
杜延闻听云烨这么说,也就松了一口气,杜家现在全靠杜如晦支撑,是万万不能出毛病的,正待向云烨致谢,却听程处默说:“酸了半天了,还有完没完,三家子人还等着进城呢。”
云烨杜延相视而笑,杜延作请的手势,手未落下,程处默,牛见虎已经上了马,就要进城,视别驾,长史如同无物。
云烨对着韦寿,杜延苦笑一下说:“两位不要见怪,他俩在长安就是这幅德行,我是管束不住啊。‘韦寿是浸淫官场多年的老狐狸,喜怒早就不显于色,对于他们二人的失礼,见怪不怪,笑着说:“下官在春风一品楼略备薄酒,为云侯洗尘,不知可否?”
“云烨此次乃是奉了家祖母之命前往少林寺进香,岂敢饮宴失礼,尚请别驾见谅。”
韦寿早就料到这一结果也就不再强求,与云烨一起步行进入洛阳。
洛阳果然不愧天下雄城之称,城墙高有八丈,仅次于长安,城墙下的护城河水流湍急,足有三丈宽,城墙上斑驳不堪,刀砍斧凿火烧的痕迹犹存,无不记录着战争的惨烈。
抚摸着那些遗迹云烨想象着十八路反王齐攻洛阳的场景,箭如飞蝗,命如稻草,尸体不断地从城墙上滑落,在护城河里溅起一朵浪花就消失不见。
用尸体堆积出来的胜利,李二胜得极险,那些反王的尸骨早就喂野狗了吧。
“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坚利也,米粟非不多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故曰: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
云烨不知为何会想起孟子的名言,不由自主的念了出来,听到掌声,才发现是韦寿,杜延在抚掌轻和,就笑着说:“乍一见洛阳城就想起陛下百骑大战窦建德的往事,遥想陛下雄姿,于万军中纵横捭阖,所向无敌,就连这样的雄关漫道也无法阻止陛下的脚步,真是令人神往。”
“云侯博学多才,遍览诸子百家,想不到对孟子也是熟捻无比,刚才入定必有所获,老夫已经休矣,日日与洛阳为伴,却毫无所得,这才是人间憾事。‘韦寿的言语风趣,和这样的人一起谈话倒也不烦闷。在一起恭祝伟大的皇帝陛下李二万寿无疆之后,三人相伴骑马入城。
就算有强人进城杀人,洛阳的繁华也半点不减,街面上人来人往,没有长安的拘谨,却多了几分写意,少了几分厚重,却多了一点烂漫,东西两市早就圈不住商人们求财的渴望,不能摆摊,却不妨碍他们把货品顶在头上的笸箩里向行人兜售,挑着担子摇着手鼓的货郎,叫卖声押韵合辙,煞是动听,更有美艳的胡姬怀里抱着酒坛,向行人抛着媚眼,想要让他们尝尝自己新到的美酒。”诸位确是干吏,只看这满城繁华就知道诸位是如何的呕心沥血,云烨佩服。”必须把单鹰造的孽,给解决掉,要不然总是隐患,这混蛋杀一个龙三也就罢了,偏偏把人家的老巢给剿了,你让人家刘刺史,韦别驾,杜长史如何给你掩盖。
“只恨那强贼,太目中无人,光天化日之下,血溅洛阳城,老夫等人已经准备了请罪奏表,等待朝廷降罪。”说到这里,韦寿脸上的失意就显露无疑,杜延也是一脸的灰败之色。
“百姓伤亡惨重?”云烨怒不可遏。
“这倒不是,都是些逞凶斗狠的恶徒,只是官府没有确凿的证据,无法将他们绳之于法,谁能想到,他们惹了不该惹的人,也算是自食恶果,强人一击即中,便远遁千里,天下之大要我等如何追捕。”
杜延也是豪门大族出身,并不忌讳云烨,就把心理话说了出来。
“我以为是良善百姓被人无辜杀死,准备让家将追捕,原来是几个无赖子,死了就死了,有什么大不了的,帮派械斗岂是官府能控制的,前一段时间,长安大火就是这些混账东西干的,陛下大怒,将什么白虎盟连根拔起,居然在他们老巢里发现了攻城弩,所以啊,你们的这点事就不叫事。”
本给他们找一个推脱的理由,初唐的这些官员还没有学会欺上瞒下,这种官场的惯例不会那里成。一个个都清如水,明如镜,云家还混个屁啊。
果然,两人的眼睛立刻就变亮了齐声问:“云侯所说可是真的?”这件事李二引以为耻,并没有明发天下,知道的人不多,洛阳的外委官员还没有知道的资格。
“杜兄,这件事杜相知之甚详,只需快马向杜相求证即可,有什么为难的,死几个泼皮,洛阳的秩序只会更好。”云烨继续启发这两个官员,也不知他们是怎么混到地方首脑的。
两人都对云烨深深地施礼,而后安顿好云烨,就告罪匆匆离去,想必是去找刘刺史一起商议把这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可能性。
云烨对他们充满了信心,这是地方官员的本能,自己只是唤起了他们最原始的本能而已,他们自己一定会把这件事办得妥妥贴贴,用不着云烨自己费脑筋。
程处默,牛见虎,单鹰坐在大堂里等候云烨,每个人都阴着脸,就连单鹰也是一副懊恼之色,自己本来只想杀龙三一个人,谁知道正好遇见这些家伙在吧一些孩子往坛子里装,混惯黑道的单鹰哪里会不知道这是在制造侏儒,过几年好卖给杂耍班子,让大家取乐。
那些孩子的苦难就没人理会了,所以盛怒之下才大开杀戒,将这些家伙斩尽杀绝,将坛子打破,把孩子全部放了出来,给他们分发了财物,让他们自己回家。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云烨,程处默,牛见虎都没有责怪单鹰,他们知道,如果是自己遇到这样的惨事,下手只会更狠,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官府的追查,如果用心,这个世界上不存在永久的秘密。
(未完待续)
第四十六节 侯君集的智慧
在很久以前,云烨就向老程,老牛请教过关于武功的秘密,那些传说中的强人是否存在,以一敌百有没有这种可能。
老程对这个问题不屑一顾,老牛却对云烨做了一个称得上完整的回答,以一敌百在战场上是存在的,勇气上来了,就是兔子都可以撵狼,在那种环境下,百骑破万敌一点都不稀罕。
老牛说所谓武功高低,就是看谁比谁更加的强壮,身体更加灵活,技巧更加熟练,斗志更加旺盛,意志更加坚强,懂得使用和调动全身的力气对敌,知道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收获。
比力气,一个人无论如何也不会比十个人的力气大,但是一个接受过严格武术训练的人可以轻易的打败十个普通人,想要击败同样接受过武术训练的十个人,在不考虑斗志和意志的情况下,几乎不可能。
云烨在书院里做过实验,李鹏程在学子中几乎是无敌的存在,段猛,李恪每个人单独都不是他的对手,但是李恪和段猛两人联手,李鹏程就只剩下挨揍的份了。
程处默,牛见虎之所以对单鹰尊敬有加,那也是打出来的,他们二人联手,根本就不是单鹰的对手,而且以程处默的武痴状态,居然没有再去找单鹰的麻烦,可见那次的失败是如何的打击人心。
这个世上总有些让人仰望的人物存在,当云烨看到单鹰一只手提着一头两百斤的肥猪,边褪猪毛边和自己聊天的时候,就知道单鹰真的是一只雄鹰,云烨不想让这只雄鹰有翱翔九天的时刻,所以想尽一切的办法也要把他牵绊在地上。
老江曾经也说过,老夫就是个打闷棍的大头兵,这就是为何老夫专门练习链子锤的原因,正面交锋,老夫连程少爷都打不过,但是在乱军里,程少爷这样的好手死在老夫链子锤下的不少于三个,诡秘到了连军功都没法计算的地步,否则,自己最少也该是一个校尉才对,见到单鹰,他的链子锤就不敢出手,一旦出手,老江认为,自己如果还能活着,一定是祖宗保佑的结果。
见客厅里的三个人不做声,云烨笑着说:“如果不出所料的话,这件事就会到此为止,洛阳刺史会以黑帮火并来结案,所以,你们三个人没有必要苦着个脸。
官府的海捕文书你们也见到了,上面是一个豹头环眼,肌肉虬结的巨汉,小鹰,你干活的时候都会戴上张飞的面具不成?”
云烨一开口,三个人的表情立刻就松弛下来,单鹰苦笑着说:“我只不过把头发打散盖在脸上,家师说过,这样的效果可以脆裂敌胆,谁知道会有这样的效果。”
程处默,牛见虎顿时笑了出来,云烨说这件事会到此为止,那么,他就一定会到此为止,虽然不知道云烨是怎么干的,事情的结果一定会向这方面发展,不会有意外。
单鹰高兴地去找他的新兄弟齐成,齐木登,马刺,马噶啦,准备去拜访一下自己父亲当年老部下留下的那些孤寡,尽尽自己的心意,很无耻的找云烨借了一千贯钱,还把云家的管事也一同借走,这种事情需要专业人士,他办不来。
云烨,程处默,牛见虎带着礼物去洛阳留守侯君集家里去拜访,这是老程,老秦特意吩咐过的,不敢大意,按照云烨的小心思,远远地闪开才是对的,这家伙将来是要造反的,但是老程,老秦的吩咐他还不能不遵守。
洛阳留守府的前门围满了等待办事的官员,车水马龙的,云烨赫然看见韦寿,杜延也在其中,正围着一个长须老者激动地争辩着什么,见此情景,程处默把马头一拨,直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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