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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第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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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烨都快要吐血了,左手却打出不要轻举妄动的手势,他要看看这个诡异的少年人到底要干什么,“你是杀猪的,我是侯爷,我妹子是你能配得上的?”

    “这有什么,我爹是大将军,我娘是公主,你说我那点配不上你妹子。”少年人轻轻地在云烨耳边说,没有一点开玩笑的意思。

    “胡说八道,朝里的大将军就没有我不认识的,嫁出去的六个公主,驸马我也知道,就是不知道他们还会有你这号的孩子,你去当强盗比较合适。”

    两个人纠缠在一起,很像两个好友在叙话,集市上人来人往的也没人在意,少年向周围看了一眼,尤其是老兵们待的地方又说:“你又说对了,我祖宗就是强盗,我爷爷是,我爹也是,只是后来他想当大将军,就不做强盗了,我也不想当强盗,所以就卖猪肉,怎么样,我保证对你妹子好,这辈子就娶她一个,如果有其她的女人,让你妹子把那女人砍了就是,怎么样?男人说话痛快些。”

    “你妹啊”,云烨快气疯了,从那钻出来的疯子,一挂猪肠子就想换走大丫,老子把你踹成太监,看你再胡思乱想不,想到这里抬起脚就照着这家伙的裆部踹去。

    少年人看都不看膝盖一夹就把云烨的脚夹住,云烨只觉得自己的脚没了知觉,像是被虎台钳子夹住,一动都不动不了。旺财用头去拱少年,那少年也纹丝不动,急的旺财直叫唤。

    老兵们从四周窜了出来,没动兵刃,怕刺激到少年,少年把云烨放开,一胳膊就把旺财的大头打到一边,把猪肠子放在云烨手上说:“这就算是聘礼了,我爹娘去世得早,没有长辈说媒,只好我自己来,晚上我会去找你妹子详谈此事,对了,大舅哥,我的名字叫单鹰,我来自二贤庄。”

    说完在老兵们的围困中三扭两不扭像一条蛇一样滑出了包围圈,走的时候还抱拳对云烨说:“你尽可以布下陷阱,也让大舅哥看看妹夫的手段。”

    云烨就像被雷击了一样呆在大路中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这家伙一定就是那个凶残的杀手,只是他为什不杀我?以他的手段,想杀我只是转眼间的事,二贤庄?这地方为什么这么熟悉?

    制止了老兵们要继续追赶的举动,吩咐全部会家,准备应付这家伙晚上的突袭,这种人云烨是头一回见着,也是头一回打交道,熙童算是高手,但是和这家伙比还是远远不及,这已经和传说中的空空儿,精精儿是一类人物,这家伙说晚上会来,说不定就一定会来。

    “小子,我今晚会和大丫在书院的迷阵等你,只要你能破开迷阵,万事就随你。”云烨忽然高声对着天空大喊。

    一个声音隐隐约约的传了过来:“好,痛快,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若失败,随你处置。”

    “嘿嘿,”云烨笑了起来,小子,你身手好又如何,还不是要在老子面前喝洗脚水,那座迷阵这些天被喜欢稀奇古怪杀人方法的李二改造的一塌糊涂,公输木都赞不绝口。

    云烨自付连十丈都走不过去,就不相信,你会闯过去?影壁的密码不知是李二故意的,还是真的忘记了,总之现在没人知道,不行,这家伙太诡异,还是找孙先生要些药物布在迷阵里比较妥当……

    回到家,刚回到自己的卧室,辛月就哭的稀里哗啦,抱着云烨不撒手,仿佛一松手,云烨就不见了,任由她抱着,云烨抚摸着她的后背安慰她,他自己也感觉从地狱里打了一个转。现在回想,才发现自己的举动,实在是太鲁莽了。

    把事情的经过讲给辛月听,辛月漂亮的小嘴张的老大,瞅瞅桌子上的那挂猪肠子,再看看自己,想想小小年纪就显露出温柔贤惠本质的大丫,这个十三岁的小丫头有如此的魔力?让一个杀人如麻的恶棍甘愿放下屠刀,自己往夫君的陷阱里钻?

    云烨却在回忆二贤庄这个地名,却不由的低声唱起了一段秦腔:“弟观你文字好八卦灵验,命小子搬你到二贤庄前,你言说二贤庄莫可久站,修一座贤下府兄把身安这七月二十七秦母寿宴,我弟兄同拜寿贾家楼前。”

    辛月迷惑的听云烨唱奇怪的小曲,自己从来没有听到夫君唱过歌,怎么今天这个时候居然有兴致唱起了曲子,声音古怪,曲调难听,却有一股雄浑的意味在里面。

    全明白了,居然真的有二贤庄这个该死的地方,这个叫单鹰的小子,居然真的是单雄信的儿子,他老子武德四年被尉迟恭击败,最后被杀,部曲也被牛进达埋进万人坑,骑兵纵马两日,踏为平地,老程说起这些往事的时候唏嘘不已,自己与单雄信相交莫逆,最后却眼睁睁的看他被斩头,却无力营救,这是他一生中最痛心的事,牛进达也为此事整夜整夜的睡不着觉,只说还是给单雄信留了一条根,没想到这条根如今长成了一颗带毒的野藤,说不定就会要人命。

    从天上掉下来的小子,难道说准备要演绎出一场完美的复仇好戏?这事情还需要遮掩过去,这个混蛋既然今天没杀我,就说明他对云家没敌意,至于刺杀李二,云烨一直认为这是活该,手底下几十上百万条人命的血债,跳出来一两个想要干掉他的人,一点也不奇怪。

    这事情得小心了,李二当年既然没杀单雄信全家,现在只要不知道这家伙刺杀过他,说不定也会放过单鹰。

    事情得有两手准备,一旦单鹰还准备完成自己的复仇大业,今晚就应该是他的最后一个夜晚,如果事情还有挽救的余地,应该把他迅速的丢给程牛两家处理,自己不沾因果。

    (未完待续)

 第二十一节 诛心

    推开那道散发着松香气息的木门,云烨发现小院子非常整洁,没有屠夫家里常有的那种血腥气,泥土地被夯的很平整,木架子底下有一层新土,是那小子把带血的泥土铲掉后又垫上去的,用来烫猪的大木桶倒扣在墙角,一条绳索斜着拴在院子里,刚好到人的咽喉部位,绳索很细,闪烁着金属的光泽。

    云烨用手碰一下绳索,绳索就发出低沉的嗡嗡声,这他娘的就根本就是一个割人头的机关,绳子没见过,不是钢丝,如果是,云烨会问他要手机号码。

    “这种绳子你有很多么?不如送我一些。”云烨对这空无一人的院子发问,他才不相信单鹰会离自己很远,不把这家伙拖住,老兵怎么去找孙思邈要让人浑身发痒的花粉,上回见老孙让学生收集了一大包。

    果然,头顶上有人回答:“这是铁线蛇的皮,一条两尺长的蛇,身上的皮只有半尺能用,我收集了好久,才有一些存货,如果你喜欢,这些就送你了。”

    云烨不客气,马上就开始解绳头,绳结很奇怪,不是关中人常用的绳结,有些像水手结,八字缠绕很复杂,云烨以前学过,从根部的花结上一拉,绳索就垂落下来,他慢条斯理的把绳子缠绕起来,这些有弹性的绳子两三丈长的一截握在手中却很少,分量却不轻。

    单鹰从屋顶跳下来饶有兴趣的看云烨做这一切,见他把绳子揣到怀里才说:“你是我见过最奇怪的人,你知道吗,我观察你好久了,尤其是你前几天对那个百骑司将军说的话,我很奇怪,你怎么知道那里的情形,你去过很多地方吗?”

    就是再强大,他孩子的本性还是暴露无遗,好奇心正是他这个年龄阶段最要命的缺点,和李泰一个德行。云烨骑在院子里的木杠上,背靠在后面的架子上,反手从木架子背后掏出一大包蚕豆,打开看看,没有发霉的,这才扔嘴里一颗,吃的香甜。

    “你怎么知道我会把蚕豆放在木架子后面?”单鹰更加惊奇了,他确定云烨进门以后没有看过木架子后面,身体都绷紧了,如同一头将要发动的豹子。

    “你院子里最舒服的地方就是这根木杠子,恰好可以躺在上面看星星,我不找这里坐,还找哪里。光傻看星星不是年轻人的作风,最少有点零食才好,要不然该有一壶酒,当然这些都是猜测,最重要的是你不该煮豆子的时候放那么多的香料,我闻见的。”

    单鹰在脑袋上重重敲了一下,这才放松了身体,吁了口气。

    云烨很担心,他听到自己对洪城说的话,就证明那晚他离自己并不远,关系到自己的小命云烨从来都不会马虎,那晚上护卫们应该搜索的很仔细了,没想到他还能靠近自己,想想自己以前还教特种兵的那一套,后背的冷汗就往下流。

    “你还想刺杀皇帝吗?”云烨开门见山,少年是一个人最鲁莽,又是一个人最多疑的时期,他们藐视一切,又怀疑一切,还是直接了当的好。

    “不杀了,我发过誓,只出手一次,那晚上楼上打盹的宦官很恐怖,我没有把握在他手底下逃命,再加上你说的事情很有趣,我听得入迷,就把出手的事情忘了。”

    单鹰很坦诚,看得出,他在努力的博取云烨的好感。

    “你这个混蛋什么时候开始打我妹妹的注意的,一个杀猪的穷光蛋,居然打官家小姐的主意,你也不嫌寒颤,你养得起吗?到时候你杀猪,我妹子翻猪肠子?”

    云烨边嚼蚕豆便问,把身份尽量的放在和他一致的地步上。

    单鹰的脸涨得通红,被人家问到心底里最隐秘的地方,谁的脸色也不会好看,吭哧半天,跑回屋子里,拿出一个大包裹当着云烨的面打开,在夕阳下的映照下闪闪发光,少年人的脸上浮现得意之色。

    云烨瞄了一眼,就叹口气,从杠子上跳下来,拿起一个绿色的玻璃杯,放在太阳光下看一眼,里面全是气泡,包裹里也全是一些三扁四不圆的琉璃珠子,在大唐或许是一笔不少的财富,但是在云烨眼里,这些就只能是一堆垃圾,谁要是在后世肯花十块钱买这么一堆破烂,会被人笑话死的。

    把玻璃杯丢回垃圾堆,发出一声脆响,摔成两半了,单鹰的眼睛都快要红了,这东西是自己抢劫了一个西域商队才找到的最好的东西,谁知道现在就成两半了。

    “眼红什么,一堆破烂还有脸拿出来显摆,丢不丢人,就这些破烂也想娶我妹子,你丢得起人,我还丢不起,快收起来,看的恶心。”

    云烨鄙夷的神态非常的恶劣,把少年的自尊心用锤子敲得粉碎,云烨几乎能听见单鹰心碎的声音,单鹰咆哮着对云烨喊:“有本事你拿出比这还好的琉璃器,我就……佩服你。”

    到底是个聪明小子,随你处置的话到了嘴边硬硬的换成了佩服你三个字。云烨很失望,眼巴巴的看着单鹰说:“光佩服有个屁用,不如发个重一点的誓言。”

    “你当我傻啊,你家里是长安出了名的富贵人家,说不定有比这些好的,我才不上当,有本事你拿出来,我就服你。”

    云烨从怀里掏出一面只有一寸方圆的镜子,随手就抛给了单鹰,这是云家目前研究出的最好的无色玻璃,云烨用水银侵蚀银箔,最终只有三块一寸大小的完好镜面,就把它裁成三个小圆镜,一个给了奶奶,一个给了辛月,一个云烨自己留着,小丫骗了八回,云烨都没给,现在小丫还在生气中。

    单鹰伸手捞住圆镜,只看了一眼,就面如死灰,镜子里的他剑眉炫目,鼻如悬胆,毛茸茸的汗毛覆盖在嘴唇上,眼睫毛都看得清清楚楚,好一个美少年,就是脸色差点。

    “还说你拿来的不是破烂?如果把这些东西给大丫看,大丫会笑死的,也会哭死的。”云烨开始发动毒舌攻势,准备一鼓作气将少年可怜的自尊心完全摧毁。

    单鹰手捧着圆镜要还给云烨,谁知云烨撇撇嘴对他说:“这面你留着吧,刚才要了你的绳子,又把你的破烂摔碎了,算我赔你的。明天让家里的仆役,再给我做一个手掌大的,这面镜子太寒酸,弄得我都不敢拿出来让人看。”

    单鹰把镜子放在地上,抬腿就把身边一根埋到土里的人腿粗的木桩子踢成两截红着眼睛问云烨:“我这样的武功应该配得上大丫了吧。”这是他最后的希望。

    云烨看看断了的木桩子,再把单鹰的裤腿卷起来,指着一大片红肿说:“还不到家啊,我妹子是女孩子,自然不能学你这样粗野,动不动就踢木桩子,练武和做学问都是一个熟练加悟性的东西,有什么了不起,大丫可是从小就熟读经书,对算学已经算是入门了,对了我这里还有她今天做的两道练习题,你如果可以解开,我发誓,你们的亲事我同意了,少年英杰也不好找,你看,我多大方,发的誓言多狠,不像你,轻飘飘的我服了三个字,尽糊弄我。”

    早就红了眼的单鹰抢过习题,他对自己还是很有信心的,跟随异人苦练了十年武功,对于学问一道也不陌生,他不认为大丫会有多大的学问,他之所以看上大丫,唯一的原因就是大丫的脾气说话都很像他记忆中的母亲,亲切感油然而生,作为强盗的后代,遇到这样的女子不抢回家更待何时。

    看到习题,他的心就往下沉,他居然连上面写的什么都不知道,只看见一些圈圈,杠杠,还有葫芦,甚者还有半个葫芦,这是什么?

    “别以为我在蒙你,这些东西都是从西域传过来的新学文,大丫早就掌握了这些学问,这些算学式子叫不等式,你听过这名字么?要不要我再给你讲的清楚明白些,你整天就在书院旁边,又不缺吃穿,到书院里好好地长些学问会死啊,今杀这个,明砍那个的,那一天是个头啊。

    你父亲求仁得仁,大名必将光耀千古,你母亲为你父亲殉节,也是烈妇一名,他们一辈子活的何等的精彩,用得着你整天哭哭啼啼的为他们报仇,你母亲临终前说让你一定要复仇的话了?”

    云烨在赌,赌一个母亲爱自己孩子的天性,她一定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去树立李二这样强大的敌人,成与不成,都不是自己孩子的福气。

    “你知道我父亲是谁?也知道我母亲是谁?你知道他们的事情?”

    “二贤庄,除了单雄信还会有谁?公主,除了王世充的女儿你认为还会有谁?你如果不是单雄信的儿子,你以为我会冒着危险跑你家来说这些屁话?早就大军合围了。”

    “我娘自杀前告诉我好好地娶妻生子活下去。”单鹰面无表情的说。

    猛然间又直起身子瞪着云烨大喊:“我不甘心,师傅说我是练武的天才,天下之大,无处不可去,我要和你打赌,我一定会闯过你的机关见到大丫,如果我输了,我就听你的,如果我赢了,我也不要你把大丫许配给我,你只需要当着所有人的面说我是天下一等一的好汉子!”

    云烨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怜悯的看着单鹰说:“如你所愿!”

    (未完待续)

 第二十二节 强势围观

    小院子一下变得安静下来,管家老钱轻轻地敲一敲敞开的院门,得到单鹰同意后才走了进来,对云烨说:“侯爷,书院来人说一切都准备好了。”说完就弓着腰站在云烨身后不动弹了。

    来的时候就说好了的,如果书院准备好了,老钱就来通报说还未准备好,如果没准备好,就说准备好了,这样无论云烨打什么主意,都游刃有余,有转圜的余地,听老钱这么说,云烨就知道书院那里一定出了岔子,不用说公输木那个老家伙一定有了更加歹毒的机关,准备拿单鹰试试手。

    “我做事情从来不留后患,你就放心吧,没有人会以为我干了不该干的事,见过我脸的人,都死了。”,除了年纪轻些,单鹰对人心的把握还是很到位的,见云烨犹豫,就知道他担心自己暴露,惹来其他的麻烦,就开言解释。

    “我只是不明白,你是怎么和那个人有联系的,你们应该是两个世界的人。”云烨怎么也想不通事情的来龙去脉。

    “有一天我去乡下收猪,一个女人背着一个小孩子在逃跑,身后有两个大汉在追,追上后就撕扯女人的衣服,本来不关我的事,奸淫掳掠,是强盗的本行,强盗不干坏事,难道干好事?他们好好的奸他们的人,我好好的赶我的猪,井水不犯河水。

    谁知道他们见我过来,就不奸了,拿了把破刀子准备把我干掉,这就是他们的不对了,我只好勉为其难的把他们两个家伙给卖到朝廷开办的苦窑里去了,那里什么人都收,只要身强力壮,官爷总是觉得挖石炭的人不够用,死得又快,囚犯们供不上,我说那俩个家伙是强盗,官爷问都没问,就赏了我两贯钱,比卖猪肉划算,还告诉我,以后再有强盗尽管往他们那里送,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单鹰说的平淡,云烨,钱管家听得冷汗直流,那个石炭作坊,就是云烨和长孙的产业,云家占了两成的份子,长孙一个人独吞了八成,云家从来只管每个月拿铜钱,从来不管铜钱是从哪里来的,怎么来的,听单鹰说的恐怖,似乎只要把人送去,作坊里根本就不管人是怎么来的,是好人,还是坏人。

    云烨瞪了一眼钱通,云家什么时候成了吸血鬼了?为了几个铜钱,把名声搭进去,太不值了。单鹰这家伙估计知道这是云家的产业,故意说出来恶心人。

    “作坊用什么人关你屁事,你还没说你的事情。”云家做错了可以改,也必须得改,但是不允许别人挑刺,这是原则。

    “不是说了么,那两家伙被我卖苦窑里去了么,在卖之前我不得把事情问清楚啊,听他们说自己烧了长安城,我自然高兴,就跟他们打听到底是谁干的,结果真被我问出来了,领头的就是集市上那间鱼店的老板,没想到胖胖的周大福原来是这么一个好人,所以我就无意中对他说了我家里的事,他试探了我好几回,最后看我身手不错,就邀请我干大事,就这么回事。”

    单鹰说不留手尾,那就一定不会留下破绽,至于百骑司死的那几个特务,死了就死了,干特务的有几个好人,就是洪城死了,云烨最多去他家里吊一下孝,给孤儿寡妇送一份重礼,也就是了。

    主要是这个单鹰,云烨极度的想弄回云家,年少幼稚,武功高强,又是强盗世家出身,江湖上那些鬼蜮伎俩,估计逃不出他的双眼,是性价比极高的好人才,只是这家伙总是打大丫的主意,这一点未免有些让人遗憾,云烨还不打算把妹子嫁给一个真正的亡命徒,做打手可以考虑,妹夫就算了。

    “书院的迷阵变幻万千,我担心你受伤,如今天色已晚,我看就明天白日进行吧,你喜欢杀猪,就住在你的杀猪店里,没人会来找你,明日闯阵失败以后,你就去书院上学,将来弄个一官半职的,好好地找个老婆传宗接代就好,别四处飘摇了。”

    “你如此确定我闯阵一定会失败?”单鹰不服气,艮着脖子问。

    “你问问我的管家对你闯阵有没有信心。”钱通立马把头摇得像拨浪鼓,示意他没有一点信心。

    “我就是娶老婆也只会娶大丫,大舅哥,你准备好嫁妆吧,这里有几封信,是我师傅给秦叔宝,程知节,还有李世绩的,你人头熟,我就不去了,你替我带到就是。”

    单鹰从怀里掏出三封信递给云烨,云烨接过信看看落款,上面却写着知名不具四个字,如今,这三位,只有秦琼还在长安,剩下的两位都在军中带兵,要回来最少还有一个月。不过,有关系就好,这家伙的身份难题就由他们三位去烦恼,自己把人抓住就好。

    “那三位都是你的长辈,喊一声叔伯,你会死啊。”听得出来,这小子心中说到底还是有怨念。

    单鹰这回没有反驳云烨,低下头想了一下就说:“明天日出之时,我会去书院见识一下。”说完话一纵身踩在木架子上就上了房顶,不知去向。

    回到家里,云烨第一件事就把大丫找过来,吩咐她今晚和辛月睡,自己睡在外间,这得看好了,万一被单鹰那头狼给叼了去,自己岂不是要哭死。

    给老兵们下了格杀令,只要有人敢到后院来,就用长弓硬弩招呼,不用留情。

    瞪着眼睛熬了一整夜,家里什么事都没有发生,眼看天就要亮了,云烨伸个懒腰,探头看看里间,大丫和辛月还在睡觉,这才放下心,揉揉脸,推开门就要往外走,却听大丫的声音传过来:“哥哥,你能不能不要伤了那个卖猪肉的,他没有恶意。”

    “睡你的觉,外面事用不着你管,你快快乐乐的长大就好。”这丫头难道说对单鹰有了好感?云烨嘀咕着洗漱完毕,背了一包吃食就套上旺财,坐着轻便马车去书院,老兵们也骑上马,在四周护卫。

    到了书院门口,老公输红着眼睛精神焕发的厉害,远远地对云烨说:“你找的闯关的人呢?老夫昨夜又设计了两条机关,不知道你找人能不能安然度过今日,虽然不是要命的恶毒机关,但是想要毫发无伤的出来,依老夫看那是妄想。”

    “比试过后才知道,你现在说,还为时过早。”单鹰从书院大门口的打一颗柏树上跳了下来,紧身打扮,头发梳成马尾,垂在脑后,自然有一番英武之气。

    云烨从肩头取下包裹准备递给单鹰,让他饱餐一顿再去闯阵,李泰的手从旁边伸过来,毫不客气的把包裹拿走了,摊在地上打开,给嘴里塞了一个包子,手里又抓了几个,呜呜呀呀的说着话,把手里的包子给老公输送了过去。

    单鹰恶狠狠地看着李泰,问云烨:“这家伙说什么?”

    “他说没必要给你那么多吃的,你只需要一刻钟就会逃出来,吃那么多做什么。‘云烨替李泰翻译。

    “我能揍他么?”

    “你如果成了书院的学生,在不打伤他的前提下,只要是上武技课,按理说可以。”

    单鹰吃饭的速度很快,十几个包子迅速的进了肚子,打开竹筒水壶,喝了一壶凉茶,这才抹了一下嘴巴,向大门走去,走到半道回头对云烨说:“昨天上了你的当,白白浪费了一个晚上,让你把机关做了完善,不过看在你给我送早饭的份上,我原谅你了。”

    现在还不到早课时间,书院里的好事之徒全都涌了出来,嘴里叼着馒头或者包子,手里端着粥碗,筷子上再串着两馒头或者包子,兴致勃勃的看猴戏。

    果不其然,单鹰迅速的从对面的门里探出脑袋,往外看,有些不好意思,书院的学生顿时一片嘘声,在强势围观之下,脚下稳健的单鹰在重新回到门前准备再次进门,却在学生们的哄堂大笑下一脚踩空,差点摔倒,也亏得他身手灵活,单手撑地,又站了起来,惹得书院学子笑的前仰后合,话说,他们都有看新人在迷阵里出丑的恶习。

    这回比较久,一阵乒乒乓乓的声音从迷阵里传了出来。“这小子触动了弩阵,你不用担心,没有箭头,落在身上最多有点疼,沾些白灰,对了,小泰,我让你把机括的力道调整到三,你调整好了没有。”

    “哎呀,弟子听差了,把机括调整到四了,下回一定不会再犯错,先生见谅。”李泰还是那副欠揍的模样,云烨只好祈祷单鹰的身手足够好,祈祷的词没想好,就听得甬道里轰隆隆的传来巨响,仿佛有什么东西在滚动,只见单鹰从门里一下子就窜出好远,惶惶如丧家之犬,紧接着一个硕大无比的石球就带着万钧之力从门里滚了出来,看的云烨脸色煞白。

    “无妨,这是空心木球,刷了一层水泥罢了,死不了人。”老公输瞟了一眼趴在地上的单鹰,慢慢说:“要是石球,他早被碾成肉饼了。”

    趴在地上的单鹰听到这话,羞愧的无言以对,那些该死的学生,嘴里一边咬着馒头,一边围着单鹰评头论足,还有给他出主意的,最多的还是再看他的笑话。

    单鹰就差把头埋进土里,心里咆哮着:“你们这些混蛋,等老子进了书院,把你们一个个轮着揍个遍。”

    (未完待续)

 第二十三节再多一个又如何

    生命的每一天都是从清晨开始的,六月里的关中,太阳还未升起,闷湿的气浪就在平地蔓延,书院的那口古钟还是按照平日里的节律咣咣的响起,虽然成立的时间不长,玉山书院却已有了几分古朴和淡然。

    它不会因为某一个人的加入而有丝毫的变化,夏日里久坐本就是一桩苦差事,板凳在每次下课后都会变得湿漉漉的,所以需要有人每日里用清水擦拭一遍,本来有值日生,但是单鹰来了之后,低年级的桌椅擦拭就成了他的专利。

    昨天是因为他在打饭的时候不小心撞了李佑胳膊上的麻筋,让他把一盆子稀粥扣在前面李黯的脑袋上,虽然是不小心,他依然被惩罚擦拭整间教室三日。

    至于上一次,是他挑水的时候,扁担上的钩子忽然从水桶上滑落,甩起来以后,刚好勾在孟不同的屁股上,似乎有点严重,孟不同在床铺上趴了两天才能起身,之后每回见到单鹰都捂着屁股躲得远远地。

    至于李泰在武技课上的遭遇足以让说者伤心,闻者流泪,本来纠集了一大群高手,准备好好地给新生一个下马威的,谁知道一刻钟之后,所有的高手都躺在地上摞成了一堆,最下面的就是李泰。

    在拧干抹布之后,把他晾在墙角的绳索上,单鹰直起腰,拎起木桶,把脏水倒进一个水池里,然后就准备到门前的河水里洗刷木桶,这也是要求。

    其实他喜欢干活,有时一天不干点活,浑身就不舒服,一间教室里就数他的年纪最大,一群十一二岁的半大小子,对他崇拜的不行,单鹰有力的保护了他们,不但把那些高年级的学霸揍得屁滚尿流,还总是抢着干活,这种人不做老大,谁做。

    所以单鹰的书包里从来都不缺少各种糕点,这都是低年级学生回家时特意给他带来的,一个个像是在做贼,书院不允许学生从家带吃的,往往会被搜走,执行这一条例的就是高年级的那些纨绔,很是铁面无私,至于搜到的糕点,美食去了哪里,书院从不过问。

    单鹰的书包没人敢搜,上回搜出糕点的家伙在被门板把手夹了之后,就再也没人搜他的书包,所以整个书院只有他可以把家里的食物带到书院,小弟们自然纷纷求他,哪怕要损失一半,单鹰把这种事视为理所当然,他老子,老子的老子就是坐地分赃的大盗,自己又何能例外?

    李泰在吃了大亏以后学得很乖巧,专门邀请单鹰去闯迷阵,作为自己笑话他人的赔罪,每七天就会邀请一次,每次邀请完毕后,还会奉送大瓶的伤药,还找孟不同专门给他上药,是孙先生特制的药酒,想要把药力散发开来,就需要大力的搓,孟不同非常的卖力气,有时候还咬着牙搓,虽然知道这两个人不怀好意,单鹰还是很情愿接受邀请。

    这一切都落在了云烨眼中,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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