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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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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烨越来越闲,他身边两丈之内没有一支箭,程处默也很无聊,他把盾牌交给云家护卫,自己回到战马旁边,随时等待出击,在大食人的又一轮进攻被粉碎之后,云烨车队仅有的五十名骑兵,在辅兵们的帮助下推开爬犁,开始反击。

    程处默,老庄两人呐喊着冲进敌阵,马朔如同出海的蛟龙,不停的在人群中翻滚,那些大食人越战越少,却还是不肯离开,尤在与唐军酣战。

    这是一场奇怪的战争,他们似乎就不是来打仗的,而是来送死的,辅兵们开始越过爬犁,向战场推进,老牛的亲兵头子喊着云烨听不懂的号子,督促着辅兵们一轮轮的射杀残余的大食人。

    辅兵们终于到达了战场,发一声喊,抛掉手中的弓箭,开始用横刀,长矛对付跑不起来的骑兵,无论多么精锐的骑兵,跑不起来那就比步兵都不如,四五个人对付一个,很快就结束了战斗,那些骑兵从头到尾都没有求饶一句,只是发出野兽一样的嗷嗷声。

    孙思邈从爬犁后面越了过来,来到云烨面前问:“这些是什么人?胡子?”

    “看装束打扮是大食人,但我相信他们不是,默罕默德本人就在麦地那,不信伊斯兰教的人恐怕都被杀光了,要知道,默罕默德传教可是一手拿古兰经,一手拿刀剑的,信我这生,不信我者亡。这些日出不朝拜,还带着美酒的人,怎么可能是一个穆斯林,你说是吧?”云烨回头问那个被程处默抓来的家伙。

    事实再一次证明,翻译官都是怕死的,这家伙也不例外,扑倒在地上抱着云烨的脚,不停地亲吻云烨的鞋子,被他一脚踢开。

    “说吧,你们是谁,为什么要欺骗我们?”

    “全能而勇敢的将军,我们只是派来请您去参加一场宴会的仆人,那些该死的奴隶,只是宴会前的一场小游戏,我们的客人都喜欢在宴会前玩一点小小的游戏,卑微的阿卜杜拉以为将军阁下也喜欢,所以就安排了这样的一场小游戏。”程处默他们大怒,以为这个叫阿卜杜拉的混蛋在胡说八道。

    云烨却信了,波斯的贵族有这样的习俗,他们用奴隶的生命来取悦客人,为了不影响客人的心情,他们会把奴隶的舌头割掉,就是为了不让奴隶临死前的嚎叫,影响客人喝酒的心情,他们认为,贵族之所以是贵族,就是因为有高贵的同情心,所以每次都会给这奴隶安上一个罪名,比如这次,他们安排的是欺骗之罪,欺骗一个贵族是要被杀头的,所以贵族可以心安理得的杀掉他们,而不必付出高贵的同情心。

    掰开一个奴隶的嘴,果然,没有舌头,三百名奴隶,这就是邀请云烨去喝酒的代价。

    云烨现在简直要气得爆炸了,怪不得他们的战术会如此的死板,怪不得自己身边连一支箭都没有,想必自己要是冲进战阵,那些奴隶连反抗都不敢吧?妈的,你手里的是奴隶,可以随便糟蹋,我手下都他娘的是同伴,现在死了六个,只因为要逗个乐子?是哪个王八蛋这么干的?

    看着脚下的阿卜杜拉,这名字是大食人的名字,也就是说,这些奴隶都是大食人,那些不信奉安拉的异教徒。云烨铁青着脸,对老庄做了一个砍头的手势,老庄没有半点犹豫横刀在阿卜杜拉脖子上只是一拖,那颗人头就滚落了下来。

    漫步在战场,只有寒风吹过,云烨的心比这寒风还要凄凉,躺在地上的奴隶没有战甲,只有简单的衣物,裸露在外面的皮肤全是大片大片的冻疮……风卷起了地上的白雪,有一阵叮咚叮咚的驼铃声传来,声音优雅而活泼,一头白色的小骆驼从漫天的雪粉中走出来,宛如一个精灵,它停在阿卜杜拉的尸体旁边,跪卧了下来,嘴里不停的反刍,就像在说话。它背上有一个银盒子,打制的非常精美,程处默扭开小锁,发现里面是一张请柬,请柬是一卷洁白的羊皮卷。

    许敬宗打开羊皮卷,轻声念道:“云侯不远千里而来,余心甚喜,特遣帐下二三子,相戏于阶前,聊博军侯一笑。今有波斯之佳酿,诸国之美人,与白雪起舞,迎北风颂歌,美不胜收。余甚盼与云侯共谋一醉,可否?”

    许敬宗念完羊皮卷上的字,愣愣的看着云烨,以他的见多识广,也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请客的,这就是他娘的一个变态,与白雪起舞,迎北风颂歌?这是赤裸裸的要挟,如果不去,明天肯定有好多冻得硬梆梆的美女送过来,这是谁?这么了解我,这么清楚我的弱点?

    抛去他伪造公文这一点,他依足了贵族礼仪,尽管是他们的礼仪,从他可以轻轻松松拿三百人作戏就可以推断出他的手下远远超过了三千人,连颉利也没他这么大的谱,不去不行啊,这家伙要是再派五六子帐下相戏,老子的这点人手不够他塞牙缝的,就是加上身后的五百精骑也很成问题啊。

    没说的,换衣服吧,人家是贵族,老子也是贵族,总不能叫他小看了吧,老孙不能去,程处默不能去,只能和许敬宗,老庄一起去。让孙思邈把程处默看住,千万不要给我范二病,现在形势不好,只能见招拆招了,一个弄不好,大家全部完蛋,把这个道理给程处默讲了好几遍,才把小骆驼赶起来,让它往回走。

    跟着骆驼前行,云烨全身黑色的裘皮大氅,头上戴着裘皮软帽,脚下是一双鹿皮暖靴,斗篷上缀着一颗龙眼大小的黑色珍珠,也不知姑姑从哪里弄回来的,反正云烨这一身把云家的财力形象一下子提高了好几倍,在长安,云烨打死都不穿这身,太烧包了,上次只是试着穿一下,把辛月笑的趴床上起不来,说她只看见皮子和珍珠,人长得什么样子没记住。

    许敬宗到是规规矩矩,普通的文士服,外面罩一件小羊皮氅子,没有像云烨那样再系披风,让人看的清爽。

    老庄背后插两把长刀,腰间在挎一把横刀,马背上还有弓箭,俩侧挂着两袋子箭,恨不得武装到牙齿。

    骑马走了不到两里地,就有马车在等候,云烨许敬宗弃马上车,外面寒风凛冽,车内温暖如春,有两个娇媚的女子,拜服在地,莺莺燕燕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还没等云烨发话,就给云烨脱去了靴子,把云烨冰冷的脚塞到自己怀里,丰满的乳丘被脚压得变形,滑滑腻腻的让云烨的脸一下子变成了关羽。

    相形之下,许敬宗就自然得多,老神在在的把脚放在少女温暖的胸膛上,一副吸了毒品的满足像,一看就是风流场上的悍将,他甚至把脚不停的在少女的胸前动来动去,惹得少女咯咯的笑个不停。少女的头发是棕色的,不是大唐女子,抱着为国争光的猥琐念头,云烨也小心地把脚上下左右的活动活动……“云侯,且放开胸怀,能得意时尽管得意,莫要忧心,我看这邀客的主人,未必存有不良企图,也许是有求于云侯,到时候云侯就可以狮子大张口,好好的发一笔横财,不过说好了,见者有份啊!”

    交战的时候这孙子趴在爬犁上不下来,还让老仆趴在他身上替他挡箭,这时候又活过来了,还装潇洒。这就是墙头草的本性啊,以后和他打交道,多两个心眼是对的。

    “老徐这话从何说起?他们在朔方就没有好心。把我们诳到荒芜人烟的大草原上,非奸即盗啊,不可不防。”对于许敬宗的话云烨只能听一半,甚至更少。

    “呵呵,云侯多虑了,你我对大唐军事部署一无所知,有对朝堂的动态现在也是双目如盲,所以我们不可能叛国,也不可能出卖大唐将士,这两条没有了,还有何惧哉?你我现在有的只是满腹的才华,他们又抢不走,遇到如此好客的主家,不尽情享受才是罪过。”

    “来,女子脚暖的差不多了,现在给某家再暖暖双手……”

    (未完待续)

 第二十六节 可怕的礼仪

    马车转过两座丘陵之后就停了下来,早有仆役把矮凳放在马车旁恭候客人下车,许敬宗极为优雅的把手扶在仆役的肩上,踩着矮凳下了车,似乎全身娇弱无力,这种德行,让云烨有些恶心。

    还没等迎接云烨的大胡子管家发话,云烨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他看到了一座城,一座由骆驼组成的驼城,数千头骆驼跪伏在地上,被绳索连成一个巨大的圆圈,骆驼后面是用骆驼皮构建的城墙,一张张骆驼皮被钉在巨大的圆木上,看起来坚固无比,地处草原,也不知他们从那里找来这么多的圆木。

    许敬宗也有些失神,久处中原,他还没有见识过沙漠风情,面前的驼城让他十分震惊。

    “尊贵的客人,这是我们王的一座别宫,有些粗陋,比不得中原的繁华胜景,让贵客见笑了,不过这座驼城,在这沙漠草原上到也有几分用处,用来挡风沙堪称绝妙。”

    也不知道这里的主人从哪里找来这样的家伙,明明是胡子,长安话说的比云烨还好,还不时引经据典的怀念一下长安的胜景,有些长安名胜云烨居然是头一次听说。

    趁着管家吩咐准备肩舆的时候,云烨问许敬宗:“什么叫乐游观城如菜畦?我听都没听说过,到底他是大唐人,还是我是大唐人。”

    “呵呵云侯,乐游说的是乐游原,站在乐游原上看长安,十二条街道把长安分割成一块块的,十分整齐,就像农户家里的菜畦一样整齐,这个胜景可是与曲江春雨齐名哦!”许敬宗从来都不放过显摆学问的机会。

    等会我们说阿拉伯的事情,就不信你老许连这些也知道。西北人,尤其是有点知识的西北人,对于西北的历史都有很强烈的求知欲,自从后世的政府开放档案馆之后,从故纸堆里翻捡被尘封的往事就成了这些人的一种爱好,云烨很不幸,档案馆的大婶极不耐烦的把一直麻袋踢了一脚,告诉他,他要的东西就在这里面,想要找就自己翻,不要随便打搅她看苦情剧,正哭的爽着呢。

    一麻袋的西北宗教演变史,这就不是云烨想要的东西,想要换,一看哭的稀里哗啦的大婶,就绝了这个念头,排了一个星期的队,可不想让人家取消资格,只好百无聊赖的翻检,没想到越看越有趣,整整看了一天,直到被人家撵出档案馆才罢休。

    这些胡人根本就不是大食人,或者波斯人,他们也不是突厥人,看他们的相貌,头发,眼珠的颜色,只可能是一种人——昭武九姓,传说他们的祖辈是大月氏人,被匈奴灭族后,他们的血统就开始混乱了,什么样的头发颜色都有,什么样的眼珠颜色都有,按照遗传学观点来说,杂交的有些混乱,却他娘的男的英俊,女的美丽,实在是没天理了。

    “云侯,不过是一些九姓杂胡而已,为何惊叹?长得再好,也只是杂种罢了,您要是把他们带回家一两个,祖宗的脸都会丢净,也许不用您发话,您家里的老奶奶就会把他们送去填井,现在开心开心就好。”

    许敬宗说的就是大实话,站在云烨边上的老庄就满脸的鄙夷之色,无论多美的少女从眼前经过,他连眼皮都不抬。

    李二家的血统大概不会比这些人强多少吧,怪不得山东大族宁可把闺女嫁给平民,也不肯嫁给李二,李二对山东大族极度仇视大概这就是起因吧。

    上次见到肩舆是李渊的肩舆,他坐在上面,几个健妇抬着,没想到这次自己也有机会坐这东西,质量比李渊高多了,一水的美女,但是力气很大,轻轻一抬,云烨就往前飘,没错,是飘,感觉不到一点颠簸,怪不得李渊那么喜欢坐。

    “云侯莫看抬肩舆简单,抬这东西不是有力气就可以的,平日里训练,肩舆上需要放满满一碗水,要求无论上坡还是下台阶,碗中的水都不许有一滴洒出来,才算是合格。”许敬宗的善解人意现在总算是领教了,察言观色的本事这位老兄可谓天下第一人。

    驼城里的地面一看就是被夯实了的,平整如镜,见不到一棵杂草,中间用木材搭建出一座阁楼,离地三尺有余,整座阁楼都被锦缎包裹起来,看起来更像一个糖果盒,无颜六色的看得让人眼花。

    许敬宗摸着胡茬子说:“当年石崇与王恺斗富,曾用锦缎挂于树上,绵延五十里,已被称为豪奢,此间主人给阁楼着衣,与树上挂锦有异曲同工之妙,我许敬宗今日有幸得见人间奢华,真是托了云侯的福,如此富贵乡,纵死也瞑目。”

    老庄抚摸着肩舆上的宝石装饰,也是目眩神驰。唯有云烨,也只有云烨,看着这些烧包的装饰差点笑出来,这他娘的就是豪奢?把绸缎包在楼上就是大手笔?千万不能让后世的子孙知道,要是知道的话会被嘲笑致死,土鳖啊!土的不能再土的大土鳖啊,前面用奴隶送死来邀客,白驼送信,妙龄女子以胸暖足,驼城,肩舆都让云烨吃惊的话,这座用绸子包起来的土鳖楼一下子给了云烨极大的信心,主人就算有再大的谱,也不过是一只比较大的土鳖而已。

    淡淡的嘲讽浮于脸上,看的大胡子管家暗暗吃惊,如此的富贵,这位侯爷也只是觉得一般,甚至有些看不起,也不知自己离开长安的十几年间,哪里有了什么样的变化。

    云烨看见一个大木板子上躺着一位肮脏的少女,嘴里勒着一条皮索,身上只有一件麻袋一样的衣服,头被固定在一个木头夹子上,全身不停的乱抖,旁边还有两个粗壮的大汉,其中一个在女子的额头用墨汁画着线,另一个手里抓着一把凿子,不停的在少女头上比划,似乎要凿开少女的头颅。

    “尊贵的客人,您远道而来,我家主人身体有病,无法出来迎接,为了弥补失礼之处,所以就想用我们一族最高的礼仪处女酒杯来欢迎您的到来。”

    云烨的苦胆都要涌出来了,欧洲中世纪才有的东西,现在就开始出现了吗?传说中那些腐朽的老弱贵族,为了延长性命,不惜用处女的头盖骨作为自己饮酒的容器,据说这样可以延年益寿,最可怕的是,头盖骨是活生生的从人头上取下来的,头骨酒杯和西藏的人皮经卷,在后世早就臭名远扬了,作为人类的耻辱被永远的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云烨不停的呕吐,挣扎着对老庄说:“阻止他们。”在管家和许敬宗的惊奇的目光中,云烨翻下肩舆,向少女跑去,他实在是没有胆量造这样的孽。

    老庄早就把两个大汉用刀背砍晕了,正在给少女解绳子,云烨赶紧帮忙解开少女嘴里的皮索,刚解开,头还被夹着呢,那少女就放声大哭,声音很熟悉,仔细一看,原来是那个牧羊女。

    她被吓坏了,抱着云烨的胳膊不松手,浑身发抖,两排牙齿不停的撞击,发出咯咯的声音,寒冷的天气里,汗水湿透了身上的麻布片。云烨解下披风给她披上,从老庄手里抢过横刀,重重地劈在两个躺在地上的壮汉脖子上,鲜血飞溅,却没有一滴沾身,大胡子管家用自己的披风,挡下了喷涌的血迹。

    “我杀了你们的人,你不生气吗?”云烨吐了口气问管家。

    “尊贵的客人,看得出来您是第一次杀人,您有天使一样善良的胸怀,这是美德,不应该受到谴责,只应该受到赞美和传扬,我的主人吩咐过,在驼城您享有和他一样的权利。”说完躬身施礼,貌似谦卑。眼中露出的寒光早就出卖了他。

    “告诉我你主人的名字,管家,从一开始就给我设下陷阱,一步步逼我往下跳,这就是你家的待客之道?”人都是居移气养移体,这些天的人上人的生活早就把他锻炼成了一个上位者,质问起他人也有了几分威势。

    一个嘶哑的声音从阁楼里传了出来。

    “云侯勿怪,某家的身份实在是见不得人,只是为了心中所惑,不得已而为之,如今云侯大驾光临,不如进楼一叙,与那些低贱的人一般见识作甚,若云侯心有不满尽可杀之。‘许敬宗见云烨满脸怒容,为自己的小命着想就大声回话:“适才云侯只是见不得虐杀,那女子又是云侯的故人,所以才有些失态,贤主人礼仪周到,让我等大有宾至如归之感,岂能再有冒犯。”

    楼内不作声,似乎不愿意和许敬宗搭话,管家的腰躬得更低了,手掌作出请上楼的姿势,似乎在哀求。

    云烨不是杜预,做不出要主人杀死仆役的举动,摇摇头迈步上楼,牧羊女紧紧跟上,却被管家拦住。云烨看看牧羊女对管家说:“带她去好好洗洗,给她弄一身暖和的衣服,再送上来。”

    牧羊女眼中全是哀求,她不敢离开云烨,害怕云烨一走,那些人又要用凿子挖自己脑袋。

    云烨温言劝慰半天,又让老庄陪她,她才一步三回头的跟着管家离去。

    (未完待续)

 第二十七节 谋杀

    云烨没有料到整座阁楼会如此的大,全部用胳膊粗的木棒搭建而成,上面再蒙上骆驼皮,四面的窗户上贴着不知是东西的皮,薄而透明,整间阁楼富丽堂皇,到处都有彩色的布幔,镶金嵌银的各种珍贵器具散落在地上,云烨拾起一把舞马衔杯壶,放在眼前仔细观察,壶身两侧各饰鎏金舞马,纹样系捶揲而成。骏马舞姿曼妙,鬃毛飘拂,绶带飞扬,舞马献寿场面,跃然眼前。

    正在啧啧赞叹之时,一个嘶哑的声音传过来:“云侯为何重物轻人?”

    “从进阁楼的一瞬间,想要忽略你那是不可能的事,为了我们能够愉快的交谈,先赞叹一下你这里的器具,难道这不是一个客人应该做的吗?”云烨依然没有放下手里的银壶,继续欣赏,而许敬宗却有些汗流浃背。

    “哦?云侯莫非嫌弃夜陀乃是化外之民,不肖与我交谈?”

    “你的汉话说的比我都要好,在你面前,我感觉自己更像是一个化外野人,岂有见弃之理。”云烨边说话,边从地上找与银壶相匹配的杯子。许敬宗似乎有些热,眼睛看着地面,汗水直流。

    “你找不到杯子了,都被我捏扁了。”

    “暴殄天物,如此的人间珍品竟然不知珍惜,实在是憾事,这样的宝物将永远变成残缺,诚是人间憾事。”

    “云侯为何不敢看我,我变成目前的模样与云侯大有关系,不知云侯有何可以教我?”不知为什么,嘶哑的声音居然变得不哑了,还多了几分韵味,腔调怪怪的,有一些调侃的意味。

    “不是不敢看你,而是在想你到底经历了什么,才变成现在的这副鬼样子。”

    “云侯不知?”

    “从那幅画里我知道你去了西王母的地方,天池美吗?”

    夜陀的声音似乎是从肚子里挤出来的一样,沉闷的像隔了一层牛皮:“为了你说的天池,我十六个最忠心的手下命丧荒原,云侯不给老夫一个交代吗?”听完这话,许敬宗一下子就跪坐在地上,身子在发抖。

    “福祸本无门,由人自招取,我一没有让你去那种地方,二没有请你去那种地方,你听到谣言,就匆匆赶去,怨的谁来?夜陀,我赶了半天的路,又渴又累,你就不能让他们送些酒菜上来,让客人站着就是你的待客之道?”云烨彻底明白了,夜陀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倒霉蛋,不知听了谁的蛊惑,自己跑去找神仙地,被大自然惩罚了,落得这样悲惨的结局。就这样还对长生抱有莫大的希望,这种死脑筋的傻子,就是权力再大,本事再强,也不足为俱。心事一旦放下,故态就萌发。

    “对了,你干嘛把自己挂起来,还用银环穿过自己的皮肉,谁给你出的主意?”云烨这才发现,这家伙就是一个纯粹的变态,在自己背上穿了好多的洞,用银环穿过背上的皮肤,再用皮索连接把自己吊起来,他痛苦的不停咳嗽,不停的有淡黑色的痰咳出来。

    “嘿嘿嘿,云侯这都要拜你所赐,为什么你去天池就会毫发无伤,我只是带兄弟们历经艰辛的去看一眼,就会遭遇这样的魔劫,先是雪崩,再是地火,可怜我十六个兄弟,要么被大雪吞噬。要么被地火化为灰烬,我只有靠天竺妖僧的恐怖法门活命,是何道理?”

    在后世,这样的受虐狂多的是,印度,东南亚有许多的苦行僧就是想通过肉体的痛苦来减轻精神上的创伤,据说很灵验,想不到在这里遇到一个,尤其他还是被动的,看到夜陀痛苦不堪的样子云烨就想笑,冬天爬雪山,遭遇雪崩太平常了,在后世还经常被埋掉一个俩个的,现在环境如此之好,想必雪山上的雪也远比后世多一些吧。他们弄出来的动静想必小不了,不引起雪崩才怪,游览天山又没有缆车可坐,不死人才见鬼了,至于火山,那是人品问题,云烨不做置评。

    见云烨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夜陀怒火勃发,把身体晃来晃去的,却下不了要干掉云烨的决心。轻拍手掌,立刻有侍女涌进来,转瞬间就把散乱的阁楼收拾的干干净净,又进来一些戴着锥帽的女子,捧着各种食物进了阁楼,一时间,长长的案子上就摆满了,多是肉食,也有几种耐储藏的瓜果,云烨毫不客气的拿着一块瓜,咬一口,舒爽至极。

    “看云侯毫不担心自己的处境,难道说云侯智珠在握不成?你身后的五百大唐骑兵,已经按照军令返回朔方,不知你还有何凭执,在我的老巢里谈笑风生。”话一说完又开始咳嗽起来,肺里的火山灰看来把他折磨的够呛。

    看的恶心,云烨扯过纱幔,免得口水飞过来。

    “夜陀,想不想喝酒?你这里的葡萄酒不错,比长安城里的好了许多。”喝完金杯中的美酒,云烨把杯子揣怀里,用酒壶对着嘴喝。

    云烨越是无礼,夜陀反而越发的平和,他仿佛没有看见云烨对他的羞辱,语气也越发的轻柔。”我目前这副鬼样子,还能喝酒吗?云侯既然喜欢,就不妨多喝些。”

    “作为宴客的主人,你连酒都不喝,这让我怎么好意思,你把那些可笑的环子去了,我给你一粒药,你再找一只萝卜,榨成汁,喝下去你就能喝酒了,我一个人喝酒没意思,如果你还想痛快一些,在你的喉管上开一个小洞,插一条管子我们就可以尽情喝酒,你看如何?”云烨给了解决办法。

    许敬宗眼睛瞪得像铜铃,屛住气,嘴里还叼着一块羊肉,看着云烨,像见了鬼。

    夜陀却发出嘶哑的笑声,手在身边一抽,他就站到了地上,早有侍女一一去除他背上的银环。

    披着一件大氅子的夜陀赤着脚站在木地板上,身高足有两米,古铜色的肌肤似乎抹了油一般的闪闪发亮,多日的病痛并没有把这样的一条汉子压垮,反而眉宇间有了一股豪迈的气质。

    云烨在心里暗叹,他的肺部无疑已经被火山灰烫伤,呼吸困难,才想到用苦行僧减缓呼吸的法子来自我恢复,时间久了,说不定会被他自己治好,这种法子虽然痛苦,看起来变态,却是现有条件下最好的办法。

    从自家车队死了六个人之后,云烨就没打算让凶手再活在这个世上,血债血偿,天经地义,尤其是目睹了那些可怜的奴隶死的如此的悲惨和无奈,胸中就有一股火焰在燃烧,这股火焰几乎让他的血液都沸腾起来,凶手不死,怒火难平。

    杀一个人太简单了,尤其是对一个名医来说,孙思邈说过,哪怕是杀父仇人,他也不会用医术杀人,他不会,云烨会,面对这样的杀人狂魔,他不介意动用自己的所有本事,于无声无息中杀人。云烨试验过,一粒李淳风制作的金丹,可以毒死一只鸡,他把一瓶子自己炼制的所谓“化骨丹”送给了云烨,被袁天罡教训了一顿,丹药也被没收,他又重新加大了药量,据说吃了可以立刻飞升。

    云烨非常相信,因为李淳风在孙思邈的药房里制作新的化骨丹时,特意加了雄黄,还加了三倍。雄黄这东西,加热之后就成了砒霜。据孙思邈说,这东西他见了就想飞升,还用吃?一个正常人,连服一个月如果死不了,那么这个人一定不是普通人,只能是神仙。

    紫色的小瓶子里装着一粒消炎药,管家捧来了一大碗萝卜汁,夜陀一口喝干萝卜汁,再小心地服下消炎药,端坐在那里半响才睁开眼睛,对云烨说:“我现在舒服了好多,甚至比吊在那里还要舒服,胸口的那种灼热消散了许多,想必是云侯的药起了作用。”

    “哪有那么快,只是你肺里的火气暂时被萝卜汁压住了而已,给你的药想起作用需要一天的时间,那时你才会感到舒适。”

    夜陀哈哈大笑,双手一拍,立刻就有几个戴着面纱的舞娘从布幔后面转了出来,手里拿的不是乐器,而是锋利的短刀,布幔后面响起了一阵急促的手鼓声,那几个舞娘,扭身摆臀开始跳舞,肚脐上贴着火焰状的纹饰,在急促的摆动中居然变成了一朵盛开的荷花。

    看的正入迷,身后总有人捅自己,回头看却是牧羊女,她全身波斯女郎的服饰,微黑的肤色,两只眼睛还是那么圆溜溜的,不知她是脑子缺根弦,还是天生的粗线条,刚刚还怕的要死,差点被人做成酒杯,现在就看着案子上的食物开始流口水。

    给他一块甜瓜,还不满意,三两口吃完,又捅云烨给她拿吃的,眼睛不停的瞟那只流油的肥鸡,快把舌头都伸出来了,没办法,连盘子一起给她,终于消停了。

    云烨边看歌舞,边喝酒,不理会在那里运气的夜陀,夜陀也不说话,低头沉思,大概是要想清楚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他还有太多的疑问,要找云烨合实。却不知云烨端着空空如也的杯子,想着怎么才能劝夜陀吃下李淳风的夺命化骨丹。

    (未完待续)

 第二十八节 恨自己不死

    眼前的舞娘的舞蹈热烈而奔放,只有手鼓伴奏却不会让人感觉到单调,只是简单的几个音节翻来覆去的演奏,敲击出轻快的节奏,舞娘赤裸的脚,在木板上翻飞,肥大的裙裤飘飞,没有给人一点臃肿的感觉,宛如翩翩飞舞的蝴蝶。

    这是云烨见过最贴近现代服装的唐朝衣衫了,舞娘在脑后系一条彩纱,颜色不同,长短不一,上身只穿着一件短小的衣服,只能堪堪护住饱满的胸脯,露出一大片雪一样白的皮肤,下身的那条裤子,极度肥大,装进两三个舞娘没问题,却在脚踝处迅速收紧,在纤细雪白的小脚衬托下,居然有了一丝顽皮的意味。

    许敬宗坐卧不安,见识了云烨和夜陀的谈话方式后,他深深的为自己的鲁莽而后悔,云烨根本就没有准备好好和夜陀谈话的意思,他似乎一直想要激怒面前的雄壮男子,一个对自己都狠毒无比的人,许敬宗早就不奢望他会有佛陀一样的善心。自己随云烨前来就是一个重大的错误,云烨把这个魔王害成如此模样,现在依然不放在眼里,没有道歉,没有内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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