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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第4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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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烨坐下,吃了一颗鲜美的菱角,也不知道那些人是怎么把这东西存放到现在的。虽然在大冬天吃这东西显得很奇异,周围的人却没有感到半点的惊讶,云家的掌柜的,自然知道自家的家主喜欢吃什么东西。
“我是一个将军,能用的办法自然就算是军事手段,好好地保重自己,如果埃及的那些蠢货依然把你弄去和狮子搏斗,我相信我很有可能会亲自走一趟埃及,为你复仇,青雀那时候一定会疯狂,你也知道,青雀的要求我很难拒绝。”
“那里太远,你的大军到不了埃及。”希帕蒂亚在大唐见过太多的亡国之君,所以现在非常的庆幸自己的国家处在大地的另一边。
“不一定,选一偏师,沿海突袭,勇往直前之下,用闪电般的速度推进到你们的国都擒王杀将还是能做到的,只是你的国家已经没有了君王,他们都处在罗马人的统治之下,以后或许还要接受大食人的统治,他们既然已经习惯了屈服,在大唐的强悍武力下再屈服一次也算不得什么事,你说是不是这样?”
希帕蒂亚扭头就走,虽然她现在认为自己是大唐人的媳妇,依然磨灭不掉的是她对那片土地的深深眷恋。
看着希帕蒂亚走了之后,云烨本来带着笑容的面庞立刻就变的棱角分明,无他,笑容消失咬紧了牙关的缘故。
没有人会知道此刻云烨的心里想的是什么,或许他的眼眸里飘过了一支不所谓的舰队,大唐人从不知道他的存在,但是云烨知道他曾经真正的存在过。
一支十五世纪全世界无与伦比的庞大的船队,乘著强劲的东北季候风,浩浩荡荡离开福建五虎门,在历史给予的大选择前,率先驶向了太平洋。一直到后世,人们还在对这支船队的远航目的猜测纷纭。
由郑和率领的这支船队,前后二十八年中,七下西洋,足迹遍于东南亚和南亚,又横渡印度洋,航程远达阿拉伯和东非海岸。
然而,人类历史还不曾有过这样一次毫无经济目的的大规模航海活动。它是一次几乎纯而又纯的政治游行,它要施恩于海外诸国,以表达中国皇帝对它们名义上的最高宗主权。多么慷慨温和的君子国行为呵。
黑格尔说,大海邀请人类从事征服和贸易。可是,太平洋邀请来的中国人,竟是所谓‘正其谊而不谋其利‘的谦谦君子。
中国人即使来到海上也还是不能超越陆地上那种有限的思想和行动和圈子。历史选择了中国人,而中国人却不能选择历史。仅仅几十年后,代表著弱小的资本主义的四艘小帆船,葡萄牙人达迦马的率领下,为寻找财富和市场驶入了印度洋。那时,庞大的郑和船队已经从太平洋和印度洋上消失的无影无踪了。而欧洲人却开始了地理大发现的伟大探险。
这是不可原谅的,云烨的手握紧了椅子的扶手,青筋毕露,自己绝对不会犯这样的错误,绝不!既然黄土上的人群有了一次新的选择,那么就由自己开始。
这支舰队的后面将会有无数的商船紧紧跟随,不管用什么方法,舰队的作用就是掠夺和发现,在云烨看来,打开商道,比起环球旅行更加的有意义。
刀剑不能开拓商道,那就用火药,总之,这一次的远行,必须要达到自己早就制定好的期望和目的。
不必为长孙无忌的北方航线操心,他比云烨更加的清楚利益是怎么回事,这一次,云烨没有在北方舰队的武器补给上设置任何障碍,他知道,那些将士需要这些武器,太阳神国的武士还是非常骁勇的,只用冷兵器恐怕会大大的拖延他们前进的步伐,而李泰现在非常的需要橡胶树。
这一趟任务,其实北方舰队获胜的可能性更大,因为他们不用转悠大半个地球,在能到达南美洲,而云烨的舰队需要走太平洋,印度洋,最后到达大西洋,然后才能跑到南美洲的另一面。
云烨不在乎这一次大发现的功劳到底归属于谁,他只在乎南方舰队的这一次航行能否将所有西方的国家和民族见识个遍。这样的发现,远比发现不毛之地要强一百倍。
王玄策站在云烨的身后,他发现云烨的身姿从散漫的姿态慢慢的变得如同一只标枪,就明白这位大唐的传奇人物心中已经有了计较,谦卑的躬下身子等候命令。
“此次西去,绘制地图,海图为第一要务,至于你们能不能寻找到太阳神国,其实不重要,他们就在那里,这一次找不到下一回再去找,迟早会找到的,我需要的是西方局势的报告,需要的是大唐对整个世界的认知,现在我们是最强者,所以就有重新划分世界的权利,制定规则的权利必须握在大唐的手中。”
“如果遇到阻碍?”
“杀之!”
简短的对话之后,云烨就下令停止了这场意义不大的演习,船上的人都是自己精挑细选的悍将,赖传峰为了利用这最后的机会为子孙搏一个光明的前程,年届五旬,依然挎上自己的战刀站在了最前列。
“此去生死未卜,福祸难料,你真的想好了?”云烨在检阅将士的时候特意在赖传峰的面前停了下来,他是这一支舰队上所有武士的统领。
“卑职就是一个没出息的,您给了卑职无数次机会,但是卑职到现在也没有混上一个真正的爵位,有一个爵位,还只是勋爵,不可能一代代的往下传,所以卑职打算利用这最后的机会,搏一把,看看能否混个子爵。”赖传峰干涩的朝云烨笑了一下说,岭南水师在经过一次大换血之后,粗通文墨的赖传峰无法适应那些苛刻的条款,为了不给云烨丢人,也为了不拖岭南水师的后腿,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回到长安,因为他代表着老式的岭南水师的军人,他不后退,刘仁愿根本就没有办法重新整顿整支舰队。
“不是给你上报了爵位了么?小小的子爵陛下还是会卖我这个面子,会批下来的,今年就差不多了。按照你的功勋,没什么问题的。”云烨有些头疼,总希望自己身边的老人能够快活的活着,赖传峰这样不顾性命的蛮干,很是让人难做。
“大帅,谢了,您不用这么做,没必要为了赖传峰向任何人低头,卑职清楚,门下省和您不和,总是有小人作祟,不过没关系,如果卑职这一次又立下大功,他们就再也没有任何借口阻碍我的升迁,陛下会看到我的功绩。”
云烨听了赖传峰的话,心里苦涩极了,自己在对付王孝杰的时候,长孙无忌也在对付赖传峰,这在政治上是极为公平的,既然长孙家没有使用暗地里的力量对付赖传峰,云烨就只能遵循这个规矩好好地走正规渠道。
算起来,是云烨亏欠了赖传峰,本来以他的功绩,成为帝国的子爵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而且兵部的文书都已经发出去了,但是却被门下省在复核的时候生生的给取消了。
“这一趟很危险啊,我不赞成你去,如果你愿意,去明州当一个守将,还是没问题的,为何要这样轻贱自己,这对我也是一种煎熬。”云烨苦口婆心的劝解,希望赖传峰能够回心转意。
“大帅,卑职在长安快要憋死了,去了明州和在长安有什么区别,午夜梦回的时候我总是幻想着自己依然在战舰上作战,在家里根本就睡不着,只有回到战舰上,躺在吊床上,卑职才能睡的香甜,这是我的命,老天爷都希望我生活在船上,这辈子就这样了。趁着还能抡得动刀子,再征战一次,就算是死了,也比死在床榻上来的舒心。”
不知不觉的都老了,生活也越发的没了意义,赖传峰是一个武士,武士的归宿就该是沙场,而不是床榻,在这一点上,他比杨月明,杨月礼他们都要来的纯粹。
舰队的指挥官是程处亮,这个被云烨亲自送进岭南水师的少年人,终于长成一位经验丰富的水上悍将,这一次程家算是出了血本,看着当年站在鹰嘴崖上流鼻涕的少年,云烨实在是不知道说什么好,派他去,纯粹就是程咬金的主意。(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第二十三卷红日升 第三十二节蛟龙出海
“其实我心中最好的主官人选不是你,是你父亲强力要求的,你知道的,我对他老人家的要求很少拒绝,他也是老帅,不会给我推荐不合格的主官,所以我就启用了你,这一路必然是荆棘处处,小心了。
拿不准,摸不透的时候用武力开路是一个不错的主意,小心红海里的高山羊子,这个女人没死,但是我料定她不敢激起我的怒火,对她所有的要求,你只需要拒绝就好,见到她的船队,你要做的就是首先开火,如果要谈话,也是彻底摧毁她们的有生力量之后才能做的事情,一定要记住,不可忘记!
在寒冷的海洋里,有一群野兽一样的海盗,他们没有开化,极度的野蛮,只有杀戮才能让他们屈服,所以你这一次远征,我给你配备了三倍于往常的武器,至于食物只有往常的一半,这就需要你自己获取食物,不管你用什么法子,把所有人安全带回来就算你大功一件。
不要去管什么政事,我们和他们还没有任何的交往,即使有,也会被关押在长安为我们歌舞,这是他们唯一能做的事情,我们不要温情,不要礼仪,在海上你只有比任何人都野蛮才能好好地活下去,用你最恶毒的心思去揣测你看到的每一个人,即使在遥远的北海你看到我和你父亲出现在海面上,要上你的船,你唯一要做的就是——开火!”
云烨说一句,程处亮就点一次头,这孩子最大的好处就是听话,出生在军人世家,天生就知道军人为什么要一定做到服从,这是美德,如果需要机变,那是王玄策的事情。
风起了,战船随着波涛起伏不定,该是杨帆起航的时候了,在遥远的登州,褚遂良在做着和云烨同样的事情,狂乱的海风将他的胡须吹得四处飘拂,但是依然不能让他住嘴。
“小子们,这是你们最后的建功立业的机会,拿出你们的雄心,你们有最坚固的战舰,你们有强悍无匹的武装,最锋利的刀剑,去吧,抢在南方佬的前面找到太阳神国,你们有向导,南方佬可没有。
我知道云烨在海上的威名让你们感到无穷的压力,但是不要在乎,这次出海的不是他,他不是指挥官,指挥官是和你们同样在北方长大的程家棒槌,打不过云烨难道你们连打败程处亮的信心都没有?赵公对你们此次出海寄予厚望,老夫向你们保证,只要你们胜利归来,封妻萌子定然不在话下,云烨曾经说过,大海就是一个比谁强悍的地方,哈哈,比起强悍,那是我们关陇世家的专长。
小子们,你们将要面对无数的敌人,你们没有后援,只有对手,包括南方佬的舰队,云烨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居然认为一南一北的航行,居然能在同一个地方汇合,这是天赐的良机……
大唐的臣子就是这副德行,文官当得比响马还狠,一番热血沸腾的讲话,立刻就把底下的一群丘八忽悠的身上的血管都要炸开了,一个个脸红脖子粗的嗷嗷叫着跳上战舰,扯起风帆,舰队就出了海港,褚遂良对于军士的热血感到非常的满意。
张亮站在褚遂良身后一言不发,但是褚遂良的讲话他却一个字都没有漏掉,见褚遂良回头看着自己,叹了口气说:“大海上风云变幻,前一刻风平浪静,下一刻就可能波涛翻滚,光有满腔的热血去了海上那是找死,仆射,你说的有些偏颇了。”
褚遂良笑着说:“这是在内海,等到去了外海,海浪会平息他们的狂热,张公,多年驻守东海,有没有回长安的打算啊?多年隐忍,家里已是枝繁叶茂的,总要给子孙安排一下才好,听说你的幼子和几个孙儿,出落得很是出色,老夫家中有一个孙女,被拙荆调教的还好,妇容妇工妇德在长安算是拔梢子的,不如我们结亲如何?”
张亮笑着对褚遂良说:“老夫乃是刑余之人,当年蒙陛下开恩放我一条生路,张亮只愿尽心竭力的报效陛下,至于儿女之事,若只是简单的结亲,您的孙女哪里轮得到张亮的犬子,您和赵公看重的无非就是我的这个位子而已。
仆射,张亮的话说的直白,只求您不要见怪,不要害了孩子,张亮是一个没有立场的人,说真的,我就是陛下手里的一个牵线木偶,不管我怎么想,身子却会自己做出动作,所以啊,结亲之事还是作罢吧,我只想苟延残喘的把香火传递下去就心满意足了,将来如果赵公胜出,还请仆射看在张亮身不由己的份上放张家一条活路。”
褚遂良嘿嘿笑道:“这时候朝堂里的每个人,不是黑的就是白的,想灰不溜秋的混日子恐怕不成吧?张公这些年在东海也捞够了,难道就不想换个位置?”
张亮长声笑道:“仆射啊,张亮以前自以为是了很多年,到了晚年才算是把人活明白了,其实做官只要不犯忌讳,贪一点,捞一点都不是过错,跟错人才是**烦,出尔反尔的人才会被看不起,张亮如果想换位置自然会去求陛下,找仆射,算怎么回事?”
褚遂良没想到张亮的辞风如此尖锐,甩了一下袖子,就率先离去,张亮苦笑着摇头,转身就准备上船,他的基地就在蓬莱岛上,按律不得在登州逗留。
才走进船舱,一个披头散发野兽一样的男子走到张亮的身边用怪异的强调说:“我想吃了他!”张亮抚摸着这个人杂乱的头发,嘿嘿笑着说:“不能吃啊,最少现在不能吃,主子没有叫我们吃,我们就不能张嘴,否则会有祸事……”
云烨拥抱了赖传峰,在他的胸甲上重重的捶了一拳,解下自己的披风给他披上。然后挥挥手,示意他们可以上船离开了。
“大帅,您等着,末将一定会给您带来您从未见过的奇珍,刘仁愿还希望末将帮他抓一个会唱歌的海妖,我已经答应了,哈哈哈,大帅,保重,末将去也!”赖传峰抖了一下披风,大笑着率先登船,整个人显得豪迈之极。
希帕蒂亚也登船了,站在桅杆的旁边看着远处的云峥,张张嘴又把话咽了下去,洞庭湖的波涛将船抛到了浪尖,解开缆绳之后,就迅速的被沸腾的湖面遮挡了视线,眼中只有水天一色,还有岳阳楼高高的尖顶。
“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云烨仰头看着岳阳楼上的这两句诗,诗还在,图画也在,当时画在图纸上的如画江山,如今已经变成了现实,高大的城墙沿着洞庭湖远远地延伸出去,不但环抱着洞庭湖,也捍卫着滚滚的长江,这一切都很美,只是故人已经化作了一抷黄土。
韩城活着,关庭珑早就死了,那个胖胖的钱升也死了,就在去年死掉了,死的时候依然是孤身一人,韩城的职位从来没有变过,他就是岳州城的别驾,至于刺史是云烨,还是崔秀,对他来说区别不大。
“钱升死的时候对我说,他去阴间给岳阳城看门,要我早点也下去,不过我这几年戒断了女色,断然不要他的诡计得逞,这家伙最近老进入到我的梦里,看样子,我的日子也不多了,守着这样大的一座城,谁愿意死啊,但是,不死不成,已经有人在骂我是老不死的了。嫌我不快点死,给人家腾位置。”
韩城的话依旧不能让云烨感到愉快,崔秀是怎么搞得?当初不是说自己谁的脸色都不看吗?怎么就在这一两年变得这么厉害?人心靠不住啊,自己将注意力全部盯在军方,地方上的事情多少有些照顾不到,而长孙无忌最厉害的就是借势,崔秀没有挺住啊。
“云寿的官职已经到了从五品,官升一级到岳州来当刺史问题不大,长孙无忌的封地在赵州,那里的刺史不就是他的儿子长孙涣吗?咱们有样学样,岳州的刺史就能是云寿,将来会换成云欢,我倒要看看长孙无忌还能如何,崔家也真是愚蠢,事情没有明朗前就选择站队,真是不知所谓。”
韩城张嘴笑了一下说:“大公子能来就最好了,这样的话,我和薛万彻就不算孤单了,您这些年不太管地方上的事情,你的地盘快被人家蚕食的差不多了。”
云烨笑道:“我们有的是时间,和长孙无忌比起来,我简直就是一个小伙子,只要不做让陛下忌讳的事情,胜利者最终会是我,你说,那些人不会看不到这一点吧?怎么就会那么着急呢。”
韩城呵呵笑道:“利令智昏啊,被眼前的好处迷惑了,看不到将来,总认为长孙无忌就要胜利了,为了保住现有的荣华富贵,谁还去管将来的事情。”
云烨上了船,韩城紧紧地跟在后面,不见崔秀来送,这就说明这家伙已经铁了心要和云烨决裂,皇帝的旨意是要云烨去检校南方舰队,现在差事干完了,就不能再进入岳阳城,或许这也是长孙无忌特意安排的,担心云烨对崔秀下死手。
云烨拍着栏杆对韩城说:“长孙无忌做的过份了,岳阳城可是我的封地啊!”(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第二十三卷红日升 第三十三节卑鄙的小人
长孙无忌斜倚在软榻上,不断地翻拣着手上的文书,看到杨月礼被调防去了北海,就叹了一口气,这事情是云烨的职权范围,原本想着这个人还能利用一下,现在看起来,用不上了,长江水师的统领换人了,替换杨月礼的是一个陌生的人,自己从未听说过这个人,名字叫做刘仁轨。还以为这人和刘仁愿有什么关系,看了履历之后才知道,两个人没有半点瓜葛。
云烨总能在最需要人才的时候找到合用的人,长孙无忌只要一想到玉山书院里熙熙攘攘的学生,就觉得太阳穴涨的发疼,不管自己收买了多少人,都赶不上云烨制造新血的速度。国子监和弘文馆不论在学生的数量上,还是素质上都比不上玉山书院,整个玉山书院,简直就是一个庞大的人才库,那里的学生天生就和云烨亲近,毕竟是师生么。
已经充任台阁御史的牛见虎上书弹劾赵州刺史长孙涣祸国殃民十件事,每一条,每一桩都证据确凿,按理说这封奏折长孙无忌是看不到,但是牛见虎似乎忘记了长孙无忌是门下省的仆射,这样的奏折还是投递到了长孙无忌的大堂上。
长孙无忌笑了笑,继续翻阅,这是云烨在给自己警告,算不得什么事情,云烨不会做的那么过份,警告一下,只不过是政治讹诈罢了。当他看到程处默,还有尉迟宝林一起保举云寿为岳州刺史的时候,他才彻底的明白云烨到底要干什么。
崔秀要不成了,因为云烨给了长孙无忌一个选择,想要保住长孙涣,就必须舍弃崔秀,否则云烨会真的对长孙涣下手。
想起长孙涣。长孙无忌就大声的咳嗽起来,明明是驸马,却偏偏喜欢寻花问柳,没有冲儿的半分稳重性情,居然敢去招惹独孤老太太家的人,真是不知死活啊。
谁都知道独孤家出美人。这家人出了三位皇后,只是性情不好品评,谁都担心和这家人沾上关系,长孙涣居然敢一头撞上去,这让长孙无忌恨不得将长孙涣生撕掉。
不过终究是自己的亲儿子,崔秀这样一个没落世家的旁支子弟还没有办法和长孙涣相比较,当初自己担心会触怒云烨,并不是很同意褚遂良去和崔秀接触,因为岳州不管怎么说都是云烨的封地。虽然和自己的赵州封地一样都不过是名义上的,这样明目张胆的挖墙脚,吃像太难看了。
长孙无忌将牛见虎的奏折抽了出来,放进了火炉,在程处默他们的奏折上批阅了一个可字,就塞进一大摞奏折里。云寿担任岳州刺史,皇帝没有理由不答应,当初可是他自己硬把这些州府的名字拴在各个家族身上的。
眼看着月上中天。大堂的门开了,李义府带着优雅的微笑将一锅白粥端了进来。变魔术一般的从怀里拿出两个小碗,朝长孙无忌晃一下笑着说:“仆射,歇息一会,喝点热粥提提神。”
对这样的好意长孙无忌很难拒绝,一个年轻人想要上进,对一个年长的上司巴结一下。这是人之常情,更何况李义府本身就是一个才华出众的,所以,长孙无忌呵呵一笑,就放下手里的卷宗。在李义府的帮助下翻身坐了起来。
“仆射,今天的粥很不错,什么作料都没有放,响水村的珍珠米,放什么作料都是在糟蹋好东西,老父亲从河北给卑职捎了一些,这种米非常坚硬,只要火候到了,却是熬粥最好的原料,谁能想到关中的移民,去了辽东竟然能在白山黑水种出最好吃的白米来。”
长孙无忌接过李义府送上来的粥碗,用瓷勺轻轻地搅动了一下,果然是好东西,每一粒米都非常的饱满,已经被熬的开了花,淡青色的米粒装在白瓷碗里青盈盈的非常好看,不用吃,一股新鲜大米特有的芬芳就扑鼻而来。
李义府给自己也装了一碗,吃了一大勺子,闭上眼睛,脸上全是满足的神色,看得长孙无忌摇头暗笑,自己也吃了一口,果然如同李义府所言,香糯至极。
他已经习惯了在深夜的时候有一个年轻的属下给自己端来一碗热粥,这让一个经年老吏在感到被人发自内心的尊重之余,还能有一种家庭的温暖,尽管自己的夫人很多,但是长孙无忌更喜欢李义府这种聪慧的年轻人崇拜的看着自己。
喝完了粥,长孙无忌擦擦嘴笑着说:“粥不错,说,你参与编修的《隋书》又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看看老夫是不是知道。”
李义府尴尬的朝长孙无忌拱手道:“卑职的这点小心思总是逃不出您的法眼,这一次卑职编篡的就是《李密传》,书院的先生对这个人的意见并不相同,元章先生就认为此人应该放在本朝的史册里,而不是放在《隋书》里,所以小子想听听仆射的意见,您是亲眼见过此人的,最有发言权,不像别人都是在空谈!”
听到李密的名字,长孙无忌的眼神就变得迷离起来,李密自己亲眼见过,那是一个多么精彩的人啊,不管是活着还是死了,都是一个非常精彩的人。
“李密乃是前隋上柱国李宽之子,承袭蒲山公为宫中禁卫……越国公杨素有识人之能,见李密在牛角挂着《项羽传》。谓子玄感曰:“吾观密识度,非若等辈。”玄感遂倾心结纳。尝私自密曰:“上多忌,隋历且不长,中原有一日警,公与我孰后先?”密曰:“决两阵之胜,噫呜咄嗟,足以詟敌,我不如公。揽天下英雄驭之,使远近归属,公不如我……”
长孙无忌的神思飞的很远,不由得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李密时的情形,那个顾盼自雄的男人,眼睛里没有其他人的存在,哪怕是因为自己刚愎自用,被王世充打败之后,依然对自己充满了信心,这个时候他已经娶了先帝的表妹独孤氏,美人娇媚,英雄英挺,谁都说是一门好姻缘…… 直到他被盛彦师斩掉头颅送回长安的时候,自己才第二次见到了李密……
“此人说到底乃是一个刚愎自用的人,元章先生说的没有错,身为隋臣而不忠,身为唐将而不义,所以他不能入《隋书》,只能进入《贰臣传》算不得英雄豪杰……”
长孙无忌在一边说,李义府在一旁聚精会神的听,不知不觉间三更的鼓声传来,李义府才从痴迷中惊醒,连忙起身拱手道:“卑职孟浪了,居然叫扰乱了仆射安眠,这就退下,仆射当早些安寝才是。只是此时宫门已经落锁,怕是出不去了。”
长孙无忌摆手笑道:“无妨,无妨,时间早了,老夫也睡不着,讲些旧事与你听,也算是排遣一下烦闷,回不了家不算什么,老夫在官署休憩的次数还少么?”
李义府躬身退下,临走时还给火炉填满了煤炭,又把窗户打开一条缝隙,这样会保证长孙无忌不会被炭气熏着,长孙无忌乐呵呵的看着这个年轻人体贴的动作,这些事他的那个老仆可做不来。
李义府恭谨的捧着刚才做的记录,回到了自己的公事房,将手稿放在桌子上,那里已经有了厚厚的一叠手稿,都是长孙无忌叙述,自己做的记录,都是财富啊,整理之后编篡成册,刊印之后就能说这是《围炉夜话》,想必长孙无忌一定会很喜欢,著书立说,有谁会不喜欢呢?大家只会说这是一位老臣子在教导年轻人,根本就不会有人想到,自己最真实的目的就是打算累死长孙无忌。
云先生曾经说过,要想骗别人,最好先骗过自己,抱着一颗诚挚的心去骗人,去害人,被骗者只会感激你,比如那些尽职尽责的庸医,就是这么干的。不管医死了多少人,都不会有人去控诉庸医,只会说自家人命该如此。
今日是大朝会,长孙无忌迷迷糊糊地睡了片刻就被老仆唤醒,坐在床榻上,长孙无忌有些失神,就在昨晚,自己又梦到了年轻的时候金戈铁马的往事,那时候的自己是如此的强壮,双臂较力甚至能够压垮骏马,云烨的爱马旺财自己都曾近试过,那是一匹好马,但是看看现在,自己的肌肉已经变得非常的松弛,想要把自己肥硕的身子撑起来都非常的艰难。
任由仆人给自己擦了脸,漱了口之后,看着老仆端上来的早饭一点胃口都没有,勉强吃了一口包子,就放了下来,让老仆伺候自己穿好官衣,外面的宫门已经打开了,大唐帝国新的一月就要随着大朝会开始了,今天要审议《商律》自己必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这些市侩之徒,想要在帝国占有一席之地,简直就是一个大笑话。
朝堂,是勋贵和士人的天下,如果总是被铜臭之气所玷污,成何体统,他们现在以为手里有几个钱,就能有资格和勋贵士人站在同一片天地里?这是做梦!(未完待续。。)
ps: 第二章在午夜时分献上,老友齐橙的《材料帝国》发布了。这是一本别具一格的小说,大家可以去看看,个人色彩非常的浓厚。
第二十三卷红日升 第三十四节商贾的呐喊
何邵站在宫门前,不由自主的挺起了胸膛,自己的腰肢这些年弯曲的已经太久了,不管商贾给这个庞大的帝国注入了怎样的活力,在这片辉煌的国土上,商贾依旧是一群没有任何地位的人,他们或者遭受欺凌,或者遭受压榨,或者遭受侮辱,在勋贵的宴会上他们就是被取乐的对象,如果在屁股上装上尾巴,就能和猴子相媲美。
万民宫!这座由商贾集资修建的宫殿,已经在长安屹立了一十五年,这是十五年来,也是商贾这个群体获得迅猛发展的十五年。
如今,不论北方的雪原,西面的大漠,南边的丛林,亦或东方的大海,商贾的影子无所不在,这个帝国的岁入有一半来自商贾的贡献,这个帝国之所以能够战胜所有的敌人,其中就有商贾的奉献。
凭什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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