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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第3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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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身后的笼子里抓出一只兔子,刚刚放到地上,沙土里就扬起一只尾钩,重重的刺进了兔子的身体,这只刚刚得到自由的兔子就痉挛着倒在地上,无数只大大小小的蝎子就从乱石堆里钻了出来,爬到了兔子的身上。

    兔子对于蝎子来说,还是太大了,这样吃起来非常的慢,火炷用刀子将兔子分解开来,发现兔子的血液已经变成了青色,整个心脏也变成了紫色。

    铃声又响了起来,火炷烦躁的站起身,沿着石板小径匆匆来到了迷阵出口,远远地看到狄仁杰身边站着的小武,不由得就把眉头皱了起来。

    “火炷大哥,别皱眉头,小妹可是走投无路了需要到您这里避的”小武看着火炷肩头那只耀武扬威的火红色蝎子,脸点发青。

    “都是有身孕的人了,怎么就不知道爱惜身体,还跑到迷林胡闹,真是的,既然来了,那就进来吧,蜂蜜我这里也不多了,嘴馋的话,就先拿一点回去,新蜂蜜还没有收割,下个月才有。”火炷一点都不相信现在还能有人把这两口子逼得走投无路。

    跟着火炷往进走,小武撅着嘴撒娇道:“真的,火炷大哥,有一个恶婆娘要小武肚子里的孩子,还说我是百变的妖魅,把小杰称呼为宾媚人,武功很厉害,家将一定打不过,想来想去发现只有躲到您这里最安全。”

    “哦?有这样的女人,按你说的,这个女人你们还见过?寒辙说侯爷是宾媚人,现在她怎么也把小杰也称作宾媚人?”火炷一下子来了兴致,他也很想见见这个神秘的女人。

    “是啊,我成亲那天她就到家里去祝贺,可是走的时候却放下话来,说是要带走我的一个孩子,非常的可恶啊,火炷大哥,您可要帮着我抓住这个女人喂蜘蛛。”

    狄仁杰左右看看没发现毒物,担心的问火炷:“火炷大哥,我上回来这里还有好多的毒物,怎么现在一只都看不见?”

    火炷哼了一声,从怀里取出一个鸽哨,吹了两下,只见草丛里,树梢上,沙地里,乱石堆里立刻就出现了无数的蜘蛛,蝎子,这些就是他这些年来的成就,不断地投放饵料,让这些毒物对鸽哨的低音由无所谓逐渐变得听到鸽哨的低音就会出现,而且违背了它们昼伏夜出的生活习性。

    但凡是女人就对这些东西没有任何的好感,小武小心的捧着自己的肚子跟在火炷身后,一步都不敢踏错,嘴里不断地埋怨狄仁杰干嘛要火炷大哥把毒物唤出来。

    “李靖的弟弟李客师在养鸟,听说从渭水一直到长安的鸟雀都认识他,您却在养毒物,现在您的大名该和李客师一样名噪天下了吧?”小武忽然想起长安奇人李客师,连忙问火炷,只要见到自家人,小武立刻就恢复成了小儿女的样子。

    “我不喜欢别人知道我,只想安静的住在这里就好。”火炷闷哼了一声,不愿意让小武多事,打搅自己的生活。

    三人进了小院子,火炷肩头的那只蝎子飞快的从肩头爬了下来,钻到墙角的一块砖石底下不见了踪影。

    “既然是躲灾,那就住在这里,我不相信还有谁能进到这里来伤害你,一会小杰出去的时候去将你嫂子唤回来,让她照顾小武,有了身孕,怎么都该小心些。

    小杰,你去对付那个女人的时候,如果发觉自己不是对手,就迅速的回来,在迷林,她就是本事再大也对这里无可奈何。“

    狄仁杰笑着点头答应,只要小武安全了,狄仁杰并不在意那个女人,横竖不过是一介游侠罢了,最多也就是武功厉害一些罢了,破除了她们头上的那道神人光环,狄仁杰对这些人几乎没有什么好感,侠,以武乱禁,诛除她们正是大理寺的职责,大唐需要的是秩序,不是可以当街杀人的侠客。

    他们浮生于乱世,名噪于道衰,披轻裘,挟长剑,策烈马,引狂歌,或扶弱济贫,救人于危难之中,或除暴安良,解围于困厄之时,其言必信,其诺必诚,其行必果,听起来就让人肃然起敬,可是,他们这是在窃国权于自手,行的是官府的职责,在历朝历代都层出不穷,在大唐也是社会的毒瘤,大唐不需要他们出来主持正义,能主持正义的只有《大唐疏律》。

    安排好了小武,狄仁杰就去了一趟云家,从武库里将自己装备到牙齿,软甲也穿在了身上,开始发动大理寺的力量,按照画影图形,开始搜捕这个神秘的女人,不抓到她,狄仁杰觉得自己食不甘味,睡不安枕。

    就在他到处搜寻这个女人的时候,长安城再一次变得紧张起来了,不是因为别的事情,起因是褚遂良的一道奏章。”玉简金书,神经秘录,三尺九转之奇,绛雪玄霜之异,淮南成道,犬吠云中,子乔得仙,剑飞天上,皆是凭虚之说,海枣之谈,求之如系风,学之如捕影。···…末叶已来,大存佛教,写经西土,画像南宫。昆池地黑,以为劫烧之灰;春秋夜明,谓是降神之日。法王自在,变化无穷,置世界于微尘,纳须弥于黍米。盖理本虚无,示诸方便……

 第三十二节死而复生

    听到这封奏折的内容之后,袁天罡就命李淳风带着大批的物资去了天山,老君观里的年轻弟子也一同前往,留下来的都是些老弱。

    也就在这个时候,大明寺的法明和尚终于穿越了茫茫的大海,自倭国回到了大明寺,这条东渡的民用航线终于被大明寺踏破了。

    其实自从高山羊子到达大唐以后,很多僧人都希望去倭国这片信仰的沙漠里去传教,可是连年的战乱,自高丽,新罗,百济去倭国的被生生的割断了,蛮横的云烨和张亮两位水军统领,对大唐人去倭国设立了极高的门槛,很多时候几乎是在刁难,对私自从倭国想要到大唐的倭国人,这两位的奏折上表示从来没有这样的倭国人出现过,即使有也被飓风撕扯成碎片了。

    云烨被大唐所有想走海路的人所诟病,并且被无限的妖魔化了,他麾下的岭南水师成为了阻碍大唐人对外交流的最大障碍,这样的言论在岭南非常的有市场。

    唐人是自私的,大部分的人都只关心自家的菜地里发生了什么事情,有两只菜虫在争一片菜叶子他们也能知道,但是对于海面上发生了什么事,他们丝毫不感兴趣,至于死了两个倭国人在他们看来还没有桌子上的一盘子菜重要。

    不管外面发生了什么事,玉山书院就像是一座避风港,任何政治风浪都无法吹进这座殿堂,江西南道的官员落马了七位,是在一夜间被黜落的,全家都已经在押解来长安的路上了,刑部的差役却拿他们在玉山书院的儿子没有办法。因为他们不能进入玉山书院拿人。

    李纲在知道这些人所犯的律条之后,就不再理会刑部的人,不是大逆之罪,凭什么会祸及子孙?褚遂良这一刻虽然权势熏天,想要进入书院为所欲为还自恃过高了。

    小武靠坐在桌子上·拿着一面小小的盾牌,正在和那只红色的蝎子激战不休,蝎子的尾钩高高的翘起来,只要小武左手的小竹竿碰它一下·那只蝎子就会狠狠地用自己的尾钩进攻小武,不断地把尾钩敲击在小小的盾牌上,发出木铎一样的声音。

    “哈哈,太好玩了,嫂嫂,这就是火炷大哥六年的心血吗?还有没有我也想要一只。”小武见那只蝎子迅速遁走之后,笑着问对面的

    妇人无奈的摇头说:“你火炷大哥六年时间就养出来这么一只·还是拿自己的血当饵料饲养的,原本剧毒无比,现在成了玩物·你大哥很是伤心,你就不要再伤他的心了。”

    小武端起蜂蜜水在一个小小的盏子倒了一点,轻轻地敲一下盏子,那只蝎子就小心翼翼的凑了过来,将自己的大鳌插进小盏,将里面的蜜水淋到自己的身上,甚至还用大鳌清理一下尾钩上的绒毛,用完了蜜水,蝎子就重新爬下了桌子。

    这一幕完整的落在了小武的眼睛里·她重新看看坐在窗前读书的火炷,忽然有一个奇怪的念头钻进了脑海,这只蝎子或许没有了毒性′但是上苍却给了它另外一项补偿,那就是智慧!

    老天从来就是不偏不倚的,夺走了一些·必然就会回赠你一些别的,毒性和智慧对于蝎子来说前者可能更加重要,一个没有毒性的蝎子可能无法在野外生存,一只具有智慧的蝎子不知道能不能在野外生存下来?

    小武很想看看这只蝎子的生存,但是低头看看自己隆起的腹部,只好叹一口气,放弃了这个极为诱人的念头。

    迷林里安静的过份·小武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准备回自己的屋子里睡觉·每天雷打不动的午觉必须睡,这是她的习惯,哪怕天塌下来,也要睡饱了再说。

    狄仁杰站在西市上,望着密密的人群,感觉自己此时是如此的孤单和无力,黑衣女子的行踪还是消失在这个繁华的市场上,这里是一个十字路口。

    前方有很多的人在围观着什么,出于职业习惯,狄仁杰还是分开人群走了进去,就在一张残破的芦席底下,躺着一个老乞丐,确切的说这是一个老道,一个乞丐一样的老道。

    他已经死了,死的无比的彻底,灰白色的眼眸已经蒙上了一层灰烬,尸体散发着恶臭,黄色的尸水从芦席底下流出来,浸湿了那片青色的台阶。

    “为什么会有尸体在这里?”狄仁杰开口问西市的武侯,这个人最少已经死了两天了,在这样炎热的天气条件下,死了一天就该有臭味传出来了,现在尸体摆在这里已经两三天了才被发现,就是武侯的失职了。

    “五天前卑职就已经见过这个老道,当时他还在到处要酒喝,精fk好,怎么看都不是快要死的样子,两三天没见着他,谁丨他竟然死了。”

    狄仁杰命武侯掀开芦席,一股浓郁的臭味就蔓延开来,当场就有好几个武侯立刻就呕吐了出来,狄仁杰用手帕捂住鼻子,上下打量眼前的这尸体,道士的身体上没有外伤,皮肤的褶皱里有无数的蛆虫在翻腾,一个武侯拿水火棍捅了一下尸体,立刻就有灰色的液体从嘴里喷出来,有蛆虫在里面翻转爬行。

    狄仁杰的瞳孔在瞬间就变得严厉起来,蹭的一声就抽出自己腰袢上的长剑,在所有人的惊呼中,挺着长剑刺向这具尸体,他下手很重,没有丝毫留情的意思。

    怪事发生了,尸体坐了起来,伸出一只胳膊用长满长指甲的枯手格开了狄仁杰刺过来的剑,嘶哑着声音问道:“贫道睡一觉而已,因何要杀我?”

    “诈尸了!”一个武侯惨叫一声拔腿就跑,看热闹的人群也轰的一声惨叫着跑开,顷刻间,福寿牌坊底下就剩下举着燕翅弩的狄仁杰和那具骂骂咧咧的“尸体”。

    “报名!报上名来!”狄仁杰用手帕绑住口鼻,这个老家伙太臭了。”尸体“露出满嘴黄板牙嘿嘿笑道:”贫道龙虎山参商!“

    狄仁杰大怒一脚踹在老道的胸口上,踹完了之后才想起这个老家伙的地位,龙虎大法师的名号不是用来说说的,而是天下道官第二人,仅次于袁守城。

    自己一个小小的六品小官,这家伙伸出一根手指就会碾死自己,好在老家伙的眼睛好像还没有复原,应该看不清楚自己,赶紧问道:”你可知道我是谁?“

    被踹倒的老道艰难的坐起来道:”贫道管你是谁,不管你是谁,反正你死定了。“

    狄仁杰大喜,再次狠狠地踹了老道一脚,然后撒腿就跑,这个时候还留在这里做什么,等到其他的道官到来以后,自己的下场一定不太

    一连三天,狄仁杰都没有从迷林里出去过,只是在小院子里陪着小武,现在需要躲灾的不只是小武,自己也非常的需要。”你是怎么知道那个老道没有死?“小武靠在他的背上,小声的问。”滑天下之大稽,已经出现了尸水,身体上长了蛆虫,口腹中也布满了蛆虫,这样的死的透透的家伙,身体上怎么可能没有尸斑,在这样炎热的天气里,胸腹没有胀气,腹部平坦,别人拿棍子捅一下,居然还能喷蛆,这简直就是画蛇添足,如果不是死人,那么就一定该是活人。我和师父没少去孙道长的解剖室,死人见得多了,死人该是什么样子,怎能骗得过我?”狄仁杰说起这事有点小小的骄傲。

    “你说那个老道来自江西南道的龙虎山?”小武若有所思的问。

    “是的,他说他叫做参商,参商老道就是龙虎大法师,天知道他为什么会跑到长安来装死,还把自己弄得如此的恶心,将蛆虫吞下去几乎就是在自降身份,自取其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才把这个可怜的老道逼到了这一步。”狄仁杰拿着竹竿逗着那只红色的蝎子。

    “唉,都说女人生了孩子会变得愚蠢,我发现自从我们成亲之后你却变蠢了,这样下去怎么得了啊,等到孩子出世,我都不知道你还有没有足够的智慧教我们的孩子读书。”小武一巴掌拍掉狄仁杰伸过来的咸猪手,很是为自己家族的未来担忧。

    “你想到了就说,你以为一天到晚脑袋里总是琢磨事情会非常的舒服?你夫君我整日里要为国家操劳,不但要查奸纠,还要找那个该死的黑衣女子,现在又不小心把人家龙虎大法师踹了两脚,这个时候就不要卖关子了。”狄仁杰把害事的蝎子踢到了墙角,重新抱着小武把头埋进小武的颈项间贪婪的闻着发香。

    “呆子啊,那个参商就是来化解龙虎山危机的,不过他们来的太快了,估计长安这边刚有动静,参商他们就得到了消息,故意在闹市里演这一出死人复活的把戏,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陛下正在满世界找这种神神叨叨的人来救兕子的性命,这个时候还敢这么玩,难道说他们有办法解决兕子的病情?”小武反抱着狄仁杰小声的说。

    “哈哈,我知道,所以才钻进迷林不出去的,既然龙虎山的人只想着求活,有没有危害国家,我实在是没必要和他们过不去。”

 第三十三节小国的悲哀

    熙童骗不了人,自己的小喽被人家识破了,把脑袋砍!从城墙上面扔了下来,熙童捧着人头大怒,指着城头说一旦破城,一定会把所有胆敢抵抗的人全部杀掉。

    自己背着横刀攀着城墙的棱角首先就要登城,城池上面的乱石如同雨点般的扔了下来,熙童避无可避,只好狼狈的逃窜了回来。还遭到了城头上的波斯人无情的耻笑。

    世道变了,变得不好抢劫了,自从突厥联军进入了小勃律之后,莎栅国的抵抗也变得逐渐坚决起来,往日只要熙童斩掉为首的将领,剩下的人就会乖乖地跪在地上接受抢劫,现在彻底的不同了,也不知道突厥人到底做了什么,或者说了什么,现在想要攻破城池比以前艰难十倍不

    寒辙的处境要比自己好很多,他打着传教的旗号进行劫掠,总有人会心存侥幸,认为只要自己虔诚的信教,就能够幸免,往往这样的人死的最快。

    木鹿城是熙童最想攻克的城池,只要将这座城攻下来,自己占领的三座城池就会呈品字形护卫住这个三角区之内的肥沃平原,这是可以传给子孙的基业啊。

    云烨就在自己身后不足五百里的地方,但是他驻守在碎叶城未曾向前走近一步,如果自己向云烨求援,一定会得到援助的,九娘却不愿意熙童去找云烨,她遭受的背叛太多,总是下意识地对官军心存疑虑,认为他们都是一些只知道生死厉害,不会顾及多少人情的利益动物。

    熙童背着横刀站在月夜里,宽厚的肩膀如同一座大山,眼前就是木鹿城,自己已经到了城下对这座城池却没有丝毫的办法。

    流寇原本就不该攻城,只能快马驰骋乡里,来无影,去无踪·这样就能快乐的抢劫一辈子,很可惜人心总会长草,流寇只要开始有计划地攻打城市,往往就是这些流寇衰落的开始。

    熙童自认为英雄·当然想要在西域的乱世里建功立业,除了杀戮,他没有任何能够征服人心的武器。

    “去求,老子天生独来独往,用不着向任何人求援,能打则打,不能打就继续流窜·机会迟早有一天会落到老子的头上。”熙童恨恨的说了一句,回到账房就下令撤离,他从刘方身上学到了一招·叫做当机立断!”大兔子病了一一二兔子瞧一一三兔子买药一一四兔子熬一一五兔子死了′一一六兔子抬一一七兔子挖坑一八兔子埋¨“

    熙童唱着歌进了沙漠,他准备好好地休整一段时间,等到局势发生了变化之后再卷土重来,歌谣不好听,但是这群土匪却唱的痛快淋漓。

    云烨抱着自己的小闺女也哼着歌谣,歌声不错,但是孩子却半点的脸面都不给,依旧哭泣个不停,掀开襁褓自己看了看孩子的胯下·很干爽,没有尿,也没有拉·就是哭个不停,坐在旁边晒玉牌的无舌手里捧着一本书,对孩子的哭泣充耳不闻。

    云烨胳膊上有一个深深地压印·这是那日暮咬的,这婆娘想生儿子都想疯了,谁知道生下来之后儿子变成了闺女,这就算是活不成了,无舌说过的,该生男孩的,她总是怀疑有人把她的儿子抱走了·给她换了一个闺女。

    神经病一样的往床底下看,看看是不是掉到了地上·发现床底下什么都没有,就开始大哭,月子的妇人哭不得,一哭两只眼睛就肿的跟桃子一样。

    不可理喻的认为自己生闺女都是云烨的错误,说云烨根本就不愿意给她一个儿子,要不然为什么辛月生了两个孩子都是儿子?

    “孩子这是饿了,你一个大老爷们有没有奶水喂她,就算是唱出花花来孩子还是会哭个不停,堂堂的大帅在两军阵前抱着闺女唱歌像个什么样子?”

    杜如晦实在是受不了了,从自己的木屋里钻了出来,无奈的对云烨说。

    那日暮躺在床上还是在生气,云烨皱皱眉头,将孩子放在她的怀里说:“孩子饿了,赶紧喂点奶给孩子,儿子和闺女有什么区别,一样都是我们的孩儿,只要让他们平安长大,就算是天大的福分。”

    宦娘见云烨的脸色不好看,叹口气将那日暮扶起来,见那日暮不情愿的开始给孩子哺乳这才松了一口气,孩子吃得很贪婪,她是饿坏了。

    那日暮抱着孩子喂奶,慢慢的也就进入了母亲的角色,到底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就算是一时半会的想不开,也不会不管孩子。”那日暮,你想多了,今后闺女要比儿子金贵,尤其是我云烨的!闺更是金贵无比,上苍赐给了我们两个孩子,就该心满意的接受,万万不可心生怨言,要不然,你连闺女都保不住啊!你看看多漂亮的孩子,长得像你,不过脑袋像我,云家人都长了一个大脑袋,这样的孩子聪明,将来一定会长得倾城倾国的。“

    云烨瞅着闺女吃奶,满意的点点头,温言劝慰那日暮。”我总想着给您生个儿子,咱们云家的子嗣说到底还是单薄了一些,妾身在来之前,老奶奶就说过,要妾身一定要争气给家里再添一位男丁的。“那日暮抽泣着回答云烨。”奶奶那里不要管,自有我去分说,生了孩子就是喜事,还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那样的话老天爷也太不值钱了。“

    对于老奶奶的这个习惯,云烨半点办法都没有,她恨不得满院子跑的都是秃头小子,李容,云寿,云欢,被她疼爱到了心尖上,就是对几个女娃子不太上心,原因就是云家的女人太多了。

    听到了军鼓声,云烨匆匆的回到了中军大帐,派出去的骑兵该回来了,空荡荡的碎叶城实在是让人失望。

    几位骑兵匆匆的到了军帐,云烨抬头看的时候才发现站在帐前的尽然是狗子,这家伙满身的污渍,看样子已经在沙漠里跑了很久。”侯爷,刘先生要我告诉您,您必须进军莎栅国,帮着单鹰,小苗他们将莎栅国的重兵从西面吸引到东面,否则,他们在冲进大食国的时候就没有任何的退路了。“

    这一点云烨和杜如晦早就料到了,现在要做的就是按照原计划进入沙珊国,沿着大河一路向大食逼近,强迫大食东方的总督优素福派兵防备自己的突然袭击,这样就能生生的扯出一个空档,给小苗和单鹰创造出一个宽阔的走廊,这样就能把他们身后的突厥人彻底的引往西方。

    云烨在西域的一战也没有白费,伊吾(哈密)、鄯善、高昌、焉耆、龟兹、疏勒、于阗等西域小国的反对势力被云烨连根拔起,整个西域终于安静了下来,杜如晦趁机建立了以安西四镇——龟兹、疏勒、于阗、焉耆为核心的西域统治体系,将边远地方的人集中到这四座大城中进行管理,因为皇帝的旨意,他和云烨特意将碎叶城空了出来,准备交给将要到来的李元祥,既然他心有雄心壮志,那就去统治西域昭武九姓去吧。

    与此同时,中东的阿拉伯人也在迅速崛起。自穆罕默德先知和两大正统哈里发以来,穆斯林已经控制了亚述人、波斯人和罗马人想都没敢想过的辽阔版图,从阿拉伯半岛上的几个部落扩张成一个横跨欧亚非三大洲的空前帝国,向西占领了整个北非和西班牙,向东则充满了勃勃的野心,一心想要控制昭武九姓与河中地区,这一次远东的总督优素福对于自己的东征充满了信心,准备一举吞并莎栅国,将自己的版图扩展到自己力量能够到达的极限。

    有一个强国做邻居这是所有国家都不愿意的事情,大国之间本来就该间隔着一些小的国家,两个大国一起压榨这些小国家才是道理。怎么能让两个庞然大物互相挤在一块土地上,这样一来,战争就是唯一的选择了。

    驼城再一次开始行动,这一次云烨打算从沙珊国直接穿过去,把这个国家横切为两半,如果可能他很愿意亲手结束波斯帝国的最后残

    长条形的莎栅已经被大食人的远东总督优素福蚕食的差不多了,既然这个国家注定灭亡,自己为何不能在这里分一杯羹呢?

    越境作战本该受到皇帝的授权,只可惜长安距离碎叶太远,军情一日三变,大食人已经纠集了大勃律正在准备合围小苗的天使军,突厥人又生生的阻挡住了大军的退路,云烨在和杜如晦商议之后,一面遣使告知皇帝,一面开始施行自己的战略部署。

    寒辙沿着香城一路上向西前进,只可惜独木难支,进攻变得无比的艰难,在无论如何也联系不到熙童的情况下,只能暂缓自己的攻击,退守香城,面对大食人的大军,不得不谨慎从事。

    驼城自从踏入莎栅国的那一瞬间,明智的萨珊王朝注定了的末代皇帝俾路斯让开了一条大路,将自己国家的西部划分出来作为两个强横的王朝兵戎相见的战场,自己则再三的申明保持中立,向圣火发誓不参与任何一方。

 第三十四节彷徨

    战争是一个矛盾积累爆发的过程,在云烨看来,怛罗斯之战在现在的政治条件下,爆发是必然的事情,既然迟早会爆发,不如现在就爆发。

    一次将大食人打疼,大怕,并且建立一个缓冲区是目前必须要做的事情,既然自己现在人手装备一概不缺少,趁着士气如虹进行一场必要的决战是非常有道理而且有必要的。

    杜如晦的意见也是如此,老家伙自从来到西域之后就彻底的抛弃了自己的温文尔雅的伪善面目,一道道酷毒的超乎云烨想象的政令就是出自这个从小就接受儒家教育的大儒之手,西域三十六国在他的手中被揉来捏去,等到他放手的时候,云烨赫然发现,西域大地已经变成了另外的一个世界,自己的手下居然多出了十万之多的仆从军。

    ‘用这些人打个前站,攻个城,修个路还是不错的,都是些绝望的人,给条生路就会感恩戴德,西域之地僻居一隅, 想融入帝国,不为帝国流血就不能生出感情,所以,云烨啊,把这些人往死里用,无需客套。“

    杜如晦放下手中的《中庸》,盯着云烨的眼睛看了一下,就背着手出去了。

    都是杀人如麻的**湖啊,云烨不佩服都不行,手里捧着《中庸》这样的儒家圣典,嘴里说着该下十八层地狱的话,老家伙没有感到半点的不适应。

    不过,云烨也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为国家聚敛人手这种事杜如晦不知道干了多少次,招安杜伏威的时候,担任说客的就是这个家伙,然后,杜伏威就完蛋了,招安李密的时候出马的还是这个老家伙,然后李密也就完蛋了,听说李密的部将王伯当死的惨不堪言,都被乱箭射成筛子了,至于萧铣这样的小人物不知道被他和大唐的一众谋士坑死了多少。

    反正云烨没有在长安见过那些据说已经养老纳福的草头王,估计在地下的可能性非常的大,杀一批,收一批,然后再死一批,最后留存下来的人才能享受大唐的福利,这是一个根本的流程,老家伙早就玩的得心应手。

    这些事情交给范弘一和田元义去干没有半点的问题,田元义喜欢受**劳,范弘一喜欢被虐待,有这样两个得力的部下云烨非常的喜欢,只要交代到他们手里的活计,都能干的又快又好,再加上一个酷爱打仗的程处默,不管接到多么不合理的任务,也会开心的去完成,送死都没问题。在云烨麾下他不用考虑自己会被人背地里放暗箭,只要打好仗就万事大吉。

    总之,在云烨的营地里,气氛非常的和谐,驼城上下都没有将即将到来的大战当成一回事。

    不过这是精神层面的东西,云烨哪怕去杀兔子,也准备动用五万兵马,**和陈数准备率领三千铁骑先和敌人试探性的大战一场的计谋,被云烨直接否定了,他不想费那个力气,既然驼城是活的,那么,就向前走,无论在何时何地遇到大食人,大食人都会有兵临城下的感觉,云烨只守不攻,驼城既然是一个无敌的存在为什么要让将士们用自己的鲜血去试探敌人的虚实呢?

    大食人想要得到最后的分红,必须攻克驼城,云烨只期望优素福能将东方的大食兵马都带过来,只有敌人数多了,驼城才能发挥最大的效能。

    也只有彻底的击溃大食人,突厥人才能沿着这条通道去遥远的西方,像一条上帝的鞭子狠狠地鞭笞那些西方人,只会破坏而不会建设的突厥人是天然的强盗,他们存在西方,就会把导致汉民族荣衰的命运同样的带给西方,不知道千年以后得史学家们在整理自己家国的历史的时候,会不会觉得自己家国的命运也和韭菜一样,需要一茬茬的收割,现在,云烨最大的恶趣味就是把突厥这把镰刀送到遥远的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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