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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第1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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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着那日暮散步,这是云烨唯一能做的,园子里早就溜烦了,带着两个丫鬟家将,就出了后门,沿着青石板小径走向田野。

    云家庄子的人现在对石板路有着特殊的爱好,只要有机会,就会修一截石板小路,前面十几亩的地里种的全是玉米,这是三年不间断的种植才有的规模,为此云烨付出了极大地心血,如今成熟在望,只要种子不退化,云烨明年就准备把附近的山地全种上玉米,土豆这东西在云家庄子已经不是稀奇的东西,年纪大的老人,在大清早喝茶的时候,会顺便烤上两个土豆做早餐,就着浓茶,吃个热气腾腾的土豆,有着说不出的舒坦。

    那日暮看着玉米悄声的向云烨撒娇,她要吃玉米,去年她就想吃,结果辛月不答应,老奶奶哄她说,今年多了就能吃,现在绿油油的一大片,她觉得已经很多了,丈夫给她显摆过煮青玉米有多么的好吃,孕妇就不能想吃的,只要想了,就没有一点的耐心。

    吃点玉米算什么,想想她肚子里的孩子,就是想吃天鹅,云烨也会义不容辞的去皇家园林里去抓,芙蓉园里有好多,占着一个小湖泊,忽闪着翅膀抓鱼,太浪费了。

    玉米长得粗壮挺拔,饱满的玉米棒子斜插在玉米杆子上顶着着褐色的丝绒,最顶上的雄花,已经开败,摇一摇,依然有无数的花粉落下来。

    自己地里的庄稼,这还客气什么,云烨站在田埂上,咔嚓,咔嚓的就掰下来三个,想想既然开吃了就不要小气,又一口气掰下来十几个,看到一尺多长的玉米棒子沉甸甸的被家将抱在怀里,那日暮就一点都不想散步了,催着云烨回去给她煮玉米。

    给云家看守玉米地的护卫交代好,让他们把没有玉米的空杆子全部砍掉,不要留着浪费土地的养料。

    旺财没吃过玉米,云烨给它剥了一根,拿在手里看着它一点点的全部吃完,剩下的剥去外皮,只留下最里面的一层外皮,玉米把皮剥光了煮就没有那股子香甜的气息了。

    (未完待续)

 第十九节 李泰和隋炀帝

    煮好的青玉米自然清香四溢,那日暮高兴地给奶奶,姑姑婶婶们端去了一盘子,丫鬟都不让沾手。

    堂堂侯爵府吃个玉米都能吃出过节的感觉,高档货,辛月抱着玉米棒子啃得模样让人心酸,仔仔细细的一点渣滓都不剩,那日暮一口气吃完了自己的,又盯着云烨的看,只好又给她掰下来半截递过去,小丫数着玉米棒子上的玉米粒准备拿刀切开,数量不够,小丫头们只好一人半个。

    自己到底在干什么?云烨忽然间怒气勃发,天下人吃不吃饭的关老子屁事,一个破玉米,把自家人稀罕成这样,地里不是还有十几亩地的玉米么?自家人吃光一亩又如何?以前没有玉米的时候不是也没把所有人饿死么?

    喜欢吃,今天就吃个够,亲戚朋友长辈的都送一些,自己人都吃不上指望全天下的人都能吃上?李二至今把土豆只在小范围里传播,这是做什么?云家庄子的老汉们都对土豆没什么稀罕的了,外面的人居然还不知道土豆是个什么东西。

    连庄稼难道说也要分出个上下尊卑?土豆只许富贵人家中种植,就不许最需要这东西来充饥的百姓家种植?

    虽然知道这是李二出于小心,自古农桑无小事,劝课农业从来都是封建王朝的基石,再小心都不为过,富贵人家能够经得住损失,就算忽然间没了土豆的收益也不会饿死,穷苦人家可不同,种了一年要是忽然间没了收成,那就是改朝换代的大事,稻谷,麦子,小米,糜子,高粱种植了上万年,才成为百姓的主要食粮,土豆横空出世的时间太短,需要验证。

    可就是这样,云烨依然感受到了伤害,土豆怎么回事他很清楚,玉米更不用说,手里喝粥的小碗被捏的吱吱响,再看到蒔莳一颗一颗的剥着吃玉米的可怜样子,彻底爆发了,把手里的小碗往桌子上一扔,扭头就出了门,弄得饭桌上的家人面面相觑,不知道云烨发的哪门子的疯。

    带着家将仆役来到玉米地,选了一块长得最好的,一声令下,仆役们就冲进玉米地开始掰玉米,云烨没打算把这一片玉米留下一株来,造福人间,最重要的是先要造福自己家人,他从不相信那些对自己妻儿老小都不关爱的人,这样的人不知道是不是还能算进人的范畴,不管自己妻儿老小,却悲天悯人的去为全世界受苦的人谋福利,看似伟大的背后往往掩藏着不为人知的丑恶目的。

    这种人在大唐有很多,都是些地方官吏,京城里一个都没有,就连魏征这样的人都知道给自己的傻儿子买一套好房子,怕他将来没了衣食,舔犊之情看着就让人舒坦。

    一亩地没多少,半个时辰就被仆役们给掰的干干净净,看着十几箩筐的玉米棒子,云烨这才消解了心头之恨。

    奶奶拍拍云烨的手什么都没说,笑眯眯的去佛堂,准备把今天的课业补足,辛月刚要说话,被云烨一眼就给瞪回去了,那日暮欢喜的像个孩子,要云烨给她煮的多多的,她打算这半个月就吃煮玉米了。

    又煮了满满一大锅,钱管家都分到一穗子玉米,欢喜的见牙不见眼的,小丫迅速的就把自己的存下的那点玉米啃个干净。

    这就对了,那日暮端着一盘子去了自己的屋子,知道她准备拿给宦娘吃,小丫,小武,几个小丫头,一人分了两个,吃不完就剩下,全家都不许放过。

    “您今天怎么了?平日里把玉米看得和命一样,怎么现在就砍了这么多?您不是说都是种粮吗,您还说,饿死爹妈,不吃种粮,今天性子改了?”

    “我要是真的眼看着爹妈饿死都不吃种粮,这样的我,你还会喜欢么?如果大公无私了那就不是云烨了,什么天下,什么百姓,那不是我要关心的事情,我也是百姓的一员,也需要受到照顾,不能我去照顾天下了,自己全家半死不活的打饥荒,良心,那东西是吃饱饭以后才有的东西。”

    辛月在云烨嘴边亲一下说:“您这样的夫君才是好夫君,妾身上辈子不知道积了什么德能嫁给您这样的好男子,给您生儿育女是妾身的福分,一辈子在您的羽翼底下暖暖活活的过日子,管仲不是说过么,衣食足乃知礼仪,先贤的话和您的话是相通的。”

    辛月最喜欢看到一个顾家的云烨,见到他有朝这方面发展的趋势,赶紧又是鼓励,又是给丈夫的话找根据,好坚定一下丈夫的心思。

    天黑透了,李泰依然不见动静,云烨在篮子里装了俩穗玉米,准备下去看看。统领见云烨给李泰送饭,感激的让开地窖门,放他下去。

    李泰的爆竹已经做好了,但是这个勤快的小伙子依然在忙碌着,拿着放大镜仔细的研究那些不同纯度的硝石,硫磺,想做一个记录。

    本子上已经记满了一些符号,这是云烨特意教给他的英文字母,纯粹是为了保密,李泰自己给每个英文字母制定了新的含义,就是云烨现在拿起他的笔记,也看不明白,他到底记录了些什么。

    沉迷于工作中的男人是很迷人的,坚毅,刚强,不屈不挠,总之你会在这一刻发现你在他身上从来没有发现过的优点。

    摸了一把茶壶,发现里面的茶水已经冰凉,趁着李泰休息一下的功夫云烨说:“青雀,多休息一下,火药已经被我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你想在这个基础上有新的发现,不会太容易,有好吃的给你。

    李泰冲着云烨笑笑,叹了口气,又做了个伸腰的动作,掀开篮子的盖子,惊叫一声:“玉米,今天怎么了,你怎么舍得给我吃这样的好东西,去年问你要一点尝尝,被你骂的狗血淋头,难道说见我太辛苦,特意让我补补?““先洗手,手上全是药粉,就不知道干净以后要养成工作完了洗手的好习惯,我不知道你将来还会研究些什么,如果介入到生化的范畴,光不洗手这一条,就会要了你的命。“对于正确的意见李泰总是很虚心,放下盖子,自己去木盆边上洗手,仔仔细细的洗了两遍,才擦干水渍,从篮子里取出玉米,揪掉玉米须,扒开外皮,大口的嚼起来。

    看他的动作就知道,书院的这些混蛋一定没少偷吃玉米,可怜自己强忍到今天才吃上一口。

    来到李泰的案子边上,看他做好的爆竹,很细心,从大到小都有,抽屉里的配料已经所剩无几,拿起爆竹晃一晃,被塞得很严实,竹节上的小孔也钻的很秀气,很难想象这些东西都是出自一位亲王之手。

    “青雀,你的韧性就连我都不服不行啊,你天生就该干这一行,勤奋加上天赋,你想不出成绩都难,我不敢想象你将来会达到怎样的成就,你哥哥和你实在无法相提并论,不管在天赋,还是勤奋,都不如你。“李泰吐掉一口渣滓,翻着眼睛说:“那你还不是选择帮我大哥,我这样的优良品种你都视而不见,现在说这些不觉得晚了一点?““你想多了,如果光说做皇帝,我还是坚定地支持你大哥,你治理不好国家的,科学家当一个国家的元首,是那个国家的灾难,他们的的性子里天生就有一股子疯狂劲,你不会不知道当皇帝会有多大的压力,依你的性子,用不了多久,就会彻底的把那股子疯劲释放出来,你偏偏又很霸道,你知不知道,你和杨广很像啊?“李泰不言语了,低下头继续啃玉米,半晌才抬起头,无奈的对云烨说:“我想反驳你的,结果发现真的如你所说,我们很像,一样的文采风流,一样的天赋不凡,就他妈的连想法都差不多,运河这东西如果不赶时间,杨广一定是一位赫赫有名的皇帝,如果征伐高丽不是如此急迫的话,也不会造成隋朝的四分五裂。我们的性子都很急,都想把一百年的事情在几年之内做完,所以必定就不会太稳妥。““小泰,这就是我不愿意你去当皇帝的原因,上面的两条固然重要,最重要的一条你却没有弄明白,你看看你父皇这些年在做什么,就明白了,杨广不光是性子急,而是需要迅速的积攒人脉,隋朝末年,门阀横行,当然包括你们关陇李家,给杨广的压力太大,他需要证明自己是一个好皇帝,所以选择东征高丽,将全国的力量都集中在那里,大量的消耗门阀的力量,如果东征成功,他一定会挟大胜之余威,处理掉国内的门阀,这就是你爷爷为何会一夜三惊的原因啊。

    国内他想通过运河的开凿,来奠定自己千古的业绩,很可惜,他东征失败,惨不忍睹。开凿大运河又用人不明,麻叔谋之辈食人如同野兽,国内民怨沸腾,他失去了贵族的信任,同样得不到百姓的信任,所以十八路反王,七十二路烟尘的出现就不足为奇了。

    (未完待续)

 第二十节 孙思邈的价值观

    和李泰的谈话进行的很愉快,一个对皇位不再抱有奢望的人心态是平和的,你可以和他讲述任何一种关于皇位的笑话,笑的涕泪交流之余,那股浓浓的酸涩却怎么都挥之不去。

    李泰抱着做好的爆竹出了地窖,侍卫们下到地窖里拿走了里面所有的东西,包括新扫出来的尘土,留给云家的是一间空空的地窖。

    在地窖里教授火药的制法是李二特意交代的,他认为这是这是人窃天权,不可为天所见,须在九地之下进行。还好云家的地窖够大,也够深,除了没有挖出黄泉,其他的都好,虽然有掩耳盗铃之嫌,可是李二郑重其事的交代,云烨就必须不折不扣的完成,皇权比黄泉可怕的多。

    李泰固执的从云家带走了一筐玉米,不要熟的,只要生的,他准备回到皇宫自己煮,自己劈柴,自己烧火,自己剥玉米,自己把玉米端给父母,他不会做饭,只有煮玉米可行一些,他想通过这种方式告诉李二和长孙,自己退出皇位的竞争,从此做一个太平王爷,研究自己喜欢的那些东西。

    人的背影往往会告诉你许多的信息,比如现在的李泰,开始垮着双肩,弯着腰,后来就慢慢挺起腰杆,身形也挺拔起来,冲着云烨招招手,说了一句话,就钻进马车,别人听不明白,可是云烨知道那句话的含义,李泰依然是李泰,从没改变过。

    “夫君,魏王说他挑了几十只大的家伙,是什么意思?”辛月站在门口看着远去的李泰车驾若有所思的问?

    “男人家的事情,女人问那么多做什么。“云烨回头就把满脑子八卦的辛月推回家,半夜三更的谁家女人还在到处跑。

    李元昌会不会死云烨管不着,这种败类中的极品死一个少一个,几十只大的马蜂在身上乱扎,一定会让他欲仙欲死,李泰的郁闷需要有一个宣泄的地方,李元昌好死不死的遇上了有什么办法。

    孙思邈还没睡,在院子里挂了只灯笼躺在躺椅上听蛤蟆叫,自从云烨进家门,孙思邈就被请到家里,那日暮就要生了,头一胎,没有老孙在,云烨心里就觉得没底,不过老道似乎也想来云家了,钱管家请了一次,就收拾了一个包裹下了玉山,随行的还有火炷的妹妹,小姑娘穿着道袍,头发上别着一只木簪,在孙思邈边上给他不停地挪烧着的艾草,好把那些蚊子全部撵跑。

    老道起了凡心?这念头刚升起,云烨自己都觉得龌龊,如果这种情形发生在李二的身上,如何猜测都不过份,但是放在孙思邈的身上就是亵渎了,满大唐,云烨就遇见这么一位真正道德高洁的人,后面虽然说研究出来一些类似蒙汗药之类的东西,那也是为了医学研究,只不过是云烨没把他用到正途而已。

    孙思邈的身边有一穗玉米,是生的,外皮已经剥去了,上面少了几粒,他还是那个坏毛病,见到陌生的植物,就往嘴里塞,不止一次看见他嘴肿的像挂了腊肠一样,做试验嘛,猪马牛羊,猴子,兔子都成,干嘛和自己过不去,神农就是这样挂掉的。

    见到云烨过来,孙思邈招招手让他过来对他说:“那日暮的身子很好,产期就在这两日,你出去了八个月,好好陪陪这孩子才是,我看她有心结,这样可不好,日子久了,人就会得病,你这样忙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啊。“云烨坐在小道姑搬来的小凳子上笑着说:“那日暮是想草原了,总是在梦里梦见草原,我也答应她,只要孩子过了周岁,就可以随她去草原了,在这之前,我想把牛痘给孩子种上,大草原自从匈奴开始就有一个不好的习惯,那就是习惯性的拿病死的牛羊,甚至是人来当武器,抵御汉人的进攻,殊不知这东西是一把双刃剑,伤人也伤己,汉人的生活习惯要比他们好,所以伤害最大的还是他们自己,草原上一个孩子从出生一直长成为一个青年,要比中原艰难,十个孩子中有三四个能顺利长成,就算是神仙保佑了。““那你还把孩子让那日暮带走,我养着不行吗?人家小妾生的孩子不都是正妻带着的么?就咱家不一样。“辛月就是一只幽灵,随时都会出现在任何地方。

    孙思邈笑笑不说话,他在云家就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从老奶奶开始就没人把他当成外人,这些话如果有别人在,辛月打死都不会说,可是在孙思邈面前,她就百无禁忌。

    “吵吵什么,咱家是咱家,进了门都是我老婆,我娶了你们,就不会伤害你们,虽然娶两老婆已经算是一种伤害了,没办法,事情到了这一步,就说这一步的情况,你有孩子,你带着天经地义,那日暮也要有孩子了,所以她带着也是顺理成章。“辛月把手里的果盘放下来,居然是西瓜,只是上面的籽实在是太多了,个头也不大,碗口大小,不像后世一个个长得冬瓜一样大。

    “寒瓜啊,老道上回吃这东西还是在芙蓉园给皇后看病的时候吃的,一晃眼已经两年了,今年的瓜长的大,雨水足,就这点好处。“孙思邈这些年变得更像神仙了,什么事情在他眼里都是云淡风情的,引不起波澜,寒瓜这东西,只有皇家的园子里有的种,每年也就种个一两亩地,夏日里作为贵重的赏赐,分给那些王侯们一两个,不管谁家得到,都是一种荣耀。

    一个小瓜,三两口就吃完了,云烨把瓜子小心的收起来,让辛月洗干净晒干,准备明年自己家也种上些。

    “这东西官府不是不让种么?您收瓜子干什么?“辛月还是一副好良民的模样,可云烨这两年早就学坏了,钻法律法规的空子,又不是头一回,和那些王侯之家一样,谁家把王法当回事啊,只要不造反,就是一等一的良民。

    “皇帝把咱家的土豆拿走藏起来也没见有谁说过闲话,我种一点破寒瓜就絮絮叨叨的,你烦不烦啊。“辛月没好气的在云烨肩膀上抽了一巴掌,带着自己的一群爪牙回后院去了。

    “你在野人山里爬了一个月,就没发现一些好的药材?“三句话不离本行,孙思邈见辛月走开,立刻就问重点。

    “当然有,您一直想要找的田七那味药我给您找到了,带回来一些干品,回头就给您送去,我还看到一种吃肉的花,不知道有没有用,太臭了,我就没拿,捉了一只红颜色的蜈蚣,一尺长的那种,您不是老说这里的蜈蚣入药,药性不够吗?那一只,想必是足够了,还给您带来一样特产水蛭,个头大,吸血猛,咬一口舒坦极了,伤口会流一天的血,窦燕山试过被几十条一起咬过,差点没命,您看怎么样?““在哪?“孙思邈没工夫听云烨的瞎显摆,直接问最重要的。

    “水蛭我养在水缸里,田七在库房,蜈蚣在我书房。“别看老孙性子温和,却是一个最没耐性的,云烨要是再多嘴,说不定会挨揍,赶紧把地方说清楚。

    举着灯笼从水缸里捞出一条水蛭,孙思邈把它放在自己的手指上,黏糊糊青了吧唧的水蛭急躁的想在满是老茧的手指上下嘴,都是徒劳的,孙思邈的食指上茧子太后,它的嘴咬不开,只能到处转圈子找鲜嫩的地方下嘴。

    手指一弹,水蛭被弹回水缸,看看自己的手指,很高深莫测的笑了一下,一头就钻进云烨的书房,一个硬木盒子里那只红色的蜈蚣跟活的一样,爪子都没掉几只,为了它,云烨可是下了苦功的,把蜈蚣包在宣纸里,放在通风的地方慢慢的阴干,最后拿绣花针固定在软木上,已经不是什么药材了,算得上是一件艺术品。

    “很好,品相很好,看样子毒性也不差,是一味好药,息风解痛,恶疮,这些顽疾有了它,就好下手了。“说完,就把盒子扣起来揣怀里,然后示意云烨带他去云家的宝库,田七还在那里呢。

    没事干参观别人家的库房,也就孙思邈干得出来,琉璃之类的看都不看一眼,就是对云烨拿回来的珍珠,挑了几颗装起来,说是要配药,刚刚给打开库房门的辛月,笑嘻嘻的给孙思邈建议,后面还有好些珍珠,看看老神仙是不是再挑几颗大些的?

    这个败家娘们,珍珠那东西入药挑些歪七扭八的就好,反正都是碾成粉末的下场,干嘛要挑大的,好的?

    架子上摆着好几个麻包,里面全是田七,都是蒙家寨子的长老让人采来的最好的田七,年份足,各个粗壮,根茎叶很完整,孙思邈对此很满意。选了几株,就出了宝库,皱着眉头对云烨说:“那些没用的东西你攒那么些做什么,珍宝是灾祸之源,别迷失在里头。“出家人可以不在乎,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但是云家好大一家子呢,老秦还在那里发话,要云家把润娘的嫁妆弄得丰厚些,没钱怎么行?

    但是老孙说了,也只能低头受教。

    (未完待续)

 第二十一节 大小姐出世

    一夜的大雨洗去了暑气,到了清晨雨还在沥沥拉拉的下个不停,云烨一晚上没睡,不停地在屋檐下踱步,昨晚才到那日暮的房间,那日暮就开始肚子疼,这种疼痛一直持续了一个晚上,到了早上接生的婆婆才说二夫人可以生了。

    人参汤早就炖好了,孙思邈看了两遍说没问题,辛月抱着孩子贼头贼脑的离云烨远远地,她知道丈夫在这时候会处在一种暴躁的状态中,离远些比较好,自己生孩子的时候,哪怕在疼的死去活来的时候,都能感受到丈夫到丈夫的焦躁不安,现在相必是同样的情形。

    草原上的姑娘还是坚强些,那日暮没有大声的嘶喊,只是低低的呻吟,这一回,稳婆无论如何也不允许云烨再进产房,看到云烨有冲进去的意思,辛月顾不了许多,赶紧拉住,哀求云烨不要一意孤行,上回就因为进了产房,沾染了晦气,孩子没满月,就被窦燕山绑架,这回要是再出事,一家子就活不成了。

    懂事的那日暮可能听到了门口的争执,再也不发出痛苦地呻吟,只有一阵阵急促的喘气声,煎熬,都在煎熬,奶奶在佛堂里已经派丫鬟来问过三次了。

    孩子的哭声传了出来,没有云宝宝云寿那样响亮,哭声像小猫一样,这下子让云烨的心一下子揪了起来,看了辛月一眼就要进去,稳婆却笑着走了出来,蹲身行礼向他祝贺:‘恭喜侯爷,贺喜侯爷,是弄瓦之喜。“云烨才不管什么弄璋还是弄瓦,只要是自己的骨肉那就是心头肉,早想要个女儿了,这下子心满意足了,云家的打赏从来都是豪阔的,一颗指头蛋大小的珍珠随手就赏给了稳婆。

    怪不得声音那么小,原来孩子真的很小,瘦瘦弱弱的像只小猫,一阵风都能吹走的样子,两只小拳头攥得紧紧的,小嘴还在张着哭号,就是声音小点。

    这就是自己闺女啊,可得心疼,眼看着稳婆粗手粗脚的给孩子捆襁褓,云烨就想动手抽人,小孩子绑的和粽子一样,这是要干什么?

    不耐烦的让收拾好的三个稳婆下去,抱着孩子乐了半天,才发现那日暮瞪着眼睛直直的看自己,眼泪哗哗的。

    抱着闺女放在床头,让那日暮好好看看自己的孩子,谁知道她却把头扭了过去,对自己的作品很不满意。

    “生个孩子就不通情理了,咋想的,天仙一样的女儿我都爱到骨头缝里去了,你还嫌弃,你不喜欢,我带,做梦都想不到我云烨有一天会有一个闺女,这是老天赏给我的,等孩子出了月子,百天的时候看我如何大宴宾客。长安城里有头有脸的都喊过来,不来的我会打上门去,老子有闺女喽。”

    那日暮把头转过来,还是在哭,女人月子里哭泣会留下病根,云烨给她擦掉了眼泪鼻涕,在额头吻一下,小声说:“谢谢你,辛苦了。”

    “我想给你生个男子汉,生一个纵横草原的英雄,可是现在是闺女,我不要!”

    “都生下来了,总不能再塞回去重生一遍,再说了,这次是个闺女有什么不好的,我心里都乐开花了。”

    好说歹说才让那日暮欢喜起来,马上就开始做自己女儿是绝世佳人的美梦。云烨看看床头的影子里自己的样子,叹口气,就自己的长相,想生个倾城倾国的女儿出来恐怕不容易,被夸成天日之表,龙凤之姿的李二,生出来的几个闺女,也没几个好看的,李安澜,高阳,算是不错的,其它的统统被称之为温婉贤淑,大唐的官员还是要一些脸面的,不想昧着良心胡乱夸奖公主们是如何的美丽,只好夸公主们个个温婉贤淑,没长相,只有拿性格来说事,性格这东西弹性很大,怎么夸都不为过。

    自己的闺女将来怎么夸?美貌就算了,血统不好,没办法,难道说自己也要夸孩子温婉贤淑?看看那日暮就知道这条路行不通。

    那日暮忽然又喜欢起自己的闺女来,抱在怀里亲的不行,谁家月子里的婆娘就坐起来,被云烨塞回毯子里,母女两头靠头亲昵地不行。

    辛月明显的想要大笑,呲着牙夸闺女长得好看,看她不停抖动的小舌头,再看她不停地把云宝宝往高举的模样就知道,她现在很想唱歌。

    闺女好啊,只要一副嫁妆就可以打发出门,丈夫就是再疼闺女,无非就是嫁妆丰厚些就是,云家需要打发嫁妆的多了,不在乎多打发一副。

    那日暮看到云宝宝羡慕的不行,再看看自己怀里的丑闺女就没了笑脸,又想哭。云烨好不容易把很想留下来的辛月撵了出去,老奶奶就来了。

    姑姑婶婶们簇拥着进了门,抱着襁褓仔细看重孙女,笑的眼角的皱纹更加的浓密,好声好气的安慰那日暮,说她年纪还小,等到身子好了,再生就是了,这些鼓励很明显起到了作用,那日暮又高兴起来了。

    云家喜添千金,何邵自然骑着快马来贺,这些天倒腾海带,把他忙的够呛,不但要教人家怎么把海带泡发,还要教人家怎么做海带,事情出乎云烨的预料,贫家小户最喜欢海带了,没有其他原因,就是图海带会变多,一小把在水里泡泡,很快就成了半盆,足够一家子吃的,价格还不贵,五文钱一斤,比吃粮食都划算。

    宗室们只好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云烨都宣传了,把那些个贵妇都夸成观音菩萨了,为了给将士们多添一件衣裳,花了十倍的价格买海带,不愧是豪门云云。

    蓝田侯千金出世自然要大肆祝贺,宗室们以李孝恭为头,给云烨的贺礼里不约而同的加了十斤海带,还摆在最显眼的位置,一时间云侯一日无海带不欢的名声就传遍了长安的大街小巷,与云侯喜欢胡瓜的名声相得益彰。

    “闺女的名字叫海带?谁传的,看我不撕烂他的嘴,“那日暮坐在骚臭骚臭的月子房里大发脾气,七月天长安能热死人的季节里,月子房被捂得密不透风,对这股味道那日暮并不陌生,相反还有点喜欢,以前她家就这味道,自从父母带着弟弟被裹挟到草原深处,就再也没闻见过这股子味道,那日暮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只能当他们都死在乱军里了。

    小丫鬟见从不发脾气的二夫人发怒了,赶紧把辛月找来劝劝,在外面喘匀了气的辛月硬着头皮进了屋子,差点被那股子味道熏得晕过去,虽然她坐月子味道也不好闻,可是那好歹是大冷天,哪有这么夸张。

    把手绢堵在鼻孔里瓮声瓮气对那日暮说:“没有的事,闺女怎么会叫海带,那是那些宗室不甘心被夫君骗,故意传出来的,你不知道啊,夫君把他们可坑惨了……““海带的事情可算不上坑,作为皇室宗亲,本就该为人表率,天下间多一门能吃的食物,只应该大肆庆祝,还敢抱怨?这才吃了几顿饱饭啊?云烨在这件事情上做的没有丝毫过错,老夫也吃了海带,味道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可是它煮出来的汤水却鲜美异常,是一门不错的食粮,师古,你再去买上五百斤,价格就是五十文,宗室们不懂事,咱们颜家不能不懂事。“颜家的大厅里,老人家颜之推在大厅上教育自己的子孙,老头子今年九十六岁了,头上没有几根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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