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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第1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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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窦兄,你耳后何时长出来了几条子肉柱,这样一来,我兄的确威武了许多。”

    窦燕山很奇怪云烨会这么说,不自觉的摸摸自己的耳后,摸到一只水蛭用力的撕下来,满手都是鲜血,水蛭只揪下来半截,还有半截依旧牢牢地盯在他的后脖颈子上。

    窦燕山狂叫一声,撒腿就跑,速度很快,一转眼就消失在他自己的竹楼里。

    带着旺财来到窦燕山刚才站立的地方,指着那些如同蛆虫一样扭动的水蛭给旺财看看,动物天生的本能让旺财不停的后退,一直退到榕树树干笼罩的范围外面,才停下脚步。

    很好,旺财现在知道怎么辨别水蛭了,不需要为它操心,人如果能回去,是不是给孙思邈带些水蛭回去,老道士已经为血液凝固的问题伤透了脑筋,说不定他能从水蛭的身上悟到些什么。

    回到了自己的竹楼,云烨在竹楼门口铺上了一块竹排,好让旺财进到竹楼里,这里的夜晚太危险,后世很少的吸血蝙蝠之类的东西,现在一定很多,就算没有那东西,光是蚊虫就会让旺财吃尽苦头,单鹰给的小荷包还在,里面的药草还是在发挥作用,只要带着它,屋子里一般就不会有蚊子。

    南诏的气候古怪,远比千年以后暖和,这才三月天河谷里就已经很热了,可是远处的山顶,却似乎还有白雪存在。越是往上走,就越是寒冷。

    把丝线绷在门口,牢牢地拴在柱子上,这间屋子里,云烨,旺财睡觉的时候才不会乱动,至于探戈女王会不会动就不去管她了。

    想到白天那根勒在脖子上的铁链,云烨又在自己的床边拉上几道。

    (未完待续)

 第六节 世上就没傻子

    云烨以为自己已经熟悉了丛林的日子,哪里知道会一夜三惊,从火塘顶端跑烟的窗户里向外望,只能看见不停闪烁的星星,这在丛林里是极难得的景致,地无三尺平,天无三日晴,这是后世对这片土地的评价。

    不敢想家里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奶奶,辛月,那日暮,哦,还有自己小小的孩儿,不知道辛月把给孩子喂奶时拍他后背的毛病改掉了没有,总是弄得孩子吐奶,还敢说孩子吃饱了,奶奶今天的佛经念完了吧,不知道没有自己陪着说话,会不会赶到寂寞?那日暮应该不会再从辛月的首饰盒子里捡首饰了吧,上回被辛月狠狠地揍了一顿,也不知长没长记性。

    润娘,现在哥哥不在,你就不要再去爬墙头会见自己的情郎了,秦老二已经为这事,挨了好几顿家法了,大丫,千万不要和单鹰眉来眼去的,那个混蛋是个穷鬼,还欠着咱家一屁股烂账。

    再想到几个小的,还有莳莳和小武,云烨就感觉胸口像是压了一块巨石,憋闷的喘不上起来。

    但愿他们能看懂自己留下的标记,如果李二能看到的话,一定能够发现秘密,他就是一个专门为了发现别人的秘密而存在的人,字面上的浓厚感情,对他来说就是一个笑话。

    外面没有风,一丝动静都没有,偶尔从远处传来的猿啼,让这个黑夜更加的沉寂,鸟鸣山更幽,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翻来覆去的睡不着,索性披衣而起,把身体埋在干草堆里的旺财警觉的抬起头,看见是云烨,又把头埋进草里,闭上眼睛继续睡。

    “我很饿,如果你还有米,现在可以再给我一点。”

    探戈清脆的声音从对面传来过来,如果只听声音,在黑暗里会带给人无限的遐思,可惜云烨知道对面床上睡着一位大女人,很大只的女人。

    用竹管吹着了火塘里面的木炭,很快,就有橘红色的火苗钻了出来,探戈有了些力气,挣扎着爬起来,想要到火塘边上来。

    “小心,我在屋子里栓了几条丝线,慢一些,不要伤着你。”

    “我看见你栓丝线了,细细的绳子能伤着谁?你就靠它给你保护么?”她刚走了两步,就被丝线勒住,借着火光,云烨看见有血流了出来。

    探戈止住步子稍稍后退,看看自己胳膊上的伤口说:“你的绳子很结实。”

    云烨不置可否,拿着一截干了的山药,放在火上烤,外面的山药皮很快就焙烤成了黑色,手一挫,皮就掉了,指头粗的干山药散发出一股近似烤馒头的焦香。

    递给爬过来的探戈半截,再把剩下的半截往身后一送,立刻就有嘎巴嘎巴的声音传过来,只要是吃的,旺财从不错过。

    食物很少,聊胜于无,三两根山药干无论如何也填不满两个人,一匹马的肚子,怪不得窦燕山说自己曾经经历过的饥饿如何可怕,当你的胃抽在一起的时候,除了食物,你的脑子里不会有其他的东西。

    窦燕山很刻薄,他只提供了云烨一个人的口粮,如果煮粥,勉强够两个人吃的,但是加上一匹马,就远远不够了。

    这是他防止云烨逃跑的新办法,没有食物,走不出丛林,这是孩子都明白的道理,世界上最简单的办法,往往也是最有效的办法,不要说一个人凭借自己的丛林知识就能穿越洪荒,那只是一个传说,为什么一个探险小队,最少也需要三个人,这是有道理的。只有三个人才能勉强做到互为支援,两个人都不行。

    丛林里的确有很多的食物,但是大部分是为野兽准备的,如果没有一个强大的胃,消化不了那些原始的食物。

    “你为什么要给你的马喂粮食,哪怕自己挨饿,也要让它吃饱,马不是就该吃草么?“探戈没见过谁会对自己的马会这么好。

    “我只解释一遍,你听好了,对我而言,旺财是我兄弟,他不是一匹马,是我的伙伴,我生命里最重要的几个生命里,旺财就是其中的一个。”

    不想给她讲旺财的事情,这些事给辛月都没有说过,有些秘密或许藏在心里比较好,旺财是最贴近自己秘密的生物,云烨对旺财甚至有一种亲人的感觉。

    在云家谁都知道,伺候侯爷的时候不小心怠慢了,没关系,侯爷会一笑了之,可是慢待了旺财,侯爷就会大怒,处罚起人来毫不留情。

    小丫是云烨最疼爱的妹子,闯了什么祸都不会受到责罚,唯独在用蜡烛烧了旺财尾巴的时候,云烨的脸黑了三天,从那以后,小丫再也不敢捉弄旺财了。

    “你是谁,看得出来你不是一个普通人,我的客人很骄傲,但是他对你似乎充满了友善,你说你们是敌人,这可能么?”

    “窦燕山以前是一位贵公子,现在跑到南诏来就是因为他的家被人给毁了,爷爷被吓死,父亲自杀,他的家人流落四方,有的为奴为婢,知不知道,我就是害得他家破人亡的罪魁祸首之一,所以我们之间没有可能和解,只会生死相搏。相信你也不会和他共处在一片蓝天之下,所以,我们是天然的盟友。”

    探戈到底是做了好多年的女王,事情考虑的很周全,想了一会儿,才艰难的问:“你想从我们这里得到什么?我们太穷了,祖先的祭器我不会给你,我们的粮食不够吃,也不能给你,我听说大唐的女子很美,所以你也看不上部落里的女人,我们只有这些,你到底想要些什么,阿妈说过,想要得到帮助,就要付得起粮食,我害怕付不起你要的粮食。”

    “你阿妈是个谨慎的人,我要得报酬就是你得把我送出丛林,我是繁华世界的人,在你们这里一天都呆不下去,我对你们没有任何企图,我只想回家。”

    “我不相信唐人,南诏的头人都不会相信唐人,你们占据了最富庶的土地,最平缓的河流,你们的粮食多的吃不完,听说你们的衣服也很多,每个人都有两件吧?为什么你们还要抢走我们最后的一片可以活下去的土地?阿妈说过,你们对土地有着没有尽头的欲望,总想霸占所有的土地,你们就算每个人都有雪山那么大的一片土地,你们也种不过来啊。

    如果你真的是他的敌人的话,那就不要帮助他,让我杀死他,为我的六个男人报仇。“探戈有着其他土人所没有的远见卓识,不管云烨说什么,她都不在相信,就算云烨现在说天黑了,她也会反射性的摇头,窦燕山给了她刻骨铭心的教育,比如说她六个男人的死。

    联盟没有结成,就算是最愚蠢的土人,在吃了一次大亏之后,也会选择自己姓动,宁愿战死,也不肯相信一个不靠谱的朋友。更何况这个朋友看起来比上一个更加的危险。

    事情谈不妥,也就死心了,云烨躺在自己的床上顷刻间就睡了过去,现在愁肠百结没有半点作用,不如养好精神应付明日的考验。

    天亮了,却没有太阳,天上飘满了云彩,空气里都仿佛湿漉漉的,吸一口沁人心脾,这是森林氧吧的作用,伸个懒腰,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先把那些细绳收起来,这是自己最后的防线。

    带着旺财出了门,窦家的老管家神色郁闷,见到云烨躬身问好,他是一个很有素质的人,明明知道云烨是自己家的生死大敌,他依然牢牢的记着自己的身份。

    “云侯昨夜睡得可还安逸?小处简陋,委屈侯爷了,如果在长安,我家的小楼铺陈奢华一定会让侯爷满意,可是那座美丽的小楼,老奴眼睁睁的看着他化为飞灰,不知云侯可还记得那座小楼?“云烨仿佛没有听见老管家话语里的讽刺之意,大刺刺的说:“昨日见窦兄忽然多出来几根肉柱,看上去威武不凡,不知那些肉柱有没有长得更加大一些,不如我前去探望窦兄一番,好尽尽客人的本份。“老管家即使有再好的脾气,一想到少爷的头肿的和猪头没有区别,指着云烨大声说:“云侯,你莫要欺人太甚,昨日你明明看见榕树上有蚂蟥,偏偏不说,害得我家少爷生生的被十几只吗蝗叮咬,你好毒的心。“想到昨日窦燕山后脖颈子全是吸饱了血的红色的水蛭,奔跑起来水蛭乱抖,就像是脖颈子上长了许多红色的毛发,让云烨既是欣喜,又是心惊,丛林里的东西没一样是简单的。

    “老窦,你在窦家执意最少有五十年了吧,怎么就越活越回去了,把人做成蜡烛这种事情你也干的出来?你就没有女儿,孙女,要是你辛辛苦苦养大的孩子被人家做成蜡烛给点了,你会是什么心情,所以老子做的事情堂堂正正,窦家这种吃人不吐骨头的人家要是还好好的没报应,老天还有眼吗?“老管家想要分辨,被云烨止住了,他说:“你家公子不就是想要点金子吗?你家仆役里有没有会一点木匠活的,我需要他的帮助,做好几个物件,好去淘金子,免得你们一个个的被饿死在丛林里。“

    (未完待续)

 第七节 杀心渐起

    不窦燕山伤得很厉害,蚂蟥咬破的伤口想要把血止住很不容易,一般需要整整一天,十几个伤口在一天时间内,会让他失去大量的血液。

    高烧不退,估计被脏东西侵入了,在云烨去看他的时候,他的神志还算清醒,肿的猪头一样还能挤出一副难看的笑脸,就是云烨也不得不说一句“好汉子!”

    给窦燕山清洗了伤口,让老管家用仅有的一点烈酒给他擦拭腋窝,耳后,熬了柳条水,清洗他的伤口,但愿这东西有用。

    长期出野外的人都知道一点常识,那就是被吗蝗叮咬了,立刻需要用野牡丹的叶子捣成糊糊,贴在伤口上,这样很快就会止住流血。

    云烨很饿,旺财背上的伤口还没有长好,虽然窦燕山楼下就有好大的一丛野牡丹,云烨也假装看不见,忙忙碌碌的帮助窦燕山用酒降温。

    “云侯为何对我这个敌人如此上心?”

    他到这个时候还是不放弃和云烨做朋友,看到云烨四处忙碌,心有所感,特意问一句。

    “我其实很希望你死掉,可是想想你的为人,就不敢让你死了,因为在你死之前,你一定会拖我陪葬,这样你黄泉路上就不会感到寂寞了。”

    窦燕山想笑,可是皮肤绷得太紧,在那里艰难的拍着手说:“生我者父母,知我者云侯也,我若是好好的活着,你就不会死,如果我的雄心壮志都化为飞灰,云侯,你就是不想陪我走一遭地狱,也不成。”

    “那你就好好活着吧,加把劲,把烧先退下去,如果在长安我有无数的办法把你的体温降下来,可是在这个鬼地方,就看你自己的意志是不是够强,这时候你需要静养,顺便说一句,你也需要大量的金子来安抚你惴惴不安的属下,我就不陪你了,去弄金子,不是为了你,是为你家里那些受到无辜牵累的妇孺。”

    “我窦燕山一生中最讨厌肮脏,下来就是蠢人,肮脏的蠢人我只要见到,就有一股想要掐死的冲动,云侯,知不知道,和你谈话很舒坦,和你一起喝酒很舒坦,你告诉我一句实话,假如窦家没有人烛这件事,你还会参与李二的计划吗?““不会,根本不会,你家坐大关我屁事,那是皇帝的事情,收留裴英是皇帝硬砸过来的,你在书院大门里进出的时候,老太监无舌,就在书院,你不会不知道无舌是谁吧?““原来如此,又无舌那条毒蛇在你哪,你想要放水都没机会。“窦燕山无力的躺在床上,老管家托着他的头,脖子上缠着的干净麻布,好像又湿透了,殷红一片。

    采金子最好是自己人,窦燕山不允许土人把这一门手艺学会,特意安排了窦家最忠心的七八个仆役供云烨使唤,只要他不逃跑,这些人都需要听他的。

    采金子很简单,只需要一个溜槽,一个溜扳,再加上已和采金盘就齐活了,丛林里最多的就是木头,溜槽上布满了一个个的小阶梯,只要铺上麻布,两边用镶条压紧,这样做的好处是比重比石头泥土大了好多的金矿就会留在一个个的小阶梯上,大的鹅卵石会从上面被耙子刮下去,一遍遍的用水流冲刷过后,收起麻布,把上面的金矿收起来,倒进采金盘里,最后拿着采金盘,贴着水面不停的摇,用离心力把轻的废物淘出去,最后从很少的精矿里把小小的金粒收起来就好,很可惜,水银这东西在大唐太昂贵,都被一些爱好长生的人士高价买走,炼成丹药吃下去了,所以窦燕山这个穷鬼没有,要不然云烨连最后的一点金子都不会浪费。

    部落的金子来自于河流,一条蜿蜒的小河从一个洞窟里流了出来,两岸甚至还有发过洪水的痕迹,看着洞窟,云烨就知道,这座山里有一个储量丰富的金矿,要不然,河沙里不会有这么些金子,土人采金子很有耐心,抓着一把沙子放手上挑,老天爷,怪得他们铸造一套金器,最少需要一代人的积累。

    山洞里一定会有更多的金子,但是云烨不打算告诉窦燕山,古人对洞窟有着天然的畏惧之心,尤其是这种产金子的洞窟,认为金子是上天的赐予,有多大能力就采多少金子,如果一昧的追根溯源,会招来老天震怒,降下奇祸。

    云烨爱死古人的这种习俗了,李二都捧着一个破碗吃饭,就是嫌自己的碗太完美,特意把碗敲一个小缺口,意思是只有献给上天的礼器可以十全十美,自己不敢和上天比肩,用一个破碗就好。

    云家以后不做生意了,现在已经招摇的让人恨了,以后没事干就找一两座金矿,淘点金子也好,自己出现在大唐的地方后世称之为白银市,听名字就知道是一个到处金子和银子的地方,虽然最多的是铜,可是稍微有一点常识的人都知道,金铜不分家,有铜的地方,一定会有金子,如果闲来无事,就去那里找金子去。

    支好了溜槽,窦家的仆役就开始往溜槽上堆沙石,那头有人一桶一桶的往下浇水,虽然只需要起一个小坝把水位抬高到溜槽的位置,就可以让水自己冲刷溜槽,云烨决定不这么做,窦家的人当牲口使,没什么错,更何况,负责倒水的家伙刚才居然想让旺财替他背那些沉重的工具,混蛋,你就一辈子倒水吧,回头需要特意在窦燕山面前夸奖一下这个家伙,说这家伙倒水倒的最好,其他人都不成。

    没想到啊,这里的金矿品位居然如此之高,只冲刷了四遍,溜槽的小平台就被金矿填平了,止住了仆役们的动作,吩咐两个仆役把麻布上的金矿倒进采金盘,光是肉眼看,云烨就发现了好些金砂。

    亲自脱鞋下水,站在水里摇晃采金盘,不到半个时辰,采金盘底子上就基本剩下金砂了,把水倒出去,用猪鬃做的小刷子小心的把金子倒在一个木桩子上,等水分蒸发干,收拢起来,颠一颠,足有一两,云烨惊讶得合不拢嘴,而那些仆役眼珠子都红了,不用催促,自己就开始疯狂的劳作起来,那一小包金子,给了他们无穷的力量。

    旺财离大树远远的四处找好吃的嫩草,云烨自己躺在新做的躺椅上,晒着这个地方难得出现的太阳。

    有一种青草很好吃,就是不多,需要往草丛里多走一点,刚走了两步,一条胳膊粗的蛇就缠在了旺财的前腿上,蠕动着身体往紧里缩,旺财大惊,抬着一只前腿,就往云烨身边跑。

    听到旺财的嘶鸣声云烨一下子就蹿了起来,大声的喊着窦家的仆役上前帮忙,以为出现了猛兽。

    到了跟前一看,旺财的前腿上居然缠绕着一直蛇,吐着开叉的舌头就要往旺财的脖子上缠,云烨从地上捡起一把锄头,抡圆了就砸在蟒蛇的头上,蟒蛇的头耷拉了下来,身子却依然不动,还是牢牢地缠在旺财的前腿上,疼得旺财直叫唤。

    那些窦家的仆役一个个裂开了大嘴笑嘻嘻的看热闹,没有一个上来帮忙的,云烨强自冷静下来,掏出自己的小刀,抓着蛇头狠狠地刺了几下,然后再沿着刺破的口子,把蛇头割了下来,割断蛇头,云烨清楚的看到,蟒蛇晶莹的白色肌肉,迅速的膨大起来,细细的身子也一瞬间就变粗了,缓缓地从旺财的腿上滑落下来,尾巴犹自不停的抖动。

    把蟒蛇踢到一边,仔细的给藏在自己身后的旺财检查一下,除了腿上出现了几圈血痕之外,没有其他的伤痕,幸好是一条蟒蛇,不是毒蛇,要不然云烨现在哭都没眼泪。

    厌恶的看了一眼那些幸灾乐祸的混蛋,云烨这一刻很想杀人,侯爷做得久了,也就有了一些威严,那些仆役们纷纷低下头,继续干活,仿佛刚才没有发生任何事情。

    掏出一块糕点,这是看望窦燕山的时候从他那里拿的,虽然很粗糙,好歹也是糕点,塞进旺财的嘴里为他压惊,到现在,它还在浑身发抖。

    丛林里只要有补充热量的机会就绝对不能错过,把蟒蛇的尸体用木楔子钉在一颗没有蚂蟥的树干上,小刀从砍掉头的位置上开始剥皮。

    皮剥得很顺利,近两米长的蛇,足有十几斤,野外蛇其实很脏,蛇皮下面有好多的的寄生虫,这就是云烨一直不喜欢吃野味的缘由,野生的东西一般都有寄生虫,后世场夺走许多人生命的大瘟疫,就是因为没有管好嘴吃出来的毛病。

    他不打算放过这条蛇,窦燕山身体虚弱,需要一些高热量的东西来将养一下,用这条蛇,给他补充一点营养也算是尽到了朋友的责任。

    老窦喜欢吃脍,对生的东西情有独钟,说不定会喜欢吃蛇脍,听说三国著名的谋士陈登就是因为喜欢吃脍,结果吃的满肚子的寄生虫,到了末期腹大如鼓,身体消瘦,满满一肚子都是虫子,云烨看着蛇肉上不停蠕动的寄生虫在太阳的暴晒下慢慢钻进了蛇肉里,满意的点点头,这的确是一个大补的好东西。

    (未完待续)

 第八节 天若令其亡,必先令其狂

    从看到采金盘里看到第一粒金子的时候,云烨就知道窦燕山死定了,探戈女王或许不会相信云烨,可是人类在金子面前还有多少理智,云烨很清楚。

    南诏可不是只有探戈这么一个部落,他是成百上千个部落的总称,云贵高原本来就是他们的家,如果让他们知道有一个部落已经沦落在唐人手中,一定不会善罢甘休,如果说在驱除敌人的时候他们还会考虑一下自己的承受能力,但是在金子面前,那些已经知道金子宝贵的部落头人一定会以死相搏的。

    “探戈部落发现了黄金海。”云烨轻描淡写的把这句话告诉了探戈女王,今天一天的产量,五两金子被装在小布袋里,被轻易地扔在地板上。

    探戈半信半疑的打开布袋,把金子倒在了饭碗里,黄色的金沙刚刚没过了碗底,她看得很仔细,良久之后抬头对云烨说:“没错,都是金子,你们是怎么做到的?”

    “你的客人有一种工具,使用了这种工具,两个人,每天都会采这么些金子,我昨天就告诉你了,你不相信,我把金子拿过来给你看一下,还要给你的客人看看,这几天他一定会多制造一些工具,你们南诏的金子很快就会被他采完。”

    云烨说完,就拎着蛇肉,端着金子去找窦燕山,身后的竹楼里传出一声野兽般的咆哮,小楼也颤抖了一下,他的嘴角浮起了一丝笑意。

    窦燕山的血到底止住了,睡了一整天有了一些精神,斜倚在床上听自家的仆役汇报今日的成果,当他听到一天之间就采来五两金子,立刻就坐了起来,想要大笑,又担心伤了身体,精神很是健旺,正要夸奖仆人两句,就停竹楼外传来云烨和老管家的声音,他又躺了下去,装作身体虚弱的样子。

    云烨把装金子的碗随便搁在窗前的桌子上,君子耻于谈钱,拎着那条剥了皮的蛇,来到窦燕山床前,把蛇在他的眼前晃晃,放在他的床上看书的矮几上,伸出手,探探他的额头,让窦燕山伸出舌头看了舌苔,这才坐下来对窦燕山说:“金子的事不出我们所料,采来五两,不说这些阿堵物,让管家去处理吧,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的烧退了,性命无碍,今日我无意中抓到了一条蟒蛇,告诉你,这可是益气补血的好东西,自己没舍得吃,给你拎来了,你需要这东西,赶快把身子养好,我准备看看你到底如何扬威于异域。“窦燕山果有君子风范,对金子看都不看,拿手碰碰矮几上的蛇肉,只觉得晶莹剔透,很是美味的样子,想到多日没有吃过鲜美的脍,不由的口中生津。

    “云侯美意,窦燕山愧受,不如就让厨下将此美食飞刀斩成脍,小弟这里还有上好的黄芥,不如我们共谋一醉可好?““你吃蛇肉没问题,酒还是不要喝了,你的脑袋肿的如此大,你不觉得碍眼,我还觉得难受呢,酒是发物,你还是不要喝为好,你多给我点粮食,我家旺财总是吃不饱,小气的,在长安,旺财一般都是自己去街市上买吃的。”

    窦燕山笑呵呵的答应,旺财在云家的宝贝地位没人不知道,现在过得的却惨了点,遂吩咐老管家给云烨一斗米,顺便把腊肉也割了一条子,让云烨下饭。

    眼看着云烨出了门,窦燕山起身一个健步就来到窗前,端起黑陶碗里的黄金仔细看,在落日的余辉中,金子闪闪发光。

    “公子,这云烨真的一天就弄来这么些金子,老奴小看这个纨绔了。”

    “盛名之下,其实难副,云烨聪明绝顶,有这样的奇迹发生不算离谱,可惜这样的人最后无论如何也是必须要杀掉的,太可惜了。”

    “公子您前些时日不是还想尽力招揽他么?为何今日起了杀心;要杀他为何不在长安下手,带着他的首级,我们还方便些。“窦燕山指着自己脸说:“这种人会看透别人的心思,我站在那棵大树下想看看他到底会不会在我面前设防,结果,他若无其事的在洗澡,对我的羞辱不加理会,他之所以忍耐这种羞辱,就是想看着我被水蛭吸血,若不是他预料到我死之日就是他自己的末日,绝对不会提醒我身上有水蛭,现在想想,我都遍体冷汗,我先前幻想让他为我所用,真是可笑,我不过稍一疏忽,就差点被他刑杀于无形,他还有一种本事,就是让人不自觉的对他心生好感,他害死我全家,我面对着他,居然生不出一点恨意,除了遗憾,什么都没有,可以预见,在我杀了他之后,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不会开心。““此人心地恶毒,公子,我们还是尽快下手为好,莫要再被他所欺,这条蛇一定有毒,老奴这就把它扔掉。““不会的,云烨现在绝对不想我死,我问过其他人了,这条蛇的出现绝对是意外,所以蛇没有问题,你去吩咐厨下把它做成脍,我很想吃。’

    “公子,不可贪图一时的口腹之欲,说不定会有无穷的后患。““山叔,我不是一个蠢货,这是对我的心境的一种考验罢了,云烨出了题,我就必须接着,三国时期,魏国大将羊牯敢吃吴国大将陆抗送来的药,我为何不能吃云烨送来的蛇?欲做大事,胆大心细必不可少,不会有事的,你放心的去做吧。“老管家山叔无奈的拱手告辞,拿着蛇去厨房让厨子做准备,再三叮咛让厨子做好以后,先找个土人的小孩子试试,到底有么有毒。如果蛇肉有毒,他决定先杀了云烨,再去跟公子请罪。

    云烨不敢轻易的走进丛林,黑越越的林子里不知道隐藏着多少危机,站在竹楼里,隔着门看远处最高的那棵树。

    一棵伟岸的大树,长在丛林中。它的顶端极力向上,以寻求最多的阳光雨露;它粗大的的枝干尽可能地占领着空间,以呼吸最新鲜的空气;它的根系极尽繁茂,以汲取大地最多的精华。然而,不用看就知道,在大树旁边,几棵瘦弱的小树却在生存的边缘挣扎,它们枝干细脆,叶片已接近枯黄,大树的霸道的生存方式,几乎让他们无路可走。

    后世把这种法则叫做丛林法则,强者占有所有的资源,弱者一无所有。

    丛林法则是一个社会学政治学概念,指的是在法治不健全的社会,专制生活,人际关系个人和组织关系都遵循弱肉强食的规则,武力成为决定命运、决定生死存亡的决定性力量。

    上学的时候死记硬背下来的东西,现在居然有了重新的理解,云烨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该笑还是该哭,只是身在彀中,想要逃脱,却如黏在蜘蛛网上的飞虫,束手束脚,只能垂死挣扎。

    自己到底在追求什么?如果自觉自愿的接受李二,长孙,李靖他们的改造,想必自己的生活一定会过的舒坦无比,公侯万代谈不到,三五代,云烨还是可以保证的。

    回想起来,自己所有的苦头都是自找的,所有的麻烦也是自己找的,一个后世的人来到大唐,难道说要重新接受一次封建主义教育才能在这里立足么?

    探戈一直在殴打那些男人,可是没有效果,东边赶起来,西边的又会躺下,在猪圈里都没有损坏的嗓音,这时候已经有些沙哑了,无论她说什么,那些人都只是耷拉着脑袋。

    窦燕山脸上的浮肿已经消散,又恢复了他翩翩佳公子的模样,趴在栏杆上看探戈忙碌,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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