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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第10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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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真的成功升天,云烨会为他焚香祷告,那时候田襄子就是玉帝的麻烦,不是自己的麻烦,看起来,他没有成功。

    李泰吃惊的把手指塞嘴里咬着,对于自己知道了天地间最大的秘密而兴奋,这一刻,他仿佛看见自己站在最高的云端之上俯视大地,而自己就是神,田襄子失败了,是他自己太蠢,看到了希望却毫无寸进,是无能和愚蠢的最高体现,我李泰如果走到那一步,绝对没有失败的可能。

    云烨意味深长的看了李泰一眼,聪明人都有同样的毛病,就是看不起别人,总是认为自己一定能成功,田襄子何尝不是抱着同样的心思在荒原咽下了最后的一口气。

    (未完待续)

 第十五节 蔺相如一样的任务

    太阳才走到头顶,熙童就醉了,醉的很深,四仰八叉的躺在毡子上,鼾声如雷,李泰眼睛直愣愣的盯着面前的酒杯不吭气,云烨缓缓地喝下最后一杯酒之后,就吩咐仆役们把熙童抬下去洗澡换衣,一会儿孙思邈要给他检查一下身体。

    “田襄子死了?”孙思邈依然一身麻布道服从树荫后面走了出来。

    “是的,这回是彻底死了,没有复活的可能性,他的宗派也只剩下两个人,或者还有一些年轻的弟子,不过精华已经损失殆尽,想要重新出现一位大能学者,已不可能了,道长,毁掉一位奇人异士,原来并不能给人带来愉悦,只会带来惋惜。”

    云烨看着孙思邈有点不好意思,自己有这样的矛盾心理,就不是一个权谋者该有的心态,老孙早就说过,站在什么位置上就要做什么事,这和能力,智慧无关,只和你所站的高度有关,现在出现犹豫,好像有点愧对他的教导。

    “你让人喜欢的一点就在这里,把感情看的比其他东西重些,这样也不错,你的事情你自己做主,稳稳当当的走下去,别听其他人的言论,守好本心,就足够了,给世人看看,不铁面无私,心狠手辣也能做成大事,顺便告诉你,青霉的效果不错,对伤口的愈合很有好处,尤其是对已经红肿的患处,很有效,就是提纯是个问题,你还需要想想办法。

    我有显微镜的事情不要到处乱讲,尤其是佛门,我很奇怪,他们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这句话从哪里来的,还说一滴水里有十万生命,这简直让老道不敢相信,这些话你在朔方就和我说过,我查了佛经,居然真的有这两句话,我在一滴水里的确发现了活着的东西,不只一两个,如果显微镜再精良一些,说不定还会有所收获。

    你再找些纯净的水晶,你造的那些玻璃就用不成,全是气泡,对了,你弄那么些好看的玻璃器物做什么,我去找玻璃的看见了,满满一屋子都是,得亏老道对这些东西没看在眼里,俗人见了会发疯的,你又打算干什么,准备坑谁?”

    孙思邈现在不看道家典籍,整天捣鼓一些乱糟糟的东西,青霉就是其中一种,在孟有同的帮助下,整个屋子里全是那些东西,发霉的馒头,甜瓜,蔬菜,只要上面长绿毛的,孙思邈都喜欢,刮下绿毛后敷在伤患的发炎部位,效果不错,就是看起来很恶心。

    显微镜是他的重宝,专门让人给他打制了一个巨大的铁柜子,找公输木制作了锁具,是那种铁锤都没法子的巨锁,光钥匙就有半斤重,挂在腰上从不离身。

    云家对老孙就没有秘密可言,只要是云家的地方没他不能去的,制作玻璃很早就开始了,为此云烨特意把云家收养的那些孩童全部抽调到玻璃作坊,火炷是首领,云烨也不懂怎么造玻璃,只是把上回云家石灰窑无意中烧出来的东西给火炷看,再把窑里所有的东西给他找齐,就散手不管了,都有成品了,把那十几种东西换着烧一烧,就一定烧出玻璃的。

    火炷不愧天才儿童的称谓,只烧了一个月,就给云烨拿来了一大块绿油油的玻璃,虽然还有好多杂质,也算是把东西烧出来了,十四岁的火炷并不满足,找来磁石把石英矿里的铁粉吸去,就有了一些接近无色的玻璃,云烨不管他们,就请离石教他们塑造东西,反正喜欢什么就塑造什么,用一根铁管子吹,再加上模具,就出来了很多奇形怪状的东西,离石喜欢玻璃,亲自上手,趁着热硬是塑造出了第一个合乎要求的提梁透明水壶,美丽至极。孙思邈自己的铁柜子里,也有好多厚实的玻璃器皿,只是很容易损坏,轻易不用。

    ‘您不觉得长安城里的有钱人着实多了些么,一个个都拿钱藏了起来,据说市面上的铜钱都不够使了,钱庄现在银子和铜钱的比例在下调,以前是铜贱银贵,现在一两银饼子只能换九百文铜钱,就是这些家伙们把铜钱藏起来造成的后果,等弄出来以后就好了。”

    “老道不管那些,你客人的身体不容乐观,多处内伤不说,脚趾只剩下六个了,好在大拇指没事,要不然好好地一条汉子就彻底残了。”

    “多长时间才能让他回复如初?”

    “想都不要想,能恢复到原来的七成就偷笑吧。”

    孙思邈说完话就走了,药方子已经给了老钱,等熙童酒醒过来,就开始治疗,他没有多余的时间和云烨扯皮,话说完就坐着牛车回了玉山,现在,只要有可能,他就不会下玉山一步。

    李泰躺在毡上问云烨:“玻璃又是什么?你在下一盘很大的棋?”

    “怎么。不再幻想自己有一天能登上五彩霞光了?你想事情的时候怎么会如此的恶心,口水滴答的,像个孩子,改改,刚才你听错了,没什么玻璃。”

    或许是知道了大秘密,对一些赚钱的小门道就有些看不起,没有继续追问,喊过内侍护卫就要准备回宫,今天可谓收获满满的,两颗舍利子,足够他在李二生日宴会上显摆一下了。

    “等我一会,我去拿了皮子和你一起进宫,熙童的事情早一天结决,早一天放心。”

    云烨匆匆回到后院,后院这会还不知道成了什么样子呢,就辛月的脾气,见到好东西哪有不霸占起来的,果不其然,秋天虽然有点凉了,辛月全身裹着一件熊皮,和丫环们商量裁成什么样子才好看,多余出来的是不是做两顶帽子?热的满头大汗都不脱下来,女人对皮草的狂热,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不理会发疯的婆娘,从桌子上抱起两张熊皮就要出门,这下子可算是挖了辛月的心头肉,紧紧抓着熊皮不放,打死都不愿意让云烨拿自己的熊皮去走人情,在她看来,只要进了云家后院的东西,都是她的,哪怕是一只老鼠,要杀要剐也得听她的安排才成。

    “你这婆娘怎么这么不懂事,这两张熊皮是要送给陛下和娘娘的,用来给客人求一条生路,人命贵?还是两张破皮子贵重?再说了,这皮子就是人家的。”

    “求情你拿家里的紫貂皮子去求情,熊皮咱家留着,我还要给孩子做襁褓呢。”辛月故意把大肚子挺过来,好让云烨看见自己是孕妇,不能生气。

    “这东西也就珍贵这几年,等客人的伤养好了,你要多少都有,就是穿熊皮内裤我也由得你,没个长远眼光,今年的皮子咱家一张都不留,过段时间我会把皮子都拍卖出去,用来筹集资金,书院的二期工程就要开工,没钱可不行。”

    云烨不同意,辛月没办法,就在云烨胳膊上咬两下撒气,万般不舍的松开了熊皮,样子很可怜,看的云烨心疼,就从怀里取出两颗舍利子塞进她手里哄哄她。

    “不要,不给熊皮,给两颗烂石头哄人。”辛月赌气的把舍利子随手扔地上。

    “那可不是一般的石头,是一个绝顶聪明人死后化出的舍利子,是这个世界上最吉祥的宝贝,远不是一两张熊皮能比的。”不和孕妇一般计较,把事情说明白了,辛月一定会知道取舍。

    “啊?”辛月惊叫一声,赶紧满地找她的舍利子,丈夫从来都不在这些事情上哄她,说是舍利子,就一定是舍利子,皇家都没有的宝贝啊,有了这东西,熊皮就可以缓缓,只盼着客人的身体早点好起来,好去给她扒熊皮回来。

    皇宫里永远都有一股子压抑的气氛,阴阳怪气的太监,涂脂抹粉的宫娥,器宇轩昂的护卫,就连水池子上挂的兽头都比普通人家长得狰狞一些。

    皇帝在处理完一天的政务后,正在小睡片刻,皇后去给太上皇请安还没回来,云烨背着包袱急得团团转,这事情不能直接找皇帝,给他一说,事情准会坏菜,一句话,叛逆拿去砍了,熊皮上缴做大衣,既去了心腹大患,又落了实惠,这是皇家办这种事情的标准流程。

    如果是文人,皇帝说不定会显示一下自己的虚怀若谷,武人?性格桀骜不驯,为人有眼无珠,自己这样的明主都不来投,偏偏跑去依附贼人,砍了就对了,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

    云烨站在皇后寝宫前一种蔺相如的感觉油然而生,这既要达成目的,还不能肉包子打狗,更不能坏了熙童的性命,实在是一件艰难的任务。

    所以云烨从开始就打算从皇后身上下手,不同其他皇后,李二的皇后可以做大唐三成的主,虽然自我标榜从不干涉朝堂事务,可是这世界上还有人说的话能让李二毫不犹豫的相信的,就她一个,现在就看看女人爱裘皮的普世法则能不能在她身上奏效了。

    (未完待续)

 第十六节 贿赂是一门学问

    长孙在皇宫里永远是最耀眼的凤凰,虽然有些老,却用永远是其它年轻的妃子需要仰视的存在,如果李二是太阳,月亮就只能是长孙。

    美人易老,将军白发这是时间法则在起作用,就算长孙依然美丽,在十几年连续生了五个孩子之后,难免的会让她骄人的身材走形,好在她不但美丽,智慧也是超一流的,在发现美貌并不足以凭致的时候,果断的走智慧的路线,从目前的状态看起来,不能不说智慧比美貌更加有用。

    据云烨所知,李二起码一个月有半个月的时间是和长孙在一起的,其他半个月还是被长孙撵出去没地方睡觉才随便找一个妃子睡一晚。

    长孙寝宫是云烨在后宫里唯一能够待的地方,如果去其它地方想去看看李二庞大的后妃群,立马就会有宦官站在面前目无表情的盯着你看,如果再不知好歹,他们尖利的嗓音就会传遍皇宫。

    太液池刚刚被三位皇子联手清理完毕,称得上碧波荡漾,垂柳依依,就是里面没什么鱼,偶尔有那么两三条红色的锦鲤出现,也是惊鸿一瞥,现在云家的池塘里反而有好多,前些日子还给书院运去了一些,书院里那些天杀的混蛋,在短短的几天之内就把满池塘的鱼,变成了烤鱼和鱼汤。

    不是没给他们肉吃,而是他们在和黄鼠学会烤鱼之后,总认为自己的手艺被埋没了,没地方显摆,抓两条鱼请同窗品尝一下也就成为了一种时尚,外面黑不溜秋的鱼有什么味道,丢不起那个人,只有书院池塘里的红色锦鲤,才是无上珍品。

    李二自从吃了云烨给他做的红烧鲤鱼以后,就对吃鲤鱼这件事不再禁止,虽然没有明说,官府现在看见商贩挑着鲤鱼叫卖,已经不管了。

    日头眼看就要偏西了,长孙还是没回来,厚厚的官服穿在身上,已经快要被汗水湿透了,靴子里汗津津的很滑,袜子也黏在脚上,很不舒服。

    看看四周,只有两个无精打采的宦官靠在门廊上打瞌睡,李泰把云烨扔在这里就跑的不见踪影,大概是找人去鉴定舍利子的真假,这家伙从来就不相信别人的话,总要自己求证过后,才会相信,这是书院给他养成的恶习,这辈子大概没希望改过来了。

    脱掉靴子,把袜子洗一洗,气味很恐怖,反正云烨是闭着气洗完的,把袜子晾在石头上,估计一柱香的功夫就会烤干,靴子翻开,跑跑味道,脚塞进水池子里,冰凉的清水拂过脚面,舒爽异常,脚的咸度可能很大,鱼都被吸引过来,围着脚打转,很享受这股味道。

    长孙一定是陪着李渊打麻将来着,李渊现在就指着麻将过日子呢,每天不打个十几圈就不舒服,效果斐然,自从有了麻将,他造人的速度终于减缓下来,两年才给李二添了一个弟弟一个妹妹,算是正常的增添速度,要不是麻将,将来还不知有几人称王,曹操的干了一辈子的功绩,在大唐也就和麻将一个档次。

    柳树下静悄悄的,也没人给送个垫子来,屁股在青石板上坐久了,容易得痔疮。堂堂侯爷在皇宫里还没有金水河里的王八大,没看见宦官们正在给金水河里的那对千年王八搭防晒的棚子,新鲜的秋果子,整个的菜瓜,不停点的往里扔,甚至还有一小块,一小块的肉,这让坐在石头上的帝国侯爷情何以堪啊。

    终于听见宦官那尖细的声音了,云烨赶紧窜起来,三两下穿好袜子,套好鞋子,把脸上的每一块肌肉都调整到最佳位置,拍拍腮帮子,熙童的性命就看这张嘴了。如果说李二到现在都不知道有一个逆贼进了云府,这话打死云烨都不会相信。

    百骑司的新首脑听说是一位追随李二很久的皇宫供奉,这些变态的家伙,能力早在李二登基就显露无疑,一步一计,十步一杀着,阴险绝伦,狠毒无情,这种人不适合在朝为官,只适合养在深宫里当供奉,别的皇帝一般都把这种人在用完后就会砍掉,只有李二养在身边,一个都没杀。

    上回皇宫里摆家宴,云烨被李承乾硬拖了去,不知不觉多喝了两杯,就被那些老家伙问东问西,有好几次差点就要露馅,幸好他们听不明白云烨说的那些现代词汇,以为喝醉了在胡言乱语,要不然就麻烦了,找地方坐都喜欢找黑暗的地方坐的一群人啊,谁敢小觑。

    “大热天的你往皇宫里跑什么。”长孙看来赢钱了,情绪很好,见了云烨也没有再讽刺挖苦。

    “娘娘不知,寒舍最近从薄荷里提炼出一种油,听孙先生说对于妇人的皮肤极有好处,微臣听到有这妙处,就赶紧给娘娘送了过来,虽然娘娘用不着这些俗物,只是晚辈的一片心意,还请娘娘笑纳。”

    “哦?孙先生说有用,那本后倒要见识一下,薄荷一般用来提神醒脑,被用在这方面换是首次听闻。”从宫女手里接过小瓷瓶,打开软木瓶塞,左右晃一下,一股薄荷的清香就立刻弥漫开来。让人精神一振,这东西就是称心这段时间的心血结晶。

    这家伙现在再也不涂脂抹粉了,每日除了去香水作坊干活,就是在集市上窜来窜去的,小吃买了一大堆,恨不得连生菜都扑上去咬两口,开始不理解,后来听他说才知道,李元昌为了让这家伙遍体生香,不许他吃别的,只许吃一点米饭。然后就是吃各种花瓣,连花蕊都一起吃,这种日子持续了足足三年,所以现在恨不得立马把世间的所有食物都品尝一遍,现在特意把薄荷油榨了出来,就是为了在夏日里抹脸,让皮肤水润一些。

    “还不错,本后收下了,没事情的话就回去吧。”长孙收了礼,连缘由都不问就打算赶云烨出去,翻脸无情果然是皇家专利。

    云烨故意把大包裹往上提一提,只要长孙问起,自己就有足够的借口向她陈述熙童的事情,长孙的眼光果然被吸引过来,打量一下说:“有什么事情就说吧,用不着在我面前用欲擒故纵之计,如果事情重大,你包裹里的东西价值不够你就给我试着。”

    最喜欢长孙的直接了,摊开包袱,把白熊皮露了出来,正要吹嘘一番,就厅长孙大怒的声音:“我当是什么好宝贝,原来是黑熊皮,你是在戏弄本后吗?”

    黑熊皮?这明明是白熊皮,怎么会成了黑熊皮,这两者有可比性吗?仔细看看,没错啊,是白熊皮,透明一样的白色,她干嘛说是黑熊皮?

    “娘娘,这是白熊皮,怎么可能会是黑熊皮?”云烨挠着脑袋看着长孙,这婆娘不会是想黑吃黑吧?

    长孙很疑惑,明明是黑熊皮,云烨干嘛说是白熊皮?看他的样子不像是作假,难道是我今天麻将打多了眼花,可是仔细再看一眼,的确是黑熊皮。

    “花娘,你看看那是白熊皮,还是黑熊皮,”长孙对旁边站立的贴身宫女说。

    宫女犹豫了一下说:“娘娘,奴婢看到的是灰熊皮。”

    这句话把云烨和长孙都听得愣住了,云烨往旁边站了站再看地上的熊皮,果然变成了灰色,再往远了走,居然发现颜色越来越深,长孙也围着熊皮走来走去,她也发现近处看,熊皮是白的,远处看就是黑的,这是为何?

    云烨和长孙面面相觑百思不得其解,云烨若有所思的对长孙说:“娘娘,莫非这熊皮上的毛是透明的?靠在什么地方就会变换什么颜色?”

    经过证明,熊皮的确会变色,随着光线的明晦变化颜色会逐渐由白变成黑色,这是宝贝啊,长孙很喜欢这张熊皮,世间仅此一张啊。

    “礼物不错,算得上是稀世之宝,有什么事情就说吧,先说好,朝堂上的事情不行,那得陛下开口才行。”哪怕被熊皮迷惑了,长孙依然很有分寸,恪守自己的底线一步不让。

    当云烨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讲了一遍,长孙的脸阴沉下来:“你确定田襄子已经死了?”

    “如果他能在那样严酷的条件下活下来,微臣无话可说,他的舍利子都要被青雀当成礼物敬献给陛下了,微臣认为十分可信,就算他活下来又如何,没有了爪牙,最多也是一个八十余岁的老人,怕他作甚。”给云烨信心的不是熙童的话,而是孙思邈的判断,在云烨和田襄子见面的地方,他发现田襄子有严重的肺疾,能活过一年就算命大,再结合熙童所述,云烨选择相信田襄子已经死了。

    “观音婢不用多想,田襄子的确死了,潞州的老巢已经人去楼空,人员星散,那些主要的魁首,去了漠北再也没有再出现,只有一个半死不活的残余爬了回来,本来想看看他会去找谁,没想到他居然正大光明的去了蓝田侯府,还有一位皇子相陪,交谈甚欢,算你小子有眼色,没有糊涂,你可知百骑司已经在你家附近布网准备擒杀此人,顺便将你带回来问话,所以这张熊皮只能买你的小命,要想朕饶过那个残余,小子,再拿一张熊皮来换吧。”

    (未完待续)

 第十七节 熙童的二十一个老婆

    李二提起熊皮抖一抖,皮毛像波浪一样翻滚,吹口气,会出现一个漩涡状的坑,这都是好皮子的特征,检查完油光水滑的熊皮,似笑非笑地对云烨说:“小子,想通过皇后走通门路,用一张熊皮就想蒙混过关,没那么容易。你敢正大光明的把逆贼迎进家门,勇气可嘉,现在做个选择吧,要么逆贼死,要么把你发配岭南永世不得还乡。”

    李二就没安好心,李安澜这才到岭南,一定是遇到了极大的困难,这早在云烨的预料之中,白手起家,哪有那么容易就安定下来,这个阶段需要最少一年时间。

    李安澜想要做女王,不付出代价怎么行啊,手里握着三千精锐武卒,再差能差到哪去?保住性命还是没有问题的,那么多的名臣勇将做她的参谋,如果连几个撩人都对付不了,早些回来才是正理。

    “陛下,臣还是选第三条吧,”说完跑到刚才洗脚的地方,从大石头下又拿出一张熊皮,回到殿里给李二铺到脚下。

    “其心可诛,其心可诛,敢在朕面前耍心眼,你这是找死。”李二恼羞成怒了,一脚就把熊皮踢到一边,甩甩袖子就会后面去了。”陛下,您可是答应啦?”云烨扯着嗓子问,只要占着理,就没有什么不可说的,李二在这一点上有着极好的信誉。

    “好了,得了便宜还卖乖,就不怕陛下真的发火,你就是拿八十张熊皮都没用,给你的客人说好了,这次就算了,只要他再有一桩丑事传过来,天上地下,可就真的没有他的立足之地了。你要记住,皇家的恩典是有限度的,你以后少掺乎这些事情,神神怪怪的对你没好处。”

    长孙的话稍微安抚了一下云烨,是非之地不可久留,这个时代的好人坏人没有一个可以衡量的标准,被李二杀掉的也不一定都是坏人,立场不同,看人的侧重点就不一样,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就是这个道理。

    云烨来到这个世界的时间太短,感觉不到特殊的仇恨,倭人那个带着原罪的民族除外,云烨对这片大地上所有的人都持平等的态度。

    骑着马艰难的回到家,今天从清晨一直忙到晚上,全身就像散了架子一样,坚持着去客房看了一下熙童,把今天的事情给他叙述了一遍。

    黝黑的脸膛变的更丑了,让他自己去求饶的话,他死都不会去,作为朋友,只好代劳,虽然感情没有到生死相托的地步,再加上云烨对那些死去的冒险者的歉疚,促成他作出了这样一个冒险的举动。

    熙童眼睛有些湿润,却扭过头端起药碗,一口气就把所有的药汁子喝得干干净净,再转过头来又变成了那个铁骨铮铮的汉子。

    “进入河北的时候,我实在是撑不住了,全身烧得厉害,我想趴在河边喝口水,结果只喝了一口,就昏倒在河边。等我醒过来时,我躺在一个草棚子里,身上被盖着草,我以为我已经死了,没有害怕,就是很遗憾,我打了我扒了五张白熊的皮,给你送过来,就是想告诉你,你和你师父当年去过的地方,我们也去过了,其实还是好胜心在作祟,结果没死成,是被一些女人救了,她们说现在男人很少,再死一个就可惜了。

    河北这地方男人都随着窦建德打仗,快死光了,所以一个村子里大部分都是妇孺,我躺的地方,就是一个女人的家,她能取暖的地方就是那个草垛子,四月的河北寒气逼人,看着妇人不知不觉的往我怀里钻,我就想笑,她长得不漂亮,也不丰腴,就是眼睛很美,你知道不,就是那种看起来让你很舒服,心里痒痒的,禁不住想抱一下的女人。

    我在发烧,因为暖和她才往跟前凑的,我看看熊皮还在,就给那个妇人盖上了,谁知道她睡醒了以后就说,皮子留着卖钱,好多买些粮食回来,一家子人还等着吃饭呢。

    我很奇怪,我熙童独来独往,赤条条无牵挂,哪来的一家子人,烧退了才知道,我昏迷的时候已经拜过堂,成果亲了,现在我有二十一个妻子,八个孩子需要抚养,她说是一大家子人,没说错,加上我三十口人呢。对了,你干嘛不笑,我一路上给别人说我有二十一个妻子他们都乐不可支。”

    “我他妈的就笑不出来,满世界的英雄好汉都只记得皇帝陛下百骑破十万,唯独就忘了,那是十万条人命,不是十万头猪。”

    听到熙童说完,云烨对今天在皇宫里发生的事情就没有了一丝一毫的埋怨,自己做的没什么错。轻重拿捏得很好,不算出格。

    “难道说一个村子就你一个男人么?”

    “那倒不是,还有一个少一条腿的,他有十个妻子,估计也快要改嫁给我了,云侯,要不然和我去河北吧,我分你十个,你可以先挑。”

    “我还是算了,无福消受,你打算就这么把这二十一个老婆认下了?”云烨看看熙童,想不到他居然没有否认,而是真的打算娶这些妇人。

    “云侯,你太小看我熙童了,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她们为了救我,把仅有的一点粮食给我吃,要知道,四月,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光屁股的小孩子直愣愣的看我喝粥,我要分他们一点,他们说爹喝饱了,我们才有饭吃。就这一声爹,云侯,我有了八个孩子,三男五女,等他们再长大点,送你这来上学,小孩子不念书可不成,说好了啊。”

    “你的伤最少要修养三个月,三个月后再回去吧,我给你多准备些粮食。”这个该死的世道就没有一件事情是正常的,熙童娶二十一个老婆,本应该口诛笔伐才是,现在就不是那么回事,娶的老婆越多,就说明这个人越是好人,这他妈的都是什么事啊。

    云烨忽然想起古人说过齐国的乞丐都有两个老婆,这个典故很可能是真的,金庸先生也借黄药师之口笑话儒家说;乞丐何曾有二妻,至少这句话是站不住脚的,战乱过后,熙童都能娶二十一个老婆,乞丐娶两个真不算什么。

    熙童活动活动脚腕子说:“孙先生已经把我错位的脚筋给复位了,我答应过十三,一定赶在下第一场雪的时候回去,明日给我多准备些粮食,还有布料,保暖的皮子也给我一些,再给我装上一桶酒,我就回去了,现在都九月了,我怕那些妇人撑不到下雪。”

    云烨鼻子一酸,推开门走了出去,独留下犹在呵呵傻笑的熙童在屋子里。

    钱管家就站在门后面,已经哭得站不住了,云烨停下脚步对老钱说:“你按照百人份的东西准备,再给他准备些铜钱,还有银子,拉车的牛选犍牛两头,母牛五头,再给他准备两匹马,这些事情你看着办,现在想哭就离我远些,看的心烦。”

    一夜无眠,辛月还以为是自己白天耍小心眼把丈夫气着了,就贴过来,小声的哼唧着赔罪,搂着辛月半天没动静,忽然问了一句:“我要是娶二十个老婆会是什么样子?”

    辛月怵然一惊身子变得僵硬,可是马上就软了下来笑着说:“您是侯爷,想娶多少个还不是由着您来,谁敢阻拦。”

    “口是心非啊,知道么,在河北那个鬼地方,只有好人才娶好多个老婆,坏蛋都不好女色,你说奇怪不奇怪。”

    “你说的是寡妇村子,天底下到处都有寡妇村子,你不知道,以前蜀中也有,她们把自己关在大院子里,以织绸缎为生,听说那里的女人到死都不会再见男人了。”

    说起这些,辛月就立马来了精神,趴在云烨胸膛上,绘声绘色的给他讲二狗和鸾娘的故事,虽然这个故事她已经讲了好多遍了,依然乐此不疲。

    佛摸着辛月的头发,云烨透过薄薄的纱帐,眼看着一轮圆月从窗前升起,金黄金黄的,带着月晕,明日或许会有大风,不是一个出行的好日子。

    就算不是一个出行的好日子,它一定会是一个劫财的好日子,长安城里到处充斥着肥羊,或者在西市买醉,或者在青楼纵歌,脑满肠肥之余再干点风花雪月的美事,实在是人生乐事。

    引导这些盲目的消费者云烨觉得是自己的责任,一点都没有投资眼光,光知道买房子扩地,买点玻璃什么的保值不好吗?

    听说所罗门王的宝藏里全是玻璃碴子,你看看人家多会聚财,后世的贪财鬼门历经千辛万苦找到了宝藏,打开后除了一千年前的玻璃就没有其他东西,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笑话之一。

    等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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