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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沉云夺目(耽美)-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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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流氓!道道地地的流氓!
  王筝的手挺凉,滑过我的股骨,一股刺鼻的药酒味儿传来,亏他还能忍着。我别过头去,就当请了俊美童工给我全身按摩得了。王筝是天生的大爷命,从来没伺候过人,好在手下的力道挺轻,要有他拉我的手的那股狠劲儿,我估计直接回医院报道去。
  王筝揉了好一些时候,弄得我眼皮挺沉,突然出声:“还疼么?”
  我急忙摇了摇头,快速地拉回我的裤子,王筝蓦地一把抓住我的手。
  又怎么了。
  我回过头,就见那双黑曜石一般的双眼,阴晴不定,看着我的手,微微泛着红,估计是适才拉得凶狠,还留了几道刮痕。我轻叹一声,扶着床头坐了起来,王筝在医院陪了我一些时候,几乎是条件反射地揽过我的肩,让我扶着坐好。
  只可惜,他这会儿揽着,却没放开,顺势坐在床头,沉声说:“我等了你一个下午……”王筝身上有淡淡的古龙水味儿,“我本来想去接你的,爸那里需要人手,我想说,这样赶紧忙完了,你刚好回来,下午还能空出来陪你……”
  我吸了吸鼻子,说:“我又不是重症患者,你要是忙也用不着陪我……你别捏我,疼。”
  王筝这小样儿的,怎么说我也是长辈——咳。
  “任祺日,你和杜亦捷一个下午都干了什么?我打了十几通的电话,小何都说你在忙,你们忙什么?任祺日你老实说——”
  这话怎么听怎么怪。
  王筝手颈又大了点:“任祺日,你别再和那些人扯上关系!”
  我轻叹一声,拿出哄儿子的手段,轻轻拍了拍王筝的手。事实证明,基因你是神奇的,血缘你是伟大的。
  王筝冷哼了一声,靠着我的头,环着我的肩。
  “王筝,他要去香港了,我去看看他,和他一起吃饭。”我眼睛又疼了起来,不知怎么的,连心口也有些泛酸。
  “你知道的,我朋友不多,就这么几个……”
  可能真是累了,有些昏昏欲睡。王筝搂着我,两个人一起躺着。
  小时候,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两个人也很常这样,一起躺着睡。
  后来,不知怎么地,就生疏了。
  王筝挨着我的头,有些赌气地说:“你要他们做什么,有我就够了。”
  “你一会儿几点去常年宴,都八点多了……”我真睏了,往他肩窝凑了凑。王筝似乎挺受用,语气也轻了起来,靠着我说:“不去了、我不去了,我陪你睡。”
  我笑了笑。
  其实,王筝用不着自责。
  那天我让阿德他们逮着打一顿,真不是他的责任,他没这义务一天到晚盯着我。
  我轻叹一声。
  我想,再过一些时候吧。
  就跟小时候一样,等时间一长了——
  他就会玩腻了。
  第十二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人生中的一些画面,是时间冲淡不了的。往往,消磨的只有那一瞬间的感动。
  这句话还是从李玲口中说出来的。
  那时候,公司的运作已经渐渐出现了问题,股东之间的矛盾也逐渐扩大。只是,那时候,谁也没把这些事想到王筝身上,或者说,是我潜意识之下,把王筝撇除在这个漩涡之外。
  我还记得,那时候李玲逗着女儿,少了女孩儿的青涩,多了一份难以言喻的韵味,还有眼眉淡淡的忧愁。李玲是很可爱的姑娘,生活充斥了梦幻和理想,之后嫁作人妇,眼里依旧能瞧见那一抹坦率和天真。
  所以,很容易让人忽略,她密不透风的衣着之下,掩盖的伤。
  她的女儿,小名叫豆豆,和乖仔一样,不足月就迫不及待地从她娘肚子里闹了出来。那时候,李玲抱着她,点的是她从来不喝的咖啡,对我说了一句——
  总裁,对不起。
  泪珠地落在豆豆短小挥动的手臂上,她的双肩从来没有停止过抖动。
  总裁……真的、真的很对不起……
  那是刚开张的蛋糕馆,李玲辞职前,一直吵着要我陪她来这儿喝下午茶。她还说曾我在,能给她买单,要把馆里的蛋糕全点上一遍,左边拿一个,右边抓一个。
  我、我真的没办法,豆豆她爸没了工作,他自尊心很强,他……我不想让他错过这个机会……
  不知道是不是空调开得太低,我觉得,就连体内流动的血,都是冰冷的。
  总裁……我知道你不会原谅我,但是、但是我还是要告诉你,我……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
  当我走出蛋糕馆的时候,耳边还回绕着李玲的哭声。我拿出手机,指尖还在颤抖,一直到电话那一头传来那一把声音。
  我的唇动了动,在他挂电话之前,才发出了声音。
  『王筝,为什么……?』
  回应我的只有一声低不可闻的嗤笑。
  我一直都记得,很小的时候。
  每年春节,王任两家不论是旁支还是本家,都会来任家拜年。那也是住宅最热闹的时候,一屋子满满的人,男孩儿肆无忌惮地四处乱窜,女孩儿矜持害臊地躲在母亲身后,睁着大眼四处瞧。
  那一年我爸刚走。
  我妈一瞧见四处的红,眼眶也会跟着红,然后窝在房里,哭得歇斯底里。
  我正襟危坐,有些茫然地在任老太身侧。大日子的时候,任老太为人也会宽容一些,看那一群四处奔跑的孩子,也不会皱一点眉头,反而还会呵呵笑了起来,说是这样热闹喜庆,去去霉头。
  其实,我觉得任老太的宽容,并没怎么用在我身上。就算我爸还在世,只要我跟着那一群孩子疯,任老太那杖子就会狠狠一敲,指着我妈,冷笑着说——看看他、看看!
  潇洋,就你和你老婆教出的野孩子!
  我虽然脑子不太灵光,却也算得上体贴。
  后来,分家的叔叔阿姨一见我,就对我爸夸说——潇洋,你这儿子跟个小大人似的,真乖真有教养。
  我妈才甜甜一笑,我爸揉着我的头,似乎发出一声轻叹。
  我知道我爸很疼我。
  只可惜,我已经忘记他生得什么模样。他的照片,在我妈发疯的时候,都撕成碎片,差点给吞了。
  那一年,没人夸我,也没人说起我爸。
  大年过节的,忌讳。
  整天,我就跟着任老太,眼神也不敢乱瞟,现在可没人给我挡任老太的杖子和眼刀。
  所以,我也没注意到,那一群孩子什么时候窜到我附近。等我回神的时候,其中几个孩子不小心撞到了几案,微烫的茶水倒在我新制的小西服。
  屋子里的大人都静了下来,那几个孩子的父母倒是冲了上来,抓了就要打。
  里头突然冒出一把悦耳的童音,『是我让他们跑到这儿玩的。』
  那是个很精致的孩子。
  就连任老太紧蹙的眉头,在瞧见他的时候,也微微舒展,含笑着说——小孩子玩闹的,别认真了,筝筝真有担当,是个做大事的料子。
  众人纷纷附和,我让人领着下去换衣服。没人问我烫着了没。
  其实,我心里挺委屈。
  一个孩子从后面跟了上来,往我手里塞了几颗糖。
  我一直都记得,他微笑的那模样。
  他说——哥哥你吃糖,我叫王筝。
  那一段时候,他和我亲近,一块儿上课,一块儿玩闹,一块儿在床上睡着。
  我也记得,在大学时期聚会的时候,说起童年的事情,王筝冷笑一声,呷了一口酒,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一伙人突然哄堂大笑。
  里头有一个男孩,挺看不顺我,后来在很多人面前说——学长他真倒霉,小时候就让父母逼着和你打好关系,明明没什么本事,学长还得配合你。
  主宅里有一间书房,藏书量不算丰富,却也有几本珍本。
  我自出院,也有好一些日子,平时无事可做,便到这儿窝着。我刚接任任氏的时候,就在这书房多置了架黑色的钢琴,让这大得有些单调的房间多了几分音乐气息。不过,我不怎么会弹琴,只有学过一些时候,就比门外汉还强上那么一点。
  李玲却说——总裁你就妒忌心态,那任三爷听说又开了场钢琴发表会,经理也去了你却说要开什么会,这钢琴买了摆摆就算了,别折腾,咱去吃大排档。
  我冤枉,我真喜欢听琴,可不代表一定得喜欢那衰人弹的琴。
  跟催命似的,我的心脏是脆弱的。
  只是,这一世却没怎么听见琴声。至少,从我搬回主宅这一段时间里,从来没听见三楼传出一丝乐曲。说来,屋子大就是好,任三爷这一世除了去公司之外,基本还是养在深闺之中,就连早午晚饭都是景叔布置了送到房里。
  嗯——这一点,我很满意。
  结果,今个儿一打开书房大门,才瞧见了那层层书架后,摆着一台白色的奢华斯坦威钢琴。
  任老太说过——这琴是老爷生前亲自订做给三儿的,可是三儿的宝贝。
  书房里还置了一台高级音响,一边的多置了一个小架子。上头摆着的都是几套完整的钢琴演奏系列,我还瞧见了前些日子让我退回来了巴尔扎克专辑。
  我觉得我真是老了,突然想唱——心花朵朵开……
  书房里还多了一张躺椅,我手里拿着一本小妇人,耳边弥漫的是沁人心脾的小圆舞曲。上一世,我也老琢磨着在书房里多置些玩意儿,结果日日奔忙,哪里有这种闲情逸致,搁着就忘了。
  没想到,这一世老来就有了这福利,敢情任三爷当家,比我还能享受……
  咳,我没妒忌。
  可能是这些日子养出的懒病,我特别嗜睡,只要一躺着,眼皮就觉得沉,脑子也晕乎乎的。
  迷糊之中,似乎瞧见了一抹人影,估计也是进来打扫的,我挪了挪身子,侧过头去。
  耳廓似乎有什么东西拂过,很柔软的感觉。
  眼角传来一丝清凉,我却犯了懒劲儿,估计是太舒服,就像是梦一样,微风中,传来一声叹息。
  ——祺日。
  ——祺日……
  不要生三叔的气。
  不要生三叔的气,好不好……?
  呼出的气,也是冰冷的。
  颈窝是他的鼻息,那头如绸的墨发就跟利刀一样,划疼我的肌肤。
  那双如同黑曜石的眼眸,没有一丝焦距。
  他慢慢地俯首,抬起我的双手。
  我却不能动弹,眼前的一切,就像以往的梦境,却更加真实。
  他抓着我的手,慢慢地放在自己的颈脖。
  ——祺日。
  ——祺日,你只要……用力的……
  ——三叔知道。知道你累了。
  ——没关系……
  ——三叔帮你,祺日。
  从他眼里滑落的水滴,也是冰冷的。
  他缓缓地,抓着我的手,施力。
  喝——!!
  蓦地,我睁开眼,呼吸急促地扶着把手,从躺椅上急急坐起。
  “祺日?”
  我一惊,不由自主地大吼:“不要!不要!不要过来——!!”
  “你怎么了!”一个人走了过来,坐在身侧,探出手来,放在我的额头。我深深吸一口气,手颤得厉害,抬头却瞧见王筝皱着眉头,身上还穿着深蓝色的一中校服。
  耳边,小圆舞曲静静回绕。
  王筝轻声说:“做恶梦了?怎么睡出一身汗。”我摇了摇头,才发现冷汗浸湿了衣服,心口狂跳,双手仿佛还能感受到那一抹冰冷,还有血管的脉动。
  是梦。只是梦。
  不是真的。
  我呼了一口气,才瞧见跌在地上的毯子,硬是扯出笑容,说:“你放学了?”我看了看壁上的钟,不由得一愣,原来我睡了这么长的时间。
  王筝哼了一声,挨着我在躺椅上坐着,语带抱怨地说:“还不放学就快闷死了,你要养到什么时候?你倒是舒服。”这一世,王筝和记忆中不太一样。说话的语气没什么变,脾气也挺大,就是会偶尔放轻声音,眉头皱着,咕哝着什么。
  就跟乖仔撒娇的时候,一个模样。
  我胸口一轻。
  不知道我是不是特有小孩缘,从前乖仔豆豆和老何几个孩子都爱粘着我,重活了一回,也应验到了王筝身上。王筝这些日子盯我盯得死紧,跟粘皮糖似的,我没事干,就和屋子里的下人说几句话,王筝都要风风火火地凑上来,冷笑着说——你们是不想干了,上班时间还妨碍小少爷休息?
  我说——这是霸权,这是沙文主义,这是……唉,跟他儿子一个性子。
  国定学习假日早过了,王筝理所当然也要上课,我这才稍微放松了一些。原来我也要跟着去学校报到,好在那高高在上的任三爷总算做了一回模范叔叔,嘱咐让我多养一些时候,我才用不着这么快就过着上一世那早起贪黑的悲惨日子。
  我看着地上的毯子,心口似乎一暖,方才涌上的冷意稍褪。
  笑着摇了摇首,低头正打算把毯子捡起的时候,王筝突然扯着我。
  “怎……怎么了?”
  王筝不回话,盯着我的眼,看得我全身发毛。我有些窘迫地笑了笑,挣了挣手,王筝却扣得死紧,骤然倾上前。
  我——
  王筝的手越过我,在我的发上,不知取下什么。
  “这是……”
  王筝看着手里的一小节绵绸丝,有些玩味地捏在指尖转了转,眼神慢慢地转冷。
  夕阳余晖映入,他的眼里,似乎染上一片血红。
  第十三回(上)
  重生之沉云夺日
  我奋力地睁眼,在强光下有些刺痛地眨了眨,耳边啪嗒一声,就听见那一把忽远忽近的声音:“小少爷的眼睛目前已经无大碍,就是要注意多多休息,别太用功了。”
  景叔亲自走来,在那年过半百的医生跟前弯腰,语带恭敬地说:“麻烦徐大夫了。”
  我有些恍惚地从床榻上坐了起来,徐医生似乎和景叔说了一些话,我脑子糊得厉害,只听见徐医生朗笑说:“……这可是三爷亲自拜托的事,说到这个,我活了一大把年纪,也没见过三爷这样的人……”
  徐医生见我坐了起来,俯身拍了拍我的肩膀,我晃了晃脑子,脑子转了转,赶紧说:“谢谢医生,这些日子麻烦了。”人老了,才躺一躺就容易犯糊涂。
  徐医生呵呵一笑,蓄了白须,有点像某快餐连锁店的招牌老爷爷,看起来很慈祥。
  眼前这位徐医生我还有些印象。上一世,我只瞧见他几回,在国内外很有名气,据说发表过许多医学研究,得过一些奖。徐医生的医术很高明,为人也很高深莫测。我真正意识到这一点,是在上一世我接掌任氏几年之后。
  自从任三爷出了那莫名其妙的意外,移居加拿大养伤,几乎和所有人断了联系。任三爷是在任老太去世前些年才冒的头,那时他风头正盛,我远在美国也没少听见他的事迹,跟神话一样,在财经时报都上了版面,比娱乐杂志卖得还畅销,还创下了年度销售佳绩。一群人全都冲着那张脸蛋和百亿身家,真真是风靡一时,人人吹捧。
  啧啧,跟拜邪教似的。
  任三爷很是风光了一段时候,任老太一走,任氏企业这烫手山芋就叮咚地落到我手上,任三爷却莫名其妙出了意外,等我从那绑架事件回神之后,他已经退居加拿大。
  徐志摩先生有那么一首诗,我听着听着还真有些惆怅。
  啊哈,敢情任三爷也有当大诗人的潜质。
  我再瞧见他,已经是我顶着任氏老总光环的第三个年头。
  那是乖仔的周岁晚宴。
  儿子刚出生那会儿不足月,大半年都在医院里,满月酒也没来得及办,我心里挺内疚,便琢磨着一块儿庆祝了。那时候宴请了很多人,名流名士什么的少不了,饭店布置晚宴节目都是舒媛亲自监督,没一点马虎。
  舒媛是学艺术的,一毕业就嫁给了我,人生得自然漂亮,举手投足间自有一股风韵,说话温温和和,瞧过去柔柔弱弱。
  我手里抱着比猫儿大不了多少的儿子,看着那红扑扑的脸蛋儿,侧过头,是舒媛精心打扮的妆容,那时候,心里真真正正这般想着——其实,就这么过一辈子,也挺好。
  一辈子,有妻有儿。
  儿子大了,还有孙子,承欢膝下,或者带着老伴儿坐轮船环游世界,等跑不动的时候,找一个地方躲着养老。
  也挺好。
  其实,跟在酒店大张旗鼓地办酒会,我更趋向于和老何一家老小围在桌子前,芳嫂原来还琢磨着煲了一大锅的鸡汤和红鸡蛋,只是舒媛喜欢热闹。她辛辛苦苦地怀胎生子,儿子出生那一会儿又小病大病接着来,仔细想来,那段时候我着实冷落了她,现下自然得顺着她的意思。
  我的酒量不太好,喝了几杯,有点抱不住乖仔,只好交给了舒媛。舒媛毕竟年轻了一点,柳眉轻轻一纠,转眼就交给了保姆抱着。上一回儿子在她身上撒了尿,舒媛又没什么耐性,平日就不怎么抱他哄他,一般上都托给了保姆。
  我看着都心疼。
  兴许是那时候我的头沉得厉害,当围着我的几个叔伯朋友都静了下来,我还在自以为豪爽地说了一声“请”,晕乎乎地呷了一大口的酒,斜眼瞧见前方慢慢让出一条道,顺着一干人齐刷刷的视线往前一瞧——
  于是,我就这么呛着了。
  我咳得厉害,好在何秘书反应得快,赶紧递上了手绢。我有些狼狈地接过,不自然地掩了掩嘴。
  岁月总是无情的,却在他身上展现了难得的宽容。
  除了三年前还算行动自如的双脚,他的气色看起来还是挺不错的。推着轮椅的是一张生面孔,没瞧见景叔。
  那时候,他身上穿着柔软的淡色缎子,发丝几乎及腰,梳理得很工整,空气中似乎还弥漫着淡淡的檀香,有种古老庄重的气息。
  让人不太舒服。
  不过片刻,就有好些个人迎了上去。其中不乏任氏股东或是企业大家,在商场打滚了几十年的人,开口却是一声声包含敬意的“三爷”。
  时间能淡化许多东西。
  任三爷沉寂了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当年的风光气色或许已经让人逐渐淡忘,但是业界内所有人都还记得,任三爷只要一个眼神,就能让人由头到脚油然生出一股近乎恐惧的敬意。
  那眼神,太深、太沉。似乎包罗了太多东西。
  看似淡漠,却透着极端的狠。
  那是我在几年后才悟出来的事情。
  任三爷的人看过去很温柔无害,占有欲却比谁都强强,谁觊觎他攥在手心的宝贝,用不着发作,他有的是手段,慢慢地把人往死里整。
  比如我。
  他应该是觉得,要不是我横在王筝和他之间,他们俩哪能这般磨上个十年八年。其实我觉得不尽然,王筝那性子太傲,任三爷这脾气太冷,都是顶尖的人物,结果这浑水我非得摊进去,小丑似的,碰得一身灰。
  只不过,人总是喜欢迁怒。
  王筝不过意外把我睡了一次,他犯得着那么折腾我,非要把我往绝路上逼……
  咳咳——
  唉,不说那事。早忘了的。
  出于礼貌,我心里就算有千百个不愿意,也得带着老婆儿子给长辈敬酒。
  那时候,任三爷的神色挺温和,脸色有些泛白,身子看起来不大好,连举着酒杯的手也是微微颤抖的。
  任三爷平时不怎么开口,尤其是在人多的场合,那白得仿佛透紫的唇紧紧抿着。
  我记得,他那时候只说了这么一句:『恭、喜。』
  那几年医学发展得很好,任三爷说起话来,不会像早前那般辛苦,间隔也不会断得太厉害,听起来还挺连贯,就是依旧不太清晰。只是,这一句“恭喜”,他似乎说得挺重,气用得挺大,说完还轻咳了咳,有点弱不禁风的感觉,却还是仰头,把那陈年红酒一口气饮了下去。
  任三爷让人给乖仔打了一套长命锁,白玉珍品,做工细中有致,看似花了不少心思。舒媛还忍不住捧在手心多瞧了几眼,一扫原来略带戒备的模样儿,几声三叔叫得顺口。舒媛涉世未深,心思大都摆在脸上。好在任三爷没什么在意,看样子挺是受用地冲舒媛点头微笑。
  任三爷那和蔼可亲的脸色连装都不必装,仿佛刻到了骨子里。当初他还能在任氏呼风唤雨的时候,没少干过一些惊天动地的大事,其中我最记得的一件就是贱价收购了常氏名下在香港的酒店。
  常氏名下最宏伟的那一棟常天酒店,任氏还是受益最大建筑商。那时候我刚上大学,暑假跟着王筝在公司里实习。王筝倒是真真得了要职,忙天忙地不见踪影。我美其名实习,实际上是谋了个闲职,上班时间不定,还有独立休息室。话说,这位置还是任三爷亲自批的,还特别吩咐了各部门,文件什么的要紧东西千万别往我办公桌上送去。
  想来,任三爷早早就有防备。我天天在公司闲晃,实际上却不怎么自由,我的桌子就只和总经理室隔一大片防弹玻璃,从外瞧进去是一片黑,从里瞧到外那叫一目了然。
  任三爷防我跟防贼似的谨慎。
  多亏这点,我瞧亲眼目睹了那一场不大不小的闹剧,还顺带牵涉其中。
  我记得那会儿不久前还在酒会上见过常家老头,老人家身子还颇硬朗,说起话来中气十足,前些日子还和任老太一起琢磨着把自家温文婉约的小女儿和任三爷凑成一双。没想到拐一个弯头,常家老头脸色惨白,走几步路还需人来搀扶,原来染得黑亮的头发仿佛一夜之间煞白,短短几段路便气喘吁吁,好似一瞬间老了十几岁。
  常家老头到底也是和任大老爷一起打拼过的人物,叱诧风云了几十载,到那时候竟是差点跪着求人引见任三爷,带着小女儿一举闯到了三十楼总经理办公室外。我只隐约知道事情的轮廓,远远便听到了老人家的呼声——让我见见三爷、见见三爷!
  秘书已经叫来了保安,眼看着那几个跟熊似的保安把那一对父女堵在电梯口,常家老头硬是要闯进来,结果还让人给推地上去。记得小时候常家老头还摸过我的头,赞我聪明,我一时热血冲昏了头,赶紧上去要把老人家扶起来,哪里知道老人家突然火气一涌,拍开我的手不说,手边的杖子甩得虎虎生威。旁边梨花带泪的小女儿也跟着骂呛,我忘了细节,总之里面似乎带有了“走狗”“狗奴”等等不雅词汇。
  唉,好人难做,相信我,这句话是真理。
  我被追打得狼狈,秘书也楞在一边,保安上来拉的时候更是乱上加乱,后来倒换成我被推倒在地,后脑勺狠狠敲下去,额头不知撞上了什么,疼得很。晕眩之中景叔终于携着任三爷出来解围。
  我那时让几个保安挡着,瞧不清楚,只隐约瞧见常家老头跟见到耶稣似的,带着女儿赶紧上前膜拜了去,我摔得太厉害,根本听不见什么,只知道任三爷嘴边挂着浅笑,后来旁边突然发起一声尖叫——啊!血!流血了!快!快叫救护人员!
  这一片段我就记得清楚。
  混乱之中我让人扶了起来,我的手按着额头刺痛的地方,昏迷之前就瞧见任三爷那阴沉的神色突然跟瞧见什么恐怖现场似的,眼眸睁得老大,脸上的血色一瞬间褪去,跟见鬼似的。
  后来,常家老头在医院咽下最后一口气,听说眼睛老死也不合上,手里紧紧拽着那一张薄纸,上头原来嘱名“常”字的地方,换上了墨渍清浅、飘逸干劲的“云”。
  扯得远了。
  话说回来,那晚任三爷兴致很高,凡是敬酒的,就一杯杯地饮下,礼数做得十足。后来喝得挺高,面色却出奇地越沉。
  他一杯杯烈酒下腹,身后那个跟着的人劝也劝不住,我看他眼神飘忽得厉害,转眼又见一拨叔伯带着自家儿女上来拜见,我赶紧上前陪笑,替他老人家挡了几杯。
  ——任总您这是紧张,怕咱把三爷灌醉了?哈哈哈,任总您就不知道了,三爷那可是千杯不倒,没人比得上啊。
  ——任总那是孝顺,不行不行,任总您也躲不了,喝。
  那会儿酒气四溢,左右一句孝顺弄得我一时头晕阵阵,几个人又往我手里的杯填酒,哄笑着让我一口气喝下去。
  我哪里推辞得过这些个老油条,只觉得胃里翻搅的除了酒气还是酒气,微微发酸。我正要举杯的时候,手让人拦住,动静不大,正好让所有人一静。
  任三爷嘴角慢慢一弯,仰头,那动作一气呵成,执着酒杯的手晃也不晃。
  几个人识趣地笑闹了几句,我含笑暗暗挣了挣任三爷拦着我的手,只可惜那纤细标致的手掌扣得死紧,抓着我的手肘,凉得厉害。
  任三爷的眼神暗得紧,脸色白得渗人。
  他的唇动了动,单看唇型也瞧不出个所以然。有点像“争”或是……
  我那时候只觉得莫名其妙,现下回想起来——
  你说,这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情?王筝一年到头生龙活虎到处蹂躏下属,突然说头痛不来;任三爷销声匿迹三年,突然在大庭广众露脸。
  再说,王筝前两年没怎么请假,要真告假也是消失个大半个月不见人影。这一年却没什么动静,几乎要创下全勤记录。
  敢情这两口子是闹了别扭。
  只可惜,那时候我还渗不透他们之间的事,平白多了些要不得念想,后来那脸丢得是全亚洲没有人不知道。
  我见过不少人发酒疯,却没想到三叔真醉起来,有点儿缠人。就连进休息室,手也紧扣着不放,我轻轻一挣,他就抬眼,我立马泻了气。
  好在徐医生赶了过来。
  那会儿,徐医生已经上了年纪,另外带了两个人。我还记得,他一进来就冲我颔首,然后语带轻责地对任三爷说:『……三爷,您这不是为难我么,刚动了手术,您还得好好养着,也用不着急成这样。』
  他让人拿了计压器,任三爷不太配合。即便半卧在躺椅上,双手几乎覆上我的手臂,
  徐医生看了看我,轻叹一声,又说了一句——三爷,您还真醉了,这人……也瞧不大清楚了。
  我的手突然一疼,只好叫了一声“三叔”。
  他一怔。
  好半晌,才惊醒似地放开,还来不及看清他的神色,就已经别过头,手覆着唇,颤得厉害,发出一声低吟。
  我揉着发疼的手肘,那时候只觉得他的脾气又比早前怪上三分,现在想想——
  他兴许把我当成了王筝。
  俄而,徐医生很是礼貌地把我请了出去,看着我的眼神挺奇怪。一边的护士替他给了我一张名片,上头写着“徐长生”。
  过些时候,再见到任三爷,他的气色已经大好,依旧是略微淡漠的眼神,嘴角扬起的瞬间,仍旧能听见周遭发出低不可闻的叹息。
  再后来,任三爷不用轮椅代步,只需要稍微倚着杖子。那抹眼神,仿佛是永远站在最高处,带着一点怜悯,一点不屑,俯瞰众人。
  若说出事前的任三爷还能算温文柔和,那么过了这几个年头,里里外外只要有些眼界的,大概不会不知道在业界内,能称得上“狠”字的,任三爷要是不认,估计谁也没能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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