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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沉云夺目(耽美)-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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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仔……死了死了,我妈这次真的要把我就地正法了,你一定要给我顶着……』
『胖仔,你有没有空……我和你说说,我家的那些破事——娘啊,烦死我了!』
“……程辰,他也是我的朋友,和亲人一样的朋友。”
“你们都是我仅有的……我谁也不能放弃。”
『我……和你保证,过了这件事,我一定会好好听老头子的话。』
『我一定会用心念书,考上大学。』
『我一定会、一定会……听你们的话……』
——你要知道,你朋友犯的事儿可非同小可,出了感化院起码还要坐半辈子的牢。
——你如果什么都不说,就是包庇,这位有钱哥儿,你就不怕惹祸上身?
我侧过头,抬了抬眼,蓦然一顿。
我看着来人,不知为何,有些怕冷地缩了缩脚。
他的手还停留在半空中,然后缓缓地收了回去。
任三爷一言不发,眼底有着深深的暗影,脸色像是因为疲劳而显得有些蜡黄,整个人像是被掏空了一样,看过去倒显得比我更像病人。
我张了张唇,一时间也找不到话说。
任三爷径自坐在床边。
“你有点贫血,精神过度紧张……是累坏了。”。
他的口气很轻,像是怕把人吓着一样。
“饿不饿……?”
“你喜欢芳嫂的手艺……三叔让她给你熬粥。”
“三……叔。”我轻唤出声。
想来是从一起来就滴水未进,整个人像是脱力一样,说起话也有气无力:“我要去看程辰。”
任三爷低语:“你需要休息。”
“我只是有些事情想……问问他。”我抬手扶了扶额,深吸一口气。“三叔,你答应我吧……我不会再惹麻烦的。”
“一定、一定不会再给家里惹麻烦。”
他的眸光有些暗沉,脸上没有一丝其他的表情。
过了好一会儿,任三爷才替我拉了拉被子,把我盖得严实。
“好。”
他轻轻颔了颔首,对着我低唤:“祺日。”
他的手指透着冰凉。
“别和三叔说麻烦。”
“三叔……都答应你。”
***
兴许是任三爷亲自来过一趟,这警局里的人一见我,个个有些拘谨,还奉上了茶水,直说要去叫徐警长来见客,还说上头早就下了指令,带我直接去见人。
程辰现在先关进了拘留室,据说程将军亲自带了律师团来闹了几次,但是程辰一口咬定是他杀了人,还带了把杀人的凶器。程老将军怎么也不相信,也不知是程家总有点势力,还是这案子真的有点蹊跷,总还是没断了案,程辰自然不能保释,这三天还扣留在局里。
程辰见到我的时候,像是有点意外,却又立马垂头。
他看过去还好,就是整个人邋遢得不行,哪里还有一丁点帅小子的影儿,脸上大大的红色掌印,半张脸肿得老高,看得我不由得一愣。
“是……谁打的?”我睁圆了眼,程辰撇了撇嘴,“还不是那老头子,看不出还真有点力气,这一下真是一点情面也不给。”
他扯着嘴角没事一样地笑着,突然猛地拉着我的手说:“哎!我听说他们找你麻烦了?该死,就知道会连累你,胖仔我……”
程辰猛地红了眼眶。
“我对不起你。”
我捏了捏鼻子,总觉得鼻酸得厉害。
“你也知道对不起我,那你知不知道你最对不起你爸?也最对不起你妈?还有,你告诉过我,今年圣诞节还要带你两个弟妹出来一起庆祝,不只这样,你还欠了我一大笔的钱,说要给我做牛做马还债的,你还记不记得你自己说过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
程辰嘿嘿一笑,低了低头。
我轻叹一声,说:“你告诉我怎么回事?”
“就是这么一回事了,我杀了人,杀了芯姐她老公,现在要坐牢。”程辰侧过头,语气有些无谓。
“胖仔,这就是事实。我杀人了。”
我抬头看着他,硬声道:“我不相信。”
“程辰,我知道的,你再冲动,却也不是这样蛮横的人。”
“程辰,你告诉我实话,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的眼眸一垂,“还有,芯姐人呢?”
程辰回过头来,看着我,说:“芯姐和这件事没关系,她那天晚上还去诊所做检查,有不在场证明,根本不关她的事。”
我看着他:“我没说关芯姐的事,你为什么这么紧张?”
程辰一顿。
“你告诉我,怎么回事?”我拉着他的手,像往常一样地拍了拍他的手背,轻声说:“我们还是不是朋友?有什么事……不能告诉我?”
程辰的脸上有些变化,猛地抽回手,急急道:“就、就是这样了!我——我杀人了,我那天晚上去找芯姐的时候,遇到了许成宏那个混帐!我早就想教训那个混蛋了!”
“那你怎么会杀了他?”
“他和我打起来,才失手打死他的!我哪里知道他这么不经打!!”
我看着他,缓缓问:“程辰,你跆拳道学了几年了?”
他愣了愣,或许是不明白我怎么问了一个完全不着边际的问题。
“……忘了,打小就学了。”
“是啊,我还记得,你高一那一年还做过代表,去大马参加比赛,拿了金牌,是不是?”
“……哎!是啦是啦,说这个干嘛!”他抓了抓头,对着我喝道。
我目光一冷,说:“许成宏是个律师,好酒嗜赌,我很难说他有多能打,但是他那时候手无寸铁,程辰,你为什么还需要用棍子袭击他?”
程辰整个人怔了怔,好一会儿才急急道:“我!我就是想拿棍子扁他!”
“那好,许成宏是在夜陈尸于暗巷不错,你明明和他是偶然遇上的,你本来是去找芯姐,怎么会带着棍子?”
“程辰……你告诉我究竟是怎么回事?”
“你是不是……在包庇谁?”
程辰猛地低吼出声:“我都说了人是我杀的!你不要问了!人就是我杀的!我杀了许成宏!我他妈的不甘愿芯姐嫁给他!他这么对芯姐是死有余辜!!许成宏那混帐他妈地早就该死的!!”
“芯姐从以前就无依无靠,从来就没有过过什么好日子!好容易以为熬过了嫁对了人,结果嫁给了一个畜生!!唯一的弟弟也不见了!是死是活都不知道!!她还能够靠谁?!她这辈子做错什么了!我就是看不下去!!”
“程辰,你冷静点……”
此时,外头的警员突然走了进来,连带的还有徐警长,后头跟着的另一个满脸沧桑的老人,正是程伯伯。
程伯伯沉默地走上前来,徐警长陪笑着在后头跟上,看着我笑着说:“原来任小少爷也在,刚好刚好,总算都是误会一场,误会一场……”
我懵了,程伯伯走上前拍着程辰的肩。
徐警长拿出手帕擦着汗,对着程辰说:“法医的检验报告昨个傍晚就出了,早知道这事儿就有点问题,真正的犯人也……我说嘛,程大少一表人才怎么可能是杀人凶手呢……”
程辰猛地一跳,吼道:“什么真正的犯人!我就是犯人!你妈的死肥肠不要乱抓人!”
“你这个孽子——!!”
程伯伯一声怒吼,又往程辰脸上甩了一个耳光。
“哎哎哎……程大少血气方刚,哎,事情总算弄清楚了,程大少就是让人迷惑了,才犯了包庇的小罪——”
“你妈的!”程辰突然窜到前头,差点就要拽住那徐警长的领子,好在徐警长闪得极快,几个警员又涌了上来,程伯伯火气极大,拉着程辰大吼:“你打!打死我这个老头!打死我我也认了!你这个孽子!”
程辰咬了咬牙,我赶紧挡在他们父子之间,拉着程辰,看着徐警长和程伯伯二人,问:“到底是着怎么回事?”
“法医检验过了,许成宏那头上的根本是两处伤,受的那致命的伤还早了近两个小时。警方也在另一个楼房巷子找到了血渍,证明是许成宏的——”
徐警长看了看程辰凶狠的眼神,扬声说:“今早——今早就收到消息了,那个杜宜芯昨个儿在新区一所楼房里烧炭自杀,还留了封遗书,把犯案过程都解释清楚了,连真正的凶器都找到了!”
什么……?
程辰整个人一震,睁大了眼,嘴里喃喃:“不……不可能……”
“你说……芯姐死了?芯姐死了!不可能!不可能——!!”
第八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李玲是我在大学时期的学妹,换句话说,也是王筝的学妹。
她是个看去有点少根筋的女孩儿,性情也很天真烂漫,和她选修的专业不太符合。李玲整个人完全让人感受不到一点凌厉,不过做起事来还算是一板一眼,嘴巴却是个管不住的。
算起来,李玲应该就是我在大学时期少数的朋友。
至于是怎么认识的,我记得还挺清楚的。
似乎是在一个交际舞会上,我收到请帖的时候,上头标明的是变装舞会。其实,大学那几年,我很少受到这类的邀请,估计是我这个人太沉闷,不管再怎么健谈的人,和我总说不上几句话,就会饶头绕开。
变装舞讲究的是新奇的打扮,我平时没什么娱乐,看到这份请帖,心里有点跃跃欲试的,还翘了两堂课,去找了些样本,最后把自己扮成了南瓜人,顶着一顶南瓜帽,一身橙红色的长袍,还带着一个南瓜杖子。
到会场的时候,才踏出计程车,我就僵在那儿。
所有人都穿戴整齐华贵,这哪里是变装舞会的打扮。当瞧见一群人围在一块儿窃笑的时候,我才醒悟过来。戏弄这种事情,似乎是不计年龄的游戏,而且多得是人乐于此道。当时王筝也在会场,皱着眉头瞧了过来。
那两年他对我基本除了冷言冷语,就是没什么好脸色,看见我这模样,明显是恼火了起来。
我觉得那是因为我丢了他的面子,毕竟再怎么说,大家眼里我就是王筝的小跟班,我这幅样子,摆明就是给王筝难堪。
正当我打算直接回头离开的时候,一个女孩儿突然过来挽住我的手。
她也是一身稀奇古怪,头顶上是一大朵的向日葵,手边还抱着一个向日葵种子的装饰,看过去很是滑稽。
她裂嘴一笑,我还记得她说:『南瓜兄,太不够意思了,自己先来了怎么不带着我!』
『今晚的最佳拍档奖,一定是我们的!哦耶——!』
然后举起我的手,大声欢呼,颇有一股要征战千里的雄伟气势。
那晚上,我们两个人拿到了年度烂苹果大奖,场面很是壮观,几乎是众望所归。
毕竟一个向日葵和一个大南瓜一起跳华尔兹,本身就是幅很冲击眼球的场面。
李玲毕业之后,来到任氏工作。
李玲实际上很能办事,能力和其他人比起来,也算得上是顶尖的了。她当年还是靠着奖学金念完大学,虽然鬼点子多了点,却很是刻苦耐劳,在王筝身边干活最合适不过。
李玲一直都是个很精神的人,老喜欢做梦,乖仔出生那会儿老说自己也要生一个。
两个月后,她还真嫁了人。
一年后,她也生了个女儿。
李玲的丈夫在房地产公司上班,我见过几次面,看过去很是斯文聪明的人。
李玲那会儿挺着大肚子坐在我办公室里的沙发上,说:『总裁,我们就结个娃娃亲,我这照过了,是个女娃娃,左看右看,以后准是个绝——世——大美女,配你家那位小公子儿,不过分吧?』
我告诉她,这事儿得我儿子自己做主。
李玲整个人一蹦,那可不好,肚子一疼,女儿就这么生了。
产后,李玲弱弱拉着我说,看看你媳妇儿,是不是绝世大美女——我当时候让她吓得三魂七魄去了大半,当下急急点头。于是,就这么把儿子卖了。
我曾经觉得……
李玲能补缺我所有的遗憾,因为我永远没有她的那份勇敢。我得不到的,她能争取到。然后,我们会一起共享那份快乐。
李玲喜欢穿着长袖衬衣,她以前喜欢穿着裙子,也换成了长裤。
脸上的妆化得越发浓厚,我曾经开玩笑地说——脖子和脸快成了两种颜色。李玲却一句话也没回,脸色大变。
后来,李玲突然在公司里昏倒,下身还留了血。
我赶紧送她去医院。
医生出来的时候,看着我的眼神有点怪。他问,你是她先生?
我还没回话,医生就捏了捏眉心,说,这夫妻之间有什么问题,也不能动手,妳太太她压力太大,肚子里的孩子保不住了。
我一怔。
李玲侧躺在病床上,微微蜷缩着。她身上换上了淡色的病人服,脱去了伪装,整个人显得单薄无助。
我坐在床边。
她说——总裁,这算不算病假?
我点头。
她说——不用补请假信吧?
我点头。
她笑了笑,手上是满满的伤痕,额角脸角也有些青肿。
她说——总裁,你回公司吧,现在公司里状态有点紧张。
我抓着她的手,摇了摇头。
她顿了顿,又说——他其实对我很好的……最近景气不好,所以才……
——总裁,你不要再管我的事情了。
——我不想让你看见我这模样。
李玲和我渐渐疏远也是后来几年的事情,一直到后来,我们能坐在桌子面前好好谈话,是在公司出事那段时候。
李玲是给我交辞职信的。
她的女儿豆豆已经五岁,很是漂亮可爱,铁定能长成绝世大美人。
李玲说:『人生中的一些画面,是时间冲淡不了的。往往,消磨的只有那一瞬间的感动。』
『总裁,你还记不记得我们见面的时候。』
『我家里穷,爸妈早年连公民权都没有,家里几个姐姐都送给人养。我爸要把我送走的时候,我抱着他的腿,跟他保证,我一定会有出息。』
『我很努力念书,还做兼职,后来好容易靠奖学金上大学,但是没什么人看得起我,我交不到什么朋友,因为我一有空就去打工,赚来的钱,大部分的寄到家里,我可以一个月都只吃面包,把一点点的钱省下来……』
『后来我收到一张请帖,那是我第一次收到请帖,是变装舞会,我从来没参加过什么酒会。我想,哈,这次我终于能去了。既然是变装舞会,衣服我能自己裁,我有好多好多点子,一定可以做件最出色的衣服……』
我苦笑着。
李玲又自顾自地说:『结果呢,才知道是让人耍了。很多人都看我闹笑话,我差点哭出来的时候,我终于看到了另一个傻子。』
『他是一个瘦瘪瘪的南瓜,站在那里,显眼的不行。』
『后来,我和南瓜一起跳了一整晚的舞,虽然没有拿到最佳拍档奖,可是我们也拿到了一个奖项,虽然大家都看我们的笑话,我还是很开心。』
李玲看着我,突然小声地说:『其实我有一个秘密。』
我凑近她。
她神秘地看了看四周。
『南瓜兄跳舞的时候虽然很帅,可是跳得实在不怎么样,我的脚都快被踩烂了。』
她噗哧一笑,就像回到了当年。
我也不由得笑了起来。
然后,李玲垂了垂眸子。
『总裁,那我再告诉你一个秘密。』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
『公司出了这么大的事,总裁知道,是谁在幕后操控的么?』
我……即使心里有底,当李玲说出来的时候,我还是觉得周身冰冷下来。
——是王筝。
王筝。
我难以自制地抚了抚额,尽量克制全身的颤抖。
但是,李玲的下一句话,终究是打碎了我对这一切仅剩的信任。
『总裁。』
『是我把公司的商运资料,提供给总经理的。』
李玲喝了口咖啡,时间就像是停止了一样。
她别过眼。
过了很久。
李玲回头看着我,语气很轻。
总裁,对不起。
总裁……真的、真的很对不起……
豆豆他爸没了工作,总经理许诺会给他一个管理的职位……
总裁,我知道你不会原谅我。
对不起。
真的很对不起。
真的很对不起啊……
豆豆拉着她,说——
妈妈别哭。
妈妈……别哭。
那应该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李玲。
后来,我只看到一盅骨灰。
——到底发生什么事,怎么想不开就直接走了呢……
——就是……吞下一整瓶的药,唉——老公也没什么用,只会打她,看样子也是撑不下去了,才想不开啊……
——可怜啊,剩下一个女儿。
豆豆拉着我的袖子。
『叔叔,妈妈在哪里?她说要给豆豆绑辫子的。』
『叔叔,你怎么了?』
『叔叔羞羞,叔叔哭红鼻子,叔叔羞羞——』
***
芯姐的葬礼,是程家帮忙操办的。
芯姐举目无亲,又牵涉了凶杀案,葬礼也只来了寥寥数人。
遗书有两封,一封是投给警方的,一封是给程辰的。
程辰让我念给他听,他说,他书没好好念,很多字不认得。
我一字一句地念。
不断地循环。
最后,程辰把信握在手心里,揪成一团。
程辰说:“那天……我去找芯姐,胖仔,你记得么,要走到芯姐住的那栋楼,要过一个巷子。”
“就是在那个巷子,我看见……芯姐坐在地板上,衣服都是血,手上拿着砖头……许成宏那个混蛋就躺在那里……”
“芯姐她……很爱那个混蛋——我不明白,芯姐为什么这么傻……”
“我早该知道的……我早就该看出来的……芯姐她受不了了,早就受不了了!许成宏那个混帐是活该,为什么连芯姐也要搭进去!为什么!为什么!”
我抓住他不断捶打着自个儿头颅的手,程辰哭得一塌糊涂,他靠在我的肩上,泪水打湿了我的肩。
那股重量……沉重得有些难以负荷。
我说:“让芯姐好走吧,看你哭的,芯姐躺在里面,听到了又要伤心的。”
程辰点头,泪水越擦越多。
灵堂前摆着芯姐的照片。
程辰说,那是芯姐最漂亮的照片,是结婚的时候拍的。
身上是水蓝色的晚礼服,漾开的笑容,明艳动人。
我突然有些哽咽。
这样美好的人,真的不在了。
曾经有人为她们建筑美丽的梦,然而,却也是同样的人,粉碎了她们的梦。
不管是芯姐,还是李玲。
***
芯姐的事情过了也有半个月。
一切似乎都归于平常,程辰还是改不了有点吊儿郎当的性子,不过骨子里总还是有些变化的。
程伯伯曾经找过我谈话,说得也是关于程辰之后升学的方向。
程伯伯的语气里透着欣慰,说:“那小子做的最对的事情,就是有你这个朋友……祺日,程伯伯就拜托你,多多看着他。”
程辰和我填了一样的志向,法律系。
我很是意外。
虽说这对程辰而言是个远大的目标。
不过,我认为,神迹总是能够在一定的时候彰显的。
比如,我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神迹。
结束了将近两个月的考察,白君瑞总算要带着舒媛回去美国。毕竟是任氏的贵客,任老太自然少不了又摆宴,把华人的好客发挥到了极致的地步。
这个送别晚宴定在国际酒店,去的人自然不少,多得是商界政坛名流。
任三爷理所当然地以不适为由缺席了,分家和王家的人倒是来了一个不少。
任老太和任三爷的冲突也不算是新鲜事,早有耳闻任老太积极地召开董事会议,若两个人真的对上,任老太毕竟还是任氏名义上的董事长,任三爷即便大权在握,难免还是有些劳累。
白君瑞是今晚的主角,和我打了招呼,就又让人支走。他又是一身白色西装,温文儒雅,双眼却是一如既往地凌厉,俊逸帅气。
说实话,白君瑞确实是个不错的朋友,也是个从商的料子,做事从来不会让自己吃亏,要不是碍于性向问题,该是舒伯伯的理想女婿。
舒媛今夜打扮的很是妩媚成熟,又带了点属于少女的俏丽和娇美,和王筝站在一块儿,仿若一对璧人,再是合适不过。
王筝看去脸色倒是不好,想来是最近学习紧张,大考在即,再加上社团的事情,又得哄着舒媛,总是有些□乏术。
这些时候我都回到主宅住着,平日也故意避开王筝。
他现下不时地往我这方向看来,眼神着实有些吓人。
今晚估计是躲不过了。
王筝找到了空档,风风火火地往我这儿走来,我总觉得凉飕飕。王筝手里拿了一杯葡萄酒,示意我到外头。
王筝咬了咬唇,拉下脸说:“我……我有话和你说。”
我顿了顿。
说实在话,有时候我还真不知道怎么拒绝王筝,尤其是他咬着唇,一脸委屈的时候。
总感觉我欠了他似的。
想想……还真让人憋屈。
阳台的景色极好,是个适合调情的处所,我怎么看怎么心凉。
王筝这些年生得越发漂亮,五官渐渐成熟,和上一世一样,整一个祸害。
“你最近……好不好?”王筝有些窘迫地别过脸,又说:“我从我爸那里听说,你又扯上了麻烦事。”
我有点儿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王筝毕竟不知道详细的事情,我苦笑一声,说:“还挺好。”
“你——祺日……”
“你以后要修读法律,是不是?”
他的口气扬了起来,我当下皱了皱眉头,这事儿没几个人知道。
王筝有些阴沉地接着说:“奶奶不会肯的。”
我微微叹气,冷风吹得我的头有些晕,“我……先进去了。”
我走没几步,王筝猛地扬声说:“我——我就要去英国了。”
我怔了怔,下意识道:“那……那是好事啊。”
“好事?你觉得那是好事?”王筝蓦地急道:“任祺日,你难道没有其他的感觉?你觉得我要离开……这里到英国,是件好事?”
我顿时语塞,王筝咬着下唇,猛地走来扯住我的手,说:“祺日!我知道你一定是生气我那天……我——”
我如遭雷击地甩开,王筝退开一步。
“那天的事我早就忘了,你……王筝,出国念书是件好事,我知道你有些不安——”
王筝猛地抬眼瞧着我,慢慢地扬起苦笑。
他深吸一口气,喃道:“你什么也不知道。”
“你就是这样,把人耍得团团转。”
不等我回话,饮了口手里的那杯葡萄酒,然后递给了我。
“任祺日。”
我迟疑片刻,便也接了过去,仰头饮尽。
末了,我抹了抹嘴角,轻声说:“王筝……”
我咽了咽口水,“我祝福你。”
回到会场,我总觉得头有些晕。
走几步路,就觉得脚下有些软,晚会不过进行到一半,我就有些撑不住。
我揉了揉眼,只觉得视线越来越模糊,难受得有些反胃。
我只好走到了厕所,打算去洗把脸。
和会场的热闹比起来,这儿倒是静谧得有些渗人。
我洗了把脸,一时手滑,眼镜落到了地上去,发出一声“铿”。
我赶忙弯下腰去,却瞧见眼前一双皮鞋。
我愣了愣,正要抬头的时候,那人突然冲撞过来,我惊得抬头,却让那手帕捂得死紧,怪异的是,我居然一分力也使不出。
是——
是谁……
第九回(上)
重生之沉云夺日第九回(上回之0。5)
我抿了抿唇,从醒来到现在,也不知道过了多长的时间。
这种感觉对我而言,其实还不算陌生。
上一世就曾经经历过这么惊心动魄的一回,差别在于,那时候我是让人五花大绑扔在一个旧屋里头,这一次的待遇倒是好了点,至少我能感受到底下的柔软,估计是躺在一张床上。
虽说我的身体还不能随心所欲的移动,意识却是渐渐清明,等着身上的药效稍褪,两手扯了扯,才发现我的手脚都让人用粗绳给牢牢束着。
“……有没……有人……喂——”
我艰难地扯开嗓子喊了喊,却是沙哑无力,多喊几声便觉得口干舌燥。
敢情连个监视的人也没有。
相比之前,我这会儿镇定许多,兴许是被绑多了长了经验,当下便再换个稍为舒服的位置,整理整理思绪。让人不安的是,不知绑匪要的是赎金还是其他什么。
如果是赎金,那铁定好办;如果要的是其他的,恕我蠢笨,我身上实在没有其他什么供人觊觎的了。
上一世那次刚好是任氏换主的敏感时期,总还能想到缘由,不过这一回,别说任氏老总的位置,任老太还活生生地晾在那儿,再不济还有个万年不死任三爷顶着,怎么说也轮不到我。
我思来想去,终于得出了一个稍嫌悲情的结论——
绑匪先生,你们绑错人了。
这房间密不透风,只有一丝丝微弱地光亮透了进来,抬眼便是一片模糊的暗沉。等到身体能够大幅度地挪动的时候,我费力摆动着脚向前移动,转一个身,猛地觉得重心下滑。
“砰——”
“嘶……”我疼得倒抽一口凉气。
前方那道门突然打开来。
突如其来的光亮让我不适地眯了眯眼,想抬手遮眼的时候,才想起两手还被紧紧绑在后头,来人放轻了步子,我再次奋力地翻过身,咬牙仰了仰头——
霎那间,我有种遭人重击的错觉,头昏眼花之外,连胃都带着一股难以言喻的钝痛感。
待他走近至我的脚下,我不由得往后挪了挪。
怎么会是……
他细致漂亮的脸孔,瞧去有些疲惫,看着以狼狈的姿势趴在地上的我,继而微微蹙眉。
“祺日,怎么这么不小心。”他轻斥一声,然后弯下腰,很是轻松地一把就把我从地上拦腰抱起,在我挣扎之前便扔回床上。
我睁大眼怔怔看着他,“你……”
他手里拿着袋子,把里头的饭盒拿了出来,回头看着我,说:“饿了么?外面买的一定没有家里煮的好,先忍着吃点吧。”
他打开饭盒凑近我,我把头向后挪了挪。他顿了顿,然后像是明了过来地说,“对了,你的手还绑着,那——”
他笑道:“还是我喂你好了。”
等……等等——
我张了张唇,硬是发出音节:“……水……”
他会意过来,把手伸进在袋子里翻了翻,拿出了一瓶矿泉水,扭开瓶盖。我渴得厉害,急促地喝了几口,一些从嘴边溢了出来。他难得脾气好地拿出手帕擦了擦,一句也没恼,让我觉得万分惊悚——
这是在唱哪一出,我可没收到剧本。
他顺着我的目光,环顾四周,“这里环境虽然随便些,将就一些时间,等我安排好了……”
“……安排什么?”我的嗓子还有些哑,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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